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256-2018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施养护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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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公众提供可变车道开关状态、通行规则等信息服务的电子 显示装置

    设置于信号控制路口,配合交通信号控制设施,用文字方式 发布路口交通通行规则信息的电子显示装置

    3.0.1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施的养护工作应包括检查、检测、 保洁、校正、修正、史换和增补等。 3.0.2对交通标线应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对交通标志、交 通信导设施应进行口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测

    3.0.3灾害性天气应增加日常检查频次

    3.0.4定期检查应以检查仪器(如水准仪、水平尺和反光性能测 试仪等)检查为主,并辅以目视检查广场标准规范范本,定期检查应在日常检查基础 上进行。

    上进行 3.0.5检查频率应根据养护设施所处的环境、养护对象及养护 要求确定,日常检查的检查频率应不低于1次/月,定期检查的检 查频率应不低于1次/年,特殊情况下可增加检香频率。 3.0.6特殊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实施。专业 单位应根据检测要求配备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检测仪器、测量设 备,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检测项目的检测资格证书,特殊检测应 在口常检杏或定期检杏基础上进行

    单位应根据检测要求配备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检测仪器、测量设 备,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检测项目的检测资格证书,特殊检测应 在口常检杏或定期检杏基础上进行。

    3.0.7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特殊检测:

    1突发事件,如车辆撞击等情况 2自然灾害,如风灾、火灾、地震等情况。 3日常检查或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断结构安全的情况。 3.0.8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施的养扩,应合理选择养扩方案, 制定养护措施,科学组织、统筹安排养护工作的实施。 3.0.9养护T作不应改变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施的原有功

    能、规模,不应降低原有设计标准

    布范围、设施量、养护要求和特点,配备相适应的养护设备、检测 设备和专业养扩人员。 3.0.12养护工作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 在确保养护质量的同时提高养护效率、降低养护成本。 3.0.13养护作业应按现行上海市T程建设规范《城市道路养护 维修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G/TJ08一2183的有关要求,设置相应 的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配备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 3.0.14相关管理部门和养护单位应针对突发事件及灾害性天 气建立应急机制。 3.0.15相关管理部门和养护单位应建立养护设施的技术和管 理档案。 纹 3.0.16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施的养护工作宜采用信息化手

    4.1.1交通标志养护对象包括:固定标志板、可变信息标志、紧 固件、支撑杆件和基础。 4.1.2交通标志应保持位置合理,内容准确、完整,结构整体处 于良好状态。

    于良好状态。 4.1.3交通标志板的形状、尺寸、图案、文字、颜色以及结构部件 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 线设置规范》GB51038的有关要求

    4.1.4可变信息标志除应符合标志板的基本要求外,其显示

    4.1.4可变信息标志除应符合标志板的基本要求外,其显示单

    4.2.1交通标志日常检查的检查项日、内容及方法应衍合

    4.2.1交通标志日常检查的检查项日、内容及方法应符衍合 表 4. 2. 1的要求

    交通标志日常检查的检查项目、内容入

    4.2.2交通标志定期检查的检查项目、标准及方法应符合表 4. 2. 2的要求。

    4.2.2交通标志定期检查的检查项目、标准及方法应符合表 4. 2. 2的要求,

    2.2交通标志定期检查的检查项目、标

    续表 4. 2. 2

    续表 4. 2. 2

    4.2.3交通标志特殊检测的检测项目、标准及方法应符合表 42.3的要求,

    交通标志特殊检测的检测项目、标准及方

    材料截面为依据,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结构验算,验算内容 应包括: 1 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2 构件的变形。 3 地脚螺栓强度。 4 基础抗倾覆性(落地式)

    4.3.1交通标志的日常养扩应包括以下内容:

    1保持而板清洁,面板清洁频率应不少于每年1次,处于特 殊位置的标志可适当提高清洁频率。 2可变信息标志显示内容完整、清晰。 3 无遮挡物影响标志视认。 4 清除交通标志上的污染物。 5 清除杆件根部周围的杂草杂物。 紧固松动的紧固件。 7支柱与基础的连接件定期加润滑剂,频率为每年1次,时 间宜在秋季。 转载 4.3.2交通标志及杆件存在以下缺陷时,应予以校止: 标志板位置及高度设置不合适,影响视认的。 21 而板平整度大于1/1000的。 3 面板转向、倾斜,影响视认的。 4标志牌侵人道路建筑限界的。 5 螺母松动,拧紧值不符合设计值的。 4.3.3 交通标志、杆件及基础存在以下缺陷时,应予以修复: 1 面板局部发生弯曲变形,面板平整度天于3/1000,影响视 认的。 2[ 面板紧固件铝槽断裂或铝槽与面板固定脱焊(铆),脱 焊(铆)率不大于5%的。 3 紧固件松动、锈蚀,单位构件锈蚀面积小于20%的。 4 支撑杆件管(型)材截面及序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5 支撑杆件垂直度大于2/1000的。 6 可变信息标志机箱锈蚀、门锁损坏的。 7 正发光像素效,显示单元出现花

