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239-2022 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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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239-2022 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
4.4.1刚性管路应排列整齐、布置合理,不应与相邻部件干涉,固定间距不大于600mm。如果管路与 相邻部件接触或穿孔通过,应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不磨损管路。两个部件之间用刚性连接管路连接时应 设计成“O”形、“S”形或“U”形等能消除热胀冷缩及振动影响的结构,管路中心曲率半径不应小于管路 外径的5倍。 4.4.2能产生相对位移的部件之间应采用柔性管路连接,其他应为刚性管路连接。柔性管路应在每一 弯曲前、后使用具有弹性的固定卡固定。柔性管路固定间距不大于300mm,固定时应考虑减振及防磨 损措施。管路走向应平顺,不应有干涉、打折现象。 4.4.3管接头不应通过或安装在驾驶室和载人车厢内,不应安装在高热源、易磨损或易受冲击的位置, 与传动轴距离应不小于100mm。 4.4.4管接头应安装在可视范围内或操作者易于操作的位置。在拆卸管路时,应先泄压再拆卸,重新 装配后应按不同的工作压力进行气密测试,测试方法按5.1执行。 4.4.5LNG气瓶和汽化器之间的供液管路与线束、水路、气路、油路以及其他不耐低温的部件的距离 小于15mm时,应采取隔温措施。 4.4.6LNG气瓶放空管路的放空口应位于车辆的顶部或尾部,应设有防止雨水、灰尘进人和累积的结 构。当放空管路安装在车辆尾部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天然气进入或聚集在车厢内、车底等处,并与汽车 排气管、蓄电池、继电器等容易产生火花的装置和部件分隔设置。
压力、温度、液量显示装
压力表应安装在易于观察、防震和避免损坏的位置,应确保安装牢固,不应安装在驾驶室内。在车 辆外部裸露安装时,应加装压力表防护罩。在驾驶室内显示压力、温度、液量信号的装置应布置在驾驶 员易于观察的位置。
减压调节器、汽化器及蒸发调压器采用发动机循环水加热时勘探标准,其安装高度应低于发动机散热器顶部 或膨胀水箱的最低水位高度
执行燃料切换功能的燃 关应安装在驾驶员操作方便的位置,燃料转换开关的挡位标记应 明显,安装后应能分别正确控制各种状态
4.9.1线束布置和走向应合理,并卡固良好,不应与相邻部件摩擦。线路中应设置过电流保护装置。 4.9.2气瓶到发动机之间应设置电磁切断阀,电磁切断阀的安装位置应远离电器设备,安装支架不应 与导磁元件直接接触。
4.10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4.10.1报警装置应满足GB/T36123一2018中第4章的要求。
4.10.1报警装置应满足GB/T36123一2018中第4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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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2提示模块或具备提示模块功能 在驾驶室内驾驶员易于观察的位置。 4.10.3探测器应安装在气体燃料存在泄漏并有聚集风险的部位
5.1燃气系统泄漏试验
5.1.1CNG系统泄漏试验
1.1CNG系统额定工作压力20MPa的泄漏试验应按5.1.4或5.1.5规定的方法,分别在压力为 9MPa~1MPa及高压18MPa~20MPa的条件下进行。 1.2CNG系统额定工作压力35MPa的泄漏试验应按5.1.4或5.1.5规定的方法,分别在压力为 9MPa1MPa及高压33MPa~35MPa的条件下进行。
5.1.2LPG系统泄漏试验
LPG系统泄漏试验,应按5.1.4或5.1.5规定的方法,在系统工作压力为1.6MPa~2.2MPa的条件 下进行
5.1.3LNG系统泄漏试验
LNG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1.6MPa时LNG系统的泄漏试验应按表1的要求进行。
表1LNG系统泄漏试验
注:LNG系统的供气部件为气瓶出液截止阀至发动机的相关装置;其他为LNG系统除供气部件以外的部件。
试验时应使用中性发泡液 位的表面上,至少观察1min,所检测 应无气泡产生。试验后,应将被检测 发泡液清洗士净
5.1.5.1检测前,将被检测部位的残余油污或密封剂清除干净。检测时风速应小于3m/s。 5.1.5.2应采用精度不低于士5%Fs,报警点为0.025%的防爆数字显示检测仪表,检测各接口的连接 处,应无泄漏报警,检测时间不应小于防爆仪反应时间,
5.2气密盒密封性试验
将压缩空气通人被试件任一孔口,密封其他孔口,气体压力为0.01MPa,按5.1.4规定的方法检查。
5.3气瓶安装强度试验
5.3.1 动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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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试件固定在试验台上,安装方法不应使气瓶安装强度增加。 1.2试验应按如下方法完成: a) 向气瓶或气瓶组中充人相当于额定充装质量的水或者氮气,也可采用气瓶质量加额定充装质 量的试验工装代替; b)试验装置的加速度应按ISO6487:2015中CFC60频率等级特性进行测量; c)加速度应按5.3.1.3的规定保持至少30ms。 1.3M1、M2、M3、N1、N2、N3类车型加速度要求如下。 a)M1和N1类汽车应承受: 纵向向前20g的加速度; 纵向向后20g的加速度; 两个方向上8g的侧向加速度; 如果气瓶安装在车架侧面或下面、车身地板下面时,则在垂直向下的方向上为5g的加速度 b)M2和N2类汽车应承受: 纵向向前10g的加速度; 纵向向后10g的加速度; 一两个方向上5g的侧向加速度; 如果气瓶安装在车架侧面或下面、车身地板下面时,则在垂直向下的方向上为5g的加 速度。 M3和N3类汽车应承受: 纵向向前6.6g的加速度; 纵向向后6.6g的加速度; 两个方向上5g的侧向加速度; 如果气瓶安装在车架侧面或下面、车身地板下面时,则在垂直向下的方向上为5g的加 速度,
5.3.1.2试验应按如下方法完成:
5.3.2.1对试验装置的要求
5.3.2.2单气瓶试验方法
3.2.2.1根据被试件尺寸结构及原车的实际安装方式,将被试件固定在试验装置上,安装方法不 瓶安装强度增加。 3.2.2.2调整施力机构,使施力点通过气瓶中心,施力方向分别为汽车前进方向、垂直向上方向 左右任选一方向,施力大小为气瓶充满后质量的8倍。
5.3.2.3气瓶组垂直布置试验方法
5.3.2.4气瓶组水平布置试验方法
5.4加气(液)口安装强度试验
检验加气(液)口安装强度房地产标准规范范本,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a 将样件安装在汽车上或相当于安装在汽车上的燃气系统试验台上,并充满额定工作压力的介 质,其中CNG和LPG为氮气、LNG为液氮; b) 沿样件纵轴方向对样件施加670N拉力; C 选取样件安装薄弱方向对样件施加200N·m力矩; d 完成上述施力后,应按5.1.4规定的方法检验样件。
1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后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应按表2的要求进行。 2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判定该产品合格。若出厂检验项目检验不合格,则应整 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判定该产品合格,
注:“√”表示需要检验的项目;“一”表示不需要检验的项目。
.1对于新甲请型式批准的车型管道标准规范范本,自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实施之日起第7个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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