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341-2016 城市地下交通联系隧道施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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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施工测量的准备工作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客
1 设计图纸的审核; 测量仪器的配置与标定; 3施工场地的地形测量; 4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 5测量控制桩的交接与复核; 6放样数据的计算。 5.2.2平面控制测量与高程控制测量在布设支导线点时,应能同时观测到2个首级导线点以 上,支导线转点个数不宜超过2个。 5.2.3在各标段独立控制网布设完成后,应进行相邻标段间的联测和复核,导线点应连接相 邻标段的两个导线点,水准点应延伸至相邻标段的一个水准点。联测完成后应对测量成果进 行平差,测量成果可用于其他相邻标段的衔接段施工。
5.2.4联系隧道施工测量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布设的加密导线点和水准点三层标准规范范本,应沿隧道纵向每20m放出主线中心桩位。出入I
2最后一次标定开挖方向时,两个相向工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当两个开挖 工作面之间的距离为15m~20m时,测量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报告技术负责人; 3开挖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值控制,初次开挖宜比设计值适当放宽50cm。每开挖 1.0m~1.5m,应恢复中线,测设高程,并采取纠偏措施; 4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检查
可根据连续实测温度确定进入冬期施工。
5.4.1钢筋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联系隧道外侧钢筋为环状闭合,钢筋宜采用分段加工,机械连接,接头位置不得在 司一断面,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隧道结构曲线段墙筋垫块宜随钢筋间距加密设置,绑扎牢固,确保钢筋保护层厚度 符合设计要求:
3联系隧道底板(顶板)和墙体连接处设有加腋,加腋位置的构造筋应按规定尺寸下 料,绑扎成钢筋网片,按设计间距进行定位安装; 4雨期施工期间,钢筋的存放应采取支垫覆盖等防水、防潮措施,加工和焊接应在防 雨棚内进行。结构外露的钢筋及预埋钢件等应采取覆盖或缠裹等防护措施
5.4.2模板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应根据隧道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情况 进行模板和支架专项设计,宜采用可周转的模板体系 2曲线段墙体模板宜采用单元式组拼,增加变曲率可调装置,确保曲线圆顺平滑。施 工时应严格控制不同曲率弧形墙交接处、不同体系模板交接处及纵横墙交接处模板支设精 度,防止跑模偏位; 3雨期施工期间,模板支架的地基和基础应满足强度和稳定性要求,应采取必要的安 全技术措施防止因地基被雨水浸泡引起的沉降及支架失稳
5.4.3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结构施工完成且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应将沉降缝内聚苯板及其他浮浆等杂物剔 除到规定深度,在背水面依次采用柔性防水密封材料、防火堵料进行封堵,最后安装钢板接 水盒盖缝;迎水面宜采用聚乙烯泡沫棒封堵,封堵严实后进行背水面防水施工。 5.4.5隧道主体结构冬期施工应按《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执行
5.5.1施工前,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地下隧道各个节段及节段内部所采用的防水等级 5.5.2防水卷材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用铺贴工法,铺设成型的防水卷材严禁长时 间暴露。 5.5.3联系通道U槽及与U槽相连的出入口隧道底板内表面15m范围内,以及施工缝背水 面两侧各50cm范围内,宜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5.5.4地下联系隧道与周边的地下工程一体化建设时,应根据施工进度与业主、设计协商后 灵活安排预留接口的临时封堵及防水接头处理方式。 5.5.5水平施工缝应留设在高出地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墙体上有预留孔洞时,施工 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mm。施工缝宜采用中理式止水钢板形式。 5.5.6墙板结构内表面宜设置不锈钢接水盒,接水盒应设置3%预拱度,并不得反坡;接水 盒与结构的缝隙应用密封胶密封严密。 5.5.7变形缝、施工缝等易渗水部位,可预留全断面注浆管进行注浆止水
5.5.7变形缝、施工缝等易渗水部位,可预留全断面注浆管进行注浆止水。
6.1.1联系隧道道路基层宜采用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与石灰、粉煤灰钢渣基 ,道路面层宜采用温拌及阻燃性沥青混凝土路面。 6.1.2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材料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合 格证和检验报告。 6.1.3混合料的摊铺碾压应考虑结构负荷,保证结构安全。 5.1.4基层、道路附属工程及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 收规范》CJJ1的规定,质量验收应符合《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11T1073 的规定。温拌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温拌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DB11/T939的规定。
6.2.1基层混合料拌和过程中的加水量,应根据生产时的气候条件和材料含水量确定,拌和 后的混合料含水量应接近最佳含水量。混合料到场含水量宜小于最佳含水量0.5%~1%,摊 铺前的含水量宜小于最佳含水量0.5%。 6.2.2基层混合料施工应做到摊铺前结构表面或基层结合面湿润且无积水。 6.2.3道路工程基层宜在冬期开始前完成施工。隧道内冬期温度通常在5℃以上,如遇室外 气温偏低,需做好出入口部位的保温工作。
6.3.1沥青混合料供货前,供应商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试验报告、原材料合 格证和检验报告等。
6.3.2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要寸
