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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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气缸内壁应清洁,无局部磨损的痕迹;气缸盖衬垫应完整严密;气缸的活塞、弹簧胀圈 应完整无损,活塞运动过程中胀圈与缸壁贴合应紧密。 三、曲轴与轴瓦应固定良好,销子的位置恰当, 四、冷却器、风扇叶片和电动机、皮带轮等所有附件应清洁并安装牢固,运转时不应产生振 动而松脱 五、气缸内油面应在标线位置。 六、气缸用的润滑油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气缸油的加温装置应完好。 七、自动排污装置应动作正确,污物应引到室外,不应排在电缆沟内。 八、空气压缩机组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 关要求;空气压缩机组电动机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 及验收规范》中电动机章的有关规定。 第7.3.3条空气压缩机的连续运行时间与最高运行温度不得超过产品的技术规定, 第7.3.4条空气压缩机组的控制柜及保护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所有的压力表应经检验合格,压力表的电接点动作正确可靠, 二、柜内配气管应清洁、通畅无堵塞,其布置不应妨碍表计、继电器及其它部件的检修和调 试。 三、控制和信号回路应正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 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7.3.5条储气罐、气水分离器及截止阀、逆止阀、安全阀和排污阀等,应清洁、无锈蚀; 减压阀、安全阀应经检验;阀门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 第7.3.6条储气罐等压力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压力容器承压试验标准;配气管安装后 应进行承压检查:压力为1.25倍额定压力的气压,承压时间为5min
第7.3.7条空气管路的材料性能、管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强度检验证明。 第7.3.8条空气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管子内部应清洁、无锈蚀。 二、敷管时走径宜短,接头宜少,排管的接头应错开。 三、管道的连接宜采用焊接,焊口应牢固严密;采用法兰螺栓连接时,法兰端面应与管子中 心线垂直,法兰的接触面应平整,不得有砂眼、毛刺、裂纹等缺陷;管道与设备间应用法兰 或连接器连接,不得焊死。 四、空气管道应固定牢固,其固定卡子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m;空气管道在穿过墙壁或地板 时,应通过明孔或另加金属保护管。 五、设计无规定时,管道应在顺排水方向具有不小于3%的排水坡度;管子的弯曲半径应符 合选用管材的要求。 六、管子的伸缩弯头宜平放或稍高于管道敷设平面,不宜积水, 第7.3.9条全部空气管道系统应以额定气压进行漏气量的检查,在24h内压降不得超过10%。 第7.3.10条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及阀门等部件应分别加以编号。阀门的操作手柄应标以开、 闭方向。连接阀门的管子上应标以正常工作时的气流方向。 空气管道应按其不同压力涂以不同颜色的油漆。 第四节液压机构 第7.4.1条液压机构的安装,除应符合本章第二节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油箱内部应洁净,液压油的标号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液压油应洁净无杂质,油位指 示应正常。 二、连接管路应清洁,连接处应密封良好,且牢固可靠。
四、液压回路在额定油压时,外观检查应无渗油。 五、机构在慢分、合时,工作缸活塞杆的运动应无卡阻和跳动现象,其行程应符合产品的技 术规定。 六、微动开关、接触器的动作应准确可靠,接触良好;电接点压力表、安全阀应校验合格: 玉力释放阀动作应可靠,关闭严密;联动闭锁压力值应按产品的技术规定予以整定。 七、防失压慢分装置应可靠。 第五节电磁机构 第7.5.1条电磁机构的安装,除应符合本章第二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辅助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接触良好; 二、机构合闸至顶点时,支持板与合闸滚轮间应保持一定间隙,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三、分闸制动板应可靠地扣入,脱扣锁钩与底板轴间应保持一定的间隙,且符合产品的技术 规定。 第六节弹簧机构 第7.6.1条弹簧机构的安装,除应符合本章第二节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合闸弹簧储能完毕后,辅助开关应即将电动机电源切除;合闸完毕,辅助开关应将电动 机电源接通, 二、合闸弹簧储能后,牵引杆的下端或凸轮应与合闸锁扣可靠地锁住。 三、分、合闸闭锁装置动作应灵活,复位应准确而迅速,并应扣合可靠。 四、机构合闸后,应能可靠地保持在合闸位置。 五、弹簧机构缓冲器的行程,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第7.6.2条弹簧机构在调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严禁将机构"空合闸";
二、合闸弹簧储能时,牵引杆的位置不得超过死点; 三、棘轮转动时,不得提起或放下撑牙; 四、当手动慢合闸时需要用螺钉将撑牙支起的操动机构,手动慢合闸结束后应将此支撑 拆除。 第七节工程交接验收 第7.7.1条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操动机构应固定牢靠,外表清洁完整。 二、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三、液压系统应无渗油,油位正常;空气系统应无漏气:安全阀、减压阀等应动作可靠; 力表应指示正确。 四、操动机构与断路器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压力开关、辅 关动作应准确可靠,触点无电弧烧损。 五、操动机构箱的密封垫应完整,电缆管口、洞口应予封闭。 六、油漆应完整,接地良好。 第7.7.2条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二、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三、安装技术记录。 四、调整试验记录。 五、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第八章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第一节一般规定
