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59-2019 石油化工厂际管道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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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59-2019 石油化工厂际管道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3.0.7与厂际管道并行敷设的无毒和非可燃介质管道
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517的有关规定。
4.0.1厂际管道应根据项目的总体规划,结合沿线的居住区、村 庄、公共福利设施、工矿企业、交通、电力、水利等建设的现状和规 划,以及沿线地区的地形、地貌、地质、地震等自然条件,通过综合 分析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管道走向。 4.0.2厂际管道不应穿越村庄、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并应远离 人员集中的建筑物。 4.0.3厂际管道不宜穿越与其无关的工矿企业。当受条件限制 需穿越时,应做专项安全评估。 4.0.4厂际管道不应穿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飞机场、火车 站、客运码头、军事禁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范围和自然保护区的 核心区。 4.0.5厂际管道与公路、铁路、市政重力流管道和暗沟(渠)交叉 或相邻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际管道应减少与公路、铁路、市政重力流管道和暗沟 (渠)的交叉。 2厂际管道与公路、铁路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公路、铁路用 地范围边线3m以外水利常用表格,与公路、铁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标准表 4.0.8的规定。 3理地厂际管道与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交叉敷设时: 厂际管道应布置在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的下方,厂际管道与 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的垂直净距不应小手0.5m;理地厂际 管道与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平行敷设时,厂际管道与市政重 力流管道、暗沟(渠)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m。 4架空厂际管道与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平行敷设时:
或相邻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际管道应减少与公路、铁路、市政重力流管道和暗沟 (渠)的交叉。 2厂际管道与公路、铁路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公路、铁路用 地范围边线3m以外,与公路、铁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标准表 4.0.8的规定。 3理地厂际管道与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交叉敷设时, 厂际管道应布置在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的下方,厂际管道与 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的垂直净距不应小手0.5m;理地厂际 管道与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平行敷设时,厂际管道与市政重 力流管道、暗沟(渠)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5m。 4架空厂际管道与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平行敷设时:
5.1.1厂际管道应进行水力计算和瞬态水力分析,并应根据分析
1.1厂际管道应进行水力计算和瞬态水力分析,开应根据分 果采取保证管道安全运行的措施。厂际管道应根据输送介质的 生和运行工况进行热力计算。 1.2厂际管道的设计壁厚不应小于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输气 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的有关规定及四级地区管道强度设 数计算所得壁厚的1.2倍。
5.1.4厂际管道不宜设置永久性排凝或排气设施。
5.2.1厂际管道不宜采用管墩或管沟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
5.2.1厂际管道不宜采用管墩或管沟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 管沟内应充砂填实。 5.2.2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介质及氢气管道不 应埋地敷设。
5.2.1厂际管道不宜采用管墩或管沟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 管沟内应充砂填实。 5.2.2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介质及氢气管道不 应埋地敷设。
5.2.4当厂际管道从高架的铁路或公路桥梁下架空敷设通
应采取防止管道泄漏危害桥梁安全的措施和防正高空坠落物体双 管道的损坏措施。
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 的有关规定。
5.2.6厂际管道的架空敷设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
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3012、《石油化工管道柔性设计规范 I/T3041和《石油化工全厂性工艺及热力管道设计规范》SH 08的有关规定
5.2.7厂际管道穿越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车
