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18-2021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支吊架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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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118-2021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支吊架技术规程
表4.2.5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式中:β一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或构件的楼面反应谱值。 4.2.7抗震支吊架的地震作用效应计算(包括自身重力产生的效应和支座相对位移产生 的效应)应该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对支架重力荷载 代表值组合。 4.2.8抗震支吊架进行抗震验算时,摩擦力不得作为抵抗地震作用的抗力;承载力抗震 调整系数,可采用1.0,并应满足下式要求:
式中:S一抗震支吊架组件或者构件的内力组合设计值;R一抗震支吊架组件或者构件的 承载力设计值,不得高于选用产品的额定荷载。 1.2.9抗震支吊架抗震验算内容主要包括抗震斜撑连接构件抗震承载力、侧向管道连接 构件抗震承载力、纵向管道连接构件抗震承载力、组件抗震承载力、抗震斜撑锚栓、吊 杆锚栓、后置埋件等锚固体的强度验算、管束的强度验算等。
a)抗震支吊架应根据设计间距L计算所承受的荷载并进行抗震验算,本规程3.2.9 条中的各项验算内容均须满足设计要求。 抗震支吊架的设计间距L不应超过最大允许间距1阻燃标准,按下式计算:
式中:1一一水平管线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的最大允许间距(m):
Cekk aek =ymS2a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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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一抗震支吊架的基本间距(m),可按表3.2.10的规定确定。综合管线抗震 支吊架的基本间距应取其中单专业的最小基本间距; αε一一水平地震作用综合系数,该系数小于1.0时按1.0取值。、Ⅱ、1、 52、ax取值见本规程第3.2.4条; k一一抗震斜撑角度调整系数。当抗震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比为1.00时,调 整系数取1.00;当抗震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比小于或等于1.50时,调整系数取 1.67;当抗震斜撑垂直长度与水平长度比小于或等于2.00时,调整系数取2.23
表4.2.10抗震支吊架的基本间距
.3.1抗震支吊架的抗震措施应根据设防烈度、建筑使用功能、建筑高度、结构类型、 变形特征、设备设施所处位置和运行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 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4.3.2每段水平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当两个侧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大于 本规程第4.2.10条的设计间距L时,应在中间增设侧向抗震支吊架。 4.3.3每段水平直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纵向抗震支吊架,当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间距大 于本规程第4.2.10条的设计间距L时,应依次增设纵向抗震支吊架。 1.3.4水平管道应在离转弯处0.6m范围内设置侧向抗震支吊架。当抗震斜撑直接作用于 管道时,可作为另一侧管道的纵向抗震支吊架,且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的设计间距
中:LO一一距下一纵向抗震支吊架的设计间距( L1一一纵向抗震支吊架的设计间距(m); L2一一侧向抗震支吊架的设计间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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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LO一 L1一一纵向抗震支吊架的设计间距(m); L2一一侧向抗震支吊架的设计间距(m)。 4.3.5抗震支吊架的抗震斜撑与吊架的距离不得大于0.1m。 41.3.6侧向、纵向抗震支吊架的抗震斜撑安装,垂直角度宜为45°,且不得小于30°。 4.3.7抗震支吊架抗震斜撑安装不应偏离其中心线2.5°。 4.3.8刚性连接的水平管道,两个相邻的抗震支吊架间允许纵向偏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a)水管及电线套管不得大于最大侧向支吊架间距的1/16; b)风管、电缆梯架、电缆托盘和电缆槽盒不得大于其宽度的两倍。 4.3.9穿过隔震层的建筑机电工程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方式,并应在隔震层两侧 设置抗震支吊架。 4.3.10当水平管道通过垂直管道与地面设备连接时,管道与设备之间应采用柔性连接 水平管道距垂直管道0.6m范围内设置侧向支撑,垂直管道底部距地面大于0.15m应设 置抗震支吊架。 4.3.11当管道穿越建筑沉降缝时,应考虑建筑不均匀沉降对抗震支吊架的影响。 4.3.12水平管道在安装柔性补偿器及伸缩节的两端应设置侧向及纵向抗震支吊架。 4.3.13沿墙敷设的管道当设有入墙的托架、支架且管卡能紧固管道四周时,可作为一个 侧向抗震支吊架,且应进行抗震验算。 4.3.14单管(杆)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连接立管的水平管道应在靠近立管0.6m范围内设置第一个抗震支吊架; 当立管长度大于1.8m时,应在其顶部及底部设置四向抗震支吊架。当立管长度 大于7.6m时,应在中间加设抗震支吊架; c)当立管通过套管穿越结构楼层时,可设置抗震支吊架, 4.3.15门型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门型抗震支吊架至少应有一个侧向抗震支吊架或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 b)同一承重吊架悬挂多层门型吊架,应对承重吊架分别独立加固并设置抗震斜撑; c)门型抗震支吊架侧向及纵向抗震斜撑应安装在上层横梁或承重吊架连接处。 4.3.16保温管道的抗震支吊架限位应按管道保温后的尺寸设计,且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 循产生的位移。