1路面施工宜在排水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施工过程应确保排水设施完好,排水畅通; 2宜在摊铺沥青混凝土前完成安砌路缘石和雨水篦子,路缘石应保持位置、高程准确; 3应在路缘石、雨水篦子上采取覆盖等临时保护措施; 4分幅铺筑时,沿摊铺边缘,应按路面设计坡度设置横、纵向标高靠尺 5现场应配备满足摊铺能力和隧道内净空要求的小型自卸车,车料斗、受料斗内均应 余刷薄层隔离剂或防粘结剂
6摊铺前应根据施工条件拟定摊铺机行程示意图,施工时应在路口、结构拐角以及弯 道处等设专人指挥; 7隧道内照明与通风应满足施工作业要求。 6.3.4温拌沥青混合料出料温度宜接近高值。 6.3.5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按照“由内而外、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先摊铺主隧道内部的 连接隧道、出入口,再连续摊铺主隧道,最后摊铺与地面道路连接的出入口。 6.3.6复合式路面找坡层施工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1中水泥混 凝土路面的相关规定。水泥混凝土找坡层厚度不宜小于80mm,且应设置钢筋网,混凝土强 度等级不得小于C30。找坡层与隧道底板应结合紧密。水泥混凝土找坡层强度未达到设计要 求前,不得摊铺沥青层。 6.3.7温拌沥青混合料冬期施工时应做好混合料的保温工作
6.3.7温拌沥青混合料冬期施工时应做好混合料的保温工作。
7.1.1联系隧道侧墙装饰宜采用石材装饰、塘瓷钢板装饰、涂料等。 7.1.2材料的外观及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书及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胶粘剂必须符合环保相关标准和规定。 7.1.3石材、饰面砖的检测要求及安装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的规定,饰面砖镶贴施工应符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的规定 附属结构用房内地面装修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规定
7.1.4普通涂料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以及《建 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防火涂料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钢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
7.2石材(含瓷质砖)装饰
7.2石材(含瓷质砖)装饰
7.2.1石材装饰可采用干挂法和湿挂法安装。干挂法石材埋件安装应符合《金属与石材幕墙 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的规定,湿作法安装石材应符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的规定。 7.2.2镶贴、安装饰面的基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7.2.3隧道内较潮湿环境宜采用不锈钢连接件或挂件。安装石材的锚固件、连接件应镀锌或 故防锈处理。主体结构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完成石材镭固件的预理。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 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得大于10mm,位置偏差不得大于20mm。 7.2.4立柱与横梁的安装应符合《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的规定。立柱应 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并通过角码与预埋件或钢构件连接,螺栓直径不得小于10mm。当立 柱与角码采用不同金属材料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横梁应通过角码、螺钉或螺栓与立柱连 接,以承受横梁的剪力。横梁与立柱之间应有一定的相对位移能力。 7.2.5采用干挂法安装石材前,应先抄平,然后按图纸及设计要求,分块弹线、排版编号, 经现场技术、质量等有关部门统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石材分缝应以地面完成面为 基准面,竖向分缝垂直于路缘石完成面,横向分缝与路缘石完成面的上顶面平行。 7.2.6采用湿作法铺砌石材前,宜对石材背面及侧面进行防碱背涂处理。固定石材的钢筋网 应与预埋件连接牢固,每块石材与钢筋网拉接占不得少于4个,拉接用金属丝应具有防锈性
能。灌注砂浆前应将石材背面及基层湿润,并应用填缝材料临时封闭石材板缝。灌注砂浆宜 用1:2.5水泥砂浆,灌注时应分层进行,插捣密实,每层灌注高宜为150mm200mm,且不 超过板高的1/3,待其初凝后方可灌注上层水泥砂浆。
7.3.1隧道内应选用表面反射率不高于70%的塘瓷钢板作为装饰材料,其面板材料光线反 射方式为漫反射。糖瓷钢板的材料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用糖瓷钢板》JG/T234的规定。 7.3.2塘瓷钢板安装前,应严格审核施工图纸,确定安装位置及尺寸。当与其他设备安装交 义施工时,应遵循经设计确定的安装方式,确保安装构件分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7.3.3安装时,先测放水平、垂直控制线,并以此为基准,弹出墙面分割线,然后标识固定 支撑铁件系统的固定点。安装固定件所需的膨胀螺栓,进入混凝土结构层的钻孔深度应不小 于6mm。龙骨与固定件连接应牢固可靠,并按设计要求调整龙骨位置。 7.3.4糖瓷钢板挂装应采用分段施工,通过调整糖瓷钢板垂直、水平度及伸缩缝距离,确保 安装精度。墙板分缝应以地面完成面为基准面,竖向分缝应垂直于路缘石完成面,横向分缝 应与路缘石上顶面平行。侧墙板装饰施工应满足建筑限界、板后管线安装以及箱体安装的设 计要求。
7.3.5板面安装完成后应揭去覆膜,清洁杂物,保持板面清洁
7.4.1隧道附属结构用房内墙、顶面装饰可采用普通涂料装饰
7.4.2防火涂料装饰施工准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防火涂料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底层和面层涂料材质应属同一体系。材料进场 后,应按相关规定抽样送至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混凝土基体应保持充分湿润,基层表面无明水。当结构表面有渗漏水时,必须做好 封堵或引排。基层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涂料施工; 3对已施工路面、墙面以及无需防火保护的部位、物件,应进行遮蔽保护,防正污染 和机械撞击; 4隧道内应加设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保证环境温度宜保持在5℃~35℃,相对湿 度不宜大于90%,满足施工过程和涂层干燥固化的环境指标要求。
应严格按配合比配料,稠度适宜,随配
