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62-2017 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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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检验类别
5.1.3.3检验方法
5. 2. 1.1安装
5. 2. 1. 1. 1安装要求
5.2.1.1.1.1探测器的底座应安装牢固,与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涂料标准规范范本,不应使用 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V 5.2.1.1.1.2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得翻印 5.2.1.1.1.3探测器水平距离0.5m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5.2.1.1.1.4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2.1.1.1.5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5.2.1.1.1.6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2.1.1.1.7探测器的安装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5.2.1.1.2检验类别
5.2.1.1.3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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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1. 2 报警功能
5. 2. 1. 2. 1报警功能要求
1.2.1.1点型感烟探测器应在试验烟气作用下正常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 测器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2.1.2点型感温探测器应在试验热源作用下正常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 测器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5.2.1.2.1.1点型感烟探测器应在试验烟气作用下正常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启 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5.2.1.2.1.2点型感温探测器应在试验热源作用下正常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启 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供内部使用 5.2.1.2.2检验类别 检验类别应为A类。 5.2.1.2.3检验方法 5.2.1.2.3.1用发烟装置向感烟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 信号显示。 5.2.1.2.3.2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使用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加热,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 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移开加热源,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 前后的变化情况;不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采用线路模拟的方式试验。
5.2.2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
5. 2. 2. 1安装
5.2.2.1.1安装要求
5.2.2.1.1.1相邻两组探测器光束轴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0m;探测器光束轴线至侧墙水平距离 不应大于7.0m,且不应小于0.5m;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5.2.2.1.1.2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上应无遮挡物或干扰源。 5.2.2.1.1.3发射器和接收器应安装牢固,并不应产生位移。 5.2.2.1.1.4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松验米叫
5.2.2.1.2检验类别
5. 2. 2. 1. 3检验方法
5. 2. 2. 2报警功能
5. 2. 2. 2. 1技术要求
当对射光束的减光值达到1.0dB~10dB时,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应30s内向火灾报警控制器 警信号,并启动探测器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
5.2.2.2.2检验类别
5.2.2.2.3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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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减光值为1.0dB~10dB之间依次变换滤光片,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指示 情况。
5.2.3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5.2.3. 1.1安装要求
5.2.3.1.1.1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在电缆、堆垛等类似保护对象时,应采用接触式布置 5.2.3.1.1.2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5.2.3.1.1.3敷设在顶棚下方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距离宜为0.1m,探测器至墙壁距离宜 使用 为 1. 0 m~1.5 m。 5.2.3.1.2检验类别 检验类别应为C类。 5.2.3.1.3检验方法
5. 2. 3. 2报警功能
5.2.3.2.1/技术要求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在试验热源作用下正常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并启动探测 器报警确认灯,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应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5.2.3.2.2检验类别
5. 2. 3. 2. 3检验方法
5.2.4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5. 2. 4. 1. 1安装要求
5.2.4.1.1.1采样管应固定牢固 5.2.4.1.1.2非高灵敏度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不宜安装在天棚高度大16m的场所。 5.2.4.1.1.3高灵敏度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在设为高灵敏度时可安装在天棚高度大16m的场所,并 保证至少有2个采样孔低于16m。 5.2.4.1.1.4一个探测单元的采样管总长不宜超过200m,单管长度不宜超100m,同一根采样管不应 穿越防火分区,采样孔总数不易超过100个,单管上的采样孔数量不宜超过25个。 5.2.4.1.1.5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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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1.1.6吸气管路和采样孔应有明显的火灾探测器标志
5. 2. 4. 1. 2 检验类别
5.2.4.1.3检验方法
5.2. 4. 2 报警功能
5.2.4. 2. 1技术要求
5.2.4.2.2检验类别
5. 2. 4. 2. 3检验方法
5.2.5点型火焰探测器
5.2.5.1.1安装要求
5.2.5.2报警功能
5. 2. 5. 2. 1技术要求
火焰探测器应在试验光源作用下,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止常动作,向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 具有报警确认灯的探测器应同时启动报警确认灯;报警确认灯应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手动复位 持。
5. 2. 5. 2. 2检验类别
5.2.5.2.3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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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3.1在探测器监视角范围内、距离探测器0.55m~1.00m处,放置紫外光波长<2801 外光波长>850nm光源,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 2.5.2.3.2撤消光源后,手动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探测器确认灯的动作情况。
5.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5.3.1.1安装要求 5.3.1.1.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楼 面高度宜为1.3m~1.5m。 人 5.3.1.1.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 5.3.1.1.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5. 3. 1. 1 安装要求
5.3.1.2检验类别
5. 3. 1.3 检验方法
5. 3. 2. 1技术要求
5. 3. 2. 2 检验类别
5. 3. 2. 3检验方法
手动操作报警按钮使其处于报警状态, 记录报警及信息显示情况。
5. 4. 1. 1 安装要求
5.4.1.1.1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应牢固无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5.4.1.1.2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m1.8m;安装在地面时,其底边应高出地面0.1 Ⅱ~0.2m,且应操作方便 5.4.1.1.3靠近门轴的侧面与墙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5.4.1.1.4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和场所。
5. 4. 1. 2检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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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1. 3 检验方法
