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28-2014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规范(完整正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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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28-2014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规范(完整正版、清晰)
位于罐壁板下部的最外侧罐底板,包括环形边缘板和非环形 边缘板。
fixed roofs
罐顶周边与罐壁顶端固定连接的罐顶,主要包括自支撑式锥 顶、支撑式锥顶、自支撑式拱顶等型式。
floating roofs
污水标准规范范本floating roofs
随液面变化而上下升降的罐顶,包括外浮顶和内浮顶,主要有 单盘式浮顶、双盘式浮顶、散口隔舱式浮顶、浮筒式浮顶等型式。
wind girder
置在罐壁上,以增加罐壁抗风能力
在正常情况下,将外浮顶上的降水排出罐外的装置
stiffening ring
设置在罐壁上,增强储罐罐壁稳定性,防止罐壁失稳的构件
3.0.1储罐建造选用的材料和附件,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 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钢板和附件上应有清晰的产品标识。 3.0.2焊条、焊丝、焊剂及保护气体等焊接材料应具有质量合格 证明书,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 件》NB/T47018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5117、《热强钢焊条》GB/T5118、《不锈钢焊条》GB/T983 的有关规定; 2药芯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 《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和《不锈钢药芯焊丝》GB/T17853 的有关规定; 3气体保护焊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保护电弧焊用 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的有关规定; 4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碳钢 焊丝和焊剂》GB/T5293、《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GB/T12470和《埋弧焊用不锈钢焊丝和焊剂》GB/T17854的有 关规定; 5保护气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用二氧化碳》 HG/T2537和《氩》GB/T4842的有关规定。 3.0.3施工前,应对钢板逐张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 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 偏差》GB/T708和《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充许偏 差》GB/T709的有关规定。
3.0.4钢板表面局部减薄量、划痕深度与钢板实际厚度负偏差之
和,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不应大于相应钢板标准的允许负偏差 值。
3.0.5进口钢材及焊接材料应符合国外相应的钢制焊接储罐规 范的规定和设计的要求。
3.0.6材料复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1.1储罐预制和安装检验用样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储罐预制和安装检验用样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曲率半径小于或等于12.5m时,弧形样板的弦长不应 小于1.5m;曲率半径大于12.5m时,弧形样板的弦长不应小于 2m。 2直线样板的长度不应小于1m。 3 测量焊缝棱角度的弧形样板,其弦长不应小于1m。 4.1.2 储罐的预制方法不应损伤母材和降低母材性能 4.1.31 储罐构件的切割及焊缝坡口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碳素钢及低合金钢宜采用机械加工或自动、半自动火焰切 割加工,不锈钢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切割加工; 2当工作环境温度低于下列温度时,钢材不得采用剪切加工: 1)普通碳素钢:一16℃; 2)低合金钢:一12℃。 4.1.4焊缝坡口的加工应平整,不得有夹渣、分层、裂纹等缺陷: 应去除火焰及等离子切割坡口产生的表面硬化层。 4.1.5标准规定的最低屈服强度大于390MPa的罐壁板采用火 焰切割坡口时,去除硬化层后应对坡口表面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 检测方法和合格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7.2.9条的规定。 4.1.6焊接接头的坡口型式和尺寸,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 口》GB/T985.1及《埋弧焊的推荐坡口》GB/T985.2的规定选 用;罐壁纵缝气电立焊及环缝埋弧焊的对接接头型式,还应符合下 列规定:
4.1.3储罐构件的切割及焊缝坡口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1.7普通碳素钢在作业环境温度低于一16℃或低合金钢在作 业环境温度低于一12℃时,不得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 4.1.8储罐的构件在保管、运输及现场堆放时,应防止变形、损伤 和锈蚀。
