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_T 41547-2022 地采暖用木质地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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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范
6.2.3.3.1在每个试件上,分别画平行于长度和宽度方向的中心线。 6.2.3.3.2将试件在温度(20士2)℃、相对湿度(65士3)%条件下处理(24士0.25)h,测量试件平行于长 度方向的中心线长度(L。)和平行于宽度方向的中心线长度(W。),精确至0.01mm。 6.2.3.3.3把试件放入温度为(40土2)℃、相对湿度(90士3)%的恒温恒湿箱中处理(24土0.25)h后,取 出试件置于室温条件,并在10min内测量原画线位置处平行于长度方向的中心线长度(L2)和平行于 宽度方向的中心线长度(W,),精确至0.01mm
6.2.3.4结果表示
天然气标准GB/T 415472022
6.2.4表面耐湿热性能
确定试件表面装饰层在潮湿状态下对热物体的
6.2.4.2.1铝质圆桶:容积1L,内径(160土1)mm,壁厚(5土0.1)mm,有盖,外壁用右棉线缠满,底面应 平整清洁。 6.2.4.2.2加热源。 6.2.4.2.3秒表。
6.2.4.3试验步骤
6.2.4.3.1将试件水平放置。将沸水浇在表面上,并在试件表面放一个内盛0.5L沸水的铝 置20min。 6.2.4.3.2移去铝质圆桶,用毛巾将试件表面擦干,放置24h。 6.2.4.3.3在自然光下,距试件表面约400mm处,从任意角度目测试件表面有无裂纹、鼓活 件拼接处的缺陷除外。
置20min。 6.2.4.3.2移去铝质圆桶,用毛巾将试件表面擦干,放置24h。 6.2.4.3.3在自然光下,距试件表面约400mm处,从任意角度目测试件表面有无裂纹、鼓泡、变色,试 件拼接处的缺陷除外
确定试件表面在70℃条件下处理48h后是否
鼓风干燥箱,温度偏差土2℃
GB/T 415472022
6.2.5.3.2在自然光下,距试件表面约400mm处,从任意角度目测试件表面有无裂纹
6.2.6表面耐冷热循环
按GB/T17657一2013中4.37的规定进行,循环处理2个周期。其中,地采暖用实木复合地板、地 采暖用软木类地板和地采暖用浸渍纸层压实木复合地板的干燥处理温度为(70土2)℃
6.2.7.2.1仪器名称:地板导热规律分析仪
a)传感器pt100,A级精度:
GB/T 415472022
X高180mm; 传热通道规格:70mmX30mm; d)传感器1、2检测点在试件平行于长度方向的中心线上分别距两端25mm处; e)下腔温度的调节范围为20℃~70℃,控制灵敏度士3℃; )放热源响应时间(30+10)min
6.2.7.3试验步骤
6.2.7.3.1将试件装饰面朝上放置在隔热平台上,上下两腔密闭隔离。 6.2.7.3.2开启测试仪器监控系统,设定测试基准温度20℃和加热温度70℃。 6.2.7.3.3当试件的上表面达到设定的测试基准温度20℃时,测试开始。测试时,下腔升温至设定的 加热温度70℃,并保持恒定。热能从试件的下表面传递到上表面,每0.25h记录一次上表面平均温度 及时间,温度精确至0.1℃,时间精确至0.01h,至上表面温度达到稳定 注:自某一时刻T开始1h内,所有相邻测试数据间的差值不超过0.3℃,则视为T时刻试件上表面温度达到 稳定。 6.2.7.3.4记录达到稳定时的上表面温度和所用的时间T。
6.2.7.4结果表示
地板导热效能按公式(5)计算,精确至1℃/h。 Q=t/T ...· (5) 式中: Q一一地板导热效能,单位为摄氏度每小时(℃/h); 稳定时的上表面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 上表面温度达到稳定时所用的时间,单位为小时(h)
地板导热效能按公式(5)计算,精确至1℃/h。 Q=t/T 式中: Q一一地板导热效能,单位为摄氏度每小时(℃/h); 稳定时的上表面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 上表面温度达到稳定时所用的时间,单位为小时(h)
6.3.1.1试样应在存放24h以上的产品中抽取,数量应不少于1m。 6.3.1.2将所抽取的木质地板拼接成4块幅面不小于500mm×500mm的木质地板样品后,制成4块 尺寸为(500土5)mm×(500土5)mm试件(四周不含样舌和样槽)。然后,将任意2块试件组成一组,可 采用不含甲醛的胶黏剂将2块试件背靠背固定,且所有侧边均用铝箔密封,制得2块甲醛释放量测试 试件。
6.3.1.1试样应在存放24h以上的产品中抽取,数量应不少于1m。 6.3.1.2将所抽取的木质地板拼接成4块幅面不小于500mm×500mm的木质地板样品后,制成4块 尺寸为(500士5)mm×(500士5)mm试件(四周不含样舌和样槽)。然后,将任意2块试件组成一组,可 采用不含甲醛的胶黏剂将2块试件背靠背固定,且所有侧边均用铝箔密封,制得2块甲醛释放量测试 试件。
6.3.2甲醛释放量测试方法
18580一2017中5.1的规定进行,结果精确到0.
7.1.1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
GB/T 415472022
7.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1.2出厂检验项目包折
a)对应产品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 b)地采暖性能中的表面耐湿热性能、表面耐龟裂和表面耐冷热循环。 7.1.3型式检验包括基本质量、地采暖性能和甲醛释放量。正常生产时,每年型式检验不少于2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新增生产线投产时; d)质量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同一班次、同一规格、同一类产品为一批
7.3抽样方法和判定原则
7.3.1.1基本质量的抽样方法和判定原则按相应的产品标准进行。 7.3.1.2当所抽取样品的基本质量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地板的基本质量合格,否则判 为不合格
7.3.2地采暖性能的抽样方法和判定原则
7.3.2.1地采暖性能的抽样方案
暖性能的抽样方案见表
评定标准表4地采暖性能的抽样方案
7.3.2.2地采暖性能结果的判定
7.3.2.2地采暖性能结果的判定
7.3.2.2.1试样的耐热尺寸稳定性全部试件的算术平均值达到本文件规定要求时,该试样的耐热尺寸 急定性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试样的耐显尺寸稳定性全部试件的算术平均值达到本文件规定要求 时,该试样的耐湿尺寸稳定性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3.2.2.2试样的表面耐湿热性能、表面耐龟裂、表面耐冷热循环、导热效能各项性能的全部试件达到 本文件要求,该试样的上述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3.2.2.3当初检试样的各项地采暖性能均合格时,该批产品地采暖性能判为合格,否则需对不合格项 且进行加倍复检。复检全部合格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3.3甲醛释放量的抽样方法和判定原则
3.3.1从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面积不少于1m的地板样品。 3.3.2当所抽取样品的甲醛释放量检验合格时,判定该批地板的甲醛释放量合格,否则判为不合
当所抽取试样的基本质量、地采暖性能和甲醛释放量均符合5.1、5.2和5.3的要求时,判定该 合格市政定额、预算,否则应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标识、包装、运输和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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