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5008-2017民用运输机场供油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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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H5008-2017民用运输机场供油工程设计规范

     

     

    2.1.3跑道runway

    陆地机场内供飞机起飞和着陆使用的特定长方形场地

    2.1.4滑行道taxiway

    在陆地机场设置供飞机滑行并将机场的一部分与其他部分之间连接的规定通道,主要包括: 机位滑行通道(aircrafttaxiway):机坪上仅供进出机位用的滑行通道; 2机坪滑行道(aprontaxiway):位于机坪的滑行道牛奶标准,供飞机穿越机坪使用; 3快速出口滑行道(rapidexittaxiway):以锐角与跑道连接,供着陆飞机较快脱离跑道使 用的滑行道

    2.1.5机坪apron

    机场内供飞机上下旅客、装卸货物或邮件、加油、停放或维修使用的特定场地

    2. 1. 6 道肩 shoulder

    与跑道、滑行道、机坪道面相接的经过整备作为道面与邻近土面之间过渡用的场地。

    2. 1.7 飞行区 airfield area

    供飞机起飞、着陆、滑行和停放使用的场地,包括跑道、升降带、跑道端安全区、滑行道 机坪以及机场周边对障碍物有限制要求的区域,

    2.1.8航空油料aviation oil

    2术语、符号与缩略语

    1航空燃料(aviationfuel):飞机动力用油,包括航空煤油(喷气式发动机用油,以下简 称“航煤”)和航空汽油(活塞式航空发动机用油,以下简称“航汽”)等燃料; 2航空润滑油(aviationlubricatingoil):飞机机械或仪表润滑用油; 3航空润滑脂(aviationlubricationgrease):飞机机械或仪表润滑用脂; 4特种液(hydraulicoil):飞机液压传动用油。 其中第2、3、4款统称为“航空附属油品”。

    2.1.9油库 oil depot

    为民用运输机场提供航空油料,具有航空油料接收、储存、输转、发放(装载)及航油质 量检验、计量设备检定等功能的场所,以下简称“库”,一般包括: 1储油库(storagedepot):接收和储存铁路、水路、公路、输油管道的一种或多种方式来 油,并为中转油库或机场油库输转航空油料的专用储备油库; 2中转油库(terminaldepot):接收和储存铁路、水路、公路、输油管道的一种或多种方式 来油,主要为机场油库输转航空油料的油库; 3机场油库(airportdepot):主要直接为航空加油站或机坪加油管道等输送航空油料的 油库。

    为飞机提供加油服务,具备飞机加油调度、 加油车停放及维修、航油装载等一种或多种功 能的工作场所,包括装油点、加油车停放点等,以下简称“站”。

    2.1.11汽车加油站fillingstation

    具有接收、储存和加油功能,为机动车和特种车辆提供加油、充电及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 所,一般包括: 1空侧汽车加油站(airsidefillingstation):设置在飞行区内,专为飞行区内特种车辆提供 加油或充电及其他便利性服务的专用车辆加油站,以下简称“空侧加油站”; 2陆侧汽车加油站(landsidefillingstation):设置在飞行区外,为机动车提供加油或充电及 其他便利性服务的机动车辆加油站,以下简称“陆侧加油站”。

    2.1.12装卸油站loading and unloading oil stat

    接卸和装载航空油料的专用场所,以下简称“站”,一般包括: 1铁路装卸油站(railwayloadingandunloadingoilstation):设有铁路装卸航油专用线、装卸 油栈桥、装卸臂(鹤管)、卸油泵站及其他配套设施,供铁路装卸油用的场所; 2码头装卸油站(portloadingandunloadingoilstation):在海港或内河港设有相应设施,供 油轮停靠、装卸航油用的场所

    2. 1. 13 过滤器 filtel

    抗空燃料滤除杂质、水分、排沉等功能的专用装

    1粗过滤器(strainer):具备连续滤除航空燃料中粒径大于614μm的颗粒状机械杂质功能 的装置,其孔目数不小于30目; 2预过滤器(prefilter):具备连续滤除航空燃料中粒径大于5μm的颗粒状机械杂质功能的 装置; 3过滤分离器(filterseparator):具备连续滤除航空燃料机械杂质和水分功能的装置; 4过滤监控器(filtermonitor):具备过滤分离器的全部功能,并对杂质和水份具有报警和 控制功能的装置; 5消气过滤器(aireliminatefilter):具备连续过滤航空燃料机械杂质和消除气体功能的 装置。

