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GHP-037-2018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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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
4.2.10起爆前应检测电爆网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与起爆装置连 4.2.11起爆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使主线短路。使用瞬发电雷管起爆时应在切断电源后再保 5min后再进人现场检查;采用延期电雷管时,应在切断电源后再保持短路15min后再进人 验查。
4.4.3导爆管雷管起爆与导爆管起爆网路
4.3.1导爆管应使用专用起爆器、雷管或导爆索起爆;用雷管起爆导爆管采用反向起爆方式,导 管应均匀地绑扎在雷管周围并用绝缘胶布绑扎牢固,导爆管端头距雷管不得小于150mm。 4.3.2敷设导爆管网路时,不得将导爆管拉紧、对折或打结,炮孔内不得有接头。导爆管表面有 伤或管内有杂物时,不得使用。 4.3.31 使用导爆索起爆导爆管网路时,应采用直角连接方式。 4.3.4 导爆管网路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同一起爆网路的导爆管、雷管应使用同厂、同型号、同批次的产品; b) 起爆导爆管的雷管聚能穴方向与导爆管的传播方向相反; C 采用接力起爆网路,孔外应采用低段位雷管传爆,孔内应采用高段位雷管起爆; d) 在多排接力起爆网路中,应在前、后排雷管间采取措施,避免多排接力网路出现串段、重段; e 采用复式起爆网路,每个炮孔内应放置两个同样段位的起爆雷管,分别与两套起爆网路 连接; 采用导爆管网路进行孔外延时传爆时,其延长时间须保证前一段网路引爆后不破坏相邻或 后续各段网路; g) 爆后应从外向内、从干线至支线进行检查,发现拒爆应按规定处理; h 网路内的导爆管,应无破口、弯折,炮孔内不宜有接头,孔外相邻的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 够的距离。
4.4.3.1导爆管应使用专用起爆器、雷管或导爆索起爆;用雷管起爆导爆管采用反向起爆方式,导 爆管应均匀地绑扎在雷管周围并用绝缘胶布绑扎牢固,导爆管端头距雷管不得小于150mm。 4.4.3.2敷设导爆管网路时,不得将导爆管拉紧、对折或打结,炮孔内不得有接头。导爆管表面有 损伤或管内有杂物时,不得使用。 4.4.3.3使用导爆索起爆导爆管网路时,应采用直角连接方式。 4.4.3.4导爆管网路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a)同一起爆网路的导爆管、雷管应使用同厂、同型号、同批次的产品; 1)扫巨湿能的重筛取能宝方向上导燥管的佳操方向相反:
形位公差标准4.4.4导爆索起爆与导爆索起爆网路
导爆索起爆网路由普通导爆索、继爆管和雷管组成,其中导爆索和继爆管组成网路,网路
4.4.4.2导爆索的连接方法须严格执行出厂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可采用搭接、扭接、水手结、“T”形 结等方法连接,严禁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人药包的导爆索。当采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50m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和炸药卷,捆绑应牢固。当采用继爆管连接时,应保证前一段网路爆破 时,不得损坏其后各段的网路。 4.4.4.3当导爆索支线与主线采用搭接连接时,从接点起沿传爆方向的支线与主线的夹角应小 于90°。 4.4.4.4导爆索的敷设应避免打结、擦伤破损,如须交叉时,应用厚度不小于100mm的木质垫块 隔开。导爆索平行敷设的间距不得小于200mm。 4.4.4.5导爆索可由炸药、电雷管或导爆管雷管引爆。用雷管引爆导爆索时应采用双发雷管,且应 在距导爆索末端不小于150mm处捆扎,雷管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传爆方向。 4.4.4.6城镇或对冲击波敏感的爆破环境,严禁采用裸露导爆索传爆网路
4.4.5电子雷管及起爆网路
4.5.1电子雷管具有专用的起爆控制系统,应使用配套的专用起爆器起爆。 4.5.2电子雷管网路除应遵守普通电雷管电力起爆网路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同一网路应使用同一厂家的电子雷管,以及配套的起爆器、网路连接线、设计软件等; b) 电子雷管接线卡的焊脚不得脱焊、短路等: c 现场应按照爆破网路图上已标注的每个孔的编号进行标识; d 电子雷管注册前,应在爆破网路图上已标注的每个孔的编号和延期时间上加注雷管注册 编号; e 采用孔外或孔内方式对雷管进行注册,注册后应在雷管标签上书写注册编号,起爆器内的 注册编号和雷管标签上书写的编号应相同;注册时设定的雷管延期时间与爆破网路图上的 对应孔的延期时间应相同; 将子网路连接形成主网路后,应通过专用设备检测主网路; 8 电子雷管起爆器的使用环境应与其要求的环境条件一致,起爆器的起爆数量应不大于其起 爆额定数量;使用前应检查起爆器的电压,起爆时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起爆电压。
4.4.5.1电子雷管具有专用的起爆控制系统,应使用配套的专用起爆器起爆。
