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940-2019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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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绝缘导体的工作电压,对室内敷设的塑料绝缘导线不应低于0.45/0.75kV,对电力电缆不应低 于 0.6/1.0kV; 对一类高层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防火要求高的建筑物,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 烯绝缘电力电缆、电线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线; 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 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 电缆。 2配电线路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且每一相导体 不成小王丰的机
5.1.2配电线路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地铁标准规范范本,且每一相导体 截面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
表3导体最小允许截面积
6.1.3当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当有困难时 敷设在其上面。相互间的净距宜符合下列规定:
a)当电线管路平行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净距不宜小于200mm;当电线管路平行敷设在热水管上 面时,净距不宜小于300mm;交叉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100mm; b) 当电线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净距不宜小于500mm;当电线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上面时,净距 不宜小于1000mm;交叉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300mm; c) 当不能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当蒸汽管有保温措施时,电线管与蒸汽管间的净 距可减至200mm; d) 电线管与其他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100mm;交叉 净距不应小于50mm。 6.1.4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水平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2.5m;垂直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电缆机械损伤 的措施。
6.1.5电线相与相以及相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Q。导体绝缘层不应有机械损伤痕迹 变色、脆裂、炭化现象
6.1.5电线相与相以及相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Q。导体绝缘层不应有机械损伤痕迹、
变色、脆裂、炭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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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配电线路应根据不同故障类别和具体工程要求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接地故障保护等, 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6.1.7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 保护措施。
6.1.8两相三线或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中,中性线(N线)或保护中性线(PEN线)截面
a 当用电负荷大部分为单相负荷或三相电流严重不平衡时,其N线或PEN线截面不宜小于相线 截面; b) 主要供给含有谐波源(如LED灯)灯具的三相配电线路,其中性线截面应满足不平衡电流及 谐波电流的要求,且不应小于相线截面。当3次谐波电流超过基波电流的33%时,应按中性 线电流选择线路截面,并应符合GB50054的有关规定; c 向可控硅调光或计算机负荷供电的两相三线或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其N线或PEN线截面不 应小于相线截面的两倍。
6.1.9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管保护的配电线
1.10明敷线路的导线与导线、 导线与其他管线交叉或穿越建筑物时,均应穿套管。 1.11导线芯线、导线连接点、导线与接线站 连接处的长期工作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表4的规
表4导线芯线长期工作最高允许温度
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且连接点和接线端子不应有打火放电现象, 配电线路及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建筑物内导电体(如水管等)的等电位联结,应连接牢 妾触良好。 当配电系统的管道、电缆盒(槽)、母线、绝缘母线槽穿过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建筑构件(如 壁、屋顶、天花板、隔墙)留下的孔穴,应按建筑构件原有防火等级进行封堵。
6.1.15电力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井内明敷时,不应采用有易延燃外护层的电缆,对带有麻护层的 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进行防腐处理: b)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用1000V摇表摇测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0MQ; C 电缆通过易受机械损伤、过热、腐蚀等危害的地段时,应采取相应的穿绝缘、耐高温、防腐 蚀的保护管: d)电缆终端和中间接头的接头连接应牢固可靠,绝缘良好; e)表面允许温升应符合表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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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电力电缆最高允许温度和表面允许温升值
