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1033-2011 森林航空消防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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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观察员在空中确定火情后,应将火场侦察情况及时填写在火情空中报告单上并立即将火情信息 向航空护林站(点)报告。 飞行结束后,应向航空护林站(点)详细汇报火场情况,提交火场飞行灭火报告单、飞行任务书和影 像资料等。
调度员应: 组织实施并参与开航前的准备工作; 6) 向业务人员及飞行机组下达任务: c) 与相关防火部门、空管、飞行及保障单位进行联络协调; d) 保证信息通畅; e 完成航期结束后的资料收集归档等。
工程监理标准规范范本调度员工作程序为: a)接受上级工作指令和任务; b)提出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向上级报告; c)组织实施; d)总结任务完成情况。
6. 3. 1. 2 制定航线规划应:
a)根据森林分布、地形地貌、火灾发生规律、野外用火和人员活动情况; b)根据所选用灭火机型的续航时间确定航线长度; c)避免相邻航线重叠,间距以30km为宜; d)有明显的检查点(转弯点); e)以自然保护区、原始林区、风景林区、重点林区和重点火灾区等为主; f)对边境地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执行
6. 3. 2. 1地面调查
应对巡护区进行实地踏查,获取当地的社情、林情、火情等资料和森林资源分布图、重点火险 图以及林区附近水源分布图等,
6. 3. 2. 2资料准备
6.3.2.3航线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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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航站使用的机场为起点和终点,将其和转弯点连结后形成一条多边形的闭合航线。航 500km以内。航线范围应覆盖自然保护区、原始林区、重点火险区等。航线应避免穿越本巡 较高的山峰。
6. 3. 2. 4图上作业
衫图上标绘出航线,并按从小到大顺序用三位数
6.3.2.5制作航线示意图
示意图应包括:航站名称、年份、比例尺、指北针、航线、航线代号、航向角、航距、机场标 向、明显地标、图例、航线一览表(代号、转点、航向、航程)、外框(含经、纬度标志)等。
7.1.1.1航站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机群洒液灭火工作。 7.1.1.2航站负责人或调度员负责召集机长、观察员、航行管制员、化学灭火技术员、机械师等人员 研究制定酒液灭火方案。 7.1.1.3航期初应组织进行洒液灭火飞行合成演练,以使各部门、各环节熟练掌握机群洒液灭火操作 规程、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 7.1.1.4航行管制员负责指挥洒液飞机的起降:机械师负责指挥飞机出入加药坪
7.1.2.1机群洒液灭火宜在以机场为中心,半径为100km范围内实施。 7.1.2.2作业时火场风速应不大于10m/s,能见度应不小于10km。 7.1.2.3在保证飞行安全前提下,空中喷洒高度应不高于20m。 7.1.2.4飞机衔接喷洒药带重叠应不小于10m。
1.2.1机群洒液灭火宜在以机场为中心,半径为100km范围内实施。 1.2.2作业时火场风速应不大于10m/s,能见度应不小于10km。 1.2.3在保证飞行安全前提下,空中喷洒高度应不高于20m。 1.2.4飞机衔接喷洒药带重叠应不小于10m。
7. 1.3.1 准备
7.1.3.1.1开航前应按常年用药量的1.5倍储备化学灭火药剂。 7.1.3.1.2应检查和维护化学灭火加药、搅拌设备,进行试运转,确保其能工作正常 7.1.3.1.3应对地面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7.1.3.2药剂配制与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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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2.1化学灭火技术员应 查。 7. 1. 3. 2.2飞机滑进加 1足药液
7.1.4空中灭火作业
7.1.4.1应选择适宜的机型作为机群洒液灭火指挥机。无指挥机时,应以长机做为指挥机。作为空中 指挥员观察员应乘指挥机提前飞抵火场,根据火场实际情况,选择火场喷洒地段,确定喷洒灭火作业方 式和飞机进出航向等。 7.1.4.2飞机飞行跟进间距应保持在500m~800m。 7.1.4.3机群到达火场上空,长机按指挥机下达的指令进行酒液灭火作业,其他飞机依次跟进长机实 施作业。
1.4.1应选择适宜的机型作为机群洒液灭火指挥机。无指挥机时,应以长机做为指挥机。作为 挥员观察员应乘指挥机提前飞抵火场,根据火场实际情况,选择火场喷洒地段,确定喷洒灭火作 和飞机进出航向等。
7.1.5机群作业方式
