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7版)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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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7版)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琼建定[2017]218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8月11日)
工程量计算规则, (228) 一、活塞式压缩机组安装 (229) 1.活塞式L型及Z型2列压缩机整体安装 (229) 2.活塞式Z型3列压缩机整体安装. (231) 3.活塞式V、W、S型压缩机整体安装 (232) 4.活塞式V、W、S型制冷压缩机整体安装 (234) 5.活塞式2D(2M)型对称平衡式压缩机解体安装 (238) 6.活寒式4D(4M)型对称平衡式压缩机解体安装 239
7.活塞式H型对称中间直联同步压缩机解体安装 (241) 二、回转式螺杆压缩机整体安装 (243) 三、离心式压缩机安装 (245) 1.离心式压缩机整体安装 (245) 2.离心式压缩机解体安装 (248) 四、离心式压缩机拆装检查 (250)
第十章工业炉设备安装
出口标准玩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254) 一、电弧炼钢炉安装 (255) 二、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 (256) 三、电阻炉、真空炉、高频及中频感应炉安装 (258) 四、冲天炉安装 (259) 五、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安装 (260) 六、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 (263)
玩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254) 一、电弧炼钢炉安装 (255) 二、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 (256) 三、电阻炉、真空炉、高频及中频感应炉安装 (258) 四、冲天炉安装 (259) 五、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安装 (260) 六、解体结构井式热处理炉 (263)
第十一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说明 (265) 工程量计算规则... (266) 一、煤气发生炉安装.... (267) 二、洗涤塔安装 .(269) 三、电气滤清器安装... (271) 四、竖管安装... .(272) 五、附属设备安装 (273) 六、煤气发生设备附属其他容器构件 (276) 七、煤气发生设备分解容器外壳组焊 (277)
说明 (265) 工程量计算规则... (266) 一、煤气发生炉安装.... (267) 二、洗涤塔安装 , (269) 三、电气滤清器安装... (271) 四、竖管安装... (272) 五、附属设备安装 (273) 六、煤气发生设备附属其他容器构件 (276) 七、煤气发生设备分解容器外壳组焊 (277)
第十二章制冷设备安装
说明 279 工程量计算规则. (280) 一、制冷设备安装 (281) 二、螺杆式冷水机组 284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制冷设备安装 二、螺杆式冷水机组
三、离心式冷水机组 (285) 四、热泵机组· (287) 五、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 (289) 六、制冰设备.. (291) 七、冷风机 (294) 八、冷凝器及蒸发器.. (296) 1.立式管壳式冷凝器安装 (296) 2.卧式管壳式冷凝器及卧式蒸发器安装 (298) 3.淋水式冷凝器安装.. (300) 4.蒸发式冷凝器安装 (301) 5.立式蒸发器安装· (303) 九、立式低压循环贮液器和卧式高压贮液器(排液桶) (305) 十、分离器安装 (307) 1.氨油分离器安装· (307) 2.氨液分离器安装 (308) 3.空气分离器安装 (309) 十一、过滤器安装... (310) 1.氨气过滤器安装.. (310) 2.氨液过滤器安装.. (311) 十二、中间冷却器安装 (312) 十三、玻璃钢冷却器安装 (313) 十四、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安装 (315) 十五、制冷容器单体试密与排污 (316)
第十三章其他机械安装及设备灌浆
说明 (317) 工程量计算规则 (318) 一、润滑油处理设备... (321) 二、膨胀机.. (323) 三、柴油机 (324) 四、柴油发电机组 (326) 五、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 (327) 六、储气罐… (329) 七、乙炔发生器 330) 八、乙炔发生器附属设备
九、水压机蓄势罐 (332) 十、小型空气分馏塔. (333) 十一、小型制氧机械附属设备 (334) 十二、地脚螺栓孔灌浆 . (336) 十三、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 (337) 十四、设备减振台座. (338) 土五、座浆垫板 (339)
附表单台附属设备型号重量参考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猎施费用 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琼建质2009242号)...... (344) 2017《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造价计算程序 (347)
一、2017《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共分十三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四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 建筑智能化工程 第六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七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八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九册 消防工程 第十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十一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十二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三册 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 二、2017《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确定完 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施 的标准,它反映了安装工程计价平均消耗水平,是编制投资估算 、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峻工结算,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 工程,