织设计。 5.1.2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写,编写负责人所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的等级和作 业范围应与施工工程相符合。 5.1.3施工组织设计应依据相关现行规范、标准或规程和爆破治理技术设计、招标文件、施工单位 现场调查报告、业主委托书、招标答疑文件等进行编制。 5.1.4应当将施工勘查作为治理工程的工作内容,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证实施。 5.1.5 爆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如下: a)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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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施工准备工作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c 施工人、材、机的安排及安全、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其中人员配备要求可参照附录C,机械 配备要求可参照附录D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安全保障; e)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应急预案。 .1.6 设计施工由同一爆破作业单位承担的爆破工程,允许将施工组织设计与爆破技术设计合并。 .1.7 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的施工,应根据施工的难度,安排分段施工。
5.2准备工作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依据
5.2.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a 收集崩塌滑坡灾害勘察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图纸,熟悉爆破治理设计图纸的依据 目的和内容; b) 研究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施工合同; C) 调查崩塌滑坡灾害体、场地的自然条件与环境条件等,为编制现场施工组织设计提供依据; d 施工现场场地应结合崩塌滑坡灾害的规模、治理工期、地形特点、水源等情况进行合理 布置; 爆破器材库、油库的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临时工程应满足安全和便于施工活动正常开展的需要; 现场调查与工程的实施相关的当地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及特种物质的生产与供应情况
e)爆破器材库、油库的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临时工程应满足安全和便于施工活动正常开展的需要; g 现场调查与工程的实施相关的当地主要建筑材料、设备及特种物质的生产与供应情况。 5.2.2 施工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从事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施工的各类特殊岗位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爆破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c) 应做好工程所需材料的选择和相关检测、试验工作; d) 应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设备和仪器,并完成相应检定工作。 5.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如下:
a)从事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 b)爆破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c)应做好工程所需材料的选择和相关检测、试验工作;
5.2.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如下
a)计划文件,包括崩塌滑坡灾害主管部门批准的崩塌滑坡灾害治理计划文件、防治工程项目 情况、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批件,以及施工任务书等; b 技术文件,包括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纸、说明书、会审记录以及所需的标准图等; 工程预算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等; d 崩塌滑坡灾害勘查报告以及施工现场的地形图测量控制网; e 与工程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和预算定额; f 与工程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和类似工程的经验资料。
