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3033-2017 石油化工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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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对于液体罐车的载重量可按下式计算:
5.6客车配备应符合下列原则
锅炉标准a)客车仅限于居住区至厂区的通勤客运和行政用车; b)职工通勤客运用车数量应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居住区的分布情况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一计划线路所需客车数量,辆; 计划线路职工乘车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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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 客车备用系数,取1.1; qo 选用车型额定载客量,人; 上班高峰期延续时间内客车周转次数,次; T2 上班高峰期延续时间,min,取30~40; 43 客车周转一次所需时间,min; L 单程运输距离,km; V 一平均计算行车速度,km/h,取20~40; Ci——中途站个数,个; 14 中途站停车时间,min,取1~2; 5 起点站或终点站调车时间,min,取5。 客车数量可按下列指标估算: 1)大客车或中型客车,按全厂设计定员每100人200人一辆 2)小客车(旅行车),按全厂设计定员每300人一辆; 3)小汽车(包括轻型越野车)按全厂设计定员每100人150人一辆。 汽车吊车或轮式吊车应根据检修规模、检修工程量、单件重量及外部协作条件等因素计算,无计 据时,可按2辆~3辆估算。吊车吨位不宜大于12t。
6叉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6.1叉车仅包括企业的检修叉车、仓库堆场内倒运叉车、短距离定点运输的叉车。 6.2叉车类型应根据使用环境、运输与装卸货物的性质、单体重量、包装形式、货运量、装卸货物的 堆放高度等因素按下列原则确定: a)根据单体货物重量,装卸货物的堆放高度选用叉车时,宜以2.0t4t起重量的叉车为主体车型。 根据检修或运输货物的条件、作业场所如装置、仓库、堆场的性质和要求选用叉车时,宜选用 清洁能源叉车:对尾气排放敏感或封闭的建筑物内宜选用电动叉车。 c)在爆炸性危险场所内作业的叉车必须选用与爆炸性危险环境相适应的防爆叉车。 6.3用于生产检修的叉车可按每两套工艺装置1辆2辆叉车确定。 6.4短距离定点运输的叉车数量应按不同货物的运输量、叉车日生产能力及所需车型分别计算确定:
Q一 一货物的年计算运输量,t/a; 毛重系数,采用桶装液体物品为1.12,纸箱包装物品为1.15,木箱包装物品为1.20,袋装 物品为1.02; Qi一货物净重年运输量,t/a。 b)叉车日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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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货运车辆汽车库、停车场宜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并应靠近工厂主要货流出
运车辆汽车库、停车场宜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并应靠近工厂主要货流出口、入口或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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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与建(构)筑物、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GB50160和GB50067的规定。客运车 辆汽车库、停车场宜布置在管理区附近。 7.1.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或贮存区内。 7.1.3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7.1.4应避免汽车库、停车场进出道路与铁路平交。 7.1.5汽车库及停车场的面积应根据停放汽车的数量、型号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当地规划要求。 7.1.6货运汽车、大客车的停放方式应以露天停放为主。其车辆入库率在非采暖地区不宜超过15%
8.1.1又车库应布置在其服务设施内或其附近,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
8.1.2应避免义车出入库行进路线与交通繁忙的道路或铁路交叉。 8.1.3叉车库的面积应根据叉车的停放和检修、维修需要确定。 8.1.4为叉车库服务的面积不超过200m的充电间可与叉车库毗邻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设 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8.1.5叉车库所产生的含油、含酸、含碱等污水应排入相应污水系统。 8.1.6叉车库的照明、给排水及采暖等可按JGJ100的规定执行。
8.2叉车加油、加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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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叉车加油、加气设施应布置在叉车集中使用场所附近,并应符合GB50160和GB50156的规定。 8.2.2叉车加油、加气设施储罐的储存能力不应大于GB50156中三级站的规定。 8.2.3叉车加油、加气设施应设置供值班休息的站房,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m。 8.2.4桶装柴油、液化气钢瓶的储存间设置及其与周围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和GB50160
