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6133-2021 码包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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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6133-2021 码包机
JB/T61332021
6.1.1非加工表面的涂漆或喷塑层等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明显流痕、起泡等缺陷。 6.1.2经表面喷涂处理的零部件应色泽均匀,无起泡、起层、斑点、锈蚀等缺陷。 6.1.3各电器接头应连接牢固并加以编号
码包机安装完成应进行空载试验。空载运行时,码包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a)码包机运转应平稳,运动零部件动作应灵敏、协调、准确,无卡阻和异常声响; b)码包机的气路和液压系统管路应畅通,无阻塞、泄漏; c)指示显示应正常,操作按钮应灵活,急停装置应能有效中止码包机运行
码包能力应不小于额定码包能力。
城镇建设标准码包合格率应不小于99.9%
码包破损率应不大于0.
码包破损率应不大于0.1%
垛型准确率应不小于99.9%。
码包机正常工作时,噪声声压值应不大于70dB(A)
4.1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按GB/T5226.1一2019中8.2.1的要求连接到保护联结电路上,其日 不超过100m2。 4.2在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由路间施加 DC500 V 时测得的绝终由阳应不小于 1M0
IB/T 613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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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设备的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间应能承受1000V电压、历时至少1s的耐电压试验 4.4电气柜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
目测码包机外观,结果应符合6.1的规定。
1连续空载运行时间应不低于0.5h,结果应符合
码包机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a)工作环境应符合5.1的规定; b)试验用袋状包装物品应符合码包机产品设计规定的使用规格
在码包机系统正常运行后连续将袋状包装物品接垛型放置于指定的位置进行试验。码包试验缩 计已完成堆码作业的袋状包装物品数量和码包完成时间,按公式(1)计算码包能力。
码包能力,单位为袋每小时(袋/h); 完成堆码作业的袋状包装物品数量,单位为袋; 码包完成时间,单位为小时(h)。
码包试验过程中,袋状包装物品中出现的码包破损品或码包垛型不合格品均为不合格品。码包试验 结束后,分别统计其数量,按公式(2)计算码包合格率。
P 码包合格率; a 完成堆码作业的袋状包装物品数量,单位为袋; a1 码包破损品数量,单位为袋; 码包垛型不合格品数量,单位为袋。
式中: 码包破损率: 码包破损品数量,单位为袋; 完成堆码作业的袋状包装物品数量,单位为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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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包试验过程中生活垃圾标准规范范本,堆码后超出规定尺寸范围或者允许误差范围的袋状包装物品,属于堆码不到位, 均视为码包垛型不合格品,统计其数量,按公式(4)计算垛型准确率。
P2—垛型准确率; a—完成堆码作业的袋状包装物品数量,单位为袋; 码包垛型不合格品数量,单位为袋,
在连续工作过程中,用精密声级计测量距码包机1m处不同方向的噪声,以测得的最大噪声 包机的噪声值,结果应符合6.3.5的规定
7.4.1保护联结电路连续性试验按照GB/T5226.1一2019中18.2的规定进行,结果应符合6.4.1的规定。
7.4.1保护联结电路连续性试验按照GB/T5226.1一2019中18.2的规定进行,结果应符合6.4.1的规定。 7.4.2绝缘电阻试验按照GB/T5226.1一2019中18.3的规定进行,结果应符合6.4.2的规定。 7.4.3耐电压试验按照GB/T5226.1一2019中18.4的规定进行,结果应符合6.4.3的规定。 7.4.4电气柜防护等级应由制造厂提供其标识,
8.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8.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老产品转厂生产或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正式生产后,材料、结构、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8.1.2型式检验应符合第6章的规定,检验项目见表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在型 式检验中,若电气安全试验中的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绝缘电阻、耐电压试验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 型式检验不合格。其他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复检不合格项目门窗标准规范范本,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码包机型 式检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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