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源部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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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正评价是从水资源、生态条件、环境质量等其他资源环境要素 出发,分析其对国土开发的限制性,据此对基础评价结果进行修正的 评价过程。 修止评价应结合基础评价结果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测算分要素 的承载指数,对基础评价结果进行修正,判定区域土地综合承载力状 态,划分为可载、临界及超载三种类型。(具体评价方法详见附录C)

    3.7分析承载状态空间差异

    汇总分析评价结果,编制区域土地综合承载状态分布图及汇总 表。阐释区域土地综合承载状态空间差异,重点分析超载和临界超载 地区的资源环境本底、人口集聚与城镇化水平、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 特征,分析区域国土开发的资源环境主导约束性,并揭示其超载成因

    pvc标准3.8提出承载力提升对策

    针对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土地可持续利用 建议。与区域土地利用的压力、状态相对应,着重从土地资源供给

    水资源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提出改善区域土地综合承载力的 政策响应措施。

    图1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过程图

    评价成果包括评价报告、评价图件及其他材料。其中,省级评价 报告主要描述以市域和县域为评价单元的土地综合承载状态评价 路、方法、判定结果及政策建议;评价图件包括各市、县土地综合承 载力评价图集;市、县级评价可以参考省级评价成果形式,以基础评 价为本底,通过修正评价,形成综合评价成果。 各地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基础资料汇编、工作报告等相关 其他材料。

    4.2.1区域资源环境概况及存在问题

    4.2.1区域资源环境概况及存在问题 简述区域资源环境现状和特点,部析存在的主要问题

    4.2.2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思路与

    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本底条件和发展特点,提出符合实际的土地综 合承载力评价的思路与步骤。 4.2.3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及数据 根据区域特征构建多层次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指标体系构建的原 则和内容,阐述使用的评价数据、数据来源等信息,

    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本底条件和发展特点,提出符合实际的土地综 合承载力评价的思路与步骤

    银据区域特征构建多层次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指标体系构建的原 则和内容,阐述使用的评价数据、数据来源等信息。

    4.2.4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结果

    从土地资源、水资源、生态条件与环境质量等各个方面,阐述区 域土地承载力状态的基础评价和修正评价结果,分析承载状态在空间 上分布的差异特征。 4.2.5土地综合承载力提升对策 重点针对超载区域,从自然票赋条件、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 管理等方面分析超载成因。着重从控制国土开发强度、优化空间结构 和布局、强化空间管控等方面,提出改善区域土地综合承载力的政策 响应措施

    省级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图集应包括以下必备图件:省域建设升 发限制性单因子评价图,建设开发综合限制性评价图,建设开发适宜 性评价图;各市、县建设开发限制性单因子评价图,建设开发综合限 制性评价图,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图;以市域、县域为单元的单要素 承载状态分布图和综合承载状态分布图。 市级地综合承载力评价图集应包括以下必备图件:市域建设开 发限制性单因子评价图,建设开发综合限制性评价图,建设开发适宜 生评价图;中心城区建设开发限制性单因子评价图,建设开发综合限 别性评价图,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图等;以县域为单元的全市单要素 承载状态分布图和综合承载状态分布图。 县级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图集应包括以下必备图件:县域建设开 发限制性单因子评价图,建设开发综合限制性评价图,建设开发适宜

    性评价图,现状建设用地布局匹配度评价图等;城关镇和重点镇建设 开发限制性单因子评价图,建设开发综合限制性评价图,建设开发适 宜性评价图等。 各地还可根据工作基础及评价成果表达需要,编制其他相关图 件。

    5. 1 应用方向 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结果,主要应用于以下方面:编制各级地 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等空间规划;开展“多规合一”工作,划定 成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工作;审查各级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等空间规划方案的合理性;拟定土地管理和 调控政策。 5.2层级要求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和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王 现划等空间规划,以及制定地管理和调控政策,要重点参考以市域 和县域为评价单元的土地综合承载状态评价成果;市、县级人民政府 编制和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等空间规划,要重点参考以 次调查成果图斑为评价单元的建设开发限制性、适宜性评价等成 果。