6.2.1金属导管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 电线穿入金属导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 线后,管口应密封; 在严重腐蚀性的场所(如酸、碱和具有腐蚀性的化学气体),不宜采用金属导管配线: 金属导管进入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等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明敷金属导管应加锁母和护口,多尘、潮湿场所外侧并加橡皮垫圈; 有震动的地方和有人进入的木结构闷顶内的管路,入盒时应加锁母,防止管口脱离损伤电 线; 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的敲落孔,除对实装管孔敲落外,其它备用的不应敲掉; 金属导管应有可靠接地
6.2.2刚性塑料导管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闷顶内无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可穿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 b 塑料导管具有防酸碱腐蚀性能,但不宜明敷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C 穿入塑料导管绝缘电线(除两根外)的包括外护层在一起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导管内总面 积的40%,以利散热;不得有受硬拉和挤压损坏绝缘现象; d) 塑料导管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插入连接处,接口牢固密封,导线不 得有外露现象。
6.2.3护套绝缘电线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护套绝缘电线不应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及其抹灰层、灰慢角落和墙体、保温层及装饰面 板内; b) 护套绝缘电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紧贴交义处,应加绝缘保护导管: c) : 护套绝缘电线进入接线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护套层应引入接线盒(箱)或设备、 器具内; d)柜台、货架和展柜等处的配线宜用护套绝缘电线明敷,但应平直、固定牢固,护套层不得破 损; e)护套绝缘电线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应采用刚性阻燃塑料导管、塑料槽板或金属导 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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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金属(塑料)线槽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金属线槽宜敷设在正常环境的室内;当敷设在有腐蚀气体、热力管道上方以及腐蚀性液体管 道下方时,应采取防腐、隔热措施; b) 金属线槽在建筑顶棚内敷设时,应采用具有槽盖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c) 电线、电缆在金属(塑料)线槽内,应留一定余量,绑扎牢固,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处绝 缘导线的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大于该点盒(箱)内截面面积的75%: d) 塑料线槽应具有阻燃性能; 线槽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体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连接: f) 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但金属外壳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线。 2.5 瓷(塑料)夹、瓷柱、瓷瓶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瓷(塑料)夹配线一般适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和挑檐下室外场所;瓷柱、瓷瓶配线一般 适用于室内外场所; b) 在闷顶内,不应采用瓷(塑料)夹、瓷柱、瓷瓶配线; c) 绝缘导线交叉时,交叉点应穿绝缘管并加支持物予以固定; d) 绝缘导线的绑扎线应有绝缘层,绑扎时不得损伤绝缘导线的绝缘层; e) 瓷(塑料)夹、瓷柱或瓷瓶应完好无损,表面清洁,安装牢固可靠; f) 绝缘电线明敷在高温辐射或对绝缘有腐蚀的场所时,电线间及电线至建筑物表面最小净距,应
2.5瓷(塑料)夹、瓷柱、瓷瓶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瓷(塑料)夹配线一般适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和挑檐下室外场所;瓷柱、瓷瓶配线一般 适用于室内外场所; b) 在闷顶内,不应采用瓷(塑料)夹、瓷柱、瓷瓶配线; c) 绝缘导线交叉时,交叉点应穿绝缘管并加支持物予以固定; d) 绝缘导线的绑扎线应有绝缘层,绑扎时不得损伤绝缘导线的绝缘层; e) 瓷(塑料)夹、瓷柱或瓷瓶应完好无损,表面清洁,安装牢固可靠; f) 绝缘电线明敷在高温辐射或对绝缘有腐蚀的场所时,电线间及电线至建筑物表面最小净距,应 符合表6的规定。
6.2.5瓷(塑料)夹、瓷柱、瓷瓶配线应符合
交腐蚀性场所,电线间及电线至建筑物表面最小净
6.2.6可挠性金属电线保护套管配线应符合
挠性金属电线保护套管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可挠性金属电线保护套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严实; b 可挠性金属导管在有可能乘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冲击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c) 可挠性金属导管或柔性金属管与管、盒(箱)、器具连接时,应采用其专用卡箍连接: d) 可挠性金属导管、盒(箱)连接处,应采用专用接地夹,其他地线是截面不小于4mm的多股 铜线且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e) 可挠性金属导管与盒(箱)连接时,无电气连接的两端应跨接地线,其接地线应是截面不小 于4mm的多股铜线; f) 在闷顶内从接线盒引向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可挠性金属管或柔性金属管等保护,导线不 应有裸露部分; g) 可挠性金属管和柔性金属管都不能作为接地的接续导体。
