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26-2021 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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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 226-2021 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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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层运用监测数据和发出管理信息,支持监管部门和各市场主体的具体业务。其中监管应用 应用、公众应用、检验应用为市级平台业务应用功能;维修保养单位应用、使用管理人应用、制 应用、检测单位应用为企业平台业务应用功能。
2.1市级平台是综合监测和运用全市(区)范围内电梯监测数据开展服务的中心平台,可通过 聚中心连接获取监察数据库中存储的全市电梯基础信息和部件信息、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救援
建筑技术交底DB4403/T2262021
务信息和企业平台数据汇聚节点获取的电梯运行状态数据,用于保障电梯运行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服 务提供。 5.2.2.2市级平台应至少包含数据汇聚中心和业务应用两部分。 5.2.2.3数据汇聚中心可获取数据汇聚节点和其他来源的数据,供业务应用调用。 5.2.2.4业务应用通过运用数据汇聚中心的数据,提供电梯监测相关的公共业务服务,主要包括监管 应用、救援应用、公众应用和检验应用服务功能,其中监管应用包括电梯运行状态监测、维护保养监管、 对监测终端和企业平台的监管:公众应用包括信息公示和公众投诉
务信息和企业平台数据汇聚节点获取的电梯运行状态数据,用于保障电梯运行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服 务提供。
务信息和企业平台数据汇聚节点获取的电梯运 保障电梯运行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服 务提供。 务应位用两部分 2
2.3.1企业平台是电梯运行监测系统申监测电梯运行状态并提供监测数据服务的次级平台,用 和控制其对应的监测终端,汇聚、存储、分析和运用监测数据,向市级平台提供监测数据并接受
测和控制其对应的监测终端,汇聚、存储、分析和运用监测数据,向市级平台提供监测数据并接受其管 理 5.2.3.2企业平台应至少包含数据汇聚节点和业务应用两部分。数据汇聚节点汇聚和处理其监测终端 采集的电梯运行信息;业务应用主要为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使用管理人、制造单位、检验检测单位等提 供业务功能。 5.2.3.3企业平台数据汇聚节点与市级平台数据汇聚中心之间的数据交换应采用RESTfulWebAPI(相 关示例见附录A)
5.2.4.1监测终端可以独立于
5.3.1平台供电系统应采用GB50052一2009规定的一级或以上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电源供电方式。 5.3.2平台配电应符合GB50054一2011中三级防雷要求。 5.3.3平台应具有良好的应用安全保障机制,能对登录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并跟踪用户的操作,进 行安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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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当平台采用云计算服务时,对5.3.1和5.3.2内容可不做要求。 5.3.5数据信息安全至少应满足GB/T22239一2019中第二级安全保护等级的要求 5.3.6平台对电梯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1数据汇聚中心要求
数据汇聚中心汇聚来自企业平台的全市电梯运行状态数据,并根据业务应用的实际需求,对数据进 行整理、分析、推送和存储。
6. 2. 1监管应用要求
6.2.1.1运行状态监测要求
.1.1查询电梯运行实时信息,数据信息不应少于附录C表C.1中类别为“运行实时信息”的要求 .1.2收集存储电梯统计信息、故障、事件和报警信息,数据信息不应少于附录C中表C.1中类 统计信息、故障、事件和报警”的要求。
6.2.1.2维护保养监管要求
6.2.1.2.1建立电梯基础信息数据库,数据内容和格式应符合附录D表D.1的要求, 6.2.1.2.2建立电梯部件信息数据库,数据内容和格式应符合附录E表E.1的要求。 6.2.1.2.3收集存储电梯维修保养报告、修理报告、检测报告,并与相关平台数据共享。 6.2.1.2.4对电梯维修保养和维修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实现电梯维护保养监管功能
6.2.1.3对监测终端和企业平台监管要求
6.2.1.3.1市级平台应对监测终端和企业平台的在线状态进行监管,当电梯监测终端连续不在线时间 超过48h,视为电梯监测终端故障;当企业平台连续不在线时间超过48h,视为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故障。 6.2.1.3.2市级平台应对监测终端和企业平台的可用度进行评价,监测终端可用度不低于90%,企业 平台可用度不低于99.9%。
6.2.2救援应用要求
6.2.3公众应用要求
6.2.3.1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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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电梯近3个月的投诉情况
6. 2. 3. 2 公众投诉