    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工作除遵照本技术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国家 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6.2加强部门协调和公众参与 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过程中应当加强部门沟通,广泛征求公众意 见,依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衔接。 6.3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成果中的数据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6.3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6.4本技术要求的解释

    本技术要求的解释权归国土资源部。

    附录A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

    以县(区)为单位开展的地综合承载力评价,评判指标体系共 分为目标层、系统层、要素层、指数层、指标层五级。其中,目标层 为土地综合承载状态,为达到这一测度目标,分别从土地资源本底基 出评价系统与水资源、生态条件和环境质量等修止评价系统两个系统 四个要素分别构建指标体系。四个要素指标既相互独立义相互联系 尤其是基础系统与修正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直接影响土地资源承 能力及状态的重要因素。各要素层又向下分为指数层及指标层,最 终形成7个指数、14个具体指标的综合承载力指标体系。各地在操 作过程中可结合实际调整E5至E14。

    表1土地综合承载力状态评价指标体系

    附录B土地综合承载力基础评价方法

    B土地综合承载力基础评价方法

    B.1土地资源开发建设基础评价

    B.1.1建设开发限制性要素筛选与分级 按土地资源、地质环境、生态环境等资源环境要素,分析优质耕 地、天然牧草地、生态红线区、地形坡度、地壳稳定性、突发性地质 炭害、采空塌陷、地面沉降等因素对土地开发建设的影响,并根据影 响程度与资料获取情况筛选要素,对各要素进行评价分级 B.1.2建设开发限制性评价 各种因素对开发建设的影响或限制程度不同,如生态红线、优质 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等对开发建设的限制性较高;相同因素的不同级 别对开发建设的影响也不同,如质量等级高的耕地对建设开发的限制 生强于质量等级低的耕地,突发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对建设开发的影响 高于中低易发区。 根据对建设开发的限制程度将因素分为两类:强限制性因子与较 强限制性因子。强限制性因子包括: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行洪 通道、采空塌陷区等,以及永久泳川、戈壁荒漠等难以利用区域。较 强限制性因子包括:优质耕地、园地、林地、人工草地、地裂缝、地 震活动及地震断裂带、地形坡度、地质灾害、蓄滞洪区等。 B.1.3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 根据建设开发适宜性程度对评价因子进行量化分级。采用专家打

    分法对各评价因子赋值。对于强限制性因子,进行0和1赋值;对于 较强限制性因子,采用专家打分法,对不同限制等级进行0:100赋 值。表2为赋分示意表,

    表2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因子表

    注:限制性因子适宜性分值仅为示例,各地在具体评价过程中可结合实际选取不同因子及适宜性分值。

    制系数法计算建设开发适宜性分值

    式中,E为综合适宜性分值;j为强限制性因子编号;k为适宜 性因子编号;F为第j个强限制性因子适宜性分值;fk为第k个适宜 性因子适宜性分值;wk为第k个适宜性因子的权重;m为强限制性因

    子个数;n为适宜性因子个数。 根据适宜性评价分值结果,通过聚类分析等方法将建设开发适宜 性划分为最适宜、基本适宜、不适宜和特别不适宜四类,其中不受强 限制性因子约束、且非强限制性因子分值最高的区域为最适宜开发的 区域。 最后,将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中得到的最适宜与基本适宜空 间与现状建设用地进行空间关联分析,将适宜空间与现状建设空间连 片面积小于1公顷的地块进行降等,视为不适宜建设空间 B.1.4开发强度 依据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将最适宜、基本适宜两类空间与 现状建设用地的空间并集视为极限开发规模,并测算极限开发强度与 现状开发强度,计算公式如下:

    LDI = [(E, + E,) U C]/S

    式中,LDI为极限开发强度,C为区域现状建设用地面积,S为 评价单元国土总面积,E与E2分别为土地建设开发适宜性评价中的最 适宜和基本适宜区域。

    式中,DI为现状开发强度,C为区域现状建设用地面积,S为评 价单元国土总面积。

    B.1.5建设用地现状开发程度

    用地布局匹配度计算区域现状建设开发程度。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为区域建设用地现状开发程度,DI为现状开发强度,LDI 为极限开发强度。 B.1.6现状建设用地布局匹配度 现状建设用地布局匹配度用于表征现状建设用地布局与适宜评 介结果空间匹配的情况。将开发建设基础评价中适宜性评价结果划分 的4种类型与现状建设用地进行空间叠加分析,计算非特别不适宜建 没区现状建设用地占比,得到现状建设用地布局匹配度,具体公式如 下:

    式中,CLRI为现状建设用地布局匹配度,S为现状建设用地位于 最适宜建设区面积,S2为现状建设用地位于基本适宜建设区面积,S 为现状建设用地位于不适宜建设区面积,S为现状建设用地总面积。 B.1.7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测算 结合区域发展阶段及发展目标,采用专家打分等方法确定当前发 展阶段的建设开发程度阈值或直接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 的建设用地目标数测算的开发程度视为规划目标年的建设开发程度 值,并用规划年增用地量将國值修止至评价基准年。 综合考虑现状建设用地布局匹配度、现状建设用地开发程度及建

    设开发程度國值之间的关系,通过偏离度计算确定建设用地压力状态 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D为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P为现状建设开发程度,CLRP 为现状建设用地布局匹配度,T为基于发展阶段分析测算的建设开发 程度阅值。

    B.2耕地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评价

    通过开展耕地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评价工作,全面摸清可开垦土 地、可复垦工矿废弃地等农用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和分布情况 为明晰农用地承载力提供决策依据。 根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耕地后备资源升 发利用基础评价采取“限制性因子”评价法,对评价单元进行评价 评价单元参评指标中,有任何指标项不符合宜耕条件的,划分为不宜 耕,其余为耕地后备资源。各地在评价过程中可直接采用已完成并报 备的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为工作基础。 B.2.1人均耕地生产能力 根据评价区域变更调查数据及耕地分等定级成果,计算人均耕地 生产能力当量。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S为第i宗耕地面积,D为第i宗耕地等别,P为第i宗 耕地等别对应的粮食生产当量,N为评价范围常住人口。 耕地等别对应的粮食生产当量的确定,可结合各地已完成的农用 地产能核算成果确定 同样方法,以基本农由为评价对象,测算人均基本农由生产能力 B.2.2耕地开发利用程度 分析现状耕地与耕地后备资源之间的关系,并计算区域现状耕地 开发程度。计算公式如下: 耕地开发利用程度=现状耕地总面积/(现状耕地总面积+耕地后 备资源面积)

    其中,S为第i宗耕地面积,D为第i宗耕地等别,P为第i宗 耕地等别对应的粮食生产当量,N为评价范围常住人口。 耕地等别对应的粮食生产当量的确定,可结合各地已完成的农用 地产能核算成果确定 同样方法,以基本农由为评价对象,测算人均基本农由生产能力。

    B. 2. 2 耕地开发利用程度

    分析现状耕地与耕地后备资源之间的关系,并计算区域现状耕地 开发程度。计算公式如下: 耕地开发利用程度=现状耕地总面积/(现状耕地总面积+耕地后 备资源面积)

    B.2.3耕地开发压力状态指数测算

    结合地域特点,采用专家打分等方式确定当地人均耕地生产能力 预警阈值。对比分析实际人均耕地生产能力阈值之间的关系,确定耕 地开发压力状态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A为耕地开发压力状态指数,PC为人均耕地生产能力, V阈为基于专家打分确定的人均耕地生产能力预警阈值,P为耕地开发 利用程度。

    B.3土地资源承载力基础状态评价

    B.3.1建设用地开发承载状态判断 根据土地资源压力指数,将地资源评价结果划分为土地资源压 力大、压力中等和压力小三种类型。土地资源压力指数越小,即现状 建设开发程度与适宜建设发程度的偏离度越低,表明目前建设开发 各局与地资源条件趋于协调。当D>0时,建设开发压力大,为超载 当D为0时,建设开发状态为临界;当D<0时,建设开发压力小, 为可载。土地资源压力指数的划分标准可结合各类主体功能区对国土 开发强度的管控要求进行差异化设置。 B.3.2耕地开发利用承载状态判断 耕地开发压力状态指数A>0时,耕地开发利用为可载;A=0时 耕地开发利用为临界;A<0时,耕地开发利用为超载 B.3.3土地资源承载力基础状态初步判断 建设开发与耕地开发有一项超载,或者两者均为临界即判定为主 地资源承载力基础状态超载;两者有一项为临界,另一项为可载即判 定为土地资源承载力基础状态临界;其他情况土地资源承载力基础状 态为可载。