    屏的。 8 横梁(杆)挠度不符合规定值的。 9 受压杆件弯曲矢高不符合规定值的。 10 支撑杆件焊缝有裂纹或外观有缺陷的 11 支撑杠件镀(涂)层存在缺陷或厚度不符合要求的。 4.3.43 交通标志存在以下缺陷时,应予以更换: 版面内容缺失、存在错误的。 2 面板破损或面板平整度大于3/1000,且无法修复的。 37 可变信息标志显示单元发光像素失效率天于5%,且无法 修复的。 4可变信息标志发生绝缘击穿的。 5可变信息标志正常使用达到热平衡后,屏体结构金属部 6可变信息标志机箱渗水、锈蚀严重,月无法修复的。 7可变信息标志接地电阻或绝缘电阻不符合规定值的。 8反光膜出现明显划痕、损伤、起泡、起皱、裂纹、剥落和颜 色不均勺,且影响面积超过标志面板10%的。 低于设计值50%的。 10标志设置不符合规定的。 11标志进人道路建筑限界,且不可校正的。 12面板紧固件铝槽断裂或铝槽与面板固定脱焊(铆)率大 于5%的。 13支撑杆件管(型)材截面及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且无法 修复的。 14杆件变形、焊缝开裂的。 15杆件锈蚀,防腐镀(涂)层剥落面积大于20%的。 16立柱明显弯曲、变形或晃动,且不可校正的,或乖直度大 王5/1000的

    17横梁(杆)挠度不符合规定值,且无法修复的。 18 受斥杆件曲失高不符合规定值,且无法修复的。 19 后置埋件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或抗拨力不符合设计 要求的。 20 法兰接触面未贴合、存在较大间隙的。 21 连接螺栓、螺舟锈蚀严重或锈烂的。 22单位构件锈蚀面积超过20%的扣件,以及出现结构性锈 蚀的扣件。 23抱箍锈蚀严重,万能夹破损,连接螺栓锈蚀严重的。 24 基础松动,存在不均匀沉降的。 25 混凝土基础(防撞墙)有裂纹、局部爆裂,钢筋或地脚螺 栓外露、锈蚀,后置铺栓失效的。 26地脚螺栓锈烂、失效的。 温转载翻吃 4.3.5交通标志存在以下情况时,应了以增补: 存在缺失的。 2F 由于交通组织调整、法律法规变更或标准更新而需要增 补的。4 仁3人其他需要增补的情况

    .4.1 经清洗、清障和保洁的交通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面板无污迹(油污、粉尘)附着,无违规粘贴物。 2 面板标识视认清晰,无遮挡。 3 支撑杆固定螺栓、螺母无松动、锈蚀,且有防护、防腐措施 4 杆件表面无污迹(油污、粉尘),无违规粘贴物。 5 杆件根部无杂草杂物。 4.4.2 经校正、修复的交通标志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面板平整,标志、标识视认清晰

    2线缆布设规范,连接正确。 3标志板位置及高度、面板视线角度正确。 4面板抱箍连接无松动、无锈蚀,铝槽与面板固定牢固,无 脱焊(铆)。 5立柱无晃动,垂直度小于2/1000。 6杆件表面无锈蚀,镀(涂)层完好、无剥落。 7地脚螺栓、螺母、垫圈无锈蚀,螺母具有防松和防腐措施 螺舟拧紧值符合设计要求。 8混凝土基础无开裂。 9重新种植的化学铺栓抗拔力符合要求。 10法兰连接螺栓无松动、无锈蚀,螺杆外露丝扣不少于3扣, 法兰接触面不少于70%紧贴,月.边缘最大间隙不大于0:8mm。M 1 面板平整,标识清晰。 2可变信息标志显示单元发光均匀,无失效。 3标志板底部的净空高度和安装角度符合道路建筑限界及 本标准第4.5.2条的规定。 4反光膜粘贴平滑、洁净,表面明显的划痕、气泡等缺陷, 反光膜的最小逆反射系数符合本标准第4.5.5条的规定。 5杆件的制作质量符合本标准第4.5.6条的规定。 6" 紧固件安装规范,连接牢固。 7立柱垂直度小于1/1000。 8立柱与基础面的调整垫板安装规范,间隙处其有防腐 措施。 95 螺栓、螺母拧紧值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防松和防腐 措施。 10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30,基础施T质量符合本 标准第4.5.8条的规定。 11法兰螺栓连接安装规范,法兰接触面紧贴程度符合本标

