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 第二册 安装工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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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 说 明
    一、《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消耗量定额》(ZYA1-31(12)-2017)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的基础上,
    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绿色
    施工评价标准等,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三、本综合定额是我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
    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
    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可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用,材料,机具等消耗量以及管理费
    标准。该消耗量及费用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以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具装备程度、
    合理的施工工期、采用绿色施工标准的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
    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建筑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两册组成。子目基价及其组项价
    格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在实际应用中,缺项定额应执行现行广东省建设工程
    计价依据及其相关规定。

    ......

    (1)工资性收入: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 动报酬。 (2)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企业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 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工会经费: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5)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 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 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6)职工福利费: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性收入、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7)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婚丧假、事假 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高温作业、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 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借工、时工4小时以内按半个工日计算 4小时外8小时以内按照一个工日计算。停工、窝工按日历天计算。借工、时工、停工、 窝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造价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计算。 3.本综合定额人工费按照2017年广东省建筑市场综合水平取定,各时期各地区的水 平差异和幅度差可按各市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八,关于材料费 本综合定额材料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费用 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1)材料原价:材料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包装、捆扎、运输、装 卸等费用。 (3)运输损耗费: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费用,

    (4)采购及保管费:组织采购和保管材料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 采购单位自检费、仓储及损耗费等。 2.本综合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已含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 合理的损耗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 等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 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详细列出,已经综合考虑在其他材料费 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4.周转性材料已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按规定的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5.本综合定额的材料价格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 计价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计算;子目表格中带() 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6.本综合定额的材料按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考虑。建设单位采购、供应到现场或到施工 单位指定地点的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经双方协商,可以按照材料价格的1.50% 收取保管费。 九、关于施工机具费 1.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施工仪器仪表使用 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发生的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检修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 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维护费: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修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 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 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④安拆费: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

    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③机上人工费: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 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③燃料动力费: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③其他费用: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仪器仪表在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维护费:施工仪器仪表各级维护、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以及保证仪器仪表正 V 常使用所需备件(备品)的维护费用。 ③校验费:按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定与检验费用。 ④动力费:施工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所耗用的电费 2.本综合定额的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机械、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 备情况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配备与定额不符时,除另有说明者外: 均不作调整。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 仪器仪表等未计入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4.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每台班按8小时工 作制计算。签证机具台班4小时以内按半个台班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 计算。 十、关于管理费 1.本综合定额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完成承包工程而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 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人员的人工费,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书报、宣传、办公 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 用。

    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③机上人工费: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 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③燃料动力费: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③其他费用: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包括以下内容: ①折旧费:施工仪器仪表在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②维护费:施工仪器仪表各级维护、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以及保证仪器仪表正 V 常使用所需备件(备品)的维护费用。 ③校验费:按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定与检验费用。 ④动力费:施工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所耗用的电费 2..本综合定额的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施工机械、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 备情况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配备与定额不符时,除另有说明者外, 均不作调整。 K 3.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 仪器仪表等未计入综合定额施工机具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4.本综合定额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按照2017年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每台班按8小时工 作制计算。签证机具台班4小时以内按半个台班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 计算。 十、关于管理费 1.本综合定额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完成承包工程而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 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人员的人工费给排水造价、定额、预算,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书报、宣传、办公 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 电

    (3)差旅交通费:职工出差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 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年检等费用。 (4)施工单位进退场费:施工单位根据建设任务需要,派遣生产人员和施工机具设 备从基地迁往工程所在地或从一个项目迁往另一个项目所发生的搬迁费,包括生产工人调 遣的差旅费,调遣转移期间的工资、行李运费,施工机械、工具、用具、周转性材料及其 他施工装备的搬运费用等。 (5)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非生产性 固定资产的房屋、车辆、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6)工具用具使用费: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 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7)劳动保护费: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署降 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财务费: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 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9)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非生产性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项税费 (10)其他管理性的费用: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 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劳动力招募费、企业定 额编制费、远程视频监控费、信息化购置运维费等。 2.本综合定额的管理费是根据我省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综合测定的。 3.管理费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不同费率计算并已列入各章相应 须目中,实际执行时应随人工、机具等价格变动而调整。各册管理费费率见附录。 4.借工、时工的管理费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统一按20.00元/工日执行,停工、窝 工的管理费按10.00元/工日执行。 十一、若以初步设计文件依照本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结合本综合定额编 制概算造价,应在其他项目中计取概算幅度差。