6.2.7装饰工程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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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装饰工程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导线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接头应焊接; b)装饰场所或装修部位的配电线路,每条支路均应单独设置带有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的断路器 进行保护; 动力设备和照明装置的配电线路,穿越可燃、难燃装饰材料时,除配电线路应穿保护管外 尚应采用玻璃棉、岩棉等非燃材料做隔热阻燃保护; 配电线路设置在可燃装饰夹层时,应穿金属导管保护,若受装饰构造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 属管时,应采用金属软管,其长度不宜大于2m,导线不得裸露: e) 装饰装修工程中,不应破损原建筑暗敷在墙体内的管线,将电线和接头穿塑料或玻璃丝软管 埋在墙体或楼板的灰浆内:电线分支加接线盒,暗敷穿硬质塑料导管。
6.2.8导线与导线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导线接头应设在密封式不燃烧体盒(箱)或器具内,盒(箱)配件齐全,固定牢固;在多尘 和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式不燃烧体盒(箱); b) 铜、铝导线连接处,应采取铜铝过渡接续措施: c) 绝缘导线接头,应包扎绝缘,其绝缘水平不应低于导线本身的绝缘强度; d) 明敷配电干线的分支线连接,干线不应受到支线的横向拉力; e临时移动电气线路的接头包扎绝缘后,应采用机械保护措施,不得被可燃物覆盖
6.2.9导线与设备、器具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
a)截面在10mm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b) 截面在2.5mm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应先将芯线拧紧糖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 子连接; c) 截面大于2.5mm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将芯线端部拧紧塘锡压接端子 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设备和器具的端子上,压接的电线不得多于两根; e)导线与接线端子连接的根部绝缘应良好,对裸露线芯应采用绝缘带严密包缠。 .2.10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 金属护套作中性线。单独设置的保护地线(PE线)应靠近电缆敷设。 5.2.11电缆构筑物中的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1.0m,交叉时不应 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2.12电缆明敷设时,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宜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热措施。与非热力管道 购净距不宜小于0.5mg
6.2.14电缆沟内应无杂物,无积水、渗水现象;盖板齐全,且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电缆隧道内
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等消防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完好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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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5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或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 封。 6.2.16电缆沟道、竖井的电缆应排列整齐,固定敷设在支架上,不得交错放置在沟道底面;垂直敷 设于沟道、竖井、桥架上的电缆应固定良好,防止重力拉伤电缆绝缘。 6.2.17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6.2.18电缆防火涂料无脱落,裸铅包电缆的铅皮无龟裂、腐蚀现象, 6.2.19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a)电缆终端头和接头绝缘良好; b) 电缆终端头的绝缘套管应完整清洁;绝缘胶应无塌陷无软化现象;电缆终端头应无漏油;铅 包及封铅应无龟裂现象。并列敷设的电缆,其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 C 电缆终端引线及其接线端子的接触应良好,无过热现象; d)接地线应无松动断股现象。
6.2.21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合下列要求:
d/ 文训、直或 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b) 落地插座应采用专用产品,保护盖板固定牢靠,密封严实: c)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接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d): 插座、开关靠近可燃物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暗装插座、 开关应采用专用接线盒,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 e 安装在B级以下(含B级)装修材料内的插座、开关,应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具有良好隔 热性能的A级材料隔绝; f)导线与插座、开关连接处应牢固可靠,螺丝压紧无松动,面板完好无损; g)额定电压低的插头不能插入额定电压高的插座,额定电流高的插头不能插入额定电流低的插 座,插头不应与带电极数不同的插座相互插合(如单相与三相插头插座); h)用于0类设备的插头(不带接地极的插头),不能插入带接地插套的插座。I类设备的插头(带 接地极的插头),不能插入为II类设备专用的插座(不带接地极,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制 作的插座); i)插头与插套接触良好,无松动现象。