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32-2019 农村家庭用户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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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应小于0.9m; b) 埋设在非车行道下时不应小于0.6m c) 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应小于0.8m; d)当采取砌管沟等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上述规定均可适当降低。 5.1.5户外埋地燃气管道的基础宜为原土层。当原土层有尖硬土石或盐类时,应铺垫细沙或细土。凡 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的地段,应对基础进行处理。 5.1.6户外埋地燃气管道不应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或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并不应与其 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 5.1.7户外埋地燃气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河流等的形式和要求应符合CJJ/T250的有关规定,穿越 勾槽与隧道的要求应符合GB50028的有关规定。 5.1.8非开挖敷设的燃气管道应符合DB11/T594.1、DB11/T594.2和DB11/T594.3的规定。 5.1.9户外理地燃气管道系统中的阀门应选择适用于天然气介质的阀门,并宜采用全通径阀门。阀门 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中压燃气于管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其间距宜为2km~4km,且不应大于6km:

    DB11/T1632—2019 b) 中压燃气支线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 c) 调压箱进口管道上6m~100m范围内应设置阀门,当通向调压箱的支线阀门距调压箱小于100m 时,支线阀门与调压箱进口阀门可合并设置; d) 低压燃气支线用户数量为200户及以上,或支线距离较长时,支线的起点处宜设置阀门; 燃气管道穿越不良地质区域等两侧应设阀门; f) 阀门两侧应设置放散阀。 5.1.10 聚乙烯燃气管道的钢塑转换管件应符合GB26255.1和GB26255.2的规定,钢塑转换管件的设 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埋地管道应采用整体式钢塑转换管件: 在调压箱箱体内可采用法兰式钢塑转换管件连接 c) 聚乙烯燃气管道与出地面的架空燃气管道连接时,可采用法兰式钢塑转换或弯管式焊接钢塑转 换管件连接; d)聚乙烯燃气管道出地面部分应采取防止外力破坏和管道直接裸露在大气环境中的措施。 5.1.11中压A燃气管道应埋地敷设,中压B燃气管道宜埋地敷设

    5.2.1农村家庭用户天然气管道工程的调压装置宜采用落地式调压箱或悬挂式调压箱,调压箱应符合 GB27791的规定,调压器应设置备用。 5.2.2落地式调压箱与建、构筑物的水平净距应符合GB50028的规定、 5.2.3调压器应符合GB27790的规定。 5.2.4调压箱规格及数量应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确定。 5.2.5调压箱应露天设置,落地式调压箱应设置基础和围栏,悬挂式调压箱设置应符合GB50028的规 定。 5.2.6落地式调压箱应设置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可通过箱体金属结构件与接地极连接,接地电阻 应小于10Q

    5.3钢质燃气管道的腐蚀控制

    设计图纸5.3.1钢质燃气管道应采用防腐层辅以阴极保护的防腐蚀控制系统。管件防腐等级不应低于管道防腐 等级。 5.3.2防腐层的类型与结构、阴极保护的防腐蚀要求应符合CJJ95和DB11/T302的规定

    6户外架空燃气管道和燃气表设讯

    6.1.1由户外埋地燃气管道引出地面为单独或多个用户供气的支管应设置阀门(以下简称“支管阀 门”),阀门后燃气管道宜架空敷设。 6.1.2出地面支管宜设置保护台、防撞柱等防撞设施。 6.1.3户外埋地燃气管道出地面支管公称尺寸不应小于DN20,壁厚不应小于3.5mm,应采用成品弯管 6.1.4支管阀门应设在燃气用户院外,宜采用阀门箱进行保护。当支管阀门具备防尘、耐腐蚀功能时, 可不设阀门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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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2架空燃气管道采用镀锌钢管时,管道与管件连接处安装后应先刷一道防锈漆,然后再全面涂刷 两道银粉。 6.3.3不锈钢管外表面宜有环氧类、丙烯酸类或其他类型的树脂保护层,保护层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的规定。

