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027-2018 城市居住区交通组织规划与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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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1居住区道路网密度宜满足下列要求: 1主次干路路网密度宜为2km/km~1km/km。 2内环内地区支路路网密度宜为8km/km~12km/km。 3内环外地区支路路网密度宜为6km/km~10km/km 4城市道路间距宜小于200m。 翻 4.1.2穿越居住区的城市道路应考虑慢行优先设计车速宜取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中推荐值的低值,并设置机动车 限速装置。 4.1.3居住区道路应由外向内在交通功能和速度上逐层递减 形成居住区道路保护圈,减小对居住区安全和噪声方面的影响。 4.1.4居住区道路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的规定。 4.1.5居住区道路应做好公交停靠站、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和行 人过街的规划与设计;对于设置公交停靠站、出租车临时停靠点 的路段,在道路红线规划阶段应考虑局部川宽红线。 4.1.6店往区道路交义「应行渠化,可采川适缩穿机动个 道、设施带、隔离带等方式在道路红线范内迹行渠化,展宽段长 度和展宽渐变段长度应符合《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 程》DGJ08一96的规定。 4.1.7居住区道路横断面布置应设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

    4.1.3居住区道路应由外向内在交通功能和速度上逐

    玻璃钢管标准4.1.5居住区道路应做好公交停靠站、出租车临时停靠

    4.1.8居住区内宜对以下信息进行采集:道路交通流量、停车场

    4.1.8居住区内宜对以下信息进行采集:道路交通流量、停车场

    4.2居住区公共交通组织规划

    4.2.1居住区道路交通规划中应考虑公共汽车和电车线路走向 及站点位置,并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方案相适应。 4.2.2居住区每2方居住人口应配置一条公交线路,根据需求 宜设置公共汽车首末站,多条公交线路共用首末站时宜设置枢纽 站,并在需求集中处,可设置出租车营业站或候客站。 4.2.3居住区道路交通规划中应最小化居民步行到达公交站点 的实际距离,中环以内区域居民步行到达公交站点的实际距离宜 4.2.5居住小区出人口应根据小区人口规模设置出租车停靠 站;在没有港湾停靠站的出入口,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宜结合公交 4.2.6居住区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应设置步行和非机动车交 通与轨道交通站点的便捷通道;居住区周边有轨道交通站点的 应加强居住区与轨道交通站点的公交接驳。 4.2.7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应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停车位和足够

    4.2.5居住小区出人口应根据小区人口规模设置出租车停

    站;在没有港湾停靠站的出入口,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宜结合公交

    4.2.6居住区内有轨道交通站点的,应设置步行和非机动车交 通与轨道交通站点的便捷通道;居住区周边有轨道交通站点的 应加强居住区与轨道交通站点的公交接驳

    面积的路外非机动车停车位。在郊区的居住区周边及内部的轨 值交通站点,应设置停车换乘社会停车场,具体参照《建筑工程交 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一7。

    4.3居住区停车组织规划

    4.3.1居任区停车场(包括居任区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和配建 停车场)规划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

    停车场)规划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

    1妥善安排停车设施和停车场地,停车设施应充分利用地 下空间设置。 2停个场距片在地较近,二与绿化、休闲产场结合。 3店区停个应以征宅建为,公共建筑以满是临时 个为。 4.3.2店区停个应尽量少川地而牵间,采川地而利地1 多层及地下(或半地下)结合的停车方式。 4.3.3居住区停车库(场)布置宜与居住小区建筑位于城市道路 的同侧,并在居住小区内部,与居住小区建筑距离不宜过远。 4.3.4居住区配建停车库(场)的设计,应使停车库(场)出人口 居住小区建筑主要人流出人口及停车库(场)以及居住小区内部 道路之间有合理通畅的交通关系

    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一7的规定; 人行出入口设置进口坡道的,应采取管理措施不准非应急机动车 进人。

    4.3.6居住区道路为支路:且其临街建筑为公共服务性质时,宜

    规划设置机动车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有条件的应设置为港湾式。 43.7居住小区内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库出人口应分开设 置,出入口净距不应小于5.0m。设置在一起时,应用物理分隔, 且二者之间必须有良好的行车视距