    十二、本综合定额未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现场 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以及高支模、动(静)载试验等第三方 监测检测费用。 十三、除另有说明外,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四、除另有说明外,本综合定额凡注明“×××以内或×××以下”均包括“×× X”本身;注明“×××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十五、本综合定额中未注明或省略的尺寸单位,均为“mm”。 十六、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等管理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 V 额站负责。 十七、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内容。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泵安装等。 二、本章定额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空负荷试运转。 2.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 收等工作。 3.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等造成设备不能一次就位所引起设备、材料增加的二次搬运、 装拆工作。 4.配合检查验收。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的费用。 2.地脚螺栓孔和基础灌浆。 3.设备、构件、零部件、附件、管道、阀门、基础、基础盖板等的制作、加工、修理、 保温、刷漆及测量、检测、试验等工作。 4.设备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5.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6.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钩头垫铁等)、地脚螺栓和设 备基础的灌浆, 7.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8.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 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 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四、泵安装 1..泵安装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泵的安装包括:设备开箱检验、基础处理、垫铁设置、泵设备本体及附件(底座

    电动机、联轴器、皮带等)吊装就位、找平找正、垫铁点焊、单机试车、配合检查验收。 (2)泵拆装检查包括: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 查、刮研、换油、调间隙、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配合检查验收。 (3)设备本体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滤网、润滑冷却装置的清洗、组装。 (4)联轴器、减震器、减震台、皮带安装。 2.泵安装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底座、联轴器、键的制作; (2)泵排水管道组对安装; (3)电动机的检查、干燥、配线、调试等: 建设厅 (4)试运转时所需排水的附加工程(如修筑水沟、接排水管等)

    一、泵安装按设备重量选用子目,以“台”计算。设备重量计算: 1.直联式泵按泵本体、电动机以及底座的总重量。 2.非直联式泵按泵本体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但定额已包括电动 机安装工作内容,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配电装置、交流电动机检查接线、配电电缆、防雷及接地装 置、配管、配线、照明器具、低压电器设备及电气设备调试等。 二、本章定额适用范围:管廊内本体及管廊附属物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10kV线路安装 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 程。 三、本章定额除各节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施工准备、设备与器材及工 器具的场内运输、开箱检查、安装、设备单体调整试验、结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不同 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源与电源等。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电压等级大于10kV配电、用电设备及装置安装。工程 应用时,应执行电力行业相关定额, 五、配电装置安装工程 1.设备安装定额不包括端子箱安装、控制箱安装、设备支架制作及安装、基础槽(角 钢安装、配电设备的端子板外部接线、预埋地脚螺栓、二次灌浆。 2.成品配套空箱体安装执行相应的“成套配电箱”安装定额乘以系数0.50。 3.设备安装定额包括屏、柜、台、箱设备本体及其辅助设备安装,即标签框、光字牌 信号灯、附加电阻、连接片等。定额不包括支架制作与安装、二次喷漆及喷字、设备干燥 焊(压)接线端子、端子板外部(二次)接线、基础槽(角)钢制作与安装、设备上开孔, 4.接线端子定额只适用于导线,电力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包括压接线端子,控 制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包括终端头制作及接线至端子板,不得重复计算。 六、交流电动机检查接线工程 1.电动机检查接线定额不包括电动机干燥,工程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费用。 2.电机检查接线定额不包括控制装置的安装和接线。 3.定额中电机接地材质是按照镀锌扁钢编制的,如采用铜接地时,可以调整接地材料 费,但安装人工和机械不变。 4.本节定额不包括电动机的安装。包括电动机空载试运转所消耗的电量,工程实际与

