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6-049-2018 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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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6-049-2018 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技术标准.pdf
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装配式建筑包括装 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及各类采 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建筑。
3.0.1绿色生态小区应具备一定的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大于4公顷 或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项目按本标准建设。其他项 目参照执行。 3.0.2绿色生态小区中20%以上的建筑应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 筑标准建设。 3.0.3绿色生态小区中的商品住宅建筑应全部实行全装修。 3.0.4绿色生态小区的新建建筑具备条件的宜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 进行建造。 3.0.5绿色生态小区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单位工程同步规划 司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2沿街建筑群体应与相建筑协调,建筑立面及色彩应协调统 一。沿街的底层商业或商业网点宜设计骑楼空间。 3沿中心城区、县城镇主次干道、重要景观路的临街建筑立面 宜体现公共建筑特征,具有晾晒功能的生活阳台应设者在不临街 的方向。优化建筑外立面装饰材料,位于重要景观风貌控制区的建 筑应采用美观大方、具良好色彩和质感的现代建筑材料或富有特 色的本土材料,不应使用玻璃幕墙。 4临海、临江、临河的建筑应体现热带海岛滨海建筑特色。 4.1.9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率应不低于50%;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的主要构件和部品应在工厂生产,外围护墙体应采用非砌筑方式 非砌筑内隔墙的比例应不低于50%;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的主要构 件和部品应在工厂生产。
4.2.1场地内风环境应有利于室列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 1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应低于 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应小于2; 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应 出现涡旋或无风区。 4.2.2小区内道路夜景照明应能使行人看清路面、坡道、台阶、障碍 物,应能使行人准确辨认建筑物标识、招牌和其他定位标识;建筑 物外立面夜景照明应体现节能,并避免光污染,符合《城市夜景照 明设计规范》JGI/T163的规定 4.2.3小区规划设计时应考虑采用多种技术措施,降低热岛效应。措 施包括: 1采用乔木遮荫、构筑物或建筑物遮荫等方式增加室外活动场 地遮荫率,遮荫率应不小于20%。 2建筑屋面应采用浅色铺装,室外硬质场地宜采用浅色铺装,
4.3.1绿色生态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之间应具有便捷的联系,方便 小区居民低碳出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宜超过500m; 2小区附近应设置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停放点。 4.3.2绿色生态小区内部交通应遵循如下要求: 1合理组织小区内人流、车流,做到人车分流; 2满足消防和救护要求,小区内道路应适于消防车、救护车的 通行; 3小区内人行通道均应采用无障碍设计保持贯通医院建设标准,并应符合《无 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相关规定;
4.4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4.4.1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应配套合理,具体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要求,并应满足场地 1000m范围内至少提供5种及以上公共服务设施。 4.4.2公共服务设施选点布局应合理,可与绿地合理衔接,且应满足 大多数住民出行不超过800米步行半径的要求。 4.4.3幼儿园应独立设置,应设于方便家长接送的地段,与周边邻近 小区共享。幼儿园应有南向独立活动院落和出人口,其建筑及用地 应满足日照规定。场地出人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 4.4.4中小学、门诊所、商业设施和会所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宜布置 在小区的边缘或开放性通道能够直接到达的位置,与周边地区共享
4.5.1小区电力、通信、给水、排水、燃气等管线应做管线综合设计,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管线宜理设,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 和埋设深度确定,由近及远依次宜为:电力、通信、污水、雨水、给 水、再生水。 2管线的埋设深度应当根据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以及与其他管 道的交叉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表4.5.1规定:
4.5.1工程管线最小覆土深度(m)
水管线机动车道下的覆土深度不宜小于
注:①表中给水管与排水管之浊的净距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 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3.0m。 ②大于或等于10kv的电力电缆与其它任何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 于0.25m,如加套管,净距可减至0.1m;小于10kv电力电缆之间应 大于或等于0.1mo ③低压燃气管的压力为小于或等于0.005Mpa,中压力为0.005~0.3Mpa, 高压为 0.3~0.8Mpa。