    1非机动车停车场不宜在城市道路上单独设置出入口。 2非机动车停车场布局应根据需求分布分散设置,不宜集 中设置。 3非机动车停车区位置:在住宅附近,用居住小区内小路连 接;居住区内有公交线路或接驳公交时,在站点附近需要设置 定规模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居住小区非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附近

    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主要通道沿线不宜设置非 机动车停车点。 4区内的公共建筑吸引的机动个停个场地应在体 建筑川地范围内设产,设在正体建筑人流人「「努,建筑后退 红线部分的硬地或沿城市道路人行道外停放,共停个场地标高了 与人行道:致,不得川城市道路。 5非机动车停车库(场)应设在城市道路红线以外,不宜设 在交叉口附近。当车位数在300辆以上时,其出入口不宜少于 2个。出人口净宽不宜小于2.0m,多层停车库或地下停车库在人 行台阶旁应设置供非机动车推行的斜坡,坡度不宜大于20%,斜 坡宽度不应小于30.0cm。当人车共用斜坡时,斜坡坡度不宜大 于 15%。 6在沿街商业、地铁站、公交站等非机动车临时停放需求较 为突山的地区,应优化道路断而,规范旺机幼不停放,保障行人步 行交通。 7非机动车停车库(场)应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并满 足消防安全要隶。 4.3.9居住小区宜加强停车泊位资源和停车数量数据资源共 享,推进共享停车管理。

    4.+居住小区出入口交通组织规

    1应减少机动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冲突,确保进 出交通的安全。 2为居民日常生活和出行提供方便。 3满足紧急救灾的需要。 4出人口位置小区道路纵坡不宜大于1%,当坡度大于等于 2%时,起坡点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宜小于8.0m。

    5考虑居住小区进出交通对居住区道路的交通影响。 4.4.2居住小区出人口从功能上可分为:机动车出人口、非机动 个和行人山人「及应急出入「「等。 4.+.3店往小区与城市道路机连接的山入11数量应根据小区规 翼确楚,应不少2个,机动个与慢行交通出「「应分离设性;机 动个行人、非机动个金川间·山入「时,采川分流设施,分离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 4.+.4无中央隔离带(栏)道路上同侧和异侧机动车出入口之间 的最小净距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DG/TJ08一7的规定 4.4.5 居住小区出人口正对T型交叉口,可结合交叉口作七字 型路口管理。 找翻 4.4.6居住小区出人口布局应与公共交通站点协调考虑,减少 性往小区逝山交通公交个、山租个的冲突,消除民乘坐公贝 交通耐不必要的绕行。

    4.+.3店值小区城市道路机连接的山人1数量应根据小区规 翼确楚,应不少2个,机动个与慢行交通出「应分离设;机 动个与行人、准机动个金川间山人「「附,心采川分流设施,分离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

    的最小净距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4.4.5居住小区出人口正对T型交叉口,可结合交叉口作七字

    4.4.6居住小区出人口布局应与公共交通站点协调考虑,减少 性佳小区近山交通公交个、山租个的冲突,消除底民乘坐公共 交通付不必要的绕行

    4.4.6居住小区出入口布局应与公共交通站点协调考

    4.4.7居住小区机动车

    的等级,应在居住小区相邻城市道路中优先选择较低等级的道 路,避免在主干路开口。若受条件限制不得不设在主干路时,出 人口位置必须在临近交叉口功能区之外。

    居住小区内部道路交通组织规戈

    4.5.1底征小区内部道路交通纠织,应保证内外联系的可达 捷、安全。

    捷、安全。 4.5.2居住小区内部道路应保证各居住单元之间联系的便捷 满足居民步行、非机动车、小汽车内部通行需求。 4.5.3居住小区内部道路规划布局及交通组织应符合防灾救灾

    4.5.2居住小区内部道路应保证各居住单元之间联系的便捷,

    4.5.4居住小区内部交通应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慢行交

    4.5.4居住小区内部交通应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对慢行交

    通设施给予重点规划,保证居民良好的慢行环境,尽可能实施人 车分离。

    并提供独立的行人通行空闻;红路应能满定机动个辆单向通 行;宅小路原则禁山机动个辆通行 4.5.6应金理规划用小区内部无障得设施,保证残疾人及行 动工属园国的属山

    动不使居民的使捷出行。

    并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内部机动车运行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 影响。

