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7647-2021 气藏型储气库地面工程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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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Y/T 7647-2021  气藏型储气库地面工程设计规范

    6.3.1.1气藏型储气库采出气处理设备宜具备一定的操作灵活性,单套处理装置的负荷下限宜为处理 规模的30%~40%。 6.3.1.2采出气处理工艺根据气藏类型、处理规模、气质组成、压力、外输气露点要求,可采用低温 制冷工艺、甘醇脱水工艺、固体吸附工艺。 6.3.1.3采出气处理工艺应充分利用地层压力能,油藏型、凝析气藏型储气库宜采用低温制冷工艺、 甘醇脱水工艺。 6.3.1.4天然气脱水设计应符合SY/T0076的规定,天然气脱烃设计应符合SY/T0077的规定。 6.3.1.5天然气中过量的CO2、H,S等酸性气体应进行净化处理,并应符合GB/T51248的规定。 6.3.1.6当产品气压力不能满足外输需求时,宜采用压缩机增压外输,采气增压压缩机可与注气压缩 机共用。 6.3.1.7再生系统闪蒸天然气应回收利用。 6.3.2进站分离 6.3.2.1宜在采气集气进站后设置气液分离设施,并对气、油、水流量分别计量。 6.3.2.2 油藏型、凝析气藏型储气库进站分离器底部宜设置加热盘管,并消除重油组分的影响。 6.3.2.3 进站分离后天然气宜设置预冷及凝液分离设施, 6.3.2.4 分离器容积及排液管道宜考虑清管液量。

    6.3.1.1气藏型储气库采出气处理设备宜具备一定的操作灵活性,单套处理装置的负荷下限宜为处理 规模的30%~40%。 6.3.1.2采出气处理工艺根据气藏类型、处理规模、气质组成、压力、外输气露点要求,可采用低温 制冷工艺、甘醇脱水工艺、固体吸附工艺。 6.3.1.3采出气处理工艺应充分利用地层压力能,油藏型、凝析气藏型储气库宜采用低温制冷工艺、 甘醇脱水工艺 6.3.1.4天然气脱水设计应符合SY/T0076的规定,天然气脱烃设计应符合SY/T0077的规定。 6.3.1.5天然气中过量的CO2、H,S等酸性气体应进行净化处理,并应符合GB/T51248的规定。 6.3.1.6当产品气压力不能满足外输需求时,宜采用压缩机增压外输,采气增压压缩机可与注气压缩 机共用。 6.3.1.7再生系统闪蒸天然气应回收利用。 6.3.2 进站分离 6.3.2.1宜在采气集气进站后设置气液分离设施,并对气、油、水流量分别计量。 6.3.2.2 油藏型、凝析气藏型储气库进站分离器底部宜设置加热盘管,并消除重油组分的影响。 6.3.2.3 进站分离后天然气宜设置预冷及凝液分离设施。 6.3.2.4分离器容积及排液管道宜考虑清管液量

    楼梯标准规范范本6.3.3低温制冷工艺

    6.3.4 甘醇脱水工艺

    .3.4.1宜根据处理气量、操作压力、操作弹性等确定甘醇脱水吸收塔气液接触型式。 6.3.4.2甘醇应循环使用,宜采用常压加热气提再生工艺,再生介质宜采用间接加热。 6.3.4.3甘醇再生温度应低于甘醇分解温度。

    1.4甘醇循环量应根据操作压力 露点降低要求及塔板数(或填料高度)综合确定 1.5富甘醇再生前应设置颗粒过滤器及活性炭过滤器

    6.3.4.5富甘醇再生前应设置颗粒过滤器及活性炭过滤器。 6.3.5吸附脱水工艺 6.3.5.1应根据工艺要求做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适的脱水吸附剂,并满足储气库压力变化工况 6.3.5.2进脱水器的原料气宜上进下出,再生气和冷吹气宜下进上出。 6.3.5.3再生气加热方式应根据站内供热系统情况,经综合比较后确定。 6.3.5.4再生气和冷吹气宜用净化后的干天然气。再生气和冷吹气宜回收

    5.3.5吸附脱水工艺

    5.1应根据工艺要求做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适的脱水吸附剂,并满足储气库压力变化工况。 5.2进脱水器的原料气宜上进下出,再生气和冷吹气宜下进上出。 5.3再生气加热方式应根据站内供热系统情况,经综合比较后确定。 5.4再生气和冷吹气宜用净化后的干天然气。再生气和冷吹气宜回收