采用目测、尺量。 5.4.2.1 柜内配线的要求 5.4.2.1.1 配线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固。 5.4.2.1.2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5.4.2.1.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子,其接线不得超过2根。 5.4.2.1.5导线应绑扎成束。 5.4.2.1.6导线引入线穿线后,进线管处应封堵,
4.2.1柜内配线的要求
5.4.2.2检验类别
检验类别应为: —5.4.2.1.1、5.4.2.1.4、5.4.2.1.5、5.4.2.1.6为C类; 5.4.2.1.2、5.4.2.1.3为B类。
5.4.2.3检验方法
5.4.3.1功能要求
5.4.3.1.1火灾报警功能:能直接或间接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它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 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保持。 5.4.3.1.2二次报警功能:控制器第一次报警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再次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 时,应能重新报警。 5.4.3.1.3故障报警功能:当控制器内部、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控制器应在100s 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5.4.3.1.4火警优先功能:火警和故障同时发生时,控制器应优先发出与故障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 火警声、光报警信号。 5.4.3.1.5自检功能:控制器应能检查本机的火灾报警功能并对其面板上的所有指示灯、显示器和音 响器件进行功能检查。 5.4.3.1.6记忆功能:应有显示或打印火灾报警信号和报警时间的功能,报警信息在断电后应能保存。 5.4.3.1.7消音、复位功能: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可手动消除声报警信号,并能手动复位。 5.4.3.1.8电源转换功能:当主电源断开时,应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恢复时,应能自动 转换到主电源: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电源应有过流保护措施
5.4.3.2检验类别
5.4.3.3检验方法
.4.3.3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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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3.1,触发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测试。 5.4.3.3.2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恢复主电源,查看 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5.4.3.3.3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断路故障报警、火警优先功能、二次报警功能、记忆功 能、消音功能、复位功能检测。
5.4.4总线短路隔离器的设置
5. 4. 4. 1设置要求
5.4.4.1.1当控制器采用总线工作方式时, 器动作时,控制器应能 显示被隔离部件的部位号,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数量 不应超过32个。 5.4.4.1.2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隔离器
5.4.4.2检验类别
5.4.4.3检验方法
5. 5. 1 安装要求
5.5.1.1消防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除总线控制外,还应设置多线制控制盘或手动直接控制装 置,确保对主要消防设备的两种控制方式。 5.5.1.2多线制控制盘应能控制消防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显示其工作、故障状态。
5.3.1通过总线编码模块依次控制启、停消防泵、防烟和排烟风机,查看控制器反馈的信息 5.3.2通过多线制控制盘依次启、停消防泵、防烟和排烟风机,查看控制盘和控制器上显示信
5. 6. 1. 1 设置要求
5.6.1.1.1民用建筑物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 5.6.1.1.2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0m。 5.6.1.1.3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应不大于1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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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1.4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2.2m。 5.6.1.1.5每个扬声器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客房设置火灾应急广播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 于1W。 5.6.1.1.6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 背景噪声15dB,语音清晰。
5. 6. 1. 2检验类别
5.6.1.3检验方法
采用目测、尺量、声压计测试。
5. 6.2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系统
5.6.2.1强行切换功能
5.6.2.1.1技术要求
火灾应急厂播与公共厂播或背景音乐厂播合用时,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 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 发出。
5.6.2.1.2检验类别
5.6.2.1.3检验方法
模拟火警状态,检查其是否能实现强制转入功
5.6.2.2监控功能
5. 6. 2. 2. 1技术要求
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控制器应能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 具有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传声器播音的功能。
5.6.2.2.2检验类别
5.6.2.2.3检验方法
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检查火灾应急广播工作状态, 检查是否具有开启扩音机和播音器功育
5.6.3床头柜应急广播功能
5. 6. 3. 1技术要求
床头控制柜内设有服务性音乐广播扬声器时,应有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5. 6. 3. 2检验类别
5. 6. 3. 2 检验类别
5. 6. 3.3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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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床头控制柜内扬声器处于关闭或播放状态时,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查看其能否接收到火灾应急广 播。
5.6.4备用扩音机功能
5.6.4.1技术要求
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时需同时 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倍或与主用扩音机容量相同。
5. 6. 4. 2 检验类别
5.6.4.3检验方法
6.5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5.6.5.1功能要求
5.6.5.1.1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 听消防应急广播。个 5.6.5.1.2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5.6.5.1.3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s~30S,应与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 采取1次火灾声警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环播放。 5.6.5.1.4当确认火灾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时应具有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的功能。
5.6.5.2检验类别
5. 6. 5. 3 检验方法
应符合下列要求: a)现场检查能否实现传声器播音功能; 控制器自动状态下,触发火警,查看火灾应急广播是否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是否与火灾 报器交替工作按设计程序自动启动。
5. 7. 1. 1 安装要求
7.1.1.1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 7.1.1.2火灾警报器应设置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 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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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1.3当火灾警报器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5. 7. 1. 2检验类别
5.7.1.3检验方法
5. 7. 2. 1 功能要求
5.7.2.1.1系统联动时,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所有火灾警报装置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其声压级不 应小于60dB;当环境噪声大于60dB时,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5.7.2.1.2火灾警报器的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8s~20s,同时设有消防应急广播时火灾声警报 应与消防广播交替循环播放。
5.7.2.2检验类别
5.7.2.3检验方法
独发火灾警报装置,检查其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声级计测量其声压级,是否与消防广播交
5. 8. 1. 1技术要求
5. 8. 1. 2 检验类别
5.8.1.3检验方法
现场检查并进行通话试
现场检查并进行通话试验。
5. 8. 2. 1安装要求
5. 8. 2. 2检验类别
塔吊标准规范范本5.8.2.3检验方法
5. 8. 3. 1 安装要求
5. 8. 3. 2 检验类别
5.8.3.3检验方法
采用尺量并进行通话试验
5.8.4.1/技术要求
LYT标准规范范本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可直接报警
5.8.4.2检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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