二、合闸弹簧储能时,牵引杆的位置不得超过死点; 三、棘轮转动时,不得提起或放下撑牙; 四、当手动慢合闸时需要用螺钉将撑牙支起的操动机构,手动慢合闸结束后应将此支撑螺钉 拆除。 第七节工程交接验收 第7.7.1条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操动机构应固定牢靠,外表清洁完整。 二、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三、液压系统应无渗油,油位正常;空气系统应无漏气;安全阀、减压阀等应动作可靠;压 力表应指示正确。 四、操动机构与断路器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压力开关、辅助开 关动作应准确可靠,触点无电弧烧损。 五、操动机构箱的密封垫应完整项目管理、论文,电缆管口、洞口应予封闭。 六、油漆应完整,接地良好。 第7.7.2条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二、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三、安装技术记录。 四、调整试验记录。 五、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第八章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8.1.1条本章适用于额定电压为3~500kV的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第8.1.2条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运到现场后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所有的部件、附件、备件应齐全,无损伤变形及锈蚀。 二、瓷件应无裂纹及破损。 第8.1.3条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运到现场后的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应按其不同保管要求置于室内或室外平整、无积水的场地 二、设备及瓷件应安置稳妥,不得倾倒损坏;触头及操动机构的金属传动部件应有防锈措施, 第二节安装与调整 第8.2.1条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时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接线端子及载流部分应清洁,且接触良好,触头镀银层无脱落。 二、绝缘子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焊接残留斑点等缺陷,瓷铁粘合应牢固。 三、隔离开关的底座转动部分应灵活,并应涂以适合当地气候的润滑脂。 四、操动机构的零部件应齐全,所有固定连接部件应紧固,转动部分应涂以适合当地气候的 润滑脂。 第8.2.2条在室内间隔墙的两面,以共同的双头螺栓安装隔离开关时,应保证其中一组隔离 开关拆除时,不影响另一侧隔离开关的固定, 第8.2.3条隔离开关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隔离开关的相间距离的误差:110kV及以下不应大于10mm,110kV以上不应大于20 mm。相间连杆应在同一水平线上。 二、支柱绝缘子应垂直于底座平面(V型隔离开关除外),且连接牢固;同一绝缘子柱的各绝 缘子中心线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同相各绝缘子柱的中心线应在同一垂直平面内
第8.1.1条本章适用于额定电压为3~500kV的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第8.1.2条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运到现场后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所有的部件、附件、备件应齐全,无损伤变形及锈蚀。 二、瓷件应无裂纹及破损。 第8.1.3条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运到现场后的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应按其不同保管要求置于室内或室外平整、无积水的场地, 二、设备及瓷件应安置稳妥,不得倾倒损坏;触头及操动机构的金属传动部件应有防锈措施 第二节安装与调整 第8.2.1条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安装时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接线端子及载流部分应清洁,且接触良好,触头镀银层无脱落。 二、绝缘子表面应清洁,无裂纹、破损、焊接残留斑点等缺陷,瓷铁粘合应牢固。 三、隔离开关的底座转动部分应灵活,并应涂以适合当地气候的润滑脂。 四、操动机构的零部件应齐全,所有固定连接部件应紧固,转动部分应涂以适合当地气候的 润滑脂。 第8.2.2条在室内间隔墙的两面,以共同的双头螺栓安装隔离开关时,应保证其中一组隔离 开关拆除时,不影响另一侧隔离开关的固定。 第8.2.3条隔离开关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隔离开关的相间距离的误差:110kV及以下不应大于10mm,110kV以上不应大于20 nm。相间连杆应在同一水平线上。 二、支柱绝缘子应垂直于底座平面(V型隔离开关除外),且连接牢固;同一绝缘子柱的各绝 象子中心线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同相各绝缘子柱的中心线应在同一垂直平面内
三、隔离开关的各支柱绝缘子间应连接牢固;安装时可用金属垫片校正其水平或垂直偏差, 使触头相互对准、接触良好;其缝隙应用腻子抹平后涂以油漆, 四、均压环(罩)和屏蔽环(罩)应安装牢固、平正。 第8.2.4条传动装置的安装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拉杆应校直,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 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当不符合规定时,允许弯曲,但应弯成与原杆平行。 二、拉杆的内径应与操动机构轴的直径相配合,两者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mm;连接部分的 销子不应松动。 三、当拉杆损坏或折断可能接触带电部分而引起事故时,应加装保护环。 四、延长轴、轴承、连轴器、中间轴轴承及拐臂等传动部件,其安装位置应正确,固定应牢 靠;传动齿轮应咬合准确,操作轻便灵活。 五、定位螺钉应按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调整,并加以固定 六、所有传动部分应涂以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润滑脂 七、接地刀刃转轴上的扭力弹簧或其它拉伸式弹簧应调整到操作力矩最小,并加以固定;在 垂直连杆上涂以黑色油漆。 第8.2.5条操动机构的安装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操动机构应安装牢固,同一轴线上的操动机构安装位置应一致。 二、电动或气动操作前,应先进行多次手动分、合闸,机构动作应止常。 三、电动机的转向应正确,机构的分、合闻指示应与设备的实际分、合闸位置相符。 四、机构动作应平稳,无卡阻、冲击等异常情况。 五、限位装置应准确可靠,到达规定分、合极限位置时,应可靠地切除电源或气源。 六、管路中的管接头、阀门、工作缸等不应有渗、漏现象。
七、机构箱密封垫应完整。
第8.2.10条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导电部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以0.05mm×10mm的塞尺检查,对于线接触应塞不进去;对于面接触,其塞入深度: 在接触表面宽度为50mm及以下时,不应超过4mm;在接触表面宽度为60mm及以上时 不应超过6mm, 、触头间应接触紧密,两侧的接触压力应均匀,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三、触头表面应平整、清洁,并应涂以薄层中性凡士林;载流部分的可挠连接不得有折损 连接应牢固,接触应良好;载流部分表面应无严重的凹陷及锈蚀。 四、设备接线端子应涂以薄层电力复合脂。 第8.2.11条隔离开关的闭锁装置应动作灵活、准确可靠;带有接地刀刃的隔离开关,接地 刀刃与主触头间的机械或电气闭锁应准确可靠。 第8.2.12条隔离开关及负荷开关的辅助开关应安装牢固,并动作准确,接触良好,其安装 位置应便于检查;装于室外时,应有防雨措施。 第8.2.13条负荷开关的安装及调整,除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负荷开关合闸时,主固定触头应可靠地与主刀刃接触;分闸时,三相的灭弧刀片应同 时跳离固定灭弧触头。 二、火弧筒内产生气体的有机绝缘物应完整无裂纹,火弧触头与火弧筒的间隙应符合要求 三、负荷开关三相触头接触的同期性和分闸状态时触头间净距及拉开角度应符合产品的技大 规定。 四、带油的负荷开关的外露部分及油箱应清理干净,油箱内应注以合格油并无渗漏 第8.2.14条人工接地开关的安装与调整,除应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人工接地开关的动作应灵活可靠,其合闸时间应符合继电保护的要求。 二、人工接地开关的缓冲器应经详细检查,其压缩行程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第8.2.15条高压熔断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带钳口的熔断器,其熔丝管应紧密地插入钳口内。 二、装有动作指示器的熔断器,应便于检查指示器的动作情况, 三、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的有机绝缘物应无裂纹、变形;熔管轴线与铅垂线的夹角应为15 30°,其转动部分应灵活:跌落时不应碰及其它物体而损坏熔管
