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80-2010 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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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 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4.1.2毗邻河道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环境条件,突出自然景观 特色。 4.1.3 宽20m以上的绿带可设计适当的片林。 4.1.4 市郊区道路绿带宜保留适当的野生地被植物 4.1.5 道路两侧墙体、栅栏宜实施垂直绿化。 4.1.6 适于道路绿化的园林植物可按照附录A。 4.2新建道路绿地率的指标要求 4.2.1 规划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4.2.2规划红线宽度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4.2.3×规划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4.2.4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4.3绿地种植结构的指标要求
4.3.1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彩叶树种与一般树种合理搭 配。养木与灌木之比宜为1:3,常绿养木与落叶养木之比宜为 1:4。
硬度标准一般景观道路每方平方米样方内应不少于20种植物种类:重要 景观道路每万平方米样方内应不少于30种植物种类。
5道路分车带(岛)绿化
5.1.1道路分车带(岛)绿化必须服从行车安全要求 5.1.2处于道路交叉口、人行横道及道路出入口的分车绿带,其 端部的绿化配植应采取通透式。 5.1.3城市道路中间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3m:机非分车绿带 宽度不宜小于1.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宜小于1.5m 5.1.4中间分车绿带宜阻挡行驶车辆的眩光。离路面高0.6m ~1.5m之间的树木应保持枝叶繁茂,应避免出现透过眩光的 空挡。 5.1.5道路分车带宽度小于3m的,宜采用低矮灌木和地被植 物配植,高度应控制在0.9m以下;宽度3~5m可增加灌木和小 乔木。;宽度大于10m,可进行复层式配置。 5.1.6道路分车岛绿化面积在300m以下的,且宽度小于10m 的,应选择高度低于90cm的地被植物。绿化面积在300m以 上,且宽度天于10m的分车岛绿化,可进行复层配置。 5.1.7道路分车带绿化植物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5. 17 的规定
5.1.1道路分车带(岛)绿化必须服从行车安全要求 5.1.2处于道路交叉口、人行横道及道路出入口的分车绿带,其 端部的绿化配植应采取通透式。 5.1.3城市道路中间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3m;机非分车绿带 宽度不宜小于1.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宜小于1.5m 5.1.4中间分车绿带宜阻挡行驶车辆的眩光。离路面高0.6m ~1.5m之间的树木应保持枝叶繁茂,应避免出现透过眩光的 空挡
5.1.6道路分车岛绿化面积在300m以下的,且宽度小于10m
的,应选择高度低于90cm的地被植物。绿化面积在300m以 上,且宽度天于10m的分车岛绿化,可进行复层配置。 5.1.7道路分车带绿化植物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5 1. 7 的规定
表5.1.7栽植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
5.2绿篱植物选择标准
色期长、耐修剪的品种。 5.2.2绿篱植物高度应控制在90cm以下。 5.2.3常绿与落叶植物、彩叶与一般植物结合。 5.2.4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株型丰满面应向外,高度一致,并 留出养护通道。 一
色期长、耐修剪的品种
5.2.5绿篱栽植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5.2.5绿篱栽植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注:n表示绿篱的行数
5.2.6每平方米栽植绿篱植物的密度宜在6株至20株,且能够 达到郁闭标准。
