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019-2016 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鉴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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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定量检测应委托具有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方法应满足国家或行业颁布实施的 相关检测标准
5.1.1工程现状调查的基础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工程现状图纸,如无图纸则应在调查过程中补充绘制; b) 工程维护、维修资料; c) 工程所在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以及曾发生过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的记载资料等; d) 影响工程安全的地面建筑、地面设施相关资料; e) 其他有关资料。 5. 1. 2 工程现状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工程原设计抗力等级、工程用途、建设规模、平面布局、轴线长度、幅员大小、结构材料、构 件尺寸、顶部覆土厚度,工程是否划分防护单元及其数量; b) 出入口和通风口的数量、大小、间距,孔口是否安装防护设备及其质量情况; cJ 工程的总体质量状况、损坏程度及主要原因: d) 工程存在的渗水、漏水状况及水淹程度,并查明其产生的原因,以及渗漏水的水质状况: e) 工程内通风系统设施安装与完好程度; f) 工程内给排水系统设施安装与完好程度; g 工程内供配电系统设施安装与完好程度
空调标准规范范本5.1.2工程现状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5.2工程结构承载力鉴定
5.2.1工程结构承载力鉴定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设计资料基本齐全且按图施工的工程,可对照图纸及现状,并结合周边环境进行综合分析,确 定工程结构是否满足承载力要求; b) 无设计图纸或未按图施工的工程,依据工程的幅员大小、结构材料及构件尺寸,并经复核计算 和对周边环境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工程主体结构是否满足承载力要求; c) 结构承载力验算应同时满足平时和战时不同荷载效应组合的要求,工程的抗力标准应满足防常 规武器6级、防核武器6级最低要求; d) 结构承载力鉴定可依据现行相关设计标准验算,也可结合工程类比法综合分析确定。 5.2.2 单个构件的检测方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下列构件采用全数检测法:防护门和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口部临空墙、防护门和防护密闭门 门扇; b) 除上述规定的构件外,其他种类的受检构件可采用随机抽样法抽样。一种构件作为一个检测批, 随机选择5个~10个构件作为受检构件,当该种构件总数小于5个时,应全部作为受检构件; 每个检测构件的检测区或检测点可根据所采用的方法与要求布置。当采用局部破损法时,检测 点应布置在结构受力较小及钢筋较少的位置
5.2.3建筑材料强度检测
5.2.4.1钢筋检测分为钢筋配置、钢筋锈蚀、钢筋材料强度等项目,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有关项 目,检测结果应满足结构承载力计算的要求。 5.2.4.2对钢筋配置不明的构件,应进行钢筋位置、直径、数量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检测,同一类 构件可采用随机抽样法选择1个~5个构件作为受检构件。检测位置应选择构件最大受力位置,宜采用 磁感应法等非破损方法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凿开混凝土面层进行钢筋配置的验证。 5.2.4.3对钢筋材料强度不明的构件,应进行钢筋力学性能检测。可采用取样法进行检测,同一类构 可在钢筋配置构件申选择1个~2个构件取样。应选择与结构构件最大受力截面处受力钢筋相连通的 钢筋,并宜在受力较小的部位截取钢筋试件。钢筋试件的制作与力学性能试验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 定。
5.3.1混凝土裂缝检测宜采用全数检测法。 5.3.2混凝土裂缝的检测项目应包括裂缝的位置、长度、宽度、深度、形态和数量,裂缝的记录可采 用表格或图形的形式。 5.3.3裂缝宽度的检测可采用裂缝比对卡或读数显微镜,裂缝深度的检测可采用超声波检测法,必要 时可采用剔凿法或钻芯法进行验证。 5.3.4对仍在发展的裂缝,应进行定期观测,可采用石膏试件检测裂缝发展。 5.3.5应根据结构裂缝形态和结构特点, 对受力裂缝和非受力裂缝分类观测
5.4渗水工程渗水量与危害程度检测
5.4.1渗水工程基本状况检测
以及渗水的来源与进入途径等。 5.4.1.2当工程位于河道、水体、市政给排水管线下方或附近时,应测定其相互的位置关系,并分析 其影响的可能性和预测可能导致的最大危害程度。
5.4.2渗水工程渗水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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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1对渗水程度较轻,积水深度和积水面积不天,渗水点明了,且具备进入内部勘察条件的工程, 采取人工观测和分析的方法确定工程的渗水量, 5.4.2.2当积水深度较大且不便于进入内部分析观察时,待积水排尽后计时测定渗水量。当采取机械 排除积水时,应注意控制抽水速度,防止在围护结构内外产生较大压力差。
5.4.3渗水工程结构危害程度检测
5.4.3.1衬砌结构危害程度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衬砌结构开裂、变形、空鼓、失稳、塌陷情况及其受损程度; 地坪开裂、起鼓、沉陷情况及其受损程度; c)砌体结构腐蚀、疏松、剥落情况及其强度受损程度。 5.4.3.2土体结构危害程度检测应包括空穴数量及受害程度。 5.4.3.3工程内部淤泥淤积程度检测应包括淤积深度和淤积量
5.4.3.1衬砌结构危害程度检测应包播
5.4.4水质对内部环境影响程度检测
5.2 防护设备的检测项目应包括设备的外观、启闭性能及结构损伤的检测: a, 防护设备的外观检测包括结构完好程度和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b, 防护设备的启闭性能检测包括闭锁装置完好程度,门扇启闭的灵活程度,以及门扇与门框墙结 合的紧密程度; c) 防护设备的结构损伤检测包括门扇和闭锁装置、门轴等附件是否存在结构性损伤及损伤的程 度。
5. 6通风与防化系统检测
5.6.1对早期坑、地道人防工程,采用自然通风的,应检查室内、室外风口和风井是否完好,风井间 距和风量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风并间距不宜大于100m:当大于100m时,该区间内被损坏的风并应修复 或增设新风井);采用机械通风的,应检测进、排风机的运转情况。 5.6.2对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应检查进排风机运转情况和除尘器、滤毒器、手动密闭阀门、自动排 气阀门、管道及配件等的现状,并给出结论和对问题的处理意见,
5.7.1给水系统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早期坑道工程应检测给水系统是否满足平时和战时的使用要求,管道及设备是否连接可靠,各 类阀门是否启闭灵活,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b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应检测进出工程和室内的所有给水管道及设备系统;检测管道与设备之间 的连接状况、各种阀门的启闭与关断状况、整个管道系统的防护密闭状况,以及管道通畅实验 印承压飞温水实验
5.7.2排水系统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早期地道工程应检测内部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地面是否积水; 早期坑道工程应检测内部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地面是否积水;口部的染毒污水系统战时能 立排出,或是否具有平战转换条件:内部是否具有设置应急贮存生活污水的条件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应检测进出工程和室内的所有排水管道及设备系统;检测管道与设备之间 的连接状况、各种阀门的启闭与关断状况、整个管道系统的防护密闭状况,以及管道通畅实验 和承压及漏水实验
5.8.1电源配置检测应包括以下内
