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1503-2012 油气输送管道隧道穿越工程施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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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503-2012 油气输送管道隧道穿越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5.3.7其他材料的储存应根据材料属性分类储存,不应混放,对不能受潮的材料应采取防潮、防雨
6.1.1施工前应开展下列主要调查工作:
1.1 施工前应开展下列主要调查工作: a) 工程的施工条件,包括运输道路、水源、供电、征地、拆迁情况、弃渣场地及容纳能力等 b) 施工场地布置与相邻工程、弃渣利用、农田水利、征地等关系。 c) 当地原料、材料及半成品的品种、质量及供应能力。 d) 工程所在地可以利用的社会依托条件和当地民风民俗。 e 施工中自然环境、气象、水文资料及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 f 评估雨季、洪水对施工的影响。 1.2 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编写调查报告
6.2.1施工单位应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设计交底2018标准规范范本,核对现场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6.2.2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条件,结合隧道长度、断面尺寸、结构类型、工期要求、安全生产、施 工资源配置与组合等情况合理确定施工方法。 6.2.3施工单位应编制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成施工技术交底和人员培训。 6.2.4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并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 6.2.5施工单位应配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相关标准、规范及相应的检测试验仪器
6.2.1施工单位应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设计交底,核对现场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6.2.2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条件,结合隧道长度、断面尺寸、结构类型、工期要求、安全生产、施 工资源配置与组合等情况合理确定施工方法。 6.2.3 施工单位应编制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成施工技术交底和人员培训。 6.2.4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并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 6.2.5施工单位应配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相关标准、规范及相应的检测试验仪器
6.3.1作业人员配备应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施工作业人员应具有健康体检证明。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已对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和技术培训。 6.3.2 施工单位的物资准备应充足、及时,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确定合格供应方和应急供应方并完成报批, b) 建立材料储存临时仓库,选择堆管场等露天堆放场地。 编制施工所需周转材料、消耗材料和加工品计划,并接规定报批,落实采购工作。 6.3.3 设备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设备的数量和性能应能满足施工需要,关键设备应有备用。 b) 设备性能应完好,且零配件、附件应齐全,并经维护保养。 隧道内通风、照明、气体监测等安全设施的备用设备应与主用设备同步到达现场。 d) 设备不应设置在地基松软、危岩塌方、滑坡或可能受洪水、飞石等冲击的地段,特 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设备的安装应参照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底座应稳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及 验,并经试运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6.4.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工程规模、工期、地形特点、弃渣场和水源等情况,本着因地制宜、 合理布置、统筹安排的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有利于生产,文明施工,节约用地和保护环境。 b) 施工场地应事先规划,分期安排,并减少与现有道路的交叉和干扰。 c 施工区和生活区宜分开布置。 d) 机械设备、加工场地应相对集中。 e) 合理布置砂、石、水泥等大宗材料的堆放场地,材料库房宜靠近场地道路布置。 f) 运输便道、场地道路和临时排水设施等应统一规划,做到合理布局、形成网络。 g 临时设施不应布置在受泥石流、塌、滑坡、洪水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 4临时工积施工产合下列要或
a)临时工程应在开工前完成
