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_T 5493-2014 电力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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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 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 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 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 方法。

    在预理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 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 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形位公差标准2.1.9桩身内力测试

    通过桩身应变、位移的测试,计算荷载作用下桩侧阻力、桩端 阻力或桩身弯矩的试验方法

    2.1.10 综合试桩

    在工程桩施工前进行的,采用多种试验、检测方法进行比对、 验证,并为设计及工程桩检测提供依据的综合性试验方法,

    2.1.11桩身加载法静载试验

    在桩身适当位置安设荷载箱,沿垂直方向加载,可同时测得荷 载箱上、下部各自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2.2. 1抗力和材料性能

    β——桩身材料质量密度; P——芯样抗压试验测得的破坏荷载。

    F一锤击力; H一一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作用于地面的水平力; Q一一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中施加的竖向荷载、桩身轴力; S 桩顶竖向沉降、桩身竖向位移: 单桩竖向抗拨静载试验中施加的上拨荷载: V 一质点运动速度; Y。一 水平力作用点的水平位移; 8 桩顶上拔量; . 钢筋应力。

    A一一桩身截面面积; B一一矩形桩的边宽; b。一一桩身计算宽度; D一桩身直径,外径; d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 I一桩身换算截面惯性矩, 每检测部面相应两声测管的外壁间净距离 :L一 测点下长: 传感器安装点至桩身缺陷的距离; 2 测点深度。

    J。 凯司法阻尼系数; 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高应变法桩身完整性系数: 样本中不同统计个数对应的系数; 桩顶水平位移系数;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折算系数。

    跟踪检测和施工后工程桩验收检测 3.1.2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进行综合试桩: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工程; 2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桩基工程; 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施工的桩基工程; 4 设计有要求的基工程, 3.1.3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 3.1.4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以及由于桩基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 坏或影响使用的后果,基检测建、构筑物重要性分级可按表 3.1.4进行。

    .1.4基桩检测建、构筑物重要性分级

    1.5 地基的复杂程度应分为下列三个等级: 1 复杂地基; 2 中等复杂地基; 3 简单地基。

    3.1.6电力工程基桩检测等级按建、构筑物重要性等级及地基复

    杂程度应分为下列三个等级: 1甲级: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工程,或为复杂地基; 2乙级:除检测等级为甲级和内级以外的检测项自: 3内级:重要性等级为三级工程,且为简单地基。 3.1.7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给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 性类别。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3.1.7的规定,并应按本标推 第4章~一第6章规定的技术内容划分

    表3.1.7桩身完整性分类表

    3.2.1基桩检测方法应符合表3.2.1的规定,根据桩基设计等 级、基桩特点、方法适应性、试桩结果合理选择,必要时可采用两种 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如果发现异常应做进一步验证。

    表3.2.1检测方法及检测且的

    3.2.2为了确定单桩承载力,应根据工程重要性、岩土工程条件、 设计要求及工程施工情况采用单桩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进行工程

    变检测对比数据的工程,可采用高应变法对工程桩单桩竖向拐 承载力进行检测。

    承载力进行检测。 3.2.4打人桩在施打过程中宜采用高应变法对基桩进行跟踪 检测。 3.2.5灌注桩施工过程中,应对成孔质量进行检测。灌注桩验收 检测应收集成孔质量检测资料。

    3.2.4打人桩在施打过程中宜采用高应变法对基桩进行跟 检测。

    3.2.5灌注桩施工过程中,应对成孔质量进行检测。灌注桩验 检测应收集成孔质量检测资料

    3.2.6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 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3 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 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5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时,宜根据前一种检测方 法的结果来确定之后检测方法的受检桩; 6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抽检宜均匀随机分布。

    3.1检测工作应主要包括接受委托、调查、资料收集、制订检测

    3.3.2调查、资料收集阶段宜包括下列内容

    1收集被检测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械基设计图纸及相 关说明、施工记录,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2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3检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3.3.3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订

    3.3.3应根据调查结果和确定的检测目的,选择检测方法,制订 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工程概况,检测目的,工程地质条件, 桩基施工概况,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方法和数量、检测依据,抽样方