接地触头无劣化,能保证正常接地: j)插头插销或插座插套没有熔焊痕迹;插销或插套周围的绝缘材料没有烧焦炭化的迹象;插销 或插套没有妨碍插拨的受热变形等损坏现象;插销孔光滑无损。 k)移动式插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多功能移动插座电源线应采用铜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软缆或软线的截面积,应与插座额 定值相匹配。绝缘无磨损,导线无外露现象。其长度不宜超过2m; 一应具有保护导体; 一不应放置在可燃物上或被可燃物覆盖; 一不应串接使用; 不应超载电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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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测量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接线端子的温度,其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表4和表1的规定; 6.3.2探测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接线端子处的打火放电现象; 6.3.3测量配电线路的相线电流、中性线电流和PE线电流; 6.3.4测量配电线路电源侧的电流真有效值,当非线性装置多、容量大时,应对高次谐波含量进行测 量。 6.3.5测量电缆绝缘电阻并做好测试记录,试验结果应符合技术规定。 6.3.6测量电缆负荷电流,电缆线芯和绝缘表面温度。
5.3.1测量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其接线端于的温度,其最高允许温度应付合表4和表1的规定; 6.3.2探测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接线端子处的打火放电现象; 6.3.3测量配电线路的相线电流、中性线电流和PE线电流; 6.3.4测量配电线路电源侧的电流真有效值,当非线性装置多、容量大时,应对高次谐波含量进行测 量。 6.3.5测量电缆绝缘电阻并做好测试记录,试验结果应符合技术规定。 6.3.6测量电缆负荷电流,电缆线芯和绝缘表面温度,
6.3.7电缆终端和接头仪器检测项目
a 测量电缆及电缆终端的外表最高允许温升应符合表5的规定。电缆终端和接头的温度 正常,无局部过热现象; b 检测电缆终端和接头,不应有打火放电现象; c)测量电缆头引线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Q
6.3.8插座、开关仪器检测项目如下
7.1.1照明灯具(含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当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除 不燃性(A级)以外的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如用玻璃丝、石膏板、石棉板等加以隔热防护) 散热(如在灯具上增加散热空隙或加强顶棚内通风降温,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难燃性(B1级)等级,
7.1.1照明灯具(含镇流器)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当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除
7.1.2嵌入式灯具、贴顶灯具以及光檐(槽灯)照明,当采用卤钨灯以及单灯功率不小于100W的白
7.1.2嵌人式灯具、贴灯具以及光檐(槽灯)照明, 当米用卤钨灯以及单灯功率不小于10 炽灯时,灯具(或灯)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引入线应选用105℃ 耐热绝缘电线
7.1.3库房内照明灯具下方不应堆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 应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7.1.4聚光灯、回光灯、炭精灯不应安装在可燃基座上,灯头的尾线应用耐高温线或瓷套管保 线接点应设在金属接线盒内
.5照明灯具及其附件应无异常高温和火花放
7.1.6碘钨灯、卤钨灯、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不应在库房内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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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照明灯具上所装的光源容量,不应超过灯具的额定功率。 2.2灯具各部件应无松动、脱落和损坏。
7.2.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
a)普通灯具不应小于0.3m; b) 当容量为100W~5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5m; c) 当容量为500W~20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7m; 当容量为2000W以上的灯具不应小于1.2m
7.2.4宽虹灯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灯管应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应牢固可靠。固定后的灯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最 小距离不宜小于20mm; b) 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导线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 c) 霓虹灯高压导线应采用高压绝缘线;高压导线相互间、高压导线与敷设面之间的距离均不应 小于50mm; 高压导线穿越建筑物时,应穿双层玻璃管加强绝缘,玻璃管两端须露出建筑物两侧,长度各 为50~80mm; e) 霓虹灯专用变压器不应安装在可燃构件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变压器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7.2.5节日彩灯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安装在建筑物轮廓线上的彩灯应由低压配电柜单独回路供电,并在配电柜处加装避雷器保护: 配电线路应穿钢管敷设,不应挂在避雷带上; b) 彩灯线路应采用绝缘铜线,导线的最小截面除应满足载流量要求外,不应小于2.5mm,灯头 线不应小于1.0mm; C) 彩灯电源除统一控制外,每个支路应有单独控制开关和熔断器保护,导线的支持物应安装牢 固; d) 悬挂式彩灯应采用防水灯头,灯头线与干线的连接应牢固,绝缘包扎紧密。彩灯导线应采用 橡胶软铜导线,截面不应小于4.0m。垂直敷设时,对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0m。