    .6.1步行交通组织应遵循下列原

    4.6居住区慢行交通组织规划

    1居住区道路应提供保证行人连续通行的交通网络,各断 面人行道宽度应满足行人通行需求。 择平面过街方式,同一交叉口的过街方式应协调一致。 3‘行人过街设施的位置,应与交叉口周围的公交站、轨道车 站、大型公共建筑等人流集散点紧密结合,并应在过街设施附近 设置必要的交通引导和交通安全设施

    1应根据居任区的交通组织方案:满足非机动车的通行 需求。 2居住区道路为城市主干路或次干路时,机动车与非机动 车道间应采用物理隔离:居住区道路为支路时,应用标线施划非 机动车道,并宜采用非连续物理隔离及彩色路面标识。

    6.3步行通道间距及步行网络密度应满足表1.6.3要求。

    .6.3步行通道间距及步行网络密度应满足表1.6.3要求。

    入上述指标的步行通道必须24h向公众开放

    5.1居住区道路交通设计

    5.1.1居住区道路过街设施应结合周边商业开发、居住区出人 「和交义「「等因索综个设计,并考虑交通安个和光障得设的 需要。 5.1.2居住区临接城市道路范围内宜设置绿化,用于分隔城市 道路与居住区用地。 翻价 5.1.3居住区临接的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应提供行人和非机动 5.1.4居住区行人过街设施间距不宜大于250m,受条件限制区 域过街设施间距不应大于100m。行人过街设施应主要采用人行 横道的形式根保障安企的需要设催与灯和火安全岛。 5.1.5居住区道路需提供通行环境良好的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空间,与同等级城市道路相比,居住区道路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 道宽度宜适当增加1m~2m。 5.1.6居住区道路如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剩余非机动车道宽度 应满是《城市道路1程设规范》CJJ37机动个道最小宽度 要求。 5.1.7居住区道路人行道设计应保证平整度,考虑轮椅、婴儿车 和拉杆箱通行需求

    5.1.1居住区道路过街设施应结合周边商业开发、居住区出人 「和交义「「等因索缘个设计,准考虑交通安企和光障得设计的 需要。 5.1.2居住区临接城市道路范围内宜设置绿化,用于分隔城市 国

    域过街设施间距不应大于100m。行人过街设施应主要采用人行 费道的形式命根据保障安全的需要设与灯和火安全岛。 5.1.5居住区道路需提供通行环境良好的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 空间,与同等级城市道路相比,居住区道路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 道宽度宜适当增加1m~2m

    5.1.7居住区道路人行道设计应保证平整度,考虑轮椅

    5.1.8居住区道路人行道步行空间与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发

    突时,非机动车停放不应影响行人步行空间

    5.2居住区公共交通组织设计

    5.2.1公交停靠站的设置应保证候个乘客的安全,方使乘客换 乘、过街,降低对居住区道路交叉口通行能力的影响,有利于公共 汽、电车安全停靠和顺利进出。 5.2.2公交停靠站宜设置于居住小区出入口下游,若条件受限 也可设置于居住小区出人口上游。 5.2.3当居住小区出入口附近没有条件设置公交停靠站时,公 交停靠站宜设置于交叉口出口道。 5.2.4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应与公交停靠站结合,也可独立设置 于小区出入口的上游。 5.2.5公交停靠站、出租车临时停靠点设置在居住小区机动车 出入口上游时,站点距出入口的距离按如下原则确定: 1公交停靠站应设在居住小区机动车出入口之前,若有减 速车道,站台应与减速车道作一体化设计,具体参数及设置方法 见图 5.2. 6。 靠站应在右侧车道最大排队长度再加20m处布设。 3公交停靠站距居住小区出入口的距离至少应满足上游道 路车辆的视距要求。 5.2.6公交停靠站、出租车临时停靠站设置在居住小区机动车 出入口下游时,站点距出入口的距离按如下原则确定: 1公交停靠站与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应设在出入口拓宽加速 车道后,站台与减速车道做一体化设计,具体参数及设置方法见 图5.2.6。 2居住小区机动车出入口下游无展宽加速车道时,在次干 道上公交停靠站沾头

