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279-2018 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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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胁的 时期。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 结束的时期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从转入战争状态至战争爆发 或战役、战斗即将进行的时期污水处理厂标准规范范本,
2.0.4城市地下空间
为满足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交通、环保、能源、安全、防 灾减灾等需求,在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进行开发、建设与利用 的空间。
civil air defence
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工程的简称。兼顾人防工程 指为预防城市空袭造成的灾害,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而增设相关防 御措施的地下建筑。兼顾人防工程包括轨道交通人民防空工程、 地下综合管廊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 等。
战时供待掩蔽人员和待疏散人员临时掩蔽的场所。
战时保障物资临时掩蔽的场所
2.0.8防护单元protectiveuni
防护建筑中在防护和内部设备方面可以自成体系的空间
防护建筑中能满足预定功能要求的部分。如紧急人员掩蔽部 的清洁区
主体与地表面或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紧急人员掩蔽部 的口部包括竖井、密闭通道和出入口最里一道密闭门以外的通道 等。
主体与外部空间相连通的孔洞。孔口包括出入口、通风口和 排烟口等。
口部通道在水平方向上经转折,并从一侧通至地面的出入口 2.0.16竖井式出入口vertical entrance
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出入端从楼梯通至地面的出入口。
设置在出入口开段上方,用于防止口部堵塞的棚架。防倒 塌棚架在预定的冲击波和地面建筑物倒塌荷载作用下应不致 塌。
2.0.19防护密闭门
2.0.19防护密闭门
能阻挡毒剂,但不能阻挡冲击波进入的
相邻的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靠密闭隔绝作用阻挡毒剂 侵入工程内部的空间。工程外染毒情况下,密闭通道不充许人员 出入。
防护建筑中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防护建筑中充许染毒的区域。
2.0.24冲击波shock wave
空气冲击波的简称。爆炸瞬间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 强间断面的纵波。
2.0.25冲击波超压
2.0.25冲击波超压positivepressureof shockwa
击波内超过周围环境大气压的
既能抗御预定的爆炸冲击波作用,文能隔绝毒剂的隔墙,简 称防护密闭墙。防护密闭墙一般采用整体浇筑钢筋混凝土结构 相邻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又称为防护单元隔墙
能隔绝毒剂的隔墙,简称密闭墙。
一侧直接承受空气冲击波作用,另一侧为兼顾人防工程内部 的墙体。
兼顾人防工程各层外边缘所包围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主体内能供人员、设备、物资存放使用的面积,一般为主体 建筑面积与主体结构所占面积之差
主体的有效面积与楼梯、厕所、设备房间等辅助房间面积之
平战结合指统筹规划和组织兼顾人防工程建设,使其既能在 平时产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文能在战时发挥战备效益。
平战功能转换的简称。兼顾人防工程同时具备平、战两种功 能,通过可靠技术措施使两种功能可以互相转换。一般包括使用 功能转换、防护功能转换、内部环境转换和设备设施转换。
作用力变化引起结构振动的惯性力不致产生或其影响可以忽 略不计的荷载,简称静载。 本标准所指的静荷载,主要是土(岩)体压力、回填材料自 重、永久设备重量及结构自重等
作用力变化引起结构振动的惯性力必须加以考虑的荷载,简 称动载。 本标准所指的动荷载,主要是核爆炸或常规武器爆炸所产生 的冲击波荷载、压缩波荷载等
与动荷载对结构产生的效应相当的静荷载。
依靠防护密闭设施,将工程内部与外界受染空气隔绝的 方式。
把外界清洁空气直接送入工程内部的通风方式
2.0.39内循环通风
隔绝式防护时,仅靠送、回风系统使工程内部空气循环流动 的通风方式。
3.0.1兼顾人防工程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有利的地形和地貌; 2应选择交通便利,方便引接水源、电源的位置 3紧急人员掩蔽部的服务半径应根据与周边地下空间、人防 工程等的连接情况和战时出入口布局综合确定。 3.0.2紧急人员掩蔽部的防化级别应为级;紧急物资库战时可 采取隔绝式防护。 3.0.3紧急人员掩蔽部的隔绝防护时间应不小于3小时。 3.0.4兼顾人防工程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给水、排水及电气 等系统,平时宜按防火分区设置,战时应按防护单元设置。 3.0.5兼顾人防工程宜与附近的人防工程、兼顾人防工程或地下 空间连通,暂不具备连通条件的,应设置预留莲通口。 3.0.6当兼顾人防工程的战时防护要求与平时使用要求不一致 时,设计时可采取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平战转换措施应符合 本标准第9章的规定。 3.0.7穿过兼顾人防工程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本工程无关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和燃气管不得进入兼 颐人防工程; 2穿过兼顾人防工程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 150mm;穿过其他围护结构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300mm:
