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稿)《工业企业全过程环境管理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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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法规识别、制度规程建设与评估修证

    建立法律法规识别和管理制度,形成法规清单库,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确定识别和获取的渠 道、方式与频次,保证识别全面性。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管道标准规范范本,并确保相关人员及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一环境保护目标管理; 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 一法律法规识别和管理; 一环境保护投入管理; 档案与台账管理; 环境因素识别与污染物收集控制管理; 一环境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环境教育培训管理; 变更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一排污许可证申报与执行管理: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环境保护设施检修、维护、保养、变更及报废; 污染防治管理:

    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信息报告管理; 环境信息公开管理; 环境管理绩效评定

    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信息报告管理; 环境信息公开管理; 环境管理绩效评定

    企业宜结合生产工艺、污染物种类与防治要求,将污染减排及岗位环境管理操作纳入工艺操作规 程,运用可视化的方法予以悬挂和目视管理。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操作、维修规程; 设备环保排放控制指标; 化验岗位操作规程; 一现场应急处置卡; 固废收集、贮存、转运、处理、处置操作规程; 辐射(源)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定期对企业法规清单库、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 衣据结果及时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宜在以下条件下开展评估与修订: 一企业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更或部门环境管理职能发生重大调整;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布或修订;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后; 生产工艺改变或环境保护设施工艺发生变化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后;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 其他变动情景

    建立环保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2.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实际经营管理负责人等宜持续接受环保培训,且每年不少于8 学时,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环境管理主体责任的法律法规; 一管理岗位法律法规职责; 行业最新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

    一企业环境风险防范; 一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及环境违法案件解析等。 7.2.2企业各部门管理人员及生产部门班组长,宜接受基础环保培训,且每年不少于16学时,培训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岗位法律法规职责; 一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 一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对策; 一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及环境违法案件解析等。 7.2.3企业生产操作岗位人员宜接受岗前环保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企业环境 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求,岗位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等。工业废水处理工、化验员等要求具 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岗位,经过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7.2.4承包方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前,企业宜对其进行环保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企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要 求,施工过程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护技术等。 7.2.5重点排污单位及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宜对从业人员强化环保培训,在培训的内容、频 次、考核等方面严于上述要求。 7.2.6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台账

    8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管理

    8.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3.1.1建设项目在选址、设计、立项阶段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的相关管控要求。

    8.2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

    8.3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执行

    8.3.1排污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前, 按HJ942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8.3.2按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遵守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 可管理衔接。 8.3.3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定期填报并提交执行报告

    具备条件后及时完成建设项目自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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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

    .1.1建立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管理制度,针对企业生产活动、服务、产品等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因素识 别与评价工作,形成分级别环境因素清单,并实施相应管控。 1.2当发生以下情况,及时组织重新开展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 一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布或修订;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后; 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建立废水管理制度,明确废水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根据排污许可证许可及实际生产经营情 定废水排放的目标指标。做好各类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及应急处置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确保 流、规范收集、达标排放,定期监测废水中主要染物排放情况

    建立废气管理制度,明确废气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根据排污许可证许可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设定废气排放的目标指标。做好各类废气排放源废气处理设施及应急处置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实 现达标排放。

    建立噪声管理制度,明确噪声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 影响。定期监测噪声排放情况,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9.5.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设定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目标指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应符合GB18599的规定,做到分类收 集,分开贮存。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档案,按年 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管理的部门与责任人。建立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形态、 危险特性等有关资料档案,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按照减量化和危害降低的原则开展管理,规范危 验废物的储存、利用、管理、处置和变更,申报登记事项发生种类、数量等改变超过20%,在发生改 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报,并在政府管理系统中开展申报、备案、变更等管理。 制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现场防渗、防泄漏、防挥发、防腐蚀等措施并规范实施,危险废物贮存

    场所应符合GB18597、HJ2025等有关标准,危险废物应按规定期限转移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填写“危 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存档。超期存放应履行相关手续,

    建立辐射管理制度,明确辐射管理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严格辐射源及放射性废物管理,规范从 购置到报废处置各环节的管理流程。辐射设备的防护隔离设施完好有效,取得相应许可证,使用辐射 源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定期监测辐射排放情况,对照国家标准做合规性评价,编制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要求、污染物排查工作报告等,全面梳理污染物种类,针对其 (热污染、光污染等)污染物提出包括源头预防、工艺改进、管理提升、末端治理等排放控制措

