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56-2013 地震科技文献分类标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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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科技文献分类时相同主题文献归类应前后保持一致,同类型或同性质文献的三 方式应保持一致。
4. 1. 6 分类统一性
文献分类应与编目保持统一。一套完整系统的丛书或多卷书采用综合著录的方法著录时, 套丛书或多卷书的主题学科属性作为归类的根据。如果采用分散著录的方法,应以每册书的 内容作为归类依据。
4.2.1.1主表中任何一级类目(除个别者外),无论是否注明“依总论复分表分”,均可使用“总论 复分表”(见附录B)复分。 4.2.1.2凡“总论复分表”中的某些区分内容已在主表中的专论复分表或仿分类目中编列,则不应
4.2.1.2凡“总论复分表”中的某些区分内容已在主表中的专论复分表或仿分类目中编列,则不应 再使用“总论复分表”重复细分。下列情况不应再使用“总论复分表”复分: a)主表中的某些类目,如已有或者隐含“总论复分表”中的某些区分内容; b)已将“总论复分表”中部分区分内容编列成专类; c)已编列使用“总论复分表”复分列举的类目。 4.2.1.3当某一文献涉及到“总论复分表”中两种以上区分标准时,应选择其中一种加以区分
4.2.2.1主表、专类复分表、“总论复分表”中的类目,凡注明“依世界地区表分”,文献内容需要 地区复分时,应使用“世界地区表”(见附录C)复分。 4.2.2.2主表中的某些类目,如果未注明“依世界地区表分”,而又需要依“世界地区表”复分时, 可将地区复分号用()”括起,加在主类号后面。 4.2.2.3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如需进一步细分,可使用“中国地区表”(见附录D)中的专类复分 表分。 4.2.2.4使用“中国地区表”所列概括性地区类目(如华北、西北)复分后,如再依其他标准细分 应在概括性地区号后加“0”,再复分。
5不同类型地震科技文献分类标引规则
5.1各专类文献分类标引规则
5.1.1新兴学科和新主题文献在分类表中没有相应的类目时,宜以其母体学科进行分类标引,可附 加分类。 5.1.2地震基础理论、研究方法、科学规划及动态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地震学专业分类表》 进行分类标引后,可按“总论复分表”(见附录B)进一步复分。 5.1.3地震史料、地震台志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地震学专业分类表》进行分类标引后,可按 “中国时代表”(见附录E)进行复分。 5.1.4地震观测预报的一般文献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地震学专业分类表》进行分类标引;地 震观测预报基础数据文献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地震学专业分类表》进行分类标引后,可按“世
界地区表”(见附录C)或“申国地区表(见附录D)进行复分。 5.1.5地震综合防御文献,包括工程性防御(农村抗震示范工程、城市地震减灾、生命线地震工程 等)和非工程性防御文献(地震应急预案、震后防御与心理干预、地震应急决策等),使用《中国图 书馆分类法·地震学专业分类表》“地震工程与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类目进行分类标引。 5.1.6大跨度地壳形变监测以及计算机与网络技术通用文献分别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测绘 学”类目、“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技术”类目进行分类标引;小跨度地壳形变监测、计算机与网络技 术防震减灾专用文献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地震学专业分类表》进行分类标引。 5.1.7通用仪器,如水位观测仪、矢量磁力观测仪、磁通门经纬仪等,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相关类目分类标引。各种地震专用观测仪器,如地震数据采集器、拾震仪、强震加速度仪等,应使用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地震学专业分类表》进行分类标引
