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8196-2018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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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5摇臂钻床或台式钻床上的可调式防护装置示例

    联锁防护装置interlockingguard 与联锁装置联用的防护装置,同机器控制系统一起实现以下功能: 在防护装置关闭前,其“遮蔽”的危险机器功能不能执行。 在危险机器功能运行时,如果打开防护装置,则发出停机指令。 在防护装置关闭后,防护装置“遮蔽”的危险机器功能可以运行。关闭防护装置不会启动危险 机器功能。 注1:见图6和图7。 注2:联锁装置见ISO14119。 『GB/T15706—2012.定义3.27.4]

    纸箱包装标准GB/T8196—2018/ISO14120:2015

    联锁铰链防护装置示例(关闭时,危险区被封闭

    联锁滑动防护装置示例

    /T81962018/ISO14

    带启动功能的联锁防护装置interlockingguardwithastartfunction 带控制功能的防护装置controlguard 特殊形式的联锁防护装置,一旦其到达关闭位置,便发出触发机器危险功能的命令,无需使用单独 的启动控制。 注:GB/T15706一2012中6.3.3.2.5给出了关于带控制功能的防护装置使用条件的详细规定(也可见5.3.14)。 [GB/T15706—2012.定义3.27.6] 3.5.2 带防护锁定的联锁防护装置interlockingguardwithguardlocking 与联锁装置、防护锁定装置联用的防护装置,同机器控制系统一起实现以下功能: 在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前,其“遮蔽”的危险机器功能不能执行。 在防护装置“遮蔽”的危险机器功能所产生的风险消失之前,防护装置保持关闭和锁定状态。 在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后,被防护装置“遮蔽”的危险机器功能可以运行。关闭和锁定防护装 置不会启动危险机器功能。 注1:联锁装置见ISO14119。 注2:见图8。 『GB/T15706—2012.定义3.27.5]

    带启动功能的联锁防护装置interlockingguardwithastartfunction 带控制功能的防护装置controlguard 特殊形式的联锁防护装置,一旦其到达关闭位置,便发出触发机器危险功能的命令,无需使用单独 启动控制。 注:GB/T15706一2012中6.3.3.2.5给出了关于带控制功能的防护装置使用条件的详细规定(也可见5.3.14)。 LGB/T157062012.定义3.27.6 5.2 带防护锁定的联锁防护装置interlockingguardwithguardlocking 与联锁装置、防护锁定装置联用的防护装置,同机器控制系统一起实现以下功能: 在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前,其“遮蔽”的危险机器功能不能执行。 在防护装置“遮蔽”的危险机器功能所产生的风险消失之前,防护装置保持关闭和锁定状态。 在防护装置关闭和锁定后,被防护装置“遮蔽”的危险机器功能可以运行。关闭和锁定防护装 置不会启动危险机器功能。 注1:联锁装置见ISO14119。 注2:见图8。 『GB/T15706—2012.定义3.27.5]

    防护装置执行其设计功能的位置。 注1:该功能可: 防止/减少进人危险区: 防止机器部件或工件的抛射; 减少人员暴露于声、辐射等危险

    防护装置执行其设计功能的位置。 注1:该功能可: 防止/减少进人危险区; 防止机器部件或工件的抛射; 减少人员暴露于噪声、辐射等危险

    注2:打开防护装置:防护装置不在关闭位置, 3.7 工具tool 为进行紧固操作而设计的器具,如钥匙或扳手。 注:硬币或指甲链之类的临时器具不能被视为工具。 3.8 工具的使用 use ofatool 作为安全作业规程的一部分,人员在已知和预先确定的条件下采取的行动 3.9 进入频次frequencyofaccess 单位时间内要求的或可预见的进入被防护区域的次数

    在为特定机械选择和设计个 械存在的各种危险产生的风险以及评 估可预见的暴露于危险的人员类型都

    5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5. 1. 1一般要求

    在设计和应用防护装置时, 和机器环境方面的因素。如果考 息不周,可能会妨碍机器的操作,进 ,使操作者暴露于更大的风险中

    在可行时,为尽可能减少进入危险区,防护装置和机械的设计应使得不用打并或拆卸防护装置就 进行例行的调整、润滑和维护。 如果需要进人被防护区域,则应尽可能做到可自由、畅通无阻地进入。以下是进人原因示例: 加载和卸载; 刀具更换和设定; 测量、计量和采样; 维护和修理; 润滑; 清除废料(如废屑、切屑、溅出物); 排除障碍; 清洁和卫生

    5.1.3阻挡飞溅物和其他冲击

    如果存在以下可预见的飞溅和冲击,则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尽可能使其能阻挡和承受这类 风险: 机器上飞溅物(如工件、断裂的刀具); 来自机械部件的冲击; 来自操作者的冲击。 可选的试验方法参见附录B和附录C。