    6.4 凝液处理工艺

    6.4.1凝液处理宜依托周边已建处理设施。 6.4.2当周边无依托或者凝液外输管道可靠性差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可独立设置凝液处理装置。轻 经产品应满足储存与运输要求。稳定凝析油在最高储存温度下的饱和蒸气压的设计值不宜超过当地大 与压的07倍

    6.5.1 水合物抑制剂注入系统

    1注气压缩机废润滑油排放宜设置废油罐收集 2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31571的规定。

    6.5.4 仪表风系统

    6.5.4.1仪表风系统供风量应满足站内正常仪表风用量及正压通风要求。 6.5.4.2仪表风操作压力下的露点应低于当地极端最低环境温度10℃,气质要求应满足G 的规定。

    6.5.4.3空气压缩机敌障停机时,仪表风储罐容积应满足持续供气20mi~30mi。 6.5.4.4仪表风供气应设置压力实时监控与报警系统。 6.5.4.5集注站宜设置制氮系统。

    6.5.5.1燃料气宜采用干气,并宜设置总用气流量计量 6.5.5.2燃料气调压宜设置防冻加热设施。

    .5.5.1燃料气宜采用干气,并宜设置总用气流 6.5.5.2燃料气调压宜设置防冻加热设施。

    6.6.1联络线设计压力宜与相连接的长输管道设计压力保持一致。 6.6.2联络线设计应符合GB50251的规定

    6.7.1 注气压缩机组

    6.7.1.1注气压缩机选型应满足正常生产工况的注气要求,当注气压缩机与采气外输增压共用压缩机 时,还应满足采气增压工况需求,寒冷地区应考虑压缩机组冬季低温运行防护措施。 6.7.1.2注气压缩机的选型宜保证在各个注气周期内注气压缩机均能在高效区运行。 6.7.1.3注气压缩机可采用离心式或往复式,具体形式及数量应根据注气规模、注气量变化范围、操 作参数经技术经济对比确定。 6.7.1.4当地供电系统可靠、供电量充裕时,压缩机宜选择电机驱动方式。 6.7.1.5往复式压缩机设计应进行脉动分析。 6.7.1.6离心式压缩机应设置防喘振控制系统。 6.7.1.7 注气压缩机冷却后出口温度不宜高于60℃。 6.7.1.8 注气压缩机组数量不宜少于两台

    .2.2采气预冷器宜采用鼓风式空冷器,应设置振动报警、关机装置,宜设置变频联锁温度调节 .2.3再生塔顶冷凝器及塔底贫液冷却器可采用翅片式换热器

    .3.1抑制剂注入泵、甘醇循环泵宜选用容积式计量泵,并应设置备用计量泵。 1.3.2凝液及污水宜采用天然气或氮气压送,常压凝液及污水可选用离心泵输送

    6.7.4 过滤分离设备

    6.7.4.1过滤分离器精度应能除去98%的1μm以上的液滴,除去99%的1μm以上的粉尘,并宜设置 快开盲板。 6.7.4.2当设置干气聚结器时,聚结器应能够除去99%的0.1um以上的液滴。 5.7.4.3 旋风分离器应能除去5μm以上的固体颗粒。

    6.7.4.1过滤分离器精度应能除去98%的1μm以上的液滴,除去99%的1μm以上的 快开盲板。

    6.8.1阀门的选用应符合 GB 50316的规定。 6.8.2在防火区内关键部位使用的阀门应具有耐火性能。 6.8.3通过清管器的阀门及安全阀的出入口截断阀门应选用全通径阀门。 6.8.4并口高压注醇宜采用法兰针型阀。 6.8.5设计压力不小于4.0MPa或介质中含H,S等毒性组分的压力管道系统的高点放空阀、低点排凝 阀设置宜采用双阀,其他系统可采用单阀