各类编辑类型和载体形式文献的分类标引规则
5.2.1丛书和多卷书的分类标引
5.2.2参考工具书分类标引
5.2.3且录、索引、文摘分类标引
5.2.4科学文献、产品资料分类标引
5.2.5非印刷型文献分类标引
5.2.6地震科技期刊文献分类标引
地震科技期刊宜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分类标引或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分。
5.2.7地震科技档案文献分类标引
地震科技档案应按GB/T15418—1994分类标引
6各主题类型地震科技文献分类标引规则
6.1单主题文献分类标引
6. 1.1单元主题文献分类标引
1.2复合主题文献分类
6.2多主题文献分类标引
6. 2. 1 并列关系主题文献分类标引
6.2.1.1对具有两个并列主题,或两个以上并列主题且无共同上位类的文献,依其论述重点、写作 目的或篇幅较多的主题归类。若重点不明确,应按前一个主题的学科属性归类,并为另一个主题做附 加分类。 例如:地震工程与城市规划 标引为:P315.94 高层房屋的抗震和建筑物设计 标引为:P315.922;互见TU973.31 6.2.1.2两个以上并列主题且有共同上位类的,分类标引时,应归人上位类。 例如:活断层·地震成因·地震预报 标引为:P315
6.2.2从属关系主题文献分类标引
6.2.3应用关系主题文献分类标引
6.2.3.1论述一种或多种理论、方法、工艺、材料、设备、产品等在某一主题或学科方面应用的文 献,应归人应用到的主题或学科所属类目。 例如:利用电磁波探索地震监测预报 标引为:P315.7 统计分析在地震活动性中的应用 标引为:P315.5 6.2.3.2论述一种或多种理论、方法、技术、材料、设备、产品等在多个主题方面应用的文献,应 按理论、方法等本身的学科属性归类。 例如:遥感技术在测绘、地质以及气象中的应用 标引为:TP79 6.2.3.3某一(些)事物或学科应用到另一事物或学科,而产生的交叉学科主题的文献,应归人应 用到的领域中的有关类目。 例如:心理学在震后的应用 标引为:P315.051
.2.4.1 论述一个主题或多个主题影响另一主题的文献,应归人受影响的主题所属类目 例如:固体潮对地震的影响 标引为:P315.728 数字地震学对地震预报中的影响 标引为:P315.7 6.2.4.2论述一个主题对多个主题产生影响的文献,宜按发生影响的主题归类。 例如:地震波对地表运动、地面建筑物以及工程结构的作用 标引为:P315.3 计算机网络技术对社会及自然科学的影响 标引为:TP393
6.2.5因果关系主题文献分类标引
6.2.6比较关系主题文献分类标引
两个主题相互比较的文献,应按著者重点论述的或所赞同的主题归类,可为非重点论述主题做附 加分类。 例如:地质灾害与地震灾害标引为:P315.942互见P694 多个主题之间比较的文献,若在分类法中有包含这些主题的类组成的概括性类目,应归人该类目 中;若在分类法中无概括性类目,应按重点主题归类, 例如:天体·地球·海洋标引为:P天文学、地球科学
7.1馆藏科技文献内容以地震科学研究为主的,科技文献的类分应细化至最详细的类目中,并应充分 利用附加分类、分析分类等方式对文献主题做全面标引。 例如:地质灾害与地震灾害标引为:P315.942互见P694 7.2馆藏科技文献内容以地震监测、应急救援、震害防御为主的,科技文献分类应细化至第六级。其 他学科的科技文献可以分类至第四级。本专业文献主题应做全面标引,其他学科文献主题应做概括 标引 7.3馆藏科技文献内容以区域防震减灾为主的,科技文献分类应细化至第七级。对相关学科文献分类 标引至第三级。地震学科文献主题做全面标引,其他学科做概括标引即可
