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A 3013-2020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动系统与飞轮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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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7制动面的材质应为钢或铸铁,表面粗糙度推荐值Ra的最大值为3.2μm(或与用户商定)。 5.1.1.8摩擦材料的材质不应含有石棉材料,应是难燃的。摩擦系数、指定摩擦系数的允许偏差、磨 损率、静摩擦系数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试验方法见GB/T11834一2011中5的相关规定。 注:附加制动器的摩擦材料采用金厚 供需双方协商规定
表1摩擦性能(工作制动器用摩擦片》
表2摩擦性能(附加制动器用摩擦片)
注2:摩擦系数范围包括允许偏差在内。
1.9应可以检查工作制动器的动作情况和摩擦片的磨损情况柴油质量标准,摩擦片的许用剩余厚度(最小处 小于初始厚度的1/3(至少2mm)。如摩擦片的许用剩余厚度供需双方另有规定的,应在随行文 行说明。
5. 1. 2 工作制动器
1.2.1工作制动器应使用机电式制动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机电式制动器应设计为持续通电松开,且松开装置不可能自激,供电中断立即制动。制动力应 通过一个(或多个)带导向的压缩弹簧来产生; 工作制动器的启(制)动次数应不低于20次/小时。在上述启(制)动次数的运行条件下, 按通电持续率为40%,对于采用B级或F级绝缘的电磁铁线圈,其温升应分别不超过80K或 105K; C 机电式制动器应当设计为不少于10万次动作,期间不应进行任何维护(摩擦元件除外),如电 磁铁采用铁芯弹簧式,铁芯的剩磁不应导致制动能力不足; d 电磁铁供电中断应至少由两套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如果 以上电气装置中任一个未断开,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不能重新启动。
5.1.2.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承受GB16899一2011中5.4.1.3.2所规定的静力,如采用工作制 动器制停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时,工作制动器的最大静态制动力矩应能使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保 持停止状态。 5.1.2.3工作制动器应在动力电源失电、控制电路失电或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时制停自动扶梯和自动人 行道,并使其保持停止状态;所受载荷为GB16899一2011申5.4.2.1.3.1和5.4.2.1.3.3规定的 制动载荷,并应满足GB16899一2011中5.4.2.1.3.2和5.4.2.1.3.4制停距离与减速度的要求。 5.1.2.4每个制动器应独立配置对制动器提起与释放进行检测的监测装置,监测装置的设计使用寿命 应不低于工作制动器的寿命。 5.1.2.5如果制停距离超过所规定最大值的1.2倍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在故障锁定被复位 之后才能重新启动。如果有必要,在手动复位前应对制动系统进行检查、采取纠正措施。 5.1.2.6制动器如果配置了通过机械或电气装置持续手动松开制动器的功能,则手动操作装置应当符 合下列要求: a)松开制动器至制动器动作行程任何位置,一旦停止操作,制动器应立即、可靠地自动恢复制动 状态; b)手动操作装置失效,不应当导致制动器失效或者制动力矩下降。 5.1.2.7工作制动器与梯级、踏板驱动装置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成熟、可靠的结构,并应便于日常维护 检查。 5.1.2.8安装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的工作制动器试验,应按照TSGT7007一2016中附 件Y的要求实施。 5.1.2.9额定制动力矩根据GB/T321优先数R10系列近似取值,优先选用100Nm、160Nm、200Nm 250Nm、320Nm、400Nm、500Nm、630Nm、800Nm。
5.1.3.1附加制动器应为机械式制动器,利用摩擦原理实现制停。 5.1.3.2附加制动器应直接作用于驱动梯级或踏板的链轮或其链轮主轴。 5.1.3.3附加制动器应能使具有制动载荷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有效地减速停止,并使其 保持静止状态,减速度不应超过1m/s,不必保证对工作制动器所要求的制动距离, 5.1.3.4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1.4倍之前,或主驱动链断裂,或非操纵逆转时,附加制动器应起作用;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供电电源断电时,附加制动器动作。 5.1.3.5供电电源发生故障或安全回路失电的情况下,允许附加制动器和工作制动器同时动作,此时 制停情况应符合工作制动器的制停要求。否则,附加制动器和工作制动器只允许在5.1.3.4所要求的 情况下同步动作。 5.1.3.6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正常停机时,允许附加制动器滞后于工作制动器动作。 5.1.3.7附加制动器动作时,不应造成制动盘、驱动主轴等部件的损坏或者安装位置的变化。 5.1.3.8附加制动器在动作开始时应通过电气安全装置切断控制电路;应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确保附 加制动器在未松开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不能启动:上述电气安全装置的设计使用寿命应不低于2 万次。 5.1.3.9安装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附加制动器试验,应按照TSGT7007一2016中J6.16.2的 要求实施。