8.3.1叉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叉车集中使用场所附近,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并宜位于可燃气体、 液化烃和甲B、乙A类设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向。 8.3.2叉车充电设施不宜布置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8.3.3叉车充电设施不应布置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8.3.4叉车充电设施与周围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和GB50160的规定。 8.3.5叉车充电设施应包括:蓄电池存放区、充电区、蓄电池加水设备、洗眼池、蓄电池更换区、必 要的通道。 8.3.6蓄电池应放置在托盘或支架上。充电机宜靠墙侧挂墙摆置。 8.3.73 充电间的地面以及离地15cm高墙面应做防腐处理,腐蚀介质为硫酸液。 8.3.8 采用备用电池充电时,应配置专用的电池起重设备。 8.3.9 充电间应强制通风。 8.3.10 充电间应设电池危险警告标识和严禁烟火标识。 8.3.11 充电间应配备急救箱、紧急冲洗水池、洗眼站、灭火器等设施,这些设施应置放在易见、易取 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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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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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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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叉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14 汽车库、停车场· 15 叉车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 16
汽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叉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14 汽车库、停车场· 15 叉车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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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汽车、叉车运输设施设
4.2“取货制”指由物资的需方到供方处提取所需物资,也称“提货制”。“取货制”符合大部分石油 化工企业的现状,统一按照取货制配备车辆,可以免除“取货制”和“送货制”同时配备车辆造成的重 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物流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 济增长点。如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物流园区等,以满足客户需要为宗旨的专业化物流产业正在蓬勃兴 起。得益于物流社会化、专业化,对于企业外物流,除了大宗原料由管道输送外,其他如化学品、催化 剂等辅助原料、化工产品等的运输均通过签订物流服务合同的方式,由签订合同的专业物流公司或企业 改制单位承运。 4.3通过对部分石油化工企业的调查和叉车运输能力的分析,年运量2×10°t(每天约55t)及以上 和长距离采用汽车运输。单件重量3t考虑到目前大部分叉车的起重吨位
5汽车车辆的选型与计算
自卸汽车10台,汽车铲车1台,各类叉车77台); 燕山分公司(大型客车30台,中型客车42台,小型客车23台,轿车228台,重型货车1台,中 型18台,轻型货车105台,厢式货车8台,汽车吊车4台,汽车槽车1台,汽车铲车4台,各类叉车 250台); 茂名分公司(大型货车3台,轻型货车3台,汽车吊车3台,各类叉车169台);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型货车1台,轻型货车3台,各类叉车85台); 上海分公司(大客车5台,中型客车22台,小型客车40台,小轿车100台,大型货车3台,中型 货车7台,轻型货车17台,厢式货车76台,汽车吊车8台,各类叉车23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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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货运汽车库、停车场集中布置,方便管理与调度。布置在厂区边缘能够减少车流和人流的交叉 干扰。靠近货流出、入口或仓库区布置,可减少车辆空驶里程,避免对其他装置、设施等的干扰。 7.1.2本条与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4.1.2条一致,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应远离石油化工装置或贮存区,并应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 7.1.3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容易挥发出可燃气体,一旦达到爆炸 极限,遇明火、电气火花将会导致燃烧爆炸。