    案,检测人员,检测周期,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等。3.3.4检测前应对仪器设备检查调试,检测用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周期的有效期内。3.3.5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时,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直不应小于15MPa2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应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3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3.5条第2款规定的桩身混凝土强度外,尚应符合表3.3.5的规定。表3.3.5休止时间土的类别休止间(d)土的类别休止时间(d)砂土7非饱和15黏性土粉土10饱和25注: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休止时间。3.3.6基桩施工后,宜先进行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后进行承载力检测。当基础埋深较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应在基坑并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3.3.7当现场操作环境不符合仪器设备使用要求时,应来取有效的防护措施。3.3.8当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时,应查找原因,必要时应重新检测或采用其他设备或方法予以验证。3.3.9当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应在原受检桩上进行验证检测:验证检测的抽检数量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验证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2桩身或接头存在缺陷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验证,必要时应进行静载试验,管桩也可采用孔内摄像法验证,3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Ⅲ类桩,可: 10: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适宜的方法 验证检测; 4对于声波透射法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重新组织声波透射 法检测,或在同一基桩进行钻芯法验证; 5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质量问题时,宜对钻孔进行 声波测井或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 6可采用静载试验验证高应变法单桩承载力检测结果,对于 嵌岩灌注桩,可采用钻芯法验证; 7桩身混凝土实体强度可在桩顶浅部钻取芯样验证。 3.3.10当需要进行验证或扩大检测时,应得到有关各方的确认

    3.4.1综合试桩的桩型、试桩数量应根据基方案的初步优化结 果、工程场地岩土条件分析确定。 3.4.2灌注桩施工前成孔试验均应进行成孔质量检测。 3.4.3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在相同施工工 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 3.4.4灌注桩工程桩成孔质量检测应随机、均匀分布抽检,数量 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 3.4.5打入式预制桩打桩过程跟踪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3%,且不应少于5根: 3.4.6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验收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

    3.4.6混凝士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验收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

    1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1根: 2检测等级为甲级时,低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50%,且不宜少于20根;其他检测等级的低应变法抽检数量不应 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宜少手10根; 3当选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时,抽检 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地基条件复杂时应提高抽检比例

    3.4.7混凝土灌注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应符合下 列规定: 1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 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采用高应 变法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应少于5根; 2对于大置径端承型灌注桩,因试验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 雄以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时,可结合基桩施工桩端持力 层岩性鉴定结论和基桩钻芯法检测结果核验单桩竖向抗压承 裁力

    3.4.8混凝士预制桩桩身完整性验收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

    1·每个承台抽检桩数不应少于1根; 2检测等级为甲级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耳 不宜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20%,且不宜少于10根; 3工程需要时可采用孔内摄像对空心桩桩身完整性进行 检查。

    1采用静载试验时,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 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2采用高应变法时,检测等级为甲级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 总桩数的7%,直不应少于10根;检测等级为乙级的,抽检数量不 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应少于5根;检测等级为内级的,抽检 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且不应少于3根。 3.4.10钢桩应采用高应变法或静载试验进行检测。高应变法抽 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应少于10根;静载试验抽检 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 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入验收检测的总桩数。

    人验收检测的总桩数。 3.4.12架空输电线路中一级、二级杆塔桩基工程和地质条件复 杂或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三级杆塔桩基工程,均应100%进行 桩身完整性检测,其他杆塔桩基工程可按其桩数的50%进行桩身 完整性检测;对一级杆塔和有特殊要求的杆塔桩基,应进行单桩承 载力检测,抽检数量根据本标有关规定确定或根据设计要求确 定。

    3.4.13对抗拨或水平力有设计要求的桩基工程,单桩承载力 收检测应采用单桩竖向抗拨或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检测数量不 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 应少于2根。

    3.4.14当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扩大

    险测。扩大抽检宜采用原抽检用的检测方法或推确度更高的检测 方法。

    4.1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4.1.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当理设有栅 身应力、应变、桩底反力传感器或位移杆时,可测定桩周土层的抗 压侧阻力值和桩端阻力值或桩身截面的位移量。 4.1.2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地基或桩身破坏;对 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加载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 特征值的2.0倍。

    4.1.3单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的设备及仪器安装应符合下岁

    1试验桩桩顶应保持平整。对于打入桩,如顶因锤击受 损,应按原桩身强度要求修复;对于灌注桩,桩头处理宣符合本标 推附录A的规定; 2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采用锚桩横梁反力装置 压重平台反力装置及锚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当采用锚桩作为 反力装置时,应验算锚桩抗拨力,且其应大于设计最大加载时作 用在锚桩平均上拨力的1.2倍;采用工程桩作为锚桩时,应监测 锚桩上拨量。当采用压重平台反力装置时,所加重物应均匀稳 固地放置于平台上,且应大于设计最大加载量的1.2倍,宜在检 测前一次加足,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 值的1.5倍; 3沉降观测用基准梁宜采用2根,并应具有一定的刚度,设 置于独立的基准桩上。试验期间应采取措施,避免气温、振动及其 他外界因素的影响。试、锚桩或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梁之间 的中心距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试桩、锚桩或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梁之间的中心距