四、本定额是在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一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一2013和《通用 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1Y02一31一2015基础上,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 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 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 型工程设计、施工及其他资料,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编 制。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 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 (一)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 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二)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三)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四)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五)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工程施工正常使用。 六、本定额由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及附录共 六部分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是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其费用以综合单价表达: 包括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管理费、利润。 (二)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在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 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安装 工程带有()”的未计价主要材料(包括设备)不参与计算措施项目费用。 (三)其他项目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暂 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1.暂列金额归发包人掌握使用,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 2.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依法必须招
4元;异地回填处置费:原则上按不超过固定场地处置费的一半收取,具体 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结算时应按相关规定凭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入建安 工程造价中。 2.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生育保险费五项社会保障费。在计算招标控制价时,以本定额人工费 的70%为基数,按28%计算费用;工程结算时,应凭工程实际作业工人实 际缴纳的费用调整,向建设单位结算。 (五)税金: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 销项税额。 含税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十11%) 其中,税前工程造价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总 承包服务费、规费和价差之和;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的税率。各费用 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七、本定额中的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 机械的消耗量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八、本定额是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有章说明,项目由工作内 容、定额表及必要的附注组成。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施工工序,次要工 予虽未具体说明,但已考虑在相应定额子目消耗量中。 九、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 费用。 (二)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工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 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三)人工单价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工日单价按115.00元计算。 (四)本定额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十、关于材料、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 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实际要求的合格产品。 (二)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 料(一次摊销)和其他材料等。 (三)本定额所列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均包括从 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点(或安装地点)的施 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地点堆放损耗等。 (四)材料预算价为工地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 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以及施工单位自行对材料进行的一般鉴定、 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五)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主材),综合单价中不包括 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按各市、县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六)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 (七)本定额材料价格是根据2016年第四季度材料的平均价格取定。 十一、关于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根据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及机械配备综合取 定,已包括机械幅度差。实际施工配备的机械与定额不同时,除另有规定 外,不得调整。 (二)本定额的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 拆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及其他费用。 (三)本定额的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照《2017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 台班单价》取定。 (四)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 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 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列入材料。