7.3.1荧光灯电感镇流器外的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给定tw值,如没有标注tw值时,其最高允 许温度不应超过(内有衬纸)95℃和(内无衬纸)85℃。电子镇流器外壳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tc 值,如没有标注tc值时,其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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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测量电动机定子绕组滑环的温度, 8.3.3测量轴承部位外壳温度不应超过80℃。 3.3.4测量绝缘电阻,常温下电动机、配电设备和配电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MQ。注:电动 机主要是指100kW及以下异步电动机。
9.1.1电热器具应采用专用插座和单独回路供电。 9.1.2电源线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过载及接地故障保护电器。 9.1.3导线和热元件的接线应紧固,电热器具引入线处应采用石棉、瓷管等耐高温的绝缘 护。 9.1.4电热器具的外露导体应接地, 9.1.5各种电气设备应无打火、放电现象。
9.1.1电热器具应采用专用插座和单独回路供电。 9.1.2电源线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过载及接地故障保护电器。 9.1.3导线和热元件的接线应紧固,电热器具引入线处应采用石棉、瓷管等耐高温的绝缘材料予以保 护。 9.1.4电热器具的外露导体应接地, 9.1.5各种电气设备应无打火、放电现象。
9.2.13kW及以上的固定式电热器具应符合下列
,与周围可燃物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b)电热器具应采用专用插座,引出线应采用石棉、瓷管等耐高温绝缘套管保护
9.3.1电源线的温升不应超过表4中规定的数值 9.3.2电源插座、开关电器触点温升不应超过表1中规定的数值。 9.3.3电源线电流不应超过允许载流量,
9.3.1电源线的温升不应超过表4中规定的数值 9.3.2电源插座、开关电器触点温升不应超过表1中规定的数值。 9.3.3电源线电流不应超过允许载流量
10.1.1空调器应单独供电,电源线应设置短路、过载保护,其电源插头的容量不应大于插座的容量 且匹配。 10.1.2分体式空调穿墙管路应选择不燃或难燃材料套管保护,室内机体接线端子板处接线牢固、整 齐、正确。
10.2.1空调器不应安装在可燃结构上, 盗物的距离个应于03m 10.2.2空调器具压缩机、风扇电机应无异常声响,空调内无火花电弧放电现象 10.2.3空调单独供电线路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应动作灵活可靠,无拒动现象。
空调电源线插头和插座接触良好,温度不超过表1中的规定
11其它小型用电设备(如饮水机、电磁炉、电风扇等
11其它小型用电设备(如饮水机、电磁炉、电风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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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设备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饰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其下方不应堆放可燃物品,控制开关应装 设在相线上。
用电设备的供电回路应有预防短路的保护
11.3.1电源插座、开关电器触点温升不应超过表1中规定的数值。 1.3.2电源线电流不应超过允许载流量。
11.3.1电源插座、开关电器触点温升不应超过表1申规定的数值。
12.1.1具有基本绝缘和外露导电部分的电气设备,除用隔离变压器供电者外,均应连接保护 (PE线)接地
2.1.2电气装置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作保护接地的接地极。 12.1.3新建的建筑物内应有等电位联结,即将电气装置的保护接地线(PE线)和各类金属管道、结 构件互相联结起来,使其电位相等或接近。 12.1.4当建筑物基础钢筋和金属管道等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阻值已满足要求时,不需另设接地装 置。 12.1.5低压供电系统无总等电位联结的建筑物内的TN保护接地系统的PE线或PEN线应作重复接地 其接地电阻阻值不应大于10Q
12.1.2电气装置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作保护接地的接地极。 12.1.3新建的建筑物内应有等电位联结,即将电气装置的保护接地线(PE线)和各类金属管道、结 构件互相联结起来,使其电位相等或接近。 12.1.4当建筑物基础钢筋和金属管道等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阻值已满足要求时,不需另设接地装 置。 12.1.5低压供电系统无总等电位联结的建筑物内的TN保护接地系统的PE线或PEN线应作重复接地, 其接地电阻阻值不应大于10Q
12.1.6建筑物内一般电气装置的保护接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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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保护导体截面积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8保护导体的截面积
总等电位联结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进线回路中PE(PEN)线截面1/2,但最大不超过25mm铜线 于6mm铜线。可采用相同导电率的其他材质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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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保护接地线应防止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在可能遭到机械损伤处,均应用管子或角钢加以保 护。接地线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管,有化学腐蚀的部位还应采取 防腐蚀措施。
防腐蚀措施。 12.2.8每台电气设备均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台电气设 备。
12.2.8每台电气设备均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台电气设
12.2.10等电位联结中各联结点应牢固连接,可靠导电
12.2.10等电位联结中各联结点应牢固连接,可靠导