    准第4.4.2条的规定。

    4.5.1标志面板的制作应符合以

    4标志安装应减少对驾驶员的眩光影响。 5标志安装角度宜根据设置位置,道路的平、竖曲线线型进 行调整。 载翻 6路侧标志宜与车道中心线垂直或与垂线成一定角度,具 中禁令和指示标志宜为0°~10°,特殊情况下可增大,但不应超过 45°。指路和警告标志宜为0°~10° 7车行道上方的标志面板应与车道中心线垂直,板面宜向 下倾斜9~15T 4.5.3可变信息标志显示单元的发光强度、均匀度、可视角度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GA/T18 的有关要求。

    4.5.4标志面板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按施T图使用连接部件,连接部件的安装应牢固紧密。 2标志面板与直杆连接时,当直杆(悬臂杆、F杆的直杆部 分)上需要装多块标志或者标志前有遮挡物时,采用斜撑将标志 面板仲出。 3标志面板与悬臂杆悬臂部分连接安装需使用过渡管时, 过渡管长度不得超出标志面板的外缘

    4.5.5反光膜施工应符合以下要习

    反射均匀。 2防粘纸无气泡、皱折、污点或杂物等缺陷。 3最小逆反射系数和使用年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 通反光膜》GB/T18833的有关要求。 4.5.6支撑杆件的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材料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 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有关要求。 2制作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 T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有 关要求。 3防腐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淮《公路交通 赵 4.5.7杆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安装前做好地上、地下管线保护。 2杆件吊装在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 3杆件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 构T程施T.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有关要求。 (>4立柱垂直度不大于1/1000,且不得向车行道一侧倾斜。 4.5.8基础的养护与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基础裂缝宽度小于0.2mm时可进行表面封闭处理,裂缝 宽度大于0.2mm时宜采用环氧树脂或其他高分子材料进行压力 注浆。 2基础混凝土抗压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宜采用增大截 面加固法进行加固修复,被加固基础界面处理及黏结质量应衍合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有关 要求。 3混凝土基础的材料、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性能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和现行行业标

    反射均匀。 2防粘纸无气泡、皱折、污点或杂物等缺陷。 3最小递反射系数和使用年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 通反光膜》GB/T18833的有关要求

    1材料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 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有关要求。 2制作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 T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有 关要求。 3防腐处理衍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路交通

    4.5.7杆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4.5.7杆件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

    1 安装前做好地上、地下管线保护。 2杆件吊装在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 3杆件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 构T.程施T.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有关要求。 4立柱垂直度不大于1/1000,且不得向车行道一侧倾斜。 458其础的差护与施工应符合以下要业

    1基础裂缝宽度小于0.2mm时可进行表面封闭处理,裂缝 宽度大于0.2mm时宜采用环氧树脂或其他高分子材料进行压力 注浆。 2基础混凝土抗压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宜采用增天截 面加固法进行加固修复,被加固基础界面处理及黏结质量应合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的有关 要求。 3混凝土基础的材料、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性能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和现行行业称

    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55的有关要求。 4化学锚栓与混凝土基础(防撞墙)的边距、锚栓之间的间 距、施工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铺固技术规范》 JGJ 145 的有关要求

    4.6.1交通标志的养护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4.4节的要

    4.6.1交通标志的养护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4.4节的要求。 4.6.2更换、增补标志的验收应符合现行「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施T及验收规程》DBJ08一232的有关要求。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施T及验收规程》DBJ08一232的有关要求。

