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面清洁机器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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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4. 1清洁覆盖率

    低于制造商声明的清洁

    产品在有隔断的场所作业时应不低于制造商声目

    排水管道标准规范范本5. 4.3最大清洁粒度

    可清除混凝土碎块、灰尘、钢钉、铁屑等物体,最大清洁粒度应不小于30mm

    5.4.4导航定位精度

    应达到以下精度要求: a)绝对轨迹精度:室内土50mm;室外土70mm; b)绝对位置精度:室内±40mm;室外土60mm; c)重复位置精度:室内土30mm:室外土50mm

    应符合制造商声明的续航能力。

    产品在非清洁作业时的额定速度应不超过制造商声明的额定速度

    5. 4. 8爬坡性能

    产品能持续爬坡的最大角度应不小于10°

    产品能越过越障物的最大高度应不小于1(

    产品能越过沟缝的最大宽度应不小于25mm。

    5.4.11障碍物检测

    T/CECS XXXX202X

    避免与作业人员或周围环境造成碰撞风险。 5.4.11.2产品接触式防护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产品四周应安装接触式防护装置,触发后应立即停止运动,并有明显区别于正常信号的声光报 警提示; b) 接触式防护装置的最大触发力不应超过22N。 5.4.11.3产品非接触式防护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能够提前感知前进方向至少200mm以外的障碍物(障碍物高度不低于200mm),有明显区别 于正常信号的声光报警提示并停止工作; 障碍物移除至少2S后,产品自动恢复工作

    正常工作状态时对外最大发射声压级应不大于8

    产品经稳定性测试,不应移动、倾翻、失控。

    5.4.14环境适应性

    经环境适应性试验后,产品应功能正常,外观无异常

    5. 4. 15随机振动

    5.4.16包装及运输振动

    经包装及运输振动试验后,产品功能应正常,无结构及零件损坏、无明显弯曲变形、紧固 异常情况。

    5. 5. 1电气要求

    5.5.1.1所有电气电控导线均应捆扎成束、布置整齐、紧固卡紧、接头牢固并有绝缘套。 5.5.1.2动力线与信号线应分开,且信号线应采用屏蔽、双绞线等抗干扰措施, 5.5.1.3产品交流动力电源电路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Q。 5.5.1.4 应能经受1min频率为50Hz基本正弦波的电压过电流保护。 5.5.1.5 当主供电回路出现过电流异常时,应马上自动断开电路,避免危险的发生。 5.5.1.6 残余电压应符合GB/T5226.1一2019中6.2.4的规定。 5.5.1.7 采用锂电池供电的产品,行走、清扫供电分离。 5.5.1.8电控箱、电机、定位导航零部件、电动推杆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4208中的IP54。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2894中的规定

    品应只在设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禁止驶离设定

    5.5.4 灰尘抑制及过滤

    5.5.4.1产品应采取措施避免吸入的扬尘过多导致内部电路元器件失效。 5.5.4.2当影响到产品性能时,应能停止产品工作并伴有报警提示。 5.5.4.3产品应对离心风机进行过载保护并能提示报警,应采取措施自动清洁滤芯。

    5. 5. 5 紧急停正

    品应设置可识别和易于接近的符合GB/T5226.1一2019中10.7的急停装置。

    T/CECSXXXX202X

    5.5.6.1产品应配备主要行驶方向上的障碍物检测装置,并满足5.4.10的要求。自动模式下产品应在 与人或障碍物接触前安全停止,且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如声、光信号等)提示。 5.5.6.2当行驶路径上的障碍物消失后,产品应自动重新开始运行。

    5.5. 7 动力电池

    5.7.1动力电池管理系统应具备充电过压控制、放电电压控制、充电电流控制、放电电流控制 温度控制等功能。 5.7.2应设置动力电池或动力电池箱的约束装置

    产品运行异常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提示并停止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 激光雷达被遮挡; b) 驱动器故障; C 电机故障; d 通信故障: e AGV定位出错。