4.3.14单管(杆)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下
连接立管的水平管道应在靠近立管0.6m范围内设置第一个抗震支吊架: 当立管长度大于1.8m时,应在其顶部及底部设置四向抗震支吊架。当立管长度 大于7.6m时,应在中间加设抗震支吊架; C 当立管通过套管穿越结构楼层时,可设置抗震支吊架, 1.3.15门型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门型抗震支吊架至少应有一个侧向抗震支吊架或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
a)「门型抗震支吊架至少应有一个侧向抗震支吊架或两个纵向抗震支吊架; b)同一承重吊架悬挂多层门型吊架,应对承重吊架分别独立加固并设置抗震斜撑; c)门型抗震支吊架侧向及纵向抗震斜撑应安装在上层横梁或承重吊架连接处。 1.3.16保温管道的抗震支吊架限位应按管道保温后的尺寸设计,且不应限制管线热胀冷 宿产生的位移。 4.3.17当抗震支吊架吊杆长细比大于100或当抗震斜撑杆件长细比大于200时,应采取 加固措施
5.1.1抗震支吊架构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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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斜撑连接构件设计应便于安装,宜采用可视化的设计要求; D) 抗震斜撑连接构件与混凝土结构连接应采用具有机械锁键效应的扩底锚栓或特 殊倒锥形胶粘型锚栓; C 抗震斜撑连接构件与钢结构连接,应采用专用连接件; d 管道连接构件应设置绝缘降噪衬垫,且不应与管道发生电化学腐蚀或损伤; e 抗震支吊架应有良好的装配性能,同一构件应能满足互换要求,不应通过选配 组装
5.1.2抗震支吊架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a)1抗震支吊架主体应采用Q235B级及以上碳钢或者不锈钢等材料,碳钢材料化 学成分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不锈钢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 《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20878的规定; b)2管道连接构件衬垫材料应采用氯化丁基橡胶或三元乙丙橡胶。其质量要求应 符合不饱和橡胶中饱和橡胶的鉴定》GB/T16583的规定; c)3紧固件的质量应符合《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GB/T3098.2、《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 钉和螺柱》GB/T3098.6和《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母》GB/T3098.15的 规定; d)4垫圈的质量应符合《标准弹簧垫圈》GB/T93、《平垫圈C级》GB/T95的 规定; 5锚栓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混凝土结构后 锚固技术规程》JGJ145和《混凝土用机械锚栓》JG/T160的规定; 6抗震斜撑的质量应符合《通用冷弯开口型钢》GB/T6723、《低压流体输送用 焊接钢管》GB/T3091的规定; g)7柔性斜拉钢索的性能应符合《不锈钢丝绳》GB/T9944的规定; 8加固吊杆的性能应符合《螺杆》GB/T15389的规定。
5.2.1抗震支吊架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
材质为碳钢时,构件应表面工整、光洁,不应有锈蚀、折叠、裂纹、分层、滴 瘤、粗糙、刺锌、漏镀等缺陷; b)材质为不锈钢时,表面应无明显的刮伤、拉伤等现象。 5.2.2抗震支吊架的尺寸与公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a)抗震斜撑连接构件及管道连接构件用板材厚度不应小于5mm,抗震斜撑构件槽 钢(或钢管)厚度不应小于2mm; b)其它配件尺寸公差应符合GB/T1804中“中等m”的规定。 5.2.3抗震支吊架的土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材质为碳钢时,构件应表面工整、光洁,不应有锈蚀、折叠、裂纹、分层、滴 瘤、粗糙、刺锌、漏镀等缺陷; b)材质为不锈钢时,表面应无明显的刮伤、拉伤等现象。 .2.2抗震支吊架的尺寸与公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a)抗震斜撑连接构件及管道连接构件用板材厚度不应小于5mm,抗震斜撑构件槽 钢(或钢管)厚度不应小于2mm; b)其它配件尺寸公差应符合GB/T1804中“中等m”的规定。 5.2.3抗震支吊架的土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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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时,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60μm;采用锌铬涂层处理时,涂 层厚度不应小于8μm; 构件表面采用环氧喷涂处理时,涂层厚度不应小于70μm。
抗震斜撑连接构件在额定荷载作用下,保持1min,不应产生明显变形;当继续 施加到1.5倍额定荷载时,不应产生滑脱; b 管道连接构件在额定荷载FX、FY或FZ的作用下,保持1min,不应产生明显变 形;当继续施加到1.5倍额定荷载时,不应产生滑脱; C 根据构件荷载性能的试验结果确定抗震支吊架构件的额定荷载,用于抗震支吊 架的抗震验算