    注:1D为试或锚的设计直径或边宽:

    2试桩或锚桩为扩底桩或多支盘桩时,试桩与错桩的中心距不应小于2倍扩 大端直径; 3括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多排桩基础设计桩中心距离小于4L 或压重平台法支墩下2倍~3倍宽影响范圈内的地基土已进行加固处理的 情况。 4桩顶、桩端沉降量及锚桩上拔量量测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 大量程百分表,传感器分辨率优于或等于0.01mm。项沉降量 测时应在同一水平面内两个正交直径方向上对称布置4个量测仪 表,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以下位置。桩身截面位移测量可 在桩身内埋设测管,测管中内置测杆; 5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干斤顶应平放在试桩中心: 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片顶加载时,应使用同型号和规格的于 斤顶,并联同步工作,并使千片顶的合力通过试中心。荷载测量 宜用并联于油路的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 大于1% 6当需要测试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桩身内埋设传感器应 符合本标准管63节的有关要求

    持荷载法;当工程设计有特殊要求时,也可采用多循环加、卸率

    的地区经验时,也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快速维持荷载法每级 荷载维持时间不得少于1h。 慢速维持荷载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每级加载量为预估 最大加载量的1/10~1/12,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每 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土5%, 2每级荷载施加后,应按第5min、第·15min、第30min、第 45min、第60min测读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当 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即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3沉降相对稳定标准应为:每一小时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 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的第30min开始,按 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4卸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卸载,每级卸载量取加载 时分级荷载2倍; 5每级荷载卸载后,应按第15min,第30min、第60min测读 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载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测读桩顶残余 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第15min、第30min,以后每隔 30min测读一次。 4.1.5终止试验加载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 量的5倍。当桩顶沉降量能相对稳定且总沉降量小于40mm时: 宜加载至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2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 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 3送到反力装置的最大加载量或设讨要求的最大加载量,且 沉降量已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4已达到桩身材料的极限强度或桩身已出现明显破损: 5当工程桩作为锚桩时,锚桩上拨量已达到充许值; 亚淘隆业然三 品药淘格拉

    1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 量的5倍。当桩顶沉降量能相对稳定且总沉降量小于40mm时: 宜加载至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2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 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3达到反力装置的最大加载量或设讨要求的最大加载量,且 沉降量已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4已达到桩身材料的极限强度或桩身已出现明显破损, 5 当工程桩作为锚桩时,锚桩上拨量已达到充许值; 6当荷载一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室桩顶总沉降量超

    过60mm~80mm;也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过 80mm

    4. 1. 6检测数据宜按本标准附录 B中表 B. 1 的格式记录

    4.1.7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0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 力的一半取值。

    4.2单桩竖向抗拨静载试验

    4.2.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拨承载力。当理设有 身应力、应变测试元件时,可测定桩周土层的抗拔摩阻力值,当桩 端埋设位移测量杆时,可测定桩端上拨量。 4.2.2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应加载至桩侧土破坏或桩身材 料达到设计强度;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加载量应大于或等于设计 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借;当抗拨承载力受抗裂条件控 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确定最大加载量

    4.2.3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的设备及仪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

    1试验反力装置宜采用反力桩或天然地基提供支座反力,反 力架系统应具有1.2倍的安全系数。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支 座反力时,反力桩顶面应平整并具有一定的强度。采用天然地基 提供反力时,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 1.5倍;反力梁的支点重心应与支座中心重合; 2基准梁安装要求,试验桩、支座和基推梁之间的中心距应 符合本标准第4.1.3条第3款的规定; 3顶上拨量量测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传感 器分辩率优于或等于0.01mm。上拔量测试平面宜布置在桩顶或 桩身,并应避开主筋; 4加载装置和荷载量测仪器安装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 4.1.3条第5款的规定; 5试验前后,宜采用低应变动测法对试桩的身完整性进行 检测。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灌注桩,施工时应进行成孔质量检测;对 有接头的预制桩,应进行接头抗拉强度验算。

    计有特殊要求时,也可采用多循环加、卸载法等其他方法。 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时,加、卸载和竖向上拨量观测应符合本 标准第4.1.4条的规定,并应注意观测桩身外露部分混凝土的开 裂情况。