    6.9.1管道材料的选用应满足管道的使用条件(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流体类别、外界环境)、经济 生、耐蚀性、材料的焊接及加工性能要求,材料的韧性并应符合GB50316的要求。 6.9.2管道采用碳钢和低合金钢管时,应符合GB/T9711、GB/T5310或GB/T6479的规定,当设 计压力小于4MPa也可执行GB/T8163 6.9.3应根据选用的材料、直径、壁厚、介质特性、使用温度及施工环境温度等因素,对钢管材料提 出冲击试验和(或)落锤撕裂试验要求。当介质中含HS或H,时,还应对材料提出应力开裂试验或 抗氢致开裂试验要求。 6.9.4含H,S腐蚀环境下管道材料应符合GB/T20972及SY/T0599的规定。含CO,腐蚀环境下管 道材料应符合SY/T0076的规定,并应按照CO,分压或腐蚀速率确定腐蚀控制措施。当输送高CO2 分压介质时,设备受压元件、管件、管道的材料可选用奥氏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等材料。 6.9.5甲醇、甘醇、润滑油管道宜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应符合GB/T14976的规定。 6.9.6仪表风管道宜选用热镀锌钢管或不锈钢管,连接管件应与管道材质一致。仪表气源阀后及空 气过滤器减压阀下游配管,宜选用不锈钢管或带PVC护套的紫铜管,对有防火要求场所,仪表供风 管路应选用不锈钢管。不锈钢管应符合GB/T14976的规定, Q235B镀锌钢管应符合GB/T3091的 规定。

    7.1.1储气库(群)站场选址应结合交通运输、水源、电源、公用设施和生活基地等依托条件,并根 居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区域规划,按照国家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选址。 7.1.2宜采用集中建站模式,注气站和集气站宜合建为集注站,集注站宜与井场毗邻建设。 7.1.3应结合注采井分布特点采用一级布站或二级布站,二级布站时宜设置集配站。 7.1.4与储气库配套建设的变配电所宜设置在集注站内,且位于集注站边缘,靠近负荷中心。应根据 储气库用电负荷需求,结合周边电源现状和发展规划设计。 7.1.5站场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不宜设置其他生活设施。 7.1.6站场宜布置在城镇和居住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丘陵地区建设站场,宜避 开窝风地段。 7.1.7站址选择应考虑站场放空、排污、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7.1.8站场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宜利用荒地、劣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及经济效益 高的土地。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同时,还应结合周边工农业发展,做好水土保持、防洪排涝、绿化和环

    7.2总平面及竖向布置

    7.2.1.1总平面布置在满足生产、施工、检修及防火要求的条件下,应优化工艺设施之间的距离和道 路宽度,多套装置宜联合布置。 7.2.1.2总平面布置应与工艺流程相适应,宜根据不同生产功能和特点分区布置。 7.2.1.3产生噪声的设施宜集中布置,并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应符合GB12348、GB/T50087的规定。 7.2.1.4井场与集注站合建时,宜在井场设置独立出人口。 7.2.1.5集注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烧材料围墙或围栏。 7.2.1.6站场竖向布置宜采用平坡式,设计平整坡度宜为0.3%~2.0%。当采用台阶式竖向布置时,应 结合自然地形和平面功能分区合理划分台阶,同时应满足油气扩散要求。台阶高度宜为1.0m~4.0m。 7.2.1.7站场防洪排涝应与所在区域的防洪排涝统筹设计。并场防洪设计重现期按照25a设计,站场 防洪设计重现期按照50a设计。 7.2.1.8站场用地指标应符合《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9]7号)的有关规定。 7.2.2井场及集配站 7.2.2.1注采并布置宜便于修并作业,阀组及设备宜集中布置。 7.2.2.2 分散布置的注采井并宜设置集配站,并临近所辖单井注采负荷中心布置。 7.2.2.3 钻开期间修建道路及作业地坪宜与地面工程同步设计、分步实施。 7.2.3集注站 7.2.3.1 生产区与辅助生产区应根据不同生产功能和特点相对集中布置。 7.2.3.2 注气装置区宜独立布置,注气过滤分离设施宜与注气装置毗邻布置。 7.2.3.3 采气装置区宜独立布置,多套装置宜分区集中布置。 7.2.3.4天然气管道及集输管道收发球筒、集注气阀组宜布置在场区边缘。 7.2.3.535kV及以上的变电所宜独立分区,变电所平面布置应符合GB50059的规定。 7.2.3.6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和配电室布置,应符合GB50053及GB50183的规定。当与有爆炸或 火灾危险环境的建筑物毗邻时,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7.2.3.7靠近海洋、河流及湖泊等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集注站采气装置区宜设置围堰及排水沟,并宜设 置消防废水收集池。