采用钩式电阻计法或三接地极法测量接地电阻。其阻值应符合12.1.5中的规定。
13电气火灾隐患检测与判定
13. 1 一般要求
3.1.1实施电气防火检测时,应首先由人为感观辅助相应技术手段检查各项目的“一般要求”和“直 现检查”内容,随后再利用相应仪器设备检查“仪器检测”内容。 3.1.2电气防火检测宜综合采用红外测温、超声波探测等技术结合电工测量技术进行,当发现被检 查项目相关参数不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时,判定为电气火灾隐患。 3.1.3应正确选用技术性能满足检测要求的红外测温仪器、超声波探测仪器和电工测量仪器。 3.1.4各种检测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校准或检定,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1.5检测人员使用检测仪器时,应与被检测目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遵守带电作业安全规定, 13.1.6检测人员应能正确掌握检测仪器使用操作方法和电气火灾隐惠评判方法
13.2.1低压配电装置、低压大型电气设备等应全部检测。 3.2.2照明装置、开关、插座和其它用电电器应按防火分区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30%。 3.2.3在电缆沟、竖井、电缆隧道等成束敷设的电气线路应全部检测,分支线路应按防火分区进行 抽检,抽检率不低于20%。
13.4温度检测与过热型电气火灾隐患判定
1对于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红外热像仪进行全面扫描和普遍检测,查找异常发热部位 使用红外测温仪对异常发热部位进行测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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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使用红外热像仪对重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发热部位摄取热像图,并经电脑对热像图的温度场 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13.4.3使用红外测温仪测温前,应做下列准备
a)止确选择被测物体的表面发射率,可参照附录B执行; b 根据不同的检测对象选择适当的参照物,用其实测温度来确定环境温度; c)键入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测量距离等补偿参数,并选适当的温度范围。 .4.4使用红外测温仪时,应遵循下列方法:
a)使用同一仪器相继测量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正常发热部位、异常发热部位和环境温度参照 温度; b 对同一检测对象,应从不同方位进行测量,找出最高发热点的温度值; c)对各检点测量温度时,红外测温仪与各检测点应保持距离一致,方位一致。 4.5记录异常发热设备的实际负载电流、发热部位的表面温度以及环境温度。
利用上述测得数据,运用表面温度判断法、比较判断法、热图像判断法等进行过热型电气火灾隐 患判断。
13. 4. 6. 1表面温度判断法
表面温度判断法是根据红外测温仪测得电气装置发热部位的表面温度,同时考虑负载率和连接部 分接触电阻对表面温度的影响,判断过热型电气火灾隐惠。判断方法如下: a)受检电气线路和设备在满载的情况下,使用红外测温仪测得电气装置相关发热部位的表面温 度,凡是温度(或温升)较高,接近甚至超过表1、表2、表4、表5、表7的规定均可判断 存在过热型电气火灾隐惠。 b)在低负载率的情况下,使用红外测温仪测得电气装置相关发热部位的表面温度,如果导体连 接部位出现较高的表面温度,可以判定是由接触电阻过天而引起的火灾隐患。必要时,可以 按照以下公式将实测表面温度(或温升)折合到满载情况下的温度(或温升),与表1、表2、 表4、表5、表7规定的温度(温升)加以比较和判断:
式中: Te一折合到满载情况下的表面温度计算值,℃; T一实测表面温度,℃; To一实测环境温度,℃; Ie一额定电流,A; I一实测电流,A; To一最高环境温度,一般取40℃。 应符合下列要求: 低压电器与外部连接的连接端子的允许温升值见表1; 交流低压母线装置各部位的允许温升值见表2:
导线芯线长期工作最高充许温度见表4; 电力电缆最高允许温度和表面允许温升值见表5; 一电动机最高允许温度(t)与温升值(k)见表7。
13. 4. 6. 2比较判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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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判断法是对同一电器设备相同条件下,对应的相关发热部位的温度进行比较和分析,或同一 回路几台相同电气设备对应的相关发热部位的温度进行比较分析,从温度(或温升)的差异判断过热 型电气火灾隐惠。判断方法如下: a)对于电流致热型的同一台电气设备,当三相负载电流平衡时,比较对应接线端子的温度(或 温升)的差异,可以判断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部位; b)对同一电气回路中几台电流致热型的电气设备,当三相负载电流平衡且电流数值彼此相等时, 比较其对应接线端子或其它相关部位的温度(或温升)的差异可以判断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 电气设备及其部位。当三相负载电流不平衡或负载偏低时,应考虑实际负载电流对温度(或 温升)的影响: c)对于电压致热型的同一台电气设备,当三相电压平衡时,比较对应接线端子或其它相关发热 部位的温度(或温升)的差异,可以判断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部位; d 对同一电气回路中儿台电压致热型的电气设备,当三相电压平衡且电压数值彼此相等时,比 较其对应接线端子或其它相关部分的温度(或温升)的差异可以判断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电 气设备及其部位; e)当三相电压不平衡时,应考虑实际工作电压不平衡对温度(或温升)的影响
13.4.6.3热图像判断法
根据同类电气装置在正常状态和异常状态下热像图的差异航天标准,来判断电气装置存在电气火灾 部位。
13.5放电检测与放电型电气火灾隐患判定
使用超声波探测仪检测电气装置火花放电现象,当出现放电的超声波时,可以判断该部位 电型电气火灾隐惠。
13.6谐波分量及中性线电流真有效值检测与电气火灾隐患判定
暖通空调设计、计算13.6.1谐波分量检测与电气火灾隐患判断
使用谐波分析仪测量3、5、7、9次高次谐波成分含量及波形。 中性线电流由三相不平衡负载电流和非线性负载电流的三次及奇次倍的谐波电流两部分组成。当 中性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时,中性线电流真有效值不应超过相线电流;当中性线截面为相线截面两 倍时,中性线电流真有效值不应超过相线电流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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