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的有关规定,厂际管道跨越工 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标准》GB 0459的有关规定。
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GB/T50470的有关规定,架空敷 设管道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非理地管道抗 震设计规范》SH/T3039的有关规定
厂际管道跨越公路时,管架立柱的外缘距路面边缘
厂际管道跨越公路时,管架立柱的外缘距路面边缘的距离
小于10m时,应设防撞设施。
于10m时,应设防撞设施。
5.3.2管架的基础及净空高度不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和检修。
5.3.2管架的基础及净空高度不应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和检修。
5.3.3厂际管道跨越公路时,跨越结构的净空高度不应 5. 3. 3 的规定。
表5.3.3跨越结构的净空高度
5.3.4厂际管道不应跨越设计时速200km及以上的铁路、动车 走行线及城际铁路。
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管道跨越结构至铁路轨顶面距离不应小于 12.5m,且距离接触网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4.0m,其支承结构 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5.3.6厂际管道跨越铁路时跨距不应小于铁路的用地界,跨越段
5.3.6厂际管道跨越铁路时跨距不应小于铁路的用地界,跨越段 不应设置法兰、阀门等管道部件。
5.3.7管架不应设置在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5.3.8跨越结构两侧应设置限高标志,当跨越等级公路、铁路利
5.4.1厂际管道应在其分支管道靠近主管道处设截断阀 5.4.2厂际管道宜在进出企业、石油库、石油化工码头或其他生 产设施界区处设置截断阀。
5.4.1厂际管道应在其分支管道靠近主管道处设截断阀。
当厂际管道设有清管设施时,截断阀应
5.5.1理地敷设厂际管 和绝热设计应付合现行 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和《输气管道工程设 计规范》GB50251的有关规定。
5.5.2架空敷设厂际管道的绝热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
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SH/T3022的有关规定。
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SH/T3022的有
6.1.1承担厂际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取得相应的施工资质,并 应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作。 6.1.2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 制度。 6.1.3 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经批准后 实施。 6.1.4压力管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管道安装工程所在地的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书面告知,并应接受监督检验。 5.1.5厂际管道分级、管子加工、组对、焊接工艺要求、焊前预热 及焊后热处理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 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的有关规定。 6.1.6厂际管道防腐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 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726的有关规定。 6.1.7厂际管道绝热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绝热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45的有关规定。 6.1.8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建设 工程项自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T3503的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 交工技术文件。
6.2.1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6.2.2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在使用前应按国家现行有关
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核对其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标识应 清晰完整,并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6.2.3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查验收数量、内容和方法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SH3501的有关规定。
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核对其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和标 清晰完整,并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6.3架空管道施工与验收
6.3.1架空管道焊缝焊接完成后,应对焊缝外观进行