b)运输道路应引至洞口,满足使用期运量和行车安全的要求。对道路临时边坡应加强维护加 固,保证行车安全;使用中应加强养护维修,保障畅通。 高压、低压电力线及变压器和通信线路应按规定统一布置。 d 风、水、电设施应靠近洞口,安装设备和管线应按有关规定布置。 e 临时房屋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及节约的原则;临时用房应考虑洪水、泥石流、落石、 雪崩、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临时房屋的周围应设有排水系统,并避开高压电线。 生活用水应严格按照相关的环保要求排放,不应影响周边环境,并防止产生次生灾害。 g 洞口段为不良地质时,不应在其上部修建房屋、水池和其他建筑。 h) 临时工程及场地布置施工应采取措施保护自然环境
6.5.1弃渣场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5.2弃渣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渣场容量应满足施工需要。 6 渣场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应满足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c 渣场运输条件应方便弃渣。 6.5.3 弃渣不应影响附近的农田水利设施,不占或少占耕地。 6.5.4弃渣不应堵塞河道、沟谷,抬高水位和恶化水流条件。
7.1.1测量的精度应采用中误差衡量,最大误差(极限误差)为中误差的两倍。 7.1.2测量仪器使用前应检查校正,使用时应采取防雨、防阳光直接照射的措施 7.1.3设计单位应会同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逐点交接测量控制桩,并复测坐标、高程数据。控 制桩丢失或复测精度超限时,应由设计单位补测后重新交桩, 7.1.4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控制桩建立隧道外施工测量控制网,施工中应随掘进进度建立隧 道内控制导线。控制测量的等级和精度应符合GB50026的要求。 7.1.5每次测量放样前应对基准点进行检校,误差超限时不应引用该基准点参数进行测量作业。 7.1.6隧道峻工后应提交首级控制网实测成果、贯通测量技术成果书、贯通误差的实测成果、净空 断面测量的实测成果,并应提供断面图。 7.1.7测量的精度控制和测回数应符合GB50026相应等级的要求
7.2.1放样点在隧道内应以洞内控制导线作引伸测量,并随隧道施工进度向前延伸布设。导线边长 在直线地段不宜短于200m,曲线段不宜短于50m。测量后视方向的长度不宜小于100m。 7.2.2无闭合条件的导线观测应进行两组独立观测,相互校核。当用正倒镜延长直线法或曲线偏角 法检测延伸中线桩点时,其点位横向偏差不应大于5mm。 7.2.3开挖前应在开挖断面标出设计断面尺寸线,开挖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测量并绘出断面图。 7.2.4供衬砌用的临时中线点,应采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测定,其间距可视放样需要加密,但不宜大 于10m。 7.2.5立模衬砌前应对洞内导线点和临时中线点复核,其点位横向误差不应大于5mm。超限时应从 相邻点逐点检测至合限点位,并重新定正中线点位和高程, 7.2.6应根据合格的中线点位和高程,放出拱顶、边墙底和起拱线高程,采用设计衬砌断面的支距 控制架立拱模和墙模。立模后应进行检查和校正。 7.2.7洞内水准路线应由洞口高程控制点向洞内布设,洞内施工用的水准点,应根据洞外、洞内已 设定的水准点,按施工需要加密。在坑道内拱部、边墙施工地段宜每100m设立一个临时水准点。 7.2.8施工过程中,应对隧道控制网定期复测
7.3贯通误差的测定及调整
7.3.1隧道两相向开挖洞内施工中线在贯通面上的横向和高程贯通中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7.3.1隧道两相向开挖洞内施 二的横向和高程贯通中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7.3.2贯通误差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精密导线法测量时,在贯通面附近设置临时控制点,由进测的两方向分别测量该点白 标,所得的闭合差分别投影至贯通面及其垂直的方向上,得出实际的横向和纵向贯通误 再置镜于该临时点测求方位角贯通误差
D 采用中线法测量时,应由测量的相向两方向分别向贯通面延伸,并设置临时中线点,量 两点的横向和纵向距离,计算该隧道的实际贯通误差。 水准路线由两端向洞内进测,分别测至贯通面附近的同一水准点或中线点,所测得的高程 值即为实际的高程贯通误差。
7.3.3贯通误差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直线隧道中线误差的调整应采用折线法调整。 曲线隧道误差的调整,根据实际贯通误差,宜由曲线的两端向贯通面按长度比例调整中线 C 采取精密导线法测量时,贯通误差应采用坐标增量平差调整。 高程贯通误差调整时,贯通点附近的水准点高程,应由进出口分别引测的高程平均值作为 调整后的高程。 7.3.4隧道贯通后,施工中线及高程的实际贯通误差,应在未衬砌的100m地段内(即调线地段) 调整。该段的开挖及衬砌均应以调整后的中线及高程进行放样,
7.4.1隧道峻工后,应在直线段间隔50m、曲线段间隔20m及特殊地质加固处理等断面处,测绘以 路线中线为轴的隧道实际净空,标出拱顶高程、起拱线宽度、底板水平宽度。 7.4.2隧道永久中线点,应在峻工测量后用混凝土包埋金属标志。直线上的永久中线点,每200m 一250m设一个;曲线上永久中线点应在曲线的起点、中点、终点各设一个,曲线中部可根据通视条 件适当增加。永久中线点设立后,应在隧道边墙上设置标志。 7.4.3洞内水准点每1km应埋设一个,短于1km的隧道应至少设一个,并应在隧道边墙上画出 标志。 7.4.4管道安装就位后,应按要求采集管道焊口坐标和标高、锚固墩及支座等的位置信息
8.1.1根据洞口地形及地质条件,结合设计文件选择明挖、浅埋或直接进洞等施工方式。 8.1.2洞口工程应与洞口相邻工程及场地布置通盘考虑,妥善安排,及早完成。 8.1.3洞口边坡、仰坡顶面及其周围,应根据情况设置排水沟和截水沟。 8.1.4洞口施工宜避开降雨期和融雪期。在严寒地区施工时,应执行冬季施工的相关规定 8.1.5有滑坡、崩塌的山坡地区,应先进行滑坡、崩塌处理。
.2.1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仰坡放线,自上而下逐段开挖,不应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
8.2.2当地质条件良好时,洞口仰坡开挖宜一次成型;当地质条件不良时,应采取稳定边坡和仰坡 的措施。 8.2.3洞口边坡、仰坡开挖不应采用深眼大爆破。 8.2.4 开挖的土石方不应弃在危害边坡及其他建筑物稳定的地点,并不应影响运输安全。 8.2.5 边坡、仰坡以上的山坡危石应全部清除。 8.2.6 隧道洞门端墙施工宜与土石方开挖同步进行 8.2.7当洞口可能出现地层偏压时,可采取平衡重填土、护坡挡墙或对偏压上方地层挖切等措施, 减轻偏压力