    出入口上游时,站点距出入口的距离按如下原则确定: 1公交停靠站应设在居住小区机动车出入口之前,若有减 速车道,站台应与减速车道作一体化设计,具体参数及设置方法 见图5.2.6。6 靠站应在右侧车道最大排队长度再加20m处布设。 3公交停靠站距居住小区出人口的距离至少应满足上游道 路车辆的视距要求

    5.2.6公交停靠站、出租车临时

    1公交停靠站与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应设在出入口拓宽加速 车道后,站台与减速车道做一体化设计,具体参数及设置方法见 图5.2.6。 2居住小区机动车出入口下游无展宽加速车道时,在次于 道上公交停靠站站头距居住小区出人口不应小于50m,支路上不 应小于30m。

    图5.2.6机动车出人口与公交停靠站、 出租车临时停靠站设置关系图 其中:L L2一一减速车道渠化渐变段,推荐值:10m~15m ml—加速车道,一般为20m~25m; 得转载 公共汽车停靠站,根据泊位数确定长度; 出租车临时停靠泊位,根据车位数确定长度。 .2.7公交停靠站站台布置方式及设计标准应符合《城市道路

    5.2.7公交停靠站站台布置方式及设计标准应符合《城市道

    5.3居住区停车交通设计

    5.3.1居住区配建停车场(库)的平面设计,应符合《道路交通标 志和标线》GB5768、《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程》DBJ08一39的规定, 标明场内通道、个钢及人流路线走间、山人!交通纠织、停个个 位、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等设施。

    5.3.2停车库(场)及城市道路路内停车均应采用标准车型,应

    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二7

    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二

    5.3.3居住区停车场出入口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停车场出入通道与居任区道路相交的角度以为75~ 90°,!有良好的通视条件,见图5.3.3,在邱山入「「边线内2m 处作为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m不应有遮挡视线的障 碍物。

    图5.3.3停车场(库)出入口视距 一俘个场;b一建筑边线;一次要通道

    2在居住小区内部道路上设置的机动车双向行驶的出人口 车行道宽度宜为7m~11m。出入口中间设置隔离设施的,宽度可 增加至8m~12m。单行道的出人口车行道宽度宜为5m~7m。 有机非分隔带的道路,机非分隔带开口宽度宜增加5m~8m。 3停车场出入口设置闸机的,应在地块内设置候车道,长度 不应小10m。 5.3.4居住区停车库(场)内部交通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停车库(场)内部道路应采用限速措施,车速不宜天于 10km/h,同时应设置夜间显示装置。 2居住区停车库(场)设计时应预留充足的空间给电动汽车 充也桩桩位1预留线路聋道,比例不小汀10%。 3居住区停车库(场)设计时宜给机械停车设施(立体停车 库)准备线路条件和改装条件

    5.3.5居住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小区出人口、学校、医院、沿街商铺等有临时停车需求 的地点宜设置临时停车位,临时停靠点可结合小区出入口及城市 道路展宽设价。 2交义「「转价缘有山线终点外50m以内,距离公汽个站 急救站、加汕站、消防栓、消防通道30m以内不应设停个位。 3路内停个位设#为港湾式。 5.3.6非机动车停车场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车位停放形式:非机动车停放形式应以出人方便为原则 主要停车方式有垂直式和斜列式两种。 2非机动车停车可采用停车架,其停车面积按车架形式分 别计算,并应考虑设置遮雨棚。 4出入口净宽不宜小于2.0m,多层停车库或地下停车库在 人行台阶旁应设供三机动个推行的玻道坡度在20%以下, 坡道宽度不小30cm。半人车其川坡道附,坡道坡度宜在 15%以下。 长 5.3.7非机动车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行和无障碍设施产生矛盾。 2一般应采用垂直式停车方式,如果采用斜列式停车方式 应施划停车位或设置停车架以规范停车。 3停车带宽度和停车车辆间距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 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一7的规定。

