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土石坝主要安全隐患处置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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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土石坝主要安全隐患
处置技术导则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1 总 则
1.0.1 为提高小型水库土石坝主要安全隐患处置技术水平,切实保障小型水库安全,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确定的小型水库4、5级且坝高小于30m的土石坝主要安全隐患处置。
1.0.3 小型水库土石坝主要安全隐患包括防洪安全隐患、渗流安全隐患、结构安全隐患、金属结构安全隐患以及运行管理安全隐患。
1.0.4 小型水库土石坝主要安全隐患应急处置方案应尽可能与永久治理相结合。
1.0.5 当小型水库土石坝出现安全隐患或险情时,应判别其成因及危害,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当隐患或险情危及大坝安全或有溃坝风险时,应及时报告水库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做好溃坝突发事件预警。
1.0.6 小型水库土石坝主要安全隐患处置后,仍应加强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及时掌握隐患处置效果。
1.0.7 本导则的引用标准主要有:
GB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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