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4119-2016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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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为规范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 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天然气中硫化氢体积含量大于或等于5%, 材质为碳钢和低合金钢的新建、扩建、改建气田集输管道安装 工程施工。 1.0.3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为规范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 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天然气中硫化氢体积含量大于或等于5%, 材质为碳钢和低合金钢的新建、扩建、改建气田集输管道安装 工程施工。 1.0.3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有水和硫化氢存在的情况下,与腐蚀和拉应力「残留的 和(或)外加的】有关的一种金属开裂。 2.0.2氢致开裂(HIC) hydrogeninducedcracking 当氢原子扩散进钢铁中,并在陷阱处结合成氢分子(氢气) 时,所引起的碳钢和低合金钢中的平面裂纹
3.1.1材料的验收应由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的专业代 表共同进行,验收完毕后应填写验收记录。 3.1.2材料应有出厂编号、出厂标识、出厂质量证明书,并应 确保材料具有可追溯性。 3.1.3管件的结构形式、尺寸与偏差、焊端坡口、产品标识应 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4材料应按规格型号、材质做好标识、建立台账牛奶标准,并应分 类保管,不得损坏。易发生反应、易被污染的材料应采取有效 的防护措施,不锈钢材料和碳素钢材料必须分开堆放。 3.1.5管道工程阀室、阀井内材料、设备的验收和保管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场站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SY/T4118的有关规定。
3.2.1钢管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应无裂纹、夹杂、 折叠、重皮、电弧烧痕、变形或压扁等缺陷,且不应有超过公 称壁厚负偏差的缺陷和机械损伤。 3.2.2钢管的型号、规格、外观尺寸、管口椭圆度应符合设计 文件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3钢管接收时下列资料应齐全,且报告内容参数应符合设 计要求:
材质为碳钢和低合金钢的每个炉批号钢管的抗HIC和抗
SSC试验报告。 3成品防腐管的驻厂监造人员签认的防腐管合格证。 4成品保温管的驻厂监造人员签认的保温管合格证。
3.2.4钢管进场复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按设计要求的比例对钢管进行硬度检测和光谱分析复 险。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对合金钢管做100%的硬度检测和光 普分析复检,对其他材质的钢管应按照每个炉批号抽查钢管数 量的10%且不少于1根做硬度检测和光谱分析复检,若有不合 格,应逐根钢管进行硬度检测和光谱分析复检。 2若对材质为碳钢和低合金钢的某个炉批号钢管的抗HIC 和抗SSC检验报告存在异议时,应取样做抗HIC和抗SSC复 检,若不合格,整批钢管不应用于现场安装。 3应填写进场复验记录。
3.2.5防腐/保温管应具有防腐/保温合格证,并应标识有炉批
3.2.5防腐/保温管应具有防腐/保温合格证,并应标识有炉批 号、管号(钢管厂)、防腐等级、材质、规格、防腐管号、防腐 单位名称等。
3.3.1热煨弯管制造应使用电感应加热的方法,其制作
3.3.1热煨弯管制造应使用电感应加热的方法,其制作、检验 及出厂标识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油气输送用钢制感应加热弯管》SY/T5257的有 关规定。