1与本工程无关的生活污水管、雨水管和燃气管不得进入兼 颐人防工程; 2穿过兼顾人防工程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 150mm;穿过其他围护结构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300mm; 3进入兼顾人防工程的管道及被穿过的围护结构均应采取
4.1.1兼顾人防工程的位置、规模、战时用途及平时用途,应根 据城市人防工程规划及地面建筑规划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4.1.2兼顾人防工程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 离不应小于50m;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储罐不应小于100m 注:“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生产、储存 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中的甲、乙类物品。 4.1.3兼顾人防工程室外出入口、进风口、排风(烟)口和通风 采光窗的布置,应符合平时及战时的使用要求和地面建筑规划要
4.1.3兼顾人防工程室外出入口、进风口、排风(烟)口和通区 采光窗的布置,应符合平时及战时的使用要求和地面建筑规划要 求。
4.2.1甲类紧急人员掩蔽部应满足早期核辐射防护的相关要求, 其室内早期核辐射剂量设计限值应按0.2Gy确定。甲类紧急物资 库可不验算早期核辐射防护层厚度。 Gy一一人员吸收放射性剂量的计量单位,称戈瑞。 4.2.2甲类紧急人员掩蔽部顶板和顶板上覆盖层,应按公式(4.2.2
Gy一一人员吸收放射性剂量的计量单位,称戈瑞。 4.2.2甲类紧急人员掩蔽部顶板和顶板上覆盖层,应按公式(4.2.2 验算早期核辐射防护层厚度,
4.2.2申类紧急人员掩蔽部顶板和顶板上覆盖层,应按公式(4.2.2
Hrs= Hab + KhsxHr
满足表4.2.2的规定; 顶板厚度(mm),为实心板厚度,当为空心 板时应仅计入上下翼缘的厚度; 顶板上部覆盖层材料换算成混凝土的换算系 数,钢筋混凝土、岩石、干砌块石和浆砌块石 可取1.0,土和砖砌体可取0.7; 顶板上部覆盖层厚度(mm)
4.2.2# 换算成混凝土的防护层最小厚
程周边长的60%,且地面建筑物的建筑间距与建筑物的高度之比不大于1.5时,可 采用括号中的数据。
4.2.3甲类紧急人员掩蔽部上方设有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
4.2.3 中尖系急人质电蔽部上方设有管道层(或普通地 目符合下列要求的,验算早期核辐射防护层厚度时可计入管道层 (或普通地下室)的顶板厚度: 1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的外墙,战时没有门窗等孔口; 2管道层(或普通地下室)高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折算厚度 与兼顾人防工程顶板防护层厚度之和应不小于表4.2.2的要求。高 出室外地平面的外墙折算厚度等于外墙的厚度乘以材料换算系 数,材料换算系数应符合4.2.2条的规定。
4.2.4顶板底面不高于室外地平面的甲类紧急人员掩蔽音
图4.2.4甲类兼顾人防工程外墙顶部最小防护距离ts
4.2.5对于符合本标准4.4.10条规定的室外出入口,甲
4.2.6战时室内有人员停留的甲类紧急人员掩蔽部,其室内出
内出入口临空墙换算成混凝土的防护
注:1表中数据为折算成实心混凝土的厚度; 2当不满足时,可通过砌筑砖墙解决,砌体的换算系数按4.2.2条取值。
表4.2.7下沉广场临空墙换算成混凝土的防护层最小厚度(mm
注:1表中数据为折算成实心混凝土的厚度; 2当不满足时,可通过砌筑砖墙解决,砌体的换算系数按4.2.2
4.3.1兼顾人防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
1兼顾人防工程可不划分抗爆单元: 2单层兼顾人防工程的防护单元建筑面积应符合表4.3.1的 规定:
表4.3.1防护单元建筑面积(m)
3多层兼顾人防工程,当其上下相邻楼层划分为不同防护单 元时,下部各层可不划分防护单元; 4当上部有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或《人 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规定的人防工程时,兼顾人防 工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 5兼顾人防工程上部的地下室与地面建筑层数之和超过9 层时,兼顾人防工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 4.3.2紧急人员掩蔽部每个防护单元的掩蔽人数,应按下列公式 进行计算:
Myb=Syb / Spy
式中:Myb 防护单元掩蔽人数(人); 一防护单元掩蔽面积(m); Spy 一一 人均掩蔽面积,按5 ml人取值。 4.3.3兼顾人防工程的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不应小于
4.3.3兼顾人防工程的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不应小于
4.3.4兼顾人防工程的各防护单元,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应目 戎系统,其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第4.4节的规定,其变形缝 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第5.7.3条的规定。 4.3.5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设置防护单元隔墙,防护单元隔墙应 为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墙,其厚度应满足抗力要求,且不应小 于250mm。 4.3.6两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至少设置一个连通口,连通口的设 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通口两侧应各设置一道防护密闭门(图4.3.6),两防 护密闭门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0mm:
2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应符合下列 规定: 1)乙类兼顾人防工程莲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宜为 0.03MPa; 2)甲类兼顾人防工程连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相邻防护单元防核武器抗力级别相同时,连通口
4.3.7当相邻防护单元之间设有变形缝且需开设连通口时,连通 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两道防护密闭隔墙上分别设置防护密闭门(图 4.3.7)。防护密闭门至变形缝的距离应满足门扇的开启要求:
.3.7变形缝两侧防护密闭门设置方
表 4.3.7相邻单元抗力不同时连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MPa)
4.3.8上下相邻两楼层被楼板划分为两个防护单元的多层兼顾人 防工程,其楼板应为防护密闭楼板。上下两个防护单元间连通口 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连通口设在上面楼层时,应在防护单元隔墙两侧各设 道防护密闭门(图4.3.8a); 2当连通口设在下面楼层时,可在上层单元一侧设一道防护 密闭门(图4.3.8b); 3连通口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应符合本标准第4.3.6条 的规定。
a)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设置在上层做法
4.3.9染毒区与清洁区之间应设置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
小 墙,密闭隔墙应满足以下规定: 1密闭隔墙厚度应不小于200mm,染毒区一侧墙面应用水泥 砂浆抹光; 2密闭隔墙上开设门洞时,应设置密闭门,密闭门宜开向梁 毒区;
1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出入口(不包括竖并式出入 口、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其中应至少有一个为室外出入口 (竖井式除外)。战时主要出入口应为室外出入口; 2两个相邻防护单元,可在防护密闭门外共用一个室外出入 口。相邻防护单元抗力级别不同时,共用的室外出入口应按高抗 力级别设计; 3室外出入口应采取防雨和地表水倒灌的措施。 4.4.2兼顾人防工程与具有可靠出入口(如室外出入口)且其抗 力级别不低于该工程的其他兼顾人防工程或者人防工程连通时, 兼顾人防工程可不设室外出入口。 4.4.3甲类兼顾人防工程战时主要出入口敲开段宜布置在地面建 筑物倒塌范围之外,地面建筑物倒塌范围可按表443确定
表4.4.3地面建筑物倒塌范围
2与出入口敞开段毗邻的地面建筑外墙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时,可不考虑倒 塌影响。
4.4.4申类兼顾人防工程战时主要出人口开段上部设置口部房 时,口部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入口敬开段位于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外时,口部房宜采 用单层轻型建筑: 2出入口敬开段位于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内时,口部房应按 防倒塌棚架设计。
及平时的使用要求,以及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尺寸确定,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战时人员出入口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4.4.5的规定: 2 紧急物资库主要口门洞净宽应不小于1.5m; 3出入口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门洞净宽。
表4.4.5战时出入口最小尺寸(m)
4.4.6兼顾人防工程出入口人防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防门的设置数量应符合表4.4.6的规定,防护密闭门、 密闭门的设置顺序应为由外到内:
表4.4.6出入口人防门设置数
2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 3密闭门宜向外开启。 主:本标准中人防门系防护密闭门和密
3密闭门宜向外开启。 注:本标准中人防门系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统称。 4.4.7 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门前通道玻璃标准规范范本,其净宽和净高应满足 扇的开启和安装要求。当通道尺寸小于规定的门前尺寸时,应采 取通道局部加宽、加高的措施(图4.4.7)
4.4.7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门前通道,其净宽和净高应满足门
扇的开启和安装要求。当通道尺寸小于规定的门前尺寸时,应采 取通道局部加宽、加高的措施(图4.4.7)。
4.4.8紧急人员掩蔽部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宽之和,应按掩蔽人 数每100人不小于0.3m计算确定,且每模门的通过人数不应超过 700人;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该门洞的净宽。两相 邻防护单元共用的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应按两掩蔽入口通 过总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0.30m计算确定。 注:门洞净宽之和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与其他人防工程的连通口和防护单元之间的 连通口
5级直通式室外出入口通道最小长度
90°拐弯的室外出入口通道最小长度
市政管理注:表中钢筋混凝土人防门系指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和钢筋混凝土密闭门;钢结松 人防门系指钢结构防护密闭门和钢结构密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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