5.3.1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崩塌 滑坡灾害爆破治理的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各项资源需要量计划、施工平面图、主要技术措施、技 术经济指标等。 5.3.2根据工程量,工期要求,材料、机具和劳动力的供应情况,结合现场情况拟定施工方案,编制 计划网络图
5.3.3施工方法应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选择,着重于施工的机械化、专业
3.3施工方法应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选择,着重于施工的机械化、专业化。对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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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和新技术,应说明其工艺流程。明确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 5.3.4应在满足安全、质量和工期要求的情况下,确定施工顺序,划分施工项目和流水作业段,计算 工程量,确定施工项目的作业时间,组织各施工项目间的衔接关系,编制进度图表。 5.3.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对各项资源需要量进行计划,包括材料、构件和加工半成品、劳动力、机械 设备等,编制资源需要量计划表。 5.3.6施工平面图应标明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场地、加工场地、材料等的堆放场地和水电管网与公 路运输、防火设施等的合理位置 5.3.7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雨季施工等的具体措施。 5.3.8为便于工程的实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临时设施计划,包括工地临时房屋、临时供水 临时供电等设施。 5.3.9危岩、滑坡等地质情况复杂地段,施工组织设计中可根据其勘查、设计及现场调查情况,提出 可能出现的灾害和变更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及应急预案。 5.3.10对于一级防治工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勘查的目的、依据、任务、工作量和勘查 方法,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勘查所得崩塌滑坡灾害信息和可能的变更措施及时反馈给设计人员。 5.3.11对于欠稳定的致灾地质体等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地面开裂、变形加剧等紧急险情,应编制 抢险预案
6.1.1施工单位在爆破施工过程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分 级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6.1.2施工单位在爆破施工前,应对崩塌滑坡灾害体在施工中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对在施工中存 在风险的崩塌滑坡灾害体,应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中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6.1.3设计中的安全防护工程须严格施工,其施工质量、验收应遵守国家、行业等相关规范或规程。 6.1.4安全防护工程须达到设计强度并在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施工期内,满足耐久性和强 变的要求。通过验收后方可进行爆破施工。
b)检查爆破作业设备技术性能; ) 制定爆破危险区内设备、管线和建(构)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 设立爆破危险区边界警戒标志和信号: e) 调查爆破区附近建筑物、不良地质现象,检测杂散电流等。 6.1.6 夜间不宜进行爆破,确需进行爆破时,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和足够的照明设备。 6.1.7 大雾时不得进行爆破,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6.1.8 从事爆破作业和进入爆破器材库房、加工房、堆场的人员不得穿戴化纤衣物、铁钉鞋及携带 火种、通信设备 6.1.9爆破作业前应发布爆破通告,其内容应包括爆破地点,每次爆破起爆时间、安全警戒范围、警 戒标志和起爆信号。 