因此,从安全角度考虑,本条规定汽油罐、加油机、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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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不应设在汽车库和修车库内。 7.1.4减少行车路线与铁路的交叉,避免交通干扰,提高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7.1.5随着石油化工企业工厂规模越来越大和企业的不断改、扩建,汽车运输量也随之增加,车辆数 量和车型也相应增加和复杂化,占地面积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1.6货运汽车、大客车的停放方式以露天停放为主可节省建设投资,减少车库用地面积,节省能耗。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水平的整体提升,基本满足汽车冷启动的要求,提倡和引导货运汽车、大客车的停放 方式以露天停放为主。考虑到我国幅员广阔,石油化工企业遍布全国各地,南方、北方气候条件差异大 的特点,东北、西北地区气温低、冬季长、风沙大,适当增加入库率。
7.2.1本条与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4.1.3条一致,甲、乙类生产) 房,甲、乙类仓库等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产生易燃易爆物质,遇明火或电气火花将燃烧、爆炸,所以规 定不应贴邻或组合建造
房,甲、乙类仓库等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产生易燃易爆物质,遇明火或电气火花将燃烧、爆炸,所以规 定不应贴邻或组合建造。 7.2.2本条参照了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4.1.5条:甲、乙类物品运 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超过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IV类 汽车库贴邻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7.2.3易燃液体,密度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泄漏后,极易在地面流消,或浮沉在地面等 低洼处,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后,一遇明火就会发生爆炸和燃烧。所以本条严格规定严禁设置地下室和 地沟。 7.2.4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环保及清污分流要求
7.3.1停车场应具备为石油化工企业自备车辆和取货制买方货运车辆提供合理停放空间和必要的服务 设施等主要的功能。停车场包括停车坪、道路、卫生间以及必要的安保设施。 7.3.2本条主要考虑停车场面积过小会导致运输高峰时段货运车辆在无法进场安全停放的情况下,在 厂外违法占用社会道路停放,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甚至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本着企业对社会负 责的精神,停车场用地面积应根据企业运输高峰时段货运车辆数计算,以保证企业既要完成自身的运输 任务,又要避免对厂区周边社会道路增加不安全因素。 7.3.4本条与《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第6.0.15条和《城市道路公共交通 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第3.3.4条的规定一致。 7.3.5本条主要从行车视距和安全疏散的角度考虑停车场进出口处应视野开阔,且应安装限速、引导 警告、禁行等交通标志。 7.3.6本条规定露天停车场停车方式为分区、分组停放,方便车辆管理与调度,杜绝乱停乱放。同时 考虑一旦停车场发生火灾事故,有利于车辆安全、快速驶离停车场,减少火灾损失。 7.3.7本条规定是安全和保卫工作的需要,防止其他车辆的碰撞,减少人为因素。 7.3.8本条仅作推荐,可根据停车场的环境要求及当地自然条件、气候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8叉车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
叉车作为机械化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高效的搬运设备,从化学品库区的卸货、入库到固体或桶 装液体的化工成品仓库堆垛、装车,在石油化工企业内物流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叉车的日常保养、 检修、加油、加气、充电是必不可少的。调研中发现:(1)欠缺专用的叉车电瓶充电间,电动叉车充电 在成品仓库内,未进行合理的防火分区:(2)电动叉车配套充电装置没有配套洗眼器;(3)桶装柴油直 接存放在成品仓库内。为规范叉车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的设计,本次修订增加了第8章有关叉车