5.1.3.6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正常停机时,允许附加制动器滞后于工作制动器动作。 5.1.3.7附加制动器动作时,不应造成制动盘、驱动主轴等部件的损坏或者安装位置的变 5.1.3.8附加制动器在动作开始时应通过电气安全装置切断控制电路;应有一个电气安全 加制动器在未松开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不能启动;上述电气安全装置的设计使用寿命 万次。 5.1.3.9安装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附加制动器试验,应按照TSGT7007一2016中 要求实施。
的设置应合理,满足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停
5.2.2当飞轮作为手动盘车装置时,应可安全操作,在其附近应有操作使用说明,并且应明确标明自 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运行方向。不允许采用曲柄或多孔的结构。 5.2.3飞轮表面应涂敷不易磨损的安全黄色,传递注意、警告的信息;安全色的设置要求按照GB2893 的相关规定。 5.2.4当飞轮的设置位置易于接近并对人员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保护和防护装置。设置要求根据 GB/T15706的相关规定。 5.2.5飞轮应进行剩余不平衡量的检验,平衡品质级别应不低于GB/T9239.1一2006中级别G2.5 的要求。 5.2.6飞轮的材料、强度、连接部件以及支撑飞轮的轴承应满足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启动、制动以 及正常运行的使用条件。
为了保证制动器的性能,应对制动器静态制动力矩进行调试设定。推荐采用如下的测试方法,允 许采用其他等效的测试方法: a)方法一 制动面处于静止状态,使被测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采用力矩传感器连接被制动部件与动力源, 缓慢增加动力源输出转矩,通过力矩传感器记录制动面刚好开始转动的力矩,多次测量取最小值为静 态制动力矩值。 b)方法二 制动面处于静止状态,使被测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采用测量工装(或力矩扳手)连接被制动部 件,通过在测量工装(或力矩扳手)上施加作用力或悬吊重物的方式缓慢增加作用力矩,记录制动面 刚好开始转动的作用力或重物质量(或力矩)等,通过测量工装的力臂计算(或力矩扳手直接读取) 力矩,多次测量取最小值为静态制动力矩值。 c)方法三,对于安装在驱动主机上的制动器,也可采用如下测试方法: 制动面处于静止状态,使被测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通过逐渐增加驱动主机的电流缓慢增加驱动 主机输出转矩,记录制动面刚好开始转动的电流,通过电流值计算出输出转矩,多次测量取最小值为 静态制动力矩值。
6. 2 动态制动力短
为了保证制动器的性能,应对制动器动态制动力矩进行调试设定。推荐采用如下的测试方法,允 午采用其他等效的测试方法: a方法一 采用力矩传感器连接被制动部件与动力源,动力源带动被制动部件(制动面)进行匀速转动(推 学转速100rpm),使被测制动器制动,控制动力源使制动面保持原有转速继续匀速转动,通过力矩传 惑器记录制动面继续匀速转动过程的力矩,取稳定力矩的平均值为动态制动力矩值。 b)方法二 采用力矩传感器连接被制动部件与动力源、较大转动惯量的轮盘(例如飞轮),动力源带动被制 动部件(制动面)、轮盘达到目标转速后,切断动力源的输出,使被测制动器制动,制动面从目标转 速减速至零,通过力矩传感器记录制动面从目标转速减速至零过程的力矩,取力矩平均值为动态制动 力矩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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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方法三 对于安装在驱动主机上的制动器,也可采用如下测试方法: 驱动主机带动被制动部件(制动面)进行匀速转动(推荐转速100rpm),使被测制动器制动, 通过控制驱动主机的电流,使制动面保持原有转速继续匀速转动,记录制动面继续匀速转动过程的电 流,取稳定电流的平均值计算出输出转矩为动态制动力矩值
将制动器安装在驱动主机或者能完全模拟实际工作状态的试验工装上,放置在正常试验环境中, 武验环境不应受外界辐射及气流的影响,达到稳定非工作温度,测取制动器电磁铁线圈冷态直流电阻 R和环境温度t1。然后给制动器施加额定电压或额定电流至稳定工作温度时,测取热态下线圈直流 电阻R2和环境温度t2,线圈温升按式(1)计算。 热态线圈直流电阻R2推荐采用以下测量方法:即在断电后和其后几个短的时间间隔,尽可能快地 进行几次电阻测量,以便能绘制一条电阻对时间变化的曲线,用其确定断电瞬间的电阻值,