    6.4.1农村家庭用户设置的燃气表应符合GB/T6968的规定。 5.4.2农村家庭用户每户应单独设置燃气表,燃气表宜根据用气负荷选用G4、G6型膜式燃气表。燃气 表的工作温度范围应满足设置地区的环境温度。当采用物联网表时,其设置位置不应屏蔽传输信号。 6.4.3燃气表设于表箱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燃气表设于表箱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箱内管道宜采用镀锌钢管螺纹连接: b) 燃气表与管道的连接可采用镀锌钢管或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具连接用不锈钢波 纹软管应符合CJ/T197的规定; 表箱内应设管道支架和表托,燃气表应平正牢固地安装在燃气表箱内。 6.4.4 燃气表进口应设置阀门。 6.4.5燃气表出口管道宜架空敷设进入户内

    7户内燃气管道和燃具设讯

    7.1.1户内燃气管道的设计压力应为低

    a)无缝钢管、镀锌钢管、不锈钢管应符合6.2.1条的规定; b)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应符合GB/T26002的规定。 7.1.3户内燃气管道的计算流量应按式(1)确定:

    式中: Q一燃气管道的计算流量(m/h); k一燃具同时工作系数; N一同种燃具或成组燃具的数目: Q.一燃具的额定流量(m/h)。

    Qn = ZkNQ,

    式中: Q一燃气管道的计算流量(m/h); k一燃具同时工作系数: N一同种燃具或成组燃具的数目: Q一燃具的额定流量(m/h)。

    7.2.1天然气管道宜直接进入用气房间,不应穿过卧室、浴室、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潮湿、有腐蚀 性介质的房间。当确有困难,需要穿过卫生间、走道时应设在通长钢套管内,套管内燃气管道不应有接 口。户内燃气管道宜明设,不应暗埋,当暗封在橱柜内时,应符合DB11/T301的相关规定。 7.2.2当采用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明设时宜加防护管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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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燃气采暖热水炉与燃气管道和冷热水管道的连接应正确,并应连接牢固、不易脱落;燃气管道 的阀门、冷热水管道阀门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 c) 给排气管道应直接与室外相通,不应穿过无关房间; d) 燃气采暖热水炉观火孔距地面宜为1.5m; e) 燃气采暖热水炉的上方不应有明装电线、电器设备和易燃物; f) 不应将燃气采暖热水炉隐蔽包裹: g) 安装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墙体应为承重墙。 7.3.5燃气灶具应具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燃气采暖热水炉应具有强制给排气、自动熄火保护及防倒 风装置。 7.3.6燃具与燃气管道的连接可采用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 和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应符合CJ/T197的规定: 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应符合CJ/T490的规定; c) 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应符合CJ/T491的规定。 7.3.7 燃具与软管的连接应符合DB11/T1275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软管长度不应超过2m,且不应有接口: b) 不应使用燃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连接台式燃气灶具; c) 软管应低于灶具台面30mm以上; d) 软管连接时不应使用三通,形成两个支管 7.3.8燃具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燃具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7.3.9燃具应符合GB16914的规定。 7.3.10冷凝式燃气采暖热水炉的安装位置应考虑便于冷凝水的排放。 7.3.11燃气采暖热水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应符合DB11/139或北京市有关环保规定的要求 7.3.12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等级应符合国家标准GB20665中一级能效的规定

    7.3.9燃具应符合GB16914的规定。

    7.4.1燃气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必须排出室外,排气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CJJ12的规定。 7.4.2燃气采暖热水炉所产生的烟气应通过排气管直接排至室外,排气口不应正对建筑物的门窗洞口, 应远离室外空调进风口,与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和缝隙应有一定的距离,排出的烟气不应窜入或回流至室 内。

    DB11/T 163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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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气应采用换气扇、吸油烟机等机械换气设施

    7.5户内安全防护装置

    7.5.1燃气灶具前应安装同时具有超压、欠压、过流切断功能的自闭阀,自闭阀应符合CJ/T447的规 定。户内燃气管道高位明设时,自闭阀宜安装在下垂管上,且与灶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50mm;户内 燃气管道暗设在橱柜内时,自闭阀应水平安装,并留有复位空间。

    可燃气体探测器应选用燃气、一氧化碳复合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应与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连锁; C) 可燃气体探测器与燃具、燃气阀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8m,安装高度应距顶棚0.3m以内,且 不应设在燃具上方; d)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应安装在燃气管道进入房间处。