    对加油车关键部件(过滤分离器、压力控制阀、压力加油接头、加油胶管、联锁机构、流 量计等)进行检测、检定的综合工艺设施

    2.1.15储存油罐tank

    2.1.16质量检查桶qualityinspectionbarrels

    在对储罐或容器底部的航油进行外观检查时,用于计量所排放的航油体积和存放航油的 油容器

    2. 1.17 回收罐 recovery tank

    接收从储罐、油车油罐、过滤器及管道的高低点等一种或多种设备排放的航油,且具有排 污、质量检查和回收航油功能的容器

    2.1.18污油罐sloptank

    接收储存各环节经处理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航油的容器

    2.1.19储罐组agroupof tanks

    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的一组地上储罐

    2. 1. 20 储罐区 tank farm

    由一个或多个储罐组构成的区域

    2.1.21防火堤dike

    用于防止储罐发生泄漏时,防止航油外流和火灾蔓延的构筑物

    2.1.22隔堤dividing dike

    2术语、符号与缩略语

    用于减少防火堤内储油罐发生少量泄漏事故时的影响范围,而将一个储罐组分隔成多个分 区的构筑物。

    2.1.23工艺管道processpipeline

    敷设在库(站)围界内,输送航空油料的管近

    2. 1.24输油管道 fuel pipeline

    2.1.25机坪加油管道hydrantpipeline

    机场油库向机坪直接为加油车输送航空燃料的管道,以下简称“机坪管道”,一般包括: 1供油主管(mainfeedingline):机场油库加油泵组至机坪的供油主管道; 2加油次环管(secondaryfeedingloop):管道的两端与供油主管相接的加油管道; 3加油支管(feedingspurline):仅管道一端从供油主管或加油次环管接出,给局部区域机 坪加油栓供油的非环形管道; 4加油短管(feedingspoolpiece):管道从供油主管、加油次环管、加油支管等的一种或多 种管道接出,与加油栓、高点放气装置、低点排水装置连接的管道; 5装油支管(loadingspurline):管道从供油主管或加油次环管或加油支管接出,以及直接 从机场油库接出,满足罐式加油车装油或给综合检测装置供油的管道

    1.26机坪管道加油系统hydrantpipelinerefueli

    通过加油泵组、稳压工艺及供油控制系统,将机场油库储罐内的航空燃料经浮动出油装置 加油泵组、过滤分离器、流量计、机坪管道和管线加油车,直接给飞机加油的工艺及控制系统 认下简称“机坪管道系统”

    2.1.27管线加油车hydrantdispenser

    装有过滤分离器、压力控制装置、流量计、加油胶管及接头等部件,通过机坪管道能独立 完成为航空器加油,并具有调压、净化等功能的专用车辆,

    2.1.28罐式加油车tankrefueller

    2.1.29 多功能车 utilitv vehicle

    具备抽排机坪管道低点排水、高点放气功能,或具备抽排加油栓井、阀门井等内存油水并 有清洗、通风等功能的专用车辆,一般包括多功能油料作业车和多功能清洗车

    2.1.30油车 fuel vehicle

    加油车与运油车的统称

    2.1.31加油栓hydrantpit

    安装在加油短管末端,与管线加油车配 具有自封、关断等保护功能的接头

    2.1.32隔断阀 cut off valve

    2.1.33零泄漏zero leakag

    指阀门在试验压力持续时间内无可见泄漏量称之为零泄漏。 【条文说明】根据《工业阀门压力试验》(GB/T13927—2008)第6.3节“密封试验”中表4规 定:非金属弹性密封阀门符合A级允许泄漏率(即在试验压力持续时间内无可见泄漏),金属密 封阀门符合D级及以上允许泄漏率

    2.1.34关键阀门keyvalve

    按照阀门安装位置功能的重要性不同,在一些特殊工艺管道、输油管道、机坪管道等的一 种或多种管道位置设置的重要阀门称之为关键阀门,关键阀门应具备零泄漏功能。

    2.1.35隔油池 oil separator

    储存含油污水的专用设施

    储存含油污水的专用设施,

    2.1.36事故池accidentpool

    收集漏油及事故污水的专用设施!