7.1.1平台对事务查询的最大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0S。 7.1.2当平台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平台的基础数据和监测数据的安全性及完整性。
7.2数据汇聚节点要求
7.2.1收集存储电梯运行实时状态数据,数据内容和格式应符合附录C表C.1中类别为“运行实时信 息”的要求,实时状态数据的更新时间间隔应不超过5S。 7.2.2收集存储电梯运行统计信息,数据不应少于附录C中表C.1中类别为“统计信息”的要求,统 计数据的更新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4h。 7.2.3实时收集存储电梯故障、事件和报警信息,数据不应少于附录C表C.1中类别为“故障、事件 和报警”的要求。
7.3与市级平台的数据交换
7.3.1输出至市级平台的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7.3.2可向市级平台查询符合附录D表D.1的规定的电梯基础信息。 7.3.3 应对电梯部件基础信息(见附录E表E.1)进行维护更新并及时上传到市级平台。 7.3.4 应能接收市级平台的查询,提供符合附录C表C.1中类别为“运行实时信息”的数据信息。 7.3.5应每天定时向市级平台上传一次符合附录C表C.1中类别为“运行实时信息”的数据信息。 7.3.6应及时向市级平台上传符合附录C表C.1中类别为“故障、事件和报警”的数据信息,从接收 “故障、事件、报警”到向市级平台发送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0S。 7.3.7应向市级平台上传监测终端可用度信息,每天定时上传一次,
7. 4. 1总体功解
7.4.1.1监测终端可用度过低通知
4.1.1.1当电梯监测终端的可用度较低时,企业平台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整改,如涉及电梯使用管理 的,应及时通知电梯使用管理人并进行跟踪。 4.1.1.2发送给电梯使用管理人的电梯监测终端可用度通知信息应至少包括: a)电梯注册代码; b 电梯所在地址; c)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d)生产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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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检测单位名称; f) 检验单位名称; 8) 监测终端可用度。
7.4.1.2困人语音安抚和确认功能
7.4.1.2.1当企业平台收到困人信息,应立即启动语音安抚装置,播放指定内容,指定内容 括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a)目前电梯的运行状态; b)困人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的情况; C)乘客为保证人身安全应采取的相关措施。 7.4.1.2.2当企业平台收到电梯困人信息,电梯使用管理人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能在企业平台及时 启动语音对讲装置与轿厢内人员进行通话,实施安抚并确认被困情况。 7.4.1.2.3企业平台应向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提供易获取的方式确认轿厢困人情况。当电梯维护保养单 立与轿厢内人员通话后并确认非困人事件时,企业平台应将电梯困人事件转为电梯故障,并及时上传到 市级平台。
7.4.2面向电梯使用管理人的业务功能
7.4.2.1电梯信息查询功能
企业平台应为电梯使用管理人提供电梯信息查询功能,可查询到的电梯内容应至少包括: )电梯的基础信息、电梯部件基础信息; )电梯运行状态数据。
7.4.2. 2故障提醒功能
.4.2.2.1企业平台接收到的电梯故障信息应及时发送给该电梯使用管理人。 .4.2.2.2企业平台应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人的意愿向其以固定频率发送电梯故障统计信息,发送时间 间隔不应超过30天。 .4.2.2.3发送给电梯使用管理人的电梯故障信息应至少包括: a 电梯注册代码; b) 电梯所在地址; C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d) 生产单位名称; e) 检测单位名称; f 检验单位名称; 名 故障名称; h) 故障发生时间,
7.4.2.3困人通知
7.4.2.3.1企业平台接收到的电梯困人信息应及时发送给电梯使用管理人 7.4.2.3.2企业平台应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人的意愿向其以固定频率发送电梯困人统计信息,发送时间 间隔不应超过30天。 7.4.2.3.3发送给电梯使用管理人的电梯困人信息应至少包括: a电梯注册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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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电梯所在地址; c)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d) 生产单位名称; e 检测单位名称; f) 检验单位名称; g) 困人发生时间。
b) 电梯所在地址; c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d) 生产单位名称; e 检测单位名称; f) 检验单位名称; g)困人发生时间。
7.4.2.4检验申请提醒
.4.2.4.2检验提醒信息应至少包括: a) 电梯注册代码: b) 电梯所在地址; c)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d) 生产单位名称: e) 检测单位名称; f) 检验单位名称; g) 上次检验日期; h) 上次检验结果; i)下次检验日期。
7.4.3面向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业务功能
