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2004-2021 摩擦材料用金属纤维.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JC/T 2004-2021 摩擦材料用金属纤维
6. 5. 3 结果计算
含油率X按公式(1)计算
m m, ×100% m
式中: X一一含油率,%; m一一试样的质量高速标准规范范本,单位为克(g); m一一经丙酮浸泡并烘干后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以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报告值,并按GB/T8170修约至一位小数。
6.6纤维长度分布的测定
6.6.1.1偏心振动式振筛机:摇动次数为(285士15)次/min,振动次数为(150士10)次/min。 6.6.1.2标准筛:应符合GB/T6003.1的要求。 5.6.1.3天平:感量不大于0.01g
6. 6. 2 试验步聚
6.6.2.1铜纤维用筛孔为1.40mm、1.00mm、0.600mm、0.212mm四级试验筛,低碳钢纤维用筛孔为 1.40mm、0.850mm、0.425mm、0.212mm、0.150mm五级试验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叠放在底盘上。 6.6.2.2称取约100g试样(精确至0.01g),放入最上层筛子中,盖上筛盖。将套筛固定在振筛机上 6.6.2.3开动振筛机,筛振15min。 6.6.2.4筛振完成后,将各层筛子(含底盘)中的筛余物清扫收集,逐一称量,精确至0.01g。
6. 6. 3结果计算
筛余物按公式(②)计算:
N, = m×100% m
m;一一各层筛子里的筛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2一一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以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报告值,并按GB/T8170修约至一位小数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相对误差不应超过2%,否则应重新称样测定。
袋装产品按表3进行随机取样。从每袋样品中抽取1000g样品,将所抽样品充分混匀,以四分 分至试验所需样量,
摩擦材料用金属纤维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振实体积。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规定所有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时; 6) 原材料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停产时间超过六个月恢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供需双方合同有要求时。
医药标准7.3.1摩擦材料用金属纤维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经检验各项质量指标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其中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时 重新加倍抽样复验不符合项。若复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仍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复验结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示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JC/T 20042021
3.1.1每袋摩擦材料用金属纤维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及规格、生产单位、生产地址、净重、 生产日期和防雨防潮标识。 3.1.2每批摩擦材料用金属纤维产品应附有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特种设备标准规范范本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破损
....-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