8.3洞口边仰坡的防护
防护应按设计图施工,并应在隧道施工的初期 护应视地质、施工季节、施工手段等情况,采耳
8.4.1洞门施工应在隧道开工的初期完成,地质不良的洞口应尽早完成。 8.4.2基础应置于稳固的地基上,虚渣、杂物、积水、软泥应清除干净。 8.4.3 洞门拱墙应与洞内相邻的拱墙同时施工,并采用同级混凝土。 8.4.4 洞门端墙施工应保证其位置准确和墙面坡平顺,回填应两侧对称进行,不应产生偏压。 8.4.5 洞门翼墙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8.4.6 洞门完成后,其上方仰坡坡脚受破坏时应及时处理,加固时宜用浆砌片石。 8.4.7洞门的排水、截水设施应配合洞口施工,同步完成
8.5.1应根据地质条件、对地面建筑物的影响以及保障施工安全等因素,选择开挖方法和支护方式。 8.5.2不良地质地段应在进洞前对地表、仰坡进行防护,并施作超前支护。 8.5.3洞口邻近建筑物时,应采取微振动控制爆破,并对建筑物下沉、倾斜、裂缝以及振动等情况 作必要的监测,确保隧道施工和建筑物的安全。 8.5.4洞口段开挖应加强支护,开挖后应尽快施作锚杆、喷射混凝土、敷设钢筋网或钢支撑等,并 尽早施作衬砌。
.1.1隧道开挖应根据地层地质条件,结合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确定合理循环进尺及施工 速度,保持各工序相互协调,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满足要求 .1.2开挖断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开挖轮廓线宜采用有效的测量手段进行控制。 .1.3开挖作业应保证安全。采用钻爆法开挖时宜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开挖面及未衬砌地段应随时 验查,并应确保无安全隐患才能继续作业。 9.1.4开挖工作面与已衬砌地段之间的距离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9.1.5开挖不应危及初期支护及施工设备等的安全。 9.1.6施工期间应作好量测、地质描述并进行核对,结合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实际情况 修改开挖方法和参数,提出变更意见
.7隧道开挖断面应以衬砌设计轮廓线为基准,考虑预留变形量、测量贯通误差和施工误差等 开挖断面可适当放大。 .8预留变形量可根据围岩级别、隧道宽度、埋置深度、施工方法和支护情况等条件,采用工 化法确定。当无类比资料时,可参照表2的要求选用
9.1.9当两相对开挖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施工面应加强联系。两开挖工作面间的间距为20m 时,一端应停止开挖工作,从另一端单向开挖至隧道贯通。 9.1.10隧道不宜欠挖。当围岩完整、右质坚硬时,充许岩右个别突出部分(每1m岩面不天于 0.1m)侵人衬砌。对整体式衬砌,侵人值应小于初砌厚度的1/3,并小于100mm;对喷锚初砌不应 大于50mm;拱脚和墙脚以上1m范围内不应欠挖 9.1.11隧道开挖时应做好超前探水、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的监测。 9.1.12隧道开挖前应及时做好防护和支护作业的准备工作
.1平巷开挖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对开挖断面、开挖方法、掘进循环进尺、钻眼机具和爆炸 等进行施工设计。
9.2.2采用钻爆法施工时,施工单位应编制钻爆设计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实施。钻爆设计方案的 内容应包括炮眼(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的孔位布置和孔径、炮眼深度和角度、爆破器材、装药 量和装药结构、起爆方法和爆破顺序、钻眼机具等
9.2.4炮眼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掏槽炮眼可采用直眼掏槽或斜眼掏槽。 b) 周边炮眼应沿隧道开挖轮廓线布置,保证开挖断面符合设计要求。 C) 辅助炮眼交错均匀布置在周边炮眼与掏槽炮眼之间。 d) 周边炮眼与辅助炮眼的眼底应在同一垂直面,掏槽炮眼应加深100mm。 爆破后的岩块碴体块度适合装碴的需要
9.2.5爆破器材的品种和型号选用
起爆方式宜采用导爆管或电力起爆,不宜采用火花起爆。在漏水和涌水的工作面以及有杂散 应电流、高压静电等危险因素时,应采用导爆管起爆。光面爆破宜选用低密度、低爆速、低 爆力的炸药
9.2.6爆破作业宜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爆破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
成缝试验方法。当无试验条件且当炮眼深度为1.0m~3.0m、炮眼直径为40mm~50mm、 为20mm~25mm时,光面爆破参数可参照表3选用,预裂爆破参数可参照表4选用。 9.2.7周边炮眼装药结构可采用小直径连续装药、间隔装药、导爆索装药和空气柱状装药 况下宜选用小直径连续装药或间隔装药结构:软尝可采用导爆索装药结构:当眼深不大于2
采用空气柱状装药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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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面较小或围岩软弱、破碎或对曲线、折线开挖成形要求较高时,周边炮眼间距E应取较小值。 边炮眼抵抗线W值在一般情况下均应大于周边炮眼间距E值。软岩在取较小E值时,W值应适当增大 W:软岩取小值,硬岩及断面小时取大值。 药集中度Q为2号岩石硝铵炸药,选用其他类型炸药时,应修正。
周边炮眼抵抗线W值在一般情况下均应大于周边炮眼间距E值。软岩在取较小E值时,W值应适当增大 E/W:软岩取小值,硬岩及断面小时取大值。 装药集中度Q为2号岩石硝铵炸药,选用其他类型炸药时,应修正。