三、触头表面应平整、清洁,并应涂以薄层中性凡士林;载流部分的可挠连接不得有折损; 连接应牢固,接触应良好;载流部分表面应无严重的凹陷及锈蚀。 四、设备接线端子应涂以薄层电力复合脂。 第8.2.11条隔离开关的闭锁装置应动作灵活、准确可靠;带有接地力刃的隔离开关,接地 刀刃与主触头间的机械或电气闭锁应准确可靠。 第8.2.12条隔离开关及负荷开关的辅助开关应安装牢固,并动作准确,接触良好,其安装 位置应便于检查;装于室外时,应有防雨措施。 第8.2.13条负荷开关的安装及调整,除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负荷开关合闸时,主固定触头应可靠地与主刀刃接触;分闸时,三相的灭弧刀片应同 时跳离固定灭弧触头。 二、灭弧筒内产生气体的有机绝缘物应完整无裂纹,灭弧触头与灭弧筒的间隙应符合要求 三、负荷开关三相触头接触的同期性和分闸状态时触头间净距及拉开角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 规定。 四、带油的负荷开关的外露部分及油箱应清理干净,油箱内应注以合格油并无渗漏 第8.2.14条人工接地开关的安装与调整,除应符合上述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人工接地开关的动作应灵活可靠,其合闸时间应符合继电保护的要求。 二、人工接地开关的缓冲器应经详细检查,其压缩行程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第8.2.15条高压熔断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带钳口的熔断器,其熔丝管应紧密地插入钳口内。 二、装有动作指示器的熔断器,应便于检查指示器的动作情况, 三、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的有机绝缘物应无裂纹、变形;熔管轴线与铅垂线的夹角应为15° 30°,其转动部分应灵活;跌落时不应碰及其它物体而损坏熔管。
四、熔丝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弯曲、压扁或损伤,熔体与尾线应压接紧密牢固 第三节工程交接验收 第8.3.1条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操动机构、传动装置、辅助开关及闭锁装置应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指示正 无渗漏。 二、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三、相间距离及分闻时,触头打开角度和距离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四、触头应接触紧密良好。 五、空气压缩装置及管道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七章的有关规定。 六、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 第8.3.2条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二、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三、安装技术记录。 四、调整试验记录。 五、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第九章电抗器
第9.0.1条本章适用于混凝土电抗器、十式电抗器、滤波器和阻波器主线圈。 第9.0.2条设备运到现场后,应进行下列外观检查:支柱及线圈绝缘等应无严重损伤和裂纹; 线圈应无变形;支柱绝缘子及其附件应齐全。 第9.0.3条设备运到现场后,应按其用途放在室内或室外平整、无积水的场地保管;混凝土 电抗器保管时应有防雨措施。运输或吊装过程中,支柱或线圈不应遭受损伤和变形
第9.0.4条电抗器有下列情况时可进行修补: 一、混凝主支柱的表面裂纹长度不超过柱子径向尺寸的1/3,且其宽度不超过0.5mm时 可予填补,填补后应在表面涂以防潮绝缘漆。 二、混凝土支柱表面漆层损坏处应补涂防潮绝缘漆。 三、混凝土电抗器线圈绝缘有损伤时,应予包扎。 四、干式电抗器线圈绝缘损伤及导体裸露时,应按制造厂的技术规定进行处理。 第9.0.5条电抗器应按其编号进行安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三相垂直排列时,中间一相线圈的绕向应与上、下两相相反。 二、两相重叠一相并列时,重叠的两相绕向应相反,另一相与上面的一相绕向相同。 三、三相水平排列时,三相绕向应相同。 第9.0.6条垂直安装时,各相中心线应一致。 第9.0.7条电抗器和支承式安装的阻波器主线圈,其重量应均匀地分配于所有支柱绝缘子上 找平时,允许在支柱绝缘子底座下放置钢垫片,但应固定牢靠, 电抗器上、下重叠安装时,应在其绝缘子顶帽上,放置与顶帽同样大小且厚度不超过4mm 的绝缘纸板垫片或橡胶垫片;在户外安装时,应用橡胶垫片。 第9.0.8条悬式阻波器主线圈吊装时,其轴线宜对地垂直。 第9.0.9条设备接线端子与母线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 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当其额定电流为1500A及以上时,应采用非磁性金属材料制成 的螺栓。 第9.0.10条电抗器间隔内,所有磁性材料的部件,应可靠固定。 第9.0.11条电抗器和阻波器主线圈的支柱绝缘子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上、下重叠安装时,底层的所有支柱绝缘子均应接地,其余的支柱绝缘子不接地
二、每相单独安装时,每相支柱绝缘子均应接地。 三、支柱绝缘子的接地线不应成闭合环路。 第9.0.12条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支柱应完整、无裂纹,线圈应无变形。 二、线圈外部的绝缘漆应完好。 三、支柱绝缘子的接地应良好。 四、混凝土支柱的螺栓应拧紧。 五、混凝土电抗器的风道应清洁无杂物 六、各部油漆应完整。 七、阻波器内部的电容器和避雷器外观应完整,连接良好,固定可靠。 第9.0.13条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二、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三、安装技术记录。 四、调整试验记录。 五、备品、备件清单。 第十章避雷器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10.1.1条本章适用于额定电压500kV及以下的普通阀式、磁吹阀式避雷器和金属氧化物 避雷器及排气式避雷器。 第二节阀式避雷器 第10.2.1条避雷器不得任意拆开、破坏密封和损坏元件,