6.3.1架空管道焊缝焊接完成后,应对焊缝外观进行100%检查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表面不应存在裂纹、未焊透、未熔合等线性缺陷及气 孔、夹渣等缺陷; 2SHA1管道、SHB1管道、不锈钢管道和合金钢管道焊缝 不得有咬边缺陷,其他管道焊缝允许咬边深度不应大于0.5mm, 连续咬边长度不得天于100mm,且不应天于该焊缝全长度 的10%; 3对接接头中,管子壁厚小于或等于6mm时,焊缝余高宜 为0~1.5mm; 4对接接头中,管子壁厚大于6mm时,焊缝余高宜为0~ 3mm。 6.3.2铬钼合金钢管道焊缝应对合金元素含量进行100%验证 性检查。
6.3.3管道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
度小于或等于30mm的焊缝应采用射线检测,名义厚度大于 30mm的焊缝可采用超声检测,检测数量与检测验收标准应符合 表6.3.3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射线检测的技术等级应为AB级。 2超声检测的技术等级不得低于B级。 3焊接接头的射线或超声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承压设 备无损检测》NB/T47013的有关规定
4名义厚度小于或等于30mm的焊缝,由于条件限制需采 用超声检测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并进行不小于总 焊口数量10%的射线检测复查。 5铬钼合金钢和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等于540MPa 等易产生延迟裂纹、再热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在焊接完成24h后进 行无损检测;有再热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在热处理后进行表面无损 检测。 6管道公称直径小于500mm时,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比例 直按管道编号统计,并按接头数量计算:管道公称直径天于或等于 500mm时,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比例宜按焊接接头焊缝的长度计 算:焊接接头按比例抽样检查时,固定口检测不应少于检测数量的 40%,且应覆盖施焊的每名焊工。
表6.3.3管道焊接无损检验数量及验收标准
注.RT一射线检测.UT一超声检测.MT一磁粉检测,PT一渗透检测。
6.3.4 架空管道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已检验合格,并已办理交接手续: 2 施工临时道路或巡检道路、场地满足管道施工要求: 3 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等已检验合格。 6.3.5 架空管道宜采用分段安装
6.3.611”形补偿器的安装有预拉伸或预压缩要求时,应
计文件规定进行预拉伸或预压缩,允许偏差宜为预伸缩量的 10%,且不大于10mm。管道预拉伸或预压缩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预拉伸或压缩区域内固定支架间所有焊缝(预拉口除外) 已焊接完毕,需热处理的焊缝已做热处理,并应经检验合格: 2预拉伸或压缩区域支、吊架已安装完毕,管子与固定支架 已安装牢固; 3预拉口附近的支、吊架应预留足够的调整裕量,支、吊架弹 簧已按设计值进行调整,并应临时固定,弹簧不得承受管道荷载; 4预拉伸或压缩区域内的所有连接螺栓已拧紧。 6.3.7支、吊架材质、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安装应牢固,管子和支承面接触应良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吊架与管道焊接时焊脚高度和焊缝长度应符合设计文 件规定,设计文件无规定时,焊脚高度不应小手管道公称壁厚和支 架较薄者厚度,且焊缝为满焊,焊缝不得有裂纹、咬边等缺陷,并对 焊缝进行100%外观检查及MT或PT无损检测抽检,检查数量 及合格标准应符合表6.3.3的要求。 2固定支架应在补偿器装置预拉伸或预压缩前固定。 3导向支架或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歪斜和 卡涩现象,不得在滑动支架底板处临时点焊定位:当设计文件要求 偏置安装时,偏置量和偏置方向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规定。 4弹簧支、吊架的弹簧安装高度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调 整;弹簧支、吊架的限位装置应在管道压力试验、吹洗合格后,投用 前拆除。 6.3.8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其规格、型号,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按管道介质流向确定阀门安装方向。 2当阀门与管道以法兰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 装;当阀门与管道以焊接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开启状态下安装。 3阀门安装位置应易于操作、检查和维修;水平管道上的阀 门,其阀杆及传动装置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安装,动作应灵活。 63.9管道的安装坡度坡向及管道组成件的安装方向应符合设
6.3.9管道的安装坡度坡向及管道组成件的安装方
文件规定,管道安装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9的规定
6.3.9管道安装位置允许偏差(mm
6.3.10管道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和管道支、吊架安装完毕,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等有关部门现场检查和检验合格,并确认试压临时设施施工 完成,试压系统内的阀门开关正确,且对下列资料进行确认后,可 进行管道系统压力试验: 1)管道组成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管道组成件的验证性 和补充性检验记录; 2)焊接记录; 3无损检测报告; 4)热处理及硬度试验报告; 5)管道焊接接头位置示意图及编号: 6)管道预拉伸或预压缩施工记录; 7弹簧支、吊架安装记录。 2压力试验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采用液压试验,试验介 质宜为工业用水,奥氏体不锈钢管道系统以水为介质进行试验时, 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50mg/L。 3管道压力试验充水前,应将不参与压力试验的设备、仪表 和附件等加以隔离或拆除,加置盲板的部位应做出明显的标示和