    定额不同时,不做调整。 5.控制箱安装执行本章“成套配电箱”中的相关定额。 七、金属构件安装工程 1.钢支架制作与安装定额适用于本章范围内除管廊组合式支架以外的各种支架、构件 的制作与安装。 2.钢支架制作定额不包括镀锌、镀锡、镀铬、喷塑等其他金属防护费用,工程实际发 生时,执行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八、配电电缆敷设工程 1.电力电缆敷设定额综合了裸包电缆、铠装电缆、屏蔽电缆等电缆类型,凡是电压等 级小于或等于10kV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敷设不分结构形式和型号,一律按照相应的电缆截面 和芯数执行定额。 2.电力电缆敷设定额是按照三芯(包括三芯连地)编制的,电缆每增加一芯相应定额 增加15%。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照同截面电缆敷设定额乘以系数0.70,两芯电缆按照三芯电 K 缆定额执行。 3.电缆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包括镀锡裸铜线、扎索管、接线端子、压接管、螺栓等消耗 性材料。定额不包括终端盒、中间盒、保护盒、插接式成品头、铅套管主材及支架安装。 4.双屏蔽电缆头制作安装执行相应人工乘以系数1.05。若接线端子为异型端子,需要 单独加工时,应另行计算加工费。 九、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1.本节定额适用于管廊的防雷接地、设备接地。 2.接地极安装与接地母线敷设定额不包括采用爆破法施工、接地电阻率高的土质换土 接地电阻测定工作。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 3.管廊外接地母线敷设定额是按照管廊外整平标高和一般土质综合编制的,包括地沟 挖填土和实,执行定额时不再计算土方工程量。管廊外接地沟挖深为0.75m,每米沟长土 方量为0.34m。如设计要求理设深度与定额不同时,应按照实际土方量调整。如遇有右方、 矿渣、积水、障碍物等情况时应另行计算。

    安装费用。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关项目。 十、配管工程 1.配管定额中钢管材质是按照镀锌钢管考虑的,定额不包括采用焊接钢管刷油漆、刷 防火漆或防火涂料、管外壁防腐保护以及接线箱、接线盒、支架的制作与安装。接线箱、 接线盒安装执行本章“配线工程”相关定额;支架的制作与安装执行本章“管廊支架”相 关定额。 2.配管定额是按照各专业间配合施工考虑的,定额中不考虑凿槽、刨沟、凿孔(洞) 等费用。 十一、配线工程 1.管内穿线定额包括扫管、穿线、焊接包头;线槽配线定额包括清扫线槽、布线、焊 接包头。 2.暗装接线箱、接线盒定额中槽孔按照事先预留考虑,不计算开槽、开孔费用。 十二、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1.灯具引导线是指灯具吸盘到灯头的连线,除注明者外,均按照灯具自备考虑。如弓 导线需要另行配置时,其安装费不变,主材费另行计算。 2.照明灯具安装除特殊说明外,均不包括支架制作与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本 章相关定额。 3.定额包括灯具组装、安装、利用摇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试亮工作。 4.荧光灯具安装定额按照成套型荧光灯考虑,工程实际采用组合式荧光灯时,执行相 应的成套型荧光灯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10。荧光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5.防水防尘吸员灯其安装,不分光源种类,执行同一定额, 十三、低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1.控制装置安装定额中,除限位开关及水位电气信号装置安装定额外,其他安装 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可执行本章相关定额

    0.防水防尘吸质灯其安装,不分光源种类,执行同一定额。 十三、低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十三、低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1.控制装置安装定额中,除限位开关及水位电气信号装置安装定额外,其他安装 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可执行本章相关定额

    2.本节定额包括电器安装、接线(除单独计算外)、接地。定额不包括接线端子、保 护盒、接线盒、箱体等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关定额。 十四、电气设备调试工程 1.调试定额是按照现行的配电、用电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进行编制的,标准与规 程未包括的调试项目和调试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应结合技术条件及相应的规定另行计算。 2.调试定额中已经包括熟悉资料、编制调试方案、核对设备、现场调试、填写调试记 录、整理调试报告等工作内容。 3.配电装置系统调试中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1kV的定额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 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从配电箱直接至电动机的 供电回路已经包括在电动机的负载系统调试定额内。凡供电回路中带有仪表、继电器、电 磁开关等调试元件的(不包括刀开关、保险器),均按照调试系统计算。移动电器和以插 座连接的家电设备不计算调试费用。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绝缘耐压 试验等调试工作。配电箱内只有开关、熔断器等不含调试元件的供电回路,则不再作为调 试系统计算。 4.定额不包括设备的干燥处理和设备本身缺陷造成的元件更换修理,亦未考虑因设备 元件质量低劣或安装质量问题对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发生时,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5.定额是按照新的且合格的设备考虑的。当调试经更换修改的设备、拆迁的旧设备时, 定额乘以系数1.15。 6.调试定额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及相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系列规范进行编制的,标准与规范未包括的调试项目 和调试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应结合技术条件及相应的规定另行计算。 7.调试定额中已经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保护整定值的整定、整 理调试报告等工作内容。 8.其他材料费中包括调试消耗、校验消耗材料费。 十五、管廊支架 1.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不包括支架的除锈、刷油。

