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914-2020 智能粉末成型压力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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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智能压力机应按装配工艺进行装配,不应装入图样上未规定的垫片、套等零件。 4.6.2摩擦离合器与制动器工作应平稳可靠、联锁协调。 4.6.3重要的固定结合面应紧密贴合,紧固后用0.04mm塞尺进行检验,只允许塞尺局部插入,其可 插入深度不应超过接触面宽度的1/4,且插入部分累计长度不应超过周长的1/10。 4.6.4智能压力机齿轮安装后的轴向错位量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
4.7.1外表面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凹陷或粗糙不平及其他损伤。防护罩应平整、匀称,不应翘 曲、凹陷。 4.7.2外露管、线路应布置紧凑、排列整齐、牢固,并不应产生扭曲、折叠等现象。 4.7.3非机械加工的金属外表面应涂漆或采用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防护。 4.7.4外露的焊缝要平直、均匀,不应有裂纹、夹渣、焊瘤、烧穿等外观缺陷。 4.7.5沉头螺钉头部不应凸出零件表面,且与沉孔之间不应有明显的偏心,定位销应略凸出零件外表 面,螺栓应略凸出螺母表面,外露轴端应凸出包容件的端面,其凸出量约为倒角值。 4.7.6涂层应光滑、平整;颜色、表面光泽应均匀一致,不应有明显的刷痕、桔皮、起皱、起皮、发 白、流挂等缺陷。 4.7.7各种标牌应清断、耐久,并应固定在合适、明显的位置,牢固、平整、不歪斜。
智能压力机工作时不应有不正常的冲击声和尖叫声医药标准,在连续空运转时噪声声压级限值应不大 内规定。
JB/T1391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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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滑动导轨、滑动轴承、滚动轴承的温度和温
4.10液压、润滑、气动系统
4.10.1对于具有液压装置的智能压力机,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液压元件应符合GB/T 7935的规定。液压传动部件在工作速度范围内不应发生振动、爬行、停滞和明显的冲击现象。液压系 统不应有渗漏、零件损坏等不正常现象。 4.10.2智能压力机润滑系统应符合GB/T6576的规定。应采用集中润滑系统,润滑系统应有缺油、堵 塞和欠压保护功能。 4.10.3智能压力机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的规定,气动系统的管路、接头、法兰、气缸等均应密 封良好,不应有漏气现象,当气源中断或欠压时,智能压力机应不能起动。
4.11.1电气系统安全要求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
静电放电抗扰度;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浪涌(冲击)抗扰度; 电源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 抗扰度要求应符合GB/T21067的规定
4.12.1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具有连续行程、点动行程、单次行程操作模式; 具有机器人拾取点、过渡点、摆放点等示教功能; 机器人具有手动单步执行功能; 机器人具有根据不同产品规格参数设定,设置不同摆放形式的功能; 一具有报警显示的功能。 4.12.2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自诊断功能: 一检测系统完整性,且能监视各硬件工作状态; 一具有检测存储器完整性的硬件与软件; 检测各轴的运动位置并自我修正; 一具有报警代码、报警信号输出。 4.12.3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安全防护联锁保护功能: 控制系统具有人身安全联锁防护功能,在设备运转中“安全门”或“光电保护装置”检测到信 号时,能立即停机并发生报警; 控制系统具有设备安全防护功能,在设备运转时检测机械手是否允许取件,防止机械手与压力
12.3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安全防护联锁保护功能: 控制系统具有人身安全联锁防护功能,在设备运转中“安全门”或“光电保护装置”检测 号时,能立即停机并发生报警; 控制系统具有设备安全防护功能,在设备运转时检测机械手是否允许取件,防止机械手与
机动作于涉,否则应立即停机并报警。
4.12.4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特殊功能:
者产品重量等数据的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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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重量数据能通过存储介质(USB存储器等)导出后通过PC编辑的功
的精度应符合JB/T1229
基本参数检验在无负荷情况下进行,其实测误差不应大于表5的规定。