4.5.4工程管线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表 4.5.4规定。
表4.5.4各种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m)
:①表中给水管与城市道路侧石边缘的水平间距1.0m,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 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1.5m。 ②表中给水管与围墙或篱芭的水平间距1.5m,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 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2.5m。 ③排水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间距,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应大于或等 于2.5m ④燃气管与地上杆柱的水平间距1.0m,适用于地上杆柱电压等级小于等于 35kV,当地上杆柱电压等级大于35kV时应大于或等于5.0m
4.6.1小区智能化系统的设计应包括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信息通信 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安(消)防监控中心。安全防范系统应符 合附表A.0.1要求。 4.6.2小区内应结合园林景观设计设置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 4.6.3小区的主要出入口或单元出人口宜设置电子公告牌。
4.7.1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4.7.2应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 的场地应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 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30%; 2小区内除了机动车、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和政府禁作场 地外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游步道、广场、露天停车场、庭院宜采用 参透铺装地面,透水铺装率不宜小于70%。避免使用集中大面积的 透水铺装; 3充分引导屋面、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 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4建设区域外排雨水流量不大于开发前水平。 4.7.3在低影响升发雨水系统的基础和条件下,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 雨水径流,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满足地方海绵规划规定,宜不 低于 70%
4.7.4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应采用雨水入渗系统、收集回用系统、调 蓄排放系统的一种或多种组合。应优先采用雨水人渗和调蓄排放, 宜采用雨水回收利用。
4.7.5雨水收集与排除应符
1场地平面及竖向设计应利于雨水收集,硬化地面雨水应有组 织地重力排向收集设施: 2雨水口担负的汇水面积不应超过其集水能力,其最大间距不 宜超过40m; 3雨水收集应采用具有栏污截污功能的雨水口,且污物便于清理: 4路面雨水应引人绿地,绿地内应设溢流雨水口,其顶面标高 应高于绿地20mm~50mm,且不应高于路面,/ 5场地雨水排除应设计为重力排除,并确保排水出口为自由出流, 4.7.6雨水人渗应优先采用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浅沟洼地人渗等 地表面入渗方式,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小区内路面宜高于路边绿地50mm~100mm,并确保雨水顺畅 流人绿地: 2雨水人渗设施应保证其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埋在地 下的雨水下渗设施距离建筑物基础边缘应不小于5m。 4.7.7雨水调蓄设施应设有溢流排水措施,溢流排水应采用重力溢流 排放,重力溢流管排水能力应大于50年雨水设计重现期设计流量。 4.7.8雨水回用供水管道应与生活饮用水管道分开设置,严禁回用 雨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且雨水回用供水管道不得装设取 水龙头。 4.7.9小区道路铺装、停车场地铺装、园林及广场铺装、小区景观及 建筑部品构建应使用可再利用建筑材料或可再循环建筑材料 4.7.10小区内应因地制宜、选择一项及以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 术。对小区内12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应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的 同步设计。
4.8.1小区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的项目应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 两类,其项目及计量单位应符合表4.8.1规定。
表4.8.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系列一览表
注:^必要指标:△选用指标
5.0.1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组织实施,并应符合以下 规定: 1施工现场应100%全封闭围挡,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规范设置 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堆土应100%覆盖或围 档,拆除工程应100%洒水: 2应有基坑边坡保护计划和防止场地内水士流失的施工计划 3应有防止土壤污染的施工计划、废弃物集中处理措施和有毒 有害物资隔离存放方案; 4应有防止扬尘的施工计划,主要包括各类喷淋、酒水、覆盖 遮挡等降尘措施。车辆离开施工现场应冲洗干净,运输途中不得抛 撒扬漏及车轮带泥污染道路; 5应有防止噪音的施工计划,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采用相应降噪措施,并由施工企业对 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检测和记录,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表 5.0.1中规定的限制;