系统和电气系统。 8.1.2设备材料进场时,应核对、确认其型号、规格,技术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 8.1.3施工前,应将机电各专业的风管、桥架、给排水管道、消防管道、各专业管线进行综 合布置、安排,绘制综合管线施工图。 8.1.4在结构板上安装管道、风管、桥架和设备的支、吊架时,膨胀螺栓应紧贴结构板固定 8.1.5消防水系统安装施工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及《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的规 定。 8.1.6给排水系统安装施工应符合《建筑给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 规定。 8.1.7通风系统安装施工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 8.1.8监控系统安装施工应符合《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及《智能建筑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消防电系统安装施工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 8.1.9电气系统安装施工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3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建筑物 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及《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 的规定。 8.1.10机房工程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及《智能建筑工程 施工规范》GB50606的规定
3.1.7通风系统安装施工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 3.1.8监控系统安装施工应符合《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及《智能建筑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消防电系统安装施工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 3.1.9电气系统安装施工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3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建筑物 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及《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 的规定。 3.1.10机房工程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及《智能建筑工程 施工规范》GB50606的规定。
8.2.1水喷雾灭火系统中,水雾喷头安装应牢固,无污损。喷头安装位置应使水雾直接射向 然烧的物质或需冷却的表面,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水雾 喷头位置应不被遮挡,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布置应使水雾直接喷射和覆盖保护对象 8.2.2安装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与防护板、机电专业相配合,确定泡沫比例混合器箱体的 安装空间。
8.2.3消防水各系统管道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随同隧道曲率变化敷设, 穿越沉降缝、变形缝处设补偿器,其压力等级和补偿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不得侵入隧道 限界,防护板内安装的管道应与防护板专业相配合
8.3.1焊接管道的无损探伤检测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损检测取样数量与质量要求应符合 设计要求。
8.3.2排水管道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随同隧道曲率变化敷设,穿越沉降缝 变形缝处设补偿器,其压力等级和补偿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不得侵入隧道限界,防护板 内安装的管道应与防护板专业相配合
8.3.2排水管道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随同隧道曲率变化敷设,穿越沉降缝、
8.3.3耦合式污水泵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污水泵安装时必须现场校对,泵座出水口应与排水管申心线垂直; 2提升轨道安装必须保证牢固、垂直,水泵应升降自如:污水泵与泵座应耦合严密。 3.3.4格栅除污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装时,应标出构件的重心位置,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伤或变形: 2安装位置应准确,栅条整齐平行,间距均匀,与水面的倾斜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 3格栅除污机应安装牢固,安装后,用手盘动,应盘动灵活,除污机构与栅条啮合良 好,无碰撞无磨擦,传动机构运行平稳,无异常声音,负荷试运行、除污效果符合产品技术 性能,操作灵活,保护装置可靠,
3.4.1穿越沉降缝、变形缝的风管两侧,以及与通风机进、出口连接处,应设置补偿装置, 其材料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8.4.2风管采用的镀锌钢板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风管不得侵入隧道限界。 43一导流板安装应链合下列规定
8.4.1穿越沉降缝、变形缝的风管两侧,以及与通风机进、出口连接处,应设置补偿装 其材料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镀锌钢板应设加强筋,加强筋间距应符合 设计要求; 2固定支撑固定在结构顶板和地面上,导流板接缝处钢板重叠不小于5cm,用防腐铆 钉固定,施工时不得破坏导流板的防腐层
8.4.4射流风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射流风机支、吊架与顶板预埋件焊接牢固,应采用分段焊接,堆焊高度应大于母材 厚度,焊缝应饱满,无夹渣、气泡等现象; 2安装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不得磕碰及损坏风机,不得将风机直接焊接 在预埋件上,射流风机安装的轴线、里程、高度误差和限界应符合设计要求; 3减振器安装必须保证相同偏差,使每支减振器承担的负荷相同,安装过程中应确保 各紧固件、安全保护附件以及减振器等部件安全可靠。
