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668-2019 楼式骨料制备成套设备.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5.1.1成套设备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成套设备生产的细骨料(机制砂)颗粒级配应符合GB/T14684一2011表1中2区的规定 5.1.3成套设备生产的粗骨料连续级配应符合GB/T14685一2011中表1的规定。 5.1.4进料粒度符合表1的规定时,成套设备的实际处理能力应符合铭牌标定的处理能力。 5.1.5成套设备应能在下列环境中正常工作: a)相对湿度≤90%:
库七七W8/FC/36681619载
b)最大雪载800Pa; c)最大风载700Pa; d)作业海拔≤2000m。 5.1.6成套设备各设备之间不应出现干涉现象。 5.1.7成套设备各零部件中的易损件和备件应具有互换性。 5.1.8外购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5.1.9各启动元件、管路和接头应清洁畅通,不应有漏气、渗油现象。 5.1.10工作时环境噪声应不超过85dB(A)。 5.1.11气体压力和供气量应与成套设备的处理能力和结构型式相匹配,在产生瞬时压降时电梯标准规范范本,压力值应 不小于0.4MPa。 5.1.12与压力气体相关的储气罐应设置安全阀,其开启压力应不大于该装置的安全设定值。 5.1.13 散料头卸料高度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类型确定,若用粉罐运输车,卸料高度应不低于4m。 5.1.14 加湿器供水量应不高于细骨料处理能力的8%。 5.1.15除尘系统应密封可靠,粉尘不外溢,粉尘排放浓度应符合GB4915的规定。
5.2.1细度模数控制筛的设计要求应符合JB/T9022的规定。 5.2.2细度模数控制筛的制造要求应符合JB/T5496的规定。 5.2.3带式输送机的技术性能应符合GB/T10595的规定。 5.2.4斗式提升机供料时,应保证受料准确、物料均匀、连续,并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当提升高度大 于5m时,应采用回程闭锁装置。其他技术性能应符合JB/T3926的规定。 5.2.5振动给料机的技术性能应符合JB/T7555的规定。 5.2.6袋式除尘器的技术性能应符合GB/T6719的规定。 5.2.7破碎机应符合JB/T7353的规定。 5.2.8粉罐各连接处应密封严密,不应渗漏,并应安装有料位计、破拱装置和除尘管。 5.2.9加湿器的供水管路不应渗漏,应采用防锈管件。加湿器及粒形优化机可作为成套设备的选配 装置。 5.2.10水平筛的技术性能应符合JB/T10882的规定。
5.3电气控制系统要求
5.3.1成套设备中各设备应具有电气保护装置,且不同设备应设置联锁装置。 5.3.2电气设备的安装部位应便于接线和检查维修,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 5.3.3发热量大的电控箱应按照规定方向和数量叠放,且保证通风散热条件,其安装位置应避免振动。 5.3.4 电控箱面板应具有操作指示牌。 5.3.5 电控箱应有开门断电功能或用工具才能开启的保护壳。 5.3.6日 电控箱应有效接地并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5.3.7 电控箱的绝缘电阻,根据所用的额定电压等级,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电控箱的绝缘电阻
5.3.8动力配电、电气控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GB/T5226.1一2019的规定。
5226.1一2019中第11章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a)监视仪表、主令元件、指示元件的功能应表达准确、清晰,内部元器件应标明代号; b)在湿热地区工作时,应符合JB/T834和JB/T8634的规定。 5.3.10所使用的电动机应符合GB/T5226.1一2019中14.1和14.2的规定。 5.3.11控制系统应准确可靠,其控制功能应符合GB/T5226.1一2019的规定。 5.3.12石料仓应安装料位计,其安装位置附近应设置可检修的平台或爬梯以便于维护,料位计与物料 接触部分应具有耐磨和防冲击的功能。 5.3.13控制柜应有显示各主要设备工作状态的信号装置或显示屏幕。 5.3.14控制系统应有手动和自动功能
5226.1一2019中第11章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a)监视仪表、主令元件、指示元件的功能应表达准确、清晰,内部元器件应标明代号; b)在湿热地区工作时,应符合JB/T834和JB/T8634的规定。 5.3.10所使用的电动机应符合GB/T5226.1一2019中14.1和14.2的规定。 5.3.11控制系统应准确可靠,其控制功能应符合GB/T5226.1一2019的规定。 5.3.12石料仓应安装料位计,其安装位置附近应设置可检修的平台或爬梯以便于维护,料位计与物料 接触部分应具有耐磨和防冲击的功能。 5.3.13控制柜应有显示各主要设备工作状态的信号装置或显示屏幕。 5.3.14控制系统应有手动和自动功能。
5.4.1焊接件应符合JB/T5000.3的规定。 5.4.2成套设备钢直梯应符合GB4053.1的规定。 5.4.3成套设备钢斜梯应符合GB4053.2的规定。 5.4.4成套设备防护栏杆应符合GB4053.3的规定。 5.4.5成套设备平台、走台应符合GB4053.3的规定。 5.4.6成套设备的钢结构设计应符合GB50017的规定。 5.4.7成套设备的钢结构制作、安装、验收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 5.4.8成套设备中外露传动部件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应符合GB/T8196的规定。 5.4.9成套设备破碎主楼和除尘主楼的防雷接地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5.4.10制造厂应提示用户根据成套设备的使用地区设置专用的接地网,并与楼体可靠的电气连接,且 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2。 5.4.11零线的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可用同一接地网。 5.4.12成套设备的配线技术要求应符合GB/T5226.1一2019中第13章的规定, 5.4.13成套设备安装时应确切掌握地基承载能力、吊装设备的重量及安装顺序情况,并在技术人员指 导下进行安装。 5.4.14 成套设备的控制室内应有提示用户配备绝缘灭火器的标识。 5.4.15 重要部件宜配有吊装示意图,包括吊装位置、基本部件的质量、重心位置及吊装方法。 5.4.16. 成套设备应在合适位置贴有安全警示标志。
