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7434-2018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能力核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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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输设施能力核定方法
Q.=0.+0.+Qath
0..=0.+0,+Qd
式中: QG 气态管输设施能力,单位为吨每年(t/a)漆包线标准,计算方法见7.2; Q. 液态装车设施能力,单位为吨每年(t/a),计算方法见7.3; 其他外输设施能力,单位为吨每年(t/a),计算方法见7.4。
7.2气态管输设施能力
7.2.2站内气态生产设施能力
站内气态生产设施能力应按以下公式核算:
QG/= qG,×TGh +qG"× TGhl .............
Ql—站内气态生产设施能力,单位为吨每年(t/a); qG1 气化设施小时处理能力,单位为吨每小时(t/h),应为以下能力的最小值: a)液化天然气低压输送泵的额定处理能力; b)液化天然气高压输送泵的额定处理能力; c)液化天然气气化器的处理能力; d)接收站内气化工艺相关管道的输送能力。 TGhl 气化设施年操作小时数,单位为小时每年(h/a); G 蒸发气(经配套输气管道外输)外输设施小时处理能力,单位为吨每小时(t/h); Ti 蒸发气(经配套输气管道外输)外输设施年操作小时数,单位为小时每年(h/a)。
7.2.3配套输气管道能力
7.2.3.1配套输气管道能力应根据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最天出站操作压力,在满足下游用户用气需求的 条件下,对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配套输气管道系统进行核算。 7.2.3.2配套输气管道能力应按以下公式核算:
Q=9, × Pcs × 350
Qc2一配套输气管道输送能力,单位为吨每年(t/a); T=293K条件下的流量,应按GB50251一2015中3.3.2和3.3.3的规定核算; 下的密度。 7.2.3.3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与其他气源共用配套输气管道时,配套输气管道可用于接收站的输送能 力应按下式核算:
2c2——配套输气管道可用于接收站的输送能力,单位为吨每年(t/a); Q.—其他气源的输送量,单位为吨每年(ta)。
7.3液态装车设施能力
液态装车设施能力应按以下公式核算
SY/T 74342018
Q,=V,× n, × Plng × T
=V,× n,× PLNG× TLd
V一单辆槽车装车的有效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3); n。—日最大装车台数,单位为台数每天(台/d),应综合考虑液态装车设施日操作时间、小时处 理能力及装车辅助作业时间,其中液态装车设施的小时处理能力应为以下能力的最小值: a)可用于装车的液化天然气低压输送泵(或专用装车泵)的额定处理能力; b)液化天然气装车的处理能力; c)接收站内液态装车相关管道的输送能力。 一液化天然气密度,单位为吨每立方米(t/m); 装车设施年操作天数,单位为天每年(d/a)
7.4其他外输设施能力
其他外输设施能力应综合考虑液化天然气装船、液化天然气罐箱外输、压缩天然气外输等设施的 能力,应按以下公式核算:
bs标准7.5共用设备对不同类型外输设施能力的影响
Cother =Z(qotheri × Toni)
当气化外输设施、液态装车设施或其他外输设施共用液化天然气低压外输泵、高压外输泵等 低压总管、高压总管等管道时,应以被共用设备或管道的小时处理能力作为以上不同类型外输 时外输能力之和的上限。
7.6液化天然气管道输送能力
液化天然气管道输送能力除需考虑水力学的影响,还应考虑管道流速的影响,应符合GB5 规定。
市政图纸、图集SY/T 743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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