5.2.1设定制品重量允许偏差值和装粉补偿量值,通过人为改变装粉量使制品重量偏离设定值,来试 验智能压力机是否有装粉补偿功能,补偿量值是否符合设定值。 5.2.2机器人的位姿重复性精度检测按GB/T12642一2013中7.2.2的规定。 5.2.3目视检验机器人取件后能否按设定参数进行有序排列,动作是否灵活、准确、可靠。 5.2.4人为调整重量参数,检查自动称重分抹系统能否自动剔除不符合的制品。
按4.3的要求进行目视检验、功能检验
按4.7的要求对外观质量进行目视检验。
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应符合GB/T23281的规定。在空运转条件下、按连续行程工作规范、在最高 速度状态下测量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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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检验、功能检验。
智能压力机的精度检验按JB/T12293.2的要求进行,精度检验时不应对影响精度的机构和零件进行 调整。精度检验在空运转试验前、满负荷试验后各进行一次,满负荷试验后的精度检验实测数据记入合 格证明书。
5.10.1每台智能压力机均应进行空运转试验。其中包括连续行程试验、单次行程试验、点动行程试 验、机器人动作试验、自动称重分抹系统试验。 5.10.2空运转试验时间一般不少于6h。连续行程试验不少于2h,速度由低至高逐档进行,其中最高 转速连续行程试验不少于1h。单次行程试验不少于1h。点动行程试验不少于30次。机器人动作试验 不少于1h。自动称重分栋系统试验不少于1h。 5.10.3空运转试验时,智能压力机不应发生故障,否则应重新开始试验。 5.10.4空运转4h后,在温度达稳定时按4.9的要求用测温仪检查温度和温升。 5.10.5液压、润滑、气动系统应符合4.10的规定。 5.10.6检查各调整机构是否灵活、可靠:读数指示器、计数器等仪表显示是否正确、可靠,
5.11.1负荷试验在空运转试验后进行,时间不少于8h。试验中若发生故障,试验时间应从故障排除 后重新计算。试验按压力由小到大、转速由低到高进行。最后按最大压力、最高转速进行满负荷试验, 满负荷试验不少于2h。所有机构在负荷试验时动作应协调、可靠,工作正常,零件不应有损坏现象。 5.11.2满负荷试验后复检精度。
5.12.1工作试验应在负荷试验后进行。 5.12.2试验用的粉末、模具、模架及粉末制品的技术要求可由客户提供。模架的安装调整、压制工艺 参数的确定可由制造厂与客户共同完成。 5.12.3以单次行程模式进行试压,在制品达到技术要求后,再按5.2的方法进行基本性能检验。 5.12.4以连续行程模式进行压制,抽检合格制品是否在设定范围内,检查被剔除的制品是否不合格。
5.12.1工作试验应在负荷试验后进行。 5.12.2试验用的粉末、模具、模架及粉末制品的技术要求可由客户提供。模架的安装调整、压制工艺 参数的确定可由制造厂与客户共同完成。 5.12.3以单次行程模式进行试压,在制品达到技术要求后,再按5.2的方法进行基本性能检验。 5.12.4以连续行程模式进行压制,抽检合格制品是否在设定范围内,检查被剔除的制品是否不合格。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出厂检验应逐台检验,检验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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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基本参数检验; b)附件与工具检验; c)外观检验; d)装配检验; e)安全与防护检验; f)电气系统检验; g)控制系统检查; h)精度检验; i)空运转试验; j)噪声检验; k)负荷试验; 1)工作试验。 则该产品判为不合格品
6.3.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设备安装技术、工艺,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定型鉴定或投产鉴定; 一产品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一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又再度恢复生产;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一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6.3.2 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两台进行。 6.3.3型式检验项目为第4章、第5章的全部内容。 6.3.4型式检验时,若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验该不合格项,若仍不合格则应判定此次型式检 验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品标牌的内容应包括: 一产品型号、名称; 产品主要参数; 一产品出厂编号、制造日期; 一制造厂名称、商标; 一执行标准编号。 7.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7.2.1产品包装应符合JB/T8356的规定
7.2.1产品包装应符合JB/T8356的规定。 7.2.2产品随机文件应包括:
风电场标准规范范本JB/T139142020
产品合格证明书; 使用说明书; 装箱单; 压力容器质量证明文件。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室内或有遮蔽的场所,并应平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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