    5.3.7非机动车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计应符合以下规

    5.4居住区交通管理设施设计

    5.4.1居住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 标线》GB5768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 的规定。

    5.4.2居住区的出入口处宜设置可变信息标志,提供动态交通 信息服务。 5.4.3征区公共交通站点、征小区山人「心设做用区及 周边区域地图

    5.+.4店征区机动个停个库(场)、准机动个停个库(场)应设

    停个区域标,在周边道路应设置停场指州标志

    5.5居住区交通安全和宁静化设

    部道路机动车车速 5.5.2居住区道路绿化除应满足景观、吸尘、降噪等功能外还应 通过绿化的合理布置,达到交通隔离、导向、保障交通安全的 目的。 5.5.3绿化不得侵占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正常通行 空间,并且应考虑无障碍设计的要求。 5.5.4为保障交通宁静化的需要,宜采用降噪声的铺面材料。 5.5.5在慢行交通为主要通行需求的区域,宜采用交通宁静化 措施。 5.5.6交通宁静化措施应与执法、标志标线、交通组织等手段相 结合,以取得最佳效果。 5.5.7采用交通宁静化措施后必须保证道路拥有足够的安全视 距,满足消防、抗震、救护等特种车辆的通行要求。 5.5.8居住区平面交叉口应通过交通组织及信号配时,满足交 叉口安全运行要求。 5.5.9应通过渠化、交通岛、提供变速车道、安装交通控制设备 等方式降低车辆在合流、分流、交织时的相对速度差,以降低冲

    5.5.9应通过渠化、交通岛、提供变速车道、安装交通控制设备

    等方式降低车辆在合流、分流、交织时的相对速度差,以降低冲 突,并应尽量保证两车流相交的角度大约等于90°,使驾驶员的判 断错误达到最小

    5.5.10为保证车辆能安全通过平面交叉口,驾驶员必须在进入 交叉口前一定距离,能够确认交叉口的存在,并能看清交叉口处 的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等。该视认距离应根据计算行车速度来 伽定。

    5.6居住区无障碍设计

    5.6.1居住区道路、建筑物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 范》GB50763的规,

    5.6.2人行道盲道应在距离树池0.5m处设置

    6.1居住小区出入口交通设计

    6.1.1居住小区出人口交通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保证行人、非机动车安全进出需要。 2保障机动车进出通畅和视距要求。 4应与其他交通设施的功能租协调。 翻 6.1.2店小区山人「设应避免影响城市道路交义的正带 运行,不应在交义「逃山「道展宽段和展觉渐变段范内设栏机 1确需在主于路上设置出入口,可设置右进右出出入口,且 必须离开交叉口80m以上或位于距交叉口最远处(自道路交叉口 圆曲线的终点算起)。 或者位于距交叉口最远处 3支路沿线设件地块机动个山人「「,距离与路或快速 路辅道相交的交叉口不宜小于50m,距离与次干路相交的交叉口 不宜小于30m,距离与支路相交的交叉口不宜小于20m。 4在已建成道路上设置出入口,当上下游交叉口高峰时段 包和度天于0.85,应进行交叉口最大排队长度验算;出入口不宜 设置在交叉口最大排队长度范围内。 613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小区内主要

    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 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

    4m×4m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 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6.1.4居住小区机动车出入口宽度不宜小于5m,出入口设置闸 机的,应在地块内设誉候个道,长度不应小10m。 6.1.5居住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时,其交角不宜小于 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6.1.6新建居住小区的机动车出入口宜设置展宽段,进出口布 局及进出车辆组织应与相接道路协调设计。 6.1.7征小区山人「「应采取限速猎施。 6.1.8人行过街设施与出入口间距不宜大于50m,不应大于100m。 6.1.9居住小区相邻道路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带开口应满 足车辆转弯半径的要求

    6.2. 1居住小区内部交通组织设

    6.2居住小区内部道路交通设计

    店们小区内道路应满消防、救扩个等个辆的通行要求 新建居住小区应采取快慢交通分离的道路网络设计。 新建居住小区内宜设置专用的步行道 6.2.2居住小区内道路可分为: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三

