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T7007-2016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第1号修改单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h1适用范围 本附录适用于沿倾斜路径运行的电引驱动乘客电梯、电引驱动载货电梯、强制驱动 载货电梯(以下统称“斜行电梯”)的型式试验, h2引用标准 本规则H2(1)~(4)引用标准以及GB/T35857一2018《斜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 规范》。 h3名词术语 本附录h2引用标准和本规则H3规定的术语
h4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申请单位按照本附录要求提交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 符合本规则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h5.1产品合格证明及说明文件 (1)见 H5.1(1)~(11)、(14)、(19); (2)斜行电梯的前置轿门设计和结构、救援方法和救援程序、人员可进入斜行电梯运 行轨道下方时的防护、与建筑物接口、轿厢地板防滑等级的说明; (3)斜行电梯紧急和检修通道、顶层和底坑用于维护的安全空间、障碍物清除装置、 钢丝绳支撑部件、随行电缆支撑部件以及多倾斜角度斜行电梯保持轿厢水平的自动调节 装置和运行路径中不同角度过渡段的设计说明: 4)斜行电梯限速器驱动装置(如钢丝绳、齿形带等)的型号、规格和破断载荷要求 以及张紧方法说明; (5)确保斜行电梯轿厢内乘客保持稳定和室外型斜行电梯底坑排水的措施; (6)斜行电梯设计预期的使用范围以及禁止使用的情况。 h5.2设计计算书 (1)见H5.2 (1) ~(15); (2)斜行电梯运行轨道、护轨、安全钳夹持部件以及轿壁机械强度的计算。 h5.3主要设计图样 见 H5.3(1)、(2)。 h5.4部件证明文件 h5.4.1型式试验证明文件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绳头组合、层门、玻璃 轿门、前置轿门、玻璃轿壁、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动减速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装置(完整系统)、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和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和 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及其产品合格证。 h5.4.2其他证明文件
(1)见H5.4.2(1)~(3)、(5)、(6); (2)按照GB/T35857附录P测定的斜行电梯轿厢地板防滑等级证明 h5.5机器设备间、井道 h5.5.1布置说明及图示 见H5.5.1。 h5.5.2结构受力 机器设备间地板受力要求,底坑地面受力要求,使用膨胀螺栓时对并道壁的要求, 斜行电梯井道结构的受力要求,斜行电梯运行轨道、导轨和安全钳夹持部件的承载结构 受力要求。 h5.5.3井道内各部件之间的间隙和保护 见H5.5.3。 h5.5.4运行轨道、导轨、护轨以及安全钳夹持部件 运行轨道、导轨、护轨以及安全钳夹持部件型号、摩擦面的尺寸和表面加工方式以 及表面润滑的要求。 h5.5.5悬挂、补偿系统 见H5.6。 h5.5.6轿厢系统 见H5.7。 h5.5.7门系统 见H5.8。 h5.5.8相关标准或者产品技术条件 含有本规则H6.19、h6.23、h6.24、h6.25要求的斜行电梯运行性能指标的企业标准或 者产品技术条件。 h5.5.9整机的连续运行试验记录和报告 见H5.11 (H5.11.2(5)除外)。 h6样机检查与试验 斜行电梯应当满足本规则H6.1~H6.9(其中H6.1.3、H6.1.16、H6.1.17、H6.2.6、H6.3.1~ H6.3.8、H6.3.10、H6.3.12.17~H6.3.12.19、H6.4.3、H6.4.5、H6.5.6、H6.5.7.1、H6.5.8.1、 H6.6.1.8、H6.6.1.11、H6.6.3、H6.8.2.1、H6.8.2.2、H6.8.2.3除外)、H6.12~H6.15、H6.19、 H6.20、H6.22以及h6.1~h6.28的规定。 h6.1斜行电梯的极限开关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7.5的规定。检查与试验方法应当符合GB/T10059中4.1.4 的规定。 h6.2斜行电梯的限速器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6.9的规定。 h6.3斜行电梯的安全钳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6.8的规定。 h6.4斜行电梯的缓冲器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7.3、5.7.4的规定。采用减行程缓冲器时,对电梯驱动主 机正常减速的监控应当符合GB/T35857中5.9.8的规定,缓冲器行程应当符合GB/T 35857中5.7.4.2的规定。 h6.5斜行电梯的运载装置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6.10的规定,其中动作速度下限按照限速器的要求。制动 试验时,空载轿厢以不低于额定速度上行,人为触发速度监控部件,仅用轿厢上行超速 保护装置使轿厢减速或者制停。 h6.6斜行电梯的运载装置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6.11、附录D.3p)的规定。 h6.7强制驱动斜行电梯钢丝绳的卷绕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6.4的规定。 