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808-2020 高温氢气环境试验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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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B/T 13808-2020  高温氢气环境试验机

    3.4变形测量、控制系统

    3.4.1变形测量系统应能分别显示试样两侧的变形值及其平均值,其中试样任意一侧的变形示值与其 平均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平均值的10%,每一侧的变形值应能在主机附近显示。 3.4.2变形引伸系统在测量范围内,示值误差的允许值为土0.5%或土0.005mm,以较大者为准。 3.4.3变形测量系统的变形示值相对漂移的允许值为土0.3%或士0.005mm,以较大者为准。 3.4.4 变形控制系统在试验过程中对给定变形示值的控制稳定度为土0.5%或土0.005mm,以较大者 为准。 3.4.5试验机应有变形超量程保护及变形累加功能

    混凝土标准规范范本3.5位移测量、控制系统

    多动拉杆在工作行程内移动时应平稳,无振动和异响。 多动拉杆的移动速度宜在0.001mm/min~50mm/min范围内。在零试验力条件下,横梁移动速 速度标称值的相对误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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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拉杆移动速度相对误差

    a)最大容量不大于5kN的试验机,在拉杆的任何移动速度下应能施加试验机最大力值, b)最大容量大于5kN的试验机: 1)在拉杆移动速度不大于5mm/min时,应能施加试验机最大力值; 2)在拉杆移动速度大于5mm/min时,能够施加的试验力不应小于试验机最大力的25%

    3.6充气、加热装置的测量和控制系统

    3.6.1充气加热、装置应符合GB4962的规定,保证安全可靠。 3.6.2试验机的加热装置、温度测量控制装置应符合JB/T11583一2013的规定。 3.6.3环境装置设计应保证容压比满足GB/T150(所有部分)的要求。 3.6.4环境装置温度测量使用耐还原的热电偶,推荐使用J型热电偶。

    3.7.1试验机应有力的过载保护装置,当超限力达到试验机最大力的2%~5%时,试验机应能自动 停机。 3.7.2试验机应有夹头限位保护装置,当移动夹头移动到极限位置时,试验机应能停止移动。 3.7.3试验装置外壳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5℃。 3.7.4试验机应可靠接地,零线、地线不能混接,且采取防静电措施。 3.7.5试验机控制器可随时脱开计算机独立工作。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试验机不应受其影响,应能 继续完成预定的试验功能,且不丢失试验数据。 3.7.6试验机应安装安全警报装置,并能超限报警

    试验机在包装条件下,应能承受运输颠试验而无损坏。运输颠搬试验后,试验机不经调修 操作程序准许的正常调整),仍应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试验机应在3.1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检测。

    式验机应在3.1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检测。

    检测用的仪器、量具和检具包括: a)符合GB/T25917.1规定的(校准棒或力传感器及与其相适用的数据采集系统)校验装置; b)测量误差允许值为土1%的同轴度测试仪(或其他相当准确度的测量装置); C)符合JB/T6146规定的引伸计标定器; d)不少于三支的二等标准热电偶和0.1级温度测量仪表; e)0.1级标准测力仪(检验0.5级试验机),0.3级标准测力仪(检验1级试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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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万用表; g)表面温度计; h)绝缘电阻测试仪; i)耐电压测试仪; i)通用量具及检具。

    4.3.1通过一个完整的试验,观测检查试验机是否满足3.2.1~3.2.5和3.2.7的要求。 4.3.2电气设备应使用4.2f)、h)规定的万用表、绝缘电阻测试仪及相应设备进行测量和观测检查, 结果应满足3.2.6的规定。

    4.4加力和力的测量控制系统的检测

    4.4.1试验机静态力的性能参数的检测方法:根据试验机的级别,选用本标准4.2e)规定的合适级别 的标准测力仪,在力的测量范围内,至少选择试验机最大力的2%、5%、10%、30%、50%、80%、100% 共七个测量点进行检测。力的示值相对误差、示值重复性和示值进回程差按GB/T16825.1一2008中6.4 和6.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计算与评定,结果应满足本标准3.3.1的要求。 4.4.2试验机动态力的性能参数的检测方法: a)控制试验机分别施加不同波形的动态力值,波形至少包括正弦波、方波、三角波,观测波形是 否满足本标准3.3.2.1的要求; b)动态力的示值相对误差按GB/T25917.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结果应满足本标准3.3.2.2的要求。 4.4.3试验机上、下夹头和试样中心线与试验机加力轴线同轴度的检测方法:用4.2b)规定的同轴度 测试仪进行检测。检测时,宜在试验机最大力的2%~4%的范围内等间距选取五个测量点,分别测量在 各测量点下试样两相对方向的变形。 同轴度误差e按公式(1)计算

    在同一测量点的同一次测量中,检验用试样变形较大一侧的变形值; 一一在同一测量点的同一次测量中,检验用试样两侧变形的算术平均值。 测得的五点中的最大值即为被检试验机的同轴度误差,结果应满足3.3.3的要求。 注:若试验机不适用10mm的试样,可用标距为10d的试样进行同轴度检测。