表5.0.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
6须在施工现场的车辆出入口和污染源重点部位规范安装扬 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 7应有废气排放控制计划,不应使用煤作为现场生活的燃料,不 应在现场燃烧废弃物; 8应有减少污水排放的施工计划,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及三级沉淀池。泥浆、污水、废水等应
5.0.5节地及土地资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要求布置施工临时设施。 2施工临时设施不应占用绿地、耕地以及规划红线以外场地。 3施工现场应避让、保护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4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0.6应制定、实施施工节材方案,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减少预拌混凝土的损耗,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 2应采取措施降低钢筋损耗,现场加工钢筋损耗率控制在 3.0%以内。 3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小区道路铺装、停车场地铺装、园林及厂 场铺装、小区景观及建筑部品构建应使用可再利用建筑材料和可 再循环建筑材料。
5.0.7住宅建筑应实行全装修)
5.0.8设计单位应对设计中绿色生态小区的重点内容进行专业交 底,交底内容按表5.0.8执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以施工日 志记录重点内容的实施情况。
5.0.10设计文件变更不得降低绿色生态小区重要指标的要求。 5.0.11施工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验 收,验收内容按表 5.0.11 执行。
表5.0.11绿色生态小区验收内容及要求
6.0.1小区验收合格并进行综合效能调适后交付业主及物业管理单 位。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接管验收流程,对建筑的基础建设和重要 系统设备等进行接管验收。建设单位应分别制定用户使用手册及 运营管理手册,并应向业主及物业管理单位移交小区建筑设计图 纸、施工纪录、验收资料、调适记录资料及所有设备、管井、能源系 统调试资料及使用说明书。 6.0.2小区设备系统交付时,建设单位应对物业管理单位及机电设 备系统运行管理单位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应有建设单位负责、施 工方、设备供应商和自控承包商参加。 6.0.3物业管理单位应获得IS09001质量标准体系认证、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国家现行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的能源管理体系认 证和国家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中的至少一种资 质证书。 5.0.4物业管理应做好基础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1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正常投入使用 共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运营应实行抄表到户,收取相 关费用。 2达到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物 业管理单位应给予配合。 3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完整管理档案。 4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前,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 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在房屋销售合同签订时,购房人与物业 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责权利明确。 5建立维修基金,其管理、使用、续筹符合有关规定
6.0.14应定期对景观绿化进行维护管理,并应及时栽种、补种乡土 植物;绿化区应做好日常养护,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 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对土壤和 地下水环境的损害。应定期(每年台风前)对乔木合理修剪,加固护 树桩或支架,台风后立即扶树、护树、清理断枝、落叶。 6.0.15应对非传统水源的水质和用水量记录完整、准确。 6.0.16应定期对景观水质进行观感检查。 6.0.17应加强邻里互动,促进人文和谐, 6.0.18应以人为本,注重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 关爱。
商省绿色生态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基