    5.1.4收集有害物质

    /T81962018/ISO14

    需要降低机器的噪声时,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使其不仅能达到要求的降噪量,而且能防护机器存 在的其他危险(也可见GB/T17248.1)。作为隔声罩的防护装置,其接缝应充分密封,以降低噪声排放, 注:更多信息见GB/T25078

    当可预见存在暴露于危险辐射的风险时,防护装置的设计及其结构材料的选择应使其能保护人员 不受这类危险的伤害,见GB/T26118.3。示例包括使用暗色玻璃(见ISO25980和EN12254)来防扩 电焊弧光或消除激光器周围防护装置的缝隙

    5.1.7潜在爆炸性环境

    设计和制造防护装置时,应妥善考虑可合理预见的人机交互(如加载、维护或润滑)。

    对于用于防止进人危险区的防护装置,其设计、制造和定位应满足ISO13857,以防止人体各部 及危险区。对联锁活动式防护装置,还应满足ISO13855的安全距离

    5.2.3进入危险区的控制

    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定位应使其能在 有人员留在危险区内时,防止防护装置天 果不可行,则应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无法发现处于危险区的人员。见GB/T15706一2012中6.3.3.2.3。

    当需要对工艺过程进行观察时,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使其具有充分的视野。这样可避免防 置被废弃。也可见5.9。

    5.2.5.1一般要求

    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考虑人类工效学原则「见GB/T15706一2012中6.2.8a)和c)

    5.2.5.2尺寸、重量和设计

    防护装置可拆卸部分的设计应使其具有合适的尺寸、重量,且便于搬运。不易用手移动和搬运的防 护装置应具备或能安装有适于由升降设备运送的辅助装置。 这些辅助装置可以是: 带吊索、吊钩、吊环螺栓的标准吊装附件,或供安装这种附件的螺纹孔; 一 带起吊钩的自动卡紧装置(不能从地面牢固固定时); 一与防护装置一体的起吊机构和附件。 当防护装置或其可拆卸部件的质量太大而需要采用提升机械时,则在防护装置及其可拆卸部件上 或在使用信息中给出其质量,单位为千克(kg)。

    5.2.5.4动力操作式防护装置

    当防护装置由动力操作时,则不应造成伤害(如接触压力、力、速度、锐边)。当防护装置安装有能目 动触发防护装置再次打开的保护装置时,关闭力不应大于150N,并且防护装置的动能不应大于10J。 如果没有安装这种保护装置,则上述值应分别减少到75N和4J。 只有在闭合边缘宽且没有切割或剪切危险时,才能采用上述值

    防护装置的设计应考虑可预见的正常使用和可合理预见的误用(见GB/T15706一2012中3.23 4和第5章),

    5.3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

    5.3. 1 ± 一般要求

    所有影响防护装置操作的可预见因素都应在设计阶段要善考虑,以保证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本 身不产生新的危险

    5.3.2挤压或陷入点

    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使其不能与机器的部件或 置构成危险的挤压或陷入点(见ISO1385

    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保证在机器的可预见生命周期内能正确执行其功能。如果不可行,则应能更 能下降的部件, 注:耐久性降低可能是由环境因素如温度变化、光、氧气或化学品(如洗涤剂)等导致的。

    防护装置的设计应尽可能使其不会因物件或材料(如食品颗粒、污液)的陷人而产生卫生方面的 见ISO14159)

    /T81962018/ISO14

    在某些有工艺要求的场合,如食品、药品、电子及相关行业,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使其能排出加工迁 的污物。

    置的设计和制造不应使其有暴露的锐边和尖角,

    5.3.8连接的牢固性

    焊接、粘接或机搬式紧固连接有 以承受可合理预见的载间。任使用粘接剂的场合 应使其与所采用的工艺和使用的材料兼容。在使用机械紧固件的场合,其强度、数量和间距应足以保证 防护装置的稳定性和刚度

    对于防护装置可拆卸的固定部件,应只能借助工具(见3.8才可以拆卸。也可见8.5和8.6。 固定式防护装置的设计应使其不能被轻易拆卸 注1:这是因为操作者倾向于使用容易拆除的固定式防护装置而不是联锁活动式防护装置, 不应采用压铆紧固件等可快速松开的紧固件在被防护区域之外固定固定式防护装置 注2:从被防护区域内可快速松开的紧固件不宜视为提供紧急出口替代措施。带联锁/防护锁定的防护装置的紧急 释放见ISO14119。也可见第6章