十二、关于仪器仪表。 (一)本定额的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施工工效综合取定。 (二)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 资产的仪器仪表,不列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 十三、管理费和利润的确定。 (一)本定额管理费是根据不同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及经营所发 生的费用综合取定。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 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等。 2.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3.意外伤害险。 4.材料检验费。 (二)利润水平是按照不同施工企业的利润水平综合取定。 (三)本定额的管理费、利润是以定额人工费为基数计算。管理费率 和利润率执行时不得因人工价格变动而调整。 (四)2017《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如下: 1.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电气 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 工程,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三册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以 人工为基数,管理费费率为22.78%,利润率为17.11%。 2.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五册建筑智能 化工程、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八册工 业管道工程、第九册消防工程,以人工为基数,管理费费率为25.28%,利 润率为18.91%。 十四、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一)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
十二、天于仪器仪表。 (一)本定额的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施工工效综合取定。 (二)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 资产的仪器仪表,不列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 十三、管理费和利润的确定。 (一)本定额管理费是根据不同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及经营所发 生的费用综合取定。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 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等。 2.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3.意外伤害险。 4.材料检验费。 (二)利润水平是按照不同施工企业的利润水平综合取定。 (三)本定额的管理费、利润是以定额人工费为基数计算。管理费率 和利润率执行时不得因人工价格变动而调整。 (四)2017《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如下: 1.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电气 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 工程,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三册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以 人工为基数,管理费费率为22.78%,利润率为17.11%。 2.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五册建筑智能 化工程、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八册工 业管道工程、第九册消防工程,以人工为基数,管理费费率为25.28%,利 润率为18.91%。 十四、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一)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
直运输。 (二)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 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三)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坪面为基准面,室外以设计标高 正负零平面为基准面。 (四)本定额水平运距:设备按100m取定;材料、成品、半成品按300 n综合取定。 十五、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水、电供应均满足施 工正常使用。如现场无水、电,需运水、发电时,其费用另计,但应扣除相应 定额中已包含的水电费用。 十六、本定额未考虑抗雨施工和受潮影响工程所需增加的费用。 十七、施工单位因建设单位要求发生合同外的借工及施工机械费用 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列入独立费用中。 十八、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间的人工补偿和机械台班 亭置费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商定。 十九、大型机械(自重5t以上)的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按《2017海南 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规定计算,其管理费、利润按相应章节标 准计算。 二十、关于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保管费,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 1%另列项计算。 二十一、材料因施工环境和场地限制,不能直接运达现场,需再次运输 所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证,列入独立 费中。 二十二、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项目 的降效增加费,按该部分项目的定额人工增加10%计算,作为补偿功效损 失费,列入综合单价。