机群作业方式分为: a)跟进衔接喷洒方式:适用于蔓延速度较慢的稳进地表火; b)跟进重叠喷洒方式:适用于坡度较大、扑火人员到达火线有困难和火势较强的地段 )连续衔接喷洒方式:适用于建立阻火带进行阻燃和配合地面人员扑火,
7. 1. 6 航后工作
7. 2. 1.1 组织管理
7.2.1.1.1航站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机降灭火作业。 7.2.1.1.2航站负责人或调度员应召集机长、观察员、航行管制员、机降扑火队负责人研究制定机降 灭火方案。 7.2.1.1.3航期初应组织进行机降灭火飞行合成演练,以使各部门、各环节熟练掌握机降灭火作业程 序和方法。
7.2.1.2飞行前准备
7.2.1.2.1机组应按飞行计划做好飞行前准备工作并确定配载。 7.2.1.2.2观察员领受机降扑火任务后应进行领航准备,并确定和记录机降人数、架次、位置、灭火 机具和所带给养等情况,负责指挥机降队员登机及机舱内摆放扑火机具。 7.2.1.2.3机降扑火队员应按要求准备灭火机具和给养,提前20min到达停机坪。
7.2. 1.3机降作业
2.1.3.1观察员应根据火场情况和机长共同确定机降点的位置。机降点的选择应利于人员运动 扑救、防止火烧事故发生,且宜设在火场上风处、火场尾部或侧翼位置。位于上风处或火场尾部 点距离火线应不小于200m;位于侧翼的机降点距离火线应不小于400m;因地形限制,只能降 火线下方时,机降点距离火线应不小于1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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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3.2机降点应选择地势平坦、无障碍物、无沼泽、净空条件好的开阔地带;其坡度、海拨高度 和面积应满足该机型的性能要求。 7.2.1.3.3机降后扑火队员应迅速从机头方向远离直升机。 7.2.1.3.4机降后观察员应填写《扑(灭)火报告单》(见附录C)和《火场侦察报告单》(见附录D) 7.2.2索(滑)降扑火
7.2.2索(滑)降扑火
7. 2. 2. 1 组织管理
7.2.2.1.1航站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索(滑)降扑火作业。 7.2.2.1.2航站负责人或调度员应召集机长、观察员、航行管制员、索(滑)降扑火队负责人研究制定 索(滑)降扑火方案。 7.2.2.1.3实施索(滑)降扑火作业的扑火队,应在非航期对索(滑)降队员训练和考核。考核合格 人员方可从事索(滑)降扑火作业。航期初应组织进行索(滑)降扑火飞行合成演练,以使各部门、各环 节熟练掌握索(滑)降扑火作业程序和方法。
7.2.2.2准备工作
7.2.2.2.1直升机进场后,航站和机组应对索(滑)降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载荷试验 7.2.2.2.2机组应按飞行计划做好飞行前准备工作并确定配载。 7.2.2.2.3观察员领受索(滑)降扑火任务后应进行领航准备,确定和记录索(滑)降人数、架次、 位置、扑火机具和所带给养等情况,并指挥索(滑)降队员登机及机舱内摆放扑火机具。 7.2.2.2.4索(滑)降扑火队员应按要求准备扑火机具和给养,提前20min到达停机坪。
7.2.2.3索(滑)降作业
7.2.2.3.1观察员应根据火场情况,和机长共同确定索(滑)降点的位置。索(滑)降点的选择应利 于人员运动、火灾扑救、防止火烧事故发生,且宜设在火场上风处、火场尾部或侧翼位置。位于上风处 或火场尾部的索(滑)降点距离火线应不小于200m;位于火场侧翼的索(滑)降点距离火线应不小于 100m;因地形限制,只能降在顺风火线下方时,索(滑)降点距离火线应不小于1000m。 7.2.2.3.2索(滑)降点上空能见度应良好,使机上人员能清楚地看到地面情况;阵风风速应不大于 4m/s,最大风速应不大于8m/s;索(滑)降林窗面积应不小于20m×20m;索(滑)降场地的坡度 应不大于30°,索上场地坡度应不大于40°。 7.2.2.3.3索(滑)降队员登机后应做好索(滑)准备。舱门打开时,观察员应检查索(滑)降队员 是否正确扣挂保险带,滑降器与主绳的扣装是否正确;机械师应检查索降绞车是否运转正常。 7.2.2.3.4索(滑)降时指挥员应首先降到地面,索上时应最后离开地面。 7.2.2.3.5观察员、机组人员和索(滑)降指挥员应用规定的手势信号(见附录E)进行指挥联络。 7.2.2.3.6索(滑)降扑火队员着地后应迅速远离索(滑)降点。 7.2.2.3.7索(滑)降后观察员应填写《扑(灭)火报告单》(见附录C)和《火场侦察报告单》(见附 录D)。
7. 2. 2. 4应急处置
7.2.2.4.1在索降或索上过程中,如因绞车故障使人员受困于空中,应将直升机在原地上升至安全高 度,缓慢飞至最近的机降场地后将人员安全降至地面。 7.2.2.4.2在滑降过程中,若受气流影响使直升机无法保持悬停高度或左右摇摆,滑降队员应在滑绳 上打上安全结并中止下滑,待飞机稳定后,继续下滑。
7. 2. 3. 1 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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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2准备工作
