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74-2019 电子防盗锁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电子防盗锁表面应无明显的变形、裂纹、褪色,也不应有毛刺、砂孔、起泡、腐蚀、划痕、涂 缺陷。
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4208—2017中IP52
A级电子防盗锁在断电24 信息不应丢失,B级电子防盗锁在断电168h后锁内 的信息不应丢失,电源恢复正常后,
能源标准5.3.2使用权限管理
5.3.3输入错误报警
采用未授权的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在5min内连续错误输人次数达到制造商 件中规定的次数时(次数范围:1~5),电子防盗锁应能给出报警提示和/或发出报警信息,同时电子防 盗锁应能自动进人无效输人状态,且无效输入状态应至少持续90S
当拆除电子防盗锁的防护面时,应能给出报警提示和/或发出报警
5.3.5.1应能在电子防盗锁本体上对并锁、用户添加或删除等操作生成相应的事件记录,并应能对事件 记录进行查询,记录内容至少应包含时间、用户、事件类型等信息且B级电子防盗锁在开锁记录信息中 还应包含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的唯一性信息。
电子防盗锁应能自动进行校时,且24h计时误差
5.3.8使用时限设置
应能设置联网型电子防盗锁的数学钥匙和/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的使用时限,在使用时限内 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应能正常开锁,超过使用时限的数字钥匙和/或PIN码钥匙和 或生物钥匙应不能控制开锁
在访问联网型电子防盗锁的远程终端时,应具有相应的身份认证方式(如采用用户名、口令或生 正方式),且应能对操作权限进行设置
具有胁迫报警功能的联网型电子防盗锁,在本体上输入胁迫信息后,应能向远程终端发出胁迫 息,同时在本体上不应有报警提示,且应能正常开锁
采用生物钥匙控制开锁的电子防盗锁,其误识率应不大于1%
当钩舌/爪舌为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A级和B级应均不小于14mm;除钩舌/爪舌以外的锁 为主锁舌时,锁舌伸出长度A级应
用手动部件操作主锁舌的转动扭矩应不大于3N·m,主锁舌启、闭应无阻滞现象;对装有应急 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用机械钥匙操作主锁舌的转动扭矩应不大于1.5N·m,主锁舌启、闭应无 现象。
5.8.1.1锁壳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刚度,在承受2.65J的冲击强度及110N的静压力试验后,不应 产生明显的变形和损坏,
5.8.2.1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
GA 3Z42019
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舌(钩舌/爪舌除外),在承受表1规定的轴向静压力后,锁舌回缩量应不大于 5mm.且电子防盗锁应能正常工作
表1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
5.8.2.2主锁舌抗侧向静压力
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舌(钩舌/爪舌除外),在承受表2规定的侧向静压力后,电子防盗锁应能正 乍
表2主锁舌抗侧向静压力
5.8.2.3钩舌/爪舌强度
当钩舌/爪舌作为电子防盗锁的主锁舌时,在承受表3规定的载荷后,电子防盗锁应能正常工作
5.8.3手动部件强度
对闭锁后位于防护面的手动部件分别施加表4规定的静拉力和扭矩时,锁具不应开启,手动部件不 应产生变形或损坏。
5.8.4锁扣盒(板)强度
表5锁扣盒(板)强度
5.8.5识读装置强度
具有键盘盒和/或人 器等识读装置的电子防盗锁,在识读装置上 110N的静压力,作用60S后不应产生水久性变形和损坏
5.9.1数字钥匙抗静电
5.9.2机械钥匙强度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其机械钥匙的强度应符合GA/T73一2015中5.2.6
电子防盗锁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载电流的情况下,进行10000次锁具启、闭操作,试验后不应有 部件或机械部件的损坏或失效,且应能正常工作
11.1防强电场技术开后
正常工作的电子防盗锁在50V/m的强电场的作用下,不应出现开启现象
5.11.2防强磁场技术开启
5.11.3防机械技术开启
A级电子防盗锁在5min内不能被开启,B级电子防盗锁在10min内不能被开启
5.12应急机械防盗锁头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其应急机械防盗锁头被破坏、被打开的净工作时间应不 15min
5.12.3理论密钥量,实际可用密钥量和互开率
GA 3Z42019
对装有应急机械防盗锁头的电子防盗锁 A级理论密钥量应不少于6×10+种 交换数为1个;B级理论密钥量应不少于3×104种,差异交换数为2个。实际可用密钥量,应不少 仑密钥量的40%。A级互开率应不大于0.03%.B级互开率应不大于0.01%
使用电池供电时,当电子防盗锁的供电电压低于标称电压值的80%时,应能给出欠压指示,给出 指示后的电子防盗锁应还能正常启、闭不少于50次。联网型电子防盗锁应能将电池欠压信息上传 程终端。
5.13.4电源电压适应范围
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85%110%范围内变化时,电子防盗锁不需要作任何调整应能正常工作 4环培适应性
5.14.1气候环境适应性
按表6的规定对电子防盗 性试验,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应 仙有锈理
5.14.2机械环境适应性
按表7的规定对电子防盗锁进行机械环境适应性试验,试验前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锁闭状态,证 不应出现开启现象且应能正常工作,锁内各机械零件、部件无松动,外壳无变形和损坏。
5.15.1静电放电抗扰度
5.15.2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17626.3一2016中试验等级3的规定,试验中电子际
GA 3Z42019
锁不应有误动作,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且试验后数字钥匙不应出现数据变化或失效。