二十三、在地下室内(含地下车库)、暗室内、净高小于1.6m楼层、断 面小于或等于2m的隧道或洞内,在已封墙的管道间(井)内、竖井内、混 凝土结构盖板的地沟内和混凝土结构盖板的电缆沟内以及在已封闭的吊 顶天棚内进行施工的项目,按该部分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0计算。作 为补偿功效损失费,列入综合单价。 二十四、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保护性拆除的项目费用,按相应定额子目 (人工费十机械费)乘以系数0.3计算,同时扣除材料费和其他材料费;管 理费费率及利润率不变。 二十五、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15计算。 二十六、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 X×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 二十七、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定额的编 制原则和方法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报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备案。 二十八、本定额解释由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一)安装主要工序。 整体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 配合基础验收、垫铁设置、地脚螺栓安放,设备吊装就位、安装、连接,设备 找平、找正、垫铁点焊,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连 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的安装,机组 油、水系统管线清洗,配合检查验收。 解体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 配合基础验收、垫铁设置、地脚螺栓安放,设备吊装就位、组对安装,各部件 间隙的测量、检查、刮研和调整,设备调平、找正、垫铁点焊,配合基础灌浆, 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连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 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的安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清洗,配合检查验收。 解体检查:施工准备,设备本体、部件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管道的拆卸, 清洗检查,换油,组装复原,间隙调整,找正、找平,记录,配合检查验收。 (二)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空负荷试运转。 (三)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 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成品管道等安装。 (四)各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 质量检查、交工验收等工作。 (五)配合检查验收。 五、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 计算。 (一)设备场外运输。 (二)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造成不能一次就位所引起设备 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三)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 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四)地脚螺栓孔检查和灌浆。 (五)设备、构件、零部件、附件、管道、阀门、基础、基础盖板等的制作、 加工修理、保温、刷漆及测量、检测、试验等工作。 (六)设备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七)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八)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形垫铁等)、地脚螺栓和 设备基础的灌浆。 (九)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十)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 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 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六、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一)本册定额第四章“起重设备安装”、第五章“起重机轨道安装”脚手 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7.77%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8.65%。 (二)操作高度增加费,设备底座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10m时,超 过部分工程量按人工、机械费乘以下列系数。
七、定额中设备单机螺栓和连接设备各部件的螺栓、销钉、垫片及传动 部分的润滑油料等按随设备配套供货考虑。 八、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站、水压机蓄势站、制氧站、煤 气站等工程的系统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 14.56%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8.65%。在计算系统调整费用时,必须 循守下列规定。 (一)上述系统调整费仅限于全部采用《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中第 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
程》、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四册内 有关定额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 (二)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必须全部由上述四册中有关 定额的人工费组成,如上述四册定额有缺项时硬度标准,则缺项部分的人工费在计 算系统调整费时应予扣除,不参加系统工程调整费的计算。 (三)系统调试费必须是以施工单位为主来实施,方可计取系统调试 费。若施工单位仅配合建设单位(或制造厂)进行系统调试时,则应按实际 发生的配合人工费计算。
一、本章内容包括台式及仪表机床,车床,磨床,镗床,钻床,铣床,齿轮 及螺纹加工机床,其他机床,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刨、插、拉床等安装。 1.台式及仪表机床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 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 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 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 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 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2.车床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 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车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 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 齿、银齿及铲齿车床。 3.立式车床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 4.钻床包括:深孔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 钻床、卧式钻床。 5.镗床包括:深孔镗床、坐标镗床、立式及卧式镗床、金刚镗床、落地镗 床、镗铣床、钻镗床、镗缸机。 6.磨床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 床、2M系列磨床、3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及端面 磨床、刀具刃具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辊及轴承磨床。 7.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 床、平面及单面铣床、仿型铣床、立式及卧式铣床、工具铣床、其他铣床、直 (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珩齿机、插齿机、单(双)轴花键轴铣 床、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纹铣床、 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杠加工机床。 8.刨、插、拉床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