8.5.1监控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与电气、通风、给排水、消防联动设施、交通监控等专业确定接口类型 及界面划分,做好施工配合和技术准备工作; 2摄像机安装不能侵入隧道限界,安装方式和监摄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摄像机镜头 场内不得有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隧道外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防雷接地连接可靠, 妾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摄像机立柱应垂直,安装稳定、牢固;从摄像机引出的电缆应留 有余量,不得影响摄像机转动; 3隧道弱电设备箱防护等级和通风除湿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进线管宜采用下进线方 式,或通过过线箱连接设备箱,以保证潮湿水滴不会通过管道进入设备箱; 4现场控制器箱安装时,安装位置宜靠近被控设备电控箱,安装应牢固不倾斜,并与 遂道防护板位置相配合。现场控制器应在调试前安装,在调试前应要善保管并采取防尘、防 潮和防腐蚀措施; 5光电缆布放时应路由准确、排列整齐、端接规范、连接稳固、标识清晰齐全,弯曲 半径和预留长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板、车道指示器和车位指示器前方不应有遮挡物,安装方式 和位置符合设计要求,便于驾驶员观察,设备不能侵入隧道限界,
8.5.2消防电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报警系统中未端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和观感质量的要求; 2安装在隧道顶部的线型火灾探测器,其托架和卡具的形式、材料、安装方式和位置 应符合设计要求,托架应固定可靠,线型火灾探测器应用卡具固定在托架上,固定可靠; 3线型火灾探测器距隧道顶板距离应符合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线型火灾探测 器的安装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允许的最小值; 4线型火灾探测器安装时,牵引力不得超过探测器允许张力的80%,瞬时最天牵引力 不得大于探测器允许的张力。安装时不得损伤探测器护套。安装完毕后应稳固,线形流畅, 与隧道曲率变化相协调
8.6.1电气安装施工准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与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协调配合,并与给排水、通风、监控、 消防等专业确认各系统的接口要求; 2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复核建筑工程施工图中标明的配线用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 规格和尺寸。预留孔、预理件的位置、规格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理件应理设牢固。 8.6.2导管、线槽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隧道墙面敷设的导管应随同墙面曲率变化,且不影响其它各专业设备的安装,导 管经过隧道的变形缝处应设置伸缩补偿装置; 2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钩、拉环和盒(箱)等应做防腐处理; 3可弯曲金属导管间和盒(箱)间的连接应采用与导管型号规格相适配的专用接头: 连接应牢固可靠,并用配套的专用接地线卡跨接,导管管口、盒(箱)盖板及其它各连接处 均应密封: 4线槽的转角、分支、终端以及与箱柜的连接处宜采用专用部件; 5线槽安装应与隧道曲率变化相协调,线槽经过隧道的变形缝或直线段敷设长度大于 30m时,均应设置伸缩补偿装置。
8.6.2导管、线槽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8.6.3配线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引入盘、柜、箱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 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外力; 2线型火灾探测器敷设应在电缆敷设完成后进行,敷设完成后,再次敷设电缆时应注 意对线型火灾探测器进行成品保护
8.6.4配电柜(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内配电箱、柜的箱体、柜体应做防腐处理,配电箱、柜的防护等级和通风除湿 借施符合设计要求; 2防护板内配电箱安装应与防护板专业配合,确定配电箱箱体的安装空间 3配电箱应预留足够的接地端子,每个端子的接地线不应多于两个。 8.6.5隧道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灯具的安装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灯具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观感质量的要求; 2安装在防护板上的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灯具的接线,应在接线盒内接线,不得 在金属软管内接线; 3安装前应做好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与消防专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口配合工作。 3.6.6隧道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灯具与照明控制设施的安装应在隧道内喷涂作业完成后进行; 2灯具安装位置及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灯具不得侵入隧道建筑限界; 3安装灯具的膨胀螺栓必须与安装的结构平面可靠连接,灯具安装固定牢靠,整齐美 观,线形流畅,灯具的安装角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灯具外壳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 4灯具的安装位置应与隧道曲率变化相协调,不能与交通指示装置、监控设备的安装 位置相冲突。
.7灯具调整与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电调试前应检查灯具接线牢固、正确,灯具内元器件应完好,并做好记录; 2依次开启各照明回路,灯具运行应正常。调整灯具的角度,当灯具的照射效果达到 设计要求后固定灯具; 3照明系统通电后,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保持一致,开关与灯 具控制顺序相对应,路面照度、手动、自动控制等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8.6.8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9.1.1工程验收分为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 俊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 9.1.2联系隧道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按照附录A执行, 检验批中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划分按照附录B执行,相关验收记录表应符合《北京市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808 的规定。