    4.2.5终止试验加载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4.3.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桩顶自由时的单桩水平承载力,推定地

    4.3.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桩顶目由时的单桩水平承载力,推定地 基土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当埋设有桩身应变测量传感器时,可 测量相应水平荷载作用下的桩身应变,并由此计算桩身应力变化 和桩身弯矩分布。

    4.3.2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宜加载至桩顶出现较大水平位

    移或桩身结构破坏,且水平荷载作用点下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应与 工程桩基承台下的土基本一致。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可按设计要 求的水平位移充许值控制加载,且水平荷载作用点高程宜与实际 工程桩基承台底面高程一致,

    4.3.3利用试验桩做多项检测时,本方法宜在低应变法、高应变

    4.3.3利用试验桩做多项检测时,本方法宜在低应变法、高应变 法和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之后、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之前进行。利用 已完成竖向静载荷试验和高应变复打检测的桩进行水平静载荷试 验时,其间歇时间不宜少于7d。

    4.3.4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推力加载装置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在于斤顶与试桩接 触处宜安置一球形铰座,以保证千斤顶作用力能水平通过桩身轴 线。加载能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1.2倍。水平力作用线应 通过地面标高处; 2水平位移宜采用大量程位移计测量。在受检桩的水平力 作用平面对称安装两只位移计;当需要测量桩顶转角时,尚应在水 平作用平面以上50cm的受检桩两侧对称安装两只位移计; 3位移测量的基准桩应设置在位移反方向的侧面,基准桩与 试桩净距不小于2倍桩径; 4测量桩身应力或应变时,各测试断面的测量传感器应沿受 力方尚对称布置在受拉和受压主筋上;埋设传感器的纵面与受 力方向之间的夹角应小于10°。

    4.3.13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桩身不充许开裂或灌注桩的桩身配筋率小于0.65% 时,应取水平临界荷载的75%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2对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和当桩身配筋率不小寸 0.65%的灌注桩,应取设计桩顶标高处水平位移为10mm,对水平 位移敏感的建筑物,取6mm所对应荷载的75%为单桩水平承率

    力特征值: 3按设计要求的水平充许位移对应的荷载作为单桩水平承 载力特征值,但应同时满足桩身抗裂要求。 4.3.14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对应的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 例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4.3.14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对应的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 例系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yyH)号 bY。(EI) (mbo~} Q EI

    5.1.1本方法适用于判定单桩竖向尚抗压承载力和检测桩身完整 性,蓝测预制桩打桩过程。 5.1.2进行灌注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时,应具有现场实测经 验和本地区相近条件下的可靠对比验证资料。 5.1.3在没有动静对比资料或该地区工程经验时,对于大直径的 扩底桩、大直径的嵌岩桩、超长的灌注桩和Q一S曲线具有缓变型 持征的大直径灌注桩,不宜采用本方法进行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 5.1.4存在严重缺陷的桩,采用本方法进行检测时不应提供桩的 承载力。

    5.1.5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顶露出的高度应满足传感器安装和锤击装置架设的要 求,重锤及桩头的纵轴线应与桩身中轴线重合,桩顶面应平整: 2对不能承受重锤冲击的桩头,应在检测前进行加固处理。 混凝土桩的桩头处理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执行; 3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4桩头顶部应设置桩垫,桩垫宜采用10mm~30mm厚的木 板或胶合板等材质均匀的材料,垫面宜略大于桩顶面积,桩垫受冲 未摄坏、变形后及时更换。

    5.1.6参数设定和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样时间间隔宜为50μs~200us,信号采样点数不宜少于 1024点; 2传感器的设定值应按计量检定或校准结果设定; 3测点处的桩截面尺寸应按实际测量确定;

    4桩身波速可根据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实测经验等综合 设定,并应用实测桩底友射信号进行校核: 5质量密度和弹性模量应按实际情况设定: 6测点以下桩长可采用设计文件或施工记录提供的数据作 为设定值,并应用实测时间和合理波速进行校核; 7桩身材料质量密度应按表5.1.6的规定取值:

    表5.1.6桩身材料质量密度(t/m)