刨边机、刨模机。 9.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包括:电解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 加工机床、刻线机、超声波电加工机床、阳极机械加工机床。 10.其他机床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 锯机、弓锯机、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金属材料试验机械。 11.木工机械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 机、卧式木工带锯机、排锯机、镂锯机、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 槽机、木工钻床及锲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刃具修磨机。 12.跑车木工带锯机。 13.其他木工设备包括:拨料器、踢木器、带锯防尘罩。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机体安装:底座、立柱、横梁等全套设备部件安装以及润滑装置及润 滑管道安装。 2.清洗组装时结合精度检查。 3.跑车木工带锯机跑车轨道安装。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的润滑,液压系统的管道附件加工、藏弯和阀门研磨。 2.润滑、液压系统的法兰及阀门连接所用的垫圈(包括紫铜垫)加工。 3.跑车木结构、轨道枕木、木保护罩的加工制作。 四、数控机床执行本章对应的机床子目。 五、本章内所列设备重量均为设备净重
一、金切削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气动踢木器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带锯机保护罩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一、本章内容包括机械压力机,液压机、自动锻压机及锻压操作机,自 由锻锤及蒸汽锤,模锻锤,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等安装。 1.机械压力机包括:固定台压力机、司倾压力机、传动开式压力机、闭 式单(双)点压力机、闭式侧滑块压力机、单动(双动)机械压力机、切边机、 拉伸压力机、摩擦压力机、精压机、模锻曲轴压力机、热模锻压力机、金属挤 压机、冷挤压机、冲模回转头压力机、数控冲模回转压力机 2.液压机包括:薄板液压机、方能液压机、上移式液压机、校正压装液 压机、校直液压机、手动液压机、粉未制品液压机、塑料制品液压机、金属打 包液压机、粉末热压机、轮轴压装液压机、轮轴压装机、单臂压油机、电缆包 履液压机、油压机、电极挤压机、油压装配机、热切边液压机、拉伸矫正机、 冷拔管机、金属挤压机。 3.自动锻压机及锻压操作机包括:自动冷(热)镦机、自动切边机、自动 搓丝机、滚丝机、滚圆机、自动冷成型机、自动卷簧机、多工位自动压力机、 自动制钉机、平锻机、辊锻机、锻管机、扩孔机、锻轴机、镦轴机、镦机及镦机 组、多工位自动锻造机、无轨操作机。 4.模锻锤包括:锻模锤,蒸汽、空气两用模锻锤、无砧模锻锤、液压模锻锤。 5.自由锻锤及蒸汽锤包括:蒸汽空气两用自由锻锤、单臂自由锻锤、气 动薄板落锤。 6.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包括:剪板机、剪切机、联合冲剪机、剪断机、切 断机、拉剪机、热锯机、热剪机、滚板机、弯板机、弯曲机、弯管机、校直机、校 正机、校平机、校正弯曲压力机、切断机、折边机、滚波纹机、折弯压力机、扩 口机、卷圆机、滚圆机、滚形机、整形机、扭拧机、轮缘焊渣切割机。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的拉紧螺栓及立柱的热装。 2.液压机及水压机液压系统钢管的酸洗。 3.水压机本体安装包括:底座、立柱、横梁等全部设备部件安装,润滑 装置和润滑管道安装,缓冲器、充液灌等附属设备安装,分配阀、充液阀、接
力电机操纵台装置安装,梯子、栏杆、基础盖板安装,立柱、横梁等主要部件 安装前的精度预检,活动横梁导套的检查和刮研,分配器、充液阀、安全阀 等主要阀件的试压和研磨,机体补漆,操纵台、梯子、栏杆、盖板、支撑梁、立 式液灌和低压缓冲器表面刷漆。 4.水压机本体管道安装包括: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内的高低压水 管、压缩空气管等本体管道安装、试压、刷漆;高压阀门试压、高压管道焊口 预热和应力消除,高低压管道的酸洗,公称直径70mm以内的管道藏弯。 5.锻锤砧座周围敷设油毡、沥青、砂子等防腐层以及垫木排找正时表 面精修。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应执行其他章节有关定额或规定 1.机械压力机、液压机、水压机拉紧打螺栓及立柱如需热装时所需的 加热材料(如硅碳棒、电阻丝、石棉布、石棉绳等)。 2.除水压机、液压机外,其他设备的管道酸洗。 3.锻锤试运转中,锤头和锤杆的加热以及试冲击所需的枕木。 4.水压机工作缸、高压阀等的垫料、填料。 5.设备所需灌注的冷却液、液压油、乳化液等。 6.蓄势站安装及水压机与蓄势站的联动试运转。 7.锻锤砧座垫木排的制作、防腐、干燥等。 8.设备润滑、液压和空气压缩管路系统的管子和管路附件的加工、焊 接、撼弯和阀门的研磨。 9.设备和管路的保温。 10.水压机管道安装中的支架、法兰、紫铜垫圈、密封垫圈等管路附件 的制作,管子和焊口无损检测和机械强度试验
一、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锻造水压机以“台”为计量单位。
一、本章内容包括:砂处理设备、造型及造芯设备,落砂及清理设备,抛 丸清理室,金属型铸造等设备安装。 1.砂处理设备包括:混砂机、碾砂机、松砂机、筛砂机等。 2.造型及造芯设备包括:震压式造型机、震实式造型机、震实式制芯 机、吹芯机、射芯机等。 3.落砂及清理设备包括:震动落砂机、型芯落砂机、圆形清理滚筒、喷 砂机、喷丸器、喷丸清理转台、抛丸机等。 4.抛丸清理室包括:室体组焊、电动台车及旋转台安装、抛丸喷丸器安 装、铁丸分配、输送及回收装置安装、悬挂链轨道及吊钩安装、除尘风管和 铁丸输送管敷设、平台、梯子、栏杆等安装、设备单机试运转。 5.金属型铸造等设备包括:卧式冷室压铸机、立式室压铸机、卧式离心 铸造机等。 6.材料准备设备包括:C246及C246A球磨机、碾砂机、蜡模成型机 械、生铁裂端机、涂料搅拌机等。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地轨安装。 2.垫木排制作、防腐。 3.抛丸清理室的除尘机及除尘器与风机间的风管安装。 三、抛丸清理室安装定额单位为“室”,是指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及 电气箱、开关、敷设电气管线等电气工程外轨道交通标准规范范本,成套供应的抛丸机、回转台、斗 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等设备以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 漏管等金属结构件安装。设备质量是指上述全套设备加金属结构件的总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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