    7.2.1.1总平面布置在满足生产、施工、检修及防火要求的条件下,应优化工艺设施 的距和道 路宽度,多套装置宜联合布置。 7.2.1.2总平面布置应与工艺流程相适应,宜根据不同生产功能和特点分区布置。 7.2.1.3产生噪声的设施宜集中布置,并远离人员集中的场所,应符合GB12348、GB/T50087的规定。 7.2.1.4井场与集注站合建时,宜在井场设置独立出人口。 7.2.1.5集注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烧材料围墙或围栏。 7.2.1.6站场竖向布置宜采用平坡式,设计平整坡度宜为0.3%~2.0%。当采用台阶式竖向布置时,应 结合自然地形和平面功能分区合理划分台阶,同时应满足油气扩散要求。台阶高度宜为1.0m~4.0m。 7.2.1.7站场防洪排涝应与所在区域的防洪排涝统筹设计。并场防洪设计重现期按照25a设计,站场 防洪设计重现期按照50a设计。 7.2.1.8站场用地指标应符合《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9]7号)的有关规定。 7.2.2并场及集配站

    7.2.2 并场及集配站

    7.2.4 综合管理站

    7.2.4.1综合管理站宜具备职工工作、生活需要及后勤保障能力。 7.2.4.2综合管理站功能宜包括综合楼、污水处理设施、车库、运动场地等

    7.2.4.1综合管理站宜具备职工工作、生活需要及后勤保障能力。

    8.1.1储气库应选择成熟可靠的过程控制和生产管理系统。控制系统的配置应与装置的规 求相适应。

    8.1.2控制系统宜采用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集注站站场控制系统宜设置BPCS、SIS、GDS、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并场、集配站等小型站场的数据采集与控制宜采用远程终端单元(RTU),控制系统应 符合GB/T 50823的规定。 8.1.3应根据SIL评估结果确定安全仪表回路的SIL等级,SIS设置应符合GB/T50770的规定。 8.1.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T50493的规定。 8.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116的规定。 8.1.6并场RTU与集注站控制系统间的通信宜采用光缆。 8.1.7集注站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GB/T50823的规定。控制室操作间和机柜间宜分开设置。 8.1.8仪表自控系统的供电、供气、防雷及接地设计应符合 GB/T 50892的规定

    8.2 主要监测及控制方案设置

    8.2.1注采单井流量调节宜选用带现场手动操作功能的远程控制阀。 8.2.2注采并口安全截断阀应联锁注采管道压力高、低限关断,可经系统远程指令关闭。 8.2.3单井控制盘应接收控制系统下发的ESD关断指令并上传控制阀门状态。 8.2.4紧急关断系统宜按泄压关断、生产关断、单元关断进行三级关断设计。 8.2.5应根据生产需要设置水露点、烃露点、色谱分析仪、H.S等在线分析仪表。 8.2.6注气压缩机组、热媒系统等具有独立操作运行功能的成套装置和设备,宜成套设置独立控制系 统,采用标准数据接口与上位系统进行数据通信,并通过硬接线将运行状态、综合报警等信号上传及 接收紧急停机命令。

    用电负荷应按注气期、采气期分别统计和计算。

    9.2.1注采井场用电负荷等级宜为三级。 9.2.2集注站用电负荷等级宜为二级,其中电驱注气压缩机用电负荷等级宜为三级。 9.2.3自控仪表及通信设备用电负荷宜为重要负荷。 9.2.4集注站用电设备负荷分级宜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集注站内主要用电设备负荷等级

    9.3.1供电电源应根据站场负荷等级按照SY/T0033进行设计

    9.3.1供电电源应根据站场负

    a)集注站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 架空线路供电,并宜增设自备电源; b)当采集气用电设备为一级负荷时,集注站应采用双重电源供电,若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 荷用电要求或取得第二电源经济上不合理时,站内应自备电源; c)集注站的自控系统、通信系统、注气压缩机控制系统、丙烷压缩机控制系统应采用UPS供 电,蓄电池后备时间不宜小于1h。 9.3.3注气压缩机组采用电动机驱动时,储气库宜设置35(66)kV~110kV变电站;采用天然气 发动机驱动时,储气库宜设置6(10)kV~35kV变电站;新建35(66)kV~110kV变电站应符合 GB50059的相关规定,新建20kV及以下变电所应符合GB50053的相关规定。 9.3.4场宜从集注站或附近电网取得供电电源,井场自控系统、通信系统应采用UPS供电,蓄电 池后备时间不宜小于1.5h