5.2.6每平方米栽植绿篱植物的密度宜在6株至20株,且能够
6.0.1立交桥设计的同时应考虑与其配套的绿化设计。 6.0.2立交桥绿化应充分利用环境空间复层栽植。乔灌花草相 结合,形成层次丰富、培植合理、季相鲜明、自然和谐的绿化群落, 设计风格应以疏朗开阔为主。 6.0.3桥下空间高度低于5m的,应利用边缘空间进行绿化。 桥下空间高度高于5m的,应选用耐阴植物充分绿化。耐阴植物 可按照附录A。 6.0.4立交桥的墙体和桥墩宜进行垂直绿化,可选择吸附力强 的爬藤植物。 6.0.5立交桥的坡地、台地和较大面积的挡土墙应种植草坪、藤 本或灌木,护坡固土。
6.0.1立交桥设计的同时应考虑与其配套的绿化设计。 6.0.2立交桥绿化应充分利用环境空间复层栽植。乔灌花草相 结合,形成层次丰富、培植合理、季相鲜明、自然和谐的绿化群落 设计风格应以疏朗开阔为主。 6.0.3桥下空间高度低于5m的,应利用边缘空间进行绿化
6.0.6立交桥附属的天型绿地规划设计应按照《公园
范》(CJ48一92)的有关规定执行。
7.1.4行道树正常季节栽植,春植不宜过早,秋植不宜过晚;非 正常季节栽裁植宜用容器苗,应用土球苗,不得使用裸根苗;采用土 球苗的必须做平衡修剪,不得做全冠栽植。树木生长季节栽植必 须按照《天津城市绿化施工技术规程》(DB29一68)实施。
7.1.5行道树栽植应符合设计要求,树形丰满面应迎着
7.1.6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的裁植不得遮 挡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示牌。
7.1.7行道树的选用可按照附录
7.2. 1 快长树的胸径不宜小于8cm:慢长树的胸径不宜小于 10cm。
2.2移植树木的胸径不宜大于1
7.2.3机动车行驶道路行道树分枝点应在3m以上,
7.3行道树的栽植要求
7.3. 1 行道树树千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应不低于 0.75m。 7.3.2 行道树株距不应小于4m。 7.3.3 行道树栽植穴(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树穴尺寸不小于1.5m*1.5m。 2 栽植槽宽度不小于1.5m。 3 每株树的营养面积不得小于2m。 7.3.4 行道树生长所必需最低土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浅根乔木不低于0.9m。 2 深根乔木不低于1.5m。 7.3.5 行道树种植后,树穴内宜铺设透气材料,加树(透气 护栅)。
8.1.1栽植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裁植七pH应为6.5~8.5之间。 2可溶性盐总量不得大于0.3%。 3土壤容重应在1.2一1.3g/cm,土质应疏松不板结,土块 易捣碎,不得含胶泥块及草根杂物等。 4名贵树木种植应根据其习性,采取特殊的改土措施。 8.2浇灌要求 8.2.1新建绿地浇灌用水水质(pH值和矿化度)必须优于栽植 土的指标;临时短期浇灌用水的矿化度不得>2.5g/L。绿地灌溉 应尽量使用节水灌溉设备,灌溉用水应充分利用中水、原水资源。 8.2.2道路绿化应具备必需的灌溉设施,小于2000m的自然 地块应设立1处上水设施;大于2000m的自然地块,每增加 1000m应多设立1处上水设施,或每200延米设立1处上水 设施。 8.2.3直 鼓励使用节水灌溉设施。
8.1.1栽植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裁植七pH应为6.5~8.5之间。 可溶性盐总量不得大于0.3%。 3土壤容重应在1.2一1.3g/cm,土质应疏松不板结,土块 易捣碎,不得含胶泥块及草根杂物等。 4名贵树木种植应根据其习性,采取特殊的改土措施。
8.2.1新建绿地浇灌用水水质(pH值和矿化度)必须优于栽植 土的指标;临时短期浇灌用水的矿化度不得>2.5g/L。绿地灌溉 应尽量使用节水灌溉设备,灌溉用水应充分利用中水、原水资源。 8.2.2道路绿化应具备必需的灌溉设施,小于2000m的自然 地块应设立1处上水设施;大于2000m的自然地块,每增加 1000m应多设立1处上水设施,或每200延米设立1处上水 设施。 8. 2. 3 鼓励使用节水灌溉设施
8.2.3鼓励使用节水灌溉设施。
8.3.1栽植穴(槽)应施足腐熟有机肥。 8.3.2新建绿地应加强肥水管理,努力提高植物生长势。
8.3.2新建绿地应加强肥水管理,努力提高植物生
9.1道路绿化与地下管线
9.1.1新建道路或经改建后达到规划红线宽度的道路,其地下 管线外缘与绿化乔灌木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9.1.1的规定
9.1.1新建道路或经改建后达到规划红线宽度的道路,其地下
1地下管线外缘与绿化乔灌木的最小
9.1.2遇特殊情况不能达到表9.1.1规定的标准时,其地下管线外 像距绿化乔灌木根颈中心的最小距离可采用表9.1.2的规定
管线外缘距绿化乔灌木根颈中心的最!