记录,压力试验结束后及时复位。 4压力试验用压力表应经过校验且在有效期内,压力表的精 度不得低于1.6级,压力表的满刻度值应为最大试验压力的1.5 音~2倍,试验时系统内使用的压力表不得少于2块。 5液体试验压力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宜为设计压力的 1.5倍;当管道设计温度高手试验温度时,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8501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6液体压力试验时,管道系统液体温度不得低于5℃,且应 高于金属材料的脆性转变温度。 7液体压力试验时,应缓慢升压,压力分别升至试验压力的 30%和60%时,各稳压30min。检查管道无断裂、无渗漏后,继续 开至试验压力,稳压4h,检查管道无断裂、自测管道无变形、无渗 漏,压降不大于试验压力的1%,应为管道系统强度试验合格。降 至设计压力,稳压24h,巡线检查自测管道无渗漏,压降不天于 设计压力的1%,且不大于0.1MPa,应为管道系统严密性试验 合格。 8液体压力试验用工业水作为试验介质时,试验合格后应及 时将管内介质排放干净。 9当设计文件规定,压力试验需采用气压试验时,试验系统 应设置压力泄放装置,其设定压力不得高于试验压力加上 0.345MPa和1.1倍试验压力两者中较小者。 10气压试验时宜采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试验压力设计 无规定时,试验压力宜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且不宜天 于1.6MPa。 11气压试验前,应用空气进行预试验,试验压力宜 为0.2MPa。 12气压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升压,每小时升压不得超过 1MPa;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30%时,稳压30min,未发现异常
(6. 3. 10)
6.4穿越管道施工与验收
6.4.1穿越管道管段焊缝焊接完成后,应对焊缝进行
6.4.1穿越管道管段焊缝焊接完成后,应对焊缝进行100%外观 检查及100%RT和100%UT无损检测,并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外观检查合格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6.3.1条的规定; 2铬钼合金钢管道焊缝验证性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第6.3.2 条的规定; 3焊缝无损检测应符合本标准第6.3.3条的规定,且焊缝 RT检测合格等级应为Ⅱ级,UT检测合格等级应为I级。 6.4.2穿越管道施工中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24的有关规定。 6.4.3穿越大中型河流、铁路、二级以上公路、高速公路、隧道的 管段施工完毕,且焊缝外观检查及无损检测合格后,应进行清管和 压力试验,试压方法及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6.3.10条的规定。 6.4.4当穿越管道与全线联通后,应按照本标准第6.3.10条的 规定进行全线压力试验
规定进行全线压力试验
6.5跨越管道施工与验收
6.5.1跨越管道管段焊缝焊接完成后,应对焊缝进行100%外观 检查及100%RT和100%UT无损检测,并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外观检查合格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6.3.1条的规定; 2铬钼合金钢管道焊缝验证性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第6.3.2 条的规定; 3焊缝无损检测应符合本标准第6.3.3条的规定,且焊缝 RT检测合格等级应为Ⅱ级,UT检测合格等级应为I级。 6.5.2跨越管道施工中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 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60的有关规定。 6.5.3大、中型跨越工程管段施工完毕,且焊缝外观检查及无损 检测合格后,应进行清管和压力试验,试压方法及要求应符合本标 准第6.3.10条的规定。 6.5.4当跨越管线与全线联通后,应按照本标准第6.3.10条的 规定进行全线压力试验
6.5.1跨越管道管段焊缝焊接完成后,应对焊缝进行
6.6埋地管道施工与验收
6.6.1埋地管道管段焊缝焊接完成后,应对焊缝进行100%外观 检查及100%RT和100%UT无损检测,并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外观检查合格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6.3.1条的规定; 2铬钼合金钢管道焊缝验证性检查应符合本标准第6.3.2 条的规定; 3焊缝无损检测应符合本标准第6.3.3条的规定,且焊缝 RT检测合格等级应为Ⅱ级,UT检测合格等级应为I级。 6.6.2埋地管道施工中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 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的有关规定。 6.6.3埋地管道管段施工完毕,且焊缝外观检查及无损检测合格
6.3.10条的规定。
6.6.4理地管道下沟回填,与全线联通后,应按照本标准第 6.3.10条的规定进行全线压力试验
6.6.4理地管道下沟回填,与全线联通后,应按照本标准第
6.7.1管道的压力试验合格后,应进行吹扫与清洗;管道吹扫与 清洗方法应根据管道的使用要求、工作介质及管道内表面脏污程 度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热力管道不得采用蒸汽吹扫; 2 液体管道宜采用水冲洗; 吹扫。 6.7.2 当管道采用蒸汽吹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蒸汽吹扫前,管道系统的隔热工程应完成。 2蒸汽吹扫前,应先进行暖管,并及时疏水。暖管时,应检查 管道的热位移;当有异常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3蒸汽吹扫应按加热、冷却、再加热的顺序循环进行。 4蒸汽的吹扫流速不应小于30m/s。 5排放管应固定牢固,管口应倾斜朝上;排放管直径不应小 于被吹扫管的直径。 6蒸汽吹扫时,宜用不锈钢板或铝板检查,在排放口放置不 锈钢板或铝板,吹扫后,不锈钢板或铝板上无铁锈及其他杂物为 合格
6.7.3管道的冲洗水应使用工业用水,并符合下列规定:
1冲洗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 50mg/L。 2管道冲洗水的流速不应低于1.5m/s,冲洗水的压力不得 超过管道的设计压力。 3冲洗排放管的截面积不应小于被冲洗管截面积的60%:
排水时,不得形成负压。 4管道水冲洗应连续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排出口的水色 和透明度应与入口处的水色和透明度目测一致。 5管道冲洗合格后.应及时将管内积水排净并吹王
6.7.4当管道采用空气吹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吹扫可间断性进行;吹扫压力不得大于管道的设计压 力,吹扫流速不宜小于20m/s。 2空气吹扫时,应在排气口设置贴有白布或涂白漆的木制靶 板进行检验,吹扫5min后靶板上无铁锈及其他杂物为合格。
6.8.1除工作温度低于60℃C内类可燃液体外,其他可燃介质以 及设计文件规定的管道系统应进行气体泄漏性试验,试验压力应 为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
8.2气体泄漏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气体泄漏性试验应符合下列
1泄漏性试验应在压力试验、吹扫和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 介质宜采用空气; 2泄漏性试验的检查重点应是阀门填料函、法兰或螺纹连接 处、放空阀、排气阀、排凝阀等; 3泄漏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逐级缓慢上升,当达到试验压力 时,稳压10min后,用涂刷中性发泡剂的方法,检查所有密封点 无泄漏为合格; 4管道系统气体泄漏性试验合格后,应及时缓慢泄压 6.8.3无阀门、法兰或螺纹连接、放空阀、排气阀、排凝阀的厂际
管道可不进行气体泄漏性试验
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
7.0.1厂际管道的安全、职业卫生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7.0.2厂际管道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及批复意见的要求。 7.0.3施工单位应建立HSE管理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的HSE 管理,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HSE培训,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7.0.4厂际管道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 批复意见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 7.0.5厂际管道应经过检测、吹洗、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后,方 能投入生产和使用。 7.0.6厂际管道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应当制定管道的事故应急 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物资。 7.0.7对可能产生超压的厂际管道安全泄放设施应设在上游、下 游界区内。 7.0.8厂际管道在可能产生可燃或有毒气体积聚的场所,应按照 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设置可燃或有毒气体的泄漏检测报警设施。 7.0.9厂际管道沿江、河、湖、海岸边敷设时,应采取防正漏的 可燃、有毒液体流入水体的措施。 7.0.10厂际管道应设置警示标识。在进出石油化工企业、石油 军、石油化工码头或其他生产设施界区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标示管道规格、介质及流向、管理归属单位、管理单位应急电 话、应急联络人等信息。厂际管道沿线应设置标志桩或警示牌等
0.10厂际管道应设置警示标识。在进出石油化工企业、石油 军、石油化工码头或其他生产设施界区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标示管道规格、介质及流向、管理归属单位、管理单位应急电 话、应急联络人等信息。厂际管道沿线应设置标志桩或警示牌等
永久性标志。警告性标志应采用具有反光功能的涂料涂刷。 7.0.11厂际管道内的介质凡属于现行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 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所列的危险化学品管道应设置危险标 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 安全标识》GB7231、《安全色》GB2893和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 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T3043的规定。
管道:管道中心; 居民区、村庄、公共福利设施:建(构)筑物外墙轴线: 工矿企业:围墙或用地边界; 铁路:中心线; 公路:路边; 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线路中心线, 2厂际管道与跨越结构的净空高度起止点为: 管架:管架最低部位; 管道:管道底部或管道防护设施的最外缘;
A.0.2厂际管道与跨起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GB50423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24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标准》GB/T50459 《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施工规范》GB50460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GB/T50470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 《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17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 《石油化工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45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50650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726 《安全色》GB2893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SH/T3O1C 《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3012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SH/T3022 《石油化工非埋地管道抗震设计规范》SH/T3039