附表A.0.1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基本配置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 建用 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充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5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 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 9《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10《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 1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 1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 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 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1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17《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 1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I59 1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2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I46 2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 2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DJ75 23《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 2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T27 25《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
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4.1.1本条提出场地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的要 求和建议,审核场地原始地形图,保证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古 迹、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当建设开发确 需改造场地内地形、地貌、水系、森林及有保留价值的植被等环境 现状时,应在规划设计说明中提出场地环境恢复措施建议。 在旧城改造和城镇化进程中,应尽量对场地内有利用或保护 价值的既有建筑纳人建筑规划中尽量加以利用,避免大拆大建,对 于保障性住房更应注重对既有建筑的利用。若对既有建筑加以保 留利用,则应在规划设计图纸中应标明保留建筑的具体位置。 4.1.2设计单位应结合地质勘探报告和环境影评估报告书等文件 在规划设计说明中对项目场地内不利地段和潜在危险源进行综合 评价,并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4.1.3本条提出规划设计应对场地可利用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充 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 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包括原有水体、湿地和植被,特别是 大型乔木)的改变。 当建设过程中确需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湿地、植被 等时,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复原措施,以减少对原场地环 境的改变和破坏;当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被大量改造 时,应制定生态保护和补偿计划, 规划设计说明中应说明场地开发利用要求及相应的保护措 施;规划设计图纸中应标明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的 具体位置,并明确具体的场地开发保护措施,
规划设计说明中应概述项自场地和周边的地形条件,并结合 项目特征提出规划布局要求;规划设计图纸中应标明场地内建筑 的具体布局及其与周边建筑的位置关系, 4.1.6建筑景观和整体风貌应在总平面设计说明中进行详尽描述 海南省旨在打造“生态岛、健康岛、长寿岛”的品牌,需要国际化特 色,同时,应保持区域特色和本土文化特色。海南省建筑讲究自然 通风、采光,创造大众共享的开放空间。小区内建筑设计充分考虑 海南炎热的气候特点,合理采用开式走廊、飘棚、门厅等,将室内 外空间连在一起,在炎热的天气,为大众创造一个阴凉舒适的生活 环境。建筑造型、外观及建筑小品等硬质景观强调热带风情,突出 滨海特色 4.1.7小区的竖向规划设计应综合利用地形地貌及地质条件,因坡 就势合理布局道路、建筑、绿地,及顺畅地排除地面水,而不能把竖 可规划当作是平整土地改造地形的简单过程,竖向设计应尽量避 免高填、深挖,以减少对原有自然地貌的人为影响。 竖向设计必须建立在对现状水系周密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 般在山区或丘陵地带,必须根据居住区所在地域的地面排水系 统,确定居住区内规划排水体系,以确保建设地区地面水的排除及 安全排洪。其他平原地区,小区场地设计高程应符合城市规划确定 的控制标高。对外联系道路的高程应符合城市干道控制标高,并应 与城市道路标高合理衔接。 居住区内的道路骨架与地势起伏关系很大,往往因此能决定 道路线型及走向。建筑物的布局也往往因地形地质的制约而影响 其朝向、间距及平面组合,在地形变化较大的地区,一般要求建筑 物的长边尽可能顺等高线布置,力争不要过分改变现状等高线的 分布规律,而只是局部改变建筑物周围的自然地形。市政管线,特 别是重力自流类管线(如雨水管、污水管等)与地形高低的关系密 切,力求与道路一样顺坡定线。居住区的平面布局只有与竖向规划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不断彼此配合互相校核,才能使整个居住区的
