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3426-2014 石油化工钢制夹套管法兰.pdf

  • SH/T 3426-2014  石油化工钢制夹套管法兰.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2.5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0-12-26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SH/T3426—2014

    SHZT34262014

    表4.3.1夹套管法兰结构尺寸极限偏差(续)

    信息技术标准规范范本5.1.1夹套管法兰用材料可按表5.1.1选用

    5.1.1夹套管法兰用材料可按表5.1.1选用。

    SH/T34262014

    表5.1.1夹套管法兰用材料

    .1法兰用锻件的技术条件应符合NB/T47008和NB/T47010的有关规定。 .2法兰用锻件的级别不应低于II级。公称压力等于PN50(Class300)且.1作温度小于或 ℃的铁素体钢法兰,锻件级别不应低于I级。

    6.1.1法兰应采用锻件制作。 6.1.2衬垫平焊夹套管法兰用垫环可用锻造或钢板成形,衬垫平焊夹套管法兰用短节应符衍合相应钢管 标准。 6.1.3法兰与内管、外管连接尺寸H、B、Bo、Xi应按SH/T3405标准中的要求确定。若与其他尺寸 系列的管了连接,应在订货时规定法兰与内管、外管连接尺寸H、B、Ba、XI。 6.1.4法兰内径B应与相连接的内管内径:致,在订货时应注明内管壁厚。 6.1.5衬势平焊夹套管法兰用短节内径B应与相连接的内管内径致,在订货时应注明接管壁厚。 6.1.6平焊法兰和衬垫法兰的颈部尺小为大端八寸,外侧斜度不应人于7°。 6.1.7法的螺栓支承面与法兰密封面的平行度不应人于1°。 6.1.8法兰焊按端的坡口尺小应符合本标准第4.4条的规定

    6.1.1法兰应采用锻件制作。 6.1.2衬垫平焊夹套管法兰用垫环可用锻造或钢板成形,衬垫平焊夹套管法兰用短节应符合相应钢管 准。 6.1.3法兰与内管、外管连接尺寸H、B、Bo、Xi应按SH/T3405标准中的要求确定。若与其他尺寸 系列的管了连接,应在订货时规定法兰与内管、外管连接尺寸H、B、Ba、XI。 6.1.4法兰内径B应与相连接的内管内径:致,在订货时应注明内管壁厚。 6.1.5衬势平焊夹套管法兰用短节内径B应与相连接的内管内径致,在订货时应注明接管壁厚。 6.1.6平焊法兰和衬垫法兰的部尺寸为大端尺寸,外侧斜度不应人于7°。 6.1.7法兰的螺栓支承面与法兰密封面的平行度不应人于1°。 6.1.8法兰焊接端的坡口尺寸应符合本标准第4.4条的规定。

    6.2.1锻造成形后的法益坏件应进行热处理

    6.2.2法兰材料热处理要求应符合表6.2.2

    2法兰材料热处理要求应欲合表6.2.2的规丽

    表6.2.2法兰材料热处理要求

    7.1.1外观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锻造表面应光滑,不得有锻造伤痕、裂纹等缺陷; b)机加工表面不得有有害的划痕、毛边、加工程度不足等缺陷。 7.1.2法兰密封面、对焊法兰坡口、颈部及焊接接头应逐件进行磁粉或液体渗透检测,检测要求应符 合JB/T4730标准的有关规定,I级合格。 7.1.3法兰应进行结构尺寸检查。 7.1.4当合同中有其他规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7.2试验 7.2.1夹套管法兰可不进行单个法兰的水压试验。 7.2.2当法兰安装到管道或设备上之后,其水压试验压力应不超过附录A中的常温最大允许工作压 力的1.5倍,

    .2.1夹套管法兰可不进行单个法兰的水压试验。

    8.1按本标准生产的法兰,每批均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 8.2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8.1按本标准生产的法兰,每批均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

    a)制造商名称及出厂日期: b) 制造厂技术(质量)检验部门的公章; c) 质量检查员的签字及检验日期; 产品名称、规格、材料及材料标准; e) 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 f)其他合同要求做的检查试验报告。

    9标记和标志、防护和包装

    9.1.1法兰的标记应包括下列内容!

    SH/T3426—2014

    9.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a)标准编号SH; b) 内管公称直径×外管公称直径; c) 公称压力: d) 法兰连接型式及密封面型式; e) 内管表号或壁厚; f) 材料代号,材料代号应按表9.1.2确定

    通信标准表9.1.2材料代号

    9.2.1法兰加工完毕,应在加工表面涂上防锈油,并对密封面采取保护措施

    9.2.1法兰加工完毕,应在加工表面涂上防锈油,并对密封面采取保护措施。 9.2.2产品应按不同材料不同规格分别包装,并有防潮措施。 9.2.3包装箱内应有产品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

    9.2.4产品装箱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 出厂编号及日期: c)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净重和毛重等; d) 采购方名称及合同号; 所附文件的名称及份数; f)产品装箱单上应有制造厂装箱部门的公章、 装箱日期及装箱检验员的签字。

    SH/T34262014

    SH/T34262014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检验检疫标准,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 化工标准 石油标准
  • 相关专题: 石油化工  

相关下载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