    8户外埋地燃气工程施工与安装

    B.1.1户外埋地燃气工程的施工与安装应符合CJJ33、CJJ63和DB11/T302的有关规定。 8.1.2管材、管件、设备及有关材料的储存和堆放应符合产品的要求,存放地面应平整、无尖锐物, 应有软质材料支撑,并避免暴晒和雨淋,

    8.2.1管道焊接连接应符合GB50236的有关知

    2.1管道焊接连接应符合GB50236的有关规定: 2.2管道对接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焊缝应在焊完后立即去除渣皮、飞溅物,清理干净焊缝表面,然后进行焊缝外观检查: b) 管道焊接完成后,应对所有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GB50683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规定; 100%无损检测的焊缝,其外观质量不应低于GB50683中规定的II级,进行抽样无损检测的焊 缝,其外观质量不应低于GB50683中规定的IⅢI级; c) 外观检查合格后应进行无损探伤检验,无损探伤方式及质量等级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对穿 越或跨越公路、河流,及套管和管沟内的燃气管道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中压管道 焊口应进行15%射线照相检验,其他焊口应进行5%射线照相检验,检验质量不应低于NB/T 47013.2中的II级质量要求; d) 特殊情况下射线照相检验受限时,可采用超声、磁粉或渗透检验,检验质量不应低于NB/ 47013.3、NB/T47013.4、NB/T47013.5中规定的I级质量要求; e) 对焊缝进行抽查时,每位焊工不应少于一个焊缝,并应侧重抽查固定焊口。每出现一道不合格 焊缝,应增加检测两道焊缝,如果第二次抽检仍出现不合格焊缝,则应对该焊工所焊全部同批 的焊缝进行检验,并应采用同样的检测方法。不合格的焊缝应进行返修,并应对返修的焊缝进 行无损探伤检验。同一焊缝的返修次数不应超过2次

    8.2.3埋地钢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下沟前,应清除沟内、管道及管道附件内部的所有杂物,抽净管沟内积水,沟底标高和管 基质量检查合格; b) 管道在沟槽内安装连接时,不应在悬吊状态下操作,应将管道在自由状态下放在沟槽基础上操 作,附属设备应在自由状态下与管道同轴组装,管道及焊件不应强行组对: c) 管道悬空长度充许要求:管道公称尺寸小于等于DN150时不超过2m,管道公称尺寸在DN200~ DN300时不应超过3m,管道公称尺寸在DN400以上不应超过4m,所有空处在回填时应填砂: d) 管道下沟前应对防腐层进行100%的外观检查,回填前应进行100%漏点检查,回填后应对防腐 层完整性进行全线检查,不合格应返工处理直至合格: e 管道上方应铺设警示带,警示带铺设应满足CJJ33的规定,将敷设面压实,并平整地敷设在

    基质量检查合格; b) 管道在沟槽内安装连接时,不应在悬吊状态下操作,应将管道在自由状态下放在沟槽基础上操 作,附属设备应在自由状态下与管道同轴组装,管道及焊件不应强行组对: c) 管道悬空长度充许要求:管道公称尺寸小于等于DN150时不超过2m,管道公称尺寸在DN200~ DN300时不应超过3m,管道公称尺寸在DN400以上不应超过4m,所有影空处在回填时应填砂: d) 管道下沟前应对防腐层进行100%的外观检查,回填前应进行100%漏点检查,回填后应对防腐 套完整性进行全线检查,不合格应返工处理直至合格: e) 管道上方应铺设警示带,警示带铺设应满足CJJ33的规定,将敷设面压实,并平整地敷设在 管道的正上方,距管顶的距离应为0.3m~0.5m,但不应敷设于路基和路面里。 3.2. 4 阀门、法兰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其型号,并应按介质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 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且便于操作和维修; c) 当阀门与管道以法兰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当阀门与管道以焊接方式连接时: 阀门应在开启状态下安装; 阀门与管道以焊接方式连接时,对接焊缝的底层宜采用氩弧焊,且应对阀门采取防变形措施: e) 所有阀门、法兰应连接自然,法兰间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应 大于2mm。不应强力组装,不应强力对接或承受外加重力负荷,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受力均匀, 阀门下部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承重支撑: f) 法兰螺栓孔中心偏差一般不宜超过孔径的5%,并应保证螺栓自由穿入; g) 法兰垫片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使用斜垫片或双层垫片; 螺栓与螺孔的直径应配套,并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一致,紧固螺栓应对称均匀,紧固 适度,紧固后螺栓外露长度不应大士2倍螺距,且不应低士螺母