防腐结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规定。 3.3.3热煨弯管接收时下列资料应齐全,且报告内容参数应符 合设计要求: 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对应每个炉批号钢管的抗HIC和抗SSC检验报告。 3.3.4执煨弯管进场复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煨弯管应逐一进行硬度检测和光谱分析,若不合格, 不得用于现场安装。 2若对某个热煨弯管母管的抗HIC和抗SSC检验报告存 在异议时,应取样做抗HIC和抗SSC复检,若不合格,整批热 爆弯管不应用于现场安装。 3应填写进场复验记录。 3.3.5热煨弯管两端应有直管段,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500mm 的弯管,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250mm;公称直径大于500mm 的弯管,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500mm。 3.3.6热煨弯管端面的平面度和椭圆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 的要求。
1热煨弯管应逐一进行硬度检测和光谱分析,若不合格, 不得用于现场安装。 2若对某个热爆弯管母管的抗HIC和抗SSC检验报告存 在异议时,应取样做抗HIC和抗SSC复检,若不合格,整批热 煨弯管不应用于现场安装。 3应填写进场复验记录
的弯管,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250mm;公称直径大于500mm 的弯管,直管段长度不应小于500mm。 3.3.6热煨弯管端面的平面度和椭圆度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 的要求。
3.3.7热煨弯管的防腐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施工标准的要求。
3.4.1焊接材料的牌号、规格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有关规定。 3.4.2焊接材料在接收时下列资料应齐全,且报告内容参数应 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有关规定: 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不同批号的抗HIC和抗SSC检验报告。 242
2不同批号的抗HIC和抗SSC检验报告。
3.4.3焊接材料进场验收及保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含
3.5.1防腐、保温材料的牌(型)号、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且应标明生 产日期及有效期等。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且应标明生 产日期及有效期等。 3.5.2防腐、保温材料应包装完好、标识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使用。 3.5.3防腐、保温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3.5.3防腐、保温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3.5.3防腐、保温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定进行抽查复验,复验结果应达到设计文件或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要求。
4.1.1管道组对前应做下列准备工作: 逐根清除管内的积水、泥土、石块等杂物。 2钢管端口圆度偏差不得大于1%,超标时进行校圆。校 圆时宜采用整形器调整,不应采用加热或人工敲打的方法。管 口圆度偏差应按下式计算:
图4.1.2切口端面倾斜偏差
4.1.3管道组对前应将管端坡口及其内外表面50mm范围内完 全清理至露出金属光泽,确保无铁锈、油污等杂物。
4.1.3管道组对前应将管端坡口及其内外表面50mm范围内完
4.1.3管道组对前应将管端坡口及其内外表面50mm范围内完
4.1.4管道接头坡口型式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焊接工艺规程 规定,当无规定时,等壁厚管道对接坡口型式尺寸应符合表 4.1.4的规定
表4.1.4等壁厚管道对接坡口型式
4.1.5不等壁厚钢管对接时,应按焊接工艺规程要求对厚壁管 管端进行削薄处理。工艺规程未明确时,不等壁厚管道对接坡 口型式及尺寸应按图4.1.5加工。
(c)内外壁尺寸不相等
图4.1.5不等壁厚焊件对接坡口型式
注:用于管件且受长度条件限制时,图4.1.5(a)①、图4.1.5(b) 4.1.5(c)中的15°可改用30°角