    5.5.9.1激光雷达通信断开连接应能提示声光报警。

    除非另有要求,试验条件应符合5.1.1的规定,

    6. 3. 1清洁覆盖率

    6.3.1.1试验设备

    长度测量工具、时间记录工具。

    长度测量工具、时间记录工具。

    6. 3. 1. 2 试验条件

    试验场地的要求如下所列,见图2: a)地面应平整; 模拟清扫面积不小于60m的标准户型的场地; 模拟墙体、隔断墙体的高度不低于2m; 隔断后的区域数量不应多于4个(不含通道),单个区域最小面积不小于6m:

    f)除通道外,隔断后的各区域的最短尺寸不小于2.6m; g)均匀铺设粒度30mm及以下混凝土碎块或砂石。

    6. 3. 1. 3 试验步骤

    图2试验场地平面示意图

    试验步骤符合6.3.1.3的规定,按式(2)计算每次试验清洁效率n,最终结果取平均值。 71=S,/t;x100% (2) 式中: n一一清洁效率,单位为平方米每小时(m/h); t,一一实际清洁时间,单位为小时(h)

    试验步骤符合6.3.1.3的规定,按式(2)计算每次试验清洁效率n,最终结果取平均值。 71=S,/t;x100% 式中: 一清洁效率,单位为平方米每小时(m/h); 实际清洁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实际清洁时间,单位为小时(h)

    6.3.3最大清洁粒度

    6. 3. 3. 1试验设备

    卡尺或直尺等长度测量工具,精度不低于1mm

    6. 3. 3. 2试验步骤

    产品在自动清洁模式下,以额定速度在铺有20 g/cm的石块或混凝土碎块)的试验场地上进行作业。 测量所收集到的最大颗粒的当量直径

    6.3.4导航定位精度

    6. 3. 5. 1试验设备

    秒表计时器或产品自带的计时功能。

    6. 3. 5. 2 试验步骤

    T/CECS XXXX202X

    试验步骤如下: 试验前确保产品处于满电状态; b 启动产品,自动执行清扫工作,在空载状态下以额定速度持续运行至电池电量20%时,观察是 否有报警提示: 继续运行至电池电量5%,记录续航时间,

    6.3.6.1试验条件

    3.6.1.1如图3所示,速度测试区域长度应至少为5倍产品长度,且不少于1000mm,宽度应 品能够正常行走。测试区域各端要保留足够的空间加速和减速。 3.6.1.2应具有能及时确定产品进入和离开测试区域的装置,如: 一起始线和终止线位置布置传感器; 3D运动跟踪系统或视频录制设备

    6.3.6.1.1如图3所示,速度测试区域长度应至少为5倍产品长度,且不少于1000mm, 产品能够正常行走。测试区域各端要保留足够的空间加速和减速,

    起始线和终止线位置布置传感器; 3D运动跟踪系统或视频录制设备。

    6. 3. 6. 2 试验步骤

    6.3.6.2.1试验步骤如下:

    a)产品以空载状态放置在初始位置; b)产品从初始位置启动并加速,直线运行,在起始线之前应达到额定速度; c)产品通过速度测试区域的时间为t; d)产品通过终止线后减速至停止:

    T/CECS XXXX202X

    e)分别进行3次测试。 6.3.6.2.2额定速度按式(3)计算,取平均值 V=s/1000t .*. (3) 式中: 一一行驶速度,单位米每秒(m/s); s一一距离,单位为毫米(mm); 一一时间,单位为秒(s)。

    6. 3. 7制动距离

    6. 3. 7.1试验条件

    6.3.7.1.1试验区域长度宜足以使产品达到额定速度并且安全停止。 6.3.7.1.2试验设施应具有能及时确定产品运动的装置,用于测量产品的停止位置,精度误差为2%, 如:

    6.3.7.1.1试验区域长度宜足以使产品达到额定速度并且安全停止。

    在与产品行进方向垂直的路径旁墙体上每间隔10mm涂上窄条纹且每间隔100mm涂上宽条级 3D运动跟踪系统或视频录制设备; 卷尺等长度测量工具、秒表等时间记录工具。