    8桩身材料弹性模量应按下式计算:

    c一桩身应力波传播速度(m/s); p一桩身材料质量密度(t/m)。 5.1.7现场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测前应对仪器、电源系统、传感器、连线、接地情况及设 定参数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检测时整个 测试系统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采用自由落锤为锤击设备时,应重锤低击,最大锤击落距 不宜大于2.5m; 3试验目的为确定预制桩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沉桩设备 匹配能力和选择桩长时,应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执行; 4预制桩承载力的时间效应应通过初打、复打确定。 5.1.8检测时根据采集数据的质量分析原因,进行检查、调整、改 正,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试验或停止检测: 1测试波形乱,信号异常; 2同根桩多链测试信号无规律; 3两侧力信号幅值相差超过一倍:

    5力信号未归零; 6桩身有明显缺陷不闭合或缺陷程度加剧; 7四通道数据不全。 5.1.9承载力检测前的休止时间宜满足最短休止期。 5.1.10承载力分析计算前,应结合地质条件、设计参数,对所有 实测信号进行定性检查分析,观察各实测波形特征反映出的桩的 承载性状和桩身缺陷程度和位置,连续锤击时缺陷的扩大或逐步 闭合情况,选取锤击能量较大的击次的信号进行分析计算。 5.1.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锤击信号不得作为承载力分析计 算的依据: 1传感器安装处混凝土开裂或出现严重塑性变形使力曲线 最终未归零; 2严重锤击偏心,两侧力信号幅值相差超过1倍; 3四通道测试数据不全。 5.1.12桩底反射明显时,桩身波速可根据速度波第一峰起升沿 的起点到速度反射峰起升(下降)沿的起点之间的时差与已知桩长 直确定(图5.1.12);桩底反射信号不明显时,可根据桩长、混凝土 A

    5力信号来归零; 6桩身有明显缺陷不闭合或缺陷程度加剧 7四通道数据不全。

    5.1.12桩底反射明显时,桩身波速可根据速度波第一峰起升沿 的起点到速度反射峰起升(下降)沿的起点之间的时差与已知桩长 直确定(图5.1.12);桩底反射信号不明显时,可根据桩长、混凝土 波速的合理取值范围以及邻近桩的桩身波速值综合确定。

    1.12桩身波速的衣

    5.1.13采用实测曲线拟合法判定桩承载力应符合下死

    1所采用的力学模型应明确合理,桩和土的力学模型应能分 别反映桩和土的实际力学性状,模型参数的取值范围应能限定;

    t=c? 2x 2000

    缺陷以上部位土阻力的估计值,等于缺陷反射波起始 点的力与速度乘以桩身截面力学阻抗之差值(图 5. 1. 15) ,

    水利标准规范范本表5.1.15桩身完整性判定

    图5.1.15桩身完整性系数计算

    5.1.16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桩身完整性判定宜按工程地 质条件和施工工艺,结合实测曲线拟合法或其他检测方法综合 进行: 1桩身有扩径的桩; 2桩身截面渐变或多变的混凝土灌注桩: 3力和速度曲线在峰值附近比例失调,桩身浅部有缺陷 的桩; 4锤击力波上升缓慢,力与速度曲线比例失调的桩; 5对于等截面桩且缺陷深度3以上部位的土阻力R出现卸 载回弹。

    5.1.17桩身最大锤击拉、压应力和桩锤实际传递给桩的能量应 按本标准附录D中相应公式计算

    5.2.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规则截面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定 桩身缺陷的位置及程度。 5.2.2本方法有效检测桩长范围应通过现场试验,根据桩底反射 信息确定。 5.2.3瞬态激振设备应包括能激发低频宽脉冲和高频窄脉冲的 力锤和锤垫。

    轨道交通标准规范范本5.2.4受检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身强度至少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得小于 15MPa; 2桩头的材质、强度、截面尺寸应与桩身基本等同; 3桩顶面应平整、密实,并与桩轴线基本垂直,其中灌注桩应 凿除上部蔬松的混凝士,传感器安装点和激振点应磨平成光滑平 面,并与桩轴线垂直: 4预制桩应在相邻桩打完以后进行。 5.2.5测试参数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时域信号记录的时间段长度应在2L/c时刻后延续不少 于5ms,采样时间闻隔或采样频率应根据桩长,身波速和频域分 辨率合理选择;时域信号采样点数不宜少于1024点,幅频信号分 析的频率范围上限不应小于2000Hz; 2传感器的设定值应按检定或校准结果设定: 3设定桩长应为桩顶测点至桩底的施工桩长,设定桩身截面 积应为施工截面积; 4桩身波速可根据实测经验初步设定。 5.2.6测量传感器安装和激振操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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