7.2.3.2.1应了解火场动态、地形、水源位置、净空条件等情况。 7.2.3.2.2应掌握火场风向、风速、能见度等气象条件。 7.2.3.2.3应在地面检查吊挂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安全可靠。 7.2.3.2.4应检查吊桶的电源、控制器开关、活动绳、钢丝等是否安全可靠,工作正常
7.2.3.3吊桶灭火作业
.2.3.3.1吊桶灭火作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a)取水水源或供水设施距离火场一般不大于30km; b)取水水源深度大于3m,海拔高度小于3000m,净空条件符合专业飞行要求; c)火场距机场或野外加油点的距离不大于150km,火场海拔高度小于3500m,火场能见度大于 3 km; d)火场风速不超出作业机型的抗风性能。 .2.3.3.2应根据机型选择本场直挂吊桶或野外降落挂吊桶。 .2.3.3.3应尽量接近水源边缘取水。 .2.3.3.4带速飞行时,空桶飞行速度应不大于150km/h;洒水时飞行速度应不大于100km/h;载水 飞行时应尽量减少水的外溢
7.2.3.3.5酒水作业时:
a)洒水高度应不影响飞行安全,并能提高洒水准确率; b)一般应采用带速洒水,飞行条件允许时可采用悬停酒水; c)顺风火,直升机侧风飞行喷洒时应根据火场风速、吊桶底部距火焰最高点的距离修正洒水航迹, 航迹修正公式为:
式中:S 航迹距火线的距离,单位为米(m); V一一火场风速,单位为米每秒(m/s); H一一吊桶底部距火焰最高点的距离,单位为米(m); 一一重力加速度,为9.8m/s。 洒水修正航迹与火线距离见表1。 d)如果火势很强,火线特别长,宜先洒水将火线分隔成几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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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如果火势及风速较大,应将水酒在火线前方林地,以增加湿度,降低林火强度,减缓火势 速度。
7.2.3.3.6作业完成后,观察员应填写《扑(灭)火报告单》(见附录C)
表1吊桶酒水修正航线与火线距离表
应做好森林航空消防作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借阅和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执行各项保密规定,防止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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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飞行观察记录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飞行观察记录表
文化标准MH/T1033201i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飞行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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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火场侦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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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规范性附录) 索(滑)降空地联络手势信号规定
指挥员位于飞机左侧,面向机门: 左臂上举,右臂向右不断挥舞,示飞机向后; 右臂上举,左臂向左不断挥舞,示飞机向前; 左臂上举,右臂向前不断挥舞体检标准,示飞机向右; 右臂上举,左臂向后不断挥舞,示飞机向左; 双臂上举,不断向上挥舞,示飞机原地升高; 双臂下伸,向下不断挥舞,示飞机原地下降; 双臂两侧平伸不动,示飞机保持高度和位置; 双臂向前平伸,左右交叉摆动,示发生紧急情况,驾驶员、机械员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单臂向下伸出,向下不断摆动,示机械员再放索钩,滑降时示观察员可继续放人下滑; 单臂上举,向上不断摆动,表示索钩扣好或已解脱,示机上收回钢索,滑降时示收回主绳: 单臂平伸不动,示机械员停止收放钢索,滑降时示观察员暂停放人下滑。
指挥员位于飞机左侧,面向机门: 左臂上举,右臂向右不断挥舞,示飞机向后: 右臂上举,左臂向左不断挥舞,示飞机向前; 左臂上举,右臂向前不断挥舞,示飞机向右; 右臂上举,左臂向后不断挥舞,示飞机向左; 双臂上举,不断向上挥舞,示飞机原地升高: 双臂下伸,向下不断挥舞,示飞机原地下降; 双臂两侧平伸不动,示飞机保持高度和位置; 双壁向前平伸、左右交叉操动,示发生紧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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