规划方案更切实际,有利于建筑布局与空间环境的设计。 4.1.8计算“绿地率”时,绿化用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 服务设施附属绿地和道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以及满足当 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项 绿化。植物布置应充分考虑住宅的通风、采光、隔热、私密等特定功 能要求,高层、中高层住宅的绿地设计应充分考虑鸟瞰效果,满足 高楼居民的俯视要求。应多植庭荫树,适当配置色叶植物、香源植 物、保健植物、花灌木和多年生花卉,地被植物应选择管理粗放的 观赏性品种,宜用藤本(攀援)植物等进行垂直绿化,以增加绿量 丰富建筑物的立面效果。儿童、老人活动场所禁种有毒、有刺、带尖 及易引起过敏反应的植物。 根据《海南省城镇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计算规定》面积计算, 屋顶绿化、树荫式停车场、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屋顶绿化可按一定比 例算为绿地面积,具体如下: 1屋顶绿化,建筑屋顶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60厘来的,按屋顶 绿化面积的50%计算。 2树荫式停车场满足以下条件,按停车面积的50%计算: 1)平均每个车位至少种植一株遮阴效果好的乔木树种,同时乔 木胸径不小于10厘米,冠幅不小于2米,株距不大于6米; 2)停车场以嵌草砖或植草格等设施种植草皮。 3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屋顶绿化,根据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屋顶绿 化的覆土厚度,按以下规定计算绿地面积: 1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1米的,按100%计入: 2)绿化覆土厚度小于1米大于60厘米的,按50%计入。 强调小区绿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局方式,能够保障小区 室外环境质量,贴近生活方便休闲,方便邻里交往。海南气候炎热, 太阳辐射强度大,为达到较好的空间环境和绿化效果,规定了公共 绿地面积比例,公共绿地是指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在400平方米 以上,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
外的公共绿地。形成以遮荫乔木为主体、多种植物合理配置的种植 结构的要求,改善小区的微气候和生态环境。 条件适宜时可在绿地增建渗井、浅沟、洼地、渗透池塘等雨水 带留、蓄存、渗透设施。 4.1.9装配式建筑对于减少现场湿作业、缩短施工周期、改善建筑品 质和提高装配化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鼓 励外围护墙选用设计使用年限更高的单元式幕墙或预制外墙板 或采用其他符合性能要求的工业化板材。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外围 护墙体非砌筑,能够更好地发挥钢结构自重轻、抗震性能好的优 势,同时有利于改善现场施工环境、减少资源浪费。装配式木结构 建筑的主要结构构件和部品应在工厂生产,并综合考虑项目所在 地理位置、构件运输便利性、施工机具和人工等影响因素,合理确 定装配方案。生产单位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必要的试验检 则手段,并建立完善的构件加工制作档案。装配式建筑应实现全装 修,推进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提高装配化程度,保证建 筑安全和质量稳定
3为提高夏季和过渡季自然通风,当建筑呈一字平直排开且体 型较长时(超过30m),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过街楼以加强夏季或过 渡季的自然通风: 4应运用计算流体力学(CFD)手段对场地风环境进行模拟预 测,并完成模拟报告,据此完成规划设计。具有应满足以下要求: 1)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应低 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应小于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 向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应出现涡旋或无风区; 2)场地风环境模拟应以项目所在地块为对象,当模拟仿真结 果存在不利风环境时,应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善,并出 具优化论证说明: 3)考虑海南地区以夏季作为主要评价季节,项目场地风环境 应有利于夏季和过渡季自然通风; 4)场地风环境模拟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场地内1.5m高处的风速分布 (量图和云图): ②不同季节不同来流风速下,室外活动区的风速放大系数: ③不同季李节不同来流风速下,建筑首层及以上典型楼层迎风 面与背风面(或主要开窗)表面的压力分布 5)采用流体动力学(CFD)计算方法进行室外风环境模拟时,边 界条件和基本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计算区域:建筑覆盖区域小于整个计算域面积的3%:以目 标建筑(高度H)为中心,半径5H范围内为水平计算域;建筑上方 计算区域应大于3H(H为建筑主体高度); ②模型再现区域:目标建筑边界H范围内应以最大的细节要 求再现; ③网格划分:建筑的每一边人行高度区1.5m或2m高度应划 分10个网格或以上;重点观测区域要在地面以上第3个网格或更 高的网格内:
景观导风墙示意图某小区冬季1.5米高度处模拟图
4.2.2电气设计说明中应提出照明灯具选型要求电器标准,并明确公共空间 各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设计值要求。建筑物外立面照明指标 如表4.2.2所示。
表4.2.2不同城市规模及环境区域建筑物泛光照明的照度和亮度标准1
注:1.城市规模及环境区域(E1~E4区)的划分:E1区为天然暗环境区,如国 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天文台所在地区等;E2区为低亮度环境区,如乡村 的工业或居住区等;E3区为中等亮度环境区,如城郊工业或居住区等; E4区为高亮度环境区,如城市中心和商业区等。 2.为保护E1区(天然暗环境区)生态环境,建筑例立面不应设置夜景照明。
景观照明通常分为场地照明、绿化照明、水景照明、景观小品 照明、建筑立面照明等。建筑照明通常可采用轮廓照明、泛光照明 透光照明的方式。景观照明设计应遵循安全、适度的原则,并应符 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JGJ/T163的有关规定,在满足安全、功能和 美化的前提下,还应注重节能源,实施绿色照明。 建筑物的外墙材料是影响灯光效果最大的一个因素。一般地 兑,混凝士石材、陶板等表面较粗糙的材料经灯光照射后的效果 较好;铝板、不锈钢、玻璃等表面光滑的材料会造成反射,不但灯光 的效果不明显且会因反射而造成污染,反射玻璃尤为严重。 现在一般室外照明普遍采用高效的高压钠灯或高压汞灯光 源。但在小区照明设计中应注意小区(主十道、主入口、公共生活区 除外)要求环境的幽静,冷色光源更易给人静的感觉,普遍采用高 玉灯。慎用彩色光,彩色光在增强某种颜色的同时也会改变建筑 立面上其它颜色的色调,引起色彩失衡,