    2.1.37明火地点openflamesite

    2.1.37明火地点openflamesite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2.1.38散发火花地点sparkingsite

    有飞火的烟图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2.3.12ISM Industrial Scientific Medical Band 工业科学医疗频段

    3.0.1供油工程按功能划分一般包括: 1储油库、中转油库、机场油库、装卸油站及航空加油站; 2库(站)外敷设的输油管道(含首末站、中间站)及机坪管道; 3质量检验及计量设备检定的实验室; 4汽车加油站。 (条文说明】本条以实现机场独立供油的基本功能为原则,从保障供油功能角度,明确了保证运 输机场供油的基本单元。可根据供油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具体的设计建设。 3.0.2运输机场供油品种主要包括航空燃料、航空附属油品及机动车(含特种车辆)用油。 3.0.3运输机场可按铁路、公路、水路、管道等的一种或多种运输航油方式设计供油设施。向 库(站)输送航煤宜采用管道输送方式。 【条文说明】运输机场供油工程应根据机场周边航油资源的情况,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科学 合理设计供油方案,确定供油方式。由于大中型运输机场航煤的需求量较大,地面运输有其局 限性,故推荐采取管道输送的方式。 3.0.4运输机场应按接收、储存、输转、发放(装载)、加注航油的需要,依据《民用航空燃 料质量控制和操作程序》(MH/T6020)及《民用航空油料计量管理》(MH/T6004)的规定, 设置相应质量检验或计量设备检定的实验室,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仪器。 3.0.5运输机场可采用罐式加油车和管线加油车给飞机加油的作业模式。 3.0.6装卸油站可与储油库、中转油库合并设置,当装卸油站距机场油库较近时,中转油库宜 与机场油库合并建设。 【条文说明】装卸油站一般靠近机场,并位于铁路或水运较方便的地方,可以充分利用其地形地 貌,可与储油库、中转油库进行合并设置,以方便其运行管理。装卸油站距机场油库较近时, 采用直卸直输的方式,对工程建设、投资、运行较为有利,故本条推荐中转油库与机场油库合 并建设。 3.0.7油库的等级划分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 【条文说明】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一2014)的规定,油库划分为六个等级,如表

    3.0.7油库的等级划分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 【条文说明】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一2014)的规定,油库划分为六个等级 3.0.7所示,

    表3.0.7油库等级划分(m)

    注:表中TV不包括回收罐、污油罐的容量

    3.0.8码头装卸油站的等级应按设计船型的载重吨位分级,并应符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 规范》(JTJ237)的规定。 【条文说明】根据《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一99)的规定,码头装卸油站划分为 三个等级,如表3.0.8所示

    表3.0.8码头装卸油站分级

    3.0.9航油火灾危险性分类和油库内生产性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 范》(GB50074)的规定,其他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规定。 3.0.10库(站)的设施设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及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 3.0.11机场油库至航空加油站的输油管道、机坪管道,以及输油管道进人机场后的管道安全 间距需满足下列要求: 1输油管道与市政管道(包括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热力管、煤气管、电力电缆、弱 电电缆等)、沟(渠)交叉时的垂直净距应不小于0.5m。

    亢油管道与其他地下管道及与建(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

    2管道间净距均以管道外壁起计;输油管道与电缆交叉时,在采取措施后间隔土层厚度可小于0.5m

    【条文说明】本条是参考《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制定的。

    制定的。 3.0.12汽车加油站的设计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电动汽车 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的规定,与机场航站楼、航管楼、塔台、机库等的安全距离应按 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要求确定。 【条文说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中未提及机场航站楼、航管楼、塔 台、机库等属于民用机场的专用设施,故本条将以上建筑物明确为重要公共建筑物。 3.0.13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应考虑施工安全操作 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加以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 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 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0.14除本规范条文中另有规定外,本规范中的设施设备及建(构)筑物间距起点的计算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1.1供油工程的选址应与机场建设项目选址同步实施。选址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3)和城乡、机场近远期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地貌、地质条件; 2具有良好的排水、抗洪、抗震条件; 3交通、通信便利; 4具备满足生产、消防、生活所需的水源和电源条件,还应具备污水排放的条件; 5满足环境保护、防火安全和职业健康的要求。 【条文说明】本条款原则性规定了供油工程选址要求。由于供油工程是机场建设项目的配套工 程,不仅要满足城乡规划的要求,还需满足机场近远期发展规划的要求。 4.1.2中转油库、装卸油站宜布置在机场附近有铁路专用线接轨或码头建造条件的地方,或输 油管道接口处。并具有输油管道直达机场油库的路由或公路运输的线路。 【条文说明】在机场附近建设铁路或码头装卸油站、中转油库不仅对机场的供油有保障,同时距 离机场近,投资省,节省能源消耗。各供油工程子项目是相互衔接的系统工程,在选择装卸油 站和中转油库的同时,需规划好直达机场油库的输油管道路由或运输道路。 4.1.3机场油库选址应符合机场近期、远期的总体规划,并满足下列要求: 1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 2应尽可能靠近机坪; 3应满足《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对障碍物限制面的要求; 4与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的距离,应符合《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GB6364)及《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MH4003)的要求,并应满 足塔台的视线通视要求; 5与机场航站楼、塔台、航管楼、机库等的安全距离应按《石油库设计规范》