    8.2.4阀门、法兰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b) 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且便于操作和维修 C 当阀门与管道以法兰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当阀门与管道以焊接方式连接时 阀门应在开启状态下安装: d 阀门与管道以焊接方式连接时,对接焊缝的底层宜采用氩弧焊,且应对阀门采取防变形措施; 所有阀门、法兰应连接自然,法兰间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应 大于2mm。不应强力组装,不应强力对接或承受外加重力负荷,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受力均匀, 阀门下部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承重支撑: f) 法兰螺栓孔中心偏差一般不宜超过孔径的5%,并应保证螺栓自由穿入; g 法兰垫片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使用斜垫片或双层垫片; h) 螺栓与螺孔的直径应配套,并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一致,紧固螺栓应对称均匀,紧固 适度,紧固后螺栓外露长度不应大于2倍螺距,且不应低于螺母:

    DB11/T1632—2019 i)螺栓紧固后应与法兰紧贴,不应有楔缝。需要加垫片时,每个螺栓所加垫片每侧不应超过 个。

    i)螺栓紧固后应与法兰紧贴,不应有楔缝。需要加垫片时,每个螺栓所加垫片每侧不应超过1 个。 2.5 套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燃气管道穿入套管前,管道的防腐已验收合格; 套管管径应由设计确定,如无要求时,选择套管管径时应保证套管内径与燃气管外径相差不小 于100mm; c) 按设计要求加放散管时,放散管应安装在套管的高端,放散管头部应设阀门或管箍丝堵加防护 罩; d) 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2.6 钢质管道的防腐与补口补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管体防腐层涂覆应在工厂进行,在施工时应防止管体防腐层的损坏; b) 管道防腐方式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应采用3PE防腐层或双环氧 防腐结构进行外防腐,通过不良地质条件或水平定向钻施工的管道宜采用双环氧防腐结构; 防腐管在装卸、堆放、移动、运输和下沟过程中应使用专用衬垫及吊带,不应使用裸钢丝绳直 接接触防腐层。双环氧防腐结构的管道应在涂层完全固化后进行装卸运输; d) 3PE防腐管的补口、补伤应符合GB/T23257的规定; e) 双环氧防腐管的补口补伤应符合DB11/T302的规定; f) 补口补伤部位应进行外观检查、厚度检查、电火花检测以及硬度检测。3PE防腐管检漏电压为 15kV;双环氧防腐管普通级检漏电压为6kV,加强级检漏电压为8kV。不合格处应及时修补后 再次检测直至合格

    8.2.5套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8.3.1聚乙烯燃气管道应在沟底标高和管基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敷设。 8.3.2聚乙烯燃气管道敷设时,管道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25倍公称外径,当弯曲管段上有承口管件 和钢塑转换管件时,管道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125倍公称外径。不应采用机械方法或加热方法弯曲管 道。 8.3.3聚乙烯燃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电熔连接(电熔承插和电熔鞍形)或热熔对接连接。聚乙烯管道 与金属管道连接时,应采用钢塑转换管件连接。聚乙烯燃气管道的连接应符合CJJ63的有关规定。