7.1馆藏科技文献内容以地震科学研究为主的,科技文献的类分应细化至最详细的类目中,并应充分 利用附加分类、分析分类等方式对文献主题做全面标引。 例如:地质灾害与地震灾害标引为:P315.942互见P694 7.2馆藏科技文献内容以地震监测、应急救援、震害防御为主的,科技文献分类应细化至第六级。其 他学科的科技文献可以分类至第四级。本专业文献主题应做全面标引,其他学科文献主题应做概括 标引 7.3馆藏科技文献内容以区域防震减灾为主的,科技文献分类应细化至第七级。对相关学科文献分类 标引至第三级。地震学科文献主题做全面标引,其他学科做概括标引即可
标引流程见图F.1。
新文献到馆后,应在目录或检索系统中查明待分类的文献是否为已经入藏文献的复本、 或分卷、分册等
查明待分类文献的研究对象、文献内容的学科性质或专业性质、写作目的、文献用途等,按下 星序进行文献审读: a)分析文献的题名是否准确或直接地反映了文献的中心内容; b)通过阅读简介或文摘查明文献的重点; c)通过阅读目次、文内标题、图表、数据、实例、参考文献目录等了解文献的具体内容范围; d)通过阅读序、跋、结论了解写作的过程和主旨; e)以上步骤仍不能判断文献的准确内容和类别,应浏览正文; f)可借助参考工具书或请教专家,确定文献的内容和类别
复核对文献主题学科属性的分析是否准确,选定的类目是否恰当,所赋予的分类号是否准确 需要附加分类、分析分类以及同类书进
DB/T 56 2013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地震学专业分类表
P31 大地(岩石界)物理学(固体地球物理学) P311 地球的起源及演化 P312 重力学与地球形状学 P313 大地构造物理学、岩组学 P314 地热学 P315 地震学 P316 地震调查、地震志 P317 火山学 P318 地磁学 P319 地电学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地震学专业分类表》 主表 P3 地球物理学 理论地球物理学入此。 依总论复分表分。 类目简表 31大地(岩石界)物理学(固体地球物理学) 33水文科学(水界物理学) 35空间物理 P31 大地(岩石界)物理学(固体地球物理学) 总论岩石圈、地心引力人此。 P311 地球起源及演化 .2 大陆起源及演化 [. 3] 海洋起源及演化 宜入P736.11。 .4 大气起源及演化 天体的起源及演化入P159.3。 [.5] 地球年龄(地质纪年学) 10
宜入P533。 .9 其他 P312 重力学与地球形状学 地球自由震荡人此。 参见P223。 .1 地球的重力场 *.11 地球重力场的正反演问题 *.12 卫星重力学 .2 地球形状学 .3 地壳均衡说 *.31 地壳均衡与归算 *.32 地壳间接效应 *.39 其他 .4 地球的体潮、重力的时间变化 固体潮入此。 *[.41] 静力潮汐 宜入P731.23。 *.42 弹性地球潮汐 *.49 其他 [.5] 纬度变化 宜入P127.2。 .9 其他 P313 大地构造物理学、岩组学(构造岩石学) [.1] 岩石物理性质 断层泥与构造岩人此。宜入P584。 .2 地壳构造 *.21 天然地震研究地壳构造 *.22 人工地震研究地壳构造 *.23 电磁测深研究地壳构造 研究方法人此,与地电学有关的人P319。 *.3 地壳成分、性质、状态 *.31 地壳的物理性质、物理状态 地壳物质的电磁特性、密度、力学特性等入此。 *[.32] 地壳的化学性质 宜入P59.1。 *.39 其他 [.4] 地壳运动 宜入P542。 [.5] 地壳内部力学 宜人P551。 [.6] 造山及造陆运动 宜入P542。 .7 岛弧
传播途径与场地相应震源对地面运动的影响强地面运动预测等人此。 *.914 强震观测及数据分析 强震地面震动的记录、地震动衰减规律等人此。 *[.916] 库区地震观测 宜人TV697.2+4。 *[.92] 工程结构抗震 宜入TU352.1。 *[.921] 基础理论与方法 总论建筑结构在地震力下的振动宜人TU311.3;专论水工结构动力学的著作, 包括动力荷载、动力分析方法、结构抗振设计、结构抗振性能、结构地震反应 等宜人TV312。 参见0313。 *[.922] 抗震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的抗震设计宜人TU973+.31;铁路线路的防震设计宜人U212.35;桥 涵工程的防震设计宜入U442.5+5;隧道工程的防震设计宜人U452.2+8;航 道工程的防震设计宜入U612.31+7。 *[.923] 结构地震反应分析 高层建筑的地震荷载宜人TU973+.212; 水利工程的地震反应分析宜人TV223.7。 *[.924] 抗震实验和实验原理 宜人TU317;专论水工结构的抗震试验宜人TV32+3。 参见TB302.3。 *[.925] 各类结构抗震 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桥梁等抗震。 宜人TU352.1、TU973.31、U211.9、U212.35、U442.55、U452.28、U612.317 等有关各类。 *[.9251] 抗震鉴定与加固 宜人TU352.1。 *[.9252] 抗震动结构、防灾结构 包括耐震、隔震、防爆结构等。 宜人TU352.1。 *[.929] 其他 宜人TU352.1等有关各类。 *[.93] 岩土工程抗震 宜入TU435、TU753.7等有关各类。 *[.931] 土的动力特性 宜人TU411.8。 *[.932] 土动力学与振动地基 宜人TU435。 *[.933] 砂土液化、震陷 宜人TU195+.2。 *[.934] 岩土工程结构抗震 宜入TU4有关各类。
*[.935] 抗震与土动力实验 宜人TU411.8。 *[.937] 基础抗震 宜入TU435、TU475+.1。 *[.939] 其他 宜入TU4有关各类。 *.94 地震灾害防御 *.941 地震灾害预测与评估 *.942 地震次生灾害预防及减灾 *.943 建筑物、构筑物地震减灾 生命线地震工程等入此。 *.944 城市地震减灾 *.945 农村地震减灾 *.95 地震应急救援 *.951 地震应急机构、组织与预案 应急救援队及志愿者组织、培训等入此。 *.952 地震应急决策与指挥 *.953 地震现场工作 地震紧急避险、避险图形标识等人此。 *.954 紧急救援 国际、国内以及区域地震紧急救援等入此。 *.956 地震救灾仪器与设备 总论人此。 *.96 震后防疫与心理干预工作 *.97 震后重建 震后重建规划、勘选报告等人此 *.99 其他 P316 地震调查、地震志 依世界地区表分,中国再依中国地区表分;若有必要,再仿P316.01/.09分。 *.01 地震调查资料 地震地质调查资料入此。 *.011 现代地震调查 *.012 历史地震调查 *.02 地震年表、地震志、地震报告 *.03 地震史料 *.04 古地震、历史地震、地震考古 *.09 其他 P317 火山学 参见P541、P542。 .1 火山热能 参见P314。 *.2 火山分类与构造 *.21 火山形态与分类
DB/T56—2013 盾状火山、火山渣锥、层状火山、泥火山、气火山等入此。 *.22 火山构造 火山地质构造和深部构造等人此。 .3 火山喷发及其喷出物 .4 火山晚期活动 .5 火山分布、火山志 若需地区复分,先依世界地区表分,中国再依中国地区表分; 若有必要,再仿P317.501/.509分。 *.501 活火山 *.502 古火山 *.509 其他 .6 火山观测 火山观测站、火山遥感观测等人此。 *[[.61] 火山地震观测 宜入P315.73。 *.62 火山地形变观测 *.63 火山地球化学观测 *.64 火山地磁、地电观测 *.65 火山重力观测 *.69 其他 *.7 火山喷发预测预报 *.8 火山与地震 *.81 火山与地震时空分布的关系 *.82 火山喷发与地震活动 *.83 岩浆活动与板块运动的关系 .9 火山灾害及其防御 *.91 火山灾害种类 *.92 火山灾害分布 *.93 火山灾害防御 P318 地磁学 .1 地球基本磁场 .11 基本磁场及长期变化 .12 地磁成因 .13 地磁图 *.14 国际参考地磁场 .2 地球变化磁场 *.21 地磁变化 *.211 太阳日变化 *.212 太阴日变化 . 22 磁暴、磁扰 .23 地磁脉动 . 24 地磁与太阳活动及高空物理现象的关系 .3 行星际空间的磁场 18
.4 岩石磁性及古地磁学 .41 岩石磁性 大陆及海洋磁性人此。 .43 磁异常 .44 古地磁学、考古地磁学 .5 地震地磁学 *.51 地震磁现象的观测与分析 *.52 地震磁效应的物理基础 *.53 地震磁效应的试验研究 .6 地磁观测及仪器 地磁台站人此。仪器制造入TH762.3。 .61 观测仪器 . 62 地磁观测数据及其处理 分析与解释人此。 *.621 磁情指数(A.C.K指数) *.622 地磁观测报告 .63 磁测 海洋磁测、地面磁测、航空磁测、卫星磁测等人此。 *.65 地磁台、站 *.651 台站建设与管理 *.655 台志、台史 依世界地区表分,中国再依中国地区表分。 *.8 地磁应用 总论入此,专论人有关各类。参见P318。 P319 地电学 .1 地球电场 .11 自然电场 .12 人工电磁场 *.13 地电暴 .19 其他 大地电场、生物电场等入此。 *.2 地壳与岩石的电学性质 *.21 岩石的导电性 *.22 岩石的介电性质 *.23 地球的电性结构 *.24 地电阻率 大地电流、电磁测深入此。 .3 地电观测与仪器 地电台站人此。仪器制造入TH762.4。 .31 观测仪器 . 32 观测数据及其处理 分析与解释人此。 *.33 地电观测记录