    1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 2应尽可能靠近机坪; 3应满足《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对障碍物限制面的要求: 4与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的距离,应符合《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GB6364)及《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设置场地规范》(MH4003)的要求,并应满 足塔台的视线通视要求; 5与机场航站楼、塔台、航管楼、机库等的安全距离应按《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表4.0.10规定的公共建筑物的要求确定

    【条文说明】本条款规定了机场油库选址的具体参数要求。主要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一2014)、《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一2013),并参照国内外大中型机场 布局以及《航空油料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测试》(EI1540第五版),遵循既方便供 油保障,又有利各方安全的原则。《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一2014)对油库选址及平面布 置要求见附录B,《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一2012)的选址要求(汽油、 柴油摘录)见附录C,《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一2013)规定的跑道和滑行道两 侧地面水平高度的限制要求见附录D,《航空油料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测试》 (EI1540第五版)对油库选址要求见附录F

    布局以及《航空油料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测试》(EI1540第五版),遵循既方便供 由保障,又有利各方安全的原则。《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一2014)对油库选址及平面布 置要求见附录B,《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一2012)的选址要求(汽油、 柴油摘录)见附录C,《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一2013)规定的跑道和滑行道两 侧地面水平高度的限制要求见附录D,《航空油料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测试》 (EI1540第五版)对油库选址要求见附录F。 4.1.4航空加油站的选址应符合机场总体规划,并满足下列要求: 1宜设置在飞行区内,并靠近机坪布置。 2具备条件时,可跨飞行区围界布置,日常办公、维修等功能布置在飞行区外,其他功能 布置在飞行区内。航空加油站的倒班宿舍也可布置在机场油库或其他远离噪音的区域。 3应设有满足飞机加油车直达机坪要求的道路。 4设有地上固定油罐的航空加油站选址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 5未设置地上固定油罐的航空加油站选址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规定, 【条文说明】本条第1、4、5款说明如下: 第1款:是为了减少飞机加油车行驶距离和频繁出入机场安全检查口的次数,将航空加油 站布置在飞行区内,并靠近机坪,设计符合罐式加油车和管线加油车及时、顺利到达机坪的车 行道路,以确保飞机加油服务工作的按时完成。 第4款:由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中没有地上固定油罐的相关 条文要求,故对于设有地上固定油罐的航空加油站的选址按《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 规定及本节第4.1.3条的要求设计。 第5款:未设置地上固定油罐的航空加油站的设计内容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范》(GB5015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基本一致。 4.1.5汽车加油站的选址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电动汽车 中站证出超场宝动

    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 根据运输机场的建设规模,空侧加油站可设置在小轮车集中的区域; 2陆侧加油站宜布置在运输机场主要进出场公路旁或办公区的适当位置; 3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跨飞行区围界的“一站双岛”模式合并建设空侧加油站和

