GBT23828-2009 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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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信息标志的视认距离分为静态视认距离和动态视认距离,要求如下 静态视认距离不小于250m; b)动态视认距离不小于210m。
显示屏各像素应发光均勾,必要时应剔除性能差异较大的发光单元。在额定工作电流时整屏范围 内像素与像素之间的法向发光强度的不均匀度应不大于5%,像素内LED之间的不均匀度应不大 于10%。
图1LED可变信息标志像素发光颜色CIE1931色品区域图 表1LED可变信息标志颜色在CIE1931色度图上的色品区域顶点坐标
5.6.4采用动态扫描驱动显示方式的显示屏 安全生产标准,每屏刷新频率应不小于100Hz。在汽车高速行驶日 志的显示内容应清晰、稳定。
志的显示内容应清晰、稳定。
5.7.1绝缘电阻:产品的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α。 5.7.2电气强度:在产品的电源接线端子与机壳之间施加频率50Hz、有效值1500V正弦交流电压 历时1min,应无闪络或击穿现象。 5.7.3安全接地:产品应设安全保护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机壳(包括带电部件的金属外壳)连接可靠 接地端子与机壳的连接电阻应小于0.1Q。 5.7.4产品应适应电网波动要求,在以下条件下应可靠工作: 电压:交流220(1±15%)V; 频率:50Hz士2Hz。 5.7.5产品应采取必要的防雷和过电压保护措施,采用的接口、元器件和防护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 要求。 5.7.6产品应采取防雨、防尘措施,外壳的防护等级按GB7000.1的规定应不低于IP56级。 注:可变信息标志的电气安全性能至少满足以 要求,其他安全性能可参照GB4943协商确定
.8.1标志板结构应稳定,承受由40m/s的风速产生的风压后,不影响标志板的使用性能,由此产生 的几何变形量应不大于2mm。 6.8.2生产厂商应给出标志板的受力体系图和安装连接图,以供设计单位在设计基础和支撑时参考。
5.9.4通信速率:1200bit/s~19200bit/s。 5.9.5在满足5.9.1~5.9.4的条件下,生产企业可以提供其他接口和规程,但应向需方提供详 口参数和通信规程,以便与系统连接。
5.10.7耐候性能:产品的外壳防腐层、像素及其支撑底板(其他部件由供需双方协定)按6.11.7经过 两年自然曝晒试验或经过人工加速老化试验累积能量达到3.5×10°kJ/m后,产品外观应无明显褪 色、粉化、龟裂、溶解、锈蚀等老化现象,非金属材料的机械力学性能保留率应大于90%,色品坐标符合 5.5的要求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像素的年失控率应不大于1%;整体产品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 10000h。
应至少显示GB2312指定的全部汉字和数字及字符,并且能控制全亮与全灭。像素在关闭 时,不应产生微光。
产品应设置自检功能和工作状态指示 过自检功能,将发光像素、通信接口以及其他单元 作状态正确检测出来,在工作状态指示灯上 显示并上传给主控单元
可变信息标志应设置环境照度检测装置,根据环境照度调整发光像素的发光强度,以避免夜间照度 较低时形成眩光,影响信息的视读。夜间亮度应符合表2要求。
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
6.1.1对发光二极管的光电性能试验条件如
除特殊规定,一般对可重复的客观测试项目进行三次测试,取算术平均值为测试结果,根据需方要 求,可给出测试结果的不确定度。对于主观测试项目,测试人员应不少于三人,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 格两级。
6.3.1主要核查原材料的材质证明单是否齐全有效,必要时可对原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如物理 性能)进行检验。
3.2发光二极管和发光像素的发光强度、半强角,可按图2所示原理进行测量,张角不大于12,像 的观测距离d不小于1m,单粒发光二极管的观测距离d不小于0.3m,光探测器精度误差应小于 ;也可用LED综合测试仪进行测试,综合测试仪应溯源到国家基准并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 ,其精度误差应小于5%,
图2发光强度测试原理图
6.3.3对于像素失效率和整体设备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采用序贯试验方案4:2,按GB/T 的规定进行。
6.4.1标志产品的结构尺寸,用分辨力0.5mm、精度A级的钢板尺和卷尺,分辨力0.02mm、精度 0.02mm的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6.4.2标志字符和图形图案与GB5768.2的符合性,用目测法。 6.4.3字模的检测可按GB/T11460的规定进行。