6.1.10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施工期间,应安排专职安全人员巡视或监测爆破施工区域的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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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6.1.11复杂环境的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施工应制定应对复杂环境的方法、措施及爆破安全 防护工程施工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宜包括以下内容: a) 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b) 工程概况; 重要风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d) 风险源监控及预控措施; e) 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和分工、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应急救援 资源配备、应急救援响应及救援程序、应急救援终止及现场恢复等; f)应急救援演练
6.2安全防护工程施工
拦石槽、拦石墙、拦石网等安全防护工程。 6.2.2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施工中安全防护工程应按设计文件、规程、标准执行。 6.2.3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施工中安全防护工程施工质量应满足《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 验收规程》(T/CAGHP083一2018)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检验标准》(T/CAGHP 084一2018)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验大纲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爆破试验的目的、内容以及时间和地点; b) 爆破试验的组织机构、成员及职责; c) 爆破试验程序及爆破施工方法; d) 爆破试验资源配置及爆破试验方法; e)爆破试验监测及爆破效果评价。
1.2 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试验应根据需要进行下列试验: a) 爆破网路试验; b) 爆破振动速度测试; C) 爆破冲击波试验; d)其他有关试验内容
7.1.2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试验应根据需要进行下列试验:
7.1.2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试验应根据需要进行下列试验:
7.2主要爆破试验方法
萌塌滑坡灾害爆破治 数试验直按下划方法进行 )根据拟治理的崩滑坡灾害类型、周围环境等条件选定爆破试验地点, 按爆破设计文件的爆破参数、崩塌滑坡灾害类型、机械设备类型,确定爆破试验参数组数, 爆破试验组数宜不小于3组,并确定爆破效果的控制监测指标
萌塌滑坡灾害爆破治 )根据拟治理的崩滑坡灾害类型、周围环境等条件选定爆破试验地点, 按爆破设计文件的爆破参数、崩塌滑坡灾害类型、机械设备类型,确定爆破试验参数组数, 爆破试验组数宜不小于3组,并确定爆破效果的控制监测指标
C 根据各组设计的保护层爆破试验参数进行爆破试验,并监测各组爆破试验过程中的各个控 制指标。 d 进行爆破试验效果分析与评价,如飞石、爆堆、噪声等的评价,调整爆破试验参数,确定崩塌 滑坡灾害治理中爆破参数,如孔深、孔径与孔距、线装药密度、不耦合系数、填塞长度等之间 的关系,避免爆破对周围环境、建筑物造成影响和破坏。 e) 对爆破试验、监测等资料中期整理汇总,进行统计分析,对下一步爆破试验方案的爆破试验 参数进行修正。 全部爆破试验结束后,爆破试验小组组长对最终爆破试验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报送 现场执行工程师,为最终崩塌滑坡灾害治理爆破 工的爆破参数修正提供参考。
8.1.1露天爆破按孔径、孔深的不同可分为深孔爆破和浅孔爆破。
深孔爆破应采用台阶爆破,在台阶形成前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加大警戒范围。 b) 台阶高度依据崩塌滑坡灾害体地质情况、爆破开挖条件、钻孔机械、装载设备匹配及经济合 理性等因素确定。当孔径D(mm)确定时,台阶高度H(m)与孔径的关系宜为:
H>D/(0.060~0.065
c)孔径依据钻机类型、台阶高度、岩石性质和作业条件等因素确定,孔径的误差不得大于 土8%;底盘抵抗线应依据岩石性质、炮孔深度、炸药性能、起爆形式经过计算或试爆确定。 炮孔深度依据岩石性质、台阶高度和底盘抵抗线等因素确定,钻孔超深可按(0.15~0.35) H(m)估算;国内经验值为0.5m~3.6m,后排超深值一般比前排小0.5m;钻孔深度误差 不得超过土2.5%的炮孔设计深度;钻孔方向的偏斜不得超过设计方向1°。 采用两排及以上炮孔爆破时,宜采用宽孔距窄排距的三角形布孔方式。孔距α可按下式 确定:
a=mW, W,=kD
炮孔密集系数,宜取1.4≤m≤2.0,对于第一排孔,宜取1.0≤m≤1.4; W底盘抵抗线,单位为毫米(mm); 一底盘抵抗线系数,宜取值25~45; 一钻孔孔径,单位为毫米(mm)。 炮孔装药后应进行堵塞,堵塞长度h可按下式确定: h=(0 8~1 0) W
8.1.3浅孔爆破宜符合下列规定