5.2.5抗震支吊架的组件应符合以下循环加载性能、疲劳性能、耐火性能、防腐性
5.2.5抗震支吊架的组件应符合以下循环加载性能、疲劳性能、耐火性能、防腐性能的 要求:
加载频率为0.1Hz,经过15次相同荷载加载后,继续受到前次加载幅值 (15/14)1/2倍递增循环荷载,递增荷载不应低于35次,位移不应大于50mm; 根据循环加载性能的试验结果确定抗震支吊架组件的额定荷载,用于抗震支吊 架的抗震验算; b 经过200万次疲劳试验,试验后组件不应出现断裂、脱落等现象; C 抗震支吊架组装后在管道连接构件连接处施加20.4kN的荷载,按GB/T9978. 的规定进行耐火性能试验; 1 进行中性盐雾试验后,不应出现红绣。
件的表面质量在日光或充分照明条件下进行目酒
a)应使用精度不大于0.1mm的量具测量构件尺寸及公差。 )应按GB/T4956的规定测量涂层厚度。
5.3.3抗震斜撑连接构件荷载性能
a)抗震斜撑连接构件应进行抗拉与抗压力学性能测试,一组试验需要3个试件。 对于仅承受抗拉荷载的抗震斜撑连接构件,无需进行抗压试验 抗震斜撑连接构件的试验应能反映出该构件实际受力方式,荷载施加方向参见 图5.3.3; 3试验加载速率不应超过12.7mm/min,以试件在加载过程中弹性变形量超过土 5mm时终止试验,如试件在加载中出现永久性变形或裂纹时也应终止试验; 4试件在试验过程中当达到上述终止条件时,即完成本次试验并记录终止时的 荷载;一组试件(3个)全部测试完成后,3个试件平均试验值除以1.5作为该 抗震斜撑连接构件的额定荷载。
5.3.4管道连接构件荷载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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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斜撑连接构件加载示
管道连接构件对应规格的管道安装于槽钢开口处,管道长度不应少于2倍槽钢 宽度,螺纹紧固件插入槽钢开口处,并紧固,参见图5.3.4。
1一试验构件;2一管道;3一槽钢构件; 4一管道连接构件; Fx, Fy, Fz 力方向
图5.3.4管道连接构件荷载性能试验示意图
b)试验构件应锚固于槽钢构件背部,一组试验需要3个试件; 荷载施加应符合图4.3.4的要求,试验加载速率不应超过12.7mm/min,以试件 在加载过程中弹性变形量超过土5mm时终止试验,如试件在加载中出现永久性 变形或裂纹时也应终止试验; d 试件在试验过程中当达到上述终止条件时,即完成本次试验并记录终止时的荷 载;一组试件(3个)全部测试完成后,3个试件平均试验值除以1.5作为该管 道连接构件的额定荷载。
5.3.5循环加载性能
a 一组试验需要3个试样。每个试样数量为4套抗震支吊架组件; b 试样安装应将支吊架组件安装在测试装置内,抗震斜撑连接点距离顶部垂直距 离不小于500mm,并且与主吊螺杆成45°夹角,试验过程中,组件试样在水平 面内的位移量不应超过50mm。其他夹角的试验值,应按GB50981的要求换算 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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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 (n≤15)
式中:F一加载力,单位为KN; X一初始力,单位为KN(针对单套组件预计额定负荷超过2.25kN的组件,X取 9kN;针对单套组件预计额定负荷小于2.25kN的组件,X取2.25kN;); n一循环加载次数。 3)测试中观察组件,如组件出现断裂或者变形量超过50mm,即达到本试样测试终 上条件,更换试样再重复进行测试。 4)记录组件的断裂、脱落或变形量超过限值前一个循环的力值度数作为该次试验值, 完成一组测试中后,以3个试样荷载的平均值除以1.1作为该试样的最终额定荷载。 5)组件测试中如采用了4套相同组件,所得的测试数据应除以4作为单套组件的额 定荷载。
将抗震支吊架安装在疲劳试验机台上,处于悬空状态,参见图5.3.6; 在管道连接构件处施加幅值为20.4kN,频率为3Hz的正弦波; 启动疲劳试验机,进行200万次疲劳试验后,观察试样; 1 将试验后检查抗震支吊架的脱离、裂纹及变形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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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2)正式投产后,如产品结构、材料、工艺、关键工序改变时; 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4)每年一次的例行产品型式试验时,
a)型式检验采取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30套,抽样数量为12套; b)出厂检验以每100套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样品数为5套,样品数量少于100 套时也应抽取3套,样品数少于10套时应全检,
)出厂检验项目和型式检验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时,判定为合格产品。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中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允许加倍抽样进行检验。复检全部 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复检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5.5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a)地方产品构件应设清晰耐久性标志,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规格型号: 2)生产厂名称或商标: 3)制造日期或编号。 b)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c)产品构件应采用包装箱分类包装; d 产品包装中应附带产品合格证; e)在包装箱外应应标明放置方向、贮存防护条件等。