9.2.1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9.2.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9.2.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 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9.2.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9.2.5竣工预验收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竣工标准和相关规定;符合施工图 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9.2.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9.2.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 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9.2.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9.2.5竣工预验收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竣工标准和相关规定;符合施工图 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附录A地下交通联系隧道工程分部工程、
A.1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依据及原则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
表A.2.1主体结构及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表A.2.2给水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验验批主控项目、一般工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全面采用“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1《建筑给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4《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6《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1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19《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2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21《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2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25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2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27《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2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29《温拌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30《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 f city road underground linked tu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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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29 施工准备. 5 主体结构施工 .31 6 路面施工. ..32 1 结构装饰装修.. 设备安装施工 .34 验收要求... ..35 附录A. .36
1.0.1本条是制定本规程的宗旨。它界定了本规程的使用地域和工程性质、规模。本规程是 北京市城市地下交通联系隧道施工与验收的基础标准和主要依据,
4.1.1地下联系隧道作为地下交通设施其功能性强,位置特殊(如:奥运中心区、CBD、 中关村地下隧道、金融街地下隧道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工况较为复杂,为此做好 施工准备工作非常重要。应充分考虑施工方法和交通组织,结合地上地下相临建(构筑物)、 地下管网、轨道交通(地下线路和车站)、河湖水系的规划建设,确定合理的建设步序,尽 量避免因考虑不周而导致二次施工。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分析施工特点和 难点,深化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措施和对策,最大程度地降低对社会环境、自然环境 以及市政服务设施的影响,确保安全和质量。 4.1.2施工单位应充分做好施工动员期的准备工作,详细勘察现场,收集、分析现场及周围 自然和社会环境的相关资料和原始数据,结合设计形式和特点,统筹安排工程施工所需要的 各种条件及生产要素,编制形成可行性的施工组织设计,达到科学管理,规范施工的目的。
4.2施工场地和临时工程
4.2.5雨期施工期间,应在结构出入口及洞口设置临时封堵,或采取挡排水措施,以防止雨 水倒灌影响结构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4.3施工人员、材料和设备
4.3.5《建筑法》第五十九条明确指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 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为此车库设计规范和图纸, 在施工准备阶段,应严格管控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及质 量保证书和技术鉴定文件等,必要时还需要在订购前对其进行抽检或试验,
5.3基坑开挖与回填
5.3.3城市地下联系隧道与周边建筑的联通口多且距离较近,因此城市地下联系隧道可与周 边地块基坑一体化施工。若采用分期施工,前期施工的围护结构宜为后期施工围护结构创造 条件。后期基坑开挖时,可优先考虑利用前期围护结构做为支护结构,可减少资源浪费。
5.4.1钢筋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3结构加腋设置在墙体与底板(顶板)相交位置,是联系隧道闭合框架结构的关键部 位。该位置空间狭小,将构造筋加工成钢筋网片整体定位安装,便于施工且有利于质量控制
民用航空标准5.4.2模板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 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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