9.1.3行道树绿带、分车带及两侧绿地垂直下方不得敷设除灌 溉管线外其他管线。
9.2道路绿化与其它设施
9.2.1绿化乔灌木与其它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9.2.1表
9.2.1 绿化乔灌木与其它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9.2.1表 规定。
表9.2.1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距离
9.3道路绿化与架空线
9.3.1在道路绿地和行道树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 9.3.2必须在道路绿地上方设置架空线时,树木与架空电力线 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9.3.2的规定。
9.3.1在道路绿地和行道树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
3.2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
9.4道路绿化排灌设施
9.4.1道路绿地应有排水及灌溉设施。 9.4.2完善市政设施,严禁冬季降雪后将立交桥和道路上的含 盐雪水直接排入或渗人道路绿地。 9.4.3重盐碱地区道路绿化的排盐碱设施应符合《天津市城市 绿化施工技术规程》(DB29一68)的规定。
9.5.1道路绿地无障碍设施应符合《城市道路建筑物无障碍设 计规范》(JGJ50一2001)和《天津市无障碍设计标准》(DB29 196)的规定。
10.0.1道路新建绿地的养护管理应按照《天津市城市绿化养 护管理技术规程》(DB29一67)执行。其中,快速路、主于道路新 建设的绿地应按照我市一级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实施养护:次 干道路、支路新建设的绿地应按照我市二级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 准实施养护。 10.0.2日常养护作业应以实现常态、长效化管理为目标,应确 保保洁、打草、中耕、浇水、植物整形修剪等及时。 10.0.3根据植物习性和摘情及时浇水,必须安排浇冻水和返 青水。新植树木7~10天内必须浇3遍透水,全年必须安排浇水 不少于7次。 10.0.4定期中耕除草,即时浇水和排涝,加强树木的养护管 理,减少影响生长的不利因素。 10.0.5道路树禾非栽植季节栽植,做好防强风、干热等工作 可树冠喷雾和树于保湿和遮荫。当移植树木随地面下沉时,应及 时松动支撑,避免吊桩。 10.0.6临近建筑工地的移植树木,应在树冠外2m,设围栏 保护
附录A天津城市道路绿化植物选择名录
A.0.3观花树种[41种]:(春花10种)山桃、连翘、榆叶梅、 丁香(属)、黄刺玫、碧桃、西府海棠、茶子、棣棠、泡桐。●(春 夏花23种)金银木、山楂、多花蔷薇、红瑞木、锦带花、漫蔬、平枝 狗子、天目琼花、合欢栾树、国槐、龙爪槐、刺槐、红花刺槐、火炬 树、紫穗槐、凤尾兰、石榴、月季、珍珠梅、木槿、紫薇、藤本月季 ●(夏秋花8种)栾树、石榴、月季、珍珠梅、木槿、紫薇、金银花 藤本月季。
A.0.4耐荫树种20种」:大叶黄杨、珍珠梅、大自琼花、爬山 虎、五叶地锦、迎春、金银木、棣棠、凤尾兰、红瑞木、龙柏、盐肤木 白皮松、云杉、侧柏、紫玉兰、白玉兰、小叶黄杨、早园竹、扶芳藤。 A.05耐盐碱树种[46种]:杜梨、构树、臭椿、绒毛白蜡、千头 、旱柳、榆树、栾树、泡桐、刺槐、桑树、皂、丝绵木、火炬树、山 桃、新疆杨、桧柏、龙柏、释柳、紫穗槐、多花蔷薇、金银木、白刺花、 木槿、石榴、胡枝子、接骨木、月季、西府海棠、金叶女贞、紫(白 丁香、暴马丁香、碧桃、榆叶梅、黄刺玫、珍珠梅、锦带花、紫叶小 檗、红叶李、胶东卫矛、砂地柏、凤尾兰、大叶黄杨、早园竹、五叶地 锦、爬山虎。
A.0.6绿篱植物[11种]:大叶黄杨、金叶女贞、紫叶小檗、桧