4.1.5(c)中的15°可改用30°角。 4.1.6管道组对宜使用对口器。不能采用对口器组对时,可采 用定位焊。对口器使用和定位焊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的要求。 4.1.7两相邻管的制管焊缝在对口处应相互错开,错开距离不 应小于100mm的弧长。 4.1.8相邻环焊缝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倍管径,且不应小于 200mm。 4.1.9 当壁厚小于16mm时,管道组对错边不应大于壁厚的
4.1.9当壁厚小于16mm时,管道组对错边不应天于壁厚的 10%:当壁厚大于或等于16mm时,管道组对错边不应大于壁厚
的10%,且不应大于2mm,局部错边不应大于3mm, 错边应沿 圆周均匀分布。 4.1.10 严禁采用锤击或加热管子的方法校正错边。 4.1.11 严禁强力组对。 4.1.12 管道焊缝上严禁开孔,开孔边缘与管道焊缝的间距不得 小于100mm。 4.1.13 管道不宜采用开孔的方法制作三通,若无法避免则应 采用机械方法加工三通,其坡口形式、间隙、钝边应符合设计 规定。 114能
管口采取有效的临时封堵措施
4.1.15 管道碰死口或焊缝返修需切割管道时,必须使用机械 切割。 4.1.16 下料后的管材应及时进行标识移植。
4.2.1管道预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2.1管道预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3.1弯管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规
1应根据地形采用热煨弯管,不得使用冷弯弯管,且不得 以斜截口连接。 2热煨弯管严禁切割使用。 4.3.2管件与管件、管件与管道组对时,内壁应平齐,其坡口 加工方法应按本规范第4.1.4条和第4.1.5条执行;管口错边量 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4.1.9条的规定。 4.3.3法兰、阀门的组装应符合行业现行标准《高含硫化氢气 田集输场站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YT4118的有关规定
田集输场站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Y/T4118的有关规定
5.1.1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行业标准《高含硫 化氢气田集输管道焊接技术规范》SY/T4117的有关规定。 5.1.2施工单位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工艺规程。 5.1.3从事高含硫化氢集输管道焊接的焊工,应持有省级或市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1.4焊工上岗前应进行上岗考试,上岗考试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焊接技术规范》SY/T4117的 有关规定。
5.1.6施工班组应填写焊接记录。
5.2.2焊接环境应良好,在下列任何一种环境下,若无有效的 防护措施,均不得施焊: 1下雨、下雪。 2 相对湿度大于90%。 低氢型焊条电弧焊,风速大于5m/s。 4 自保护药芯焊丝半自动焊,风速大于8m/s。 5 气体保护电弧焊,风速大于2m/s。 6 焊接部位温度低于0℃。
后方可施焊。根部焊接时宜对管端进行封堵,应保持管段稳定。
5.2.4焊接过程中收弧时应将弧坑填满。不得在坡口之外的母 材表面引弧或试验电流,并应防止电弧擦伤母材,否则应将电 弧烧伤处割除。
5.2.5内对口器应在根部焊道完成后方可撤除;外对口器应在 根部焊道均匀完成50%以上后方可撤除,对口支撑和吊具应在 根部焊道全部完成后方可撤除
5.2.5内对口器应在根部焊道完成后方可撤除;外对口器应
5.2.6多焊道焊接期间应保持焊接工
当道间温度低于焊接工艺规程规定的温度时,应在焊道间重新 加热。
5.2.7除焊接工艺规程另有说明外,同侧前一焊道完成前不应 开始新焊道。
5.2.7除焊接工艺规程另有说明外,同侧前一焊道完成
5.2.8应采用手动或电动工具清除每一焊道的熔渣及
5.2.9盖面焊完成后,应清理焊缝表面熔渣及飞溅物。焊缝的 整个圆周余高应均匀,余高超出部分可用电动工具磨除,应圆 滑过渡,且不得伤及母材。 5.2.10每一个焊接接头宜在当天连续施焊完成。当天无法完 成的焊接接头,熔敷金属厚度至少应为壁厚的50%且不应少于 6mm。并应对整个焊接接头采取防雨措施。在重新焊接前,应 采用渗透检测方法,确认已完成的焊道无缺陷,并应按规定进 行预热。
5.3.1管道焊前预热应满足下列
5.3焊前预热及焊后热处理
1预热的方法及温度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 2预热应在焊口两侧及周向均匀进行,应防止局部过热, 预热宽度应为焊缝两侧各100mm。整个根部焊道作业期间层间 温度低于规定的最低温度值,应重新预热。
3应采用测温仪器检测预热温用
3应采用测温仪器检测预热温