第10.2.2条避雷器在运输存放过程中应立放,不得倒置和碰撞。 第10.2.3条避雷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瓷件应无裂纹、破损,瓷套与铁法兰间的粘合应牢固,法兰泄水孔应通畅。 二、磁吹阀式避雷器的防爆片应无损坏和裂纹 三、组合单元应经试验合格,底座和拉紧绝缘子绝缘应良好。 四、运输时用以保护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防爆片的上下盖子应取下,防爆片应完整无损。 五、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安全装置应完整无损。 第10.2.4条避雷器组装时,其各节位置应符合产品出厂标志的编号。 第10.2.5条带串、并联电阻的阀式避雷器安装时,同相组合单元间的非线性系数的差值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 第10.2.6条避雷器各连接处的金属接触表面,应除去氧化膜及油漆,并涂一层电力复合脂 第10.2.7条并列安装的避雷器三相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铭牌应位于易于观察的同一侧, 避雷器应安装垂直,其垂直度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如有歪斜,可在法兰间加金属片校正 但应保证其导电良好,并将其缝隙用腻子抹平后涂以油漆。 第10.2.8条拉紧绝缘子串必须紧固;弹簧应能伸缩自如,同相各拉紧绝缘子串的拉力应均 匀。 第10.2.9条均压环应安装水平,不得歪斜。 第10.2.10条放电记数器应密封良好、动作可靠,并应按产品的技术规定连接,安装位置应 致,且便于观察;接地应可靠,放电记数器宜恢复至零位。 第10.2.11条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排气通道应通畅;排出的气体不致引起相间或对地闪络 并不得喷及其它电气设备。
第10.2.2条避雷器在运输存放过程中应立放,不得倒置和碰撞。 第10.2.3条避雷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瓷件应无裂纹、破损,瓷套与铁法兰间的粘合应牢固,法兰泄水孔应通畅。 二、磁吹阀式避雷器的防爆片应无损坏和裂纹 三、组合单元应经试验合格,底座和拉紧绝缘子绝缘应良好。 四、运输时用以保护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防爆片的上下盖子应取下,防爆片应完整无损。 五、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安全装置应完整无损。 第10.2.4条避雷器组装时,其各节位置应符合产品出厂标志的编号。 第10.2.5条带串、并联电阻的阀式避雷器安装时,同相组合单元间的非线性系数的差值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 第10.2.6条避雷器各连接处的金属接触表面,应除去氧化膜及油漆,并涂一层电力复合脂 第10.2.7条并列安装的避雷器三相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铭牌应位于易于观察的同一侧, 避雷器应安装垂直,其垂直度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如有歪斜,可在法兰间加金属片校正 但应保证其导电良好,并将其缝隙用腻子抹平后涂以油漆。 第10.2.8条拉紧绝缘子串必须紧固;弹簧应能伸缩自如,同相各拉紧绝缘子串的拉力应均 匀。 第10.2.9条均压环应安装水平,不得歪斜。 第10.2.10条放电记数器应密封良好、动作可靠,并应按产品的技规定连接,安装位置应 致,且便于观察;接地应可靠,放电记数器宜恢复至零位。 第10.2.11条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排气通道应通畅;排出的气体不致引起相间或对地闪络 并不得喷及其它电气设备。 第10.212条避需器引线的
第三节排气式避亩器 第10.3.1条排气式避雷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排气式避雷器的灭弧间隙不得任意拆开调整,其喷口处的灭弧管内径应符合产品的技术 规定。 二、绝缘管壁应无破损、裂痕,漆膜无剥落,管口无堵塞, 三、绝缘应良好,试验合格, 四、配件应齐全。 第10.3.2条排气式避雷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避雷器应在管体的闭口端固定,开口端指向下方。当倾斜安装时,其轴线与水平方向的 夹角;对于普通排气式避雷器不应小于15°,无续流避雷器不应小于45°,装于污移地区时, 应增大倾斜角度。 二、避雷器安装方位,应使其排出的气体不致引起相间或对地闪络,也不得喷及其它电气设 备。 三、动作指示盖应向下打开。 四、避雷器及其支架必须安装牢固。 五、应便于观察和检修。 六、无续流避雷器的高压引线与被保护设备的连接线长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第10.3.3条隔离间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隔离间隙电极的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铁质材料制作的电极应镀锌。 二、隔离间隙轴线与避雷器管体轴线的夹角不应小于45°。 三、隔离间隙宜水平安装。 四、隔离间隙必须安装牢固,其间隙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10.3.4条无续流排气式避雷器的隔离间隙,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第四节工程交接验收 第10.4.1条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现场制作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避雷器外部应完整无缺损,封口处密封良好。 三、避雷器应安装牢固,其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均压环应水平。 四、阀式避雷器拉紧绝缘子应紧固可靠,受力均匀。 五、放电记数器密封应良好,绝缘垫及接地应良好、牢靠。 六、排气式避雷器的倾斜角和隔离间隙应符合要求。 七、油漆应完整,相色正确。 第10.4.2条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一、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二、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三、安装技术记录。 四、调整试验记录
第11.0.1条本章适用于电力电容器及耦合电容器的安装。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 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1.0.2条电容器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套管芯棒应无弯曲或滑扣。 二、引出线端连接用的螺母、垫圈应齐全。 三、外壳应无显著变形,外表无锈蚀,所有接缝不应有裂缝或渗油,
第11.0.1条本章适用于电力电容器及耦合电容器的安装。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 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1.0.2条电容器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套管芯棒应无弯曲或滑扣。 二、引出线端连接用的螺母、垫圈应齐全。 三、外壳应无显著变形,外表无锈蚀,所有接缝不应有裂缝或渗油,