    10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管理

    明确相关职责,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可研、设计、建设、验收各环节得到有效管理,符合环境景 价文件和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10.2.1建立环境保护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变更及报废管理制度,制定检(维)修计划并落实。 10.2.2暂停运转、闲置或者拆除、改造、更新治理设施,应在工程实施前以文件形式上报生态环境行 攻主管部门,并根据当地管理要求在相关部门备案或得到许可。 10.2.3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0.2.4企业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运行操作人员和监测设备或委托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第 三方,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专业化运营

    0.3.1排污口环保标志明显、设置合理,污染物排放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 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10.3.2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水务或者流 或主管部门的规定。 10.3.3各类排放口规范设置图形标志牌或监控设备,标志牌的设置参照GB15562.1~2执行

    10.4在线监控设备管理

    .4.1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宜建立设备基础信息档案,做好维护,保证设备稳定运行、 数据有效传输 .4.2规范建设在线监测站房,确保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建立和完善监控

    作、使用和维护规章;对第三方运营单位日常运维情况进行监督;对监控数据传输情况进行跟路 ,发现异常数据及时报告、查找原因、纠正异常:建立在线设备故障时手工监测数据上报的管理

    实行许可证重点和简化管理的工业企业制定自行监测计划,按照HJ819及相关行业自行监测技术 现范开展自行监测,按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证中的内容和频次要求开展监测。 被认定为大气环境、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应按要求设置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 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被认定为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对土壤和地下水开 展定期监测。监测数据和结果按要求上传数据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或备案。

    10.6终止或搬迁管理

    企业项目终正或者搬迁的,宜事先对原址士 和地下水受渠的程度进行监测和评佰,骊制环境 风险评估报告,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 造成污染的,应当进行环境修复。 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建(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宜先识别环境风险点,制定拆除活动污 染防治方案,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拆除活动结束及时清理拆 余现场,并对土壤污染及似土壤污染所在区域采取一定防雨水淋溶、侵蚀等措施,避免污染物进 步扩散。

    10.7.1管理和维护生产设备设施,无跑冒滴漏。 10.7.2生产及环保设施处于异常(如检修、开停车、事故状态下)情况时污染物应得到有效收集和处 置。 10.7.3宜在储罐区、生产装置区设置围堰、探测系统、隔离系统等环境应急设施,并实施有效运行管 理。

    11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

    .1.1需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按法规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未纳入强 生产范畴的企业,可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1.2企业宜开展污染治理装备和技术自主创新,优先采用先进智能装备和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

    .2.1开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废水回用等工作,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宜纳入企 绩效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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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2企业宜开展能量梯级利用等工作,资源能源消耗指标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要求。

    11.3.1建立节能与减碳管理制度,明确节能与减碳管理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设定能源节约及碳排放 减排的目标指标。 11.3.2定期核算能源节约及碳排放削减的绩效统计并留档。

    11.3.1建立节能与减碳管理制度,明确节能与减碳管理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设定能源节约及碳排放 戒排的目标指标。 11.3.2定期核算能源节约及碳排放削减的绩效统计并留档。 1.3.3被纳入省碳排放重点企业名单的,准确及时开展碳报送工作并接受第三方审核

    12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

    12.1.1建立隐惠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和频次, 12.1.2定期对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等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定隐患等 级,登记建档。 2.1.3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有毒有害物质 的地下储罐、地下管线、污染治理设 等重点设施开展隐惠排查

    2.2.2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治理目标; 一完成时间和达标要求; 一治理方法和措施; 一资金和物资; 一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责任: 一治理过程中的风险防控; 一应急措施或应急预案。 2.2.3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并编制重大隐患 怡理验收报告。

    企业可采用仪器仪表等技术手段及管理方法,建立应急监测预警系统及报告机制,并与企业 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4.3.1企业可通过网站、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当地报刊、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开栏、新闻媒体等便于 公众知晓的渠道公开环境信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内企业除以上公开渠道外,还应通过环境 言息依法披露系统,及时上传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 4.3.2企业日常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宜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

    15.1.1企业开展新项目投资宜充分评估项目本身及产品对环境、生态等的影响。 5.1.2企业对现有项目或其它企业的投资行为宜事先开展环保合规、环保管理水平、环境影响等方面 的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投资决策重要参考

