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87-2022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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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5.4.2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长度的0.15%,且不大于12mm。
螺钉标准GB/T30872022
表4钢管的每米弯曲度
5.5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运 壁厚公差的80%。
5.6.1公称外径不大于60mm的钢管,管端切斜应不超过1.5mm;公称外径大于60mm的钢 切斜应不超过钢管公称外径的2.5%,且不超过6mm。 5.6.2管端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5.7.1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管理论重量的计算按GB/T17395的规定,钢的 密度按7.85kg/dm。 5.7.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货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应符 合如下规定: a)单支钢管:±10%; b)每批最小为10 t的钢管:±7.5%,
5.7.1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管理论重量的计算按GB/T17395的规定,钢的 密度按7.85kg/dm。 5.7.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货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应符 合如下规定: a)单支钢管:±10%; b)每批最小为 10 t 的钢管:±7.5%
6.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成分)应符合
弹号和化学成分(熔炼成分)应符合表5的规定,
5钢的牌号和化学成3
“氧气转炉冶炼的钢中氮含量(质量分数)应不大于0.008%。供方能保证合格时,可不做分析
“氧气转炉冶炼的钢中氮含量(质量分数)应不大 于0.008%。供方能保证合格时,可不做分析。
1.2当需方要求做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规定。
6.2.1钢的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或氧气转炉 方法冶炼。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 采用较高要求的其他冶炼方法制造 冶炼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6.2.2管坏的制造方法
管坏可采用连铸、模铸或热轧(锻)方法制造 连铸管坏应符合YB/T4149的规定;热轧(锻) 符合YB/T5222的规定;模铸管坏可参 管坏的规定执行
6.2.3钢管的制造方法
应采用热轧(扩)或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需方指定钢管制造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6.3.1热轧(扩)钢管应以热轧(扩)或正火状态交货。 6.3.2以热轧(扩)状态交货时,钢管的终轧(扩)温度应不低于相变临界温度(Ar3)。 6.3.3以正火状态交货时,对于热轧(扩)钢管,当其终轧(扩)温度不低于相变临界温度(A,3)且钢管是 经过空冷时,则应认为钢管是经过正火的。 6.3.4冷拔(轧)钢管应以正火状态交货
6.3.4冷拔(轧)钢管应以正火状态交货
6.4.2.1当需方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用于中压锅炉过热蒸汽管时,钢管的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o.2) 应符合表7的规定,供方能保证时可不做检验。
6.4.2.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试验温度,钢管应做高温纵向拉值
温度下的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0.2)应符合表
1.1对于外径大于22mm~600mm,且壁厚不大于10mm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压扁试验 间距(H)按公式(1)计算。压扁试验后,试样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
式中: H——两平板间距,单位为毫米(mm); 钢管公称壁厚,单位为毫米(mm); D—钢管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 a 单位长度变形系数,0.08;当S/D≥0.125时为0.07。 6.5.1.2当S/D>0.1时,试样6点钟(底)和12点钟(顶)位置处内表面的裂纹可不作为压扁试验合格 与否的判定依据。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对于壁厚不大于10mm的钢管可做扩口试验。 扩口试验顶芯角度为60°,扩口后试样的外径扩口率应符合表8的规定,扩口后试样不应出现裂缝或 翠口
外径不大于22mm的钢管应做弯曲试验,弯曲角度为90°,弯模半径为钢管外径的6倍,试样弯
后弯曲处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
6.6.1钢管应逐根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按式((2)计算,牌号为10的钢管最大试验压力为7.0MPa, 牌号为20的钢管最大试验压力为10.0MPa。在试验压力下,稳压时间应不少于5s,钢管不应出现渗 漏现象。
来用钢锭直接轧制的钢管应进行低倍检验。钢管低倍检验横截面酸浸试片上不应有白 下气泡、翻皮和分层。
钢锭直接轧制的钢管应进行低倍检验。钢管低倍检验横截面酸浸试片上不应有白点、夹杂、皮 翻皮和分层。
.8.1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结疤、轧折和离层。上述缺陷应完全清除,清除深度应不超 过公称壁厚的10%,清理处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允许的最小值,清除部位应圆滑过渡。 .8.2钢管内外表面直道(含非尖锐芯棒擦伤)深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a)对于冷拔(轧)钢管:不大于壁厚的4%,且不超过0.3mm; b)对于热轧(扩)钢管:不大于壁厚的5%,且不超过0.5mm。 5.8.3不超过壁厚下偏差的其他局部缺欠允许存在。
.8.1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结疤、轧折和离层。上述缺陷应完全清除,清除深度应不超 过公称壁厚的10%,清理处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允许的最小值,清除部位应圆滑过渡。 .8.2钢管内外表面直道(含非尖锐芯棒擦伤)深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a)对于冷拔(轧)钢管:不大于壁厚的4%,且不超过0.3mm; b)对于热轧(扩)钢管:不大于壁厚的5%,且不超过0.5mm。 6.8.3不超过壁厚下偏差的其他局部缺欠允许存在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进行超声检测,验收等级应 B/T5777—2019中U2.5的规定。
7.1钢管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应遵守GB/T20066的规定。化学成分分析通常遵守GB/T4336、 GB/T20123、GB/T20124或其他通用方法的规定土方机械标准规范范本,仲裁时应遵守GB/T223.5、GB/T223.12、 GB/T223.19、GB/T223.23、GB/T223.37、GB/T223.59、GB/T223.63、GB/T223.85、GB/T223.86 的规定。
7.3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条件下逐根目视检查。
表9钢管检验项目的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3.2.1钢管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 3.2.2若钢管在切成单根后不再进行热处理,则从一根管坏轧制的钢管截取的所有管段都应视为 一根。 3.2.3每批钢管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每批钢管 的数量应不超过如下规定: a)外径不大于76mm且壁厚不大于3mm:400根; b)外径大于351mm:50根; c)其他尺寸:200根。
每批钢管各项检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
信息技术标准规范范本9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2的
GB/T308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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