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540.2-2011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2部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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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2.1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态消
a)将消防安全知识纳人教学内容
DB31/540.2—2011
c)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d) 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e)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f)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6.2.2中小学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不少于2个课时的消防安全 教育。 6.2.3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 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6.2.4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 教育。 6.2.5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 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6.2.6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人学生的必修内容。
日期:2012年10月23日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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