    15.2.1企业宜采取污染物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及污染影响范 15.2.2对于企业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敏感保护目标宜采取强化管理措方

    [5.3 公共关系处理

    15.3.1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社区、学校、医院等周边敏感目标及新闻媒体的沟通机制,如组织 执法单位、社区代表、媒体召开座谈会等。 5.3.2对于收到的环保问题投诉与建议,经核实属实的环境问题应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予以解决 企业宜保留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投诉、沟通、处理等信息与记录

    15.4生产者责任延伸

    15.5供应商、承包商审核

    15.5.1企业宜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直接供应商、承包商建立环境管理绩效审核制度,并对供应商、承 包商环境行为施加影响。审核对象宜覆盖提供本企业某类型产品和服务累计占比70%的供应商和承包 商。 15.5.2对供应商、承包商环保审核可参考本标准及相关行业要求,审核结果宜纳入公司采购决策等日 常经营管理活动

    16绩效自评与持续改进

    .1.1企业宜建立环境管理绩效评定制度,可依据本文件附录B.1表合规性评价项、附录B.2基 评价项和附录B.3鼓励类评价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本企业开展环境管理情况进行评价,每年

    进行一次自评,验证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发现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并纳入下一周期的环境管理提升计划中。 16.1.2企业主要负责人宜全面负责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向本企业所有部门和人员通报。自评结果 宜形成正式文件,并作为部门及员工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16.1.3企业宜将自评结果向企业内部各部门进行公开,并将其作为企业环境管理持续改进的依据 6.1.4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等后宜重新进行绩效评定, 16.1.5企业宜通过合适的渠道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评价结果

    16.2.1企业宜根据环境管理建设绩效评定情况,对环境管理目标与职责、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 预案等进行分析和修改完善,并提出环境管理改进措施,实施“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不断 提升环境管理绩效。 16.2.2企业宜依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求,主动采用新技术对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确保达标排放,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17环境管理档案与台账

    17.1档案与台账内容

    建立环境管理档案与台账,反映企业总体环境管理和运行情况 环境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简介、生产经营情况、主要厂址启用情况、企业环保宗旨与目标; 企业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合规文件; 一企业环保组织、职能与人员; 一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其更新记录; 一污染物收集、储存及治理设施设置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安全达标建设等报告编制、修订情况,及企业 斤接受的各类环保内外部审核报告和结论。 环境管理台账包括但不限于: 主要原辅料、助剂、中间产物、副产物及最终产品品种、数量、理化性质、风险属性、储存 及转运情况; 一污染治理设施的改造、维修及运行情况 一污染物实际排放和处置情况,包括例行监测报告、在线监测记录等; 一化工等行业企业的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检测情况;重点监管企业的土壤监测及污 染防治情况、特征污染因子识别与监测情况; 历次环保检查、整改记录。

    17.2.1环境管理档案资料保存要求宜参照HJ/T295执行。 17.2.2主要原辅料、助剂、中间产物、副产物及最终产品品种、数量、理化性质、风险属性、储存及 转运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改造、维修及运行情况、污染物实际排放和处置情况等在较长时间内具有 查考价值的环境管理台账,纸质档案原件保存期限宜不低于15年。 17.2.3化工等行业企业的LDAR检测情况、重点监管企业的土壤监测及污染防治情况、特征污染因子 识别与监测情况、历次环保检查、整改记录等其它在一定时期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环境管理台账资 料纸质原件保存期限宜不低于10年

    本附录列举了标准条款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文件名称。

    上海标准规范范本本附录列举了标准条款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文件名称

    标准条款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文件

    表A.1部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文件

    DDB32TXXXX =20xx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结合环境管理领域专家团队经验以及其他地区实践总结,将 环境管理规范化评价项目分为合规性评价项、基本规范评价项和鼓励类评价项(即表B.1、B.2、B.3)。 表B.1合规性事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表B.2基本规范事项为企业日常管理中基本的环境管理内容, 是企业日常管理的核心;表B.3鼓励类管理事项是鼓励企业开展的环境管理行为,是企业依据自身发 展需求的自我提升。 由于行业、区域的差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所在地行业类别、企业规模大小等因素制定评价标 准。

    表B.1企业环境管理合规性事项

    污水处理标准规范范本DDB32/T xXXX =20xx

    表B.3企业环境管理鼓励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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