5.15.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电子防盗锁,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应符合GB/T30148一2013 12章的规定。
5.15.4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
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电子防盗锁,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应符合GB/T30148一2013 8章的规定。
5.15.5浪涌(冲击)抗扰度
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电子防盗锁,浪涌(冲击)抗扰度应符合GB/T30148一2013中第13章 正
采用交流电网电源供电的电子防盗锁的电源引入端子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抗电强度应符合 GB16796—2009中5.4.3的规定
16796—2009中5.4.4的规定
2009申5.6.3的规定
电子防盗锁连续通电168h,每天进行不 故障。
除特别声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15%~75%; 大气压强:86kPa~106kPa
采用实物核对、目测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的要求
6.3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3一2017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判定其结果是否
6.4.1信息保存试验
按制造商文件规定的安全等级,将受试电子防盗锁断电,按5.3.1规定的断电持续时间进行试 后恢复供电,检查锁内保存的信息是否丢失, 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3.1的要求
6.4.2使用权限管理试验
6.4.3输入错误报警试
上进行添加、删除用户的操作,同时验证不同权 否符合5.3.2的要求
在受试电子防盗锁上采用未授权的 生物钥匙,按制造商文件规定 收连续进行多次错误输人操作(含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以组合方式进行多次销 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3.3的要求。
6.4.4防拆报警试验
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通过普通机械手工工具拆卸电子防盗锁的防护面,判定其 是否符合5.3.4的要求
6.4.5事件记录试验
按制造商文件规定的安全等级,多次进行开锁、添加或删除用户操作,检查受试电子防盗锁上是否 存储有锁具开启(不包括机械应急防盗锁头开锁)、添加或删除用户等事件记录内容及生成记录的数量, 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3.5的要求,
6.4.6信息上传试验
6.4.7计时误差试验
6.4.8使用时限设置试验
在受试电子防盗锁的远程终端上设置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的使用时限,在使 限内和使用时限外使用数字钥匙和/或PIN钥匙和/或生物钥匙分别对电子防盗锁进行操作,判定 果是否符合5.3.8的要求
6.4.9访问控制试验
检查访问受试电子防盗锁远程终端时的身份认证方式及操作权限的设置,判定其结果是否符 .9的要求。
6.4.10胁迫报警试验
GA 3Z42019
6.7主锁舌伸出长度试
6.8主锁舌灵活度试验
寸手动部件、机械钥匙分别施加5.7规定的相应扭矩,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7的要求。
6.9.1锁壳强度试验
6.9.1.1将受试电子防盗锁外侧表面平放,用一直径为50.8mm(质量为540g的钢球),从0.5m的高 度垂直自由落下,冲击在外壳表面(读卡器、密码键盘、指纹采集器等识读装置除外)任意位置处,试验 次,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8.1.1的要求。将受试电子防盗锁外侧表面平放,用直径为50mm的圆形压 头,对准锁壳薄弱部位(读卡器、密码键盘、指纹采集器等识读装置除外)逐渐施加压力并达到规定值并 保持60s,卸载后检查锁壳的塑形变形情况,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8.1.1的要求。 6.9.1.2使受试电子防盗锁处于正常安装状态,由一名试验人员使用长度为300mm、直径为$20mm 的直头和弯头撬棍以及长度不大于380mm的各种螺丝刀对其外壳表面(读卡器、密码键盘、指纹采集 器等识读装置除外)进行撬、扒试验,使用秒表记录净工作时间,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8.1.2的要求,
6.9.2主锁舌强度试验
6.9.2.1主锁舌抗轴向静压力试验
将受试电子防盗锁固定在拉力试验机工作台 如GA/T73一2015附录A中图A.3所示,主锁 出到完全锁定位置,对主锁舌顶端逐步施加至5.8.2.1中表1规定的轴向静压力并保持60S,卸载 行后团操作 符合5.8.2.1的要求
同轴电缆标准6.9.2.2主锁舌抗侧向静压力试验
将受试电子防盗锁固定在拉力试验机工作台上,如GA/T73一2015附录A中图A.2所示,主锁 出到完全锁定位置,在距锁舌面板3mm处对主锁舌施加至5.8.2.2中表2规定的侧向静压力并保
60s.卸载后进行启闭操作,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8.2.2的要求
6.9.2.3钩舌/爪舌强度试验
按GA/T73一2015中6.2.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施加的规定值见表3,卸载后进行启闭操作 其结果是否符合5.8.2.3的要求
防水标准规范范本6.9.3手动部件强度试验
手动部件拉力试验:将受试电子防盗锁固定在拉力试验机工作台上,如GA/T73一2015附录A中 图A.6所示,在距手动部件轴心处逐步施加至表4规定的拉力并保持60s,卸载后检查电子防盗锁的操 纵件的状况,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8.3的要求。 手动部件扭矩试验:将受试电子防盗锁固定在拉力试验机工作台上,如GA/T73一2015附录A中 图A.7所示,用扭力扳手夹住手动部件施加表4规定的扭矩,卸载后检查电子防盗锁的操纵件的状况: 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8.3的要求,
6.9.4锁扣盒(板)强度试验
....- 电子标准
- 相关专题: 电子防盗锁