    9.4.1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054、GB50055的相关规定。 9.4.2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SY/T6671及GB50251的规定。 9.4.3爆炸危险区域内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9.5 防雷、防静电接地

    .1储气库内6kV及以上变配电站、电动机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应符合GB/T50064及SY/T 规定。建(构)筑物、工艺装置等雷电防护应符合GB 50057及SY/T 6885的规定,工艺装置

    线的防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SY/T0060的规定。 9.5.2电气设备接地装置与防止直接雷击的独立接闪杆的接地装置应分开设置,可与装设在建筑物上 防止直接雷击的接闪器的接地装置或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合并设置。 0.5.3独立接闪器的杆塔或支柱上不应悬挂通信线路、架空线路、天线,不应装设电气/电子设备、 照明灯具。 9.5.4防雷接地、电气设备接地、自控及信息系统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共用接地系统的接地电 阻应按照接人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储气库内发电站、变电站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设计应符合 GB/T50065的规定,独立接闪杆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

    各建筑物的照明设计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应符合GB50582的 应急照明设计应符合 GB 51309的规定。

    10 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

    10.1.1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产、生活、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结 合当地水文条件及外部给水系统,通过经济技术比较综合考虑确定。 10.1.2根据用水量及水质要求,供水水源宜依托站外厂矿或市政供水系统,或采用自建地表水或地 下水供水水源,如水质不合格应设置水处理设施。 10.1.3生活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生产水水质应满足工艺要求。 10.1.4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SY/T 0089、GB50015、GB 50014、GB50013的规定。接纳消防废 水的排水系统应按最大消防水量校核排水能力, ,并设置防止受污染的消防水外排的措施。 10.1.5采出水宜依托附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可用于回注或外排。回注水质指标可 参见SY/T5329及相关企业标准的规定。外排水质应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并符合当地环保部 订的相关要求。 10.1.6消防站及站场消防设施设置应符合SY/T6670、 GB 50183、GB 50974、GB 50016 和 GB 50140的规定

    10.2.7站场应设置计算机网络系统,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311的规定 10.2.8站场物联网设计应执行GB/T38619的规定。 10.2.9站场应按照GA1166的规定设置安保防恐防范设施。

    10.3.1.1站场用热宜依托周围站场供热热源,经供热距离、负荷需求综合比选后确 K 时,可新建加热炉作为集中供热热源。 10.3.1.2站场生产与生活热源应分别设置。 10.3.1.3加热炉选型应满足工况要求特种设备标准,加热炉操作弹性宜为30%~110%。 10.3.1.4加热炉燃烧器应具备自动点火、火焰检测、泄漏检测、断电及熄火时自动切断燃料供给的 熄火保护控制系统。 10.3.1.5加热炉烟气排放应满足GB13271或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

    时,可新建加热炉作为集中供热热源。 10.3.1.2站场生产与生活热源应分别设置。 10.3.1.3加热炉选型应满足工况要求,加热炉操作弹性宜为30%~110%。 10.3.1.4加热炉燃烧器应具备自动点火、火焰检测、泄漏检测、断电及熄火时自动切断燃料供给的 熄火保护控制系统。 10.3.1.5加热炉烟气排放应满足GB13271或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 10.3.2 暖通空调 10.3.2.1建筑物暖通空调设计应符合 GB 50019的规定。 10.3.2.2在风沙较大的地区,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应设置必要的防风沙措施及过滤措施;在沿海地区 通风系统应设置防腐蚀措施。 10.3.2.3注气压缩机厂房全面通风量应按所需最大空气量计算,同时厂房进风口应设置开启及关闭 装置。 10.3.2.4 注气压缩机厂房的事故通风量应按正常排风再附加不小于8次/h的事故通风量计算。计算 事故通风量时,如建筑高度超过6m,通风量应按房间实际高度计算。 10.3.2.5压缩机室内布置时,房间通风设施应满足压缩机进排风量及防止有害气体积聚要求。 10.3.2.6室内供暖温度应根据房间功能确定;当无特殊要求时,宜符合表2的规定。