a 浅扎爆破合阶高度不超过5m,扎径宜在50mm以内,底盘抵抗线应依据岩石性质、炮孔 深度、炸药性能、起爆形式经过计算或试爆确定: 浅孔爆破堵塞长度宜为炮孔最小抵抗线的80%~100%,夹制作用较大的岩石宜为最小抵 抗线的1.00~1.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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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浅孔爆破应避免最小抵抗线与炮孔孔口在同一方向,孔深小于0.5m的崩塌滑坡灾害爆破 治理,应采用倾斜孔,倾角宜为45°~75°。 8.1.4台阶爆破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准备→钻孔→装药→填塞→起爆网路连接→起爆→爆后检查。 8.1.5钻孔爆破前,根据施工区特点,安排机械进行表土、杂物清除,风化层剥离,为爆破施工创造 有利条件。 8.1.6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钻孔用机械根据工程周围环境条件、灾害体危险等级等宜采用 切削式钻机,避免使用冲击式机械钻孔。 8.1.7根据崩塌滑坡灾害情况,可采取自上而下浅孔台阶分层钻爆、深孔一次性钻爆、浅孔与深孔 相结合的钻爆,较大作业面可分区钻爆;采用立体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工程措施。 8.1.8炮孔的位置、角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钻孔前应检查布孔区内有无盲炮,确认作业环境 安全后方可进行钻孔作业,严禁钻入爆破后的残孔。装药前应清除炮孔中的泥浆或岩粉。 31.9在装药前应进行恂孔的验收与保护并做好记录恂孔的验收内容主要有
b)第一排各炮孔的抵抗线; c)孔中含水情况等。 8.1.10每个炮孔钻完后应立即将孔口用木塞或塑料塞堵好并将孔口岩石清理干净。炮孔验收过 程中发现堵孔或深度不够,应及时进行补孔。在补孔过程中,应注意周边炮孔的安全,保证所有炮孔 在装药前全部符合设计要求。一个爆区钻孔完成后应实施爆破。 8.1.11在装药前应对第一排炮孔的最小抵抗线进行量测,对抵抗线偏小和断层、局部薄弱部位应 采取调整措施。 8.1.12装药应采用人工装药。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技术交底的药量进行操作,装药误差不得大于装 药质量的土2%,不应过度挤压或分散装药,数码雷管须按照炮孔编号装填,由专人检查并做好记录。 8.1.13填塞材料宜采用钻屑、黏土、粗砂。填塞材料中不得含有碎石块和易燃材料。其性能要求 黏性好,干湿适中。 8.1.14在炮孔填塞过程中,与炸药密切接触的回填材料,不得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当接近炮眼口 部位时,应将填塞材料填紧、填实。 8.1.15爆破网路连接宜由工程技术人员或有丰富施工经验的爆破工操作,其他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8.1.16采用电爆网路须进行合理分区,分区连接时应注意各个支路的电阻配平。网路连接完毕 应使用专用爆破参数测试仪器测试网路电阻,并与计算值比较,如有较大误差,应查明原因,排除故 障,重新连接;采用非电爆破网路,应注意每排和每个炮孔的段别,宜划片有序连接,避免出错和 漏连。 8.1.17起爆前应检查起爆器是否完好正常,保证提供足够电能并能够快速充到爆破需求的电压 值;连接主线前须对网路电阻进行检测;当警戒完成后,应再次测定网路电阻值,确定安全后,将主线 与起爆器连接,等待起爆命令;起爆后及时切断电源,将主线与起爆器分离。 8.1.18爆破后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爆破安全员对爆破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并确认安全 后,方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允许其他施工人员进人爆破作业现场。 8.1.19技术人员应在爆破15min后,确保所有起爆药包均已爆炸及爆堆基本稳定后方可进入现 场检查。 8.1.20爆破后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a)确认现场有无盲炮:
)确认现场有无盲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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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爆破爆堆是否稳定,有无危坡、危石; c) 有无危险边坡、不稳定爆堆、滚石和超范围塌陷; d) 最危险、最重要的保护对象是否安全; e) 爆区附近有隧道涵洞和地下采矿场时,应对它们进行有害气体检查。 3.1.21 爆后检查发现有拒爆药包,应向现场指挥汇报,由有关人员作进一步检查;发现其他不安全 因素时,不应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应采取措施处理
8.2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施工
8.2.1光面(预裂)爆破工艺整体设计审批后,每次爆破均应作爆破施工技术设计,施工技术设计应 包括以下内容:
8.2.1光面(预裂)爆破工艺整体设计审批后,每次爆破均应作爆破施工技术设计,施工技术设计应