    续表 5. 2. 1

    5.2.2路而标线的定期检查项目、标准及方法应符合表5.2.2 的要求

    5.2.2路而标线的定期检查项目、标准及方法应符合表5.2.2

    .2路面标线的定期检查项目、标准及

    注:1标线厚度检测成符合现行围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6311的有关要求。 2逆反射亮度系数仅针刘反光标线实施检测,并应符介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 标线质量要求利检测方法》GB/T16311的有关要求, 抗浩值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预成形标线带》GB/T24717的有关要求

    注:1标线厚度检测应符合现行围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6311 的有关要求。

    2逆反射亮度系数仅计对反光标线实施检测,并应符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 标线质量要求利检测方法》GB/T16311的有关要求, 3抗值检测应衍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预成形标线带》GB/T24717的有关要求

    5.2.3路面标线定期检查后应进行综合质量评定,作为标线复

    划的依据。路面标线质量检查与综合质量评定应符合本标准 录A的规定。

    5.2.4突起路标、轮廓标的定期检查项日、标准及方法应符合

    突起路标、轮廓标的定期检查项目、标准

    注:独立组是指连续设置的突起路标或轮廓机

    5.3.1路面标线日常清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局部范围污秽或被杂物筱盖影响标线瓣认的,及时实施 清扫或冲洗, 2双组份材料路而标线进行定期冲洗清洁,清洁频率不少 于每季度1次。

    5.3.2路面标线存在以下缺陷时,应予以补划:

    1局部范围剥落缺失的 2局部范围磨损、褪色或旧线泛出明显的 3 发生明显扭曲变形的。 载翻印 5.3.3 路面标线存在以下缺陷时,应予以复划: 1 综合质量评定为不合格的。 2 总体褪色明显或污移严重,无法视认的。 3总体旧线泛出明显或色裂损坏严重,无法视认的。 4. 标线抗滑性能合格率低于 60%的。 率低于60%的。 因道路设施或交通组织发生变化而导致标线不适应的。 5.3.4 突起路标、轮廓标的日常养护包括以下内容: 1 定期清洁,清洁频率应不少于每年2次。 2 轮廓标角度偏移的,应予以校正。 轮廓标基础松动或变形的,应予以校正或修复。 4 轮标连接件、紧固件老化或锈蚀失效的,应予以史换。 突起路标存在开裂、破碎、基础松动的,应予以更换。 6突起路标、轮廓标存在明显褪色、反光性能明显下降的, 应予以更换, 7突起路标称、轮廓称存在缺久的,应以增补

    5.4.1经日常清洁后的路面标线应保证十净、整洁、鲜明,无杂 物覆盖,无明显污秽,视认性良好。

    5.4.2经补划后的路面标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1无明显剥落、缺失,缺失而积不超过标线单元(如单一的 线段、箭头、文字或图案)面积的20%。 2线形平顺、流畅,无明显扭曲变形。 3视认清晰,无旧线泛出。 4立面标记、实休标记完整、醒目,无缺失

    5.4.3经复划后的路面标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观清洁、鲜明、完整,表面无皱纹斑点、气泡、开裂、疏 松、发黏、泛花、脱落等缺陷。 厂得粉 2标线连续、线条流畅,与道路线形协调一致。 3标线厚度均匀,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 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的有关要求。 抗滑值应不小于45BPV。 5反光标线玻璃珠撒布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玻璃珠 直径的1/2~2/3嵌人涂料内,面撒玻璃珠含量为每平方米 0.30kg~0.34kg。 6普通反光标线具有良好的夜间视认性,双组份反光标线 具有良好的雨夜视认性,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 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的有关要求。

    1 设置连续完整,缺失、破损率不超过独立组的20%。 2无明显褪色,其备夜间良好的视认性。 3保持反光面十净整洁、轮廓分明

    4灾起路标与地面的连接牢固可靠,无松动。 5轮郭标角度安装正确,无倾斜、变形。 6轮廓标柱体或支架与建(构)筑物的连接稳固可靠,无松 动,连接件、紧固件固定可靠,无严重老化、锈蚀

    通条件、施下环境等因索,并合以下要求: 1复划标线宜使用与原路面标线材料性质相同的材料,受 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常温溶剂型材料。 2局部补划的路面标线材料应与原路面标线材料相间。 3宜针对永久标线与临时标线合理选用材料类型。 4路面标线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路面标线涂料》 JT/T280和《路面防滑涂料》JT/T712的有关要求。 5反光玻璃珠的质量和级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路而标 线用玻璃珠》GB/T24722的有关要求。 5.5.2路面标线类型的选择符合以下要求; 1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次干路应采用反光标线,其他等级 道路宜采用反光标线。 2城市快速路、主路车道分界线及导向箭头应采用双组 份雨夜反光标线,其他等级道路车道分界线及导向箭头宜采用双 组份雨夜反光标线等。 3交叉口、人行横道线应采用双组份防滑反光标线。 5.5.3路面标线的养护施T符合以下要求: 1路面标线喷涂前应彻底清洁路面,保持路面十燥,无起灰 现象。 2标线复划前对基底原路面标线的清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3复划标线应按设计要求或原线形进行放样,文字、图案漆