.2.8钻爆作业应按钻爆设计进行钻眼、装药、接线和起爆。 2.9钻眼前应放出开挖断面中线、水平和断面轮廓,并根据钻爆设计图标出炮眼位置,经检查符 合设计要求后方可钻眼。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炮眼的深度和角度应符合设计。掏槽炮眼眼口间距误差和眼底间距误差不应大于50mm;辅 助炮眼眼口排距、行距误差均不应天于100mm;周边炮眼眼口位置误差不应天于50mm 眼底不应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150mm。 b) 当开挖面凹凸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炮眼深度,使周边炮眼和辅助炮眼眼底在同一垂 直面上。 C 钻眼完毕,按炮眼布置图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炮眼应重钻,经检查合格后 方可装药。 d) 当采用凿岩台车并挖时,对钻眼的要求,可根据台车的构造性能结合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2.10装药前应清除干净炮眼内的泥浆、岩屑。所有装药的炮眼应堵塞炮泥,周边炮眼的堵塞长度 宜小于200mm。采用预裂爆破时,应从药包顶端堵塞,不应只堵塞眼口。 2.11起爆宜采用非电毫秒雷管、导爆管或导爆索。当采用电力起爆时,除应符合GB6722的有 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装药前电气线路和照明设施应撤离工作面。装药可采用探照灯和矿灯照明。
电线等导电体的间距应大于1.0m,并应悬空架设。 多工序掘进依次爆破时,应检查主导线的连接;确认起爆顺序正确后方可起爆。 d 所用爆炸材料应能防水或采取防水措施,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敷设爆破网络时应避免 接头浸入水中,并应加强接头绝缘保护。 e 起爆电源应使用直流电或低压电大电流起爆器,起爆器应保持干燥,并不应湿手操作。 9.2.12 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安全地点至爆破 工作面的距离,在独头坑道内不应小于200m,当采用全断面开挖时,应根据爆破方法与装药量计算 确定。 9.2.13 爆破后应检查其效果,爆破效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开挖轮应圆顺,开挖面平整。 b) 爆破进尺达到设计要求,爆出的石块块度应满足装渣要求。 ) 炮眼痕迹保存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痕迹保存率对硬岩应大于或等于80%,对中硬 岩应大于或等于60%。 d) 两次爆破的衔接台阶尺寸不应大于150mm。 9.2.14 当在浅埋、软岩、邻近建筑物等特殊情况地段爆破时,应采用仪器检测围岩爆破扰动范围和 垂直振速,并采取措施控制爆破对围岩的扰动程度。 9.2.15平巷的开挖,应根据围岩级别、断面大小合理选择开挖方法,当其与斜巷或竖井的距离小于 10m时,应采取控制爆破技术,降低垂直振速。 9.2.16平巷与竖井或斜井的连接处,在开挖后应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必要时可提前施作二次衬 砌,在开挖后应加强超前支护措施
电线等导电体的间距应大于1.0m,并应悬空架设。 多工序掘进依次爆破时,应检查主导线的连接;确认起爆顺序正确后方可起爆。 d 所用爆炸材料应能防水或采取防水措施,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敷设爆破网络时应避免 接头浸入水中,并应加强接头绝缘保护。 e) 起爆电源应使用直流电或低压电大电流起爆器,起爆器应保持干燥,并不应湿手操作。 9.2.12 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安全地点。安全地点至爆破 工作面的距离,在独头坑道内不应小于200m,当采用全断面开挖时,应根据爆破方法与装药量计算 确定。 9.2.13 爆破后应检查其效果,爆破效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面业
9.3.1并口的锁口圈应在并身掘进前完成。竖并并口的截水、排水系统和防冲刷设施,应在隧道施 工前妥善规划,尽早完成。 9.3.2隧道的竖井宜采用自上而下单行作业法施工。 9.3.3石质地层开挖宜采用直眼掏槽,当岩层倾斜较大且裂痕明显时,可用锲形或者其他形式掏槽 有地下水时可采用立式梯台超前掏槽法。 9.3.4每掘进3m~5m应核对一次中线,及时纠正偏斜。 9.3.5竖井宜设置雨棚,井口周围应设防汛墙等安全设施,并设置安全警示牌,
9.4.1斜巷开挖的钻爆 与斜巷的倾角一致,眼底应比底板高程略低,避免出现台阶 9.4.2每个循环进尺都应检测其高程并控制井身的斜度,每隔20m~30m应测量其中线、高程,确 保斜巷的位置正确。 9.4.3当斜巷的倾角大于15°时,应设置人行台阶,并增设扶手。每隔20m~40m设置1个躲避洞
9.5.1躲避洞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躲避洞不宜设于衬砌断面变化处或变形缝处。 9.5.2错车道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避开断层破碎带等围岩较差地段。
9.6.1装碴运输设备的选型配套应与装渣能力、运输能力和开挖能力相适应,并保证装运 最大的开挖能力。
.1装碴运输设备的选型配套应与装碴能力、运输能力和开挖能力相适应,并保证装运能力大 大的开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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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输线路应设专人进行维护和养护,线路两侧的废碴和杂物应随时清除。 5.3斜巷运输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运输轨道与两侧通风和排水等管道、电力线之间的安全距离(有人行道者另计),不应小 于200mm。 除运输车辆升降的最大速度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提升绞车应设置深度指示器自动示警,并应有防过卷装置; 2) 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上油保养; 3) 运输斗车之间、斗车与钢丝绳之间应有可靠的连接装置,并应加装保险绳; 4) 井口应设置挡车器并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打开。车辆行驶时,井内不应有人员通过; 斜巷每隔100m应在轨道上设防跑车装置一处,在接近井底时再设一处; 6) 绞车和井口、井底均应有联系信号,并有专人值守; 7) 运输钢轨和其他长杆件材料时,应有长杆件材料装卸及进出斜井的安全措施; 人员不应乘坐斗车上下。 5.4隧道采用无轨运输时,宜采用轮式正铲侧卸装载机等小型装渣设备或人工装碴,小型农用车 渝。当隧道开挖长度大于50m,采用立爪式轨行装岩机时,在距开挖工作面70m~80m范围内应