1.本表适用于任何一级类自,但各馆可结合具体情况的使用。例如,可规定用到三级类目或在 主表部分类目下重点使用,或选择本表的部分类目使用。 2.使用本表时,将所用的复分号(连同“一”)加在主表分类号码后即可。例:《哲学辞典》的 号码是B一61。 3.在主表中,如已列有专类者,不再使用本表的相应类目复分。 4.具有本复分表中两种以上形式特征的文献,只可选择其中主要的一种加以复分,不能在同一个 类号中同时使用两个总论复分表的号码,
DB/T 56 2013
1.本表主要是根据自然区划编列的,以便于处理世界各个地区和国家的著作。 2.凡主表中已注明“依世界各国和地区表”的,均用本表复分。 3.在本表所列的世界各个地区下(如亚洲、东南亚),如采用其他标准细分时,则必须在地区号 码后加“0”,以便与该地区所展的国家区别开来。例:《北美洲地理》号码为K971.02。 4.凡主表中未注明“依世界地区表分”而用本表复分时,地区号码须加国家地区区分标识 ()”。例:英语地区的艺术概况号码为J11(191.1);加拿大小麦育种经验号码为S512.103 (711)
12 西半球 16 自然地带 161 热带、赤道带 162 亚热带 163 温带 164 亚寒带 165 寒带 166 极地 166.1 南极 166.2 北极 17 171 平原 172 草原 173 沙漠 174 黄土地 175 盆地 176 山脉、丘陵 177 河流 178 湖泊、沼泽 179. 1 岛屿、半岛 179.2 大陆架 18 海洋 环海洋地区入此。 181 太平洋(总论) 环太平洋地区人此
DB/T 56 —2013 环地中海地区人此。 186.1 利古里亚海 186.2 第勒尼安海 186.3 爱奥尼亚海 186.4 亚德里亚海 186.5 爱琴海 186.6 累旺特海 186.7 黑海 187 北冰洋 187.1 格陵兰海 187.2 巴伦支海 187.3 白海 187. 4 喀拉海 187.5 巴芬湾 188 南大洋 188.1 威德尔海 188.2 罗斯海 2中国 如有必要,可再依中国地区表分。 3亚洲 31 论述“远东”的著作人此 311 蒙古 312 朝鲜 论述朝鲜半岛的著作人此。 312.5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312.6 韩国 313 日本 33 东南亚 论述“中南半岛”(印度支那半岛)、“南洋群岛”的著作人此 333 越南 334 老挝 335 東埔寨 336 泰国 337 缅甸 338 马来西亚 339 新加坡 341 菲律宾 342 印度尼西亚 344 文莱 346 东帝汶 35 南亚 印度半岛人此。
351 印度 353 巴基斯坦 354 孟加拉国 355 尼泊尔 356 锡金 357 不丹 358 斯里兰卡 359 马尔代夫 36 中亚 361 哈萨克斯坦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 362 乌兹别克斯坦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 363 土库曼斯坦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 364 吉尔吉斯斯坦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 365 塔吉克斯坦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 367 格鲁吉亚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 368 阿塞拜疆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 369 亚美尼亚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 37 西亚((西南亚) 论述“中东”、“近东”的著作入此。 371 阿拉伯地区(总论) 参见191.8。 372 阿富汗 373 伊朗 374 土耳其 包括土耳其欧洲部分。 375 塞浦路斯 376 叙利亚 377 伊拉克 378 黎巴嫩 379 约旦 381 巴勒斯坦 382 以色列 383 科威特 384 沙特阿拉伯 385 卡塔尔