第11.0.3条成组安装的电力电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三相电容量的差值宜调配到最小,其最大与最小的差值,不应超过三相平均电容值的 5%;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二、电容器构架应保持其应有的水平及垂直位置,固定应牢靠,油漆应完整。 三、电容器的配置应使其铭牌面向通道一侧,并有顺序编号。 四、电容器端子的连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应对称一致,整齐美观,母线及分支线应标 以相色。 五、凡不与地绝缘的每个电容器的外壳及电容器的构架均应接地;凡与地绝缘的电容器的外 壳均应接到固定的电位上。 第11.0.4条耦合电容器安装时,不应松动其顶盖上的紧固螺栓,接至电容器的引线不应使 其端头受到过大的横向拉力。 第11.0.5条两节或多节耦合电容器叠装时,应按制造厂的编号安装。 第11.0.6条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电容器组的布置与接线应正确,电容器组的保护回路应完整。 二、三相电容量误差允许值应符合规定。 三、外壳应无凹凸或渗油现象,引出端子连接牢固,垫圈、螺母齐全。 四、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符合设计规定。 五、放电回路应完整且操作灵活。 六、电容器外壳及构架的接地应可靠,其外部油漆应完整。 七、电容器室内的通风装置应良好。 第11.0.7条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二、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三、安装技术记录。 四、调整试验记录。 五、备品、备件清单。 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规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 参加单位:陕西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华东电管局工程建设定额站
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章、节、条 顶序,编制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有关部门和 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函寄本规范的管理单位能 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 本条文说明仅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规范时使用,不得外传和翻印。 1990年12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2条近10年来,我国在交流500kV高压电器安装和运行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 产500kV高压电器产品也已日趋成熟,故本次修订中纳入了这方面的内容。而高压直流工 程建设,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有待今后通过实践后补充。 修订中补充了有关六氟化硫断路器(支柱式和罐式)、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真空断路器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干式电抗器和阻波器等以及相应的500kV设备等内容 第1.0.3条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设计部门应按技术经济政策和现场实际 情况进行修改,并应有设计变更通知。 第1.0.4条本规范适用于一般通用设备及器材的运输和保管。当制造厂根据个别设备结构等 方面的特点,在运输和保管上有特殊要求时,则应符合其特殊要求。 第1.0.5条设备及器材保管是安装前的一个重要前期工作。施工前搞好设备及器材的保管有 利于以后的施工。 设备及器材保管的要求和措施,因其保管时间的长短而有所不同,故本规范明确为设备到达 现场后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于需要长期保管的设备及器材,应按其保 管的专门规定进行保管。
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章、节、条 顺序,编制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供国内有关部门和 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直接函寄本规范的管理单位能 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 本条文说明仅供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规范时使用,不得外传和翻印。 1990年12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2条近10年来,我国在交流500kV高压电器安装和运行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 产500kV高压电器产品也已日趋成熟,故本次修订中纳入了这方面的内容。而高压直流工 程建设,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有待今后通过实践后补充。 修订中补充了有关六氟化硫断路器(支柱式和罐式)、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真空断路器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干式电抗器和阻波器等以及相应的500kV设备等内容 第1.0.3条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设计部门应按技术经济政策和现场实际 情况进行修改,并应有设计变更通知。 第1.0.4条本规范适用于一般通用设备及器材的运输和保管。当制造厂根据个别设备结构等 方面的特点,在运输和保管上有特殊要求时,则应符合其特殊要求。 第1.0.5条设备及器材保管是安装前的一个重要前期工作。施工前搞好设备及器材的保管有 利于以后的施工。 设备及器材保管的要求和措施,因其保管时间的长短而有所不同,故本规范明确为设备到达 现场后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于需要长期保管的设备及器材,应按其保 管的专门规定进行保管
第1.0.6条凡未经有关单位鉴定合格的设备或不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或 也方标准)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均不得使用和安装。严禁使用低劣和伪造的不 合格产品。 第1.0.7条事先做好检验工作,为顺利施工提供条件。首先检查包装及密封应良好。对有防 潮要求的包装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以防受潮。 制造厂的技术文件,出厂的每台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装箱单和安装使用说明书。断 路器所附的产品合格证明还应包括出厂试验数据。 第1.0.8条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对有关专业性的施工安全要求不一定齐全,因此对重要的 施工工序,如大型设备的运输、六氟化硫全封闭式组合电器及六氟化硫断路器的安装等,都 应根据现场具体条件,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一些规定不完全适合电气设备安装的 要求,如建筑工程的误差以厘米计,而电气设备安装误差以毫米计。这些电气设备的特殊要 求应在电气设计图中标出。但建筑工程中的其它质量标准,在电气设计中不可能全部标出, 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为了尽量减少现场施工时电气设备安装和建筑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本 条第二款规定了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的一些具体要求,以便给安装工程创造必要的施 工条件。 1.规定在配电室内设备底座及母线构架安装后应做好抹光地面的工作; 2.设备安装前,配电室的门窗应安装完毕; 3.补充了设备安装前对构支架应达到刚度的要求,华东、西北等地区的生产、施工单位反映, SW6型少油断路器的支架,在进行跳合闸试验时,(0300mm混凝士支架有显动现象