    划应使用模板。 4复划标线应与原标线的位置及尺寸保持一致。 5复制反光热熔型、突起型双组份路面标线时,应在标线施 划前按比例预混玻璃珠,并在涂料喷涂后立即面撒玻璃珠。 6路面标线或底漆涂划后,应放置锥形反光橡胶休或其他 护线物,待标线干燥后方能撤离。 7路面标线以外不得有因标线施工造成的污染,已污染处 应及时清理。 8路面标线复划施T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问、地 点、人员、设备、标线材料名称、标线种类名称及天气情况等

    1突起路标的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突起路标》GB/T 2不得设置于路面接缝处, 3不得设置于路面标线上。 4不得设置于路面松软、表面有油污或路面结构损坏的部位。 5.5.5轮廓标的选用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轮廓标》 GB/T 24970 的有关要求。

    5.6.1交通标线的养护验收应符合标准第5.4节的要求。

    5.6.1交通标线的养护验收应符合木标准第5.4节的要求。 5.6.2复划标线验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 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 系数及测试方法》GB/T21383,以及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标 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一232的有关 要求,

    6.1.1交通信另设施养护对象包括:信导灯、信另机、支撑杆件、 连接线路、检测器、基础、通信设备、沟通管道及供电等;交通信号 控制诱导屏养护对象包括:屏体、紧固件、供、通信设备等。 6.1.2交通信号设施应保持位置适当、显示清晰、设备齐全。 6.1.3各类交通信号灯及单元的灯色、形状、尺寸等应符合本市 交通信号控制机对信号灯具的要求,可兼容本市在用国产信号机 倒计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 范》GB11886、《道路交通信号灯》GB11887和现行行业标准《道 路交通信号倒时显示器》GA/T508及其他相关规范的有关 要求。 6.1.+钢质灯杆、法兰盘、地脚螺栓、螺母、垫片及加强筋等金属 构件的防腐性能,以及悬臂、支撑臂、拉杆、抱箍座及夹板等附件 的防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 术条件》GB/T18226的有关要求。 6.1.5基础混凝土应衍合设计和施工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和现行行业标准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要求。 6.1.6交通信号设施及交通信号控制诱导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的应予以

    续表 6. 2. 2

    续表 6. 2. 2

    6.2.4特殊检测后应以设计资料及现场测量的结构实际尺寸、

    材料截面为依据,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结构验算,验算内容 应包括: 1 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2构件的变形。 3地脚螺栓强度。 4基础抗倾覆性(落地式)

    6.3. 1 交通信号设施的目常养护包括以下内容: 1 保持信号灯显示清晰,灯盘清洁,清洁频率不少于每年 1 次。 2 3 清除附着于交通信号设施上的污染物。 4 紧固松动的紧固件。 5,清除杆件根部周围的杂草杂物。 次,时间宜在秋季。

    1 次。 2 3 清除附着于交通信号设施上的污染物。 4紧固松动的紧固件。 5,清除杆件根部周围的杂草杂物。 次,时间宜在秋季。 6.3.2交通信号设施存在以下缺陷时,应予以校正: 1灯盘转向,灯盘遮沿、壳体轻微变形的。 2信号灯线缆接驳错误,或相位变更,不需新增或更换灯 线的。 3信号机箱固定松动、脱落,线缆扩管固定脱落,显示装置 固定松动的。 4诱导屏机箱或安装支架倾斜的。 5 螺母拧紧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6.3.3交通信号设施存在以下缺陷时,应予以修复:

    1灯盘转向,灯盘遮沿、壳体轻微变形的。 2信号灯线缆接驳错误,或相位变更,不需新增或更换灯 线的。 3信号机箱固定松动、脱落,线缆扩管固定脱落,显示装置 定松动的。 4诱导屏机箱或安装支架倾斜的。 5 螺母拧紧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6.3.3 交通信号设施存在以下缺陷时,应予以修复:

    2诱导屏出现通信故障的。 3 脱焊(铆):且脱焊(铆)率不大于5%的。 4 紧固件松动、锈蚀,单位构件锈蚀面积小于20%的。 5 杆件锈蚀,防腐镀(涂)层剥落面积大于20%。 6 支撑杆件垂直度大于2/1000。 7 横梁(杆)挠度不符合规定值的。 受压杠件弯曲矢高不符合规定值的。 9 支撑杆件焊缝有裂纹或外观有缺陷的。 10混凝土基础(防撞墙)有裂纹、局部爆裂,钢筋或地脚螺 栓外露、锈蚀,后置锚栓失效的。 11强弱电管道强弱电线混穿的。 2 信号灯发光强度(目视)低于规定值60%以上的。 3信号灯面罩、遮沿和壳体损坏,无法修复的 4信号灯内部元器件故障,且无法修复的。 5非通用规格信号灯故障,且无法修复的。 6外部灯线损坏的。 乐 7信号通信管线损坏,无法修复的。 8信号灯使用年限超过5年,信号机使用超过7年,诱导屏 发光税块使用超过5年的 9信号机箱体损坏,无法修复的。 10信号机元器仆损坏,无法修复的。 11诱导屏显示单元发光像素失效率超过规定值的。 12诱导屏发生绝缘击穿的。 13诱导屏正常使用达到热平衡后,屏体结构金属部分的温 大于45K或绝缘材料的温升大于70K。 14诱导屏接地电阻或绝缘电阻不符合规定值的。 15支撑杆件管、型材截面及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且无法

    修复的。 16支撑杆件镀(涂)层有缺损或厚度不符合要求的。 177 杆件变形、焊缝开裂的。 18立柱明显弯曲、变形、晃动,且不可校正的,或垂直度大 于5/1000的。 19 横梁(杆)挠度不符合规定值,且无法修复的。 20 受压杆件弯曲关高不符合规定值,且无法修复的。 21 后置埋件设置不符合设订要求的,或抗拨力不符合设计 要求的。 22 法兰接触面未紧贴,存在较大间隙的。 23 连接螺栓、螺母锈蚀严重或锈烂的。 24单位构件锈蚀面积超过20%的扣件,以及出现结构性锈 蚀的扣件。 转载 25抱箍锈蚀严重,万能夹破损,连接螺栓锈蚀严重的。 26基础松动,存在不均匀沉降的。 27地脚螺栓锈烂、失效的。 29检测数据精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且无法修复的。 30 沟通管道管道堵塞、断裂、沉降、错位的。 通信设备无法支持正党通信的, 6.3.53 交通信号设施存在以下情况时,应予增补: 1 存在部件缺失的。 2 因交通组织调整而需增补的。 3 单孔实际穿线量大于单孔最大容量75%的。 其他需要增补的情况

    1信号灯显示清晰,灯盘清洁。 2交通信号灯视认性良好,无遮挡。 交通信号机无污迹(油污、粉尘)附着,无违规黏贴物:无 腐蚀。 4 诱导屏屏面视认清晰,无遮挡。 支撑杆固定螺栓、螺舟无松动、锈蚀,且有防护、防腐 措施。 6 杆件表面无污迹(油污、粉尘),无违规粘贴物。 7 杆件根部无杂节杂物。 6.4.2 经校正、修复的交通信号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信号灯安装位置正确,固定无松动, 信号灯线缆相位接驳正确。 载翻印 3 信导灯线、电源线完好,无损坏 4 信号机元器件完好,无失效 5信号机机箱安装牢固、箱体完好,机箱正门和侧门可正常 启闭。 8立柱无晃动,垂直度小于2/1000。 9杆件表面无锈蚀,镀(涂)层完好、无剥落。 10地脚螺栓、螺母、垫圈无锈蚀,螺母具有防松和防腐措 施,螺舟拧紧值符合设计要求。 11混凝土基础无开裂。 12重新种植的化学铺栓抗拨力符合要求。 13法兰连接螺栓无松动、无锈蚀,螺杆外露丝扣不少于3扣, 法兰接触面不少于70%紧贴,月.边缘最大间隙不大于0.8mm

    6.4.3经史换的交通信号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信号灯立柱无弯曲、变形和晃动。 2信灯缆线完好,灯线接驳正确。

