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1536.2-2013 电子称量斗 第2部分: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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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1536.2-2013 电子称量斗 第2部分:技术条件
检验应在稳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测试期间最大温差不应大于5℃,蠕变测试时不应大于2℃,且 温度变化率不应超过5℃C/h
4.2.1使用电源供电的称量斗,按常规接通电源后,应在整个测试期间处于开机状
2.1使用电源供电的称量斗,按常规接通电源后,应在整个测试期间处于开机状态,不应停电 2.2使用电池供电的称量斗,测试期问应使用直流稳压电源供电。
可允许对控制系统通电预热建筑节能,预热时间不应超过
4.4自动置零和零点跟踪
则试期间应关闭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功能, 或在测试开始时用10e础码予以摆脱。 对于某些测试,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功能 于工作状态时,应在测试报告中说明
的调整应在第一项测试前进行。如果在测试开始后进行了调整,则应重新开始测试
所有的调整应在第一项测试前进行。 如果在测试开始后进行了调整,则应重新
试后、接下一项测试前,允许称量斗充分的恢复
每一项称量测试前,称量斗均应预加一次最大称量载荷或确定的最大安全载荷(预热时间测 对空载示值的影响测试除外)。
外观检验应检验的项目: a)制造许可证标志及编号、采用的标准编号; )计量特征:准确度等级、最大称量(max)、最小称量(min)、检定分度值:
JB/T11536.22013
)规定的铭牌及检定标记和官理标志位直 d)目测检查零部件缺陷,必要时应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验!
4.9.1.1初始置零
在空载状态下将称量斗置零,在承载器上放置测试码,并切断电源,然后接通,重复操作数次, 直到使放置的码在切断电源再通电后不能回零为止,可以使称量斗回零的码总量即为初始置零范 围。测试结果应符合3.2.2的要求。
4.9.1.2置零装置
4.9.2.1置零装置准确度的测试是先将称量斗置零,然后测定使示值由零点变为零以上一个分度值的 附加码,应按4.10.3误差计算方法计算零点误差。 4.9.2.2应将示值摆脱自动置零和零点跟踪的范围,然后按4.10.3误差计算方法计算零点附近的误差。 4.9.3加载前的置零:
4.9.3加载前的置零
a)对非自动置零的称量斗,应将0.5e的小础码放于承载器,调整称量斗直到出现示值在零与一个 分度值之间闪变,取下小码,即获得零点的中心; b)对半自动置零、白动置零或零点跟踪的称量斗,零点的偏差应按照4.9.2所述方法测定
将测试载荷从零递增加载至最大称量,并以同样方法递减卸荷至零。 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中,测定初始固有误差时,应至少选定10个不同的称量。其他测试时应至少 选定5个称量,选定的称量中应包括接近最大称量、最小称量及最大允许误差改变的称量,测试结果应 符合表1的规定。 装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装置的称量斗,在测试中可以运行,温度测试除外。应将示值摆脱自动置 零和零点跟踪的范围,然后应按4.10.3误差计算方法计算零点附近的误差,其结果应符合表1的要求。
4.10.2补充称量测试
范围大于20%最大称量的称量斗,应以置零范围的上限为零点进行补充称量测试。
4.10.3.1误差计算的基本原则
a)各种误差应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测定,当测定一个因子的影响效果时,其他所有的影响因子应保 持稳定在接近正常值; b)应消除任何包含于数字示值中的化整误差; c)最大允许误差均适用于除皮后的净重值,预置皮重值除外; d)对任一皮重值,皮重称量装置的最大允许误差,均与秤在相同载荷 下的最大充许谋差相
4.10.3.2采用闪变点法来确定化整前的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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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除皮称量测试
应至少对两个不同的皮重进行称量测试,并应按照4.10.1的方法加载或卸荷。 如果称量斗装配了添加皮重装置,应做一次接近最大添加皮重的测试。 则试应至少选择5个称量,即最小称量、接近最大称量和最大充许误差改变的称量。 如果称量斗具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装置,测试时可以运行,其零点误差应按照4.9.2方法测
4.11.2除皮准确度
4.11.3皮重称量装置
如果称量斗具有皮重称量装置,则该装置与指示装置对同一载荷(皮重)所得的示值之差, 于相应称量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数字指示与数字指示或数字指示与打印装置之间的示值 为零。
应分别对约为1/2的最大称量和接近最大称量进行两组测试,每组测试10次,相同载荷的称量结 果之差应符合3.2.5的要求。 每次测试不测定零点误差,可重新置零。如果称量斗具有自动置零和零点跟踪装置,测试时可以 运行。
5.1.1每台称量斗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5.1.1每台称量斗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5.1.2出厂检验项目:
B/T11536.2—2013 b)置零准确度; c)称量性能; d)除皮; e)鉴别力; f) 重复性。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 c)正常生产时,每三年进行一次: 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正常生产;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f)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2型式检验的样品数量: 型式检验时,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但每次检验不应少 3型式检验应对本部分规定的所有项目进行检验
2.2型式检验的样品类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6.1.1.1说明标志的内容
a)制造厂的名称和商标; b)准确度等级; c)最大称量(max)、最小称量(min)、检定分度值 d)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e)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f)产品编号及制造日期; g)采用标准编号。
a)制造厂的名称和商标; b)准确度等级; c)最大称量(max)、最小称量(min)、检定分度值; d)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e)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f)产品编号及制造日期; g)采用标准编号。
.1.1.2说明标志的要求
说明标志安装应牢固可靠,学迹大小和形状应清楚、易读(大写学母的高度至少应为2mm)。 说明标志应集中在一块标牌上,采用胶粘或铆钉紧固等方式,应固定于称量斗的明显易见的地方, 不易损坏、无法将其拆下。
包装箱外标志除应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规定外,还应有下列标志: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b)制造厂名称; c)毛重; d)体积。
称量斗上应留出检定标志的位置,其直径至少应为25mm,且使用中不移动称量斗就可以 志。
钢结构计算、软件6.2.1称量斗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要求
a)使用说明书; b)合格证; c)装箱清单; d)检定证书(对通过首次检定的称量斗的要求)
6.3.1称量斗应符合铁路、
3.1称量斗应符合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和机械化装载的现行有关规定。 3.2运输、装卸称量斗时应小心轻放,禁止抛、扔、碰、撞和倒置,防止剧烈振动和雨淋。
6.4.1称量斗的主要部件,如称重传感器的贮存应符合GB/T7551的规定。称重显示控制器应符合GB/
在遵守对给料机的运输、保管、安装、调整、保养和使用规定的条件下,从用户开始使用(按 )起12个月内或从制造厂发货起18个月内冶金标准,如给料机不能正常工作,制造厂应负责免费为用户 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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