    6.3.7.2试验步骤

    6.3.7.2.1试验包括相应的测试配置,每次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产品处于额定负载状态,置于初始位置,加速至额定速度; b) 可手动(如急停)也可自动(如检测到障碍)启动停止指令; c) 测量产品从停止启动到完全停止所行进的距离; d)试验中如出现产品倾倒则直接判定为试验失败。 6.3.7.2.2进行3次试验,取平均值。

    6. 3. 8爬坡性郁

    6.3.8.1试验设备

    角度为10°的斜坡,精度误差为土0.5°

    6. 3. 8. 2 试验步骤

    6.3.8.2.1测试方法如下:

    3.8.2.1测试万法如下: a 产品处于额定负载状态,放置在斜坡的初始位置; b) 产品依次按表1测试配置的路径和方向移动到目标位置; C 测试时产品应在坡面中间(L/2)停止不小于10S; 每个测试配置测试不少于3次; e) 空载和满载分别测试不少于2次。 3.8.2.2每次测试时,若产品在上坡或下坡的任一过程中出现倾倒、下滑、侧滑、颠簸、走歪以及 错等异常状况时,则认为此过程测试失败。

    T/CEGSXXXX202X

    T/CEGSXXXX202X

    T/CECSXXXX202X

    6. 3. 9越障性解

    6.3.9.1试验设备

    障碍物:高度为10mm,长1200mm,宽40mm

    障碍物:高度为10mm,长1200mm,宽40mm

    障碍物:高度为10mm,长1200mm,宽40mm

    6. 3. 9. 2 试验步骤

    5.3.9.2.1产品处于额定负载状态,到达障碍物前方并通过障碍物,前进方向需垂直于障碍物。 6.3.9.2.2观察产品通过障碍物时是否存在打滑等异常情况,越过障碍物后,观察产品是否恢复原行 驶轨迹行驶继续前行。 5.3.9.2.3分别测试障碍物在45°和135°时产品的越障姿态及方向保持能力,

    6. 3. 10越沟性能

    6.3.10.1试验设备

    越沟工装:沟宽25mm,长1200mm,深50mm。 6. 3 10 2试验步骤

    6.3.10.2.1产品分别处于空载、额定负载状态。 6.3.10.2.2启动产品并沿规划行驶线路行驶,前进方向需垂直于越沟工装。 6.3.10.2.3观察产品越沟时是否存在打滑等异常情况,越沟后观察产品是否恢复并继续保持原行驶软 迹行驶。

    6.3.11障碍物检测

    6. 3. 11. 1试验设施

    6.3.11.1.1墙壁或高400mm,直径70mm的圆柱体障碍物。 6.3.11.1.2推拉力计,最大负荷300N,分度值2N,精度土1%。

    6.3.11.1.1墙壁或高400mm,直径70mm的圆柱体障碍物。

    6. 3. 11. 2 试验步骤

    6.3.11.2.1产品接触式防护装置应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产品处于额定负载状态,以不超过额定速度运行产品,使产品触碰墙壁或障碍物,观察产品四 周的接触式防护装置是否能有效触发,触发后立即停止运行; 6) 使用推拉力计记录可触发接触式防护装置动作时的力度大小,记录产品声光报警相应状态,以 及示显装置的报警信息。 6.3.11.2.2产品非接触式防护装置应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产品处于待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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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根据预定试验场地规划出产品的行驶路线,在行驶路径的申央放置试验障碍物工装: C 启动设备,开启避障雷达、超声波等探测装置,设置产品行驶速度,开启自动运行模式: 产品行走至障碍物附近,观察产品是否会发出报警信号(声信号或者/和光信号),软件面板 是否显示报警提示(如有此功能),是否会自动刹车并停止前进,待产品停稳后,测量并记录 障碍物离产品之间的距离; e 移除障碍物,观察产品有无重新启动警告声并延时2s或2s以上启动,观察产品是否会沿计 划行驶路径行驶; 分别将障碍物移动至行驶轨迹扫描范围内的左侧和右侧,重复步骤c)~e),记录相关试验结 果和数据; g 将机器人运行方向分别设置为后退、左移、右移、左转弯、右转弯模式(分别在机器人空载和 满载情况下,行进方向前进、后退,以最小运行速度、额定运行速度和最大运行速度),在产 品行驶范围内,重复步骤b)f),记录相关数据; 试验结束后,在手动操作模式下将机器人行驶至规定停放位置后关闭机器人,并整理现场