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5.3.3管道焊缝热处理及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热法消
5.3.5热处理曲线记录带应注明焊缝编号、热处理日期, 理操作者应签名
5.3.6硬度检测宜采用带有打印功能的便携式硬度
若硬度检测记录采用热敏纸等记录信息易消退材料的,应复印 后保存,并应加盖有效公章。
5.4.1返修焊接工艺规程应根据评定合格的返修焊接工艺评定 报告编制。焊缝返修时应按批准的返修焊接工艺规程进行。 5.4.2焊缝返修前,应采用角向磨光机或其他机械方法消除缺 陷,并应采用目视或渗透检测等方法确认缺陷已经完全清除, 5.4.3返修有预热要求时,焊前应对整个管口进行预热。 5.4.4焊缝同一部位仅可返修一次,一次返修不合格的焊缝应 采用机械方法切除。 5.4.5焊缝返修焊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50mm,最大返修长度不 应大于钢管周长的30%。 5.4.6根焊缺陷和裂纹缺陷不应返修。 547经返修后的焊缝,应按原来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5.4.7经返修后的焊缝,应按原来的检测方法进行
5.5.1焊缝的标识宜在管道沿介质流动方向焊缝的上游300mm
5.5.1焊缝的标识宜在管道沿介质流动方向焊缝的上游300mm 左右处进行标记,标记应用不易褪色的白色油漆或记号笔,字 体应工整、清晰、完整。严禁用打钢印方式进行焊缝标识。
5.5.1焊缝的标识宜在管道沿介质流动方向焊缝的上
5.5.2焊缝标识宜包括下列内容
1一个焊工完成的焊缝标记内容:工程代号一桩号一焊工 代号一焊缝序号(顺桩+,逆桩一)。 2焊工组合完成的焊缝标记内容:工程代号一桩号一机组 号一焊缝序号(顺桩+,逆桩一)。
一个焊工完成的焊缝标记内容:工程代号一桩号一焊工 代号一焊缝序号(顺桩+,逆桩一)。 2焊工组合完成的焊缝标记内容:工程代号一桩号一机组 号一焊缝序号(顺桩+,逆桩一)
6.1.1焊缝应在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无损检测。 6.1.2有延迟裂纹倾向的焊缝,应在焊接完成24h后进行无损 检测。 6.1.3检验前应清除焊缝及其两侧50mm范围内的熔渣、飞溅 物和其他污物。
6.2.1焊缝外观成型应整齐、均习,焊缝及其热影响区表面上 应无裂纹、未熔合、表面气孔、凹陷、表面夹渣、飞溅、夹具 焊点等缺陷。 6.2.2焊缝外表面宽度应比外表面坡口宽度每侧增加1.0mm , 2.0mm。 6.2.3焊缝外表面不应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余高不宜大于 1.6mm,局部不应大于3mm,且连续长度不大于50mm。余高 超过部分应进行打磨,打磨时不得伤及母材,打磨后应与母材 圆滑过渡。 6.2.4当盖面焊道局部出现咬边时,咬边深度不应大于管壁厚 度的12.5%且不超过0.5mm。在焊缝任何300mm的连续长度 中,累计咬边长度不应大于50mm。 6.2.5对于不具备射线和超声检测条件的角焊缝,应按现行 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7部分:目视检测》NB/T 47013.7中规定的检测方法对焊接接头内表面进行检查,合格级 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6.2.3焊缝外表面不应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余高不宜大于 1.6mm,局部不应大于3mm,且连续长度不大于50mm。余高 超过部分应进行打磨,打磨时不得伤及母材,打磨后应与母材 圆滑过渡
6.2.4当盖面焊道局部出现咬边时,咬边深度不应大于管壁厚 度的12.5%且不超过0.5mm。在焊缝任何300mm的连续长度 中,累计咬边长度不应大于50mm。
6.2.5对于不具备射线和超声检测条件的角焊缝,应按现行
6.2.6焊缝外观检查后应填写焊缝外观检查记录。
6.3.1所有环焊缝均应进行100%射线检测,在热处理完成后应 进行100%超声检测,对于不能进行超声检测的环焊缝,可选用 射线、磁粉、渗透检测方法之一代替。 6.3.2 热处理前后的角焊缝均应进行100%磁粉或100%渗透 检测。 6.3.3火 焊缝的无损检测方法和合格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6.3.4射线检测应进行内咬边判定,根焊不应有内咬边
6.3.1所有环焊缝均应进行100%射线检测,在热处理完成后应 进行100%超声检测,对于不能进行超声检测的环焊缝,可选用 射线、磁粉、渗透检测方法之一代替。 6.3.2 热处理前后的角焊缝均应进行100%磁粉或100%渗透 检测。 6.3.32 焊缝的无损检测方法和合格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6.3.4射线检测应进行内咬边判定,根焊不应有内咬边