《石油化工管道柔性设计规范》SH/T3041 《石油化工设备管道钢结构表面色和标志规定》SH/T3043 《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规范》SH/T3059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T3097 《石油化工全厂性工艺及热力管道设计规范》SH/T3108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1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T3503
《石油化工厂际管道工程技术标准》GB/T51359一2019,经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9月25日以第256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 年来厂际管道设计、建设、管理经验,同时参考了有关国内标准和 国外标准,并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 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协调,编制了本标准。 为了便于厂大设计、施工、科研、管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石油化工厂际管道工程技 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 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本条 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 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总则 2术语 基本规定 管道规划 管道设计
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
安全、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
0.1厂际管道是位于石油化工及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石油 码头等围墙或用地边界线之间的管道,原则上以围墙为起算月 围墙以用地边界线为准
2.0.1厂际管道是位子石油化工及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石油化 工码头等围墙或用地边界线之间的管道,原则上以围墙为起算点 无围墙以用地边界线为准
3.0.2厂际管道与长距离输油和输气管道相比较,具有距 品种多、经过区域公共设施及人员多、与相邻设施距离近、发 漏和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危害大、监控和管理难度大等特点 架空敷设有利于管道的设计和施工,减少周围设施和人员对 的影响,便于对管道进行有效的监控和及时维护
3.0.4厂际管道主要采用架空敷设,输送物料多为可燃性或
及腐蚀性物料,管道敷设路线会经过居民区、村庄、公共福利设 施、厂矿企业、人员密集地区等,部分位置需穿(跨)越铁路、公路、 可流,甚至与市政管道、暗沟(渠)交叉敷设。当管道由于生产操 作、腐蚀、人员破环、突发事故等原因在线路上出现物料泄漏时,势 必会对周围人员或设施产生安全危害。为保证能够对可能发生的 世漏事故及时发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对于可燃液体、液化烃、可 然气体等危害程度较大的管道,设置泄漏检测措施是有必要的 世漏检测的方式根据输送管道长度、物料性质及输送工况等确定 如上下游设置压力、流量计量监测设施
0.5对经过人员密集区的厂际管道采取视频监控,有利于对管
道运行进行有效的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应
3.0.6氮气、空气、蒸汽等公用工程管道多与架空敷设的可燃性
流体介质并行,属于厂际管道的设计和管理范畴。但考虑到 要为无毒、非可燃介质,介质危害程度较小,本标准不再进行 的规定,而是执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0.1本条规定了确定厂际管道走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的基础资料能源标准,通过综合分析使管道走向安全合理。
所经常有明火产生,管道一且发生泄漏事故会造成重大人员 ,故制订本条规定。村庄指人口居住集中且由成片的居民房 成的建筑群
场所经常有明火产生,管道一旦发生泄漏事故会造成重大
4.0.3工厂的生产、检维修、运输等会对厂际管道的
不利影响。厂际管道的生产管理不属于工厂的管理范畴,同 际管道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同样会对工厂的生产构成威,故 定不宜穿越与其无关的工厂。无关的工厂包括同一企业集团下 营道无关的工厂。
与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的平行或交叉敷设的情况难以避免污水处理标准规范范本, 有可能发生泄漏的可燃介质侵入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形成 爆炸空间的危险,而非密闭的市政重力流管道、暗沟(渠)一且遇到 点火源即可发生爆炸。为了降低泄漏的可燃介质侵入市政重力流 管道、暗沟(渠)的概率,故制订本条规定。在厂际管道与市政重力 流管道、暗沟(渠)之间设置挡墙、地面坡向远离市政重力流管道、 暗沟(渠)的一侧等措施,可防止泄漏的可燃、有毒介质流入市政重 力流管道、暗沟(渠)
4.0.7厂际管道沿厂外公路敷设有利于管道的巡检,有利于土地
全性,主要原则是严格控制管道及附件的强度和严密性,并贯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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