7.4.3.1电梯信息查询功能
企业平台应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提供电梯信息查询功能,可查询到的电梯内容应至少包括: a)电梯的基础信息、电梯部件基础信息; b)电梯运行状态数据。
7.4.3.2维修保养记录填报功能
7.4.3.2.1每次维修保养完成后,维修保养记录交由电梯使用管理人确认。确认后,可在企业平台录 入维修保养记录。 7.4.3.2.2企业平台应提供合理的页面供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填写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包括电 梯维修保养报告、修理报告、检测报告。 7.4.3.2.3企业平台应及时将维修保养记录上传到市级平台,从收到电梯维护保养人员的提交至上传 到市级平台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4h。
7.4.3.3故障提醒功能
7.4.3.3.1企业平台接收到的电梯故障信息应及时发送给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7.4.3.3.2企业平台应根据维护保养单位的意愿向其以固定频率发送该维护保养单位维修保养且已接 入的所有电梯故障统计信息,发送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天。 7.4.3.3.3发送给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电梯故障信息应至少包括: a)电梯注册代码; b)电梯所在地址:
B4403/T226—2021 c) 使用单位名称; d) 生产单位名称; e) 检测单位名称; f) 检验单位名称; g) 故障名称; 故障发生时间。
7.4.3.4困人提醒报警
7.4.3.4.1企业平台接收到的每次电 7.4.3.4.2企业平台应根据维护保养单位的意愿向其以固定频率发送该维护保养单位维修保养且已接 入的所有电梯困人信息,发送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天, 7.4.3.4.3发送给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电梯困人信息应至少包括:
拍: a) 电梯注册代码; b) 电梯所在地址; c 使用单位名称; d) 生产单位名称; e) 检测单位名称; f) 检验单位名称; g) 困人发生时间。
电梯注册代码; b) 电梯所在地址; c) 使用单位名称: d) 生产单位名称; e) 检测单位名称; f) 检验单位名称; g 困人发生时间。
7.4.3.5维修保养提醒功能
7.4.3.5.1企业平台应及时向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送维修保养提醒消息。 7.4.3.5.2企业平台应根据维护保养单位的意愿,向其以固定频率发送该维护保养单位维修保养且已 接入的所有电梯维修保养提醒统计信息,发送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5天。 7.4.3.5.3维修保养提醒信息应至少包括: a 电梯注册代码; b) 电梯所在地址; ) 使用单位名称; d) 生产单位名称; e) 检测单位名称; f 检验单位名称; g 上次维修保养日期; h 上次维修保养结果; 下次维修保养日期。
3.5.1企业平台应及时向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送维修保养提醒消息。 3.5.2企业平台应根据维护保养单位的意愿,向其以固定频率发送该维护保养单位维修保养且 的所有电梯维修保养提醒统计信息,发送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5天。
7.4.3.6检验检测提醒功能
7.4.3.6.1企业平台应以每周一次的频率向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发送其维修保养且已接入企业 有电梯中最近一个月需要申请定期检验的电梯汇总信息。 7.4. 3. 6.2检验检测提醒信息应至少包括:
e) 检测单位名称; f) 检验单位名称; g) 上次检验日期; h) 上次检验结果; i) 下次检验日期。
e) 检测单位名称; f) 检验单位名称; g) 上次检验日期; h) 上次检验结果; i 下次检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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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3. 1总体要求
a 协议转换装置:将电梯运行状态数据采用本文件规定的协议格式输出; 6 采集传输装置:实现企业平台与电梯间的网络交互: C 轿厢内加装的语音安抚对讲装置:当困人或报警时,实现以语音的形式播放指定内容和语音对 讲功能; d 轿厢内、机房、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其出入口加装的图像采集装置:记录救援、维修保养 和检验过程; 备用电源:外部电源停止供电后,支撑监测终端继续运行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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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监测终端宜包含以下设备: a)轿厢内加装的显示装置:以图像的形式播放指定内容; )签到设备:维护保养人员、检测人员、电梯安全管理员等电子签到
8.3.2语音安抚对讲装置
8.3.2.1语音安抚对讲装置的延时应小于0.5s 8.3.2.2当采用智能音频设备采集时,其安全性应符合GB/T38632的要求。 8.3.2.3语音安抚对讲装置本地存储空间不应少于30天。 8.3.2.4应有对音频文件防算改和确保文件完整性的相关措施
8.3.3图像采集装置