7.1.1管道安装和管沟回填后应分段进行管道清扫、压力试验、 试压段连头。 7.1.2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的清扫及试压宜根据地形、地 貌及自然条件分段进行,压力试验分段试验长度不宜超过 35km。
理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管道清扫与试压。管道清扫与试压宜在 管沟回填后进行。
理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管道清扫与试压。管道清扫与试压
7.1.4线路试压介质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选 用水为试压介质。因现场条件限制需采用气体做试压介质,必 须得到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1.5管道清扫前应将不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和附件等加以 隔离或拆除。加置盲板的部位应有明显的标志和记录,待试验 后复位。
在有效期内;精度不应低于0.4级,表的量程应为被测压力最大 值的1.5~2.0倍。每段试压时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块,应分别 安装在试压管段的首、末端。试压中的稳压时间应在两端压力 平衡后开始计算。 7.1.7管道试压前,应安装介质注入管、放空管、连通管、试压 装置等其质量及焊缝合格级别应等同被试压管道的设计要求。
7.1.7管道试压前,应安装介质注入管、放空管、连通管、试压 装置等,其质量及焊缝合格级别应等同被试压管道的设计要求。 试压装置包括阀门和管道应预先进行相应的压力试验并合格
7.1.8清管试压前应做好安全警示措施并告知相关人员。
7.1.9试压中如有泄漏,不得带压修补。缺陷修补合格后,应 重新试压。 7.1.10需进行单体试压的管段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单独试压。 7.1.11排水时应防止水击和产生负压。 7.1.12试压介质的排放应选在安全合适地点并注意防止污染环 境。排放点应有操作人员控制和监视。 7.1.13清管试压完毕,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核对记录, 并应填写管道清管和试压记录。 7.1.14阀室严密性试验试压介质应采用压缩空气
7.1.9试压中如有泄漏,不得带压修补。缺陷修补合格后,应 重新试压。
7.1.14阀室严密性试验试压介质应采用压缩空气
7.2.1管道试压前,应进行清管,清管次数不应少于两 清扫口不再排出杂物为合格。
7.2.1管道试压前,应进行清管,清管次数不应少于两次,以 清扫口不再排出杂物为合格。 7.2.2管道清管宜选用清管器,也可选用清管球或它们的组合; 管径小于或等于DN50且距离较短的管道,可采用压缩空气进 行吹扫。 7.2.3管道清管采用清管器(球)时应设置清管器(球)收发 装置。 7.2.4当采用通球清管时,清管球充水后,直径过盈量应为管 内径的5%~8%。 7.2.5使用清管器、清管球清管时推球的压力宜在0.1MPa~ 0.5MPa之间,最大清管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压力或发送装置的允 许压力。清管器和球行进速度应控制在4km/h~5km/h,必要 时应加背压。 7.2.6清管吹扫口应设置在地势开阔的地方,50m内不得有居 民和建筑物,并应避开公路、装置区、高压线、通信线等设施。 7.2.7夜间作业时清扫口应有照明设施。
清扫口不再排出杂物为合格。 7.2.2管道清管宜选用清管器,也可选用清管球或它们的组合; 管径小于或等于DN50且距离较短的管道,可采用压缩空气进 行吹扫。
7.2.3管道清管采用清管器(球)时应设置清管器(球)收发
7.2.4当采用通球清管时,清管球充水后,直径过盈量应为 内径的5%~8%。
7.2.5使用清管器、清管球清管时推球的压力宜在0.1MPa 0.5MPa之间,最大清管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压力或发送装置的 许压力。清管器和球行进速度应控制在4km/h~5km/h,必 时应加背压。
7.2.6清管吹扫口应设置在地势开阔的地方,50m内不得有居 民和建筑物,并应避开公路、装置区、高压线、通信线等设施。
7.2.8当设计有管道测径要求时,在管道清管后,宜利用测
清管器进行管道测径。测径圆盘的直径不应小于测径分段内设 计最小管径的90%。
7.2.9测径期间,沿线应设专人巡线跟踪,并应设立警戒标志, 保持通信畅通。严禁非工作人员靠近管道。 7.2.10测径后应检查测径板,如无明显变形、弯曲或大的划 痕,则测径合格;如测径板有明显变形,则应分析管道变形原 因及存在变形的位置,并应对管道进行整改,然后重新进行测 径,直至合格为止。
7.2.11管道清管测径合格后,应拆除临时设施,封闭管道两
7.2.11管道清管测径合格后,应拆除临时设施,封闭管道两 端,并应填写管道清管记录和管道测径记录。