式中: L一设计亮度,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 一测量区域内单粒LED的数量; i——单粒LED在额定电流时的法向发光强度,单位为坎德拉(cd); 测量区域的有效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主观评定项目用目测和手感法,涉及涂层厚度等客观指标的按GB/T18226规定执行。 6.6色度性能
6.6.1标志的外壳、发光像素不发光时的颜色为主观评定项目,用目测法。 6.6.2对于发光像素发光时颜色的测量按GB/T7922用光谱辐射法测得,也可在暗室中用色测量仪 器直接读取色品坐标,当读取整个版面的色品坐标时观测距离应不小于30m,测量仪视场角的覆盖范 围应不小于显示屏的80%,但不应超出显示屏的有效范围。将测试结果表示在图1上看其是否在规定 的界限内。本标准规定在边界点上的测量结果也应判为合格。 6.6.3显示屏基底色测量方法:关闭被测标志电源,用Dss光源、45/0观测条件的色差计直接读取显示 屏基底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取五个点的算数平均值为测量结果。 6.7视认性能 本标准的视认性能是对标志整体产品而言的,以主观评定为主,
6.7.2测试图案:前方阻塞,请绕行×××国道; 下雨路滑,注意交通安全; 欢迎使用××××高速公路; 大雾,限速20km/h; 交通量大,限速80km/h, 6.7.3测试人员:分为两组。一组为发显示6.7.2图案的控制者,一般为两人;另一组为认读图案的视 认者,一般为三人或五人 6.7.4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以多数视认者的结论为最终结果。对于每一个视认者 标志内容正确率不低于90%并且不清楚率不大于50%为合格,标志内容正确率低于90%或不清楚率 大于50%为不合格。 6.7.5静态视认距离测试方案:控制者将6.7.2规定的图案按任意顺序组合编成10个图案后,按每 30s间隔全屏显示,编程顺序和内容不得事先通知视认者。视认者在规定的视认角和视认距离内,认读 标志的显示内容,按表3格式记录评定。 表3LED可变信息标志视认性能主观评定表 序号 标惠内容 很楚 清楚 不清楚 备 注 一 O 2 3 4 5 正 6 7 8 S 9 一 10 正确率 结论
6.7.2测试图案:前方阻寒,请绕行XXX国
示在标志上,保证视认者在21m之前有足够的时间认读标志上的内容;在测试车辆通过210m后2$ 内立即关闭显示。每次显示一个图案,共进行三次,按表3的格式进行评定。 6.7.7视认角测试方案:控制者将6.7.2规定的图案按任意顺序组合编成10个图案后,按每30s间 隔全屏显示,编程顺序和内容不得事先通知视认者。视认者在白天顺光环境条件下,在可变信息标志正 前方10m处认读标志的显示内容,按表3格式记录评定。 6.7.8像素不均匀度:测量像素不均匀度时,被测像素的数量不少于总量的10%。按6.3.2的方法对 抽取像素的发光强度分别进行测量,得到一个测量列,分别求出测量列的平均值、最小值和最大值,按 式(2)计算不均匀度
一像素不均匀度,取最大不均匀度为测量结果; min像素发光强度测量列的最小值,单位为坎德拉(cd)
一像素发光强度测量列的最大值,单位为坎德拉(cd): I.一一像素发光强度测量列的平均值,单位为坎德拉(cd)。
6.9产品结构稳定性试验
条件许可时,应用风洞模拟5.8.1规定的风速,对标志产品进行结构稳定性试验;无风洞试 时,按6.9.2用沙袋进行模拟试验
6.9.2沙袋试验方法
6. 9. 2. 1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由基座和支撑臂 方便支撑标志的平放和侧
6.9.2.2试验步骤
可变信息标志产品结构稳定性沙袋法试验步骤如下: a),将标志板显示面向下水平安装在支撑臂上,稳定10min,用6.4.1规定的量具对标志的结构尺 寸进行测量; b)把沙袋均匀地加在标志板背面上,沙袋对标志背面投影面产生的正压力为1.5kN/m,加载 完毕后,持续10min卸去沙袋,立即对受试标志进行测量; c)将标志板显示面向上水平安装在支撑臂上,稳定10min,用6.4.1规定的量具对标志的结构尺 寸进行测量; d 把沙袋均匀地加在标志显示面上,沙袋对标志显示面产生的正压力为1.5kN/m,加载完毕 后,持续10min卸去沙袋,立即对受试标志进行测量
6.10通信接口与规程
本标准通信接口与规程的测试方法为主观评定和客观测试两部分。客观测试按JT/T606.1利 T/T606.3逐项验证;主观评定方法是在把可变信息标志连接到系统中后,评定该产品与系统的通信 情况,可用24h通信失败次数来评价产品的通信性能
按GB/T2423.1规定进行。 6.11.2耐高温性能试验方法 按GB/T2423.2规定进行。
按GB/T2423.1规定进行。
6.11.3耐湿热性能试验方法
Q一累积辐射能量,单位为千焦每平方米(kJ/m); E——平均辐射照度,单位为瓦平方米(W/m); T一总的照射时间,单位为秒(s)。
采用序贯试验方案4:2,按GB/T5080.7的
功能应模拟环境光的照度,逐级验证调光功能。对于夜间亮度,控制显示屏所有像素显示单一颜色,使 用亮度计在距离标志100m处,沿标志法线方向读取标志发光屏或显示模组的上中下五个点,取算数 平均值为测量结果。 注:亮度计应配置视场角调整装置,在测量前调整该装置,使发光单元尽可能多地落在视场内,避免视场角内只含 一个发光单元或不含发