8.1 电源配置检测应包以下内容: a) 早期地道工程应检测是否引接有电力系统电源,其容量是否满足平、战时的照明用电需要; 早期坑道工程应检测是否引接有电力系统电源,其容量是否满足平、战时的照明用电和动力设 备用电需要;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应检测内外电源设置情况,是否同时满足平时和战时电力负荷等级的需 要;检查电力系统电源进线位置及进线是否符合防护密闭要求;还应检查是否设置有战时内部 电源; d) 检测工程内供配电缆线是否老化、漏电、金属裸漏,配电柜(箱)外壳是否锈蚀,箱内配电开 关是否损坏、短路。 8.22 动力配电系统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a)平时有动力设备的早期坑道工程,应检测动力设备是否运行正常,配电线路是否完好,配电箱 有无损坏;是否预留有战时动力设备配电接线口; b)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应检测每个防护单元供电系统是否独立设置,人防电源配电柜(箱)是否设 置在清洁区内,并能否满足该单元所有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设有清洁式、滤毒式、隔绝式三 种通风方式的防空地下室,应检查设在每个防护单元内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系统的位置是否 满足要求; c)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是否具有战前平战转换的条件。 8.3 照明配电系统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早期地道工程应检测是否有基本的照明配电系统,是否满足人员通行的需要 b) 早期坑道工程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是否有正常照明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正常照明应满足人员通行需要,应急照明应满足紧 急状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需要且照度不小于51x; 2)平时应急照明设置时间不应小于消防安全疏散的要求;战时应急照明设置的连续供电时间 不应小于该工程的隔绝防护时间 c)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应检查平时和战时的照明方式及相关要求、是否分有正常照明系统和应急 照明系统。平时应急照明设置时间是否满足消防安全疏散的要求,战时应急照明设置的连续供电时 间是否满足隔绝防护的时间要求。战时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至地面的通道设置有照明灯具,宜由 工程内人防电源配电箱供电。 8.4检测工程内是否具备可靠的接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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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按承载能力、裂缝和变形 发结松安全府松件。具 现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构件应判定为涉及其他安全的危险构件。 6.1.2构件的等级评定,应取各检查项 一级作为该构件的评定等级
1.2构件的等级评定,应取各检查项目评定等级的最低一级作为该构件的评定等级 .3 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涉及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划分见表A.1; b) 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涉及内部设备系统的构件划分见表A.2; c) 早期单位自建地道工程涉及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划分见表A.3; d) 早期单位自建地道工程涉及内部设备系统的构件划分见表A.4; e) 早期人防干道工程涉及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划分见表A.5; f) 早期人防干道工程涉及内部设备系统的构件划分见表A.6; g)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划分见表A.7; h)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防化安全的构件划分见表A.8; 1)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通风系统的构件划分见表A.9; j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给排水系统的构件划分见表A.10; k)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电气系统的构件划分见表A.11。
6.2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构件等级评定
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涉及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a)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涉及口部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5的规定; b)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6的规定; c)阜期坑道式人防工程涉及通风、给排水、 专业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5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涉及口部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
表5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涉及口部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续)
防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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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通风、给排水、电气系统松
6.3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构件等级评定
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包括单位自建地道工程和人防干道工程两类,涉及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 等级评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早期单位自建地道工程涉及口部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8的规定; bx 早期单位自建地道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9的规定; c) 早期单位自建地道工程涉及主体通风、给排水、电气系统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10的规定; d) 早期人防干道工程涉及口部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11的规定; e) 早期人防干道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12的规定; f)早期人防于道工程涉及主体通风、给排水、电气系统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8早期单位自建地道工程涉及口部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
表8早期单位自建地道工程涉及口部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续)
表9早期单位自建地道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
表10早期单位自建地道工程涉及主体通风、给排水、电气系统构件等级评定
表11早期人防于道工程涉及口部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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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早期人防于道工程涉及口部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续)
表12早期人防于道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
表12早期人防干道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续)
表12早期人防道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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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早期人防于道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续)