9.6.5无轨运输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运输道路应做好排水及路面的维修工作。
a)运输道路应做好排水及路面的维修工作。 b) 施工作业地段的行车速度不应大于10km/h,成洞地段不应大于15km/h。 C 无轨运输应每间隔150m~300m设一会车点 9.6.6不应采用汽油机进洞作业,柴油机械宜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并加强隧道通风
10.1.1隧道的支护应配合开挖及时进行,保证施工安全。 10.1.2隧道支护方式应根据围岩特点、断面大小和使用条件等选择喷射混凝土、锚杆、钢筋网、钢 洪架或者管棚等单一或组合的支护形式。 10.1.3当开挖工作面不能自稳时,应根据工作面地质条件采取超前支护和预加固处理。 10.1.4支护施工中应做好监控量测、地质素描和支护施工记录。
10.2.1锚杆类型、直径和材质应根据设计文件选择,锚杆杆体的抗拉力不应小于设计抗拔力。错锚杆 拉拔力的检验不应少于锚杆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10.2.2 锚杆用的水泥砂浆,其强度不应低于M20。 10.2.3 锚杆施工应在隧道开挖后及时进行。 10.2.4 锚杆孔钻进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钻孔机具应根据锚杆类型、规格及围岩情况选择。 b) 孔位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允许偏差为±150mm。 C) 孔洞宜与所在部位的岩层主要结构面垂直。 d 孔深与孔径应与杆体匹配。 10.2.5 锚杆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锚杆。 b) 孔洞内有积水应先排出积水后再安装锚杆,有富含潜藏水时应在锚孔附近钻进排水孔道。 c 砂浆锚杆孔内灌注砂浆应饱满密实。 早强药包锚杆、树脂锚杆应先检查药包和树脂卷质量,受潮或变质者不应使用。 e 锚杆垫板应与喷射混凝土面密贴。
10.3.1喷射混凝土应在开挖后及时进行。 10.3.2喷射混凝土宜采用湿喷工艺。 10.3.3 喷射混凝土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水泥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宜优先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必要时 可采用特种水泥。 b) 粗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喷射混凝土中的石子粒径不宜大于16mm,喷射钢纤 维混凝土中的石子粒径不宜大于10mm;骨料级配应连续级配。细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中 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5,含水率宜控制在5%~7%。 水质应符合工程用水的有关标准,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 外加剂的选用应符合GB50119的规定,外加剂应对混凝土和钢材无腐蚀作用,且不得影响 混凝土和钢材的使用性能。 钢纤维宜用普通碳素钢制成,长度宜为20mm~25mm,并不应大于25mm;抗拉强度不应 小于380MPa,不应有油渍和明显的锈蚀,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10.3.4 喷射混凝土钢筋网材料宜选用HPB300钢,钢筋直径宜为6mm~12mm,网格尺寸宜为 150mm~300mm,搭接长度应为1个~2个网格。 10.3.5 喷射混凝土钢筋网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除土质地层隧道外,钢筋网宜在喷一层混凝土后铺挂。 b) 土质地层地段应先铺挂钢筋网,沿环间压紧后再喷射混凝土。 ) 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其覆盖厚度不应 小于30mm。 d) 钢筋网应与锚杆或其他固定装置连接牢固。 e 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 10.3.6 喷射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应满足混凝土强度和喷射工艺要求。 10.3.7 喷射机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输料连续、均匀,附属机具的技术条件应能满足喷射作业 要求。 10.3.8 喷射混凝土施工前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检查开挖断面净空尺寸,清除松动岩块和拱、墙脚处的岩屑等杂物。 b) 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当受喷岩面遇水容易潮解、泥化时,采用高压风吹净岩面。 ) 在受喷面设置控制混凝土厚度的标志。 d) 检查机具设备和水、电等管线路,并试运转,保证作业区内具有良好通风和照明条件。 e) 当受喷面有滴水、淋水、集中出水点时,应先处理后喷射混凝土。 10.3.9 喷射混凝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喷射作业应分段、分片、分层,由下而上顺序进行,当岩面有较大凹洼时,应先填平。 b) 分层喷射时,一次喷射厚度可根据喷射部位和设计厚度确定,初喷厚度宜为40mm 60mm 混凝土喷射应紧跟开挖工作面及时进行,在喷射结束后4h内不应进行下一循坏的爆破作业,
d)混合料应随拌随喷,不掺速凝剂的干混合料,存放时间不应大于2h;掺有速凝剂的干混合 料,存放时间不应大于20min。 e 外加剂掺量应准确,搅拌均匀,不应随意增加或减少。 喷射应与岩面垂直,同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和喷射压力 挂网喷射时,应减小喷头至受喷面的距离,并调整喷射角度,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喷射 中如有脱落的石块或混凝土块被钢筋网卡住时,应及时清除。 h)喷射后应进行养护,养护方式应符合混凝土和外加剂的性能要求