包括以下内容: a) 炮孔位置、编号、钻孔方向及倾斜角度与深度; b 炮孔的爆破技术参数; c) 炮孔装药结构及填塞方法; d) 起爆方法、起爆网路图; e) 民用爆破器材用量; f) 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防护材料用量; g 施工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 8.2.2光面(预裂)爆破炮孔装药结构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光面(预裂)爆破的炮孔应采用不耦合装药,不耦合系数宜为2~5; b) 光面(预裂)爆破宜采用普通炸药卷和导爆索制成药串进行间隔装药,也可用光面(预裂)爆 破专用炸药卷进行连续装药; c 光面(预裂)爆破炮孔的整体装药结构宜分为底部加强装药段、正常装药段和上部减弱装药 段,可将减弱装药段减少的药量和孔口填塞段应计药量移至加强装药段。减弱装药段长度 宜为加强装药段长度的1~4倍。炮孔底部增加的装药量可按表1采用
8.2.2光面(预裂)爆破炮孔装药结构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a)光面(预裂)爆破的炮孔应采用不耦合装药,不耦合系数宜为2~5; b 光面(预裂)爆破宜采用普通炸药卷和导爆索制成药串进行间隔装药,也可用光面(预 破专用炸药卷进行连续装药; c) 光面(预裂)爆破炮孔的整体装药结构宜分为底部加强装药段、正常装药段和上部减 段,可将减弱装药段减少的药量和孔口填塞段应计药量移至加强装药段。减弱装药县 宜为加强装药段长度的1~4倍。炮孔底部增加的装药量可按表1采用,
光面(预裂)爆破炮孔底部加强装药段药量增加表
裂爆破孔正常装药段线装药密度,单位为克每米(g/m);9g为光面爆破孔加强装药段线装药密度,单位为克每米(g/m); 9为光面爆破孔正常装药段线装药密度,单位为克每米(g/m)。
8.2.3光面(预裂)爆破钻孔前应严格做好崩塌滑坡灾害的处治测量放线,确定处治轮廓线,并做好 钻机平台修建工作。平台应横向平整、纵向平缓, 8.2.4钻机应按“对位准、方向正、角度精”三要点安装架设,确保钻孔精度。 8.2.5钻孔作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须熟悉岩石性质,摸清不同岩层的凿岩规律:
2) 凿岩的操作要领:孔口要完整,孔壁要光滑,湿式凿岩时要调整好水量,掌握好岩浆浓 度,保证排渣顺利; 3)凿岩的基本操作方法:软岩慢打,硬岩快打。 对钻机操作手的要求 1)操作手应掌握操作要领,熟悉和了解设备性能、构造原理,合理使用机具; 2)操作手应提高钻孔技术水平,保证钻孔准确性。 钻孔技术要求 1 钻孔前做好测量放线,标明孔口位置和孔底标高。地面起伏不平处应先予以平整,并 根据平整后的地面调整炮孔深度,炮孔深度误差不得超过士2.5%; 2) 孔口位置偏差不得超过1倍炮孔直径; 3)方向误差不得超过1°。
8.2.6光面(预裂)爆破药包加工宜在现场进行,宜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将炸药装填于一定直径的硬 塑料管内连续装药,在全管内装入一根导爆索,导爆索大于孔长1.0m;二是将药卷与导爆索绑在 起再绑在竹片上,形成药串。 8.2.7光面(预裂)爆破常采用不耦合装药结构,其示意图见图1
图1光面(预裂)孔装药结构示意图
8.2.8炮孔装药前应按设计装药量、装药结构制作药串。药串加工完毕后需标明编号,并按药串编 号送人相应的炮孔内。 8.2.9使用竹片或木板条绑扎的药串,应使竹片或木板条贴靠在边坡侧的孔壁上。 8.2.10炮孔装药前应对全部炮孔进行查验,吹净孔内残渣和积水,未排干积水的炮孔爆破器材应 有防水措施。 8.2.11光面(预裂)爆破宜采用人工装药,多人将加工好的药串轻轻抬起,慢慢地放人孔内,使用竹 片一侧靠在保留区的一侧,药串到位后,用纸团等松软的物质盖在药柱上,然后用砂、岩粉等松散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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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逐层填塞捣实。填塞时应保护好爆破引线,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8.2.12光面(预裂)爆破导爆索起爆网路连接形式宜采用搭接、扭结和水手结。 8.2.13光面(预裂)爆破规模大时,宜采用分段起爆。在同一时段内采用导爆索起爆,各段之间分 别用毫秒雷管引爆。 8.2.14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基面上残留炮孔痕迹应均匀分布。崩塌滑坡灾害处理后基面稳定 无松动岩块,局部超欠挖应控制在土2%。节理裂隙不发育的岩体半孔率大于80%,节理裂隙发育的 岩体半孔率大于50%,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半孔率大于20%
8.3.1静态破裂技术亦称静态破石技术,根据被破碎对象的材质、结构尺寸和破碎要习 通型破裂剂和快速型破裂剂。
a) 按被破碎对象的岩性、结构尺寸和破碎要求,设计破裂参数和选用钻孔设备和钻孔工具。 按设计的破裂参数进行钻孔,钻孔深度应钻至崩塌滑坡灾害基面以下。 根据气温条件,正确选用破裂剂型号。 d 按设计时确定的水灰比计算用水量和破裂剂的用量,然后用100mL带刻度的糖瓷量杯或 玻璃量筒,量好所要求的水,倒人塑料桶或铁皮桶中,再将称量好的破裂剂倒人,然后用手 持木棍或手提式搅拌机搅拌至均匀,搅拌时间宜为40S~60S,人工搅拌和施工时应戴防折 眼镜和橡皮手套。 e 施工人员应按事先规划好的行走路线,在5min~10min以内将搅拌好的破裂剂浆体灌注 入炮孔中,并装填密实。对于垂直炮孔可直接倾倒进去,对水平或倾斜炮孔,应采用砂浆泵 把浆体压进孔内,然后用塞子堵口。 装填完浆体后,在夏季孔口应覆盖,以免发生喷孔;冬季,气温过低时,应采取保温和加温 措施。
8.3.3采用快速型破裂剂时,应满足下列规定
