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2537-2022海洋渔船作业清洁生产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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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
材质达到食品级标准要求。塑料鱼箱应符合 C5010相关要求 .2.2渔获物捕获后应根据种类、规格尽快开展分抹操作,分抹时应减少渔获物损伤,剔除已腐败的 鱼获物。分抹完毕,应及时放入鱼舱贮藏。 .2.3含生物毒素的水产品应单独贮藏管理
6.3.1使用碎冰冷藏,制冰用水应符合GB5749或GB3097中一类水要求。 6.3.2应在渔获物底部、中间及表层均铺置碎冰,保证渔获物得到充分冷却。 6.3.3应及时调整冰的添加量及添加频次,流出融水的温度高于2℃时应加冰,并及时抽排融水
6.5渔获物装卸和运输操作
6.5.1装卸渔获物的设备保持完好和清洁。 6.5.2运输工具及其他与渔获物接触的器具保持清洁,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清洗消毒。 6.5.3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损伤渔获物。 6.5.4渔业辅助船、车等运输工具应洁净,并配有保温设施。 6.5.5渔船避风抛锚或航行途中因特殊情况停航,应每天检查鱼舱温度和渔获物的鲜度情况,发现间 题及时处理。
6.6渔获物食品添加剂使用
6.7.1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6.7.1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6.7.2上岗前应接受渔船清洁生产岗前培训。 6.7.3应穿戴工作服、雨靴、手套、袖套进行生产操作
7.1.1不应在渔船装货处所内装载散装油类。
7.1.1不应在渔船装货处所内装载散装油类。 7.1.2应配备油污水回收设施,不应将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排放入海
7.2.1应装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不应直接排放生活污水。 7.2.2生活污水的排出管应设防异味逸出和防堵塞的装置地基标准规范范本,且不得通过清洁水箱、船员室顶部以及鱼 舱附近等区域。
.4.1分后的废弃渔获物应及时进行处理
8.1生产操作记录应包括每批次渔获物贮藏温度及位置、操作人员、质量检查记录、出人库 8.2应有渔船清洁消毒和渔船废弃物处理记录。 8.3所有记录应保存二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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