库及加油、加气、充电设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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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与生产密切联系的叉车库可布置在其服务的厂房、库房附近,但应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以外。主 要目的是避免相互间的火灾危害。 8.1.2减少行车路线与铁路的交叉,避免交通干扰,提高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8.1.3调研过程中发现企业自备叉车在数量上各不相同:齐鲁分公司共有叉车77辆;燕山分公司共有 叉车250辆;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有叉车19辆;茂名分公司共有叉车169辆;上海赛科石油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有叉车85辆;安庆分公司共有叉车52辆。故叉车库的面积应根据企业叉车的数量、 停放要求及检、维修等实际情况确定。 8.1.4本条参照了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4.1.7条:为汽车库、修车 库服务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的充电间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临,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 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8.1.5本条规定的目的是
8.2.1叉车为短距离的搬运设备,其加油、加气设施应布置在叉车集中使用场所附近,与周围设施的 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60和GB50156的规定。 8.2.2调研过程中,部分企业拥有叉车加油站,例如:燕山分公司有叉车加油站2座,储罐4个,其 中汽油储罐2个,单罐容积10.3m;柴油储罐2个,单罐容积10.3m。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有 叉车加油站1座,内设柴油储罐1个,储罐容积15m。福建联合石化在塑料堆场设置一座叉车加油站, 内设柴油储罐1座,储罐容积30m。根据GB50156一2012(2014年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 规范》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三级,三级站油罐的总容积V≤90m,单罐容积:汽油罐V≤30m 柴油罐V≤50m。同时考虑到目前运行的加油站储罐储存能力的实际情况,规定叉车加油、加气设施储 罐的储存能力不应大于GB50156中三级站的规定。 8.2.3本条与CJJ/T15一2011《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第3.4.13条相适应。 8.2.4调研过程中,部分企业叉车加油采用外购桶装柴油(桶容积0.2m)加油,加气采用更换瓶装 液化石油气钢瓶,例如:茂名分公司设有桶装柴油存放间,存放桶装柴油22桶;上海石化长丝车间设 有桶装柴油存放间,贴建在仓库外,存放桶装柴油10桶。燕山分公司设有液化石油气钢瓶间(棚)1 座,存放钢瓶91个,单瓶容积0.04m。上海赛科设有液化石油气钢瓶间120m,存放钢瓶110个,单 瓶容积0.05m,钢瓶间布置在危险品仓库区。考虑到各个企业所配叉车数量上的差异较大,故对桶装 柴油、液化气钢瓶储存间的储存能力不作硬性规定,建议储存时间不超过1周。但桶装柴油、液化气钢 瓶的储存间设置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工程设计规池》第3.4.13条相适应。 8.2.4调研过程中,部分企业叉车加油采用外购桶装柴油(桶容积0.2m)加油,加气采用更换瓶装 液化石油气钢瓶,例如:茂名分公司设有桶装柴油存放间,存放桶装柴油22桶;上海石化长丝车间设 有桶装柴油存放间,贴建在仓库外,存放桶装柴油10桶。燕山分公司设有液化石油气钢瓶间(棚)1 座,存放钢瓶91个,单瓶容积0.04m。上海赛科设有液化石油气钢瓶间120m,存放钢瓶110个,单 瓶容积0.05m,钢瓶间布置在危险品仓库区。考虑到各个企业所配叉车数量上的差异较大,故对桶装 柴油、液化气钢瓶储存间的储存能力不作硬性规定,建议储存时间不超过1周。但桶装柴油、液化气钢 瓶的储存间设置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8.3.5义车充电设施主要用于给叉车蓄电池充电和存放蓄电池,以及进行电池维护和保养玻璃钢管标准,同时内部 有加液装置、洗眼器和消防设施。 8.3.7蓄电池液内含腐蚀性硫酸液体,充电间的地面以及离地15cm高墙面做防腐处理,腐蚀介质为 硫酸液。
4m(或5m、6m、7m)
8.3.9因为电解液的水分离在电池腔内形成氢氧混合气体,这个过程是在接近电池充电结束时,即电 池过充时发生的。氢气是一种极易爆炸性的气体,氢气的爆炸极限是4.0%~75.6%(体积分数),如果 氢气在空气中的体积分数在4.0%~75.6%之间时,遇火源就会爆炸。所以充电间应强制通风,在开始充 电时接通通风装置,进风尽可能接近地面,经过电池然后尽可能高地从对面排出。排风扇可安装在屋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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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1m处左右或置于屋顶,室内补风口可设在离地面0.3m~0.5m左右。 8.3.10蓄电池液内含腐蚀性硫酸液体,有可能引起严重灼伤,须避免接触皮肤、眼晴或衣服。若不幸 发生意外,需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速就医。
下1m处左右或置于屋顶,室内补风口可设在离地面0.3m~0.5m左右。 8.3.10蓄电池液内含腐蚀性硫酸液体幕墙标准规范范本,有可能引起严重灼伤,须避免接触皮肤、眼晴或衣服。若不幸 发生意外,需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速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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