产品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产品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批量生产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正常批量生产时,每年一次;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2.3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随机抽取一个完整的标志产品。 7.2.4 型式检验的项目及顺序按表4规定执行。 7.2.5型式检验中,电气安全性能不合格时,该次型式检验为不合格;若其他项目出现不合格,应在同 一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若仍不合格,则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7.3.1对于批量不大于3台的产品,由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接表4规定,逐台进行检验,检验合 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
7.3.1对于批量不大于3台的产品,由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表4规定,逐台进行检验,检验合 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 7.3.2对于批量大于3台的产品,出厂检验的样品应从生产线终端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样品,但不 少于3台。若3台全部合格则整个检验批合格,签发合格证,允许出厂;若有一台不合格,则需对整个批
.3.2对于批量大于3台的产品,出厂检验的样品应从生产线终端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样品,但不 少于3台。若3台全部合格则整个检验批合格,签发合格证,允许出厂;若有一台不合格,则需对整个排 进行逐台检验,剔除不合格品。 .3.3出厂检验中,剔除的不合格品允许返修,返修后重新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但返修次数不应超
7.3.3出厂检验中,剔除的不合格品允许返修,返修后重新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但返修次数不应超过 两。
表4LED可变信息标志检验项且表
注:√为检验项目,X为非检验项目,O为可选项
检验检疫标准8标识、包装、运输与贮存
标识、包装、运输与贮
产品标识可采用铭牌或直 褪色、脱落。产品标识上应注明以下内容: a)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商标; b)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产地: c) 输人额定电压、频率; d) 功耗; e) 质量; f) 产品编号; g) 制造日期; 生产标准
可变信息标志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GB/T191的有关规定,在外包装箱上应标有“注意防潮”、“小 心轻放”“易碎”、“防倾倒”等图案,在产品内包装箱上应印刷以下内容: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商标; b) 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c) 质量:x×kg; 外形尺寸:长mm×宽mm×高mm; e)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本产品标准编号
可变信息标志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GB/T 轻放”“易碎”“防倾倒”等图案,在产品内包 a)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商标; b) 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X××kg; d) 外形尺寸:长mm×宽mm×高mm; e)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本产品标准编号
8.2.2产品包装箱内应随带如下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d) 随机备用附件清单; e) 接线图、安装图、支撑架结构图、基础设计示意图; )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包装好的产品可用常规运输工具运输,运输过程应避免剧烈振动、雨雪淋袭、太阳曝晒、接 气体及机械损伤。
铁路标准1]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idtIEC6095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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