    4.5变形测量系统的检

    4.5.1将两个变形传感器(或变形测量机构)分别系缚在试样标距的相对两侧,以不超过试样弹性极 限的力拉伸试样,分别读取试样两侧变形值,结果应满足3.4.1的要求。 4.5.2变形引伸系统使用本标准4.2c)规定的引伸计标定器按JB/T614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结果应 满足本标准3.4.2的要求。 4.5.3对试样施加一个给定变形并保持不变,观测计算机100h内采集的数据(数据记录间隔不超过 5min),结果应满足3.4.3的要求。 4.5.4变形示值控制稳定度的检测方法:采用标准松弛试样,按GB/T10120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次不少于24h的松弛试验。在检测过程中用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定时记录试样的变形值数据(数据 记录间隔不超过5min),并观察试验进行情况。变形示值的控制稳定度检测结果应满足本标准3.4.4 的要求。

    4.6位移测量系统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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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1观测检查拉杆位移测量系统分辨力,结果应满足3.5.1~3.5.3的要求。 4.6.2位移测量系统示值相对误差选用4.2j)规定的合适量具进行检测。检测时,在移动拉杆的工作 范围内至少选两个间隔进行测量,每个间隔测量三次,结果应满足3.5.2的要求。 位移示值相对误差qD按公式(2)计算

    4.7充气、加热装置的测量和控制系统的检测

    4.7.1试验机充气装置按照GB4962的规定,使用本标准4.2j)规定的仪表检验,结果应满足本标准 3.6.1的要求。 4.7.2试验机加热装置和温度测量控制装置使用本标准4.2d)规定的二等标准热电偶和0.1级温度测 量仪表,按JB/T11583一2013中4.3规定的方法检测,结果应满足本标准3.6.2、3.6.4的要求。 4.7.3使用4.2i)规定的检具,检测充气、加热装置的体积和压力,结果应满足3.6.3的要求。

    4.8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

    4.8.1选择一个在试验机最大力下不产生屈服的试样装夹到试验机上,启动试验机缓慢施加力,当施 加的力超过试验机最大力2%~5%时,过载保护装置应满足3.7.1的要求。 4.8.2启动试验机,当移动夹头运行到极限位置时,限位保护装置应满足3.7.2的要求。 4.8.3使用4.2g)规定的表面温度计测量控制器及伺服系统外壳表面温度,结果应满足3.7.3的要求。 4.8.4观测检查3.4.5、3.7.4和3.7.5,结果应满足相应各项的要求。 4.8.5模拟调整温度、压力极限设置和氢气浓度超限等,安全警报装置应满足3.7.6的要求。

    4.9耐运输颠簸性能的试验

    将试验机包装件装到载重量不小于4t的载重汽车车厢后部,以25km/h~40km/h的速度在三级 公路的中级路面上进行100km以上的运输颠簸试验。 运输颠簸试验后,不经调修,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测,结果应满足3.8的要求。

    5.1.1出厂检验项目为3.8以外的全部项目。产品取得出厂合格证后方能出

    5.1.1出厂检验项目为3.8以外的全部项目。产品取得出厂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5.1.2出厂检验主要项直的实测数据应记入出厂合格证中

    5.2.1型式检验时,应按第3章规定的全部要求对试验机进行全性能检验。

    a)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 b)产品正式生产后,其结构设计、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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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d)对批量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查; 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5.3.1对于出厂检验,每台试验机在出厂检验项目的合格率达到100%时方为合格。 5.3.2对于型式检验,当批量不大于50台时,抽样2台,若检验后有1台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 不合格批;当批量大于50台时,抽样5台,若检验后出现2台或2台以上不合格品,则判定该批产品 为不合格批。

    5.3.1对于出厂检验服务质量标准,每台试验机在出厂检验项目的合格率达到100%时方为合格。 5.3.2对于型式检验,当批量不大于50台时,抽样2台,若检验后有1台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 不合格批;当批量大于50台时,抽样5台,若检验后出现2台或2台以上不合格品,则判定该批产品 为不合格批。

    6.1.1试验机应有铭牌,其内容至少包括

    a)名称; b)型号; c)试验机最大力和最高试验温度; d)制造厂名称或标志; e)出厂日期、编号。 6.1.2对于执行本标准的产品,应在产品或 号和名称

    6.2.1试验机的包装应为防水、防锈和防尘组合的复合防护包装。 6.2.2试验机的包装应符合JB/T6147—2007中5.6.1、5.6.4和5.6.6的规定。 6.2.3包装箱上的收发货标志和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JB/T6147一2007中第6章的规定。

    试验机的包装应为防水、防锈和防尘组合的复合防护包装。 试验机的包装应符合JB/T6147—2007中5.6.1、5.6.4和5.6.6的规定。 包装箱上的收发货标志和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JB/T6147一2007中第6章的规定。

    门窗标准规范范本6.3.1产品运输时应防正振动和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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