DB/T56—2013 386 巴林 387 阿拉伯联合首长国 388 阿曼 391 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 存在时间为1970~1990年,1990年与阿拉伯也门共和国合并为也门。 392 阿拉伯也门共和国 存在时间为1962~1990年,1990年与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合并为也门。 393 也门 1990年,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与阿拉伯也门共和国合并而成
411 埃及 412 苏丹 413 利比亚 414 突尼斯 415 阿尔及利亚 416 摩洛哥 417 亚速尔群岛 418 马德拉群岛 42 东非 421 埃塞俄比亚 422 索马里 423 吉布提共和国 424 肯尼亚 425 坦桑尼亚 426 乌干达 427 卢旺达 428 布隆迪 429 塞舌耳 43 西非 总论赤道非洲入此。 431 毛里塔尼亚 432 西撒哈拉 433 加那利群岛 434 塞内加尔 435 冈比亚 436 尼日尔 437 尼日利亚 438 喀麦隆 439 赤道几内亚 441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442 布基纳法索 443 贝宁
444 多哥 445 加纳 446 科特迪瓦 447 利比里亚 448 马里 449 塞拉利昂 451 几内亚 452 几内亚比绍 453 佛得角 46 中非 461 乍得 462 中非共和国 463 刚果民主共和国(扎伊尔) 464 刚果 465 加蓬 466 卡奔达 47 南非 471 莫桑比克 472 马拉维 473 赞比亚 474 安哥拉 475 津巴布韦 476 博茨瓦纳 477 纳米比亚(西南非洲) 478 南非(阿扎尼亚) 479 斯威士兰 481 莱索托 482 马达加斯加 483 科摩罗 484 毛里求斯 485 留尼汪岛 486 圣赫勒拿和阿森松岛 5欧洲 51 东欧、中欧 [511.2]]俄罗斯 宜人512。 511. 3 乌克兰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 511.4 白俄罗斯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 511.5 摩耳达维亚 1991年由苏联独立出来的国 511. 6 爱沙尼亚
DB/T56—2013 639 汤加 641 库克群岛 642 纽埃岛 643 皮特克恩岛(皮特凯恩岛) 644 法属波利尼西亚 包括社会群岛、土布艾群岛、土阿莫土群岛、马克萨斯群岛、甘比尔群岛。 646 图瓦卢 埃利斯群岛入此。 65 密克罗尼西亚 651 马里亚那群岛联邦 652 贝劳共和国 653 马绍尔群岛共和国 654 关岛 655 瑙鲁 656 基里巴斯共和国 菲尼克斯群岛人此。 657 密克罗尼酉亚联邦 66 美拉尼西王 661 斐济 662 所罗门群岛 663 瓦努阿图共和国 664 新喀里多尼亚岛 美洲 71 北美洲 711 加拿大 712 美国 夏威夷群岛入此。 713 格陵兰 714 百慕大 715 圣皮埃尔岛和密克隆岛 73 拉丁美洲、中美洲 731 墨西哥 741 危地马拉 742 洪都拉斯 743 伯利兹 744 萨尔瓦多 745 尼加拉瓜 746 哥斯达黎加 747 巴拿马 巴拿马运河区人此。 75 西印度群岛 751 古巴 752 海地
DB/T56—2013 639 汤加 641 库克群岛 642 纽埃岛 643 皮特克恩岛(皮特凯恩岛) 644 法属波利尼西亚 包括社会群岛、土布艾群岛、土 646 图瓦卢 埃利斯群岛入此。 65 密克罗尼西亚 651 马里亚那群岛联邦 652 贝劳共和国 653 马绍尔群岛共和国 654 关岛 655 瑙鲁 656 基里巴斯共和国 菲尼克斯群岛人此。 657 密克罗尼酉亚联邦 66 美拉尼西王 661 斐济 662 所罗门群岛 663 瓦努阿图共和国 664 新喀里多尼亚岛 7美洲 71 北美洲 711 加拿大 712 美国 夏威夷群岛入此。 713 格陵兰 714 百慕大 715 圣皮埃尔岛和密克隆岛 73 拉丁美洲、中美洲 731 墨西哥 741 危地马拉 742 洪都拉斯 743 伯利兹 744 萨尔瓦多 745 尼加拉瓜 746 哥斯达黎加 747 巴拿马 巴拿马运河区人此。 75 西印度群岛 751 古巴 752 海地