    1们小区内道路应满是消防、救扩个等个辆的通行要求。 2新建居住小区应采取快慢交通分离的道路网络设计。 新建居住小区内宜设置专用的步行道 6.2.2居住小区内道路可分为: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三 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区路:路而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不小 于10m。 2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不宜小 于8m。 3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6.2.3居住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注:L为坡长(m)。

    6.2.4机动车与机动个混行的道路,其纵坡按非机动个道 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6.2.5组团路建议进行单向交通组织,同时配合指示牌进行引 导指示。若无法进行单向交通组织,则建议每隔100需设置错 车区。 6.2.6居住小区内部交叉口范围10m之内绿化或构筑物的高度 不可大于1.0m。 6.2.7居住小区内部道路交叉口应设置相应的减速设施、警示 二州 上

    6.2.7居住小区内部道路交叉口应设置相应的减速设施、警示

    1小区内部应为消防救护以及生活物品配送车辆设置专 用停车位。 2停车泊位尺寸应满足《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GA/T850中停车泊位尺寸要求。 3设置路内停车的路段,除停车泊位外,剩余机动车道宽度 不足5.5m的,宜采用单向交通组织。 4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终点外10m范围内不得设置路内停 个位。 5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库出人口、儿童活动区域及健身 区域等人流较为密集区域出入口10m范围内不得设置路内停车

    6.2.9居住小区内部道路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应设置盲道和无 魔得标志牌

    6.3居住小区内部慢行交通设计

    6.3.1居住小区内部慢行交通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连接慢行交通专用出人口的通道宽度应与该出入口宽度 接近。 2行人专用的宅间小路宜与绿地结合设置,不宜平直。 6.3.2居住小区内部人行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m。 6.3.3居住小区内部慢行通道宜采用彩色路面铺装,明确慢行 通道的功能,同时为慢行交通的出行提供安全性保障。 6.3.4居住小区内部道路应进行无障碍设计,范围应包括小区 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

    5.4居住小区应急通道组织设计

    6.4.1居住小区应急出入口设计应满足以下原则: 1应对应急出入口采用合理的设计,保证其使用的可靠性 2应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出人口等分开设置,且应急 出人口个数应不小于1个。 3应设置在居住区道路上,且进出口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 得小于4m。 6.4.2应急通道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居住小区内的应急通道应满足消防车等的安全通行,可 铺设人行步道或作为绿地使用,应急时供救援车使用。 2应急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应急通道距高层建筑外 墙宜大于5m,应急通道上空1m以下范围内不应设有障碍物

    1居住小区内的应急通道应满足消防车等的安全通行,可 铺设人行步道或作为绿地使用,应急时供救援车使用。 2应急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应急通道距高层建筑外 墙宜大于5m,应急通道上空1m以下范围内不应设有障碍物

    3环形应急通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联通;尽头式应 急通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2m×12m。 4消防车使用的以急通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R 50016的利关规定。 6.4.3应急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器具不得侵占。 6.4.4居住小区应设有紧急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应急预案,并有 基本的交通组织方案;居住小区管理者应有应急通道及相关管理 设施的管理条例,并定期检查,保证区内应急通道的通畅,

    暖通空调图纸、图集3环形应急通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联通;尽头式应

    6.5居住小区交通管理设施设计

    6.5.1居住小区应设置门牌号指示系统。 6.5.2居住小区内部道路地面标线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 线》GB5768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的 规定。 一个 6.5.3居住小区内部道路应设置安全警示与防灾紧急疏散导向 标志,他括应忽通道方向、紧急叫方向、要伴理部门的位 6.5.4居住小区内部应在无障碍通道或交通设施上设置导向标

    志,并在无障碍通道电梯、出入口等处,设置相应的定位标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而询采川“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载翻印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不符 正面词采用“宜”; 反而词采而“不☆”。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要求)”“应按·执行”

    竣工资料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4《城市道路交义「「规划规范》GB50647 5《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6《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 7《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 载翻印 8《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9《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 10《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15 11《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一7 12《城市价地区和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淮》DGJ08一55 13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DGJ08一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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