6.1.1抗震支吊架材料、构件、外观、质量和性能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规定, 并应提供合格证(质保书)、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可与质保书合并)。 6.1.2抗震支吊架安装前施工图应取得设计单位认可,产品性能验算应通过设计复核。 建设单位应组织抗震支吊架工程图纸会审和专项设计交底,经确认的设计文件不应随意 变更。 6.1.3抗震支吊架的构件均应采用成品专用构件,除C型槽钢、全螺纹吊杆外,其他构 件不得现场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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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抗震支吊架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要求并结合现场施工条件, 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施工方法、主要施工设备、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等内容,经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报监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经确认的设计文件不 应随意变更。 6.1.5抗震支吊架安装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熟练掌握施工程序和操作要点,培训考核 合格后上岗。 6.1.6抗震支吊架施工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符合现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 技术规范》JGJ8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a) 使用电气工具时,应遵守电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注意防触电、防烫伤; b 施工现场应清洁、无杂物,严防火灾; 安全设施应配备齐全,并采取现场围护和警示措施; d)施工时应采取现场成品保护措施,严禁影响其他已有设施。
5.2.1抗震支吊架产品进人施工现场后,建设单位应按本规程第7章相关规定组织进场 验收,检验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2.2抗震支吊架产品应按本规程第7章相关规定进行预拼装验收,检验中产品质量不 合格的不得使用。
6.2.3抗震支吊架产品运输和储存应符合下列
运输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固定牢靠,搬运时小心轻放,避免油污和化学品 污染,严禁撞击,不得抛、摔、滚、拖: 装卸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碰撞、坠落等; C) 产品应储存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库房内,库房内严禁贮存有腐蚀性的物品; d 构件应按型号、规格分类储存在货架上;摆放在卡板上时,应码放整齐,高度 不应超过5层或1m; e 槽钢的储存,应在地面上铺设防潮膜,防潮膜上垫置干燥的木条(或竹胶板、 木架子等),不同型号槽钢应分开叠放;未经拆封的槽钢之间应衬垫干燥木条 槽钢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m,并应有防 措施和安全警示标牌
6.2.4施工机具应配备齐全,测量工具应具有校验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2.5施工时应对现场成品采取保护措施,严禁损坏。 6.2.6抗震支吊架工程施工前,现场安装完成的管道、桥架和设备的位置、走向、标高、 固定、保温应检查验收合格。
.3.1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的抗震支吊架,应采用具有机械锁键效应的后扩底型锚栓, 不得采用膨胀锚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锚固区基材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应有起砂、起壳、蜂窝、麻面、油污等影响 锚固承载力的缺陷; b)在锚固深度的范围内,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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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固定于钢结构(钢柱、钢梁)上的抗震支吊架,应采用专用夹具连接。 3.3连接底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固定于钢结构(钢柱、钢梁)上的抗震支吊架,应采用专用夹具连接。
6.3.3连接底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安装连接底座的结构表面应平整; b) 根据支吊架设计形式,确定连接底座位置: C 连接底座安装应牢固,符合设计要求。 5.3.4C型槽钢和全螺纹吊杆应根据需要现场切割,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切割时应开口面朝下,并应避免扭曲变形; 切割断面应保持垂直; C) 切割面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除表面吸附的杂质; 切割断面应采用自喷锌进行防腐处理。 6.3.5抗震支吊架全螺纹吊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全螺纹吊杆在现场按需要长度切割完毕后,应满足本规程6.3.4条后再进行连 接组装; b) 连接螺母与全螺纹吊杆和锚栓连接时,螺纹端头先按旋入深度划线,旋入深度 均应达到45%的连接螺母长度; 连接时应保持全螺纹吊杆垂直,安装后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5°。 6.3.6抗震支吊架抗震斜撑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抗震斜撑垂直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30°:
6.3.5抗震支吊架全螺纹吊杆安装应符合下