6.4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构件等级评定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建筑、结构与防护安至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口部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14的规定: b)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口部防护设备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15的规定;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16的规定; dx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防化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17的规定; e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口部与主体通风系统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18的规定; f)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口部给排水系统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19的规定; g)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主体给排水系统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20的规定; h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口部电气系统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21的规定; )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主体目 的构件等级评定应符合表22的规定
表14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口部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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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口部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续)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口部防护设备安全的
表16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
表16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续)
表16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主体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续)
表17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防化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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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7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防化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续)
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口部与主体通风系统的构件等
表19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口部给排水系统的构件等级评定
表19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口部给排水系统的构件等级评定(续)
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主体给排水系统的构件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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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口部电气系统的构件等级评定
表22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涉及主体电气系统的构件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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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口部子单元的等级根据涉及的口部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 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口部子单元的等级根据涉及的口部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并均应符合表 23的规定
早期坑、地道式人防工程口部子单元的评定标准
.1.2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口部子
.1.2早期防空地下室工 等级评定,并应符合表24的规定
24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口部子单元的评定标》
7.2.1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主体子单元的等级根据涉及的主体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 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主体子单元的等级根据涉及的主体建筑、结构安全的构件等级评定,并均应符合表 25的规定。
早期坑、地道式人防工程主体子单元的评定标准
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主体子单元的等级根据涉及的主体建筑、结构与防护安全的构件等级和主 能子单元(通风、给排水与电气系统)的构件等级综合评定,并应符合表26的规定。
表26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主体子单元的评定标准
早期坑、地道式人防工程设备系统子单元的等级应根据涉及通风、给排水、电气系统等级综合评定, 并应符合表27的规定。
期坑、地道式人防工程设备系统子单元的评定标
早期坑、地道式人防工程鉴定单元的等级应根据口部子单元、主体子单元和设备系统子单元的 合评定,并应符合表28的规定。
电气安全标准表28早期坑、地道式人防工程鉴定单元的评定标准
8.2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鉴定单元的等级应根据口部子单元和主体子单元的等级综合评定, 表2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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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9早期防空地下室工程鉴定单元的评定标准
.1工程总的等级应根据所属鉴定单元的等级评定,其中坑道式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工程按表30 平定,地道式人防工程按表31评定。工程等级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a)一类:功能完好,结构承载力满足平时和战时不同荷载效应组合的要求; b 二类:功能基本完好,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平时和战时不同荷载效应组合的要求; C 三类:功能部分丧失,结构承载力部分不满足平时和战时不同荷载效应组合的要求,但具备改 造和加固的基本条件; 四类:功能完全丧失,结构承载力不满足平时和战时不同荷载效应组合的要求,且不具备改造 和加固的条件。
房地产项目早期坑道式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工程等级的评
表31早期地道式人防工程等级的评定标准
定结果可通过相关的鉴定成果表给出,表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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