753 多米尼加 754 牙买加 755 波多黎各 757 维尔京群岛(美属) 758 维尔京群岛(英属) 759 瓜德罗普岛 761 马提尼克岛 762 巴巴多斯 763 向风群岛 764 背风群岛 765 安的列斯(荷属) 766 圣卢西亚 767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768 巴哈马 769. 1 格林纳达 769. 2 多米尼加联邦 769. 3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769. 4 安提瓜和巴布达 769. 5 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联邦 77 南美洲 771 圭亚那共和国 772 苏里南 774 委内瑞拉 775 哥伦比亚 776 厄瓜多尔 777 巴西 778 秘鲁 779 玻利维亚 781 巴拉圭 782 乌拉圭 783 阿根廷 784 智利 785 马尔维纳斯群岛(福克兰群岛)
DB/T 56 2013
1.凡主表中已注明“依中国地区表分”的,均用本表复分,即将本表的号码加于主表分类号码之 合即可。 2.表内类名带有在」符号的地区,是为处理旧图书资料而编列的。 3.在本表所列的中国各地区如再采用其他标准细分时,则必须在地区号码后加“0”,以便与本地 区所属的省、市、县区别开来。例:东北地区各县史志号码为K293.04。 4.凡主表中未注明以上中央直辖市、省、自治区,均可照下表细分。例:北京市属各区为13,广 东省各乡为655。
1.凡主表中已注明“依中国地区表分”的,均用本表复分,即将本表的号码加于主表分类号码之 后即可。 2.表内类名带有在」符号的地区,是为处理旧图书资料而编列的。 3.在本表所列的中国各地区如再采用其他标准细分时,则必须在地区号码后加“0”,以便与本地 区所属的省、市、县区别开来。例:东北地区各县史志号码为K293.04。 4.凡主表中未注明以上中央直辖市、省、自治区,均可照下表细分。例:北京市属各区为13,广 东省各乡为655
论述黄河流域、华北平原所属地区的著作人此。 21 天津市 22 河北省 23 [热河省】(1928~1955) 24 [察哈尔省](1928~1952) 25 山西省 26 内蒙古自治区 27 [绥远省】(1928~1954) 28 【外蒙古](~1920) 3 东北地区 论述辽河流域、东北平原所属地区的著作人此, 31 辽宁省 32 [辽东省】(1949~1954) 33 [辽西省】(1949~1954 34 吉林省 35 黑龙江省 36 [松江省](1949~1954) 西北地区 论述黄河中、上游,黄土高原所属地区的著作人 41 陕西省 42 甘肃省 43 宁夏回族自治区 44 青海省 4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论述黄河流域、华北平原所属地区的著作人此。 21 天津市 22 河北省 23 【热河省】(1928~1955) 24 [察哈尔省](1928~1952) 25 山西省 26 内蒙古自治区 27 【绥远省】(1928~1954) 28 【外蒙古】(~1920 3 东北地区 论述辽河流域、东北平原所属地区的著作人此。 31 辽宁省 32 [辽东省】(1949~1954) 33 [辽西省】(1949~1954) 34 吉林省 35 黑龙江省 36 【松江省】(1949~1954) 西北地区 论述黄河中、上游,黄土高原所属地区的著作人此 41 陕西省 42 甘肃省 43 宁夏回族自治区 44 青海省 4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华东地区
述长江流域、长江中、下游平原所属地区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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