    10.4 建(构)筑物

    10.4.1站内建筑宜接永久性建筑物设计,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0a。 10.4.2建筑单体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控制室、机柜间、UPS间、发电机房宜为一级。 10.4.3建筑物装修宜选用经济环保材料,并与当地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一致。位于防爆区域内的房 间,室内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10.4.4压缩机厂房宜采用封闭式建筑,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泄压面积、泄压设施应符合GB50016 的规定。厂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处,且门应向外开启。厂房上部空间应通风良好,宜设置排气天 窗、屋顶通风等排气设施。降噪设计应执行GB/T50087,外墙不宜设窗,可在屋顶设置采光带。

    10.4.5控制室、机柜间不宜直接面向工艺装置区,朝向工艺装置侧外墙应无门窗洞口。 10.4.6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及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与建筑内其他部位隔 开,并应设直通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安全出口。控制室门开向建筑物内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10.4.7机柜间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场所,且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 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机柜间宜靠近控制室,方便线路进出。 10.4.8机柜间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建筑主体的耐火等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墙体 及丙级防火门。 10.4.9压缩机等动力设备的基础设计应符合GB50040的规定。 10.4.10生产管理及服务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GB50189的规定,其他建筑应符合GB51245的 规定。 10.4.11 同一站场内建筑风格宜统一。 10.4.12置棚宜采用无组织排水其他建箔宜采 4HE水

    开,并应设直通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安全出口。控制室门开向建筑物内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10.4.7机柜间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场所,且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 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机柜间宜靠近控制室工程造价标准规范范本,方便线路进出。 10.4.8机柜间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建筑主体的耐火等级,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墙体 及丙级防火门。 10.4.9压缩机等动力设备的基础设计应符合GB50040的规定。 10.4.10生产管理及服务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GB50189的规定,其他建筑应符合GB51245的 规定。 10.4.11 同一站场内建筑风格宜统一。 10.4.12 罩宜采用无组织排水,其他建筑宜采用有组织排水,严寒地区建筑宜采用内排水。 10.5防腐 10.5.1站外管道应采取外防腐层加阴极保护的联合防护措施,管道的防腐蚀设计应符合GB/T21447 的有关规定。 10.5.2站外管道外防腐层类型、等级的选择应根据地质条件、 所处环境的腐蚀性、输送介质温度、 经济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当定向钻处管道防腐层不能满足耐磨、耐划伤要求时,应对穿越段管道外防 腐层施加防护层。 10.5.3站外埋地管道的阴极保护设计应符合GB/T21448的有关规定。阴极保护系统宜采用强制电 流保护方式,对于长度较短、地质条件适宜的站外管道,也可采用牺牲阳极保护方式。 10.5.4站内管道、设备及钢结构的防腐涂层的选择应考虑环境的腐蚀性、基材材质、运行工况、经 济性等因素确定,防腐涂层设计应符合SY/T 7036的有关规定 10.5.5当工程所在地的土壤腐蚀性分级属“强”等级时,站内埋地管道应采取区域性阴极保护,其 他情况下宜采用区域阴极保护。应优先采用强制电流方式,对于站内埋地管道较少、地质条件适宜的 站场,可采用牺性阳极保护方式。阴极保护设计应符合 GB/T 35508的有关规定。 10.5.6当储罐、容器的存储介质或所处环境腐蚀性强时,应采用阴极保护。阴极保护设计应符合 GB/T 50393、SY/T 0047 的有关规定。 10.5.7当管道输送介质腐蚀性强时,应采取内腐蚀控制措施,宜设置内腐蚀在线监测系统。管道内 窝蚀控制、腐蚀检测和监测应符合GB/T23258的规定。 10.5.8建(构)筑物的防腐设计应符合GB/T50046的规定。应根据环境的腐蚀性、生产操作条件 和施工维修条件等,因地制宜、合理选择腐蚀控制措施。

    本文件申设计要求的证实方法为:对气藏型储气库地面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评审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气藏型储气库地面工程设计规范 SY/T 7647—2021 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 (北京安定门外安华里二区一号楼) 北京中石油彩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排版印刷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880×1230毫米16开本1.5印张36千字印1—300 2022年1月北京第1版 2022年1月北京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1·8332定价:30.00元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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