10.4.1钢架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 10.4.2 钢架安装应根据地质状况在开挖或初次喷射混凝土后架设。 10.4.3 钢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前应清除底脚下的虚渣及杂物。钢架安装允许偏差:横向和高程为土50mm,垂直度为 ±2。 b) 各节钢架间宜以螺栓连接, 沿钢架外缘每隔2m应用钢或混凝土预制块楔紧。 10.4.4钢架应与喷射混凝土形成整体,钢架与围岩间的间隙应用喷射混凝土充填密实;钢架应全部 被喷射混凝土覆盖,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
L0.5超前支护和预加固
10.5.1隧道在开挖后自稳时间小于完成支护所需时间的地段,应根据围岩情况、开挖方式、进度 求、机械配套等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或几种措施进行超前支护和预加固处理: 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 b) 超前锚杆或超前小导管支护。 c) 管棚超前支护。 d 地表锚杆或地表注浆加固。 e 小导管周边注浆和围岩深孔注浆。 10.5.2 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面时,应采用早强混凝土,喷射厚度宜为50mm~100mm。 10.5.3 超前锚杆、小导管支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宜和格栅钢架配合使用。 b) 长度宜为3.0m~3.5m,并应大于循环进尺的2倍。 c) 超前锚杆外插角宜为10°~20°,小导管外插角宜小于10°。 10.5.4 管棚支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管棚用钢管直径宜为89mm,钢管中心间距宜为管径的2倍~3倍。 b) 管棚长度应根据地层情况选用,不宜小于10m。 c 纵向两组管棚的搭接长度应大于3m。 10.5.5 在软弱围岩及富水地层中施工时,可采用注浆法加固地层,并根据地质情况、隧道断面 状、施工机具等条件,选用小导管周边预注浆、深孔注浆或地表注浆
要求时不应进行衬砌施工。 11.1.2衬砌不应侵人隧道建筑限界,衬砌施工放样时可将设计的轮廊线扩大50mm,采用复合式衬 砌时,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11.1.3衬砌施工时,应对衬砌完成的地段继续观察和监测隧道的稳定状态,注意衬砌的变形、开 裂、侵人净空等现象,并作出长期稳定性评价。 11.1.4模板架设前应清除钢筋油污,浇筑混凝土前应清除模板内杂物;木模板应用水湿润但表面不 应留积水;当模板有裂隙和孔洞时应予堵塞,不应漏浆。 11.1.5混凝土浇筑前及浇筑过程中,应检查模板、支架、钢筋骨架、预埋件等,发现问题应加固或 周正后方可继续施工。 11.1.6浇筑整体式衬砌时应根据不同施工方法,选择衬砌模板台车或移动式模架,并配备混凝土输 送泵和混凝土罐车。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拱墙架的间距应根据衬砌地段的围岩情况、隧道宽度、衬砌厚度及模板长度确定,宜选用 1.0m~1.5m。 b) 拱架、墙架模板宜采用定型的金属结构加工制作,并应预留通风管位置。 拱墙架和模板的架设位置应准确,连接应牢固,并应按隧道中线和高程、综合允许施工误差 和拱架预留沉落量,对开挖断面进行复核和修整。 立拱架应以隧道中线为基准,按线路方向垂直架设。 e 立墙架时应按线路中线确定墙架位置,对墙基高程应进行检查。 11.1.7 竖井井壁衬砌时,应按设计图要求预留出管道出口、预埋地脚螺栓孔和其他预留孔。 11.1.8 衬砌的施工缝和变形缝应做好防水处理。 11.1.9 隐蔽工程应经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11.2.1一般情况,二次衬砌应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后施作。变形基本稳定应符合隧道周 边位移速度有明显减缓趋势,拱脚水平相对净空变化速度小于0.2mm/d,拱顶相对下沉速度小于 0.15mm/d。 11.2.2 在特殊条件下(如松散堆积体、浅埋地段等)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 11.2.3 二次衬砌宜采用全断面一次或先墙后拱法浇筑混凝土。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按封顶工艺施作,确保拱顶混凝土密实。 b) 浇筑前,应除去喷层或防水层表面灰粉并洒水润湿。 ) 浇筑混凝土应振捣密实,防止收缩开裂,振捣时不应破坏防水层。 d 二次衬砌背后需填充注浆时,应预留注浆孔。 11.2.4 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混凝土泵应连续运转。 b) 输送管道宜直,转弯宜缓,接头应严密。 泵送前应润滑管道,润滑时采用按设计配合比拌制的水泥浆或按骨料减半配制的混凝土 进行。 11.2.5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每层浇筑的高度、次序、方向应根据搅拌机能力、运输距离、浇筑速 度、洞内气温和振捣等因素确定。 11.2.6 二次衬砌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需间歇时,其间歇时间不应大于表5的规定。 11.2.7 混凝土养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a) 采用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掺有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 土,不应少于14d。
2.6二次衬砌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需间歇时,其间歇时间不应大于表5的规定。 2.7 混凝土养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a 采用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其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掺有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 ±,不应少于14d。