    8.3.4钢塑转换管件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聚乙烯端与聚乙烯管道的连接应符合电熔连接或热熔连接的规定: b) 钢管端与钢质管道的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法兰连接的规定 c) 钢管端与钢管焊接时,在钢塑过渡段应采取降温措施; d) 直管式钢塑转换管件钢管端的防腐层宜采用环氧底漆/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套: e) 弯管式钢塑转换管件钢管端的防腐层应采用加强级熔结环氧粉末外涂层或环氧底漆/辐射交联 聚乙烯热收缩套: 钢塑转换管件连接后应对接头进行防腐处理,防腐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检验合格 8.3.5 聚乙烯燃气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焊接数据应正确与完整,并应对管道焊口进行下列外观检查: a) 热熔连接完毕应对焊口进行100%的翻边对称性、接头对止性检验,以及翻边宽度外观检验: b) 当焊接数据正确完整,而外观检验不合格时,应对焊口进行翻边切除检验; 电熔连接焊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熔管件端口处的管材或插口管件周边应有明显刮皮痕迹和明显的插入长度标记: 2)观察孔内的小柱应正常顶出,顶出的溶质不应呈流尚状,且不应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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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户外架空燃气管道和户内燃气工程施工与安装

    9.1.1户外架空燃气管道和户内燃气工程的储存和堆放、工程开工条件、焊接环境和人员要求等应符 合8.1节的有关规定, 9.1.2户外架空燃气管道和用户燃气管道系统安装前应对管道组成件进行内外部清扫, 9.1.3在燃气管道安装过程中,不应在承重的梁、柱和结构缝上开孔,不应损坏建筑物的结构和防火 性能。 9.1.4当燃气管道穿越建筑物墙和楼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燃气管道应敷设于钢套管中,套管公称尺寸不应小于表9的规定:

    表9燃气管道的套管公称尺寸

    b)套管内的燃气管道不应设有任何形式的连接接头(不含纵向或螺旋焊缝及经无损检测合格的焊 接接头): C) 建筑物外墙与套管之间应采用不收缩细石混凝土或不收缩防水砂浆填实;内墙、楼板与套管之 间的间隙应来用防水砂浆填实: d 套管穿越室内墙面时,两端应与墙面齐平。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 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实。

    9.2.1阀门安装除应符合8.2.4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在安装前应对阀门逐个进行外观检查,并宜对支管阀门进行严密性试验 b)当阀门与管道以法兰或螺纹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 9.2.2管道、设备法兰连接时除应符合8.2.4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DB11/T1632—2019 a) 法兰的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可采用平焊法兰。公称压力应与所 安装阀门相同;法兰的焊接结构应符合GB/T9119的规定; b) 管道与设备、阀门进行法兰连接前,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应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 痕、凹陷、斑点等缺陷: c) 法兰连接应与管道同心,法兰螺孔应对正,管道与设备、阀门的法兰端面应平行,不应用螺栓 强力对口; d) 法兰垫片尺寸应与法兰密封面相符,垫片安装应放在中心位置,不应放偏。法兰垫片在设计文 件无要求时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垫片: e) 管道法兰、焊缝及其他连接件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应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 9.2.3 管道、设备螺纹连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管道与设备、阀门螺纹连接应同心,不应用管接头强力对口; b) 管道螺纹接头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带做密封材料。拧紧螺纹时,不应将密封材料挤入管内; c) 螺纹应光滑端正、无斜丝乱丝、无毛刺断丝或脱落,缺口长度不应超过螺纹数的10%。 9.2.47 不锈钢管连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不锈钢管道与支承件之间应采用无腐蚀的非金属垫片隔离。支承不应设在管件、连接口处,三 通、阀门等处应设置管卡固定。当管道并排布置时,管道的接头应错位安装: b) 不锈钢管道穿越墙壁、楼板等时应设置在硬质套管内。当选择金属套管时应采用绝缘性能良好 的材料隔离; c) 不锈钢法兰、不锈钢吊卡和不锈钢卡箍需使用配套的螺栓螺母等零配件。 9.2.5 管道焊接连接应符合8.2.1条的规定,对接焊缝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缝应在焊完后立即去除渣皮、飞溅物,清理干净焊缝表面,然后进行焊缝外观检查; b) 管道焊接完成后,应对所有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GB50683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规定 焊缝外观质量不应低于GB50683中规定的IⅢI级: c) 在管道上开孔接支管时,开孔边缘距离管道对接焊缝不应小于150mm;管道对接焊缝与支、吊 架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9.2.6 户外架空燃气管道的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安装时,应及时固定和调整支架。支架位置应准确,安装应平正牢固,与管道接触应紧密 固定支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安装,并应在补偿器预拉伸之前固定: 管道支架固定在槽钢或工字钢翼板斜面上时,其螺栓应有相应的斜垫片; c) 支架的焊接不应有漏焊、欠焊或焊接裂纹等缺陷。焊接造成的支架变形应予以矫正; d) 管道安装时不宜使用临时支架。当使用临时支架时,不应与正式支架位置冲突,不应直接焊在 管子上,并应有明显标记。在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予拆除。 9.2.7架空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当公称尺寸小于DN25时宜为30mm;公称尺寸在DN25DN40时宜 为50mm;公称尺寸等于DN50时宜为70mm;公称尺寸大于DN50时宜为90mm。管道采用钢管法兰连接时, 法兰边缘与墙面净距不小于50mm,当采用其他管材时,管道与墙面的间距应便于操作及检修。 9.2.8室内明设的燃气水平管宜沿建筑墙面敷设,并设支架固定,不宜悬空跨越敷设。 9.2.9软管与燃气管道、软管与燃具连接应牢固,不易脱落,应有固定卡子固定。软管连接时应采用 专用的承插接头、螺纹接头或专用卡箍。承插接头应按燃气流向连接,连接部分不应漏气。 9.2.10现场防腐的燃气管道及管道附件、支架的涂漆应在检验、试压合格后方可进行,涂料应有制造 厂的质量合格文件,涂漆前应清除被涂表面的铁锈、焊渣、毛刺、油水等污物。 9.2.11水平安装的镀锌钢管设置活接头时,活接头两侧应设置支架。