第2.1.1条70年代以来,国产空气断路器已自成体系,一度在西北330kV电网发挥了重要 作用,空气压缩装置也有了定型产品;80年代生产了500kV的空气断路器,并已在东北电 网中投入运行。近年来,六氟化硫断路器以其良好的性能有取而代之的趋势。但空气断路器 在一些地区仍在使用着。既有它固有的特点,也有不少需要更臻完善之处。为此修订中保留 了本章的内容,并将适用范围改为3~500kV。 第2.1.2条根据修订大纲,将断路器操动机构的保管要求列入本规范第七章;本条文对空气 断路器现场保管提出要求,并将原条文中的"环氧玻璃布"改为"环氧玻璃钢",以下有关条文 也按此修改。
第二节空气断路器的安装
一、空气断路器的绝缘拉杆出厂时与本体分解包装,因此在安装前强调了应对其进行检查 以往曾发生过因绝缘拉杆端部丝扣滑脱,空气断路器一相或一相中其断口拒动,造成非全相 运行,后果极为严重,应予注意;在条文中补充了"弯曲度不超过产品技术规定"的要求,以 确保安装质量。 二、瓷套有隐伤,法兰结合面不平整或不严密,会引起严重漏气甚至瓷套爆炸,在进行外表 检查时应特别重视。高强度瓷套的探伤试验,因现场试验条件的限制,故只规定了在外观检 查有疑问时应经探伤试验,而不需逐个进行探伤试验。 三、新装空气断路器应对各部件解体检查,哪些部件应作整体检查,哪些部件仅作部分的解 体检查,应视产品结构及工艺质量情况而定。如阀门则需逐个整体分解,而某些组合部件则 应根据部件的重要性和制造工艺精度具体确定。一般灭弧室组合件在发运前工厂已调整试验 好,为不影响部件的动作特性,如无特殊情况,可不予拆卸。 第2.2.2条结合电气要求与建筑工艺实际做到的可能性,提出了基础中心距离误差不大于1 0mm的规定。预理螺栓一般均由安装部门自行理设,在二次灌浆时可存细调整到2mm误 差范围以内,以利于设备的安装。 第2.2.3条为确保空气断路器的安装质量,特作出此规定。 第2.2.4条 一、有的空气断路器阀门的滑动密封用的"O"型橡皮密封圈较细,动作过程因摩擦而引起扭 曲变形,造成阀门在运行中漏气,安装时应注意。 二、为了减少阀体滑动工作面的摩擦,以往大都采用防冻润滑脂,也有采用二硫化钼粉末润 滑剂。若制造厂有规定者,仍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三、空气通气孔关系到空气断路器的时间特性,检查时必须予以重视。 四、喷口的作用为:一方面排除电弧形成的大量游离状态的热空气,同时将电弧引长至喷口, 普助于强大的冷空气加速电弧的熄灭。因此,喷口的缺口与触头的相对位置必须安装正确, 五、灭弧触指弹簧往往制造厂未提供其压力值,现场检查时无法测定其压力,故只要求灭弧 触指弹簧应完整
、国产空气断路器不带台车而用螺栓将储气筒底座直接固定于基础或支架上,故称底座。 二、三相联动的空气断路器在制造厂组装时,瓷套法兰的水平度已经确定好并作了记号,在 现场安装时应注意不要混装,并注意对基础或支架的操平找正,便其相间瓷套法兰面宜在同 水平面上。 三、储气筒内部由于人孔进不去,现场彻底清除锈垢往往很难作到,此项工作应由制造厂在 出厂前完成,但现场应做到清除储气筒内部的杂物,并应用压缩空气吹净或吸尘器除净。 第2.2.6条 一、橡皮密封垫的压缩量,各个制造厂的规定不尽相同,故规定不宜超过其厚度的1/3或按 产品的技术规定执行;并规定不应有变形、开裂或老化龟裂。 二、因南北气候不同,规定涂以"防冻润滑脂"是不全面的,故改为应涂以适合当地气候的润 滑脂;安装时,注意选用其凝固点和滴点应与当地的气候条件相适应。 第2.2.7条空气断路器的控制柜或分相控制箱,为防止潮气进入,应密封良好;附有加温装 置时,其加温装置应配制完整。 第三节调整 第2.3.1条
一、国产空气断路器不带台车而用螺栓将储气筒底座直接固定于基础或支架上,故称底座。 二、三相联动的空气断路器在制造厂组装时,瓷套法兰的水平度已经确定好并作了记号,在 见场安装时应注意不要混装,并注意对基础或支架的操平找正,便其相间瓷套法兰面宜在同 水平面上。 三、储气筒内部由于人孔进不去,现场彻底清除锈垢往往很难作到,此项工作应由制造厂在 出厂前完成,但现场应做到清除储气筒内部的杂物,并应用压缩空气吹净或吸尘器除净。 第2.2.6条 、橡皮密封垫的压缩量,各个制造厂的规定不尽相同,故规定不宜超过其厚度的1/3或按 产品的技术规定执行;并规定不应有变形、开裂或老化龟裂。 二、因南北气候不同,规定涂以"防冻润滑脂"是不全面的,故改为应涂以适合当地气候的润 脂;安装时,注意选用其凝固点和滴点应与当地的气候条件相适应。 第2.2.7条空气断路器的控制柜或分相控制箱,为防止潮气进入,应密封良好;附有加温装 置时,其加温装置应配制完整。 第三节调整 第2.3.1条
一、因空气断路器的阀门很多,而各阀门又有不同的功能,实际情况这方面的问题也多,故 要求调整时,阀门系统功能应良好。 二、按产品的技术规定充气时应分段增加压力,并在各该气压下进行密封检查及操作试验: 确认机构动作正常后,再增高至最高工作气压。配气管按本规范第7.3.6条应以1.25倍额 定气压进行密封检查;作漏气量检查时,要求在24h内进行,由于叠夜温度变化大,尤其 在冬天,检查过程中必然有很大的变动,这是施工现场无法控制的,故删去了原1982年规 范中要求的"检查过程中温度不应有剧烈的变动"。
一、分、合闸及自动重合闸的最低动作气压的调整应包括零气压闭锁。 二、制造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明确规定:在进行分、合闻及自动重合闸试验时,以一次气压 降(表压)的变化值来进行调整,故将原1982年规范中"分、合闸及自动重合闸时的耗气量 改为"分、合闸及自动重合闸时的气压降"。 三、据反映,西北某330kV变电所曾发生过由于操作分、合闸的空气管路堵塞而影响调试 工作,华东地区有一台空气断路器曾因通风干燥气路堵塞而造成事故。吸取这些教训,在本 条中加上"注",以引起调试时的注意, 第2.3.3条KW4空气断路器曾在运行中多次发生重合闸循环中灭弧室烧损事故,经分析主 要原因为: 、辅助开关接点动作时间与空气断路器重合闸过程不配合,前者动作较快。 二、继电器保护出口误动,即在空气断路器重合闸过程未结束前分闸电脉冲经辅助开关接点 已经接通;结果是断路器排气阀活塞上方残留气体来不及排除,而分闸命令已使断路器重新 分闸,致使主触头再次分离而喷口无法排气(因排气阀活塞打不开),造成电弧无法熄灭,灭 弧室严重烧损。为此,必须重视辅助开关的调整工作
虽然有的制造厂生产的10kV少油断路器不经解体检查投入运行也未发生问题,考虑到总的 具体情况,经研究改为:"制造厂规定不作解体且有具体保证的10kV少油断路器可进行抽 查。 第3.2.4条关于断路器合闸时触头接触紧密的检查,原1982年规范规定用塞尺,但这种检 查方法不可靠,主要是通过通电测试来确定导电回路的电阻。油断路器导电回路的电阻值制 造厂都有规定,故将塞尺检查的规定取消,而以通电测试作为检查的手段。 第3.2.5条弹簧或油缓冲器是断路器操作时起缓冲作用的重要部件,跳闸时的冲力高达几吨, 因此安装时,油缓冲器内应注以干净的油,油的规格及注入油位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第3.2.6条油断路器应根据安装时的气温来确定油标的油位,避免油位过高或过低。 第3.2.7条断路器和操动机构分别安装后,应注意其相互连接的要求,以保整体的动作功能 第3.2.8条本条应特别注意排气管口的安装方向,以确保设备安全。 第3.2.9条对于手车式少油断路器的安装提出几项特别注意事项。为了便于运行、维护、检 修,要求手车应能灵活轻便地推入或拉出,同型产品应具有互换性。 第3.2.10条安装调整时,应配合调试进行的检查项目,其中分、合闸速度等的调整,已列 入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中,本规范不再重复 第3.2.11条油断路器调整结束后注油前,有一项很重要的检查,就是压油活塞尾部螺钉必 须拧紧,否则在开断短路故障时将可能引起由于喷油而爆炸的事故。 第3.2.12条安装完毕后,油断路器应先进行慢分、合操作,以便检查其动作是否正常,安 装是否正确,如发现问题,亦可随时停止检查并加以排除。如一开始就进行快速分、合闸操 作,则可能会发生意外损伤设备。 第3.2.13条多油断路器内部需要干燥时,应将其处于合闸状态,并将拉杆的防松螺帽拧紧 以防止拉杆变形或脱落;从安全的角度考虑,干燥时最高温度应控制在85℃以下,当干燥