b)养护用水的温度应与环境温度基本相同、 c)寒冷地区,应做好衬砌的防寒保温工作。
表5涤箱混涤士允许间歇时间
1.2.8 二次衬砌拆模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2.5MPa。 1.2.9 防止二次衬砌混凝土开裂,可采取以下措施: a 宜采用较大的骨灰比,降低水灰比,合理选用外加剂。 b) 合理确定分段浇筑长度及浇筑速度。 混凝土拆模时,内外温差的变化速度不宜大于5℃/h。 ) 根据设计施作防水隔离层。 1.2.10 采用防水混凝土衬砌施工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砂石集料应符合级配要求,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 ) 水灰比不应大于0.55,严寒地区不应大于0.50。 C 调制混凝土拌和物时,水泥重量偏差不应超过土2%,集料重量偏差不应超过±3%,水及加 气剂重量偏差不应超过土2%。 d)有承压水时应先引流再浇筑防水混凝土
11.2.8 二次衬砌拆模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2.5MPa。 11.2.9 防止二次衬砌混凝土开裂,可采取以下措施: a 宜采用较大的骨灰比,降低水灰比,合理选用外加剂。 b) 合理确定分段浇筑长度及浇筑速度。 ) 混凝土拆模时,内外温差的变化速度不宜大于5℃/h。 ) 根据设计施作防水隔离层。 11.2.10 采用防水混凝土衬砌施工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砂石集料应符合级配要求,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 ) 水灰比不应大于0.55,严寒地区不应大于0.50。 C 调制混凝土拌和物时,水泥重量偏差不应超过土2%,集料重量偏差不应超过±3%,水及加 气剂重量偏差不应超过±2%。 d)有承压水时应先引流再浇筑防水混凝土,
11.3.1边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墙基虚渣、污泥、积水应清除干净。 b) 浇筑中边墙应稳定,超挖部位的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c) 边墙基础的扩大部分应结合边墙施工一次完成。 11.3.2 拱部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拱圈环节长度应根据围岩稳定情况和施工方法确定。 b) 浇筑顺序应从两侧拱脚向拱顶对称进行,间款及封顶的层面应成辐射状。 c) 分段施工的拱圈合拢宜选在围岩较好处。 d) 拱部应预留灌浆孔,对空洞进行回填注浆,确保拱部密实。 11.3.3 混凝土应连续浇筑,需间歇时,其间歇时间按11.2.6的规定执行。 11.3.4 衬砌的拆模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不承受外荷载的拱墙,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2.5MPa。 b) 承受围岩压力较大的拱墙、封顶和封口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100%。 承受围岩压力较小的拱墙、封顶和封口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11.3.5 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11.2.7的规定。 11.3.6 防止混凝土开裂的措施应符合11.2.9的要求。 11.3.7 衬砌混凝土采用防水混凝土时,应符合11.2.10的要求
11.3.1边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墙基虚渣、污泥、积水应清除干净。 b) 浇筑中边墙应稳定,超挖部位的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C) 边墙基础的扩大部分应结合边墙施工一次完成。 11.3.2 拱部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拱圈环节长度应根据围岩稳定情况和施工方法确定。 b) 浇筑顺序应从两侧拱脚向拱顶对称进行,间款及封顶的层面应成辐射状。 C) 分段施工的拱圈合拢宜选在围岩较好处。 d) 拱部应预留灌浆孔,对空洞进行回填注浆,确保拱部密实。 11.3.3 混凝土应连续浇筑,需间歇时,其间歇时间按11.2.6的规定执行。 11.3.4 衬砌的拆模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不承受外荷载的拱墙,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2.5MPa。 b) 承受围岩压力较大的拱墙、封顶和封口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100%。 承受围岩压力较小的拱墙、封顶和封口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11.3.5 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11.2.7的规定 11.3.6 防止混凝土开裂的措施应符合11.2.9的要求。 11.3.7 衬砌混凝土采用防水混凝土时,应符合11.2.10的要求
11.4.1喷锚衬砌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a) 清除松动岩块,冲洗受喷面。 b) 岩面如有渗漏水,应予以要善处理。 c) 检查喷射混凝土设备,以及风、水、电等管线,并试运转。 11.4.2 锚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钻眼应按设计要求布置孔位,做出标记,垂直岩面钻孔。 b) 锚杆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c 锚杆安装前应对锚杆除锈和矫直,锚杆插入深度不应小于设计长度的95% d) 锚杆应安装垫板,垫板宜采用150mm×150mm×6mm的钢板制作,垫板安装应紧密、 牢固。 灌浆前应将孔眼吹扫干净,灌浆应饱满。 11.4.3 钢筋网的铺设,可在岩面喷射一层混凝土后进行,铺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 钢筋网应随受喷面的起伏铺设,与受喷面间隙宜为30mm,钢筋网保护层厚度不应小 于20mm。 b 钢筋网应固定并连接牢固,在喷射混凝土时钢筋网不应晃动。 11.4.4 喷射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喷射混凝土作业应分段、分片、分层、由下而上交错进行。 b) 喷射混凝土宜采用湿喷工艺 c 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拱部不应大于80mm,墙部不应大于100mm,后一层喷射应在前 层混凝士终凝后进行