a)对于快速破裂剂可根据气候条件和要求开裂时间,采用孔口热敏剂装药结构和分段间隔热 敏剂装药结构。在间隔热敏剂装药时,其间隔长度可根据炮孔深度、气温条件和要求的开 裂时间综合确定,也可通过实地试炮找出最合要求的间隔长度。 b) 根据每孔装药量和装药结构,按顺序把药卷准备好,把容器装人清水,水深以足能浸没平放 药卷为度。 C 把药卷按装药顺序一卷一卷平放入水中,每卷最好间隔3s~10s时间,以便与装孔作用时 间相符,从第一卷人水瞬间计时。 d 浸水温度控制在25℃以下,浸水到2min后,可按人水顺序一个个取出装入炮孔,每卷都 用炮棍捣实。 e 装药施工时,须佩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装药后1h内,不得靠近孔口直视孔口,以防发生 喷药迷人眼睛。如若迷人眼睛,应立即用水冲洗干净,再到医院用酸性药水冲洗, 4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须佩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人破 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 .5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8.3.6在相邻的两孔,严禁钻孔与孔内注入破碎剂同步施工
T/CAGHP 037
8.3.7当发生异常情况时,须停止静力破碎作业,查清原因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8.3.8静力破碎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 定的情况,应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8.4.1当崩塌滑坡灾害体不稳定或欠稳定,且环境条件容许[崩塌滑坡灾害体周围500m范围内无 建(构)筑物等]时,可采取裸露药包施工。 8.4.2根据崩塌滑坡灾害体稳定性、规模和环境条件等情况,制定裸露药包施工方案,并经过专家 评审后方可实施
9.1.1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施工监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9.1.2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施工监测除应按《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和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依据崩塌滑坡灾害体、周围环境、安 全防护工程、爆破施工情况等确定与爆破安全有关的监测项目,编制爆破施工安全监测实施方案。 9.1.3爆破施工监测应采取仪器监测和宏观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复杂环境爆破施工监测,宜采取 仪表监测、巡视检查和宏观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9.1.4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施工各项目的安全监测方法、监测频率、预警标准等宜按《崩塌滑坡灾害 爆破治理工程设计规范(试行)》(T/CAGHP036一2018)的相关条文执行。 9.1.5监测仪器设备应满足高(低)温、防潮及防水、防尘等环境要求,并应按规定进行检定、校准和 期间核查
a)测点应针对爆破施工安全要求进行监测点布置; b 监测设备应满足精度要求,宜实现自动化监测; C 监测设备的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 9.1.7 爆破安全监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分析并提交监测报告。对超标数据应立即汇报,并提出预警 报告;当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9.1.8爆破施工监测作业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
报告;当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9.1.8爆破施工监测作业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
2.1爆破工程监测前期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9.2.1爆破工程监测前期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收集爆破工程设计、施工、爆区及监测对象所处地的地质、地形和静态观测资料; b) 依据爆破施工的具体情况,确定监测目的、监测项目、监测范围和监测时间; c) 进行实地勘察及社会调查。 9.2.2爆破工程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目的、测点布置、监测仪器设备数量及性能、监测实 施进度、预期成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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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爆破对保护对象可能产生危害时,应进行现场调查与观测。根据爆破类型,进行 化记录工作。