附件一六氟化硫气体技术条件(试行) 附件二六氟化硫气瓶及气体使用安全技术管理规则(试行) 十、华东、华北、东北、华中等地编写的500kV变电所施工及验收规范。 十一、有关制造厂的SF6断路器及GIS安装使用说明书。 十二、函调及调研所收集的资料。 十三、原水电部颁发的高压电器反事故技术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4.1.1条根据《交流高压断路器》(报批稿,本章的适用范围定为3~500kV。 有关文件和资料对SF6断路器各部件的称呼不一,如对灭弧室,有的叫开断单元,有的叫 灭弧室。本规范对支柱式断路器的灭弧室统称为灭弧室;对罐式断路器的灭弧室统称为罐体 第4.1.2条对断路器的运输和装卸,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了其包装箱或柜上应有在运输、保管 过程中必须注意事项的明显标志和符号。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防震及起吊位置等。因 此应注意按制造厂有特殊规定的标志进行装运。 第4.1.3条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验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避免潮气侵入S F6断路器的灭弧室或罐体,应特别注意充有六氟化硫等气体的部件的气体压力是否符合要 求。所谓的"等气体"是包括六氟化硫气体、氮气或干燥空气。 第4.1.4条设备运到现场的保管,尤其要注意定期检查有关部件的预充气体的压力值,并做 好记录。如低于允许值时,应即补充气;泄漏严重时,应及时通知制造厂协商处理。 第二节六氟化硫断路器的安装与调整 第4.2.1条见本规范第2.2.2条条文说明。 第4.2.2条
第二节六氟化硫断路器的安装与调整 第4.2.1条见本规范第2.2.2条条文说明。 第 4.2.2 条
一、同空气断路器一样,SF6断路器的支柱瓷套也属高强度瓷套,外观检查如发现有疑问 时,应进行探伤试验。 二、SF6断路器的密封是否良好,是考核其可靠性的主要指标之一。为防止水分渗入到断 路器内,对密封材料有严格的要求,故强调了组装用的密封材料必须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某330kV变电所的空气断路器因法兰面有肉眼不易观察到的微痕没处理好,造成漏气而返 工。 二、关于密度继电器和压力表的检验,由于现场试验设备的限制,一般难于在现场进行检验 但只要有出厂试验报告,在现场可不再作检验。 第4.2.3条本条是针对SF6断路器的安装环境,强调灭弧室检查组装应在空气相对湿度小 于80%的条件下进行。至于不受空气相对湿度影响的部件,只要求在无风沙、无雨雪的条 件下进行组装。在户外安装的罐式断路器更换吸附剂时,对罐体端盖密封面的处理,要求细 致而费时,一般规定在120min内处理好,这是因为即使在无风沙的天气下作业,空气中悬 浮的尘埃也难免侵入罐体内,故特别强调要采取防尘防潮措施, 某高压开关厂与日本三菱公司的合作产品330kV罐式断路器安装时所采取的防尘防潮措 施,可供参考: 一、在作业现场铺上草帘,并用水喷洒。 二、利用周围的设备支架和构架,用帆布搭设成4m高的围栅,以高出罐体上的套管型电流 互感器法兰孔为宜。 三、在处理罐体两侧端盖密封面时,用塑料罩嵌入端盖面的内侧,这样最大限度地防止尘埃 及潮气侵入罐体
第4.2.4条本条明确了不应在现场解体的规定。这是因为现场条件差,解体时需要进行气体 回收、抽真空、充气等一连串复杂的工序,而且易受水分、尘埃的影响,所以非万不得已 不应在现场解体检查。
HF(即氢氟酸)会对含有大量SiO6的绝缘材料起腐蚀作用。因此组装时,必须更换新的密封 垫,并使用符合产品技术规定的清洁剂、润滑剂、密封脂等材料,为的是使各密封部位处于 良好的密封状态,防止水分渗入断路器内。 二、因为有的密封脂含有SiO6的成份,HF对它的腐蚀将会造成断路器内杂质含量的增加 这对设备的安全运行是很不利的。故要求涂密封脂时应避免流入密封圈内侧与SF6气体接 触。 三、有的制造厂对起吊使用的器具及吊点有严格的规定。如吊绳要用干净的尼龙绳或有保护 层的钢丝绳,以防止损伤设备和由于污染影响法兰面的密封性能
体压力值应定期检查和记录,当压力值下降时,可补充气体至要求值。如漏气严重时,应及 时采取措施并与制造厂联系。 第二节安装与调整 第5.2.1条封闭式组合电器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核实各部件、连接件、装置性材料的数量 及规格,检查各气室的密封性能,测量各气室的气体压力值和含水量。 密度继电器的检验,由于现场设备的限制,难于在现场进行检验,因此一般以制造厂的出厂 式验证明为准。 第5.2.2条封闭式组合电器每一间隔均由若干气室组成并固定在同一支持钢架上,支持钢架 座落在基础或预理槽钢上,因此基础及预理槽钢的水平误差值是保证封闭式组合电器各元件 组装质量的基本条件,各制造厂对其误差值均有明确规定。经验证明,只有保证基础及预理 槽钢的水平度才能使组装就位工作顺利进行。 第5.2.3条产品的技术条件规定中明确指出:制造厂已组装好的各元件及部件,在现场安装 时,不得拆卸,若必须拆卸时,应事先取得制造厂同意,或由制造厂派人指导下进行。 在元件解体时,各分隔气室要进行气体回收、抽真空、充气等工序,易受空气中水分、尘埃 的影响,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很差,通常对整体运输或运输单元在现场的密封气室均不进行解 体检查,由制造厂保证质量。 第5.2.4条封闭式组合电器各元件的安装,要求现场环境有防尘、防潮措施,空气相对湿度 小于80%,其防尘、防潮措施参照本规范第4.2.3条条文说明。 封闭式组合电器各元件的安装,应按制造厂的编号的规定程序进行。关于吊装及密封工艺应 注意的事项见本规范第4.2.5条条文说明
第5.2.5条封闭式组合电器内部的导电回路的质量由制造厂保证。为了减少导体接触面的接 触电阻,避免接头发热,在各元件安装时,应检查导电回路的各接触面,当不符合要求时: 应与制造厂联系钢结构计算、软件,采取必要措施。 第三节六氟化硫气体的管理及充注 第5.3.1条本条表5.3.1中SF6气体技术条件是四部(化工、机械、治金、水电)于1982年5 月联合召开的修订SF6气体技术指标会议上通过生效试行。该技术条件适用于有SF6输配 电设备的电站和变电所等运行部门及各使用SF6气体的单位。 该技术条件的验收规则对制造厂规定:按每批灌装总瓶数的1/3抽样检验。如检验结果有 顶指标不合格,则其余成品都应作检验。合格的作为成品出厂,不合格的不准出厂。 表5.3.1中的水分含量指标,如换算为体积比,可按下式: 体积比=重量比/0.123(ppm) 第5.3.2条"四部"于1982年联合发布《SF6气瓶及气体使用安全技术管理规则》(试行),对 SF6气体的检测手段,在一些地区还不完备,因此,要求在每个工程中都要对随设备来的S F6气体进行复检还有困难,故本条规定:新SF6气体应有出厂试验报告及合格证件,运到 现场后每瓶应作含水量检验。有条件时,应进行抽样作全分析。所谓"有条件"是指全国各大 区有试验设备时才抽样复检。 第5.3.3条六氟化硫气瓶的运输和保管根据"四部"制订的《SF6气瓶及气体使用安全技术管 理规则》(试行)中的规定:合格的新SF6气体是无毒的,但属情性气体,在通风条件不良的 青况下可能造成室息事故。为此,运输、储存、验收检验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在管理过程 中,应经常检查气瓶的密封以防泄漏,还应注意防晒和防潮。严禁气瓶阀门上粘有油污或水
二、关于并联电阻、电容值,针对过电压及断口重燃现象,有的真空断路器采用PC阻容吸 收装置(又称浪涌吸收装置)保护,其中还包括有避雷器等辅助设备,其并联电阻电容值应符 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第6.3.2条见本规范第2.4.2条条文说明。 第七章断路器的操动机构 本章是由原1982年《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高压电器篇"中的第二章及第三 章中的有关操动机构的内容抽出重新编排制订的,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7.1.1条操动机构是配合断路器使用,故其适用范围亦应与断路器的适用范围一致 第7.1.2条操动机构在出厂前已调整好,因此在运输和装卸时不得倒置和受到强烈的振动及 碰撞。 第7.1.3条操动机构运到现场后应进行检查,如气动机构的空气压缩机是否受损,液压机构 的油路、油箱本体是否渗漏,电磁机构的分、合闸线圈是否受潮、受损,弹簧机构的传动部 分是否受损。 第7.1.4条操动机构运到现场后的保管要求,应注意空气压缩机、控制箱及零部件的防锈防 潮。 第二节操动机构的安装 第7.2.1条除第三款外,本条的规定为气动机构、液压机构、电磁机构、弹簧机构应共同遵 守的。操动机构的底架或支架与基础间的垫片不宜超过3片,其厚度规定不超过20mm, 是根据基础高度误差允许值而确定的。 第三节气动机构