一一线圈温升,单位为开尔文(K); R2一一热态线圈直流电阻,单位为欧姆(α); R1一一冷态线圈直流电阻,单位为欧姆(Q); ti一一 测量R1时环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测量R,时环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在噪声测试前需明确测试设备采用快速模式。对制动器噪声进行测试时,应采用如下方法: a)应采用GB/T3768所规定的矩形六面体法进行测试; b)应采用制动器实际控制回路,在吸合和释放时,距制动器1m处用检测仪器分别在前 左、右、上5个方位测量,各点至少取3次,取算术平均值,
6.5最低提起电流、最高释放电流和最低释放电流
6.6最低提起电压、最高释放电压和最低释放
对于电压控制方式,测量最低提起电压、最高释放电压和最低释放电压。最低提起电压、最高 电压应在电磁铁线圈温升试验结束时测量。最低释放电压应在冷态时测量。
采用制动器的实际控制电路,给制动器线 记录线圈得电信号和制动器提起到位信号 器线圈得电到制动器提起到位的时间差价 为制动器提起相应时间
采用制动器的实际控制电路,以紧急制动时的制动器线圈断电方式,切断制动器电源,以制 圈断电时间与制动器达到额定制动力矩或者制动器到达完全制动位置时间的差值作为制动器制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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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线圈耐电压试验; d) 磁间隙或摩擦片间隙或动作行程; e 最低提起电流或常温最低提起电压; f) 最高释放电流或常温最高释放电压; g) 监测装置的功能检查; h 制动元件的作用力(弹簧力)或制动力矩,制动力矩的测试推荐由驱动主机制造商完成
可追溯的信息应包括如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和型号; b) 制造单位名称; c) 制造日期; d) 制动元件的作用力(弹簧力)或制动力矩的信息; e 摩擦材料的信息,
7.4.1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验证试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时。 7.4.2 验证试验项目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外观; b) 线圈电阻; C 制动元件的作用力(弹簧力); d 摩擦片间隙或动作行程; e) 最低提起电流或最低提起电压; f) 最高释放电流或最高释放电压; g 监测装置的功能检查; h) 线圈温升; i) 噪声; j) 提起响应时间; k) 制动响应时间; 1) 对安装在驱动主机上的工作制动器进行静态和动态制动力矩的测试; n 对作用在驱动主轴上的附加制动器进行静态和动态制动力矩的测试
电磁铁铭牌的设置应符合GB16899一2011及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如设置应至少包含 以下内容: a名称和型号; b)制造单位名称或者商标:
c)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序列号) d)性能参数(含额定电压或电流、防护等级等) 铭牌的其他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9.1对裸露表面温度超过60℃且易接近的制动器线圈三层标准规范范本,应增加防正烫伤的警示标记。 9.2应当提供制动系统禁止踩踏的标识。 9.3制动器的手动松闸扳手应当至少部分涂成红色。 9.4应当提供制动器断电制动时铁芯与制动臂顶杆螺栓间的间隙标识(如需要)。 9.5应当提供产生制动作用力的弹簧的推荐设定尺寸(如需要)
9.1对裸露表面温度超过60℃且易接近的制动器线圈,应增加防止烫伤的警示标记 9.2应当提供制动系统禁止踩踏的标识。 9.3制动器的手动松闸扳手应当至少部分涂成红色。 9.4应当提供制动器断电制动时铁芯与制动臂顶杆螺栓间的间隙标识(如需要)。 9.5应当提供产生制动作用力的弹簧的推荐设定尺寸(如需要)
对于单独销售的制动器,其包装和运输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包装应确保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能得到有效防护; b) 每台制动器应附带产品合格证,并装入包装盒内; 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如需要《使用维护说明书》,制造商应提供; d 包装和运输应符合GB/T191的规定或与客户商定; e 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和敲击,严禁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
对于单独销售的制动器,其包装和运输应符合以下要求: 包装应确保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能得到有效防护; D) 每台制动器应附带产品合格证,并装入包装盒内; 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如需要《使用维护说明书》,制造商应提供; 1 包装和运输应符合GB/T191的规定或与客户商定; 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和敲击,严禁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
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存放时间超过12个月时,应重新检查其完好状
制动系统的相关测试项目及要求见表A.1。
消防安全制动系统的相关测试项目及要求见表A.1。
附录A (规范性) 制动系统的测试项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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