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EL-21-2022 集团化企业内部实验室认可说明(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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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EL-21-2022 集团化企业内部实验室认可说明(试行)
7.4评审组在子公司实验室现场评审时,可要求集团总部相关部门或者总部实验 室及时提供所需评审资料。 7.5当出现集团化企业内部实验室体系运行不能满足本说明要求时,CNAS可撤销 或暂停集团化企业内部实验室认可。
8.1集团总部有权提出对子公司实验室评审方式的建议或对CNAS确定的评审方 式提出意见。 8.2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实验室在CNAS现场评审时负责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8.3集团总部应对提交的子公司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运行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和客 观性负责。
本说明未规定的其他认可相关事宜公共安全标准,按CNAS相关认可文件执行。
发布日期:2022年1月10日
发布日期:2022年1月10日
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
填表说明:当实验室向CNAS提出集团化企业内部实验室认可申请时,集团总部应填写此 申请表并盖章上传至实验室业务系统本次申请任务附件中。CNAS收到本申请表后将视情况 确定是否执行《集团化企业内部实验室认可说明》
发布日期:2022年1月10日
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
公路工程附表2《集团化企业子公司实验室评审方式建议表》
填表说明:当集团总部实验室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长应填写此表,对下一步子公司实验 室评审方式给出建议。
发布日期:2022年1月10日
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
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
水利标准规范范本发布日期:2022年1月10日
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
实施日期: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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