    【条文说明】空侧加油站主要为机场飞行区内特种车辆提供加油、充电服务,为便于小 油、充电,宜考虑在小轮车集中活动区域设置。“一站双岛”是指空侧与陆侧加油站合

    下,分别在飞行区内外设置加油岛,将储油设施布置在飞行区外,以方便运油车辆进出。 4.1.6机场油库、航空加油站、汽车加油站围墙与滑行道、机位滑行通道、停机位的安全距离 应不小于《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规定的有关滑行道、机位滑行通道与固定物 体的距离。对于机场油库,上述距离起点为机场油库围墙、滑行道道肩。 【条文说明】滑行道、机位滑行通道、停机位处于开散空间,危险性较小。同时航空加油站、汽 车加油站内无地上较大的储罐,仅有一些埋地油罐及地上综合检测卧式油罐,危险性较低。为 了更便捷地保障飞机、地面设备加油,需尽量靠近机坪,因此本规范规定航空加油站、汽车加 油站距离滑行道、机位滑行通道、机位的间距满足《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中 关于滑行道、机位滑行通道中线与固定物体距离的要求。航空加油站、汽车加油站、机场油库 的围墙至停机位中心线的距离按照机位滑行通道的距离要求执行。运输机场油库储罐较多,适 当提高要求,从滑行道道肩边缘算起,但间距仍执行《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 中关于滑行道、机位滑行通道中线与固定物体距离的要求,详见附录D。 4.1.7质量检验、计量设备检定的相关设施设备宜设在油库内。 【条文说明】为满足质量检验和计量设备检定的需要,根据检验和检定的项目可分别在储油库 中转油库(装卸油站)、机场油库内设置相应的实验室及配备相关的仪器、设备等。 4.1.8设置机坪管道的供油工程宜设置综合检测装置,其相关的设施设备可设在机场油库或航 空加油站内。 【条文说明】设置综合检测装置主要考虑到以下几点: (1)《民用航空器加油规范》(MH/T6005一2009)规定每月对飞机加油车压力控制系统和 呆德曼控制系统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测试验,单台车一次综合检测试验时间约60min;《液体容积 式流量计检定规程》(JJG667一2010)规定每6个月对流量计进行一次检定,每台流量计需要检 定最低、中间和最高三个流速点,一台流量计检定需要时间约120min。压力控制系统和呆德曼 控制系统检测试验不需要专门的储油容器,流量计的检定需20m~30m储油容器,检定周期 较长。 (2)综合检测装置如设置地上固定油罐,需按《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进 行布设,占地面积大,如设置在航空加油站,则会影响加油站的整体布局,并且会对以后的运 行管理在安全方面带来影响。如设置在机场油库,综合检测装置所需的固定油罐可与油库的回 收罐等合用,对周边安全距离影响不大。 (3)配置地上固定油罐的综合检测装置设置在航空加油站,不利于航油质量的控制。地上 固定罐内航油的电导率指标会因在综合检测装置中循环使用而降低,还会随着储存时间增长而 衰减,从而降低航油的输送加注安全性能,同时,水分和杂质也会进入油罐内,从而影响航油 质量,为防止不合格航油加入到飞机,每次检测结束后,罐内航油需要进行检验,质量合格方 可倒入罐式加油车加入飞机,若不合格,则作降质处理。如综合检测装置设置在机场油库,当

    发现航油电导率衰减降低时,可随时通过更换或者补充罐内航油提高电导率指标 (4)综合检测装置如设置在航空加油站,可方便加油车的检测,避免车辆频繁进出隔离区。 本条未作强制要求,具体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4.2.1供油工程规划应与机场总体规划同步进行,机场区域以外的供油工程规划应纳人机场总 体规划。 【条文说明】供油工程是机场建设项目的一部分,其规划应与机场总体规划同步进行,便于统一 考虑、协同发展。机场区域以外的供油工程如铁路卸油站、输油管道等纳入机场总体规划和城 乡建设规划,便于当地政府日常监管和协同发展。 4.2.2供油工程建设应遵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满足近、远期机场建 设目标年航空业务量发展的需要。近期与远期供油工程应合理衔接。 【条文说明】供油工程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特殊的建 设程序,考虑到分期建设的施工难度,本规范特提出了适度超前的要求。 4.2.3供油工程应按远期规划预留发展用地,并按远期规模对周边用地规划进行控制。 4.2.4供油工程建设规模宜按远期目标年预测的机场发展规模、机型组合及所需航油品种、用 油量、油源、运输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供油工程的总库容宜按远期目标年不少于20d供油量 进行规划,可分期建设。机场油库的库容应满足近期目标年不少于15d的航油供油量需求。 【条文说明】供油工程的总库容量是指为本机场服务的各油库库容量的总和,各油库库容量要按 储罐使用的有效容积计算,不含储罐底油、管道存油及回收罐、污油罐的容量。根据我国资源、 运输等实际情况,结合多年航油供应保障经验,考虑航油沉降、质量检验及设备检查维修等因 素,机场油库库容量近期目标年的最低储油量至少满足15d的供油量较为合理,避免大拆大建, 减少原材料、土地、水资源的浪费,降低环境污染,从本质上实现绿色工程的目标要求。

    4.2.5已运行机场油库的库容量宜满足运行期间前半年平均日加油量不少于7d的航油供油量

    【条文说明】对于已运行的机场,当供油工程不能与机场同步扩建时,为避免库容量紧张 了7d的最少保障天数,以确保安全供油

    4.2.6机场油库的储罐设置应符合航空燃料接收、沉降、发出三个作业环节的要求,并满足运 行中供油的需求,储罐数量宜不少于3座,其中单罐容积宜满足表4.2.6 的要求。