A.0.7木本地被[18种]:紫叶小檗、金叶女贞、平枝枸子、桧 柏、龙柏、砂地柏、凤尾兰、天叶黄杨、小叶黄杨、胶东卫矛、月李 (丰花、微型、地被型)、多花蔷薇、金枝国槐、红瑞木、五叶地锦 爬山虎、扶芳藤。 A.0.8宿根草本地被[39种]:萱草、矮景天、费菜、丁香红荷兰 菊、蛇目菊、粉八宝、芍药、假龙头、干屈菜、马薄荷、玉替、德国鸢 尾、著草、勋章花、鼠尾草、白三叶、马蔺、大花秋葵、山荞麦、射干 婆婆纳、红花浆草、宿根福禄考、加拿大美女樱、桔梗、荷兰菊 金鸡菊、大丽花、天人菊、黑心菊、玉带草、花叶芦竹、蝴蝶花、大花 美人蕉、火炬花、鼠尾草、狼尾草、楼斗菜、金叶番薯。V A.0.9藤本植物[9种]:紫藤、扶芳藤、藤萝、金银花、美国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符合……·的规定”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 一97) 2.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82 —99) 3 《公园设计规范》(CJ48一92) 1 《城市道路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5 《天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DB29— 68) 6 《天津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 (DB2967)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参与修订人员对我市的道路绿化的现状 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也考察了北京、上海的道路绿化情况 参照国家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程》(CJJ75一97),并 总结了我国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的实践经验修订了本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 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修订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 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 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 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人 X
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起到比荫、滤尘、减噪、利于诱导行车视线、 减少驾驶员视觉疲劳等改善环境和美化景观的作用。城市道路 绿化景观是城市的门面,道路绿化好,可以提升城市形象。我市 近年来道路建设发展快,建设了许多新路,也改造拓宽了不少老 路,随着道路的新建、改造,道路绿化的跟进也非常迫切。虽然国 家已有《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一97),但所包括 的条款没有全部涵盖天津道路绿化的实际,为了更好适应我市道 路建设的需要,有必要结合大津的实际,制定道路绿化建设的标 准,特别是行道树树种选择和苗木规格的确定立交桥绿化、绿篱 的栽植等,以规范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增加道路绿化的科学性,减 少盲目性,提高投资效益,减少损失浪费。
1.0.2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天津城市建成区内新建的所有道
工程规划范围内的绿化。拓宽改造的道路,由于历史的原因,绿 地率指标立即达到本标准的规定有一定的难度,应使绿地率逐步 达到此标准,其绿化建设时可参照执行。 1.0.3为道路绿化工程配套的上下水、园路、小品、照明等设施 立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一2001)等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章主要是对标准涉及的主要用词予以统一,并明确其词 解,以利于对本标准内容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由于现在道路既有红线又有绿线,而且道路建设又涉及两线 外的一些工程,故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的绿地均属道路绿地。本 标准未将停车场及与道路相邻的公园包括在内。 本标准的道路绿地率是按现行国家测算绿地率方法给出的 定义,不同于《城市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75一97) 对道路绿地率所下的定义。人 干径、胸径同意异词,本标准统一为胸径