    5.3.10安装可拆卸的固定式防护装置

    5.3.11可调式防护装置

    可调式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 具开口限定在物科可通过的最小尺寸 手动可调式和自动可调式(自关闭)防护装置可与固定式防护装置一起联用 手动可调式防护装置: 其设计和制造应使得防护装置在操作过程中保持在调整后的状态; 应不需要工具就能方便地调整。 自动可调式防护装置: 其设计和制造应使得防护装置与物料之间的间隙限定在工作所需的最小值。 应尽量设计得能防止自动可调被废弃。 注:不可能在所有情形下都能防止自动可调式防护装置不被轻易废弃、旁路或变得不可操作

    5.3.12活动式防护装置

    活动式防护装置的打开应要求有出于审慎的行为。 只要有可能,活动式防护装置应通过铰链或滑道等安装在机器上或安装在与机器相邻的固定组件 上,以使其即使在打开时也能被保持在某一位置。上述安装方式应只能借助工具才可拆卸(见3.8)。联 锁的活动式防护装置相对于危险区的定位应满足ISO13855

    5.3.13活动式防护装置的关闭位置

    活动式防护装置的关闭位置应明确无误。防护装置应借助重力、弹簧、卡扣或其他措施使其保持

    5.3.14带启动功能的联锁防护装置(带控制功能的防护装置)

    只有在满足GB/T15706一2012中6.3.3.2.5和下列所有条件时才可以使用带启动功能的联锁防护 装置: 机器的尺寸和外形使得操作者或者不得不对机器进行干预的人员能够全面观察整个机器/加 工过程; 如果通过带启动功能的联锁防护装置启动机器可能是机器一种控制模式,则应保证该模式的 选择符合GB/T15706—2012中6.2.11.10。 注:上述考虑的危险区是因关闭带控功能的防护装置而触发危险组件运行的任何区域

    5.4材料、刚度和冲击要求

    5.4. 1 一般要求

    在选择制造防护装置合适的材料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在防护装置可预见的生命周期 内,材料应始终保持这些特性。

    5.4.2抗冲击和抗飞溅

    斗的选择及其固定方法。所选择的观察板材 科应能承受飞溅物或材料的质量和速度。 防护装置应能承受风险评估得出的静态力和动态力(如压力 和冲击等)

    支杆、防护装置框架 和布置应形成具有刚度和稳定性的结构,并能抗变 材料的变形不利于保持安全距离时,这 点儿为里安

    保持牢固固定。可通过机械紧固件或夹 用的方法进行固定。也可见5.3

    5.4.5活动部件的可靠性

    选择的材料应能抗可预见的来 境的氧化和腐蚀(如机加工的切削液或食品 机械中的清洗剂和消毒剂)。 适的保护涂层来实现

    当可预见存在来自细菌和霉菌生长的健康风险时,防护装置的材料应按照ISO14159进行选择 能抑制细菌和霉菌生长、容易清洗且在必要时消毒

    示例包括食品、药品及相关行业的机器,以及医院及酒店的餐饮设备。

    /T8196—2018/ISO14

    网,则宜有大小合适的开口和适当的颜色以便于观察。如果穿孔材料的颜色比要观察的区域暗,则会 曾强观察的效果。也可见5.22

    为便于观察机器运行状况,应尽可能选择那些随着使用和老化仍能保持其透明性的材料。防护装 置的设计应使得能够更换退化的材料 在有些应用场合,可能需要选择耐磨、抗化学腐蚀、抗辐射引起的老化、抗静电吸附的粉尘或抗液体 引起的表面潮湿的材料或复合材料,这些都会降低透明性

    5.11阴影和频闪效应

    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最大程度减小可导致风险的阴影和频闪效应。 注:见GB/T15706—2012中6.2.8e)。

    设计和制造应最大程度减小可导致风险的阴影 157062012 中 6.2.8e)

    5.13带导电部件的防护装置

    应选择暴露于可预见范围内的温度变化或温度骤变不发生退化的材料,例如不易发生脆裂、过度 成释放有毒或可燃气体的材料 选择的材料在可预见的气候和工作场所条件下应能保持其性能

    5.16降低噪声与振动

    必要时,应选择能降低噪声和振动的材料。这可通过隔声(在噪声的传播路径上设置隔声屏)和, 击(用适当的吸声材料作为防护装置的内衬)或两者结合使用来实现。防护装置的镶嵌板可能也需 备适当阻尼特性,以尽量减小共振效应,避免传递或放大噪声

    在设计上应尽可能做到防止攀爬防护装置 在制造和选择材料及外形时应考虑到这种可能性。 通过消除防护装置外表面水平结构件和网 的水平构件,使得更难以攀爬

    如果预见到固定式防护装置会被拆卸,如维护时,紧固件应保留在防护装置上或机器上。 如果只有在对机器彻底检修、大修或搬迁等情况下才有可能拆卸防护装置,就不必使紧固件保留在 防护装置上或机器上。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以下情况下,用于进入(如检查时)机器壳体的活动盖板也不一定要求紧固件保 留在防护装置上或机器上: 制造商的说明书规定,需要拆除这些壳体的维修只能在专门的维修车间进行; 只有使用工具才能拆卸紧固件。 防脱式紧固件的示例参见附录A。 注:本要求的目的是减小拆移除防护装置后丢失紧固件造成的风险,如在维护时。这可能造成防护装置不能装回 原处、仅部分固定或使用没有足够强度的替代紧固件,从而使防护装置不能充分发挥保护功能,如在需要收集 飞溅物的场合