    表4.2.6单罐容积选择

    4.2.7储油库、中转油库的罐容量宜结合运输方式、输转能力进行设计,储存每一品种的储罐 总容量应不小于该航油铁路油槽车设计车位的总载油量,或接卸最大油轮的载油量,或输油管 道输送一个批次的输油量。 4.2.8铁路装卸油站专用线的车位数应按远期规划目标年航油供油量和运输条件进行规划,可 按近期目标年的车位数设计建设。码头装卸油站的吨位应按水域条件、停靠油轮船型以及近 远期规划目标年的吞吐量确定。 【条文说明】由于供油工程近期、远期目标年航油供应量差异较大,铁路的车位数按远期规划并 预留好发展空间,可按近期设计建设。码头装卸油站由于受水域条件的限制,可按近远期综合 考虑,并做好预留发展。 4.2.9在选择管线车加油、罐式加油车加油作业保障模式时,应根据运输机场的定位及建设目 标年预测的高峰小时加油量、加油架次等因素,对两种或组合加油作业保障模式进行经济和技 术评估比较后确定。 对于航油业务量相对较小的新建机场,应通过投资占用成本、拆除恢复成本、运行成本等 财务评价的方式确定本期的加油作业保障模式。 【条文说明】对新建的业务量较小的机场,可研报告一般提出近、远期飞机加油的模式为罐式车 加油或管线车加油。此阶段可以通过一次建设机坪管道后的资金占用成本和运行成本与远期建 设机坪管道的拆除、恢复成本和运行成本的比较结果,分析确定其模式。 4.2.10进出库(站)的道路应与机场内道路、城乡规划相协调。 【条文说明】各单体供油工程项目路网要与所在区域道路做好规划和衔接,以满足近远期发展 需求。 4.2.11机坪管道的路由规划应纳人机场总体规划,由机场统一对路由位置进行控制预留,并 具备与机场发展衔接的功能。 【条文说明】机坪管道与机场的总体规划密切相关,需同步规划并纳入机场管道综合规划,可减 少带油施工、迁改,降低改扩建施工难度。

    4.2.7储油库、中转油库的罐容量宜结合运输方式、输转能力进行设计,储存每一品种的储罐 总容量应不小于该航油铁路油槽车设计车位的总载油量,或接卸最大油轮的载油量,或输油管 道输送一个批次的输油量。 4.2.8铁路装卸油站专用线的车位数应按远期规划目标年航油供油量和运输条件进行规划,可 按近期目标年的车位数设计建设。码头装卸油站的吨位应按水域条件、停靠油轮船型以及近、 远期规划目标年的吞吐量确定。 【条文说明】由于供油工程近期、远期目标年航油供应量差异较大,铁路的车位数按远期规划并 预留好发展空间,可按近期设计建设。码头装卸油站由于受水域条件的限制,可按近远期综合 考虑、并做好预留发展

    4.2.11机坪管道的路由规划应纳人机场总体规划,由机场统一对路由位置进行控制预 具备与机场发展衔接的功能。 【条文说明】机坪管道与机场的总体规划密切相关,需同步规划并纳入机场管道综合规划 少带油施工、迁改,降低改扩建施工难度。

    (GB5015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的规定。 条文说明】本条是为满足运输机场内机动车的加油、充电需求而制定的。 1.2.13供油工程的用地面积应按其远期规划和《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的规定进行规划。其中,航空加油站用地宜满足远期目标年生产运行的需求,机场油库用地面 积可满足远期目标年生产运行的需求,但不应超过表4.2.13的要求

    表4.2.13油库及航空加油站建设用地指标

    注:不同规模项目可采用内插人法进行计算

    【条文说明】依据《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57号)第六章 内容,结合机场供油设施实际情况,给出表4.2.13用地指标。考虑到航空加油站的功能及使用 便利,可根据其用地指标,结合所服务的机位布置情况,适当考虑综合性航空加油站与加油车 停放点的分开布置。航空加油站的主要功能是满足罐式加油车、管线加油车的停放,油车的转 弯率径及行驶路线是用地的主要考虑因素。在满足其功能的前提下,单座航空加油站的用地面 积建议不要过大,可依据服务机位情况,多点布置,采用“一综合、多停车点”的布局形式。 4.2.14供油工程的规划中应明确接收、储存、输转、发放(装载)、加注航油及含油污水处 理、事故池等重要设施的具体位置,并标明其对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要求。 条文说明)在供油工程规划图中,对接收、储存、输转、发放(装载)、加注航油及含油污水 处理等重要设施的具体位置进行标注,标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可以更好地控制周 边建(构)筑物对供油设施的安全威胁