    附录C土地综合承载力修正评价方法

    C.1水资源承载力评价

    C.1.1可利用水资源潜力、农业及生活和工业水资源利用量 可利用水资源潜力、农业及生活和工业水资源利用量直接采用水 利部门数据。 C.1.2农业用水与耕地匹配指数 农业用水与耕地匹配指数=(评价单元农业用水量/研究区农业用 水量)/(评价单元耕地规模/研究区耕地规模) C.1.3生活和工业用水与城镇工矿用地匹配指数 生活和工业用水与城镇工矿用地匹配指数=(评价单元生活和工 业用水量/研究区生活和工业用水量)/(评价单元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研究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C.2.1土地退化指数 土地退化指数是指区域内土地退化面积占评价区域面积的比重 土地退化面积包括土地侵蚀(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盐碱化、 土地次生潜育化、土地污染及土地质量退化面积的总和。土地退化指 数反映区域土地减少或失去土地原先所具有的综合生产潜力的程度 计算公式如下:

    土地退化指数=土地退化面积/土地总面积

    地退化指数=土地退化面积/土地总面

    土地退化指数土地退化面积/土地总面积

    C.2.2生态用地面积变化指数

    生态用地面积变化指数是指近年来区域内年均生态用地面积变 化量占评价区域生态用地面积的比重。计算公式如下: 生态用地面积变化指数=生态用地年均变化量/生态用地总面积

    C.3.1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大数比重 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比值是指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及二级 以上天数所占百分比, C.3.2 劣V类水体比例 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是指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水 本要求,区域内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地表水功 能区达标率能够整体反映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数据可从省级环境状 况公报及省级水资源公报获取。计算公式如下: 劣V类水体比例=劣V类以上水质断面(河流长度)/总断面(河 流总长度)

    C.4 分要素状态评价

    C.4.1权重值确定 权重值应分别依据二、三级指标对区域整体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 影响程度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值应在0~1之间,各指数权重值之和

    司一二级指标下的各三级指标权重值之和均为1。 各指标的权重值应根据当地实际,采用特尔斐、因素成对比较等 方法确定,并在成果报告中说明权重值确定的具体过程。地级以上参 平城市行政辖区整体评价与其所辖各县(市、区)评价的指标权重原 则上应保持一致。 C.4.2理想值及承载阈值确定 指标理想值及承载國值的确定,应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利 地方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控制目标、上级分 解下达的相关管理目标、所在省或市平均状况、类比城市横向比较情 况、参评城市下辖各行政单元相关指标现状值,采用专家咨询等方法 综合确定。 当采用相关标准时,应注意指标理想值、承载阈值与相关标准在 数据口径等方面的对应关系。 一般情形下,对于止向相关指标,指标理想值原则上愈大愈佳 当采用下辖各行政单元相关指标现状值作为依据时,允许在不小于 /4分位数(所有下辖行政单元指标现状值从大到小)中选择;对于 又向相关指标,指标理想值原则上愈小愈佳,当采用下辖各行政单元 相关指标现状值作为依据时,允许在不小于1/4分位数(所有下辖行 攻单元指标现状值从小到大)中选择。 承载國值的确定应从指标内涵出发,考虑满载时指标的表征情况 确定承载國值。

    标准化采用指标状态级别法,计算公

    p=(V 现二 V )/(V 理二 V )

    式中,G为水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要素承载状态指数,p为 第i指标的承载指数,wi为i指标的权重,n为指标总数。 根据上式分别测算的水资源、生态环境承载指数,指数小于0即 判定为超载,计算指数过程中涉及的指标存在超载但是指数大于等于 时判别为临界超载状态,其他情况判别为可载状态

