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7400.5-201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5部分:有色金属铸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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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400.5-201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5部分:有色金属铸件
GB/T 3Z400.52019
3.4.1毛坏铸件的加工余量是指一个面的加工余量。 不旋转体或两不面而加工的表面加 尔重应 按2倍计算, 3.4.2除另有规定外,所有需机械加工的 值,即按铸件最大尺寸在表3中选取
3.5计算毛坏铸件尺寸示例(见表4)
GB/T 37400.5=2019
抗震标准规范范本表4毛坏铸件尺寸计算示例
4毛坏铸件尺寸计算示例 单位为室
铸件的几何形状、尺寸应符合图 件的要求。铸件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逐件进不 对于成批生产的铸件可采 带双方协商
3.7.1铸件非加工表面的粗糙度,砂型铸造Ra不得天于50um,金属型和离心铸造Ra不得天于 25um 3.7.2应以GB/T6060.1规定的比较样块或自制的比较样件对比检查铸件表面粗糙度。比较样件由 供需双方协商选定和确定。铸件表面有80%粗糙度面积不低于比较样块时,则认为该铸件合格。铸件 表面经检验人员确认不低于比较样件时,也认为合格。 3.7.3铸件应清除浇冒口、飞刺等。非加工表面上的浇冒口残留量应铲平、磨光,达到表面质量要求 加工表面上的浇冒口残留量高度应按表5的规定选取
表5加工表面的浇冒口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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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铸件上的型砂、芯砂及芯骨应清除干净。 3.7.5铸件上不得有冷隔、裂纹、穿透性气孔、缩松、氧化物、夹渣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存在。 3.7.6铸件的加工前表面可有经机械加工可以去掉的任何缺陷。 3.7.7螺纹部位,螺纹孔内部自起始部位至旋人4个螺距之内的距离范围不应有缺陷。 3.7.8若铸件必需进行内部缺陷检查,应在图样或订货协议中明确规定。 3.7.9对于要求气密性或盛放液体的铸件,应按图样或订货协议的规定进行气密性或渗透性试验
3.7.4铸件上的型砂、芯砂及芯骨应清除干净。 3.7.5铸件上不得有冷隔、裂纹、穿透性气孔、缩松、氧化物、夹渣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存在。 3.7.6铸件的加工前表面可有经机械加工可以去掉的任何缺陷。 3.7.7螺纹部位,螺纹孔内部自起始部位至旋人4个螺距之内的距离范围不应有缺陷, 3.7.8若铸件必需进行内部缺陷检查,应在图样或订货协议中明确规定。 3.7.9对于要求气密性或盛放液体的铸件,应按图样或订货协议的规定进行气密性或渗透性试 3.7.10铸件表面另有要求时,应在图样或订货协议中明确规定
.8.1缺陷为下列情况时,不应对其进行修补: a)与易燃、易爆或剧毒物质接触的承压或密封部位; b 承受高温、高压、强腐蚀的部位; 螺纹部位、重载荷的主要承载部位; d)铸件上的冷隔及严重的砂眼、气孔、渣孔、缩松和夹渣等缺陷, 3.8.2除3.8.1规定的情况外,铸件上需要焊补,且可以焊补的缺陷均需焊补或用其他可行的方法进行 修补。可用打磨的方法清除缺陷,打磨后的铸件尺寸应符合铸件尺寸公差的要求。 3.8.3焊补时应仔细清理表面并制定焊补工艺,焊补区不应有裂纹、未焊透、未焊合等缺陷。铸件应在 寿态下焊补,对于热处理后需焊补的铸件,焊补后应按原状态进行热处理,热处理后的铸件应重新检验 单铸或附铸试样的性能。 3.8.4铸件若发生变形可对其进行矫正。矫正后,应检验其几何尺寸及有无裂纹等。
3.8.1缺陷为下列情况时,不应对其进行修补
4.1铝合金铸件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173的规定。 4.2锌合金铸件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175的规定。 4.3铜及铜合金铸件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1176的规定。 4.4铝合金、锌合金、铜及铜合金铸件的光谱分析的取样方法应按GB/T5678的规定执行。
5.1检验权利和检验地点
5.1.1铸件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和验收。 5.1.2需方要求参加供方检验时,双方应商定提交检验的日期。若需方在商定的时间内未能到场,供 方可自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需方。 5.1.3除供需双方商定只能在需方检验外,最终检验应在供方进行。 5.1.4供需双方对铸件质量发生争议时,检验可在双方商定的第三方进行。