二、关于开联电阻、电容值,针对过电压及断口重燃现象,有的真空断路器采用PC阻容吸 收装置(又称浪涌吸收装置)保护,其中还包括有避雷器等辅助设备,其并联电阻电容值应符 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第6.3.2条见本规范第2.4.2条条文说明。 第七章断路器的操动机构 本章是由原1982年《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高压电器篇"中的第二章及第三 章中的有关操动机构的内容抽出重新编排制订的,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7.1.1条操动机构是配合断路器使用,故其适用范围亦应与断路器的适用范围一致 第7.1.2条操动机构在出,前已调整好,因此在运输和装卸时不得倒置和受到强烈的振动及 碰撞。 第7.1.3条操动机构运到现场后应进行检查,如气动机构的空气压缩机是否受损,液压机构 的油路、油箱本体是否渗漏,电磁机构的分、合闸线圈是否受潮、受损,弹簧机构的传动部 分是否受损。 第7.1.4条操动机构运到现场后的保管要求,应注意空气压缩机、控制箱及零部件的防锈防 潮。 第二节操动机构的安装 第7.2.1条除第三款外,本条的规定为气动机构、液压机构、电磁机构、弹簧机构应共同遵 守的。操动机构的底架或支架与基础间的垫片不宜超过3片,其厚度规定不超过20mm, 是根据基础高度误差允许值而确定的 第三节气动机构
第8.1.1条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交流高压隔离开关》的规定,其适用范围为额定电压为 3~500kV,频率为50Hz的交流高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高压熔断器及接地开关, 第8.1.2条隔离开关、负荷开关、高压熔断器运到现场后,往往不能及时开箱检查。由于型 号种类较多,制造厂出厂装箱时有装错或漏装情况发生,因此应及时进行开箱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 第8.1.3条设备及瓷件的保管,尤其是110kV以上三相隔离开关的瓷件包装体积较大,应 放置在土质较硬、平整无积水的场地上、并垫上枕木,防止因地质松软下陷而碰撞损伤。 第二节安装与调整 第8.2.1条隔离开关、负荷开关、高压熔断器安装时,应检查绝缘子是否有破损。以往发现 有的隔离开关底座由于装配过紧和轴承缺少润滑脂而造成转动不灵,因此应对转动部分进行 检查。 第8.2.2条在室内同一隔墙的两面安装两组隔离开关时,往往共同使用一组双头螺栓固定 如其中一组隔离开关拆除时,安装人员应注意不得使隔墙另一组隔离开关松动。 第8.2.3条根据不少单位的意见及华东、东北等地一些单位的经验,将隔离开关的相间距离 误差值按电压等级分别作了规定。 第8.2.4条拉杆的内径与操动机构轴的直径间的间隙应不大于1mm,以防由于松动而影响 操藻作;连接部分的销子不应松动,是否焊死不作规定。 第8.2.5条配合隔离开关使用的操动机构的安装及调整可参照本规范第七章的有关规定。 第8.2.6条拉杆式手动操动机构在安装时,应注意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在合闸时机构手柄应 处在正确的操作位置上
第10.2.6条为了减少各连接处的金属表面的接触电阻,其接触面应清拭干净,除去氧化膜 和油漆,涂一层电力复合脂。因为电力复合脂与中性凡士林相比较,具有滴点高(200℃以上)、 不流尚、耐潮湿、抗氧化、理化性能稳定、能长期稳定地保持低接触电阻等优点,故规定用 电力复合脂取代中性凡士林。 第10.2.7条阀式避雷器垂直安装时的中心线与避雷器安装点中心线的垂直偏差的允许值 不同型号、不同厂家的产品略有不同。故应按制造的要求进行调整,使之符合制造厂的规 定。 第10.2.8条拉紧绝缘子串既要紧固,又要求各串受力均匀,以免受到额外的应力。 第10.2.9条要求作到整齐美观。 第10.2.10条以往经常发现记数器指示装置动作不灵敏,需加以调整;接地应可靠 第10.2.11条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排气方向应避开可能由于排气时造成电气设备相间短路 和接地事故的发生。 第10.2.12条避雷器引线横向拉力过大会损坏避雷器,为此要求其拉力不超过产品的技术规 定。 第三节排气式避雷器 第10.3.1条普通排气式避雷器或无续流避雷器,其间隙均经制造厂调好,不充许拆出芯棒 进行调节,以免影响灭弧性能。普通排气式避雷器喷口处灭弧管的内径尺寸与灭弧性能有关, 因此安装前必须检查其内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第10.3.2条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作出本条规定;避雷器及其支架的安装必须牢固, 以防止因受冲力而导致变形或移位。 第10.3.3条隔离间隙宜水平安装,这样可避免雨滴造成短路;其间隙轴线与避雷器管体轴 线的夹角不应小于45°,以免引起管壁的外闪
第10.2.6条为了减少各连接处的金属表面的接触电阻,其接触面应清拭干净,除去氧化膜 和油漆,涂一层电力复合脂。因为电力复合脂与中性凡士林相比较,具有滴点高(200℃以上) 不流、耐潮湿、抗氧化、理化性能稳定、能长期稳定地保持低接触电阻等优点,故规定月 电力复合脂取代中性凡士林。 第10.2.7条阀式避雷器垂直安装时的中心线与避雷器安装点中心线的垂直偏差的允许值 不同型号、不同厂家的产品略有不同。故应按制造厂的要求进行调整,使之符合制造的我 定。 第10.2.8条拉紧绝缘子串既要紧固,又要求各串受力均匀,以免受到额外的应力。 第10.2.9条要求作到整齐美观 第10.2.10条以往经常发现记数器指示装置动作不灵敏,需加以调整;接地应可靠。 第10.2.11条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排气方向应避开可能由于排气时造成电气设备相间短路 和接地事故的发生。 第10.2.12条避雷器引线横向拉力过大会损坏避雷器,为此要求其拉力不超过产品的技术规 定。 第三节排气式避雷器 第10.3.1条普通排气式避雷器或无续流避雷器,其间隙均经制造厂调好防水标准规范范本,不充许拆出芯棒 进行调节,以免影响灭弧性能。普通排气式避雷器喷口处灭弧管的内径尺寸与灭弧性能有关 因此安装前必须检查具内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第10.3.2条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作出本条规定;避雷器及其支架的安装必须牢固, 以防止因受冲力而导致变形或移位。 第10.3.3条隔离间隙宜水平安装,这样可避免雨滴造成短路;其间隙轴线与避雷器管体轴 送的来角应小王45°以角引起管瞳的外间
第10.3.4条为防止外界杂物短接,制造厂把隔离间隙置于套管内,出厂时已将其调整好, 安装时只需核对具尺寸是否符合规定即可。 第四节工程交接验收 见本规范第二章第四节的条文说明。 第十一章电容器 第11.0.1条本章中所述电力电容器包括移相电容器。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有关 章节及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1.0.2条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便发现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及时处理, 确保安装质量。 第11.0.3条 、三相电容量的差值,其最大与最小的差值不应超过三相平均电容值的5%;静止补偿电 容器三相平均电容值及误差值应能满足继电保护的要求, 二、电容器端子的连接线,设计有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若设计未作规定时,考虑到硬母线 将会由于温度的变化而胀缩使端子套管受力造成漏油,宜采用软导线连接。 三、凡与地绝缘的电容器组,若一端电容器由于绝缘损坏而对外壳击穿后,另一端电容器之 极与外壳间将产生过高电压而遭致损坏,故应将其外壳接至固定电位,以保护其不承受过 高电压。 第11.0.4条耦合电容器顶盖螺栓松动或接线端子受力过大,均将造成电容器进水而引起损 坏或发生运行事故,故特作出此项规定。 第11.0.5条两节或多节耦合电容器叠装时,制造厂均已选配好。其最大与最小电容值之差 不超过其额定的5%,所以安装时应按制造厂的编号安装。 第11.0.6条电容器安装完毕在交接验收时,应注意检查的项且及要求
第11.0.7条见本规范第2.4.2条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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