h6.8斜行电梯的补偿绳和环形钢丝绳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6.6的规定。 h6.9斜行电梯的轿门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5.5、5.5.6的规定, h6.10斜行电梯对剪切危险的防护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4.5.1的规定。 h6.11斜行电梯对坠落危险的防护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4.7.1的规定。 h6.12斜行电梯的轿厢地坎护脚板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5.4的规定。 h6.13斜行电梯的轿厢上护板和侧护板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5.14的规定。 h6.14斜行电梯轿厢对乘客和货物的保护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5.3.2的规定。
h6.15斜行电梯轿厢地板和层站之间的连接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5.3.4的规定。 h6.16导轨系统 (1)应当符合GB/T35857中5.7.2的规定。 (2)导轨与导轨支架在建筑物上的固定,应当能自动的或者采用简单调节的方法,对 建筑物的正常沉降和混凝土收缩的影响予以补偿;每根导轨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端部 短导轨的支架数量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h6.17斜行电梯的运行(滑行)部件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5.19的规定。 h6.18斜行电梯保持运载装置在动态包络内的部件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5.20的规定, h6.19斜行电梯运行路径上障碍物的清除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5.21的规定 h6.20斜行电梯轿厢内或者轿顶上的工作区域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3.4.3的规定。 h6.21斜行电梯底坑或者顶层的工作区域 应当符合GB/T10060中5.3.2或者GB/T35857中5.3.4.4的规定。 h6.22斜行电梯井道内平台上的工作区域 应当符合GB/T35857中5.3.4.5的规定。 h6.23斜行电梯的运行噪声 运行噪声采用GB/T10059中4.2.5规定的方法,检测的乘客电梯机房内平均噪声值 (驱动主机噪声值)、开关门噪声值、轿内运行噪声值应当不大于电梯制造单位给出的限值。 h6.24斜行电梯的加、减速度 (1)采用GB/T10059中4.2.2规定的方法,测得的斜行电梯运行方向上的起动加速度 和制动减速度最大值不大于1.5m/s,A95加、减速度应当符合电梯制造单位给出的限值 指标。 (2)斜行电梯在正常运行时(包括缓冲器在行程末端受到撞击的情况)以及在任何载荷 情况下,采用GB/T10059中4.2.2规定的方法测得的水平方向的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 度不大于0.1g。 h6.25斜行电梯的轿厢振动加速度 采用GB/T10059中4.2.6规定的方法,测得的乘客电梯轿厢振动加速度应当符合电 梯制造单位给出的限值指标
h8.3缓冲器 斜行电梯缓冲器型式试验要求,除以下涉及项目按照调整后的要求执行外,其他项 目按照本规则附件N的相应要求执行:
h8.4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动减速装置
“(6)适用斜行电梯倾斜角度沿运行路径方向、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等三个方向上的 减速度设计计算。” (8)将Q5.2增加: “(7)适用斜行电梯的倾斜角度范围。” (9)将Q6.2.1第(2)项修改为“(2)该装置在制动期间,轿在垂直方向的最大减速度值 应当不大于1gn,水平方向的最大减速度值应当不大于0.5gn;”并且增加: “(8)对适用不同倾斜角斜行电梯的钢丝绳制动器和电引机制动器,在最大和最小倾 斜角度情况下分别进行制动试验。”
h8.5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5)将T5.3增加: “(22)适用斜行电梯的倾斜角度范围 (23)适用斜行电梯倾斜角度沿运行路径方向、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等三个方向上的减 速度设计计算。” (6)将T6.1中的“各次试验均应当符合GB7588中9.11.5、9.11.6的规定,”修改为“各 次试验均应当符合GB7588中9.11.5、9.11.6或者GB/T35857中5.6.11.5、5.6.11.6的规 定,”并且T6.1增加: “(8)对适用不同倾斜角斜行电梯的钢丝绳制动器和电引机制动器,在最大和最小倾 斜角度情况下分别进行制动试验。” (7)将T6.1.4中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供的对应试验速度下允许移动 距离的相关计算是否符合GB7588中9.11.5的要求进行确认。”修改为“型式试验机构 应当对申请所提供的对应试验速度下允许移动距离的相关计算是否符合GB7588中 9.11.5的要求或者GB/T35857中5.6.11.5的要求进行确认。”
机械标准8.6层门、玻璃轿门和前置轿门、玻璃轿
8.6层门、玻璃轿门和前置轿门、玻璃轿
固定底面与水平面 最小夹角 (仅适用于可倾斜布置的鼓式制动器式驱动主机) M。
....- 相关专题: 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