4.1.9不锈钢储罐的预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锈钢材料不应与碳素钢及存放过氯化物的材料接触; 2不锈钢板不应作硬印标记或刻画标识,宜采用易擦洗的颜 料作标记; 3不锈钢板及构件的吊装宜采用吊装带,运输胎具上应采取 防护措施; 4不锈钢板及构件不得采用铁锤直接敲击,其表面不应有划 痕、撞伤、电弧擦伤、腐蚀,并保持其光滑; 5不锈钢的构件不应采用热煨成型; 6不锈钢打磨时应采用不锈钢专用砂轮片或磨带。 4.1.10储罐的所有预制构件完成时应有编号,并应用油漆或其 他方法作出清晰的标识
4.2.1储罐壁板预制前应绘
4.2.1储罐壁板预制前应绘制排板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圈壁板的纵焊缝宜向同一方向逐圈错开,相邻圈板纵缝 间距宜为板长的1/3,且不应小于300mm。 2底圈壁板的纵焊缝与罐底边缘板的对接焊缝之间的距离, 不应小于300mm。 3开孔与罐壁纵、环焊缝中心及罐壁最下端角焊缝边缘的距 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罐壁厚度大于12mm,且接管与罐壁板焊后不进行消除 应力热处理时,开孔接管或补强板外缘与罐壁纵、环焊 缝之间的距离,应大于较大焊脚尺寸的8倍,且不应小 于250mm。
2)任意厚度罐壁与接管进行焊后热处理或厚度不大于 12mm的罐壁与接管焊后不进行热处理时,开孔接管或补 强板外缘与罐壁纵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与 罐壁环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壁板厚度的2.5倍,且 不应小于75mm。 3)罐壁钢板的最低标准屈服强度大于390MPa时,开孔角 焊缝外缘(有补强板时为补强板角焊缝外缘)到罐壁最下 端角焊缝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壁板厚度的2.5倍,且不 得小于75mm;罐壁钢板的最低标准屈服强度小于或等 于390MPa时,开孔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4罐壁上连接件的垫板周边焊缝与罐壁纵焊缝或接管、补强 反的边缘角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与罐壁环焊缝之 同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如不可避免与罐壁焊缝交叉时,被覆 盖焊缝应磨平并经射线或超声波检测合格,垫板角焊缝在罐壁对 妾焊缝两侧边缘应至少留20mm不焊。 5两开孔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开孔至少有1个补强板时,其最近角焊缝边缘之间的 距离,不应小于较大焊脚尺寸的8倍且不小于150mm; 2)两开孔均无补强板时,角焊缝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75mm。 6抗风圈、加强圈与罐壁环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 7包边角钢对接接头与壁板纵向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o0mm。 8设计文件无要求时,直径小于25m的储罐的壁板宽度不 宜小于500mm,长度不宜小于1000mm;直径大于或等于25m的 诸罐的壁板宽度不宜小于1000mm,长度不宜小于2000mm。 .2.2储罐壁板的切割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壁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2的规定,测量部位应符 合图 4. 2. 2 的规定;
图4.2.2壁板尺寸测量部位
2单面倾斜式基础的底圈壁板应根据实测的基础倾斜度计 算尺寸,并在每张底圈壁板上放样,切割后其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 表4.2.2的规定,宽度各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mm。
表4.2.2壁板尺寸允许偏差mm
4.2.3壁板滚制后,应立置在平台上用样板检查,垂直方向上用 直线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应大于2mm;水平方向上用弧形样板检 查,其间隙不应大于4mm。 4.2.4凡属下列情况,开孔接管与罐壁板、补强板焊接完并经检 验合格后,均应进行整体消除应力热处理;热处理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压力容器焊接规程》NB/T47015的有关规定。 1罐壁钢板的最低标准屈服强度小于或等于390MPa、板厚 大于32mm且接管公称直径大于300mm; 2罐壁钢板的最低标准屈服强度大于390MPa、板厚大于 12mm且接管公称直径大于50mm; 3齐平型清扫孔
4罐底中幅板的宽度不应小于1000mm,长度不应小于 2000mm;与罐底环形边缘板连接的不规则中幅板最小直边尺寸, 不应小于700mm。 5底板任意相邻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
4.3.2当罐底中幅板采用对接接头时,中幅板的尺寸充许偏差应
4.3.2当罐底中幅板采用对接接头时,中幅板的尺寸充许偏差应 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的规定。
4.3.3罐底环形边缘板的尺寸(图4.3.3)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 3. 3 的规定。
图4.3.3罐底环形边缘板尺寸测量部
表4.3.3罐底环形边缘板尺寸充许偏
4.3.4厚度大于或等于12mm的罐底环形边缘板,应在坡口两 侧(图4.3.3中AC、BD、CD)100mm范围内按现行行业标准《承 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NB/T47013)的规定进行超声检查: 达到Ⅲ级标准为合格;如采用火焰切割坡口,去除氧化层后应对坡 口表面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7.2.9条 的规定。
4.4.1浮顶预制前应绘制排板图,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3.1条的 相关规定