    C.5综合承载力状态评价

    C.5.1基于水资源系统的综合承载状态判定 I水资源系统超载 综合承载力状态判定为超载。

    综合承载力状态判定为超载。

    II水资源系统临界或可载

    水资源系统临界或可载时,需对土地资源系统评价进行基于水资 源评价临界点时的情景模拟校正,校正方法如下: 水资源系统临界点建设开发规模=可利用水资源潜力/(现状生活 和工业水资源量/现状城乡规模)+现状城乡规模 水资源系统临界点建设开发规模大于或者等于建设用地压力状 态指数测算中开发程度阈值对应的建设开发规模时,综合承载力状态 不变;水资源系统临界点建设开发规模小于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测 章中开发程度國值对应的建设开发规模时,将水资源系统临界点建设 开发规模对应的开发程度作为國值重新测算建设用地压力状态指数 C.5.2基于生态条件与环境质量系统的综合承载状态校正 基于短板效益理念,运用判断矩阵的方式开展生态条件与环境质 量系统的土地资源承载状态校正,具体校正方法见下表

    件与环境质量系统的综合承载状态校正判断矩阵

    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访

    第一章 适用范围 33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33 第三章总则.. ..34 3.1目的. 34 3.2任务. 34 3.3基本要求. 34 第四章地质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39 4.1总体技术流程. 39 4.2评价方法. 40 4.3动态监测评价. 56 第五章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 58 5.1总体技术流程, 5.2评价方法. 60 5.3监测预警方法, 68 第六章矿产资源承载能力评价.: 70 6.1总体技术流程. 70 6.2评价方法.. 72 6.3监测预警方法. 77 第七章成果提交要求. 79 7.1地质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成果 79 7.2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成果 80 7.3矿产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成果. 82 号 04

    1.1本技术要求规范了地质环境、地下水资源和矿产资源承载能力宏 观性评价与监测预警的技术路线和方法。 1.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全国、区域和省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宏观性评 价与监测预警,市县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细致性评价可参考执行。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指在自然生态环境不受危害并维系良好生 态系统前提下,一定地域空间的资源票赋和环境容量所能承载的经济 规模和人口规模。 地质环境承载能力是指资源环境开发利用与工程建设过程中,在 维护区域地质环境系统结构不破坏、功能不退化的前提下,地质环境 稳定性和质量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是指在一定时期和技术水平下,在保障地下 水系统的资源、生态环境功能稳定且良性发展的前提下,区域地下水 系统支撑当地各种经济社会活动的能力。 矿产资源承载能力是指在现有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条 件下,一定空间范围内既能够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又不破坏其生态环境 的情况下矿产资源可开发的规模和强度。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包括承载本底评价和承载状态评价两个 方面。其中,承载本底反映资源票赋和环境容量的优劣程度,承载状 态反映资源环境供容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匹配程度

    3.1.1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3.1.2支撑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 3.1.3作为审查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合理性的重要依 据。

    3.2.1开展全国、区域、省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宏观性评价。 3.2.2开展市、县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细致性评价。 3.2.3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技术路线。以自然资源环境系统及其与社会经济系统的关系为研 究对象,针对地质环境、地下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等三个资源环境要素 结合资源环境综合功能分区研究,选取各类评价因子,分别开展单要 素的承载本底和承载状态评价,进而开展空间区划模式研究和监测预 警工作,提出国土空间规划建议、预警建议和管理措施建议

    3.3.1资源环境特征分析与区划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技术

    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前,首先应对评价区域进行资源 环境特征分析及评价分区、功能定位及综合区划研究。 (1)评价单元 首先应利用我国地质环境、地下水资源、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成果 结合资源环境现状特征及演化分析,形成逐级细化的、多级多尺度的 各单要素的评价单元(自然单元),作为单要素承载能力评价的基本

    单元。 (2)功能定位及分区 综合各种资源环境要素的空间分布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资源环 境短板因素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 没的需求,将不同评价区域划分为城市地区、资源型地区、农业地区 和生态地区等不同类型地区,以合理确定评价指标國值