a) 全螺纹吊杆在现场按需要长度切割完毕后,应满足本规程6.3.4条后再进行连 接组装; 连接螺母与全螺纹吊杆和锚栓连接时,螺纹端头先按旋入深度划线,旋入深度 6 均应达到45%的连接螺母长度; c 连接时应保持全螺纹吊杆垂直,安装后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2.5°。 6.3.6抗震支吊架抗震斜撑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管抗震支吊架抗震斜撑与吊架的距离不得超过10cm; 抗震支吊架抗震斜撑安装不应偏离其中心线2.5°
6.3.7管夹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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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管夹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检查管夹、钢结构连接处的完好性; b) 管夹与管道连接处应设置防震绝缘胶垫,防止连接处发生电化学反应,且不得 硬性连接; C 保温管道抗震支吊架管束安装时应设置衬垫,绝热层、防护外层等材质和构造 应与管道设计保温要求一致; 管夹与管道的连接应稳固
6.3.8其他抗震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抗震构件连接应采用预应力螺栓,安装后应将螺栓头拧断; 标准螺栓螺母安装紧固或达到预设的安全标记,安装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最 小扭矩应符合表6.3.8的规定:
表6.3.8螺杆螺母最小扭矩(Nm)
c)安装完毕后应擦拭干净,完全暴露的槽钢端部除会形成积水的部位,均应采用 槽钢端盖封堵。 .3.9抗震支吊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应严格按规定的操作规范进行 不得使连接件与C型槽钢的连接出现扭曲变形和受力重心偏移现象
.1.1抗震支吊架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按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并纳 入相应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7.1.2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检验应包括进场检验、预拼装检验和安装检验。应按本规程附 录C填写抗震支吊架工程进场检验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D填写抗震支吊架预拼装检验 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E填写抗震支吊架安装检验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F填写抗震支 吊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1.3抗震支吊架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负
a)设计、材料和施工条件相同的工程,同层每100套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套 应为单独检验批; b)重要机房工程应为单独检验批。 7.1.4对抗震支吊架检验批的验收,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进行样本计数取样 的,检验批验收合格的条件为主控项目应100%合格,一般项目应80%及以上合格。 7.1.5抗震支吊架工程的验收程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的规定。 7.1.6抗震支吊架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 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和《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339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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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抗震支吊架工程的验收应确保所有工作量已完成,并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a)产品质量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可 与质保书合并)等; b 设计相关文件:包括专项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文件、抗震计算书、图纸会审记 录、设计交底记录等; C) 施工相关文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等; d 进场验收相关文件:包括螺杆、C型槽钢、锚栓复试检测报告、材料和构件进 场验收记录等: e 预拼装验收相关文件:包括预拼装验收记录等。 f 安装检验验收相关文件:包括后扩底锚栓工艺试验报告、锚栓承载力检测报告 安装验收记录和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 g) 其他相关资料。 .1.8抗震支吊架工程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抗震支吊架安装质量 不符合要求时,经返工后能满足使用要求后,方可进行验收,并且应将检查数量扩大 音进行检验,如再次发现不合格,进行全数检验。 .1.9抗震支吊架工程的质量检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 构进行,建设单位应与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合同。 .1.10抗震支吊架质量检验前,检测机构应查阅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确定检测内容和 参数。 .1.11抗震支吊架工程的抽样检测分为进场验收检测、预拼装验收检测和安装验收检 则,检测参数应当符合表7.1.11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本规程7.2节、7.3节和7.4 #的相关规定,