4.4.2浮舱外边缘环板、环板、顶板、底板、隔舱板的预制,采
接时应采用全熔透对接焊缝,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 4.2.2条、第4.3.3条的相关规定。浮舱底板及顶板预制后,其平 面度应用直线样板检查,间隙不应大于4mm。
4.4.3单盘式浮顶的浮舱进行分段预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浮舱底板、顶板的平面度用直线样板检查,间隙不应大于 5mm; 2 浮舱内、外边缘板用弧形样板检查,间隙不应大于10mm; 3分段预制浮舱的几何尺寸(图4.4.3)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3的规定。
图4.4.3分段预制浮舱几何尺寸测量部位
表4.4.3分段预制浮舱的几何尺寸允许
4.4.4双盘式浮顶的桁架、橡子等构件的预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4.5.1 固定顶顶板预制前应绘制排板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顶板任意相邻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 2 单块顶板本身的拼接,宜采用对接 4.5.2 加强肋加工成型后,应用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应大
4.5.3每块顶板应在胎具上与加强肋拼装成型,焊接时应采取防 变形措施。
变形措施。 4.5.4顶板拼装成型脱胎后,应用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应大 于10mm
4.6.1抗风圈、加强圈、包边角钢、抗拉环、抗压环等弧形构件加 工成型后,应用弧形样板检查弧度,其间隙不应大于2mm;应放在 平台上检查其翘曲变形,变形量不应超过构件长度的0.1%,且不 应大于6mm。
工成型后,应用弧形样板检查弧度,其间隙不应大于2mm;应放在
1补强板的材质应与开孔处罐壁板的材质相同。 2补强板的切割表面应光滑平整并将棱角倒圆;曲率应与该 处壁板的曲率一致,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 3拼接补强板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 4补强板应有信号孔。整块钢板制造的补强板应有一个信 号孔;拼接的补强板,每一拼接段上应有1个信号孔。信号孔宜为 M6~M10,位于开孔水平中心线上的螺孔。
壳结构件的预制,应符合设计文件
5.1.1储罐组装前,应将构件的坡口和搭接部位的铁锈、水分及 污物清理干净。 险
5.1.1储罐组装前,应将构件的坡口和搭接部位的铁锈、水分及 污物清理干净。 5.1.2拆除组装工卡具时,不得损伤母材。钢板表面的焊疤 应打磨平滑;当母材有损伤时,应按本规范第6.6节的要求进 行修补。
I罐壁、罐底及附件不得作硬印标记; 2组装工卡具宜采用不锈钢材质,碳素钢工卡具不应与不锈 钢罐接触及焊接;需要接触及焊接时,应在卡具上焊上不锈钢隔离 垫板; 3在组装焊接过程中应防止电弧擦伤等现象。 5.1.4储罐组装过程中应采取符合组装工艺的安全措施,防止大 风等恶劣条件对储罐造成破坏
风等恶劣条件对储罐造成破坏
5.2.1储罐安装前,必须有基础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并应对基
基础中心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20mm。 2支承罐壁的基础表面高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环梁时,每10m弧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 6mm,且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 12mm
基础中心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20mm。 2支承罐壁的基础表面高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环梁时,每10m弧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 6mm,且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 12mm;
2)无环梁时,每3m弧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天于6mm, 且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应大于12mm。 3沥青砂层表面应平整密实,无突出的隆起,凹陷及贯穿裂 纹。沥青砂表面凹凸度应按下列方法检查: 1)当储罐直径大于或等于25m时,以基础中心为圆心,以 不同半径做同心圆,将各圆周分成若干等份,在等份点测 量沥青砂层的标高。同一圆周上的测点,其测量标高与 计算标高之差不应大于12mm。同心圆的直径和各圆周 上最少测量点数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2)当储罐直径小于25m时,可从基础中心向基础周边拉线 测量,基础表面每100m范围内测点不应少于10点,小 于100m的基础应按100m计算,基础表面凹凸度不应 太于 25mm 。
表5.2.2同心圆的直径和各圆周上最少测量点数
4单面倾斜式基础表面尺寸(图5.2.2)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2.2单面倾斜式基础表面尺寸测量示意图 1一测量平行线;2一最高点;3一测量点;4一中心线; 5一是低点.6一其础中心.7一测量水平面
日5.2.2单面倾斜式基础表面尺寸测量示意图 测量平行线;2一最高点;3一测量点;4一中心线; 5一最低点:6一基础中心;7一测量水平面
1)基础中心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20mm; 2)基础表面倾斜允许偏差应为15mm; 3)支撑罐壁的基础表面高差,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 测量标高与设计标高之差的差不应大于12mm,且每 10m弧长范围内任意两点的测量标高与设计标高之差 的差不应大于6mm; 4)基础表面凹凸度可用拉线或水准仪测量,每100m范围 内测点不应少于20点,小于100m的基础应按100m计 算,凹凸度不应大于20mm