    3.3.2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承载能力评价,原则上以自然单元的

    评价为基础,以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然后,再将多级、多尺度的 自然单元评价结果,科学分解、归并到县域行政单元,以保证评价结 果的实用性。 (1)单要素承载本底评价和承载状态评价,原则上均以自然单 元评价为基础,自下而上逐级评价、逐级汇总,形成多级、多层次的 评价结果。通过科学设置分级标准,将承载本底划分为高、较高、中 较低、低等5个等级,完成承载本底评价;通过科学设置状态阈值 将承载状态划分为超载、均衡(临界超载)、盈余(不超载)等3种 状态,完成承载状态评价。 (2)多要素的综合评价以各单要素评价为基础,根据“取劣” 原则,将承载本底划分为高、较高、中、较低、低等5个等级,将承 载状态划分为超载、均衡(临界超载)、盈余(不超载)等3种状态 (3)宏观性评价成果以县域为单元表达,应是自然单元的评价 结果在县域行政单元的再分配。即以县域为行政单元的成果,原则上 应与自然单元评价的分级标准一致,即承载本底分为高、较高、中、 较低、低等5个等级,承载状态分为超载、均衡(临界超载)、盈余 (不超载)等3种状态。细致性评价成果,原则上仍以自然单元或进 步细化的自然单元表达,分级标准可在宏观性评价分级和國值的基 础上细化。

    3. 3. 4 预警方法

    依据历史监测数据资料,综合分析自然单元承载本底和承载状态 的发展趋势,并将发展趋势划分为变优、稳定、变劣3种类型;对处 于超载状态的地区,进一步将超载状态细分为轻度超载、中度超载和 重度超载3种级别。对于超载和临界超载的要素和区域,通过组合承 载状态级别和发展趋势类型来进行承载能力综合预警,并划分出红

    4.1.1资料收集整理与补充调查

    第四章 地质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依据不同的评价对象收集不同比例尺的数据资料。全国和区域尺 度可以小比例尺数据为主、省级尺度以中比例尺为主、市(县)域尺 度以大比例尺为主,应以公认的、最新的资料为宜。针对关键地质环 境要素可开展补充调查和重点区段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工作

    城镇建设标准4.1.2影响承载能力的地质环境关键问题梳理分析

    首先梳理评价区主要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环境问题,再依据可持 续发展理念,分析识别出影响承载能力的主要优势和关键地质环境问题

    4.1.3承载能力评价

    本底评价。选取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水土环境背景和地质遗迹票 赋等相对长期稳定的因子,从地质环境特征优势的适宜性和限制性等 角度,在空间上反映地质环境的自然特征。 状态评价。选取地质灾害风险性、水土环境质量现状和地质遗迹 保护现状等动态变化因子,主要从地质环境安全与水土环境质量的角 度反映人类对地质环境开发、利用和改造的结果。 单因子评价。基于水工环地质调查、评价与监测数据,进行崩滑 流、构造稳定性、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水土环境、地质遗迹等承载 能力单因子评价。对强制性因子要从空间划出范围;对较强制性因子 要划出范围并划分等级。 综合评价。结合国功能定位(依据不同的评价目的和承载对 象),选择集成评价因子、确定因子评价权重,对区域地质环境承载 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分为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地质环境承载能力综

    合评价和专题综合评价。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地质环境承载能力综 合评价结果分为地质环境保护区、地质环境维护区、地质环境修复区 和地质环境开发区。专题综合评价可分为地质环境安全评价和水土环 竞质量评价等。 评价层次。地质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分为两个层次变压器标准规范范本,一是全国、省 和跨省区域的评价,评价单元宜自然单元,评价结果使用县域行政单 元表达。二是市(县)域内或规划建设区的评价,评价单元为自然单 元和成果表达都为自然单元。 评价结果验证。为了保证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应通过野外实地验 正或同行检查对评价结果进行必要的检验和完善。进行野外实地调础 后,根据调研结果验证或修正评价结果

    4.1.4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预警)

    选取可获取的监测指标,结合历史监测数据资料,确定指标评价 基准值,评价指标超载程度与动态变化程度,对于超载和动态变化程 大的地区,结合成因分析与区域实际采取的管控措施,会商确定预 警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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