5.5.1涂装质量应符合JB/T5000.12的规定。 5.5.2结构件及加工的零部件应进行除锈和防锈处理。 5.5.3焊缝应均匀,无裂纹、焊瘤、弧坑、飞溅等缺陷。 5.5.4电路的管线应排列整齐美观,固定安全可靠。产品标牌、指示牌、说明牌等位置应得当,字迹 清晰,安装牢固、端正。
6.1.1成套设备基本参数的检验!
成套设备的处理能力可用连续 业按时折算法测定,即将一段时间内(累计时间不少于5h)的 全部破碎物料进行计算,折合成小时处理量:
库七七WBkTC13668摄下载
b)目测成套设备中各电动机铭牌,其总功率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2 目测检验各设备之间是否有干涉现象。 6.1.3 用钢卷尺测量散料头最低点距离地面是否不小于4m。 6.1.4 目测检验各气动元件、管路和接头是否清洁通畅,是否有漏气、漏油现象。 6.1.5 目测设备产生瞬时压降时,压力值是否符合5.1.11的要求。 6.1.6且测储气罐是否设置安全阀或限压阀,开启的压力应不大于该装置的安全设定值。
6.2.1开启空压机,使其达到额定压力,持续时间为15min,观察其控制阀、管路、气缸、油雾器、 过滤器等部件是否漏气。当气压值达到安全阀的设定值时,检验安全阀是否可靠地工作。 6.2.2各运转部件单独启动,确认有无异响,运转方向是否正确。 6.2.3控制台的各种按钮、按键是否符合预设的功能,启停是否正确、可靠。 6.2.4控制系统的手动和自动程序控制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6.3.1在空负荷试验后进行负荷试验,检查各部件运行是否灵活、可靠,是否有漏油、漏气等现象。 6.3.2处理能力可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测量:
6.3.1在空负荷试验后进行负荷试验,检查各部件运行是否灵活、可靠,是否有漏油、漏气等现象。
处理能力可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测量: )进料量采用电子秤测量,由控制系统显示; )从带式输送机上取一段料称重,根据带式输送机带速按公式(1)计算处理能力
a)进料量采用电子秤测量,由控制系统显示; b)从带式输送机上取一段料称重,根据带式输送机带速按公式(1)计算处理能力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范本,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产品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7.3.2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7.3.3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套进行。若检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样进行复检 若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成套设备应在适当、明显的部位固定产品标牌。标牌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 容包括: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主要技术参数; c)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d)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e)出厂编号、制造日期。 8.2成套设备的包装应符合JB/T5000.13的规定,包扎及箱装发运时每件(箱)均应有下列标记: a)收货站及收货单位名称; b)发货站及发货单位名称; c)产品名称及型号; d)毛重、净重、箱号及外形尺寸; e)起吊作业标志和储运图示标志。 8.3成套设备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4运输过程中以组件的形式装运的大型部件允许裸装。为防止丢失或损坏,应将拆卸限制在最小限 度。拆卸下的零部件包括螺栓、螺母、销钉、垫圈等应成套包装,并做好标记,便于重新安装。 8.5拆下的零件或成套件应有防水、防腐、防磕碰、防丢失的措施。 8.6电动机和电气设备中的电子组件(包括电路板等)均应有防护措施。 8.7气动元器件、电子秤、杠杆秤在出厂前应相对固定,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因振动、冲击等原因而产 生损坏或变形。
8.8成套设备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
吊环标准a)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清单; d)安装基础图和布局图; e)易损件(附件)目录。 B8.9成套设备包装应符合陆路和水路运输的要求。 E
10成套设备的机械、电气设备应存入仓库,每存放一年,应进行一次养护。大型结构件在露 ,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时,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 设备标准
-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