b) 爆破前后爆区周围的岩土裂隙、层面变化; C) 爆破前后爆区周围设置的观测标志变化; d) 爆破振动、飞石、有害气体、粉尘、噪声、冲击波、涌浪等对人员、其他生物及相关设施等造成 的影响。
9.4.1爆破质点振动监测
置测点,测点数应不少于2个; b) 爆破振动效应较大的区域内应布置较密的测点,相邻两测点距离变化宜呈对数规律,测点 数应不少于5个; 监测测点应统一编号并绘制测点布置图。 9.4.4质点振动监测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传感器频带线性范围内应覆盖被测物理量的频率,可按表2对被测物理量的频率范围进行 预估:
9.4.4质点振动监测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传感器频带线性范围内应覆盖被测物理量的频率,可按表2对被测物理量的频率范围进行 预估:
表2被测物理量的频率范围
b)记录设备的采样频率应大于被测物理量的上限主振频率的12倍; c) 传感器和记录设备的测量幅值范围应满足被测物理量的预估幅值要求, 9.4.5 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装前应对测点及其传感器进行统一编号;
连接;加速度传感器与介质连接时,所用螺栓应与标定时一致; c)应严格控制每一测点不同方向的传感器安装角度,误差不大于士5°。 9.4.6根据保护对象的类型,应按爆破振动控制安全允许标准,对其安全性做出初步评价。
9.5冲击波及噪声监测
9.5.1爆破冲击波超压及噪声的测试宜采用专用的爆破冲击波和噪声测试仪器。
区最近 的位置或敏感建筑作为监测点; b) 传感器的布置应选择在空旷的位置,距周围障碍物应大于1.0m,距地面应大于1.5m,宜 固定在三脚架上。 9.5.3 监测后应填写爆破空气冲击波及噪声监测记录表。 9.5.4爆破空气超压安全允许标准:对人员为2000Pa;在城镇中,爆破噪声声压级安全允许标准 为120dB,所对应的超压为20Pa
9.6监测成果整理与分
9.6.1监测记录应完整,并应包括与监测项目相关的内容。 9.6.2监测数据应及时进行处理,获得各测试量的峰值、对应的频率、时间等,并根据需要进行频谱 分析。 9.6.3应采用统计法提出监测量的传播规律,并随监测资料的累积适时修正,根据监测成果进行必 要的安全评估。 9.6.4当测试数据超过相应的控制标准时,应在24h内报告相关部门。依据监测频率不同,以旬 报或月报形式发送报告。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监测成果分析报告
0.1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施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a 崩塌滑坡灾害勘查报告、爆破治理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或记录、崩塌滑坡灾害治理爆破工 程施工勘查报告、设计变更等; b)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更评审报告; c) 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测量放线图及其签证单; d) 爆破施工记录; e 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竣工报告; f) 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监测方案、监测记录和记录表以及监测报告。 0.2 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治理工程施工监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监测时间、地点、部位、监测人员、监测目的与内容; b) 监测数据应包括监测环境平面图、监测指标和爆破参数; c) 结果分析与建议。
083—2018)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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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常用爆破器材类型和性能
1.1崩塌滑坡灾害爆破施工常用炸药有乳化炸药、铵油类炸药、水胶炸药等,其分类及品利 表A.1。
表A.1常用炸药的分类及其品种
.1.1乳化炸药是以氧化剂水溶液为分散相,以不溶于水、可液化的碳质燃料作连续相,借 作用及敏化剂的敏化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含水混合炸药。表A.2为国标规定的乳化炸药主要 指标。
道路标准规范范本表A.2国标规定的乳化炸药主要性能指标
表A.2国标规定的乳化炸药主要性能指标(续)
A.1.2铵油类炸药是一种无梯炸药 集中常见的铵油类炸药性能指标可见表A.3
常见铵油类炸药的性能
1.1.3水胶炸药是以硝酸铵为主要敏化剂的含水炸药。表A.4为国标规定的水胶炸药 能指标。
B.1电力起爆网路由电雷管、导线、起爆电源等组成,主要有串联(图B.1)、并联(图B.2)和混合联 [串并联(图B.3)、并串联(图B.4)、并串并联(图B.5)]3种形式。
图B.1串联电爆网路
港口水运施工组织设计图B.2并联电爆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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