    5.1.1库(站)总平面布置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 施工规范》(GB50156)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规定。 5.1.2油库、装卸油站的总平面布置宜按油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区、辅助作业区和行政 管理区进行分区布置。行政管理区和辅助作业区内,使用性质相近的建(构)筑物,在符合生 产使用和安全防火要求的前提下,宜合并建设。各区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宜按表5.1.2 的要求布置,

    5.1.2油库、装卸油站各区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

    2行政管理区宜与其他各区分开布置,并与储罐区、装卸区设置有效防护隔离; 3办公用房、中心控制室、消防泵站、消防车库等场所,宜布置在油罐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

    5.1.3航空加油站宜按综合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和行政管理区进行分区布置,主要建(构)筑 物或设施宜按表5.1.3的要求布置

    表5.1.3航空加油站各区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

    综合作业区与辅助作业区可

    5车辆停放场地、装卸油作业区道路纵向坡度宜为0.2%~0.5%; 6进出库(站)道路及航空加油站直达机坪的道路的纵向坡度宜不大于4%,其他道路纵 坡宜不大于6%。多雪严寒地区其他道路最大纵坡应不大于5%,山区极限情况下应不大于8%, 纵坡连续大于等于5%、坡长超过80m时,或者有弯道时,应设置缓和坡段,缓和坡段的纵坡 坡度应不大于3%。 【条文说明】本条款是按《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作出的相应规定,针对消防车道、管 线加油车道、罐式加油车道的转弯半径作出了最低要求,可根据行驶的各类车型的实际情况, 增加相应的转弯半径。针对航空加油站管线加油车底盘较低的特点,适当减少进出库(站)及 直达机坪道路的纵向坡度,以明确各类车型行驶道路的纵向坡度,系统考虑库(站)部分地势 高差较大因素,以减少工程施工土石方量。 《汽车最小转弯直径、最小转弯通道圆直径和外摆值测量方法》(GB/T12540)规定了车辆 转弯行驶时,由车辆转弯通道圆外圆和转弯通道圆内圆组成的圆形区域。下述两圆为车辆转弯 通道圆,如图5.2.2所示: 1转弯通道圆外圆(直径D,):车辆所有点(后视镜、下视镜和天线除外,下同)在平整 地面上的投影均位于圆内的最小外圆; 2转弯通道圆内圆(直径D,):车辆所有点在平整地面上的投影均位于圆外的最大内圆,

    图5.2.2车辆转弯通道圆

    安全规程》(GB4387)等规范对厂区道路纵坡的要求,并结合供油工程的实际,确定了道路纵 坡的要求。 5.2.3库(站)的收发油场地应采用混凝土道面或抗腐蚀、耐高温的材料铺筑。 (条文说明)本条仅对库(站)收发场地路面的材质进行明确,油库其他道路的路面可以为混凝 土、沥青、砂石(仅用于消防道路)等,如图5.2.3所示。如对于利用率极低的专用消防道路, 做筒易路面即可。

    图5.2.3混凝土、沥青道面示例

    5.3.1库(站)的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布置图同时进行,并应与库(站)外现有规划的运输线 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等相协调。竖向设计方案应根据生产、运输、防洪、排水、管道 敷设及土(石)方工程等要求,结合地形和地质条件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 5.3.2库(站)的竖向设计需满足下列具体要求: 1满足生产和运输要求。 2有利于节约用地。 3使本区不被洪水、潮水及内涝水威胁。 4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减少土(石)方、建(构)筑物基础、护坡和挡土墙等工程量。 5填、挖方工程应防止产生滑坡、塌方。山区建设时,尚应注意保护山坡植被,应避免水 土流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6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当必须改变排水系统时,应保证新的排水系统水流 顺畅。 7分期建设的工程,在场地标高、道路坡度、排水系统等方面,应使本期与远期工程相 协调。 8改建、扩建工程应与现有场地竖向相协调。 9行政管理区、消防泵房、变配电室、中心控制室等宜位于地势较高的场地处,或有防止 事故情况下流散火流向该场地的措施。 10当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且技术合理时,库(站)区场地也可低于设计频率计算 水位。 【条文说明】本条第10款说明: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引入其内容,以 便适应沿海地区库(站)的设计。 5.3.3竖向设计形式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和地质条件、面积、建筑物大小、供油工艺、运输方 式、管道敷设、施工方法等因素合理确定,可采用平坡式或阶梯式。 5.3.4防火堤外的消防道路宜高于储罐区内地面,并宜高于防火堤外侧地面设计标高0.5m及 以上。防火堤内地面应坡向排水沟和排水出口,坡度宜为0.5%。 【条文说明】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一2014)第3.2.8、3.2.10条的规定及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一2014)第5.2.6条的规定进行设置。 5.3.5含油污水、雨水等排水沟坡向宜与库(站)场地坡向一致。 5.3.6库(站)内外铁路、码头、道路、排水设施等连接点标高的确定,应统筹兼顾运输线路