L1.5钢筋混凝土衬砌
11.5.1 钢筋在加工前应调直,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钢筋表面的锈迹、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b) 加工后的钢筋表面不应有削弱钢筋截面的伤痕。 ) 当利用冷拉法矫直钢筋时,钢筋的矫直伸长率:I级钢筋不应超过2%,Ⅱ级钢筋不应超 过1%。 11.5.2 钢筋下料与绑扎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钢筋下料应符合设计图和规范的要求。 b) 下料宜在钢筋棚内进行,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 ) 钢筋焊接的焊工应持证上岗。 d) 安装钢筋时,钢筋的位置和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e) 钢筋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完成质量检验评定和工序交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 工序。 11.5.3 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混凝土搅拌宜在隧道两端口分别设置搅拌站进行搅拌。 b) 混凝土运输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离析现象。 ) 模板安装牢固,接缝严密,防止跑模或漏浆。 d) 浇筑混凝土时应分层进行,每层虚铺厚度不宜超过500mm。 e) 混凝土的振揭应边浇筑边振揭,振捣应密实,不应出现漏振和过振 f) 混凝土振捣时,不应碰撞模板、钢筋和预埋件
多 混凝土浇筑时应检查模板是否变形、漏浆、预埋件位移等,出现变形、漏浆、预埋件位移 时应暂停浇筑,待修复校正后方可继续浇筑。 11.5.4混凝土养护和拆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凝土浇筑后应根据气候条件,12h内应进行养护,养护时间应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当日平 均气温低于5℃时不应进行酒水养护。 b)混凝土拆模的强度应符合11.3.4的规定
1.6.1底板施工前应将虚渣、杂物和积水等清理干净 11.6.2底板坡面应平顺且应符合设计的纵横向坡度要求,确保水流通畅。
1.6.1底板施工前应将虚渣、
2.1.1开工前应根据隧道规模、地形、地质条件、支护类型和参数、施工方法等,进行监控量测设 计,并编制监控量测计划。 12.1.2设计内容应包括量测项目、量测仪器选择、测点布置、量测频率、数据处理及量测人员组 织等。 12.1.3监控量测工作应紧跟开挖、支护作业,按设计要求进行布点和监测,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 行调整或增加量测的项目和内容。量测数据应及时进行调整和分析处理,并将结果反馈到施工过 程中。 12.1.4监控量测应掌握围岩和支护的动态信息并及时反馈,指导施工作业。 12.1.5监控量测应通过对围岩和支护的变位、应力量测,修改支护系统设计。 12.1.6采用复合式衬砌的隧道,施工、设计单位应紧密配合,共同研究,分析各项量测信息,确认 或修正设计参数。
机电标准规范范本12.2量测仪器、内容与方法
12.2.1隧道监控量测的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大小、围岩条件、地表沉降和设计要求综合选 定。量测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两大类,表6中的1~4项为必测项目,5~8项为选测项目。 12.2.2隧道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洞内、外观察,洞内观察可分开挖工作面观察和已施工地段观察两部 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开挖工作面观察应在每次开挖后进行。观察中发现围岩条件恶化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 施;观察后应及时绘制开挖工作面地质素描图、填写开挖工作面地质状态记录表和施工阶段 围岩级别判定卡(见附录C)。 b)对已施工地段的观察每天至少应进行一次,主要观察喷射混凝土、锚杆和钢架等的工作 状态。 c 洞外观察重点应在洞口段和洞身埋置深度较浅地段,其观察内容应包括地表开裂、地表沉 陷、边坡及仰坡稳定状态、地表水渗透情况等。 12.2.3净空变化、拱顶下沉和地表下沉(浅埋地段)等必测项目应设置在同一断面,其量测断面间 距及测点数量应根据围岩级别、隧道埋深、开挖方法等按表7的规定进行。 12.2.4净空变化、拱顶下沉量测应在每次开挖后12h内取得初读数,最迟不应大于24h,且在下 循环开挖前应完成
表6隧道现场监控量测项目及量测方法
注:H。一隧道埋深;b—隧道最大开挖宽度。
表7必测项目量测断面间距和每断面测点数量
12.2.5浅埋段地表下沉的量测宜与洞内净空变化和拱顶下沉量测在同一横断面内。当地表有建筑物 时,应在建筑物周围增设地表下沉观测点。 12.2.6浅埋段地表下沉测点应设置在横断面方向,测点应布置在隧道中心及两侧间距2m~5m处, 每个断面设7点~11点,监测范围应覆盖隧道开挖影响范围以外 12.2.7浅埋段地表下沉量测应在开挖工作面前方,隧道理深与隧道开挖高度之和处开始,直到衬砌 结构封闭、下沉基本停止时为止。 12.2.8浅埋段地表下沉量测频率应与拱项下沉和净空变化的量测频率相同。 12.2.9各项量测项目量测频率应根据位移速度和量测断面距开挖面距离,分别按表8和表9确定。 当按表8和表9选择量测频率出现较大差异时, 宜取量测频率较高的作为实施的量测频率。
装修设计教程表8量测频率(按位移速度)
表9量测频率(按距开挖面距离)
12.3量测数据处理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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