.1铸件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和验收。 .2需方要求参加供方检验时,双方应商定提交检验的日期。若需方在商定的时间内未能到场 可自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需方。 3除供需双方商定只能在需方检验外,最终检验应在供方进行。 4供需双方对铸件质量发生争议时,检验可在双方商定的第三方进行
.1在8h以内浇注且全部铸件采用同一热处理工艺的,总量不超过1000kg的同一熔炼炉次铸 视为一个批次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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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在生产稳定的情况下(包括原材料、熔炼工艺、试验方法、检验等工序的稳定),在一个班次8h之 内浇注的,以不同熔炼炉次的同一合金,采用同一热处理工艺生产的全部铸件,可视为一个批次进行 检验。 5.2.3不同熔炼炉次的同一合金,浇注一个铸件;符合5.2.2的要求时,可作为一个批次检验。否则,对 各熔炼炉次都应检验其单铸试样的力学性能
5.3.1铜及铜合金铸件单铸试样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GB/T1176一2013中附录A的规定。 5.3.2铝合金铸件单铸试样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GB/T1173一2013中附录B的规定, 5.3.3锌合金铸件单铸试样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GB/T1175一1997中4.4的规定。 5.3.4单铸试样的铸型应使用与铸件相同的铸型材料,且应与铸件同批浇注。对于需热处理后供货的 铸件,单铸试样应与铸件一起进行热处理。 5.3.5若因试样缺陷而造成试验结果不合格,则应重新取样试验;无备用试样时可取本体试样。本体 试样的切取部位及尺寸应由供需双方商定。 5.3.6本体试样的抗拉强度平均值应不小于单铸试样的80%,伸长率应不小于单铸试样的50%,
5.4试验次数、试验结果评定和复验
5.4.1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试验次数为每批取样一组。对试验次数有特殊要求的,应由供需双方协 商决定。 5.4.2化学成分试样一组两根,允许首次检验一根。其中一根符合要求,则该批铸件即为合格。若 两根试样的分析结果均不合格,则该批铸件为不合格。 5.4.3力学性能试样一组三根,首次检验一根。若测定的力学性能符合要求,则该批铸件为合格;若不 符合要求,可用另外两根试样进行复验。 5.4.4若复验结果为两根试样都达到要求,则该批铸件仍为合格;若复验结果中仍有一根达不到要求, 则该批铸件为不合格
5.5铸件几何形状、尺寸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5.1铸件几何形状、尺寸的验收应符合3.6的要
抗拉试验由于下列情况之一使得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则该试验无效,应重新进行试验: 试样在试验机上安装不当或试验机的操作不当; b) 试样有铸造缺陷或试样切削加工不当; 试样断在标距外; d)试样拉断后断口上有铸造缺陷
5.7.1拉伸性能检验应按GB/T228.1的规定执行
.1拉伸性能检验应按GB/T228.1的规定执行 .2硬度检验应按GB/T231.1的规定执行。 3硬度检验与拉伸性能试验应同时进行且验收方法一致。若仅有硬度指标不合格,一般不作为 衣据;用户在铸件图样或有关文件中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5.7.1拉伸性能检验应按GB/T228.1的规定执行 5.7.2硬度检验应按GB/T231.1的规定执行。 5.7.3硬度检验与拉伸性能试验应同时进行且验收方法一致。若仅有硬度指标不合格漆包线标准,一般不作为 废依据:用户在铸件图样或有关文件中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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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志、质量证明书和包装
6.1标志与质量证明主
6.1.1经检验合格的铸件,应有供方技术检验部门的合格印记, 6.1.2标志的位置、尺寸和方法应由供需双方商定,但不应使铸件质量受到损伤。 6.1.34 铸件出厂应附有供方技术检验部门签章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供方名称或标示; b) 零件号或订货合同号; c) 材质牌号; d)各项检验结果; e)本标准编号
.1.1经检验合格的铸件,应有供方技术检验部门的合格印记。 1.2标志的位置、尺寸和方法应由供需双方商定,但不应使铸件质量受到损伤。 1.3 铸件出厂应附有供方技术检验部门签章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供方名称或标示; b) 零件号或订货合同号; c) 材质牌号; d)各项检验结果; e)本标准编号
仿古建筑件包装应符合GB/T37400.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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