    6. 3. 12. 1试验条件

    3.3.12.1.1测量使用的声级计(包括传声器和电缆)或其他等效的测量系统应符合GB/T3785.1申规 定的1型声级计的要求。 6.3.12.1.2起始点与终点距离不小于5倍产品长度(沿运动方向的长度)。 5.3.12.1.3测试点布置在移动路径中间,距离产品侧面1m,距离地面高度1m处,离其他反射面距 离应不小于1m

    6. 3. 12. 2 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如下: a 按照图4测试点及相关要求布置好测试传送器或声级计; 测试开始前,采集测试点A、B至少30S的背景噪音值: 启动产品及开启各负载并原地热机10分钟后,以额定速度从起始点直线移动至终点; d 连续测试3次,记录相关试验数据,并按表2进行修正; e最终试验结果取各测试点的噪声算术平均值。

    图4噪声测试环境平面示意图

    6.3.13.1试验设备

    6.3. 13. 2 试验步骤

    6.3.13.2.1产品处于额定负载工作状态。 6.3.13.2.2产品以正常运行时的姿态放置在10°的斜面上,静止15min。 6.3.13.2.3观察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机械结构是否产生永久变形或损坏。 6.3.13.2.4记录测试场景,试验条件和测试结果

    6.3.14环境适应性

    6. 3. 14. 1试验设备

    应满足GB/T2424.5、GB/T2424.6中相应的性能

    6.3. 14. 2高温存储

    T/CECS XXXX202X

    按GB/T2423.2一2008中的方法Bb进行试验, 试验过程中不通电,其中高温(70土3)℃, h。在标准环境条件下恢复1h后,检查产品外观和基本功能。

    6. 3. 14. 3高温工作

    按GB/T2423.2一2008中的方法Be进行试验,其中高温(50土3)℃,持续24h。在标准环境条 件下恢复1h后,检查产品外观和基本功能。

    6.3.14.4低温存储

    6.3.14.5低温工作

    6.3.14.6交变湿热试验

    按GB/T2423.4一2008申图2b)进行试验,其申高温(40土2)℃,相对湿度(90土3)%,共进行2 个循环(48h)。按照GB/T2423.4一2008中图3的规定执行恢复,检查产品外观和基本功能。

    6.3.14.7高低温循环

    T/CECS XXXX202X

    观察并记录产品基本功能和运行参数,记录电流、电压、功率、温度等参数。在标准环境条件下恢 复1h后,检查产品外观和基本功能,

    6. 3. 15随机振动

    按照GB/T2423.56的规定进行。

    6.3.16包装及运输振动

    3.3.16.1产品如有多个包装,如裸机、电池、配件等单独包装,所有包装均进行测试 6.3.16.2试验步骤应符合GB/T4857.23的规定,试验参数按照GB/T4857.23一2021中附录D等级3 执行。 6.3.16.3试验后,检测外观、产品功能、零部件及紧固件状态。

    照GB/T24343规定进行证

    按照GB/T24344规定进行试验。

    使产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然后使产品进入异常运行状态。检查产品是否能按规定要求报警,同日 是否相应停止作业。

    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试验,检验项目见表3。

    出厂检验为遂台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

    7.3.1型式试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施工管理标准规范范本,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7.3.2型式试验中规定的项目,有2项及以上不合格时,允许返工,再重新检验,仍有一项不合格则 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T/CEGSXXXX202X

    T/CEGSXXXX202X

    8标志、随机文件和备附件

    防水标准规范范本8标志、随机文件和备附件

    8.1.1产品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b) 型号: c) 清扫宽度; d) 产品尺寸; e) 产品重量; f) 额定功率: g) 电源充电参数: h) 制造单位及商标; i) 出厂编号; j 生产日期。 3.1.2 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产品的明显且不易损坏位置,产品标牌的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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