    3信号机运行良好、工作正常。 4信号灯发光单元目测无坏点。 5 信号倒计时数字笔画(或图形)品示完好。 6 信号灯面罩、遮沿和壳体完好,无变形。 7 非通用规格信号灯完好,能及时响应信号机指令。 8 诱导屏屏体完好、安装牢固。 诱导屏视认清晰,发光单元日测无坏点。 10 杆件的制作质量符合本标准第41.5.5条的规定。 11 紧固件安装规范,连接牢固。 12 立柱垂直度小于1/1000。 13 立柱与基础面的调整垫板安装规范,问隙处具有防腐 措施。 裁翻 14螺栓、螺母拧紧值符合要求,并具有防松和防腐措施。 15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30,基础施T质量符合本 标准第4.5.8条的规定。 16法兰螺栓连接安装规范,法兰接触面紧贴程度符合本标 准第 6.4.2 条的规定。 度符合设计要求。 18沟通管道,单孔实际穿线量不大丁单孔最大容量的75%,无 堵塞、断裂、沉降、错位现象,强弱电管道强弱电线无混穿。 19通信设施性能完好

    6.5.1信号灯灯杠应采用圆形或多棱形经热镀锌处理的钢管。 6.5.2信号灯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安装灯具处留有出线孔,卉配备橡胶护套、电缆线回水弯 挂钩。

    2机动车信号灯杆体距地面0.3m~1.0m处留有穿线孔 非机动车信号灯杆体距地面0.3m~0.8m处留有穿线孔,人行横 首信号灯杆体距地面0.2m~0.5m处留有穿线孔路桥管理及其他,并配备防水 檐、盖板及固定螺钉。 3灯杆顶部安装塑料或经防腐处理的金属防水管帽。 4灯杆杆体与法兰盘的焊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5诱导屏显示单元发光像素的发光强度、均匀度、可视角度 等合现行行业标准《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GA/T484 的有关要求。

    6.5.3信号附属设施线缆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适用现行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 GB/T 2423。 载翻 3每组信号灯单独使用一根电缆线连接信号机,同一根电 缆线两端有相同标识。 4护套颜色为黑色,芯线颜色分别为红、黄、绿、黑色,绝缘 层颜色与芯线相同,每股芯线的两端有相同的数字编号标识。 5芯线由标称面积不小于0.75mm的铜芯,塑料、或特殊 橡胶材料绝缘体及护套的组成。 6每根电缆线留有1股~4股备用芯线。 7环形检测器线圈与馈线的联接接头采用质量可靠的防水 弹簧接头。 8 馈线电缆的线材采用RVVP48/0.2×2双绞屏蔽线。 9通信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使用性能要求。 6.5.4检测、调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信号机更新软件后,信号灯组按新装信号机要求进行检 测、调试。 2由车道变更造成检测器增减或检测器编号调整的,应对 信导机排线端的所有检测器排线进行检测调试:所有排线应正确

    对接,并保持排线整齐。 3由线圈敏感度匹配性问题造成的数据检测异常,应对线 圈和馈线分别进行检测,将敏感度调试到可检数值。 4诱导屏发光模块应进行防尘、防水封装 5诱导屏可视角度符合现行行业标准《IED道路交通诱导 可变信息标志》GΛ/T484的有关要求

    6.6.1交通信号设施的养护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6.4节的 要求。 6.6.2交通信号设施安装、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卜海市工程 建设规范标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一232 的有关要求,

    7.1.1交通标志、标线、信另设施的养护管理应建立基本信息数 据库,宜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存储和管理。 7.1.2数据库内容宜包括:设施类型、所属道路等级、设施位置参 数、设施结构、材料参数和使用年限家具标准,设施历次养护、更新等资料。 7.1.3设施数据的采集以养护管理文件为依据,并结合现状调 查进行。在养护、维修、更换、集中整治后,应对数据库进行更新 宜采用高效检测仪器或射频识别技术进行数据采集。 7.1.4设施数据信息宜包括:文字信息、数字信息和图片信息 数据的采集和整理以路段为单位。路域环境信息除文字和数字 信息外,宜每百米拍摄一张全景数码图片存人数据库,有条件时

    7.2.1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施养护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文件

    7.2.1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施养护过程中的相关技不文件、 作业资料应及时归档。归档工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养护档案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7. 2. 2 电子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建立动态设施基础数据库,数据及时更新并具有备份资料。 2做好文字、数据、影像记录等电子文件的保存和维护,逐 步实现技术档案电子化,建立档案信息化检索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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