    DB11/T1632—2019 a) 法兰的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可采用平焊法兰。公称压力应与所 安装阀门相同:法兰的焊接结构应符合GB/T9119的规定: b) 管道与设备、阀门进行法兰连接前,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应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 痕、凹陷、斑点等缺陷: c) 法兰连接应与管道同心,法兰螺孔应对正,管道与设备、阀门的法兰端面应平行,不应用螺栓 强力对口: d) 法兰垫片尺寸应与法兰密封面相符,垫片安装应放在中心位置,不应放偏。法兰垫片在设计文 件无要求时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垫片; e) 管道法兰、焊缝及其他连接件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应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 9.2.3 管道、设备螺纹连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管道与设备、阀门螺纹连接应同心,不应用管接头强力对口; b) 管道螺纹接头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带做密封材料。拧紧螺纹时,不应将密封材料挤入管内; c) 螺纹应光滑端正、无斜丝乱丝、无毛刺断丝或脱落,缺口长度不应超过螺纹数的10%。

    9.2.4不锈钢管连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9.3.1燃气表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9.3.7燃气表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9.4.1燃具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验

    9.4.1燃具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验:

    a)应检查燃具的产品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和产品检测报告: b) 产品应有产品参数铭牌,并有出厂日期; C) 应核对性能、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燃具的安装场所应符合7.3.2条的规定。 9. 4. 3 燃具的安装及检验应符合C.JJ12的规定。

    10.1.1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10.1.2户外埋地燃气管道压力试验的范围应为埋地燃气管道及支管阀门前的管道,并应符合CJJ33 的有关规定。 10.1.3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及附近民 众与设施的安全。

    DB11/T1632—2019 10.1.4试验时应设巡视人员,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在试验的连续升压过程中和强度试验的稳压结束前, 所有人员不应靠近试验区。人员离试验管道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6m。 10.1.5管道上的所有堵头应加固牢靠,试验时堵头端严禁人员靠近, 10.1.6吹扫和待试管道应与无关系统采取隔离措施,与已运行的燃气系统之间,应加装盲板且有明显 标志。试验完成后应做好记录,并由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10.1.7试验前应按设计图检查管道的所有阀门,试验管段应全部开启。 10.1.8试验时所发现的缺陷,应待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后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应重新试验。 10.1.9管道强度试验用压力计应在校验期内,其量程为试验压力的1.5倍~2倍,其精度不应低于1.6 级。

    10.2.1燃气管道(钢管、聚乙烯管)在试验之前应进行吹扫。吹扫介质宜采用压缩空气,不应采用氧 气和可燃性气体。 0.2.2对聚乙烯管道进行吹扫时,在压缩机的出口应安装油水分离器,并采取加长压缩机出口至进气 点的连接管等措施,使进气点的气体温度在40℃以下。排气口应进行接地处理。