3.0.1道路景观规划、设计关键要和周边环境、城市的气候带、 植被带协调。近些年,天津城市道路树种选择趋向多样化,由于 有的树种选择不当,有不少失败的教训,故强调适地适树、因地制 宜、生态优先。
宜、生态优先。 3.0.2乡土植物能体现本地景观特色,而且乡土植物比较容易 形成稳定景观。乡土植物由于经受长时间的考验,因而对抵御灾 难性的病虫害、气象灾害等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同时,它也是体现 本地园林特点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乡土树种在天津,生长健 壮,绿化效果明显,又能体现地方特色。但由于有的树种选择不 当,有些边缘树种无法正常过冬、生长,敌强调所选择的植物应能 够露地过冬,且在道路上能够正常生长。市树、市花突出一个城 市的特色,在大规格苗禾较紧缺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市树的应 用,否则有什么树用什么树,长期下去市树就会失去主角地位。 3.0.3~3.0.8道路绿化要有继承性.新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原 有树未的保留和原有绿地的利用,要多强调绿地的功能,少突出 形式。天津建成区有很多大树,但道路的改造减少了大树的数 量。现在道路上生长的大树是极宝贵的资源,故应尽量保留原有 树木。绿地建设应体现节约资源,以利于长效管理。既要注意近 期效果,又要考虑长期效果。
物生长好环的关键,无其是裁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树水相当于 生长在“花盆”中,肯定生长不好。“道路绿化栽植成活率应达到 95%,缺株应及时进行补栽”是根据《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J10417一2004)的规定。道路绿化最为人 们经常观赏到,所以成活率高是道路绿化的基本要求,否则影响 道路的景观。
4.1.1~4.1.2道路绿化应充分结合环境突出景观特包 4.1.3片林的树木胸径可适当小些,4cm以上即可,最妇 种参差种植。
4.1.1~4.1.2道路绿化应充分结合环境,突出景观特色。 4.1.3片林的树木胸径可适当小些,4cm以上即可,最好几个树 种参差种植。 4.1.4野生地被植物可在树下、路侧等地保留,辅以适当的人为 王预,如修剪等
4.1.4野生地被植物可在树下、路侧等地保留,辅以适当的人为 干预,如修剪等。 4.2.1~4.2.4本项参数来自于《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 范》(CJJ75一97),其指标是针对新建道路规定的。旧路由于受 两侧原有建筑和构筑物的限制,在拓宽改造时难以达到该项指 标,可以参照执行,故对旧路改造不做硬性规定。 4.3.1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常绿灌木与落叶灌木之比值,是根
4.1.4野生地被植物可在树下、路侧等地保留,辅以适当的 预,如修剪等。
4.2.1~4.2.4本项参数来自于《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
范》(CJJ75一97),其指标是针对新建道路规定的。旧路由于受 两侧原有建筑和构筑物的限制,在拓宽改造时难以达到该项指 标,可以参照执行,故对旧路改造不做硬性规定。
4.3.1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常绿灌木与落叶灌木之比值,是根
4.3.2道路绿化用地少而珍贵,故强调除园路和必要的小品外,
绿化面积小于5000m应基本以绿为主。强调每平方米 是根据北方的实际情况,不宜多搞草坪,应以乔木为主。
5道路分车带(岛)绿化