表7.1.11抗震支吊架工程抽样检测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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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抗震支吊架工程的构件应符合设计及相关现行标准的要求,抗震支吊架产品应经 型式检验合格,并且型式检验报告中构件和组件荷载试验值应不低于设计文件中的抗震 承载力设计值。 一检查方法:查阅产品合格证(含出厂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报告。 一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现场抽样检测报告。
查方法:检查现场抽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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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数量:同一工程、同一品牌、同种类型的通丝螺杆及螺母、C型槽钢和配套锁 扣的抽样检测不少于1组,每组不少于3个构件;锚栓螺杆的受拉性能试验,同种规格 每1000件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件按一个检验批计算,每批抽检3根。 7.2.4监理(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对材料和构件的外观、材质、规格进行检查 和验收,并符合以下要求:
7.2.4监理(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对材料和构件的外观、材质、规格进行检查 和验收 安全生产标准,并符合以下要求:
建筑机电抗震支吊架材料和构件尺寸偏差一览表
a)抗震支吊架工程的材料和构件进场应进行涂层厚度和外观检查,并且满足5.2.2 条相关规定: b)抗震支吊架工程的材料和构件的厚度和尺寸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批次不同材料和构件各抽取抽查10%,且不得少于10件。 7.2.5后扩底锚栓、全螺纹吊杆的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在混凝 土结构上安装抗震支吊架时,应采用具有机械锁键效应的后扩底锚栓与基层结构固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抽查5%,且不少于5件。
a)抗震支吊架工程的材料和构件进场应进行涂层厚度和外观检查,并且满足5.2.2 条相关规定; b)抗震支吊架工程的材料和构件的厚度和尺寸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批次不同材料和构件各抽取抽查10%,且不得少于10件。 7.2.5后扩底锚栓、全螺纹吊杆的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在混凝 土结构上安装抗震支吊架时,应采用具有机械锁键效应的后扩底锚栓与基层结构固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抽查5%,且不少于5件。 一般项目
DB32/T4118—2021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批次不同材料、构件各抽取5件。 7.2.7抗震支吊架材料和构件的标识应清晰耐久检测试验,标识信息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 名称或商标、检验日期或出厂编号。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批次不同材料、构件各抽取5件。
7.2.8抗震支吊架在正式施工前应进行预拼装,待预拼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 安装施工。 7.2.9抗震支吊架预拼装验收检验应符合本规程6.3相关条文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检验。 检测数量:每一检验批不少于3套。 7.2.10抗震支吊架施工前,应进行锚栓安装工艺性能检测,检测内容应包含锚栓安 装钻孔深度、孔径、后扩底孔径及螺杆的受拉性能、锚栓的锚固承载力。 检测数量为同一标段工程、同一品牌、同规格锚栓、同强度基材、同一专业施工单 立施工的,不少于5套锚栓。 检查方法:检查现场抽样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抽样样本检查,
7.3.1C型槽钢和通丝螺杆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的长度和位置进行切割加工,切割加工后 的端面应平整,槽钢的槽内两底角均应为90°,不应有张口、扁口或斜口现象。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检查3件。 7.3.2抗震支吊架与建筑结构连接的位置、连接方式、安装方向、数量等应符合设计文 件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抽样样本检查。 7.3.3抗震支吊架与结构的连接、吊杆与槽钢的连接、槽钢螺母与连接件的连接应牢固 防止松动。螺杆螺母最小扭矩应符合本规程6.3.8条的规定。 检查方法:扭矩扳手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检查3套抗震支吊架,重要机房全数检查。 7.3.4侧向抗震支吊架与纵向抗震支吊架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检查3套抗震支吊架,重要机房全数检查, 7.3.5抗震支吊架采用后置锚栓连接时,施工工艺应符合锚栓安装工艺性能检测报告中 的要求。工程验收前,应对后锚固(锚栓)承载力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测数量为同一工程、同一品牌、同规格锚栓、同强度基材、同一专业施工单位施 工的,抽取 0. 1%,且不少于 5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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