    6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当必须改变排水系统时,应保证新的排水系统水流 顺畅。 7分期建设的工程,在场地标高、道路坡度、排水系统等方面,应使本期与远期工程相 协调。 8改建、扩建工程应与现有场地竖向相协调。 9行政管理区、消防泵房、变配电室、中心控制室等宜位于地势较高的场地处,或有防止 事故情况下流散火流向该场地的措施。 10当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外墙外保温标准规范范本,且技术合理时,库(站)区场地也可低于设计频率计算 水位。 【条文说明】本条第10款说明: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引入其内容,以 便适应沿海地区库(站)的设计。 5.3.3竖向设计形式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和地质条件、面积、建筑物大小、供油工艺、运输方 式、管道敷设、施工方法等因素合理确定,可采用平坡式或阶梯式。 5.3.4防火堤外的消防道路宜高于储罐区内地面,并宜高于防火堤外侧地面设计标高0.5m及 以上。防火堤内地面应坡向排水沟和排水出口,坡度宜为0.5%。 【条文说明】根据《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一2014)第3.2.8、3.2.10条的规定及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一2014)第5.2.6条的规定进行设置。 5.3.5含油污水、雨水等排水沟坡向宜与库(站)场地坡向一致。 5.3.6库(站)内外铁路、码头、道路、排水设施等连接点标高的确定,应统筹兼顾运输线路 平面、纵断面的合理性,其出入口的路面标高宜高出外界路面标高。

    5.4.1库(站)内工艺管道综合布置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及《工业企业总 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5.4.2库(站)内的工艺管道宜地上敷设,其设计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 规定。 5.4.3工艺管道敷设与铁路交叉设置时应符合《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及《工 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的规定。 【条文说明】因库(站)内工艺管道与铁路设置交集较多,故专项列出其要求

    5.5.1油库、装卸油站的四周应进行封闭设置,并满足下列要求: 1油库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 2油库行政管理区与储罐区、装卸区之间宜设置高度不高于1.5m的隔墙。当采用非实体 隔墙时,隔墙下部0.5m高度以下部分应为实体墙。 3临海、邻水侧的围墙1m高度以上可为铁栅栏。 4油库围墙不应采用燃烧材料建造。围墙的实体部分的下部不应留有孔洞(集中排水口除 外)。 【条文说明】本条款是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并结合《民用航空运输机 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的具体要求,加以明确。本规范中所列的围墙是指库(站)与 外界之间的固护物体,隔墙是指库(站)内部各区之间的隔离物体。 5.5.2设置在飞行区内的航空加油站、空侧加油站可设置高度为0.8m~1.2m的不燃烧材料建 造的防护围界。 5.5.3油库对外围墙大门的高度不应低于1.8m,下框距地高度应不大于100mm,门和门垛应 坚固。 【条文说明】本条根据《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的规定,增加对围墙 大门的具体要求

    5.5.1油库、装卸油站的四周应进行封闭设置,并满足下列要求: 1油库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 2油库行政管理区与储罐区、装卸区之间宜设置高度不高于1.5m的隔墙。当采用非实体 隔墙时,隔墙下部0.5m高度以下部分应为实体墙。 3临海、邻水侧的围墙1m高度以上可为铁栅栏。 4油库围墙不应采用燃烧材料建造。围墙的实体部分的下部不应留有孔洞(集中排水口除 外。 【条文说明】本条款是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并结合《民用航空运输机 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的具体要求,加以明确。本规范中所列的围墙是指库(站)与 外界之间的固护物体,隔墙是指库(站)内部各区之间的隔离物体。 5.5.2设置在飞行区内的航空加油站、空侧加油站可设置高度为0.8m~1.2m的不燃烧材料建 造的防护围界。 5.5.3油库对外围墙大门的高度不应低于1.8m,下框距地高度应不大于100mm,门和门垛应 坚固。 【条文说明】本条根据《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的规定,增加对围墙 大门的具体要求,

    5.6.1库(站)的绿化宜分区设置施工安全资料,并满足下列要求: 1防火堤内不应植树; 2消防车道与防火堤、工艺设施之间不宜种植绿篱或茂密灌木丛 5.6.2绿化不应妨碍消防操作或应急处置

    6供油工艺及设施设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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