5.1.1分车带的绿化主要功能是形成良好的行车视野环境。分 车带绿化形式要求树未整齐一致,简洁明快.使驾驶员容易辨别 物体,减少视觉疲劳。相反,如果植物配置过于花哨,形式杂乱 变化太多,容易干扰驾驶员视线,造成视觉疲劳。 5.1.2分车绿带端部采用通透式栽植,是为穿越道路的行人、过 往的自行车和车辆的安全行驶所考虑。具体设计时,其端部范围 应依据道路交通相关数据确定。 5.1.3本条中的规定参数是分车带树木生长的底线,低于此规 定参数,植物生长困难。本条中城市道路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 道、次干道、支路。 5.1.4在中间分车带上合理配植灌木、绿篱等枝叶茂盛的常绿 植物,能有效地阻挡对面车辆的夜间行车的光线,改善行车视野 环境。具体数据参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 97)。 5.1.55.1.6道路分车带(岛)的宽窄和大小很大程度上限制 了植物的配植。这里规定的技术参数来自于天津近些年的园林 实践,是根据调查得出的结论。 5.2.1~5.2.6绿篱高度规定,主要考虑不遮挡视线,不影响行 车安全。绿离等植物裁植槽深度规定是最低底线,有条件者应加 深有效土层厚度。每平米栽植绿禽植物密度的规定,主要目的是 旺让植物右只够的生卡空问立能倪证绿化效重
5.1.5~5.1.6道路分车带(岛)的宽窄和大小很大程度上限制 了植物的配植。这里规定的技术参数来自于天津近些年的园林 实践,是根据调查得出的结论
5.2.1~5.2.6绿篱高度规定,主要考虑不遮挡视线,7
5.2.1~5.2.6绿高度规定,主要考虑不遮挡视线,不影响行 车安全。绿离等植物裁植槽深度规定是最低底线,有条件者应加 深有效土层厚度。每平米栽植绿篱植物密度的规定,主要目的是 既让植物有足够的生长空间,又能保证绿化效果。
6.0.1立交桥设计的同时应考虑绿化的设计要求,以保证立交 桥建成后有条件实施绿化。 6.0.2立交桥绿化在采用复层配置的同时,应多栽植孤植树和 树丛,形成和道路绿化异的景观。 6.0.3桥下空间高度小于5m的,会影响植物采光,影响植物正 常生长,此时地面应做硬铺装。高于5m的可种植耐荫植物。桥 下绿化灌溉是重要的一环,因为桥下绿地很少有自然雨水的 补充。
竹元 6.0.4立交桥墙体和桥墩应选择爬山虎等吸附力强的爬滕植 物,可防止狂风将植物吹落。也可使用铁丝网做攀缘体,种植吸 附力稍差的藤本植物。
6.0.4立交桥墙体和桥墩应选择爬山虎等吸附力强白
物,可防止狂风将植物吹落。也可使用铁丝网做攀缘体,种植吸 附力稍差的藤本植物。
6.0.5坡度较天的坡地应设置六棱草坪砖或固定地被植物的网
7.1.1行道树生长的环境要比公园等绿地恶劣的多,本条是在 大津市适生树种中如何选择确定行道树种的标准,以便行道树裁 后能良好生长,并起到应有的生态和景观效果。
7.1.2本条是针对行道树树苗出圃提出的,与树种的确定无关
7.1.4当前,有的单位为了赶工期,追求近期效果,常常非裁植 季节栽植行道树。多年实践证明非栽植季节栽植行道树成活率 不高,造成极大的资源和财力浪费,故在绿化技术尚不能完全支 持任何季节都可栽种和资金不充足的条件下,提倡在最适宜栽植 季节栽植乔木,以保证成活率和节约成本。
7.1.6为保证道路上的车辆及行人安全,故在道路交叉口视距
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的栽植不得遮挡交通信号灯和交通 示牌。
7.2快长树不宜小于8cm,慢长树不宜小于10cm,是为了保证
植物能够正常成活;移植大于20cm的树木时应参考大树移植
7.3.1树十中心距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小于0.75m,是利于行道 树的栽植和养护管理,也是为了树木根系的均衡分布,防止倒伏。 7.3.2行道树种植距离不小4m,是使行道树树冠有一定的分布 空间,地下有必要的营养面积,保证其生长。
7.3.4行道树规定的最低土层厚度,是根据天津生长白
树种生物学特性和多年的实际观察所得,是树木最起码的生长空 间,必须保证。
7.3.5城市行道人流量大,易踩踏树穴,使土壤板结,影响根部 生长,故要求设置树篦,防止土壤板结。
8.1.1土壤是道路植物生长的基础,本条规定了裁植土的理化 指标,是根据天津近儿十年绿化实践得出的,土壤是园林植物生 长的基础条件,土壤不达标,影响植物的成活、生长北京标准规范范本,并且降低植 物的抗逆性。城市行道树近些年不施肥是普遍的现象,所以施足 腐熟有机肥非常重要。
基础条件,土壤不达标,影响植物的成活、生长,并目降低植 抗逆性。城市行道树近些年不施肥是普遍的现象,所以施足 热有机肥非常重要。 .1天津是资源性缺水城市,道路绿化应大力提倡中水、湖 河水、收集雨水等的应用,但所使用的中水、湖水、河水、收集 <一定要符合植物灌溉用水的理化要求。