5.3.1罐底采用带垫板的对接接头时,垫板应与对接的两块底板 贴紧,并点焊固定,其缝隙不应大于1mm。罐底板对接接头间隙, 当设计无要求时,可按照表5.3.1的规定执行,
表5.3.1罐底板对接接头间隙(mm
5.3.2中幅板采用搭接接头时,其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5mm,搭 接接头间隙不应大于1mm, 5.3.3中幅板与环形边缘板之间采用搭接接头时,中幅板宜搭在 环形边缘板的上面,搭接宽度不应小于60mm。 5.3.4搭接接头的三层钢板重叠部分,应将上层底板切角,切角 长度应为搭接宽度的2倍,切角宽度应为搭接宽度的2/3(图 5. 3. 4) 。
5.4.1罐壁组装前,应对预制成型的壁板的儿何尺寸进行检 查,合格后方可组装;当壁板几何尺寸需要校正时,应防止出 现锤痕。
5.4.2罐壁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7底圈壁板外表面沿径向至边缘板外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m,且不宜大于100mm
7底圈壁板外表面沿径向至边缘板外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m,且不宜大于100mm,
5.5.3顶板应按画好的等分线对称组装。顶板搭接宽度允许偏 差应为±5mm。
5.6.1浮顶的组装宜在临时支架上进行。 5.6.2浮顶板的搭接长度允许偏差应为土5mm
5.6.2浮顶板的搭接长度允许偏差应为土5mm
5.6.3浮顶外边缘环板与底圈罐壁间隙充许偏差应为王15mm。
5.6.3浮顶外边缘环板与底圈罐壁间隙元许偏差应为士15m
1浮顶环板、外边缘环板对接接头的错边量不应大于板厚的 0.15倍,且不应大于1.5mm; 2浮顶外边缘环板垂直度不应大于3mm; 3用弧形样板检查浮顶环板、外边缘环板的凹凸变形 弧形样板与浮顶环板、外边缘环板的局部间隙不应大于 10mm。 5.6.5单盘式浮顶浮舱和单盘组装应分别进行,浮舱和单盘的连 接应在浮舱焊接结束后进行。 5.6.6双盘式浮顶组装时被环板、隔板、架及补强板遮盖的焊 缝应先行焊接,并应采用真空箱法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环板、隔 板、桁架及补强板的组装。焊道应按规定检查合格后进行顶板和 附件的宝装
5.6.6双盘式浮顶组装时被环板、隔板、桁架及补强板遮盖的焊
缝应先行焊接,并应采用真空箱法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环板、隔 板、桁架及补强板的组装。焊道应按规定检查合格后进行顶板和 附件的安装。
5.6.7装配式内浮顶组装应按设计要求执
5.7.1罐体的开孔接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孔接管的中心位置偏差,不应大于10mm;接管外伸长 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士5mm。 2开孔补强板的曲率,应与罐体曲率一致。 3开孔接管法兰的密封面不应有焊瘤和划痕。设计文件无 要求时,法兰的密封面应与接管的轴线垂直,并保证法兰面垂直或 水平,倾斜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且不应大于3mm,法兰的螺 栓孔应在跨中安装
5.7.2量油管和导向管的垂直度和直线度不得大于管高的
5.7.3储罐充水试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测量尺寸调整浮顶支相
5.7.3储罐充水试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测量尺寸调整浮顶支柱 的高度,
5.7.4采用旋转接头等硬连接的浮顶排水管系统预制完毕后应
5.7.4采用旋转接头等硬连接的浮顶排水管系统预制完毕后应 做动态试验,试验高度以储罐最高充水试验液位为准
向 做动态试验,试验高度以储罐最高充水试验液位为准。 5.7.5密封装置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气象标准,不得损伤橡胶 制品;安装时,应注意防火
做动态试验,试验高度以储罐最高充水试验液位为准。 5.7.5密封装置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不得损伤橡胶 制品;安装时,应注意防火。 5.7.6刮蜡板应紧贴罐壁,局部的最大间隙不应超过5mm 5. 7. 7 转动浮梯中心线的水平投影,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其偏 差不应大于10mm。 5.7.8网壳的安装,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5.7.6刮蜡板应紧贴罐壁,局部的最大间隙不应超过5mm。
网壳的安装,应满足设计文件要
6.1.1从事储罐焊接的焊工,必须按《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 核细则》TSGZ6002的规定考核合格,并应取得相应项目的资格 后,方可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核细则》TSGZ6002的规定考核合格,并应取得相应项目的资格
艺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47014的 有关规定。当壁板厚度大于38mm焊接标准,应采用多道焊,且当单焊道厚度大 于19mm时,应对每种厚度的对接接头进行评定。
有关规定。当壁板厚度大于38mm,应采用多道焊,且当单焊道厚度大 于19mm时,应对每种厚度的对接接头进行评定。 6.2.2焊接工艺评定应包括T形接头角焊缝。T形接头角焊缝 试件的制备和检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6.2.3施工单位应根据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工艺 规程,并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
6.2.2焊接工艺评定应包括T形接头角焊缝。T形接头角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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