    10.2.3管道吹扫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吹扫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补口、涂漆外,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 b) 应按先主管后支管的顺序进行吹扫,吹扫出的脏物不应进入已合格的管道: c) 吹扫管段内的阀门、燃气表等设备等不应参与吹扫,待吹扫合格后再安装复位; d) 吹扫口应设在开阔地段并加固,吹扫时应设安全区域,吹扫出口前严禁站人; e) 吹扫压力不应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且不应大于0.3MPa; f) 吹扫合格设备复位后,不应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它作业。 10.2.4气体吹扫应符合下列要求

    吹扫合格设备复位后,不应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它作业, 气体吹扫应符合下列要求 吹扫气体流速不宜小于20m/s,聚乙烯管道吹扫气体流速不宜大于40m/s; 吹扫口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吹扫口管段与被吹扫管段应采取平缓过渡,吹扫 口公称尺寸应符合表10的规定:

    10.2.4气体吹扫应符合下列要求:

    吹扫气体流速不宜小于20m/s,聚乙烯管道吹扫气体流速不宜大于40m/s; 次扫口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吹扫口管段与被吹扫管段应采取平缓过渡,吹扫 口公称尺寸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吹扫口公称尺寸

    C 每次吹扫管道的长度不宜超过500m:当管道长度超过500m时,宜分段吹扫: 当管道长度在200m以上,且无其它管段或储气容器可利用时,应在适当部位安装吹扫阀,应 分段储气,轮换吹扫;当管道长度不足200m,可采用管段自身储气放散的方式吹扫,打压点 与放散点应分别设在管道的两端: 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应在排气口设置白布或涂白漆木靶板检验,5min内靶上无铁锈、尘土 等其它杂物为合格

    10.3.1强度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DB11/T 16322019

    c)管道焊接检验、清扫合格; d)埋地管道回填土宜回填至管上方0.5m以上,并留出焊口。 10.3.2管道应分段进行压力试验,试验管道分段最大长度不宜大于1000m。 10.3.3管道试验用压力计及温度记录仪表均不应少于两块,并应分别安装在试验管道的两端。压力计 应采用弹簧压力计,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倍~2倍,精度不应低于1.6级 10.3.4强度试验介质应采用压缩空气,试验压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a)4 钢质管道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0.4MPa; b) SDR17.6系列的聚乙烯管道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0.2MPa; c) SDR11系列的聚乙烯管道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0.4MPa。 10.3.5进行强度实验时,压力应逐步缓升,首先升至试验压力的50%并进行初检,如无泄漏和异常现 象,继续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达到试验压力,稳压1h后,观察压力计不应小于0.5h,用肥皂水或洗 涤剂液逐个焊口刷漏,检查是否漏气,无漏气、无压降为合格。检查完毕,立即用清水冲去检漏用的肥 昆水和洗涤剂液同时用干净软布吸干管道上的水。 10.3.6钢质管道经分段试压合格的管段相互连接的焊缝,经射线照相检验合格后,可不再进行强度试 验。 10.3.7聚乙烯燃气管道经分段试压合格的管道相互连接的接头,经焊口质量检验合格后,可不再进行 强度试验、

    10.4.1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管线回填后进行。 10.4.2严密性试验仪表宜采用电子压力记录仪,精度不应低于0.2级。 10.4.3严密性试验介质应采用空气,试验压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设计压力小于0.01MPa时,试验压力应为0.02MPa; b) 设计压力小于等于0.4MPa,且大于等于0.01MPa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且不 应小于0.1MPa。 10.4.4 严密性试验稳压的持续时间应为24h,每小时记录不应少于1次,当试验仪表采用电子压力记 录仪时,试验开始与试验结束时相比压力无变化为合格。 10.4.5所有未参加严密性试验的设备、仪表、管件,应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复位,然后按设计压 力对系统升压,应采用发泡剂检查设备、仪表、管件及其与管道的连接处,不漏为合格。