    架。 3.复合支架是指以树脂为粘结剂,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作增强材料而制成的复合材料支 架。 4.整体式复合支架是指立柱和托臂由厂家生产时铸成一体的支架。 十六、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4%计算。

    一、配电装置安装工程 1.成套配电箱安装,根据箱体半周长,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计算。 二、交流电动机检查接线工程 1.电动机检查接线,根据设备容量,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台”计算。 2.电动机检查接线定额中,每台电动机按照1.25m计算金属软管材料费。电机电源线 内导线时,其接线端子分导线截面以“个”计算,执行本章相关定额。 三、配电电缆敷设工程 1.电缆敷设根据电缆规格,按照设计图示单根敷设数量以“m”计算。不计算电缆敷 设损耗量。 (1)计算电缆敷设长度时,应考虑因波形敷设、弛度、电缆绕梁(柱)所增加的长度 以及电缆与设备连接、电缆接头等必要的预留长度。预留长度按照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 规定时按照下表规定计算 KY

    电缆敷设附加长度计算表

    4.电缆头制作与安装根据电缆头形式及电缆截面,按照设计图示单根电缆接头数量以 “个”计算。 (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按照一根电缆有两个终端头计算。 (2)电力电缆中间头按照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没有规定的以单根长度400m为标准,每 增加400m计算一个中间头,增加长度小于400m时计算一个中间头。 5.电缆防火设施,按照设计用量以“kg”计算。 四、防雷及接地装置安置工程 1.接地极制作与安装根据材质与土质,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根”计算。接地极 V 长度按照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按照2.5m计算 2.接地母线敷设按照设计图示敷设数量以“m”计算。计算长度时,按照设计图示水 平和垂直规定长度3.9%计算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等长度), 当设计有规定时,按照设计规定计算。 3.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安装根据需要避雷的设备,以“个”计算。 4.等电位装置安装根据接地系统布置,按照安装数量以“套”计算。 5.工程项目连成一个母网时,按照一个系统计算接地网测试工程量;单项工程或单位 工程自成母网不与工程项目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单独计算一个系统测试工程量, 五、配管工程 1.配管敷设根据配管材质与直径,区别敷设位置、敷设方式,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 以“m”计算。计算长度时,不计算安装损耗量,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接线盒、灯头 盒、开关盒、插座盒、管件等所占长度。 2.金属软管敷设根据金属管直径及每根长度,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计算。 计算长度时,不计算安装损耗量。 3.电缆桥架安装根据桥架材质与规格,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计算。 六、配线工程 1.管内穿线根据截面面积,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单线延长米”计算;管内穿多 芯软导线根据软导线芯数与单芯软导线截面面积,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单线延长米 计算。管内穿线的线路分支接头线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

    2.线槽配线根据导线截面面积,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单线延长米”计算。 3.接线箱安装根据安装形式(明装、暗装)及接线箱半周长,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 以“个”计算。 4.接线盒安装根据安装形式(明装、暗装)及接线盒类型,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 “个”计算。 5.配线进入盘、柜、箱、板时每根线的预留长度按照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 照下表规定计算。

    配线进入盘、柜、箱、板的预留线长度表

    6.灯具、开关、插座、按钮等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七、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1.照明灯具安装根据灯具种类,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套”计算。 2..开关、按钮安装根据安装形式与种类、开关极数及单控与双控,按照设计图示安装 数量以“套”计算。 八、电气设备调试工程 ,1.电气调试系统根据电气布置系统图,结合调试定额的工作内容进行划分,按照定额 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 2.电气设备常规试验不单独计算工程量,特殊项目的测试与试验根据工程需要按照实 际数量计算工程量。 九、管廊支架 1.铁构件制作与安装以“kg”计算。 2.组合式支架立柱安装以“m”计算,托臂安装以“副”计算,一支托臂为一副。

    5户内热缩式铜芯电力电缆终端头

    8热缩式铜芯电力电缆中间头

    电力弱电设计、计算注:未包括保护盒、铅套管

    G.2.2.5电缆T接箱

    容:下料、调直、除锈、测位、钻孔、焊接、固定、补

    划线、打眼、埋螺栓、上底台、支架安装、灯具安装、拉

    注:1.若发生插头用量,另计价格。2.未包括支架制作

    4标志、诱导装饰灯具 工作内容:开箱清点、测位划线、打眼埋螺栓、灯具拼装固定、挂装饰部件、灯具安装、接焊线包

    注:若发生插头用量闸阀标准,另计材价

    测位、划线、打眼、埋螺栓、灯具安装、接线、焊接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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