    防护装置的设计不应增加负面的生理和心理影响 注:见GB/T15706—2012中6.2.8

    装置的设计不应增加负面的生理和心理影响。 见GB/T15706—2012中 6.2.8

    应按照以下要求选择防护装置的类型(也可见GB/T15706一2012中6.3.2)。 选择合适的防护装置时,应考虑机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见GB/T15706一2012中的规定) 最重要的选择准则是:

    风险评估得出的所有伤害的概率及可预见的严重程度; GB/T15706一2012中定义的机器的预定使用; 防护装置可预见的误用和被废弃; 机器存在的危险; 进入的性质及频次

    同防护装置的组合或防护装置与其他装置的组合

    /T81962018/ISO14

    有时候需要组合使用不同类型的防护装置。例如: 如果机器有若干危险区,且在运行期间需要进人其中的一个危险区,则防护装置可以由一个固 定式防护装置与一个联锁的活动式防护装置组成。 一如果用围栏防止进人机器的危险区,则通常需要采用联锁门来提供安全人口。 同样,有时也要求组合使用保护装置和防护装置(见图9) 示例:如果机械式送料装置与固定式防护装置结合使用来将工件送人机器(从而不必进入危险区),则需要使用敏感 保护装置(见GB/T15706一2012中3.28.5)来防止机械式送料装置和固定式防护装置之间的二次陷人或剪切危险

    6.3根据危险的数量和大小选择防护装置

    应尽可能采用封闭式防护装置对危险进行防护

    图9不同防护装置与保护装置的组合示例

    GB/T8196—2018/ISO14120:2015

    如果封闭式防护装置不可行,则宜选择最适当类型的防护装置,如固定式防护装置(距离防护装置 或围栏)、活动式防护装置、可调式防护装置(自动或手动)(见6.4)。 可以用一个防护装置防护多个危险和/或危险区,例如机器组周围带联锁门的围栏。如果某防护装 置用来防护多个危险,则应适用于所有需要防护的危险。 为了使得在其他区域内的机器还在运行时可以进人机器处于静止的区域,而将危险区隔成不同区 域时,应采取合适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从安全区域进人机器仍然在运行的区域。 注:本标准范围以外的其他安全措施,可能更适合识别出的危险和机器的预定操作, 将被防护区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使得在其中一个区域内进行的操作(如检查、调整)不影响另一区域 为机器的运行,这样对生产过程是有利的。在这种情况下,每一区域的防护都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4根据需要进入的性质和频次选择防护装置

    15706一2012中6.3.2和图4给出了选择防护装

    6.4.2运动的传动部件

    对于带轮、传动带、齿轮、齿条齿轮和传动轴等运动的传动部件产生的危险,应采 术用固定式防护 图1)或联锁的活动式防护装置进行防护 应根据6.4.4.1选择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联锁的活动式防护装置

    6.4.3使用期间不需要进入

    由于简单可靠,宜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

    土方机械标准规范范本由于简单可靠.宜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

    6.4.4使用期间需要进入

    6.4.4.1在机器设定、工艺校正或维护时需要进入

    宜按以下要求选择防护装置的类型: a)如果可预见的进人频次高(如每周超过一次),或难以拆卸和更换固定式防护装置,则宜采用活动 式防护装置。活动式防护装置应与联锁装置或带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联用(见ISO14119); 如果可预见的进人频次低(如每周少于一次),防护装置容易更换,且可在安全工作系统下进 行拆卸和更换时,则只需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

    6.4.4.2在工作周期内需要进入

    宜按下列原则选择防护装置的类型: a)带联锁装置的活动式防护装置,或带具有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的活动式防护装置(见ISO14119); b) 如果工作循环很短,或由于防护装置很重、高温过程等人类工效学方面的原因,最好采用动力 操作式联锁活动式防护装置; 如果满足特殊使用条件,则可采用带启动功能的联锁防护装置(带控制功能的防护装置) (见5.3.14)。 注:如果工作循环期间需要频繁进人,其他类型的保护装置(如光幕)可能更适合。这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消防安全.4.4.3因操作性质而不能完全防止进入危险区

    锯片等刀具需要部分暴露时,下列防护装置较为合适: a)自关闭式防护装置(见5.3.11); b)可调式防护装置(见5.3.11.也可见GB/T1570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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