7.3.1压力试验应分为强度试压和严密性试压两个阶段,强度 试压值应为1.5倍设计压力,严密性试压值应为管道设计压力。 7.3.2有高差的管道应考虑静水压的影响:管道试验压力应以 高处的压力表为准,各试压段最低点的管道环向应力不应超过 其屈服强度的95%。 7.3.3管道压力试验时,应缓慢升压,压力分别升至试验压力 的30%和60%时,各稳压30min,检查管道无变形、无渗漏后 继续升至强度试压试验压力值,稳压4h,管道无断裂,目测无 变形、无渗漏为合格。合格后,将管道内压力值降至设计压力, 稳压24h,管道无断裂,目测无变形、无渗漏、压降率不大于试 验压力值的1%且不大于0.1MPa时为合格。 7.3.4采用压缩空气进行严密性试验时,应利用空压机进行缓 慢升压,压力分别升至严密性试验压力的30%和60%时,各稳 压30min,检查管道无变形、无渗漏后,继续升至严密性试验压 力,稳压24h,管道压降不大于表7.3.5的规定为合格。管道稳 压时间内的压降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7.3.1压力试验应分为强度试压和严密性试压两个阶段,强度 试压值应为1.5倍设计压力,严密性试压值应为管道设计压力。 7.3.2有高差的管道应考虑静水压的影响;管道试验压力应以 高处的压力表为准,各试压段最低点的管道环向应力不应超过 其屈服强度的95%
7.3.3管道压力试验时,应缓慢升压,压力分别升至试验
的30%和60%时,各稳压30min,检查管道无变形、无渗漏后, 继续升至强度试压试验压力值,稳压4h,管道无断裂,目测无 变形、无渗漏为合格。合格后,将管道内压力值降至设计压力, 稳压24h,管道无断裂,目测无变形、无渗漏、压降率不大于试 验压力值的1%且不大于0.1MPa时为合格。
7.3.4采用压缩空气进行严密性试验时,应利用空
慢升压,压力分别升至严密性试验压力的30%和60%时,各稳 压30min,检查管道无变形、无渗漏后,继续升至严密性试验压 力,稳压24h,管道压降不大于表7.3.5的规定为合格。管道稳 压时间内的压降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表7.3.5管道压力试验参数
7.3.6管道在强度试压过程中,不得沿管道巡线,过往车辆行 人应加以限制。当管道试验压力降到设计压力时,进行严密性 检查后方可巡线。 7.3.7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7.3.7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造价标准规范范本7.3.7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7.3.7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介质为气体的架空管道,应核算以洁净水为试压介 质的管道及支撑结构的强度,必要时应临时加固。 2试验时应排净空气,使水充满整个试压系统,待水温和 管壁的温度大致相同时方可升压。 3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4试验合格后,应将管内介质清扫于净。 7.3.8管道试压充水宜加入清管球,宜避免在管线高点开孔排 气。试压后应进行管内的排水,当采用清管器(球)排水时 地形高差较大的管段应加背压。 7.3.9试压后排出的水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否则应进行处理 直至符合排放要求后方可排放
7.3.9试压后排出的水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否则应进行处理
7.4.1试压段连头应编制专项的施工技术方案
7.4.2试压段连头所用的管段、热煨弯管等材料的材质、壁厚 应符合设计要求,且连头用管段、热煨弯管应参与过试压或单 独进行过压力试验。 7.4.3试压段连头处宜设置在地形、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应 避免设置在弯管、弹性敷设及低洼处。 7.4.4试压段连头处应设人行安全通道,沟底应比设计深度加 深500mm~800mm。 7.4.5试压段连头时应采用外对口器,严禁强力组对。 7.4.6试压段连头处管道焊接应严格执行焊接工艺规程,其环 形焊缝应进行100%的超声波和100%射线检测,合格标准应符 合设计要求。
8.0.1当设计有管道干燥要求时生活垃圾标准规范范本,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8.0.2管道干燥应在试压合格后进行。
当设计有管道干燥要求时,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管道干燥应在试压合格后进行。
....- 管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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