8.3.3.1当采用智能视频设备采集时,其安全性应符合GB/T38632的要求。 8.3.3.2应有对图像文件防篡改或确保文件完整性的相关保护措施。 8.3.3.3 网络传输应符合GB/T28181的要求。 8.3.3.4存储的图像应保证具有不小于CIF格式(352×288)的图像分辨率,动态图像存储帧率不低于15 帧/s。 8.3.3.5发生困人和报警时,应能远程查看图像,响应时间不大于2S。 8.3.3.6 应在轿厢内的相应位置设置提示标识,标识醒目。 8.3.3.7 应采用数字压缩方式记录视音频信号,其功能至少包括: a 叠加图像标识信息,如“电梯内部编号”、“时间”、“楼层”、“运行状态”、“运行方向” 等; b 网络传输; C 可拆卸存储介质; d 远程查看图像信息。
8.3.3.8存储空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8. 3.4 备用电源
3.3.4.1在电梯电源断电的情况下, 备用电源能保证监测终端将电梯断电前的状态进行存储和发送 同时让图像采集装置工作至少1h。 8.3.4.2监测终端应配备对备用电源电压 于规定的阈值时,上报至企业平台
8.3.5.1采集传输装置应具有指示灯显示,以便快速识别工作状态,如网络状态、电源状态 8.3.5.2应用中文或代码在采集传输装置壳体外表和用户手册清楚地标注出功能。 8.3.5.3指示灯点亮时,在其正前方1m处应清晰可见
8.3.6外加的传感器
8.3.7轿厢内加装的显示装置
如载人(货)电梯轿厢内加装显示装置,至少达到以下安全要求: a)轿厢运行时的最大噪声值符合GB/T10058一2009中3.3.6的要求; b) 若在CCC认证目录内的显示装置,取得国家CCC认证; C 电气配线满足8.4.12的要求; 有能效等级,相应能效满足GB28380中的相关要求; e显示装置边缘无毛刺和锐边
8.4.1耐电源极性反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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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电源采用直流电输入,当极性反接时,除熔断器外(允许更换烧坏的熔断器)其他电气部件 无损,电源恢复后能正常工作,
8.4.2电源输出短路保护功能
当监测终端为语音安抚对讲装置、图像采集装置、外加传感器等提供电源输出,电源应具有短路保 护功能。当输出出现短路时,监测终端应能自动关闭电源输出。当短路故障解除后,输出电源应能自动 恢复或者断电重启后恢复,不应有其他电气故障
端采用非金属外壳时,阻燃等级不应低于GB/T
8.4.4外壳电击防护
8.4.4.1当有独立的金属外壳时,保护措施应满足GB16895.21的要求, 8.4.4.2当外壳上未设置清楚的标记表明其包含可能引起触电危险的电气设备,应设置GB/T5465.2 中图形符号5036的警告标志,该警告标志应在外壳的门或盖上清晰可见。 3.4.4.3残余电压的保护应满足GB/T5226.1一2019中6.2.4的要求。
3.4.4.1当有独立的金属外壳时,保护措施应满足GB16895.21的要求, 8.4.4.2当外壳上未设置清楚的标记表明其包含可能引起触电危险的电气设备,应设置GB/T5465.2 中图形符号5036的警告标志,该警告标志应在外壳的门或盖上清晰可见。 3.4.4.3残余电压的保护应满足GB/T5226.1一2019中6.2.4的要求。 202051012.及B16899 215 3的要求
8.4.4.1当有独立的金属外壳时,
监测终端组件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4208一2017中的IP2XD。
监测终端组件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4208一201
8.4.6输入电源的端子
应满足GB/T5226.1—2008中5.1和5.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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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流电输入且监测终端采用金 三芯电源线,其中地线应与电 户接地端连接牢固,其接触电阻不应 并能承受19.6N的拉力作用60s不损伤和脱落。
绝缘电阻应满足GB/T10058—2009的3.15.2中表3的要
8. 4.10 抗电强度
监测终端耐压检验(工作电压25V以下除外),导电部分对地之间施以电路最高电压的2 1000V交流电压,历时60s,不应有击穿和闪络现象
不应大于5mA(220VAC值)
应大于5mA(220VAC值
天然气标准规范范本电气配线应满足GB/T7588.1一2020中5.10.6及GB16899一2011中5.11.5的要求。
8.4.13电磁兼容性
8.4.13.1采集传输装置,抗扰度应满足GB/T17799.1—2017的要求,发射应满足GB/T17799.3—2012 的要求。 8.4.13.2除采集传输装置外的监测终端,抗扰度应满足GB/T24808一2009的要求,发射应满足GB/T 24807—2009的要求。
8.4.14环境适应性
3.4.14.1在爆炸性气体、可燃性粉尘、腐蚀性气体、高温、低温、高湿等特殊环境下运行的监测终端 及传感器应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采取防护措施。 3.4.14.2监测终端按照9.3.14进行试验,试验期间和试验后,监测终端应能正常工作,不应出现任何 不安全的动作和状态。
8.5.1安装单位与人员
8.5.1.1监测终端安装施工应获得电梯使用 管理人的授权 8.5.1.2当监测终端的安装和维护工作的内容属于《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中规定的施工内容的,施 工单位应取得相应许可资质,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资格证书。 3.5.1.3当监测终端的安装和维护工作的内容不属于《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中规定的施工内容的 施工单位宜取得相应许可资质,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资格证书高速标准规范范本,
8. 5. 2 基本要求
....- 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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