8.2.1天津是资源性缺水城市,道路绿化应大力提倡中水、湖 水、河水、收集雨水等的应用,但所使用的中水、湖水、河水、收集 雨水一定要符合植物灌溉用水的理化要求。
8.2.2道路绿化应充分考虑上水设施,以便浇水,保证植物成活
9.1.1~9.1.3自前,大津新建和改造道路天部分管线设置在 地下,地下管线日益增多。道路绿化与地下管线的矛盾越来越突 出,有的道路行道树栽植带,地下40cm就是管线,影响树木生长 的有效土层厚度,达不到植物健康生长需要的最小营养土层。致 使行道树生长没有足够的营养面积,裁种后不能很好地生长,甚 至死亡。各种井盖在绿地上出现,直接影响绿地的整体景观,好 像象绿地上出现斑秃,如若地下敷设管线,目后维护管线时会破坏 绿地。故强调了绿化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和直 线距离,并规定了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规定乔灌未与 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是为了植物根系有充足的营养 空间。
9.1.1~9.1.3目前,天津新建和改造道路天部分管线设置在 地下,地下管线日益增多。道路绿化与地下管线的矛盾越来越突 出,有的道路行道树裁植带,地下40cm就是管线,影响树木生长 的有效土层厚度,达不到植物健康生长需要的最小营养土层。致 使行道树生长没有足够的营养面积,裁种后不能很好地生长,甚 至死亡。各种井盖在绿地上出现,直接影响绿地的整体景观,好 像绿地上出现斑秃,如若地下敷设管线,日后维护管线时会破坏 绿地。敌强调了绿化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和直 线距离,并规定了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规定养灌木与 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是为了植物根系有充足的营养 空间。 9.2.1规定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距离,是为了照顾树木 树冠的生长空间,也是为了顾及地下根部有足够的营养面积。该 条目参数参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程》(CJ75一97)。 9.3.1~9.3.2行道树上方设置架空线,实践证明,其会造成日 后的许多麻烦,如“树电矛盾”每年要花大量的物力和人力进行 修剪。树木在这种情况下修剪往往出现偏冠、空膛等现象,影响 树的美观。规定树木与架空电力线的最小垂直距离,一是为安 全,二是给树木生长留出足够的生长空间。本规程的参数来源于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75一97)。 9.4.1~9.4.3道路绿化的养管,水是关键。缺乏灌溉设备和 盐水、污水进入绿地,都会对绿地植物的正常生长造成危害。此 条强调了浇水和避免盐水和污水对植物的危害
路桥设计、计算9.2.1规定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距离,是为了
10.0.1快速路、主干路往往位于城市重要部位,养护标准要高 些:次干路、支路可较快速路、主干路的养护标准稍低。 10.0.3视气候情况,为提高成活率,可增加浇水次数。道路树 木冬季树液停止流动时,应浇透冻水并封穴;早春树液开始流动 或小枝发绿时,应开树穴浇返青水。 10.0.4道路树木栽植后应及时做好支撑、绑扎及卷干修剪 剥芽、去菓、蔬枝整形、叶面施肥、浇水、排水、设置风障、荫棚、包 裹树干、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结合中耕除草,平整树 台。草坪应适时进行修剪,花坛花境应及时清除残花败叶。适 时进行修剪。修剪的原则是以修剪病虫枝、受伤枝、枯死枝、过密 枝为主,保持大树的自然树形和树势均衡。树木成活后的第二年 开始抹芽。留芽应根据树木生长势及今后树冠发展要求进行,多 留高位壮芽,疏掉密生丛芽。截干的大树应培养定形主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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