住区应有足够的水平照度,居民能够察觉障碍物。一般小区平 均照度在1lx/m左右,而道路要达到2lx/m左右。从数字上看,小 区照明比道路照明要暗得多,其实并非如此,道路对亮度均匀性有 定的要求,一般不低于40%,而小区中车辆、人员行进速度都比 较缓慢,亮度均匀性的概念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住宅小区中一些主 出入口、路口、公共区亮度都比较高,而其他地方亮度较低,因此平 均亮度较低。晚间照明设计还需考虑与户外设施的结合,使居民户 外活动不局限于聊天、遛弯,增加居民户外活动的兴趣,提高晚间 户外活动的质量。另外小区照明设计应时刻注意避免室外照明对 居民室内环境起不良的影响,应选择合理的灯具和恰当的灯位。 建筑照明灯具应隐蔽安装,不易被人接触到。且不影响建(构 筑物白天的景观效果。 避免光污染,过量的光辐射对人类生活和生产环境造成不良 影响的现象。包括可见光、红外线和紫外线造成的污染。大面积采 用玻璃幕墙的建筑,当太阳光或泛光灯照射在建筑物时,形成一个 强烈的副光源,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及车辆通行。故幕墙应采用反射 比不大于0.3的玻璃或其他材料,室外照明直射光线不应进入住户 外窗,场地和道路照明不得有直射光射入空中,必要时应在灯具上 安装遮光板。地面反射光的眩光限值宜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2.3步道、庭院、广场、游憩场和停车场等户外活动场地应合理设 置乔木,并充分利用构筑物和建筑自遮挡提供遮荫。养未、构筑物 和建筑日照投影的遮阴面积之和占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面积 的比例不小于20%。 室外景观总平面图、养木种植平面图中应标明养木位置:构筑 物设计详图中应标明构筑物投影的面积值。 编制户外场地遮阴面积比例计算书,对养木遮阴面积、构筑物 遮阴面积以及建筑日照投影遮阴面积进行计算。其中,乔木遮阴面 积应按成年养木的树冠正投影面积计算;构筑物遮阴面积应按构 筑物正投影计算:建筑且照投影遮阴面积应按夏至日8:00~16:00
内有4h处于建筑阴影区域的户外活动场地面积计算。 4.2.4绿地能够调节小区微气候,对小区气流产生影响,从而加速小 区空气的更新:绿色植物能调节CO,与O,的平衡,吸收有害气体 过滤和吸附微尘:绿地能有效地减轻噪声对人的于扰:绿地具有 水、土壤污染的净化功能;绿地能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小区绿地也 是临时避灾场所。绿地是自然的象征、生命的象征,是绿色生态小 区的重要组成。 结合海南省太阳辐射情况及百姓遮荫需求,绿化设计以遮荫乔 木为主,为车行和人行提供荫凉,同时应搭配灌木、地被植物等.形 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景观,营造易养护的小区绿化植物群落,减少 开敬草坪的数量。 强调小区绿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局方式,能够保障小区 室外环境质量,贴近生活方便休闲,方便邻里交往。海南气候炎热, 太阳辐射强度大,为达到较好的空间环境和绿化效果,规定了公共 绿地面积比例,公共绿地是指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在400平方米 以上,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 外的公共绿地。 4.2.5小区内的绿化用地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渗、滞、蓄、净、用 排”等低影响开发措施进行设计、建造或改造。居住区规划、建设应 充分结合现状条件,对区内雨水的收集与排放进行统筹设计,如充 分利用场地原有的坑塘、沟渠、水面,设计为适宜居小区使用的景 观水体;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采用下凹式绿地、浅草沟、渗透塘 湿塘等绿化方式,但必须注意,承调蓄功能的绿地应种植抗涝 耐旱性强的植物。这些具有调蓄功能的绿化方式,即可美化居住环 境,文可在暴雨时起到调蓄雨水、减少和净化雨水径流的作用,同 时提高了小区绿化用地的综合利用效率。 绿化植物配置具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所选植物均为适应当地气候特征和土壤条件的少维护、耐候 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图复层绿化平面和里面示意图
景观园林种植平面图中应明确多层次植物群落的设置方案, 苗木表应列出植物名称和数量。 4.2.6《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2016年)中指出:在确保建筑安 全和公共安全的条件下,鼓励建设绿荫停车场,发展垂直绿化屋 顶绿化、桥梁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立体绿化和绿荫停车场 的面积可折算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具体折算办法按照省人民政 府有关规定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琼府办[2016J58号指出:推进海绵型建筑小区建设。结合实际情 况,因地制宜在新建建筑小区和既有建筑小区改造过程中,提高建 筑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鼓励采用垂直绿化和屋顶花园立 体绿化,增加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立体绿化可按一定 比例折算为绿地率。 屋顶绿化应根据气候特点、屋面形式,选择适合海南省当地种 植的植物种类。不宜选择根系穿刺性强的植物种类,宜种植地被、 小型灌木。海南省六级风以上的地区,不宜种植大型乔木;种植屋 面的排水坡度宜为2%,单向坡长大于9m时宜采用结构调坡;种植 室面宜设置雨水收集系统,水管、电缆线等设施应铺设于防水层 上,屋面周边应有安全防护设施钙镁磷肥标准,灌溉可采用滴灌、喷灌和渗灌设 施:屋顶应能够满足对荷载、防水、防腐等功能的要求,且屋顶绿化 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防水和排水等设施。屋顶绿化应与设置在 室顶的其他设施相协调,为风机、太阳能、冷却塔等设备预留维修 通道和通风通道,并设计隔断减轻风机、冷却塔等设备对绿化种植 的影响。绿化屋面雨水口应不低于种植土标高,可设置在雨水收集 沟内或雨水收集井内,且屋面应有疏排水设施。新建建筑与小区中 高度在30m以下、坡度小于10°的屋顶宜采用屋顶绿化。斜屋面种 植时,当坡度大于10°或存在其它容易导致土体滑动的因素时,必 须在表土下加设防滑装置或将坡顶结构做成台阶式,每阶设计成 花池状。
垂直绿化利用植物材料沿建筑物表面或其它构筑物表面进行 生长攀缘、种植固定、枝条垂吊等形成的绿化垂直面的绿化形式。 它不仅增加绿色面积,还能增加人们生活空间的负氧离子含量,缓 解内心的压抑.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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