    10.4.1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管线回填后进行。 10.4.2严密性试验仪表宜采用电子压力记录仪,精度不应低于0.2级。 10.4.3严密性试验介质应采用空气,试验压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设计压力小于0.01MPa时,试验压力应为0.02MPa; b) 设计压力小于等于0.4MPa,且大于等于0.01MPa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且不 应小于0.1MPa。 0.4.4严密性试验稳压的持续时间应为24h,每小时记录不应少于1次,当试验仪表采用电子压力记 录仪时,试验开始与试验结束时相比压力无变化为合格。 0.4.5所有未参加严密性试验的设备、仪表、管件,应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复位,然后按设计压 力对系统升压,应采用发泡剂检查设备、仪表、管件及其与管道的连接处,不漏为合格。

    11户外架空燃气管道和户内燃气管道试验

    11.1.1支管阀门后户外架空燃气管道至燃具接入管阀门 (含阀门)之间的管道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的有 关规定。支管阀门以前的户外架空燃气管道应和户外埋地燃气管道联通进行试验,并应符合CJJ33的有 关规定。 11.1.2试验介质应采用压缩空气,不应用可燃气体和氧气进行试验。 11.1.3户外架空燃气管道和用户燃气管道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制订试验方案和安全措

    DB11/T1632—2019 b) 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涂漆、隔热层和保温层外,已按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安装质量应 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建设)单位检查确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1.1.4 试验用压力计量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试验用压力计应在校验的有效期内,其量程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倍~2倍。弹簧压力表的 精度不应低于1.6级: b)U形压力计的最小分度值不应大于1mm。 11.1.5试验时发现的缺陷,应在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力后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11.1.6家用燃具的试验与验收应符合CJJ12的有关规定。 11.1.7当采用不锈钢管时,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所用的发泡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25×10°。

    11.2.1燃气表设置在户内且表后管道为明设时,燃气表与燃具接入管阀门之间的管道可不做强度试 验。 11.2.2待进行强度试验的燃气管道系统与不参与试验的系统、设备、仪表等应隔断,并应有明显的标 志和记录。 11.2.3进行强度试验前,管内应吹扫干净,吹扫介质宜采用空气,不应使用可燃气体。 11.2.4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应低于0.1MPa。 11.2.5强度试验应缓慢升压,当达到试验压力时,稳压不少于0.5h后,应用发泡剂检查所有接头, 无渗漏、压力计量装置无压力降为合格,

    槽钢标准11.3.1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之后进行

    11.3.1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之后进行

    11.3.2严密性试验压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a)低压管道应为设计压力且不应低于5kPa; b)中压B管道应为设计压力且不应低于0.1MPa。 11.3.3严密性试验在试验压力下的稳压时间:低压管道不少于15min;中压B管道不少于2h。达到稳 玉时间后采用发泡剂检查全部连接点,无渗漏、压力计量装置无压力降为合格。 11.3.4严密性试验的压力计量装置应采用U形压力计

    .1工程峻工验收除应依据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以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设计文 承包合同等为依据

    工承包合同等为依据、 2.2新建工程应对全部施工内容进行验收,扩建或改建工程仅对扩建或改建部分进行验收。 12.3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b) 施工单位完工后工程质量自检合格资料及《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峻工总结》; C) 工程过程资料齐全; d)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2.4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审阅验收资料内容.应规范、完整,并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设备标准DB11/T16322019

    b) 按照设计文件、竣工图纸或影像资料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峻工图应真实、准确,埋地和架空 燃气管道标志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c) 工程量与设计文件一致; d) 设施和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无明显的外观质量缺陷,操作可靠,保养完善; e)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投诉和检验多次才合格的项目,应重点验收,必要时可开挖检验、复查。 2.5工程峻工验收前应具备以下文件: a) 工程设计文件; b) 交工技术文件: 1) 施工资质证书; 2) 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变更单(图)、施工组织设计等: 3)工程竣工报告、工程保修书等: 4) 材料、设备、仪表等的出厂的合格证明,材质书或检验报告; 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c) 检验合格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沟槽开挖及回填合格记录; 3) 防腐绝缘合格记录; 4) 焊接外观检查记录和无损探伤检查记录: 5) 管道吹扫合格记录; 6)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记录; 其他相关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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